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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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聘 人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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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关于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临聘人员管...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1】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局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XX]8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不占用**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与我局签订临时性聘用合同的,在**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和一般技术人员四个层次;后勤服务岗位分为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三)局政工处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部门。

(四)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 散文阅读: ) 二、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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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招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单位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临聘人员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临聘人员包括短期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等。

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单位可以通过广告、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通过内部推荐等方式寻找合适的人选。

第六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第七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九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享受相应的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可以享受单位提供的一些基本福利,例如商业保险、工作餐、交通补贴等。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工作。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尊重单位的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用工管理,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临时用工指公司为短期、有限期间雇用的劳动者,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不超过1年且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第三条公司临时用工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且不得少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公司临时用工应明确用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明确用工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二章用工范围第七条公司临时用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项目岗位、季节性职位、劳动强度大或者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等。

第八条公司临时用工招聘应当根据用工需要和人力资源规划确定用工数量、职位需求等。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用工需求制定用工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第十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用工计划开展用工招聘活动,不得随意增加用工数量或者变更用工职位。

第三章用工流程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人才市场等途径进行用工招聘。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制定用工招聘方案,明确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薪酬待遇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等程序,合格者确定为临时用工。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与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用工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四章用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指派专人负责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临时用工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工资核算和发放制度,确保临时用工获得应得的工资。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监管临时用工的出勤情况,保证岗位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根据临时用工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整其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用工纠纷处理机制,受理临时用工的投诉、申诉等事宜。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临时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临聘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4. 年龄、学历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临聘人员聘用程序: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聘人员需求计划,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招聘活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3.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试工期,试工期一般为一个月;4. 试工期结束后,根据试工表现及工作需要,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六条临聘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单位形象,保守单位秘密;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临聘人员权利:1. 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2. 享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3. 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4. 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临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根据情况予以降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临聘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2. 情节严重,影响单位声誉;3. 因工作需要,单位调整岗位,临聘人员不能适应;4. 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聘用(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岗位上从事工作,但与公司员工身份不同的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和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主要选拔标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七条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招聘职位、人数、任职条件、薪资待遇等事项,并通过适当渠道发布。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第九条选拔方式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选拔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薪资福利第十一条临聘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培训、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薪资待遇,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需求制定,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临聘人员纳入公司员工管理体系,接受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管理。

第十七条所在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需求,临时性用工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规范和管理临聘人员,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制定了本《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二、临聘人员的定义1. 临聘人员指在企业指定期限内,临时工作的员工,包括临时雇员、实习生等。

2. 临聘人员需要以书面形式与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细则。

三、临聘人员的招聘程序1. 企业招聘临聘人员需明确需求,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招聘。

2. 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等环节,确保招聘流程的规范和公平。

四、临聘人员的管理及福利待遇1. 临聘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职场权利。

2. 企业应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

3. 临聘人员不具备正式员工的福利保障,但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临聘人员的考核与绩效1. 企业应建立临聘人员的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评估。

2. 绩效评估结果将影响临聘人员的续聘及薪酬调整,激励其提高工作表现。

六、临聘人员的解约及纠纷处理1. 如果临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工作失职情况,企业有权进行解约处理。

2. 对于因工作纠纷导致的争议,企业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妥善协商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

七、总结《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规范临聘人员的招聘与管理,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

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篇1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临聘人员的范围和要求1. 幼儿园临聘人员是指在幼儿园特殊情况下需要聘用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保育员、课程顾问等。

2. 临聘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且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临聘人员的聘用程序1. 幼儿园在需要聘用临聘人员时,应通过人力资源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2. 幼儿园经过综合考虑后,确定合适的临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1. 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

2. 临聘人员应遵守聘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职或违背合同规定行事。

第四条临聘人员的管理1. 幼儿园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绩效考核等。

2. 如有临聘人员表现不佳或有违规行为,幼儿园有权根据聘用合同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甚至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规范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幼儿园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篇2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一、前言幼儿园是为了照顾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发展而设立的教育机构,为了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儿童的安全,需要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教职人员队伍。

在幼儿园中,临聘人员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特定的时期或情况下,为幼儿园的运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

二、幼儿园临聘人员的定义1. 幼儿园临聘人员指的是在幼儿园工作的临时人员,他们通常是在特定时期或情况下为了支撑幼儿园的工作而被聘用的人员。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权益。

临时聘用人员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为组织提供支持和帮助,因此他们的工作和福利待遇需要得到妥善管理。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实习生和临时工。

二、聘用程序2.1 聘用需求确认在聘用临时人员之前,应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提出聘用需求。

