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内蒙古战略定位等8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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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内蒙古战略定位等8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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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2011年第09期
构筑“两个屏障”:一是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保护、建设好内蒙古的生态屏障,事关国家的生态安全。
二是建设团结繁荣文明稳定的民族自治区,筑牢我国北方安全稳定屏障。
内蒙古外接俄、蒙,地近京畿,是祖国的北大门和首都的“护城河”,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打造“四个基地”: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内蒙古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增长最快的省区,能源、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进一步凸显,要合理布局我区的这四个产业的发展。
构建“一个桥头堡”:内蒙古内连8省,外接俄、蒙,有19个对外开放口岸,口岸基础设施和通道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具有对外开放、对内合作的独特优势。
内蒙古要与俄、蒙建立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构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形成面向北方、服务内地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明确了内蒙古在全国的战略定位,既可以得到国家的特殊政策支持,又可以指导我区及各盟市、旗县把握、选择自己的产业导向和发展方向。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几方面的战略定位,也是我区今后发展的主要战略任务。
(摘自:《内蒙古日报》)
富民的政策深远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到基本原则,从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到支持政策,通篇贯穿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进各族人民福祉的富民精神。
《意见》不仅提出了富民的目标和原则,而且提出了富民政策。
《意见》强调:“鼓励农牧区集体和个人以土地、草场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参与当地资源开发建设,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这些非常明确而具体、体现市场机制的富民政策,特别符合我区资源富集而居民收入较低的实际,对于城乡居民持续增收、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对于缩小收入差距,进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最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利益,探索建立企业与农牧民利益共享机制,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群众。
建立资源开发企业与农牧民利益共享机制,这是整顿矿山开发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更是实施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战略的内在要求。
农牧民以土地、草场使用权入股,增加财产性收入,是建立企业与农牧民利益共享机制的有效举措。
增加财产性收入,也是调整收入来源构成的有力措施,有利于调整农牧民收入来源构成。
收入来源多元化,财产性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将是今后内蒙古居民收入来源构成变化的趋势。
(摘自:《内蒙古日报》)
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优化煤炭资源开发,进一步规范开采秩序,推进资源整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对富铝煤、富锗煤、焦煤和无烟煤等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
我区要充分发挥煤炭、有色金属、农畜产品等资源优势,提高开发和深加工水平,努力打造国家新型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积极有序发展新材料、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配合“四个基地”建设,打造煤——电——高铝粉煤灰生产氧化铝——硅铝合金等保护性开发产业链、煤——电——建筑陶瓷——建材等循环产业链,乳、肉、绒、蔬、薯、饲草加工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链,形成几个超千亿元产值产业,重点是要把发展新兴产业与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和非煤型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少、发展潜力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要加大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和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力度,把多元发展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尽快把各个产业发展壮大,不断拓宽我区工业化发展空间。
(摘自:《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深入创建培育乡村文明新风
乡风文明,不仅是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所具有的全新内涵。
内蒙古在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嘎查、苏木)创建活动,并使该项活动成为实施“以会促创、典型示范”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推进战略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
内蒙古紧紧抓住文明村镇(嘎查、苏木)创建工作这个重点,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出全区文明村镇(嘎查、苏木)“十个一”基本建设标准,即每个文明村镇(嘎查、苏木)要有一个“五好班子”、一个壮大集体经济项目、一名专兼职宣传员、一个广播站、一个宣传栏、一个理论政策讲堂、一个文化活动室(站)、一个清洁能源项目、一个舒适生活环境。
各地依照标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主题创建活动。
截至目前,全区先后涌现出全国文明村镇38个、先进村镇56个;全区文明村镇(嘎查、苏木)319个、盟市级文明村镇(嘎查、苏木)937个。
(摘自:新华网)
自治区开展多项工作提高农牧民思想道德水平
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公民素质,中心环节是思想道德建设。
在推进“以会促创、典型示范”战略中,自治区始终围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这个主题,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把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
近年来,全区各地将提高农牧民思想道德水平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关注转型期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针对农牧民思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了“农牧民大讲堂”、“金喇叭工程”、“七网连牧户”、“百佳文明农牧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等群众性思想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
各地还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手机短信、网络互动、图片展览等形式,着力提高农牧民思想道德素质,广泛宣传普及基本道德规范,发动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致富能手”、“文化能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的评比活动。
15年来,先后涌现出草原之子——廷·巴特尔,牧区群众的杰出代表、全国道德模范乌兰其其格等一大批先进人物。
目前,全区101个旗县区都建立了理论政策讲堂,各苏木乡镇普遍设立了流动讲堂,不少嘎查村还建起了“道德讲堂”,乡村干部用群众的语言讲述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推动了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摘自:新华网)
优先布局与先行先试:内蒙古将探索资
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根据国家产业布局和专项规划,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优先在内蒙古布局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煤炭、电力、煤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项目,在项目核准、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除差别化产业政策之外,国务院赋予内蒙古先行先试政策,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改革重点领域包括:推进资源税改革,研究完善内蒙古煤炭等矿产资源领域收费基金政策;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资源矿业权及产权交易。
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大力推进电力多边交易。
制定促进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行业发展的上网电价。
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机制,加快水权转换和交易制度建设,在内蒙古开展跨行政区域水权交易试点。
国务院提出,推进内蒙古整体列为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探索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民族区域自治:富民促团结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发展成果共享上,体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成效上。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富民
与强区并重,确立了富民优先的工作导向,像抓经济一样抓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得到了切实加强和明显改善。
“十一五”时期,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教育的支出是“十五”时期的3.5倍,提前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居全国前列。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7.4%。
“十一五”时期,自治区财政用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累计达到1048亿元,累计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689.4亿元,共建设78.5万套保障性住房。
自治区积极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十一五”时期累计投入边境地区兴边富民专项资金2.5亿元,实施项目230个。
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方面,全区共安排资金9000万元,安排256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建设项目,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各少数民族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的同时,自治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础,维护了边疆民族地区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
(摘自:《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结硕果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内蒙古各地党委、政府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近年来,自治区连续6年召开东部盟市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发展问题;组织自治区直属机关对口帮扶发展相对滞后的兴安盟;组织18个厅局对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实施区域重点帮扶;从2010年开始,鄂尔多斯市对兴安盟进行了全面对口帮扶。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加快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
为了改善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自治区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目前边境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超过了全区的平均水平。
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自治区各部门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投入每年都在10亿元以上,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自治区还提高了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
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了少数民族农牧民贫困户危旧(茅草)房改造工程,保障了少数民族聚居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摘自:《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刘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