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程序
塔吊备案流程
塔吊备案流程
一、塔吊备案的必要性。
塔吊是在建筑施工中常见的一种起重设备,它的使用涉及到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等重要问题。因此,对塔吊的备案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塔吊备案是指施工单位在使用塔吊前,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塔吊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只有通过了备案登记的塔吊,才能够在施工现场得到合法使用。
二、塔吊备案的流程。
1. 提交备案申请。
施工单位在准备使用塔吊时,首先需要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备案申请需要包括塔吊的基本信息、使用地点、使用期限等相关资料。申请材料的准备要充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审核备案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将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确认塔吊的型号、质量、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还需要对使用地点的环境和条件进行评估,确保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3. 发放备案证书。
经过审核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向施工单位发放塔吊备案证书。备案证书是施工单位使用塔吊的合法凭证,也是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对塔吊使用的重要依据。备案证书中将包括塔吊的基本信息、备案编号、有效期限等内容。
4. 定期检查和更新。
一旦获得备案证书,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备案证书的要求使用塔吊。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定期对塔吊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更新备案证书。定期检查和更新是为了确保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塔吊备案的意义。
塔吊备案不仅是一种程序,更是对施工单位和塔吊使用单位的一种监管和约束。通过备案流程,可以有效地提高塔吊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减少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同时,备案流程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塔吊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特种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用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二、管理职责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
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备案、检查、维护保养和安全
操作等管理工作。
三、登记备案程序
1. 新购置或新安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
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 登记时应提交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安装质量证明、使用维护
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3.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四、变更和注销
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管理责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
应及时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 特种设备报废、转让或停用时,使用单位应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手续。
五、监督检查
1.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的定期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六、维护保养
1.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日常维
护保养。
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七、应急处理
1.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理流程、救援
措施和责任分工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5篇)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化在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登记管理,订立本制度。
一、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是由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产品,且经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
二、起重机的安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前须书面告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起重机械安装过程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
四、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携带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资料、作业人员资格证件等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并悬挂于起重机械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六、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作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七、上岗人员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损坏了机械设备,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2)
是指对于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要进行登记和备案的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监管和管理起重机械的使用,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备案要求:规定了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
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的
实施意见
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装、租赁及相关建设、监理单位:为加强我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规范设备相关责任主体行为,建立设备危险源排查长效机制,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设备备案程序及内容:
1、设备出租单位或者自购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设备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南陵县建委安监站办理备案。安监站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每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唯一的备案编号,直至该设备报废或撤离我县建筑施工现场,设备备案证明随机备查。
2、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有关设备履历材料(指非首次安装的设备)。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安监站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设备安装(拆卸)告知程序及内容
1、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安监站,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下列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制度
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
1. 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备案工作。
2. 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登记、备案审核、监
督检查、信息管理等。
三、登记备案程序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投入使用前3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
提交登记备案申请。
2. 申请材料应包括:
- 特种设备登记备案申请表;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证文件;
- 设备技术文件和使用维护说明书;
-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格证明;
- 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文件。
3. 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并出具登记备案证明。
四、登记备案内容
1. 登记备案信息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地点、注册代码等。
2. 使用单位应确保登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变更和注销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变更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名称或设备转让等,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备案。
2. 设备报废或注销时,使用单位应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备案,并交回登记备案证明。
六、监督检查
1. 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监督管理部门
应依法予以处罚。
七、信息管理
特种设备备案流程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建筑工程特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流程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各建筑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拆卸)告知手续经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安装、拆卸工序。
1、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 (附件一)中需核对原件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取得国家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需加盖执业章。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指拆装工及负责安装现场安全的管理人员;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宁德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高度超过30M的特种设备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并按要求做好资料整理。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方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方案内容应包括内容见附件二。
4、安装(拆卸)告知手续中安装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原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核后,一并与告知材料提交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向福
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提交:
备案手续应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2、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其中安装验收资料应
包括:设备基础隐蔽验收记录、设备基础砼试块报告、设备基础施工图、建
凡进入本市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所需资料手续要求
凡进入本市施工现场使用旳建筑起重机械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原则旳合格产品,其生产厂家须到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产品登记手续。整机及部件应获得如下:
1、国家制造许可、
2、型式试验汇报,
3、随产品配有制造许可证、
4、制造监督检查证明、
5、合格证书、
5、使用阐明书和安装阐明书等(进口设备应参照本细则执行)。未办理登记旳厂家及产品,不得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应由产权单位提交制造许可证、监督检查证明、合格证书、购置发票、协议或对应有效凭证等资料,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立案,
6、获得天津市建筑起重机械统一编号(IC卡、设备标牌),
7、建筑起重机械发生产权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8、外埠进津施工、租赁企业自带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办理天津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第九条凡属下面状况之一旳起重机械设备,不予立案: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严禁使用旳;
(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齐全有效旳安全保护装置旳;
(三)经检查达不到安全技术原则规定旳;
(四)超过安全技术原则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旳。
(五)本市规定严禁使用旳种类及规格型号旳。
第十条起重机械抵达规定使用年限旳,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原则》JGJ/T189-2023旳规定,及时进行安全评估。超过设计规定对应荷载状态容许工作循环次数旳,应作报废处理。
第四章建筑起重机械租赁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旳营业执照,并符合本市规定旳租赁条件获得“建筑
9、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证书”后,方可从事建筑起重机械旳租赁活动,对所出租旳机械设备要承担对应旳安全责任。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出于以下几个方
面的必要性考虑。首先,起重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对人力的替代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也是保证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而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不当或存在隐患时易
