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方法与应用研究
省地方标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目规范
省地方标准DBXX/T XXXX-XXXX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目规范2020-XX-XX 发布 2020-XX-XX 实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录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3.1.政务信息资源 (3)3.2.元数据 (3)3.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3)4.概述 (3)5.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3)5.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资源属性分类 (4)5.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涉密属性分类 (4)5.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分类 (4)5.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层级属性分类 (5)6.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5)6.1.信息资源分类 (5)6.2.信息资源名称 (5)6.3.信息资源代码 (5)6.4.信息资源提供方 (5)6.5.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 (5)6.6.信息资源摘要 (6)6.7.信息资源格式 (6)6.8.信息项信息 (6)6.9.共享属性 (6)6.10.开放属性 (6)6.11.更新周期 (6)6.12.发布日期 (7)6.13.关联资源代码 (7)7.政务信息资源代码 (7)7.1.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码 (7)7.2.政务信息资源顺序码 (12)8.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要求 (12)8.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责任分工 (12)8.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流程 (13)8.3.前期准备 (13)8.3.1.组织准备 (13)8.3.2.目录规划 (13)8.3.3.资源调查 (14)8.4.目录编制与报送 (14)8.4.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 (14)8.4.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报送 (14)8.5.目录汇总与管理 (14)8.5.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审核汇总 (14)8.5.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维护 (15)8.6.目录更新 (15)9.附录 (15)附录1.元数据说明 (15)附录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模板)(待修改,JIANG模板内容放上) (22)附录3.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和编码示例 (25)前言1.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 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 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 部分:核心元数据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 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 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技术概述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技术概述1基本概念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按照信息资源分类体系或其他方式对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的有序排列。
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政务信息资源各种属性和特征数据的基本集合,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的内容信息(例如摘要、分类等)、管理信息(例如负责单位等)、获取方式信息(例如在线获取方式、离线获取方式等)。
通过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的描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使用者(以下简称“使用者”)能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信息资源的基本概况,发现和定位所需要的政务信息资源。
在查找信息资源的过程中,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使用者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方式也会不同。
因此,相同的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或者分类方式排列,在表现上形成了不同的目录树结构,但是从目录树所展现的内容上来讲,都是描述政务信息资源的核心元数据。
政务资源目录体系是目录信息与服务、保障与支撑组成的一个总体。
参与的角色包括使用者、提供者、管理者,目录信息与服务指基于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的、能够提供人机接口查询界面的各种浏览器和旁客户端应用,同时也包括提供计算机系统之间通讯的元数据查询服务接口。
保障和支撑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软环境方面,分为安全保障和标准与管理,安全保障指为保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法规等,标准与管理的核心是为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而必须遵循的相关技术标准,例如目录体系技术要求、核心元数据、分类、唯一标识符、技术管理要求等相关标准。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需要在相关标准的规范和指引下,整合利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相关的工具软件、中间件、应用系统等技术平台,建立面向特定主题领域的信息资源目录,并按照具体政务信息资源对象的不同以及粒度上的区别,采用不同的应用模式进行建设。
2主要作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整个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主要作用是实现对信息资源的发现和定位,同时对于加强对信息资源的管理以及整合利用也有很大的作用。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X〕1272号)精神,X年9月1日,省数字办部署要求全省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按照新的国家规范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登记工作。
为做好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共享应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最新的目录编制指南编制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在全国目录编制的考核中力争上游。