需求应包含职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资待遇等详细信息。

2.2 发布招聘信息根据聘用需求,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在适当的渠道上,如招聘网站、内部公告等。

招聘信息应包含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等信息。

2.3 筛选和面试根据收到的简历和申请,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并邀请合适的候选人参加面试。

面试过程中,应评估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2.4 聘用决策根据面试结果和候选人的综合表现,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做出聘用决策。

2.5 发放聘用通知将聘用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聘用人员,包括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6 合同签订双方确认聘用意向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合同应明确工作期限、薪资待遇、工作条件、保密条款等关键信息。

三、工作管理3.1 工作安排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需求和工作期限,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

安排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

3.2 绩效考核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绩效考核结果将用作聘用人员合同续签、福利待遇调整或解聘的依据。

3.3 培训和发展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培训计划应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

3.4 工作纪律临聘人员应遵守组织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考勤制度和保密要求等。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福利待遇4.1 薪资待遇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级别和工作性质,确定相应的薪资水平。

薪资待遇应按时支付,并包括税前和税后薪资明细。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6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6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6篇篇1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原则。

3. 合同制管理原则。

(二)聘用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能或资质。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

2. 筛选简历并通知面试。

3. 面试及试岗。

4. 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职责根据幼儿园需要,临聘人员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保育员、厨师、保洁等。

具体岗位职责根据岗位实际要求制定。

(五)待遇与福利1. 临聘人员薪资待遇参照幼儿园内部标准。

2. 幼儿园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六)考核与奖惩1. 幼儿园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2. 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违反幼儿园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甲方(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临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聘用办法和乙方意愿,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岗位乙方在甲方担任的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职责见管理办法。

(三)薪资待遇与福利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薪资为____元/月,支付方式为____。

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幼儿园规定执行。

(四)考核与奖惩1. 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资调整、奖金发放的依据。

2. 乙方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甲方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机关单位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培训和
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
时性项目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三、临聘人员招聘
1. 临聘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

2. 招聘需从临聘人员的专业、资格、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
合评估,选拔优秀人才。

3. 招聘程序应当严格执行,不得违法违规,确保人员招聘的公平公正。

四、临聘人员管理
1. 临聘人员应当按照招聘协议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 机关单位应当对临聘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3. 临聘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五、绩效考核
1. 对临聘人员的绩效应当进行定期评价,根据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者相应处罚。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临聘人员继续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人员可适当予以转正。

六、合同解除
1. 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同结束。

2. 在临聘人员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不端或者工作表现不佳等情况下,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七、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后续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

2. 对于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以上就是机关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机关单位的临聘人员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篇1一、临时聘用人员(半年以上)应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

原则上只有机关工勤岗位和特殊的技术岗位才能临时聘用人员,一般科室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委机关只临时聘请驾驶员、打字员和电脑网络技术岗位人员。

二、临时聘用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拟聘岗位和聘用条件,商人事科后报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然后面向社会(人才市场)公开选聘,最后再提请委党组研究决定。

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机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人事科要建立临时聘用人员档案。

三、临时聘用人员资格:①车辆驾驶员应为男性,应聘时年龄35周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未发生过大的安全责任事故,50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再续聘。

②文印打字员应为办公自动化方面的熟练人员,应聘时年龄25周岁以下。

③电脑网络维护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操作系统使用、维护,了解计算机硬件相关知识,熟悉网络运行、维护,应聘时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机关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双方严格按照劳务派遣公司所签劳动用工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办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由我办选定劳务派遣机构,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本办法所指临时聘用人员,是因工作需要,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派遣、经我办同意接受、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人员。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我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与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临时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三、临聘人员的管理1. 聘用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2. 聘用程序(1)用工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经单位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3)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考核及管理办法(1)临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可续签劳动合同。

4. 相关待遇(1)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单位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2)临聘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3)临聘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四、请假制度1. 临聘人员请假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及病历。

3. 事假: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

4. 婚假:3天。

5. 丧假:3天。

6. 休假者应按照审批程序于休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五、纪律要求1. 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临聘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3. 临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六、附则1. 本制度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临时工人管理制度

临时工人管理制度

临时工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临时工人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和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时工人是指公司因工作需要临时招聘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临时工人管理应依法依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临时工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临时工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第五条公司应当依法缴纳临时工人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临时工人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人管理的制度和程序,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临时工人进行工作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临时工人可以予以续聘。

第九条临时工人在公司离职时,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接,并领取离职证明。

第二章临时工人的招聘与解聘第十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决定招聘临时工人。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通过公开招聘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招聘临时工人,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性。