引发事故,给建筑施工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建立起重
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可以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
概率。
其次,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可以实现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定
量管理。通过登记制度,可以准确了解到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以及使用状况等相关信息,对于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起重机械
设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登记制度也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更
好地实施监管和指导工作。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求所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其次,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起重机械设备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检
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再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合格的
操作人员,并为其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此外,还应规定起重机械设
备的每日记录和定期检测等事项,并明确相应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
效果。首先,可以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登记制度可以使各个施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的配置、使用和维护进行规范,降低使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其次,可以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起重机械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制度。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在使用起重机械前,需向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起重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时间等信息。
2. 起重机械检验: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前需要经过检验,确保其安全性和正常工作状态。检验内容包括机械的运行性能、结构安全性、控制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3. 操作人员培训:施工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熟悉机械的操作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安全操作起重机械的技能。
4. 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限制机械的使用范围、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定期维护保养机械等。
5.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起重机械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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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4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是指对建筑施工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登记管理的制度。
1. 目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提高施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范围: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升降机等。
3. 登记内容: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安装地点、使用单位、使用人员等信息。同时还需要登记起重机械设备的检验报告、维修记录等相关材料。
4. 登记程序: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程序一般包括设备验收、设备登记、设备备案等环节。首先,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将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信息填写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获得登记证明文件。同时,对于较大型的起重机械设备,还需要进行备案,备案后方可使用。
5. 监管与处罚: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需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对未进行登记或没有备案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通过建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从而保障施工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同
时,也可以提高起重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并且方便进行相关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其使用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监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性,防止事故的发生。
起重机械备案和监督办法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进行监督检验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将面 临罚款、撤销其相应资格等处罚。
05 起重机械备案和监督的实 践案例
成功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市在起重机械备案和监督方面实施了 一套全面的管理制度,包括备案程序、 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等,取得了显著成 效,减少了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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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起重机械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也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之一。通过备案制度, 可以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监管,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备案制度的实施流程
制造环节
起重机械制造企业应在产品出厂前,向省级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手 续,取得《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备案资料审查
01 对提供的备案资料进行逐一审查,确保资料齐全、 真实、有效;
02 对起重机械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机械的基本情况 和使用状态;
03 对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 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备案资料存档与公示
01
将起重机械的备案资料存档,以备后续监督检查;
02 将起重机械备案信息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XX条规定
发生起重机械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和有关部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一、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流程:
步骤1:网上下载《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步骤2: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步骤3:办理设备检验检测及验收手续,并在《使用登记申请表》对应栏签署意见。
步骤4:将《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复印件提交县安监站审核: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非租赁设备不提供本项材料);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验及安装后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4、使用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办理起重机械使
用登记,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于忽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023年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023年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一、引言
起重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伴随着安全隐患。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以及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监管和管理,2023年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应运而生。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
二、背景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工人和周围环境造成伤害和破坏。此外,一些不合格或老化的起重机械设备也可能引发事故。为了防止这些风险,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势在必行。
三、目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和伤亡的发生,并确保施工质量。通过登记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可以实现对设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四、内容
1. 设备登记
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将自己所属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所属单位、使用地点、投入
使用时间、使用周期等信息。登记需要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例如设备购买合同、计量检定证书等。
2. 设备检查
每一台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机械性能、电气设备、安全设备等。检查结果需要详细记录并上报。
3. 设备使用审批
在使用起重机械设备之前,需要经过审批程序。施工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使用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证明以及施工计划等。批准后方可使用起重机械设备。
4. 事故报告
若发生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中的事故或故障,施工单位需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需要详细描述事发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并提出改进措施。
塔式起重机备案流程
塔式起重机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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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和变更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和变更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到起重机械使用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质监
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在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统一格式,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
(二)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起重机械产权所有
者(公民个人拥有)的身份证;
(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者首次检验报告;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或者人员的证件原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登记机关接到申请材料,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登记机关对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颁发使用登记证。
因使用单位原因延长的时间不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但是登记机关必须向使用单位说明原因。
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办法》(见附件C)编制使用登记证编号。
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置存于以下位置:
(一)有司机室的置于司机室内的显著位置;
(二)无司机室的存入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停用1年以上时,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应当经过定期检验,并且持检验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重新领取《使用登记证》。
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程序指南
表格说明:
1、此表为天津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程序指南,天津市以外省市进行设备备案请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此指南可做参考;
2、到工程局进行备案审核的资料应将应填项全部填写完整,资料中需总包方、使用方签字确认的必须签字,设备IC卡号、IC卡复印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安拆方案及应急预案等资料应齐全,并且各公司应提前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3、到工程局办理设备备案的人员应为我局自有管理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程序
一、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附件二
备案登记铁牌标识(样本)
规格:200X300(单位:mm)
附件三
使用登记铁牌标识(样本)
规格:300X400(单位: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