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问题汇编
新三板相关知识5篇
新三板相关知识5篇第一篇:新三板相关知识新三板相关知识一、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介绍二、新三板发展历程三、新三板目前挂牌情况四、新三板未来前景五、新三板的交易制度六、挂牌条件及说明七、拟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八、新三板对中小企业的益处九、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十、挂牌费用参考十一、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常遇到的财务会计问题和税务问题的处理十二、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服务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新三板相关知识一、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介绍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都有不同的规模大小与主体特征,存在着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
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资本市场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
其中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俗称二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从资本市场架构上也从属于一板市场。
中国大陆主板市场的公司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上市。
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主板、中小板市场主要吸纳发展比较成熟、规模比较大的企业。
2、二板市场:又称为创业板市场(GEM(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
新三板知识测评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答案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股票市场中重要的一部分。
通过新三板,中小企业可以实现股权转让和融资,促进经济发展和企业成长。
以下是对新三板知识测评中常见问题的解答:问题一:新三板的全称是什么?答:新三板的全称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问题二:新三板的创办时间是?答:新三板成立于2013年。
问题三:新三板转让的是哪些企业的股权?答:新三板转让的是中小企业的股权。
问题四:新三板的主要功能是什么?答:新三板的主要功能是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问题五:新三板的监管机构是?答:新三板的监管机构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问题六: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是?答:新三板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两种:做市和集合竞价。
问题七:新三板的股权转让是否受限?答:新三板的股权转让存在一定限制。
企业在初始挂牌3年后可转至其他市场。
问题八: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是?答: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较低,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
问题九:新三板的企业定位是?答:新三板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平台,促进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问题十:新三板的监管要求是?答:新三板的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透明、违规行为监管等方面。
问题十一: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的区别是?答:新三板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而言,股权转让更加灵活、业务流程更简化,适合中小企业发展。
通过以上对新三板知识的测评答案,相信读者对新三板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新三板作为国内重要的股权转让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机会和平台,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各界应加强对新三板的学习和关注,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搭建更加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及审计需特别关注的问题
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及审计需特别关注的问题一、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常常是“一人集权制”。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
3、原始出资的不规范。
拟新三板挂牌的主体多属于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常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
4、会计主体不清,资产不完整或权属不清。
公司房屋、土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以个人名义登记或无法取得产权等。
5、资金管理的不规范。
未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未建立独立的财会制度,未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资金与股东资金不分;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
6、同业竞争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
表现为:关联方界定不完整;关联交易目的及动机不当,常常出于调节利润;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依据不充分,缺相关合同及确认;定价不公允;会计处理不当;实质关联方非关联化等等。
7、主要经营业务活动不规范。
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存在瑕疵:如采购为了省钱不要发票,销售为了逃税不开发票,聘请工人不交社保等。
购买设备不取得合法票据,购建厂房不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等。
8、纳税不规范。
有避税动机,非独立纳税或是为规避税收而少计收入、多计成本或帐外核算等。
有些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不合法的税收优惠。
9、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如,存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违规借款担保与诉讼、违规发行过证券等行为,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商业企业发行代币券和购物卡。
10、账务处理不规范,表现在: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不正确或随意变更。
创新型企业很多是轻资产企业(如互联网公司、房产服务公司、资讯公司、在线培训公司等),特定行业会计政策特殊,可能导致不规范的处理方式。
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
如,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调节利润。
③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不规范。
不按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比如,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按开具收款发票确认收入等。
④随意计提和摊销费用。
新三板标准反馈及重点核查问题汇总
新三板标准反馈及重点核查问题汇总第一篇:新三板标准反馈及重点核查问题汇总1.合法合规1.1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1.1股东适格性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并对公司股东适格性,发表明确意见。
1.1.2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认定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对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发表意见。
1.1.3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合规性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发表意见。
1.2出资1.2.1出资验资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根据《关于新修<公司法>施行后挂牌条件及其指引调整情况的公告》规定,说明股东是否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制作核查出资工作底稿及取得出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打款凭证)等情况,并就公司股东出资是否真实、缴足发表明确意见。
1.2.2出资程序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出资履行程序的完备性、合法合规性并发表意见。
1.2.3出资形式与比例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历次出资形式、比例,并就股东出资形式与比例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1.2.4出资瑕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历次出资有无瑕疵。
