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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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锂电能有限 公司 、 筹备磷酸 铁锂动 力电
池 正 极 材 料 项 目的 珠 海 金 峰 航 电源 科 技 有 限 公司 、 产 锂 离 子 电 池 电解 液 的 珠 生
海市赛纬 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等企业 。 电 机和 电控 系统方面, 珠海市蓝海 科技有
限 公 司可 年产 2 0 套 动 力和 电控 总 成 ; 00
供应商。
四 是 公共 服 务 平 台加 紧建 立 。珠 海 北 京 理 工大 学 研 究 院 、 京 理 工 大 学 珠 北 海 学 院 , 托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电 动 车 辆 依 国家工程实 验室、 中国 北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8 3 动 车 动 力 电池 试 验 室 , 极 筹 建 6电 积 广 东省电动车 辆工程 实验 室。 0 0 8 2 1年 月, 通 公司被 广东 省政 府、 育部 、 银 教 主 开发 能 力 与世 界 先 进 水平 仍 有 较 大 差
( ) 一 产业 现状 。 近 年来 , 海 大 力发 展 新 兴 产 业 , 珠 积 极 引进 新 能 源 汽 车 及其 上下游 企 业 , 涌现
产10 辆纯电动客车的生产能力。 80
二 是 动 力 电 池等 关 键 技 术 取 得 一定 突 破 。 通 公 司研 发 的 “ 芯 环 型 ” 构 银 空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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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结构 优化升级 , 进节能减 排和 生态 促 文 明城 市建 设 , 制定 本规 划 。 划期 特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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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粤财工[2014]209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209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顺德区财税局、发展改革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等规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4年7月9日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促进我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等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专项用于引导和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第三条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等原则。

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强化广东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区和技术创新高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到示范期末,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并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产业技术水平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推广应用规模大幅提高,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到2025年末,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提升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

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企业以及制氢、加氢、储运设备企业在省内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建设高水平自主化生产线,加快相关技术成果在省内形成产业化能力。

对突破核心技术的重大产业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落实支持政策。

2.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区域协同发展理念,在技术创新、产业链建设、氢能供给、车辆推广、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以广州、深圳、佛山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和产业高地为引擎,联动东莞、中山、云浮等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依托东莞、珠海、阳江等氢源供应基地,加快产业项目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群。

3.培育产业发展新业态。

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支持打造氢能化、智能化物流运输与燃料电池汽车综合服务平台。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广东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省应对能源和环境挑战、推动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也是我省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的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11〕47号)和《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2〕15号),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3-2020年。

本规划所指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常规混合动力汽车等)和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等。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经过近十年来的发展,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目前总体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初步具备了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的条件,为下一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初步统计,2011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47.2亿元,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

电动汽车产能超过2万辆,各类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近7000辆;动力电池产量居全国首位,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超过7亿安时/年,动力电池正负极、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材料实现国产化;各类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年产能超过2.5万台套,可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大规模生产需要。

——产业链条基本建立。

目前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涵盖了整车生产、三大电(电池、电机、电控)三小电(电动空调、电动助力转向、电动助力制动)以及电池关键材料等领域,基本形成了完备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整车方面,截至2011年底,全省有24款电动汽车进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相关车型已批量投放市场;关键零部件方面,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较为完整,拥有一批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动力电池和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生产企业,电动汽车电机研发与产业化方面居国内前列。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发展势头良好,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5月,中央政府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目标
1、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将达到8000万辆,并达到全球领先水平。

2、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将达到1.5亿辆,并达到全球领先水平。

三、政策措施
1、政策制定方面:加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政策制定,完善产品安全、质量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将提供动力支持,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的发展。

2、关键技术研发方面: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快新能源汽车产品化。

3、政府支持方面:政府将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如,政府将支持新能源汽车补贴、混合动力汽车补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补贴、新能源汽车租赁补贴等。