二、主要任务分期分批开展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建立信息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目录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更新、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编制依据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X〕51号);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X〕1272号);3.《X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4.GB/T7027-2002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5.GB/T21063.1-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6.GB/T21063.3-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7.GB/T21063.6-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四、编制内容及成果1.编制内容:一是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二是已经建成的部门应用系统目录和数据库目录;三是数据汇聚目录。
2.编制成果第一阶段成果:1.《X市XXX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X市XXX部门数据库目录》;3.《X市XXX部门应用系统目录》;4.《X市XXX部门数据汇聚目录》。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1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研究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研究作者:王薇来源:《信息化建设》2010年第02期当前,在我国一些信息化比较先进的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正在由网络、网站和单一应用系统建设为主进入到以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的新阶段,跨领域、跨部门的应用越来越多,跨部门信息共享需求日益强烈。
因此,在这一阶段,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愈显重要。
2006年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中提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主线,是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取得成效的关键,并且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列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以支持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为发布、发现和定位政务信息资源和各类交换服务目录而建设的信息服务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由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规范等要素构成,如图1所示。
其中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标准是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为每一项政务信息资源赋予一个唯一的标识符,依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可以实现信息资源的准确检索、查询、定位和发现,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概述我们研究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首先需要了解标识符、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以及编码等相关概念。
对于标识符,国家标准《电子数据交换术语》(GB/T 14915-1994)中定义为“用于标识或命名一个数据项目并可能指出该数据确定性质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在国家标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5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送审稿)中,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是指“用于唯一标识政务信息资源的一组字符”,编码是指“按一定规则将一个集合的元素映射为另一个集合的元素的过程。
”。
国外的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通常采用集中和分布管理相结合的分段式管理模式,多为两段或三段。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 10
以事项为主线
三、主要任务
* 11
梳理范围
地方政务 数据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
•各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结果数据; 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
•各级部门汇聚、管理的本行业的政务数据(如发改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
•牵头和参与建设的本地区基础库数据,如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等; •各级部门纳入本地区共享责任清单的数据;
握数据的,也要梳理;
聚规范及时上报至国家平
和公共服务类事项;
• 各级部门不得以政务服务事
台。
• 层级范围:事项行使层级
项即将调整、暂停、取消等
涉及省、市、县三级。
理由不梳理相应的数据目录。
四、工作要求
* 24
(一)全量梳理
国家平台经验做法: ➢ 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与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将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接入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 以方便各部门直接选择事项进行目录梳理; ➢ 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树,包括事项基本目录(主/子项)、 实施清单、业务办理项,并层层下钻展示,但系统只 允许部门选择“最小颗粒度”事项数据进行目录梳理; ➢ 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并非专指部本级实施的事项,而是 本部门条线上所有事项;属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 非部本级实施,但部本级掌握数据的,也要填报;属 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非部本级实施,部本级也不 掌握数据的,可以不填报。事项树对于各部门政务服 务事项按照“国家级”、“国家和地方”以及“地方” 进行了区分展示。
与政务服务 事项无关联
•应急响应、突发状况等产生的数据,如新冠疫情产生的相关数据。
三、主要任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复核上报
前置机 交换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1)目录体系总体技术框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检索和定位的服务平台,并在规定的安全机制下,通过交换体系获得信息资源,向信息使用考提供信息访问服务。
其目录体系总体技术框架见图4—6。
资源层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公开和可以在部门问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包括各类共享信息库、共享文件库、门户网站等资源。
目录层包括专项资源目录库和共享资源总目录库。
各级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协同应用的需要建立部门间共享指标项目目录库、根据对公服务应用的需要建立门户网站服务目录库、根据本领域应用特点建立相应的专项资源目录库。
随着专项资源目录库建设的不断成熟,共享资源总目录库也逐渐形成。
服务层主要包括日录体系向应用层或其他应用系统提供各类应用服务接口,以方便应用的调用、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互通、目录体系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访问。