如有,请核查出资问题的形成原因、存在的瑕疵及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补正措施,并对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足以弥补出资瑕疵,公司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2)是否存在虚假出资事项,公司是否符合“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以上瑕疵补正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3公司设立与变更1.3.1公司设立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设立(改制)的资产审验情况,如以评估值入资设立股份公司,补充说明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构成“整体变更设立”;(2)自然人股东纳税情况,如未缴纳,说明其合法合规性及规范措施;(3)是否存在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公司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新三板知识测评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答案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对于投资者和企业来说,了解新三板的相关知识至关重要。
下面就为您带来一份新三板知识测评的答案。
一、新三板的基本概念1、新三板的定义是什么?答:新三板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2、新三板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哪些企业?答:主要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
3、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有什么区别?答:主板市场主要面向大型成熟企业,上市条件较为严格;创业板主要面向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上市条件相对宽松;科创板聚焦于科技创新企业,强调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新三板则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挂牌门槛相对较低,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较为灵活。
二、新三板的挂牌条件1、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答: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2、对于企业的财务指标,新三板有明确的要求吗?答:新三板挂牌对企业的财务指标没有硬性要求,但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和合理的财务状况。
三、新三板的交易制度1、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哪些?答:主要包括做市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和协议转让。
2、做市交易是什么意思?答:做市商为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做市商的报价进行买卖。
3、集合竞价交易的规则是怎样的?答: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日的 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自 9:30 起(含 9:30)每 10 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四、新三板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1、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答:在申请权限开通前 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新三板财务要求
企业挂牌新三板常见财务问题及规范方案第一部份:会计基础问题一、会计环境和会计核算基础1、财务独立常见问题:(1)企业未设立独立的会计部门;(2)财务人员从事与岗位相冲突的职务;(3)企业会计主体不清,财务核算范围不清,比如控制人旗下多家公司之间未严格区分会计主体,资产混用,成本费用归集对象与实际受益对象不符,几套账相串,股东个人或者家庭费用直接计入公司支出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企业应当设有独立财务部门(代理记帐:不负责对银行存款等进行核实)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与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相适应内部控制制度,厘清会计核算的主体范围。
对于历史上存在会计主体不清情形的,应重新审核实际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调整。
2、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常见问题: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历史财务会计资料不完整,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例如:业务交易执行、授权、记录未有效分离,大量随意地更改原始或者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不完整,业务记录不完整、不系统、混乱或者无记录,业务记录预会计记录无勾稽关系,账表不符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1)内部控制薄弱,影响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企业应在中介机构的辅助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梳理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历史财务信息规范之后,应当切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监督、有记录、有反馈。
(2)对于历史上存在财务核算基础薄弱,证、账、表不符情形的,应考虑重新审核原始凭证进行账务调整,或者重新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准则的合用常见问题:企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如有的小微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挂牌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编制并披露财务报表。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附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进行会计处理。
新三板2020开户考试与答案
每题10分,满分100分,80分为及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一类交易权限开通知识测评试卷一、选择题(单选题)1、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2、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B )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3、关于集合竞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A、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只集中撮合1次B、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5次C、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25次D、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自9:30起每10分钟进行集中撮合4、关于集合竞价股票申报撤销时间说法错误的是(A )A、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5分钟不可撤销申报B、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C、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D、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5、基础层和创新层股票盘易方式,表述正确的是(A )A、可以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B、可以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C、挂牌公司不得自主选择股票盘易方式D、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至少有1家做市商为其做市6、自然人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的要求表述错误的是(D )A、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B、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C、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D、具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7、对集合竞价涨跌幅的表述错误的是(A )A、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200%B、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C、集合竞价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D、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集合竞价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二、判断题1、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5次。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编(最全)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编(最全)编者自新三板挂牌2013年启动以来就开始做新三板项目,至今主导的已挂牌和正在做的新三板项目已有10多个,由于新三板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广深港法律智库进行了归纳并分享给大家,若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8月27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正)6、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 号)7、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 号)二、部门规章2.1 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12-17)2.2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2.3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01-15)2.4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2.