4、财政资金支持方面:政府将投入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展,如,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贷款、补贴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四、实施机构
政府、新能源汽车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财政部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将负责研究、实施和监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

五、实施时间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下同)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方向战略转型,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一)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

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对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关键零部件企业,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并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研究落实资金补助政策。

(二)积极支持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

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积极推动中外合资乘用车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

对新车型导入产生的技术改造投资,与内资企业同等享受省技术改造有关财政支持政策。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三)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

大力支持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

(省科技厅负责)支持引进和开发先进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基地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运营示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解决氢源问题,降低用氢成本。

广东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广东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广东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
1. 资金支持政策:设立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相关项目的研发和生产,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2. 增加购车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购车补贴,以鼓励更多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3. 充电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投资充电桩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4. 增加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准入门槛的设定,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促进优胜劣汰。

5. 加强科技创新: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6. 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配套政策,包括优惠税收政策、保险政策、停车优惠等,以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

7.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其他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进行合作
交流,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措施旨在促进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推动广东省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日益受到人们的。

电动汽车以其零排放、低噪音、高效率等优点,逐渐在交通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而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以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应用。

本文将探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相关问题。

一、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1、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广东省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时,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不同区域的人口密度、交通流量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

同时,为了方便居民充电,还积极推动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商业中心等场所的充电设施建设。

2、多样化的充电方式广东省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时,积极推广多样化的充电方式。

包括快充、慢充、无线充电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同时,为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还支持多车共享充电桩的充电方式。

3、注重设施的质量和安全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时,广东省注重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对充电设施的采购、安装、运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和安全评估。

同时,为了保障用户的充电安全,还加强了对充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二、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1、建立完善的运营体系为了保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广东省建立了完善的运营体系。

包括对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更新等环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同时,还建立了用户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用户需求,不断优化服务。

2、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为了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省鼓励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除了传统的充电服务费外,还通过与商业地产合作、广告投放等方式增加收入。

同时,还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如大数据分析、车辆调度等。

3、强化政策支持广东省政府为了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

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免费停车等政策,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在全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与推广应用大会上的讲话(省领导)

在全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与推广应用大会上的讲话(省领导)

在全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与推广应用现场会上的讲话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探索科学发展新路的关键时刻,我们在深圳召开全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与推广应用现场会,非常重要、十分及时。

刚才,省发展改革委介绍了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与下一步工作建议,深圳市介绍了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经验和下一步打算,广州、珠海、韶关等市介绍了下一步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工作计划,都讲得很好,我都赞成。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加深认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意义新能源汽车是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是我汽车发展的重要主攻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汽车产业作为我省工业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不断加强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汽车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009年,我省汽车产值达4000多亿元,机动车产量达113万辆,其中乘用车发展,从“八五”到“十一五”的十多年来,安排了多项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究攻关项目。

2004年12月,省政府出台《九大产业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开展电动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研究和产业化,重点突破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技术。

2008年,我省编制了新能源汽车行动计划。

在今年出台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40条中更是明确将新能源汽车作为近期我省重点发展的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目前,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成效初显,主要体现为“四个明显”:一是技术水平明显提升。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牵引电机系统、动力系统总成和均衡充电机等关键零部件技术进步迅速。

珠三角地区的一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初步形成相关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

在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专项上我省已经取得35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6项,分别占全国电动汽车专项总专利数的44%和40%。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重大项目表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重大项目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 车间及产房23100平方米,建设一条2米宽的分步双向拉伸湿法隔膜生产线,购置生产、检测及 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设备80台(套),形成年产4500万平方米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能力。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0.4GWh/年至1.6GWh/年的生产线扩建和动力电池技术开发及优化两方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面。生产线建设主要为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技术开发包括:(1)单体动力电池开发; 限公司 (2)动力电池模组及系统开发;(3)热、电及结构一体化集成设计;(4)规模产业化工艺 研究和优化。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 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新增仪器设备525台(套),建设4条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形成年 有限公司 产1亿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 TCL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项目改造面积8492平方米,新增仪器设备196台(套),建设2条锂离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 线,形成年产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1500万安时,智能BMS管理系统3000套的生产能力。
50000
2010-2013
续建
东莞
7320 1500000 280000
2011-2014 2011-2013 2010-2015
新建 新建 续建
16
12400
2011-2013
续建
广州
17
19800
2012-2014
新建
揭阳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5000 10000 8262 10000 30000 98000 75168 30000 100000 15000 7000
2011-2014 2010-2013 2011-2014 2011-2014 2011-2013 2010-2013 2009-2014 2010-2014 2011-2013 2011-2013 2011-2013

