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支付结算概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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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第三章 第1节 支付结算概述(习题+答案)

最新第三章 第1节 支付结算概述(习题+答案)

第三章第1节支付结算概述1.【多选题】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A.现金B.票据C.银行卡D.汇兑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C.银行不垫款原则D.存款信息保密原则3.【判断题】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中全国支票影像系统,是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系统。

()4.【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有()。

A.票据B.银行卡C.汇兑D.委托收款5.【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B.涂改票据号码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D.修改票据密押6.【单选题】某票据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其规范写法是()。

A.贰零壹壹年零叁月壹拾伍日B.贰零壹壹年叁月壹拾伍日C.贰零壹壹年零叁月拾伍日D.贰零壹壹年叁月拾伍日7.【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填写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单位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B.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C.出票日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码D.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8.【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结算的要求中正确的是()。

A.单位和银行在票据上记载的名称可以是全称也可以是简称B.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必须为个人本人的签名加盖章C.票据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不得更改D.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A.更改出票金额的票据B.更改出票日期及收款人名称的票据C.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票据D.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答案:1. 『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的概念。

第1节支付结算概述

第1节支付结算概述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目 录
一.支付结算的概
1st.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 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 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 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统 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 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 机构。
2nd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包括: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 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 银行不予受理。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 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rd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是银行、 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 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 规范化。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 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 (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 (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 (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 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 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支付票据

支付票据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e.g.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 票款的,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 , 但不 低于1000元的罚款。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印章与预留印章不符 的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 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赔偿 额。
2.1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
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以下统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 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
(二) 变更
办理程序2
1. 变更的情况(多选题): √ 账户名称 √ 法人代表(对非法人单位而言)或主要负责人 √ 住址、邮编、电话、注册资金
√ 其他资料
2. 变更的期限
存款人
开户行
人行
五个工作日
两个工作日
(三) 撤销
办理程序3-1
1、撤销的情况:
一类:主体资格中止 ①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 ② 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1409.50、 ¥6007.14、 ¥1680.32、 ¥107000.53、 ¥16409.02、 ¥325.04
1、“¥809050.50”,规范的大写金额是( ) A、人民币捌拾万九仟零伍拾元零伍角整 B、人民币捌拾万玖仟零伍拾元伍角整 C、人民币捌拾万零九仟零伍拾元零伍角整 D、人民币捌拾万玖仟伍拾元零伍角正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包括个体 工商户
(三) 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汇总

第二章(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汇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银行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的种类,包括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类。

票据结算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结算方式;非票据结算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信用卡等结算方式。

(支付结算的主体为:银行、单位、个人)(二)支付结算的特征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支付结算与一般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不同。

(支付结算:广义的包括现金结算,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票据结算)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

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

《支付结算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为了保证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以使其业务正常进行,中国人民银行除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有统一的要求外,还就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作出了基本规定。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结算中是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2.1 支付结算概述

2.1 支付结算概述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三、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 《票据法》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
四、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个人 银行(含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1 支付结算概述
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的特征
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广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 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 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 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狭义的支付结算是一种转账结算。 支付结算主体:
“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
的行为。
六、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
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 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 自行承担。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 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概述
据。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 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
人的票据。
支付结算的重要性
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方便资金结算,方便经济往来。
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 加强资金监管,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
02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核算的基本原则
相关法规及政策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影响
•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是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涉及对各种支付和结算交易进行记录、监督和报告。该核算不仅有助 于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还能为金融机构提供重要的数据分析,以改进服务并制定更好的业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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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概述
2023-11-05
目录
•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 • 支付结算业务的风险及控制 • 支付结算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 相关法规及政策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影响
01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的定义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 、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电子化支付结算
总结词
电子化支付结算是指将传统的现金、票据等支付方式转化为电子化方式,提高支 付效率和便捷性。
详细描述
电子化支付结算包括网上银行转账、移动支付、电子钱包等,能够实现快速、便 捷、安全的支付体验。同时,电子化支付结算还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人工干 预和操作错误,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全球化支付结算
总结词
全球化支付结算是指将支付结算服务扩展到全球范围,满足跨境支付的需求 。
详细描述
全球化支付结算将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支持多货币交易和汇率转换 ,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和安全性。同时,全球化支付结算还将推动金融机构 的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市场和客户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

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的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结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行付款的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银行不垫付的原则。

支付结算的要求: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 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3.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幵户条件的,予以核准,颁发基本(或临时或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5.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