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2.6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7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15-03-21)2.8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06-23)2.9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06-23)2.1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01-31)2.11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12-26)2.12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2013-01-04)2.13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申请文件(2013-01-04)2.14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2013-01-04)2.15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12-26)2.16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12-26)2.17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2013-12-26)2.18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3-12-26)2.19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13-12-26)2.20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06-23)2.21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06-23)2.22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09-19)2.23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8 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2014-09-19)2.24 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 号)2.25 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7 号)2.26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 号)三、业务规则A、综合类3.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12-30)B、挂牌业务类3.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2015-09-08)3.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2013-02-08)3.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2013-06-20)3.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12-30)3.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12-30)3.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2013-02-08)C、公司业务类3.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2015-09-22)3.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2014-07-25)3.1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12-30)3.1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 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2 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 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13-12-30)3.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02-08)3.1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02-08)3.1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07-11)D、交易监察类3.1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试行)(2015-01-07)3.1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2014-07-17)3.2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2014-06-09)3.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办法(试行)(2014-04-28)3.2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2013-12-30)3.2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管理暂行办法(2013-12-30)E、机构业务类3.2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2014-10-09)3.2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2014-06-05)3.2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2013-02-08)F、投资者服务类3.2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12-30)G、登记结算类3.28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2015 年 6 月修订版)3.29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4 年4 月版)3.3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13-12-30)(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深港法律智库).3.31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2015 年 8 月修订版)3.32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优先股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5-11-03)3.33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做市业务指南(2014 年 7 月版)3.34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主办券商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2015 年 6 月版)3.35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15 年 6 月版)四、服务指南A、综合类4.1 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审查工作流程(2013-12-20)4.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材料接收须知(2013-03-19)4.3 关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2013-06-13)4.4 关于收取挂牌公司挂牌年费的通知(2013-06-14)B、挂牌业务类4.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2015-10-20)4.6 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2015-09-14)C、公司业务类4.8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4.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第 1 号—发行备案和申请办理挂牌的文件与程序(2015-09-22)4.1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第 2 号—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09-22)4.1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第 3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2015-09-22)4.12 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审查要点》等文件的通知(2015-05-29)4.13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股份支付(2015-05-29)4.1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2014-12-31)4.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 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2014-07-25)4.1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 2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2014-07-25)4.1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试行)(2014-05-06)4.1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015-11-27)4.1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试行)(2014-05-06)4.2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2013-12-30)D、交易监察类4.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业务办理指南(试行)(2014-04-28)E、机构业务类4.22 机构业务问答(一)——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4.2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2014-06-05)4.2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证券账户信息报送业务指南(2014-04-30)4.2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2015-10-21)4.2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2013-06-19)4.27 关于做好主办券商相关信息在指定平台披露工作的通知(2013-04-02)。