应用层是目录服务向用户的展示层。
用户使用应用层提供的各类工具进行信息资源的检索、查询、访问,也可进行信息资源的著录和注册,以及对目录库进行管理。
(2)目录体系服务模型目录体系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目录体系生产系统、目录体系管理系统和目录体系查询系统,其使用者包括三类用户:元数据生产者、目录体系管理者和信息查询者。
目录体系服务模型见图4—7。
生产者使用生产系统,对本单位需要共享的信息资源按照相关的无数据标准进行著录,并通过管理系统提供的服务向管理系统注册。
目录体系管理者根据各种分类体系构建相关的目录库,审核生产者提交的元数据,并将其列入相关目录下发布,同时维护和管理目录库。
信息查询者通过目录体系提供的查询和检索工具,查询所需的目录信息,并根据目录信息的指引,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访问相关的信息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众、企业和市场都对政府管理能力和政府服务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利用政务资源向社会提供增值服务都以依靠郑州建网站。
而政务信息资源的特点是信息量大、增长快速、存放分散、表现形式各异、传输方式不统一,这些特点首先为信息资源的查找和共享带来了技术亡的困难。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
文件编号:EGS
N300-1
日期:2005 年 12 月 15 日
标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来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工作组
内容摘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编制 说明和征求意见稿
页数:17
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秘书处
图 3 目录体系工作流程
(5) 与标准其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目录系统与标准其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第 1 部分和第 6 部分从 总体结构和管理角度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进行规范;第 2 部分对目录服务的 技术接口进行规范;第 3 部分、第 4 部分和第 5 部分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容进 行了规范。
I
GB/T ××××.1—××××
前言
GB/T xxxx-xxxx《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分为 6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第 2 部分: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核心元数据;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第 5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 ――第 6 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 GB/T xxxx-xxxx 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家信息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 大唐电信产业集团、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志刚、宦茂盛、高栋、吴焱、马殿富、徐枫、邢春晓、于建军、贺炜、张 巧英、孙钦山、魏宏、穆勇、刘守华。
II
GB/T ××××.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精品文档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1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9•【字号】榕政办[2013]210号•【施行日期】2013.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3〕210号)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9日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7号)要求,为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总体目标是:编制各部门信息目录,建立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编制依据(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三)《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2006〕2号);(四)《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国信办〔2007〕24号);(五)《福建省政务信息网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试行)》(闽委办〔2005〕67 号);(六)《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19487-2004);(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GB/T 21063.3-2007);(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 21063.4-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项目-4
日期:2005 年 12 月 15 日
标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来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工作组
内容摘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 分类”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稿
页数:66
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秘书处
2 系统性。在每一个分类中,大类以及类目层级排列应符合事物本身的逻辑序列。每 一个类目在这个体系中占有一个唯一的位置,既反映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又反映出彼此之 间的合理的联系。
在一个分类中,一个政务主题概念对应着一个类目,并且该类目只能隶属于一个上位 类。类目的划分一般应采用同一标准,并且划分是连续的、逐渐深入的,避免跳跃式的展 开。
三、 编制原则和依据
1 科学性。分类的设置应遵循政务信息本体的内涵和知识体系的客观实际,选择政务 信息相对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分类的基础和依据,使分类中大类的设置能覆盖电子 政务各领域及相关知识范畴,能正确反映类目间的概念逻辑关系,并可保持相对稳定。政 务信息资源分类既要体现政务信息资源特点,又要考虑用户的现实需求。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
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 系建设需要围绕信息 采集、组织、分类、 保存、发布与使用等 信息生命周期各环节 建立规范和标准。
➢开展政府信息资源 ➢制定政府信息资源
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政策
➢制定政府信息资 源目录管理制度
➢建设政府信息资 源目录体系
配套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步骤
查询是指为应用系统提供标准的调
用接口,支持公共资源核心元数据和 交换服务资源核心元数据的查询。
编目提供公共资
源核心元数据和交 换服务资源核心元 数据的编辑功能。
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注册是指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提供者向政务
信息资源目录管理者注册公共资源核心元数 据和交换服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
发布是指管理者
通过目录服务器, 把政务资源核心元 数据库的内容发布 到一站式系统中。