根据账户管理的要求,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等其他开户资料后,应及时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属于申请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属于申请变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加其个人签章。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H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概述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如银行、支付机构等)在进行各种支付活动时,对支付者和收款人之间的资金流动进行核算管理的业务。

它是现代支付体系运行的基础,也是金融活动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是指对资金流动进行准确记录和实时查询,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转的顺畅。

首先,账户管理是支付结算业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金融机构需要对参与支付的个人和企业进行身份认证,并为其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

账户管理涉及到账户的开立、账户信息的维护、账户的销户等工作。

对于账户的管理,金融机构需要确保账户的安全性,比如采用多重身份验证等方式,防止账户被欺诈或盗取。

其次,资金划转是支付结算业务核算的重要环节。

资金划转是指根据支付者的指令和授权,将资金从支付者的银行账户划转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资金划转可以是银行间转账,也可以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划转。

金融机构在进行资金划转时,需要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防止资金的挪用或错误划转。

费用结算是指支付结算业务核算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在支付过程中,支付机构会向支付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覆盖其运营成本。

费用结算涉及到费率的制定、收费标准的透明化和收费流程的规范化等工作。

金融机构需要确保费用的结算准确无误,避免因费用结算问题而影响支付结算的正常运行。

最后,交易清算是支付结算业务核算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交易清算是指支付机构根据支付交易的情况,计算每日的交易净额,并将净额结算给各方。

交易清算需要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结算的准确性,以保证各方的权益。

金融机构在进行交易清算时,需要建立科学的清算机制和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总的来说,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是支付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关系到支付体系的稳定运行,也关系到支付交易的安全和顺畅。

因此,金融机构在进行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时,需要高度重视,并加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不断提升,以适应快速发展的支付业务需求。

初级会计第三章 重点知识总结

初级会计第三章 重点知识总结

初级会计第三章重点知识总结一、支付结算概述。

1. 支付结算的概念。

-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 原因:这是为了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资金往来,保障交易的安全和高效。

在现代经济中,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频繁,需要一种统一的、规范的资金结算方式来确保资金的准确转移。

2. 支付结算的原则。

-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这一原则要求结算当事人必须依法承担义务和行使权利,严格遵守信用,履行付款义务。

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信用是交易的基础,如果当事人不遵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市场的交易秩序。

-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这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除法律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存款人对自己账户内的资金享有自主支配权。

- 银行不垫款。

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将结算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这是为了防止银行信用的过度扩张,保障银行资金的安全。

3. 支付结算的工具。

-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票据是一种重要的支付结算工具,具有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等特点。

- 银行卡: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方便快捷,广泛应用于日常消费、转账汇款等业务。

-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二、银行结算账户。

1.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 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 种类:- 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

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
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支付结算概述 结算方式流程 票据知识及流程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三、支付结算的纪律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一)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
活动中使用票据和各种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 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要点: 实质:货币给付; 主体:收付款双方;媒介:银行 工具:票据和结算方式。
(二)支付方式
1、现金结算 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使用现金收付款项 的货币收付行为。
主体:收付款双方 工具:现钞 过程:一手钱一手货
2、转账结算 是指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存款账 户划转到收款人存款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主体:收付款双方
第三节 票据知识及流程
一、票据基本知识 二、支票结算流程 三、本票结算流程 四、银行汇票结算流程 五、商业汇票结算流程
一、票据基本知识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二)票据关系人与权利义务关系 (三)票据行为 (四)支付结算中使用票据的基本规定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载明债务人要按指定期限向债权 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信用证券。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2、票据的性质 (1)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2) 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3) 票据是一种信用支付工具 (4) 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5) 票据是一种要式(文义)证券 (6) 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 (7) 票据是一种集团证券,具有债务连带性 (8) 票据是一种提示证券 (9) 票据是一种缴还结算流程
汇款人
委 托 汇 款
汇出工行
先直后横
电子划款
收款人
收 款 入 帐