个人投资者新三板业务知识测试(ABC卷)(1)(1)(1)
个人投资者新三板业务知识测试(A卷)尊敬的投资者:a、您参加本测试所取得的成绩是新三板业务投资者综合评估的构成指标之一,请您仔细阅读试题并作答。
b、本测试仅为评估您是否了解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挂牌公司股票投资风险。
测试成绩不构成对您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能力等的判断与评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c、本测试包含判断题、单选题共10个小题,每题10分,总分100分,80分为合格。
d、您每日可通过非现场参加本测试的次数上限为3次。
一、判断题1、挂牌公司股票与主板股票的交易机制不同,当日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当日可以卖出。
(错)2、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
(对)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
(对)4、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所主机每个交易日对接受的买卖申报集中撮合5次。
(错)5、挂牌公司不再符合其所属层级条件的,可能被调至较低层级。
(对)二、单选题6、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 D )万股,大宗交易除外。
A、10万股B、20股C、50万股D、100万股7、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C)申报方式。
A、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B、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C、双方最优价格申报D、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8、以下关于基础层、创新层股票交易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
A、可以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B、可以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C、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至少要有1家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D、挂牌公司无法申请变更股票交易方式9、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C)。
A、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股票,复牌后股转公司对在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C、某精选层股票在14:55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该股票当日将不再复牌D、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10、下列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大宗交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D)。
新三板挂牌中的公司独立性问题
新三板挂牌中的公司独立性问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18号)对于公司的独立性并无明确要求,仅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资产独立),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独立),而对拟挂牌企业的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性并未提出明确要求。
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拟挂牌企业如果不符合上述独立性要求,会对其在新三板挂牌产生实质性障碍。
新三板对于拟挂牌企业独立性的要求与拟上市企业相同,其原因是对于一家不具有独立性的企业,根本无法判断其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当然也就不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
在实务操作中,股转系统要求拟挂牌企业应当在业务、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五个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企业)。
一、业务独立挂牌公司应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体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申请挂牌公司应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包括:1.产品或服务使用的主要技术2.主要无形资产取得的方式、时间、实际使用情况、使用期限或保护期、最近一期期末账面价值。
3.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4.重要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成新率或尚可使用年限。
5.员工的人数、结构。
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应披露姓名、年龄、主要业务经历以及职务、现任职务、任期以及持有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份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披露变动情况和原因。
6.其他体现所属行业或业态特征的资源要素在实践中,核查的重点为:1、公司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
2、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通过关联交易的比重,分析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行为。
新三板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和解决对策
18
目录
1
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得到什么
2
企业可能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和解决对策
3
新三板所需准备工作
19
所需做的准备工作
• 1,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股份制改造。 • 2,准备相关资料,配合国信进行尽职调查。 • 3,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包括生产、销售、采购、技术、财
新三板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和解决 对策
目录
1
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得到什么
2
企业可能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和解决对策
3
新三板所需准备工作
2
国内资本市场层次结构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新三板
主要为大型、 成熟企业提 供股权融资 和转让服务 (上海、深 圳证券交易 所)
主要为传统 行业中小企 业提供股权 融资与转让 服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
——明确属于职务发明,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相关自然人不会 对此主张权利
• 股东用于增资的专利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 ——要解释不是职务发明而是股东个人创造的,没有利用 公司有关资源进行技术研发工作
17
十一、出资瑕疵
• 1.如实披露,承认有不规范之处 • 2,说明没有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没有
影响,也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 • 3,延迟出资尽快补上并作出说明,或者申请
主要为“二 高六新”类 型企业提供 股权融资和 转让服务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主要解决初 创期高新技 术企业股份 转让及融资 问题(北京 股权交易所)
3
一、挂牌企业的融资功能
股权交 易融资
配套融资
4
二、挂牌企业的广告效应
新三板知识测评参考题库
新三板知识测评参考题库一、第一套题:拥有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须知(7道必选)1.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_________。
A. 竞价交易B. 场外交易C. 大宗交易D.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参考答案:B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_____。
A. 限价申报B. 本方最优市价申报C. 定价申报D.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E. 对手方最优市价申报F.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参考答案:C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
A. 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B. 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 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 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参考答案:A解析:精选层涨跌幅限制为30%。
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