第十二条公司招聘临时工人时,应当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事项。

第十三条公司招聘临时工人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临时工人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决定解聘临时工人,但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在解聘临时工人时,应当及时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临时工人在工作期满时,公司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第三章临时工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临时工人在公司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第十九条临时工人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临时工人应当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一条临时工人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人应当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企业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临时聘用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实习生、派遣员工等。

三、聘用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相关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并经领导批准。

2、编制招聘计划:相关部门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人数、薪酬标准等。

3、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信息发布到企业内部网站、招聘网站等途径,吸引更多的人才应聘。

4、简历筛选: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候选人。

5、面试选拔: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选拔,综合考虑其素质、能力等因素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6、签订劳动合同: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7、入职手续:完成入职手续,办理相关手续,指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

8、培训考核: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协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四、聘用期限1、临时工:在企业暂时性需求时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实习生:为培养人才而聘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

3、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与企业签订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五、工作安排1、临时工:按照岗位需求和工作任务安排工作内容,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2、实习生:在企业指导下参与工作,通过实际操作提高技能水平,完成实习计划。

3、派遣员工:按照派遣公司和企业签订的合同履行工作职责,接受企业领导的工作安排。

六、薪酬福利1、临时工:按照企业规定的薪酬标准发放工资,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福利。

2、实习生: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及培训效果,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给予实习报酬。

3、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负责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企业不再发放额外薪酬。

七、考核奖惩1、工作考核: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工作分配。

2、奖励机制: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

3、处罚措施:对于工作不认真、违规违纪的聘用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聘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莞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聘人员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运作,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应予终止合同的人员。

各部门临时性、补充性工作岗位需要用人,应尽量通过改善劳动组织、充分挖掘劳动潜力,从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

确实解决不了的,方可使用临聘人员。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分类第三条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临时普通工勤岗位,主要从事后勤服务或替代性劳动工作,如保洁、厨师、接待、保安、司勤等工作岗位;另一类为项目部临时岗位,即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增加的短期临时岗位。

第三章临聘人员录用条件及程序第四条录用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二)首次聘用,年满18周岁且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五)一般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六)法律或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各部门需使用临聘人员,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发后,送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招聘。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聘人员,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第七条行政部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负责人员资料收集及进行初步的筛选,交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后由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共同面试,择优录用。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临聘人员的权益,提高临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选拔1.临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2)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熟练的工作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4)须经过面试和考核,获得录用资格。

2.选拔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2)申请人提交简历和相关资料;(3)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4)进行面试和笔试;(5)确定录用人员。

第三章临聘人员的权益1.工资福利(1)临聘人员享有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2)享受规范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3)享受公平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

2.培训和职业发展(1)公司将为临聘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2)鼓励临聘人员根据自身职业发展需求,参与公司提供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机会。

3.社会保障(1)公司将依法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2)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相关社会保障服务。

第四章临聘人员的管理1.岗位责任(1)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2)临聘人员应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

2.考核管理(1)公司将对临聘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2)对表现出色的临聘人员将给予相应奖励和晋升机会;(3)对绩效不佳的临聘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劝退或解雇。

3.职业道德(1)临聘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2)临聘人员应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

第五章临聘人员的解雇和离职1.解雇程序(1)对于临聘人员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进行解雇;(2)公司应当依法办理解雇手续,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2.离职程序(1)临聘人员申请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2)公司将进行离职手续办理,结算工资福利等相关事宜。

第六章附则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临聘人员_管理制度

临聘人员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或学历要求。

第三章考核及管理办法第五条临聘人员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和正式聘用后考核。

第六条试用期考核:1.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2. 试用期内,单位将对临聘人员进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考核。

3.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正式聘用后考核:1. 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 考核不合格者,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待遇第八条临聘人员的待遇包括: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学历、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 奖金:根据工作表现和单位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3.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五章请假制度第九条临聘人员请假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及病历。

2. 事假: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

3. 婚假:3天。

4. 丧假:3天。

5. 休假者应按照审批程序于休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本制度能够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对临聘人员的招聘管理,规范临聘人员聘用相关制度,避免劳动争议与纠纷,维护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暂制定本办法。

一\第一条临聘人员用工原则(一)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因工作需要,而现有正式职工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允许使用临聘人员,但应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二)临时聘用人员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和工作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满足相应的学历、资格要求。

第二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用工需求部门向医院人事部提出用人申请,内容包括用工数量和工作岗位及具体要求。