iCatalog产品特点 – 元数据扩展
元数据是资源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资源描 述能力最重要的标准。
元数据集
更为有效的管理元数据,也方便了自 定义表单的设计。
业务元数据 核心元数据
最大限度和最大自由度地体现不同业 务系统和不同资源的特征。
核心元数据的创建应严格遵循 GB/T21063.4-2007标准,用户可自 行灵活定义数据字段类型。
整体规划政府信息资源 开发利用总体框架,在 统一的框架下进行开发 建设,总体协调政府信 息资源的开发内容和步 骤,避免造成新的条块 分割;
研究和制订《政府信 息资源管理》和《数 字信息资源长期保存》 等规程,规范政府信 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行 为,为信息资源开发 和利用构造一个良好 的政策环境。
建设政府信息资源目 录体系需要有相关的 管理制度配套,只有 在一定的管理制度规 范下,才能建成政府 信息资源目录。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一、指南背景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以信息形式存在的各类数据、文档、文件、数据库、音像资料等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目录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整理和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工作,也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促进政府治理的科学、民主和法治化,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指南。
二、编制原则1.透明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保证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公众能够方便、迅速地获得政府信息。
2.分类原则: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将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分类,便于公众查找、使用和管理。
3.编制标准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统一的编码标准和分类规范,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信息安全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信息安全的要求,保护政府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可持续发展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点,能够适应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
三、编制步骤1.制定编制方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
2.收集信息资源: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行分类和编码: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和编码,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审核和审定:对编制的目录进行审核和审定,确保目录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5.发布和公开:将审定后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发布和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和使用。
四、编制内容3.项目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负责的各类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等。
5.数据库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类数据库的基本信息,包括数据库名称、数据库内容等。
6.其他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的其他信息资源的基本信息,包括图书、音像资料等。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总体框架
添加标题
发布/订阅方式:通过发布/订阅模式,实现一对多的信息传输方式,即一个部门发布信息,多个部门订阅并接收信息。
添加标题
事件驱动方式:通过事件驱动模式,实现多对多的信息传输方式,即一个部门发布事件,其他部门订阅并响应事件。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架构
交换体系的基本架构
交换体系的概念和作用
交换体系的基本构
整合与协同的策略与方法
统一规划与标准制定: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加强部门间协作,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的跨部门、跨领域应用
强化安全保障,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的安全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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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总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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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概述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架构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概述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架构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的整合与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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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概述
政务信息资源的定义与分类
政务信息资源的定义: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获取、使用和管理的信息资源,是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必需的信息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政务信息资源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来源可以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按照表现形态可以分为文字、数据、图像、声音等;按照处理方式可以分为原始信息和加工信息;按照存储方式可以分为纸质信息和电子信息。
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目录编制与文件共享交换手册
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目录编制与文件共享交换手册一、目录编制方式1.使用各单位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2.在上侧菜单栏选择管理按钮。
3.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目录管理栏目中的目录信息报送,然后点击该界面右上角的注册或者导入目录按钮。
其中,注册功能用于编制单条目录;导入目录功能用于多条目录编制,操作方法分别如下:(一)单条目录编制1.点击注册按钮后,需要填写核心元数据、信息项信息、资源大普查等三大类信息,其中信息项信息可以填写多条,点击右侧按钮添加条数。
(下图可查看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下图的:资源提供方代码)2.填写核心元数据菜单时,*为必填。
其中,共享类型、开放属性必填,如实填写,确定该目录的共享、开放属性。