A.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B.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C.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D. 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卖方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参考答案:B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_______。
A.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C. 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D. 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E. 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参考答案:D解析: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
6.(判断题)精选层股票不再符合维持标准的,可能被调整出精选层。
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一、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常常是“一人集权制”。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
3、原始出资的不规范。
拟新三板挂牌的主体多属于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常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
4、会计主体不清,资产不完整或权属不清。
公司房屋、土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以个人名义登记或无法取得产权等。
5、资金管理的不规范。
未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未建立独立的财会制度,未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资金与股东资金不分;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
6、同业竞争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
表现为:关联方界定不完整;关联交易目的及动机不当,常常出于调节利润;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依据不充分,缺相关合同及确认;定价不公允;会计处理不当;实质关联方非关联化等等。
7、主要经营业务活动不规范。
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存在瑕疵:如采购为了省钱不要发票,销售为了逃税不开发票,聘请工人不交社保等。
购买设备不取得合法票据,购建厂房不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等。
8、纳税不规范。
有避税动机,非独立纳税或是为规避税收而少计收入、多计成本或帐外核算等。
有些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不合法的税收优惠。
9、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如,存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违规借款担保与诉讼、违规发行过证券等行为,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商业企业发行代币券和购物卡。
10、账务处理不规范,表现在: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不正确或随意变更。
创新型企业很多是轻资产企业(如互联网公司、房产服务公司、资讯公司、在线培训公司等),特定行业会计政策特殊,可能导致不规范的处理方式。
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
如,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调节利润。
③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不规范。
不按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比如,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按开具收款发票确认收入等。
2020年新三板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0年新三板知识题库及答案1.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
A.竞价交易B.场外交易C.大宗交易D.特定事项协议转让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
A.限价申报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C.定价申报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卖方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
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6.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
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7.关于集合竞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只集中撮合1次B.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5次C.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25次D.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自9:30起每10分钟进行集中撮合8.关于集合竞价股票申报撤销时间说法错误的是()。
新三板开户考试以及答案
每题10分,总分值100分,80分为及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一类交易权限开通知识测评试卷一、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A〕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2、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B〕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30至11:30、13:00至14:573、关于集合竞价,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A、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根底层股票,每个交易日只集中撮合1次B、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根底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5次C、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2 5次D、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自9:30起每10分钟进行集中撮合4、关于集合竞价股票申报撤销时间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 〕A、根底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5分钟不可撤销申报B、根底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C、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D、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5、根底层和创新层股票盘中交易方式,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A、可以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B、可以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C、挂牌公司不得自主选择股票盘中交易方式D、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至少有 1家做市商为其做市6、自然人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的要求表述错误的选项是〔D〕A、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B、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C、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D、具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7、对集合竞价涨跌幅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A、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 200%B、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C、集合竞价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D、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集合竞价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二、判断题1、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 5次。
IPO反馈问题汇编-会计师部分(更新至201705)
1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销售与收款循
公司
环
应收账款
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请发行人:(1)结合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客户的财 账龄及坏账 务状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客户的回款情况;(2)说明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及回收性;(3)报告期抵销、核销应
收款项、使用票据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就回收风险明确发表意见。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销售与收款循
公司