(二)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人需求,审核安排用工计划,组织招聘。

(三)工勤人员原则上不再招聘,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充分论证前提下提出用工数量和岗位,由用人部门自行招聘后到医院人事部备案,并在人事代理部门或公司解决相关人事问题,方可用人,如招聘后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解决。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招聘程序(一)各用人部门根据需求,将所需人员的岗位报人事部。

(二)人事部提交院政联席会议通过。

(三)人事部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四)人事部接受报名。

(五)根据先采取笔试(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需要人数200%的比例录取)、笔试合格者再面试,由分管院长组织,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参加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六)人事部汇总招聘考核结果,上报医院政联席会议审批。

(七)被聘用的临聘人员由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专业技术资质证,从事特殊行业工种的临时工,必须持相应的有效证件。

(八)被聘用的临聘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安排在相应科室工作。

(九)任何部门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招聘临聘人员。

第四条临聘人员管理:临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临聘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努力工作。

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纪违规的人员,医院有权解聘。

工程项目临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临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临时招聘的施工人员。

第二章临聘人员招聘与选拔第四条临聘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

第五条招聘条件:(一)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三)进行面试、笔试等考核;(四)确定拟聘用人员;(五)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临聘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八条临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九条考核内容:(一)工作态度和纪律;(二)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三)工程质量;(四)安全生产;(五)团队协作。

第十条考核办法:(一)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晋升、解聘等依据;(二)设立考核申诉机制,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临聘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临聘人员待遇:(一)工资待遇:根据岗位、技能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保障:(一)公司应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二)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临聘人员的人身安全;(三)公司应关心临聘人员的身心健康,关注其家庭生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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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聘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莞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聘人员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运作,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应予终止合同的人员。

各部门临时性、补充性工作岗位需要用人,应尽量通过改善劳动组织、充分挖掘劳动潜力,从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

确实解决不了的,方可使用临聘人员。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临时普通工勤岗位,主要从事后勤服务或替代性劳动工作,如保洁、厨师、接待、保安、司勤等工作岗位;另一类为项目部临时岗位,即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增加的短期临时岗位。

第三章临聘人员录用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录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首次聘用,年满18周岁且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一般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法律或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各部门需使用临聘人员,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发后,送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
后,由行政部组织招聘。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聘人员,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第七条行政部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负责人员资料收集及进行初步的筛选,交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后由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共同面试,择优录用。

第八条招用临聘人员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岗位要求面向社会择优选用。

对招用的临聘人员要进行各种证件的审核,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经用人部门与行政部初步确认人选后,由行政部根据面试情况将录用人选及其薪酬建议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统一对录取人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临聘人员劳动关系
第十条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集团下属子公司作为主体,与拟录用人员在受聘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临时普通工勤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二条项目部临时岗位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其工作任务完成标志为该岗位所属项目竣工及验收。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延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

(三)违背职业道德,违纪违规造成极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有违纪违规行为被查处的,自认定之日起,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章临聘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其他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合同期内不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获得工作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教育、培训的权利;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六)公司出现编制内空缺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录用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工作安排;
(三)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岗位职责,处事严谨公正,廉洁守纪,自觉接受监督;
(四)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维护公司形象、荣誉和利益;
(五)按规定接受培训、教育,提高自身技能和素质;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临聘人员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为提高临聘人员素质和岗位技能,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制定临聘人员培训体系,包括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综合知识培训等,并明确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八条行政部负责做好临聘人员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临聘人员在本公司工作学习的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奖惩材料、学历资料、考核信息、培训记录及其他需归档材料等。

用人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保卫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各用人部门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严格各项考核制度,对违纪、违章但情节较轻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批评,并要求本人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对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人员,应及时提出解聘意见,报行政部备案。

经上级审批后,由行政部以书面形式通知临聘人员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第二十一条临聘人员应与在编员工一样遵公司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七章临聘人员的薪酬待遇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临聘人员因多为工程技术人员,其薪酬待遇参照公司编制内相关工程技术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第二十三条临时普通工勤岗位薪酬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职务工资、能力工资、工龄工资,临聘人员每月实发工资为该三部分累计所得。

(一)职务工资主要由临聘人员所服务岗位的基本职责决定,试用期及试用期后有所差别,具体分级如下表:
等级决定,具体分级如下表:
限计算,主要体现员工的工作经验价值。

员工必须有同类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方可获得工龄工资,每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则向上提升一级工龄工资,满5年后则不再增加。

具体如下表所示:
遇,皆指其税后实发工资数额。

因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税费而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另行缴付,不再从其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临聘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参照在编员工标准执行。

第八章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临聘人员其他福利参照在编员工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临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按照《社会保险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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