内部科室、关联资源代码、关联分类、使用要求、是否为证照目录不用填写。
3、添加信息项信息时,点击右侧新增按钮,如下图:其中,共享属性、开放属性确定信息项是否可共享及开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填写资源大普查栏目时,需要注意*为必填项。
5.其他具体每个信息如何填写,请参照附件1“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培训.ppt”。
6.填写完成且确认信息正确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按钮。
7.在左侧目录管理菜单中的“目录审核发布”栏目中,勾选刚才录入的共享目录,选择右上角的批量审核或逐条审核。
8.市直部门联系市大数据中心审核已提交的目录(管理—目录管理的目录审核发布中审核发布),区县各单位联系各区县大数据中心,前期已给到区县管理员账号)。
如下图:审核后可在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中查看已发布的目录.(二)多条目录编制1.点击导入目录按钮,弹出页面,点击蓝色字体下载目录模板,根据附件1“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培训.ppt”中的说明填写模板。
(注:模板内的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填写:查看此说明文档第三页第四行)2.填写完成后保存模板,并上传至共享交换平台,见下图4.单位审核目录:同单条目录编制流程,在左侧目录管理菜单中的目录审核发布栏中选择并审核。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导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是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基础设施,主要介绍了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概念、主要作用、关键标准、支撑技术及应用模式。
关键字:信息资源目录3 关键标准3.1 主要内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关键标准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1部分:总体框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总体结构、基本功能等内容;“第2部分:技术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基本技术要求;“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规定了公共资源核心元数据和交换服务资源核心元数据应当遵循的内容标准;“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与编码;“第5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唯一标识符编码方案;“第6部分:管理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管理要求。
(1) 总体框架“总体框架”给出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所涉及的关键术语,定义了政务信息资源、公共资源、交换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等关键概念,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者、提供者和使用者三个角色及其职责。
各级政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的技术开发人员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时,可按照“总体框架”规定的总体结构建立起符合其概念模型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并要实现对目录内容的编目、注册、发布、查询和维护等基本功能。
(2)技术要求目录技术要求的核心是目录服务规范,它能够整合分布在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并形成完整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建立良好的基础。
目录服务规范主要定义由发现和管理两大类接口组成,并为其提供外部接口。
其中,发现服务是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定位功能。
发现服务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及定位是通过元数据进行的,提供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元数据级的访问。
管理服务提供对目录本身的管理功能,如修改目录信息、增加或删除目录等。
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目录服务规范规定了针对公共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和交换服务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两部分的技术规定.(3)元数据从组成上来说,元数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资源的标识、内容、分发、数据质量、数据表现、数据模式、图示表达、限制和维护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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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业 务 信 息 :包 括 部 门 依 法 采 集 的 信 息 、部 门 在 履 行 职 能过 程 中 所 产 生 和 生 成 的 信 息 、政 务 部 门 投 资 建 设 的 信 息 和 部 门依 法授 权 管 理 的 信 息 。 信 息 指 标 :包 含 办 理 该 项 业 务 所 需 要 的 信 息 指 标 和 业
()信 息层 梳 理 : 主 要 是 在 前 面 职 能 层 和 业 务 层 梳 理 3
工 作 的基 础 之 上 对 业 务 信 息 的 梳 理 ,该 部 分 梳 理 要 明确 哪 些 是 业 务 信 息 ,哪 些 是 源 信 息 ,哪 些 是 引 用 源 信息 。
1 2 信 息和 信 息 指 标 分 类 .
( 关键 词 ]政 府 ;信 息 资 源 ; 目录 ;编 制 ;应 用 ( 图分 类 号 ]G 5 . 3 中 2 4 3 ( 文献 标 识 码 ] A ( 章 编 号 ] 1 0 — 1 6 ( 0 0 O — 0 4 — 0 文 0 2 1 7 2 1 ) 3 14 3
政 务 信 息 是 指行 政 机 关 和 其 他 社 会 公 益 性 事 业 单 位 在 履 行 职 责 过 程 中 制 作 或 者 获 取 的 ,以 一 定 形 式 记 录 和 保 存 的 信 息 资 源 ,它是 一 切 产 生 于 政 府 内 部 或 虽 然 产 生 于 政 府 外 部但 对 政 府 活动 有 影 响 的信 息 资 源 的统 称 。 政 务 信 息 目录 是 通 过 政 务 信 息 登 记 、造 册 、 发 布 而 形 成 的政 府 所 拥 有 的 信 息 资 源 的 目录 集 合 ,通 过 政 务 信 息 资
( )职 能 层 梳 理 :主 要 依 据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确 定 的 每 一 1 个 部 门 现 有 的 “ 定 方 案 ” ( 职 能 、定 机 构 、定 编 制 ) 和 三 定
工作职能 。
( )业 务 层 梳 理 : 主 要 是 依 照 部 门 职 能 ,按 照 一 定 的 2 梳 理 规 则 梳 理 业 务 事 项 及 其 之 间 的 关 系 ,从 而 明 确 业 务 事 项 、 以及 办 理 业 务 所 需 或 产 生 的 信 息 。
合作 编 目中心 组 织 的 网 络 编 目模 式 开 始 了 对 网 络 信 息 资 源
编 目的尝 试 工 作 。
和产 生 的信 息 ;二 是 从 部 门 核 心 业 务 数 据 库 人 手 ;三 是 从 已建 应 用 系 统 人 手 ,对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中 的 数 据 进 行 梳 理 ;
1 政 务 信 息 资 源 编 目的 理 论 和 方 法
目前 在 网 络 信 息 资 源 编 目过 程 中 已 有 多 种 方 法 , 如 ,
美 国国会图书馆从 19 9 1年 起 开 始 以 机 读 目 录 MAR 格 式 C
务办结后产生 的信息指标 ,以及监管产生 的信息指标 。 信息指标名 称 :原则 上引用 本行业 标准 术语 ;如 果没
有 ,则 引 用 建 成 的 业 务 数 据 库 中 的 数 据 项 名 称 ;如 果 尚 未 建 设 数 据 库 ,则 引 用 办 理 业 务 所 需 要 的 申 请 表 格 中事 项 名
称。
13 政 府 信 息 目录 调 查 与 梳 理 .