环
12 13 14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销售与收款循
公 佩司 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环 存货与成本循
公 佩司 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环 存货与成本循
公司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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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重点会计科目
16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I7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处理方法;(5)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经销商、代理商变动情况,新增经销商、代理商对各期收入的贡献、占比,各
期减少经销商、代理商主要原因、原有销售规模等信息。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1)根据《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相关规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说明历史曾注销、转让关联企业的原因、设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存续期间是否合法经营,关联方 与发行人在业务、资产、技术、营销网络等方面的关系,注销前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注 销后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工作去向,与发行人是否重叠。提供注销前(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和注销的相关证 明文件,注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债权人告知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新三板层及创新层交易权限开通知识测评试卷
新三板层及创新层交易权限开通知识测评试卷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新三板创新层及精选层交易权限开通知识测评试卷一、选择题(单选题)1、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C )A、限价申报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C、定价申报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E、对手方最优市价申报F、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2、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3、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 B)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4、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 D)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5、以下表述不属于挂牌公司终止挂牌情形的是( B)A、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B、做市股票做市商不足两家停牌超过1个月C、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D、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6、自然人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的要求表述错误的是( D)A、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B、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C、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D、具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7、对集合竞价涨跌幅的表述错误的是(A )A、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200%B、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C、集合竞价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D、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集合竞价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二、判断题1、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销申报。
新三板对赌案例大汇总(含解决方案)
新三板对赌案例大汇总(含解决方案)导读:由于新三板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往往极大,附加在控股股东上的责任义务很难说就真的不会影响到公司新三板全国性的扩容,在公司挂牌备案或是已挂牌公司定向增发的过程中浮现了不少的对赌协议,比较显著的有以下一些案例:案例一:与股东对赌回购2014年3月27日,皇冠幕墙(430336)发布定向发行公告,公司定向发行200万股,融资1000万,新增一名股东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武清国投),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
同时披露的还有武清国投与公司前两大股东欧洪荣、黄海龙的对赌条款,条款要求皇冠幕墙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保持15%增幅;如触发条款,武清国投有权要求欧洪荣、黄海龙以其实际出资额1000万+5%的年收益水平的价格受让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股份。
完成定向发行后,欧洪荣、黄海龙以及武清国投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46.609%、28.742%以及4.334%。
项目律师就该回购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上述条款为皇冠幕墙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欧洪荣、黄海龙与武清国投附条件股份转让条款,双方本着意思自治的原则自愿订立,内容不影响皇冠幕墙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条款合法有效。
假使条件成就,执行该条款,股份变更不会导致皇冠幕墙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挂牌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案例分析:1、对赌协议签署方为控股股东与投资方,不涉及上市主体;2、即使触发对赌协议,对于公司的控制权不产生影响,进而说明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案例二:挂牌成功后解除对赌2014年1月22日,欧迅体育披露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3年5月23日公司进行第三次增资时,新增股东上海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棕泉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合计以85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3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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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问题汇编[持不同政见者]收录整理与诸君分享2011年7月新三板介绍“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现在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资金结算指定在建设银行相关授予资格分支机构,本地区域建设银行新三板有61家北京中关村挂牌公司.而且数量在不断的增长中,将扩展到武汉,上海,西安等全国各高新科技园区。
新三板的多家公司在股东人数不突破200人的条件下,已经和正在进行定向增发实现再融资,将大大为新三板增添吸引力。
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与现有代办股份转让有着较大的不同,投资者应予以注意。
政策支持和IPO预期,是资金蜂拥新三板的最大动力。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的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中,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即业内惯称的“新三板扩容”,被作为年内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
“转板制度”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各个层次的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是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项环节。
无论讨论多层次资本市场还是建设和完善更加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新三板上市企业事实上都不可回避资本市场转板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框架已初步搭建,却缺乏相互之间有机的结合,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之间尚未搭建起链接的桥梁,缺乏完善的转板制度。
新三板企业仍只能通过IPO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场内市场上市,且其IPO 的条件与其他企业无异。
转板方式截止目前,五家转板成功的新三板企业中,粤传媒与久其软件采取先从“新三板”撤牌后再IPO的方式在中小板上市。
世纪瑞尔、北陆医药为2010年通过转板机制,直接从“新三板”转板至“创业板”。
为首批转板成功的“新三板”企业。
2011年4月,佳讯飞鸿紧随其后,成功过会将于创业板挂牌。
(一)对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作用和影响新三板的推出,不仅仅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落实,或者是三板市场的另一次扩容试验,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为建立全国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实现了积极的探索,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积累。