支付结算业务的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的概述
如果到期收款人拒绝接受汇款或超过期限2 个月仍未领取的汇款,汇入行应办理退汇 以同系统内退汇为例 其会计分录为: 退出行的会计处理 借: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贷:联行往账 原汇入行的会计处理 借:联行来账 **存款—原汇款人户
汇款人要求退汇的处理 当汇款已转入应解汇款,但尚未解付的。 汇入行的会计处理 借:应解汇款 贷:联行往账 汇出行的处理(汇款人开设有银行账户) 借:联行来账 贷:**存款——原汇款人户 如果汇款人未在汇出行开设银行账户时 借:联行来账 贷:其他应付款——原汇款人户 借:其他应付款—原汇款人户 贷:现金
汇兑的会计处理
1、本系统内的汇兑 汇出行的会计处理 借:**存款——汇款人户 贷:联行往账 如果对方未在本行开设账户,交付现金办理汇 兑时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汇款人户 借:应解汇款 贷:联行往账
汇入行的会计处理 如果汇入单位在本行开设有账户 借:联行来帐 贷:**存款—收款人户 如果收款人没在本行开设存款账户的 借:联行来账 贷: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如果需要支取现金 借: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贷:现金
支票结算的有关规定
1、单位和个人需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2、支票的出票人为银行分支机构。支票必须载明的事 项包括:“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 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3、支票一律记名;转账支票允许背书转让。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 民银行另有规定的出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予 付款 5、出票人不得签发空头或印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 支票。否则,银行予以退票,并处以票面金额5%且 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 支票2%的赔偿金。
支付结算的纪律
主要依据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票据 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1997年 12月12日开始实施的《支付结算办法》 对单位和个人的结算纪律

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

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

C.票据旳出票日期能够使用小写填写
D.票据中旳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旳,在
“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3、根据《支付结算方法》旳要求,下列有关票据金额中 文大写旳填写中,符合要求旳有( )。 AB
A.将“107000.53元”写为“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 角叁分”
B.将“107000.53元”写为“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 叁分”
① 银行未发觉异常,则正常付款
② 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 位、个人旳正常支付
(四)支付结算实施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旳管理体 制(单项选择)
考点三办理支付结算旳基本要求(多选)
(一)支付结算旳原则 1.遵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旳钱进谁旳账、由谁支配原则。 对存款人旳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要求外,必 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 事人之间旳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旳责 任。
本节练习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方法》旳要求,签发票据时,能够更 改旳项目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用途 D.票据金额
答案 C
2、根据《支付结算方法》旳要求,下列各项中,不会造 成票据无效旳是( )。 A.原记载人更改金额,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B.原记载人更改出票日期,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C.原记载人更改票据用途,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原记载人更改收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答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 同步记载,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票据无 效
2、少数名族地域和外国驻华企业可根据实 际需要,金额大写能够使用少数名族或者 外国文字记载
•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旳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 应该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2. 定义支付结算是指买卖双方为了交易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进行的资金划拨和清算。

一方面,支付是人们用现金或电子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的过程;另一方面,结算是指卖方收到货款并完成交付,或买方支付货款并获得商品所有权的过程。

3. 发展历程支付结算业务起源于古代货币交换活动,最早是以实物货币形式进行支付和结算。

随着货币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现金支付和结算逐渐成为主流。

然而,现金支付和结算存在安全、便捷性等问题,促进了电子支付的发展。

随着电子技术的进步,人们逐渐采用信用卡、银行卡、手机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推动了支付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

4. 主要参与方支付结算业务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银行、支付机构、商家、消费者等。

- 银行:作为支付中介机构,银行通过建立支付系统和提供支付账户等服务,为持卡人、商户和其他参与方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

- 支付机构:支付机构是指非银行机构,通过与银行进行合作或利用自有的支付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

- 商家:商家通过与支付机构或银行合作,接受消费者的支付并完成结算,得到所售商品的货款。

- 消费者:消费者是支付结算的发起方和最终接受方,通过各种支付方式完成商品或服务的支付。

5. 服务内容支付结算业务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支付、清算和结算。

支付是指消费者通过各种支付方式,将货款转账给商家或支付机构;清算是指支付机构和银行在交易完成后进行的支付数据处理和资金结算;结算是指商家通过银行或支付机构将所收到的货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

6. 技术创新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创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支付方式得以广泛应用,并在支付安全、支付速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同时,移动互联网和手机智能化的普及,也带动了手机支付的快速发展。

支付结算业务还涉及到支付网关、支付终端、支付系统等技术的应用和创新。

7. 发展趋势支付结算业务在未来将呈现以下趋势:- 移动支付将继续快速发展,手机支付、二维码支付等将成为主流支付方式。

2.1支付结算概述

2.1支付结算概述
▪ 2月12日→零贰月壹拾贰日 ▪ 10月20日→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0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01
▪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银行不予受 理。
▪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银行可予受 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出票人自行承担。
21
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3.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 ▪ 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人行总行批准 ▪ 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5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P99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 依存款人委托向指定的收款人付款 ▪ 存款人的资金由存款人自由支配 ▪ 除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扣款项 3.银行不垫款原则
支付结算的主体