和 AA R 格 式 对 网 络 信 息 资 源 进 行 编 目、 1 9 年 由 C Z 95
编 目。 O L 在 2 0 CC 0 0年 7 还 正 式 推 出 了 C C产 品 ,成 月 OR
为 世 界 各 国普 遍 采 用 的技 术 模 式 。我 国也 利 用 C I 机 AL S联
从 政府 信 息 的 表 现 形 式 看 ,政 府 信 息 目录 调 查 有 四种
途 径 可 供选 择 ,一 是 从 业 务 梳 理 人 手 ,通 过 业 务 摸 清 所 需
( 摘 要 ]编 制 政 府 信 息 目录 是政 务信 息 资 源 开 发利 用 的 一 项基 础 性 工 作 ,是 推 动政 府信 息公 开和 共 享 的 关键 所 在 ,福
建 省 尝试 进 行 了省 级 政 府 部 门信 息 资 源 目录 编 制 工 作 ,并 取 得 了一 定 的 成 果 。
OC C和 NC A 联 合 创 立 的 编 目格 式 D bi C r ( 都 柏 L S u l oe 即 n 林 核 心 ) 作 为 网 络 编 目 的 基 本 格 式 开 始 推 广 应 用 。 随 后
O L C C又 推 出 了 “ 合 在 线 资 源 编 目” ( o p rt eo l e 联 C o eai ni v n R s u c aao ,C C e o re tlg OR )计 划 ,实现 了对 在 线 网络 资源 的 c
四是 从 部 门 网站 人 手 。
对 于 政 务 信 息 而 言 ,需 要 明 确 “ 府 信 息 资 源 是 什 么 、 政 有 哪 些 、如 何 产 生 、如 何 分 布 ” 等 问 题 ,有 必 要 通 过 编 目 的方 式 梳 理 政 务 信 息 资 源 ,加 强 信息 资 源 开发 利 用 工 作 。
21 0 0年 6 月
图 书 馆 论 坛
Li r r i u e b a y Trb n
J n, 2 1 u 00
V0 O NO 3 L3 .
第3 O卷 第 3 期
政务信 息资源 目录编制 方法 与应 用研 究
潘 榕 ,朱 勤 东 ,陈 明 文
( 建省 空 间信 息 工程研 究 中心 ,福 建 福 州 3 0 0 ) 福 5 0 3
源 目录 ,可 以 有 效 开 展 对 政 务 信 息 的 发 现 、 定 位 和 交 换 、
共享服务 。 政 务 信 息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需 要对 政府 信 息 资 源 进 行 管 理 , 需 要 摸 清 部 门 信 息 资 源 有 什 么 ? 在 哪 里 ? 谁 负 责 ? 做 到 “ 息 清 、资 源 清 ” 明确 部 门 内部 、跨 部 门信 息 共 享 需 求 。 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