(二)对高新技术园区公司的作用和影响1.成为企业融资的平台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会因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动投资。
2.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依照新三板规则,园区公司一旦准备登录新三板,就必须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先进行股权改革,明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高层职责。
同时,新三板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照上市公司进行设置,很好的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三)对投资者的作用和影响1.为价值投资提供平台新三板的存在,使得价值投资成为可能。
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投入新三板公司的资金在短期内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资回报率也不会太高。
因此对新三板公司的投资更适合以价值投资的方式,2.通过监管降低股权投资风险新三板制度的确立,使得挂牌公司的股权投融资行为被纳入交易系统,同时受到主办券商的督导和证券业协会的监管,自然比投资者单方力量更能抵御风险。
3.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新方式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搭建,对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说,成为了一种资本退出的新方式,挂牌企业也因此成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另一投资热点。
在2000年,为解决主板市场退市公司与两个停止交易的法人股市场公司的股份转让问题,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出面,协调部分证券公司设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被称之为“三板”。
由于在“三板”中挂牌的股票品种少,且多数质量较低,要转到主板上市难度也很大,因此很难吸引投资者,多年被冷落。
为了改变中国资本市场这种柜台交易过于落后的局面,同时也为更多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股份流动的机会,有关方面后来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了新的股份转让系统,这就被称为“新三板”。
无疑,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要求,要高于“老三板”,同时交易规则也有变化,譬如只允许机构投资者参与等。
“新三板”在很多地方确是实现了突破的,但客观而言,不过“新三板”的现状仍难以让人满意,甚至现在很多股市上的投资者根本就不知道市场体系中还有“新三板”的存在。
编辑本段条件信息“新三板”挂牌对象面向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具体挂牌条件是:1、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只有中关村高科技园区获准试点。
中国证监会、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已要求扩大试点范围,上海张江、西安、武汉等高科技园区可能获得第二批试点资格。
“新三板”现在的报价券商主要有:申银万国、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和国泰君安。
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在证券业协会备案后,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新三板”企业挂牌后还须持续开展的工作:1、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2、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操作程序开户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在参与股份报价转让前,投资者需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主办券商属下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开户事项。
该账户与投资者目前使用的代办股份转让股份账户相同,因此,已开户的投资者无需重新开户。
申请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开户费用:个人每户30元人民币,机构每户100元人民币。
开立股份报价转让结算账户:投资者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到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用于股份报价转让的资金结算。
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查询建设银行目前可提供开立结算账户服务的营业网点。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结算账户时,需提供身份证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结算账户时,需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开立结算账户的资料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个人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在开立的当日即可使用,机构投资者的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使用。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存入结算账户中的款项次日才可用于买入股份。
结算账户中的款项通常处于冻结状态,投资者在结算账户中取款和转账时,须提前一个营业日向开户的营业网点预约。
签订协议与报价券商签订股份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报价券商在接受投资者的股份报价转让委托前,需要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投资者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
报价券商如认为该投资者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可进行劝阻;不接受劝阻仍要参与股份报价转让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股份报价转让前,投资者应与报价券商签订股份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投资者在签订该协议书前,应认真阅读并签署股份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理解所揭示的风险,并承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报价券商是指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服务的证券公司。
目前报价券商有: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等。
委托(一)委托种类: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两类。
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当日有效,均可撤销,但成交确认委托一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则不得撤销或变更。
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
1、报价委托:报价委托是买卖的意向性委托,其目的是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的对手方,达成转让协议。
报价委托中至少注明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联系方式等内容。
投资者也可不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对手,而通过其他途径寻找买卖对手,达成转让协议。
2、成交确认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向报价系统提交的买卖确定性委托。
成交确认委托中至少注明成交约定号、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拟成交对手方席位号等内容。
成交约定号是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时,由双方自行约定的不超过6位数的数字,用于成交确认委托的配对。
需要注意的是,在报送卖报价委托和卖成交确认委托时,报价系统冻结相应数量的股份,因此,投资者达成转让协议后,需先行撤销原卖报价委托,再报送卖成交确认委托。
(二)委托数量限制: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投资者在递交卖出委托时,应保证有足额的股份余额,否则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三)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成交(一)成交确认委托配对原则: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
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买卖双方向报价系统递交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包括交易款项及相关税费)和股份,否则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二)成交价格: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
投资者可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交割股份过户和资金交收采用逐笔结算的方式办理,股份和资金T+1日到账。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担保交收,交收失败的(如买卖双方的资金、股份不足或被司法冻结将导致交收失败),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不能交收的风险。
转托管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报价券商办理。
如需委托另一家报价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