银行
城市信用社
农村信用 合作社
银行
单位 含个体工商户
支付结算和 资金清算的 中介机构
个人
1
支付结算的任务 P97
▪ 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 及时、安全地办理支付结算,并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支付结算办法 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 活动的正常运行。
2
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P97
4
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 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
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2.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 ▪ 制定实施细则→人行总行备案 ▪ 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人行总行批准 ▪ 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协调/处
▪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 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 元、角、分”字样。
15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20

简述支付结算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支付结算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支付结算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 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说白了,就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把钱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

想象一下,你跟朋友一起吃饭,分账的时候可不能让大家一人掏一张卡,那就太麻烦了!所以,支付结算就是为了让这个过程变得简单又快捷。

无论是用现金、信用卡,还是手机支付,目的都是让交易顺利进行。

其实,支付结算就像一条河,流动着各种资金,把买卖双方连接在一起,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应得的东西。

1.1 基本原则说到支付结算的原则,首先就是安全性。

你想象一下,钱包里装着几千块钱,结果一不小心就掉了,心疼得直哭!所以,安全第一是绝对没错的。

接下来就是便捷性,想要快速付款,不想排队等得心焦。

最后,透明性也很重要,交易记录清清楚楚,让大家都能放心。

就像买东西,一看价钱就知道自己花了多少,这种感觉真不错!2. 支付方式的多样性进入这个信息化时代,支付方式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除了传统的现金支付,现在的年轻人更喜欢用手机支付,比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甚至有些地方连二维码都能扫。

就好比你在逛街,看到喜欢的衣服,直接扫一扫就搞定,省时又省力。

各种支付工具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们的消费习惯,真是“科技改变生活”这句话说得没错!2.1 各种支付工具的优缺点当然,各种支付工具也有自己的优缺点。

现金虽然方便,但如果丢了就麻烦;信用卡虽然可以分期付款,但要小心超支;而手机支付虽然快捷,但网络问题有时候让人抓狂。

所以啊,选择支付工具时,大家还是得量入为出,因地制宜,别一味追求时髦,弄得自己身陷泥潭。

3. 未来的支付结算趋势说到未来,支付结算的发展趋势可是让人期待。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尝试无现金社会,听起来就像科幻电影里那样。

比如在某些城市,公交车、超市都开始接受人脸识别支付,简直酷毙了!想想,你只需一笑,钱就自动扣掉,省去了掏钱包的麻烦,真是爽翻了。

3.1 持续创新与变化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支付结算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比如,区块链技术的出现,让我们在支付时多了一层安全保障。

2.1支付结算概述

2.1支付结算概述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 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刷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 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 实,不得伪造、变造 。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 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 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包括票据、银行卡、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 结算方式。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所谓要式行为, 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 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二、支付结算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案例分析:
• 通达公司违反恪守信 用,履行付款原则。 理由:该原则要求结 算当事人必须依照共 同约定的民事法律关 系内容承担义务和享 有权利,严格遵守信 用,依约履行付款义 务,特别是应当按照 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 款日期进行交易。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 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 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 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 当事人的转移。
五、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 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 方性规定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 例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票据法》、《国内信用证结算 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 办法》等。
六、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问题研讨
1.小李的做法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为什么? 2.小李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为 什么? 3.某商场要求小张付款的做法合理 吗,为什么? 4.某商场是否应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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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 是“0”时: • 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例如:¥16 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 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又例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 贰拾伍元零肆分。(注意不用写角)
• 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 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 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例如,2月12日, 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 拾月零贰拾日。
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
•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
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写,不得留有空白。
•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应按汉语语言规律、 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填写。 •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 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 007.14,应写成人民 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 (3)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 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 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1 680.32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 或者: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 叁角贰分;
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
2、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 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3、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 十、廿、毛、另(或0)填写。
• 2.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
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
• 第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①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规则
②中文大写金额单位的规则
③阿拉伯数字的规则 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币种的写法
⑤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币种的写法
⑥票据的出票日期的中文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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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支付结算概述 2.2 现金结算 2.3 银行结算账户 2.4 票据结算方式 2.5 银行卡 2.6 其他结算方式
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
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
“整”(或“正”)字。
• 145.00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整。
145.10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壹角(整)。
• 145.16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壹角陆分。
•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
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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