2024年佛山市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佛山市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佛山市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现状引言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关注日益增加,新能源汽车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油汽车的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发展的重要方向。

佛山市作为广东省的一个重要经济中心,也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分析佛山市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现状,并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

1. 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佛山市政府积极出台一系列政策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其中包括给予购车补贴、提供专用停车位、免费充电设施等福利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新能源汽车在佛山市的推广起到了积极作用。

2. 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佛山市新能源汽车销量逐年增加。

截至目前,佛山市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X万辆。

特别是在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长,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

3.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佛山市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目前,佛山市已经建设了X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和X个充电桩,有效缓解了充电压力。

然而,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相比,充电桩数量仍然不足,尤其是在市区和居民小区。

因此,未来佛山市需要进一步加大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4. 新能源汽车发展面临的问题尽管佛山市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新能源汽车的价格较高,仍然是普通消费者购买的一个障碍。

其次,充电设施的不足仍然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此外,续航里程过短也是消费者担心的一个问题。

未来,佛山市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5. 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府政策的支持,佛山市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未来,电动汽车的技术还将进一步发展,续航里程将有所提升,充电时间将有所缩短,电池的安全性也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智能化技术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也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结论佛山市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穗府办函〔2017〕263号•【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2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5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信委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粤财工〔2017〕2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竞争优势,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立足我市汽车产业基础和市场优势,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推进节能汽车发展,积极探索“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试点。

科技创新 引领广东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

科技创新 引领广东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

发展综述科技创新 引领广东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产学研处 田文颖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广东省应对能源和环境挑战、推动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也是广东省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广东省科技厅”)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标准先行、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发展方针,通过《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路线图》的发布与实施,通过新能源汽车领域综合性、全局性产业技术创新大联盟的资源整合,通过“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的牵引带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成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培育行业领军企业2018年以来,广东省科技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了3批“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项目,共立项42项,总投入超过30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7.85亿元。

3批“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项目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项目指南任务与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相符合,以产业化目标为导向,针对广东省经济发展迫切需求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全链条布局,目标和定位适当,重点攻克了包括固态、锂硫、超级电容电池等新体系电池和电池安全技术,高效电机电控系统,氢燃料整车及电堆关键材料,智能网联V2X、智能管控等核心技术,并做规模化应用示范。

二是成建制引进了中科院微电子所、北京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大院大所的国家级创新团队,落地建设高水平科研机构,通过协同创新、技术转化和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省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建设了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佛山(云浮)氢能产业与新材料发展研究院、智能网联汽车系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有力支撑产业发展。

山东政府采购拟先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山东政府采购拟先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 管理以及人才培养 、 维权援助和奖励等事项。 对在本省产生重大经济、 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优秀 自
主知识产权项 目, 以及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作 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 个人, 应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打造成为新兴战略产业的同时 , 以鼓 将 励机关事业单位 购买 、 公共交通推广等
福建 :政府将优先采购 自主 知 识产 权 产 品
据 了解 ,福建省政府将专项设 立
知识产权资金以鼓励知识产权 的申请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采购单位责任机构 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应对采购活动 负直接责任。 采 购单位应当建立集体决 策制度 , 对单位的重大采购事宜集体研究论证 , 提出意见, 并根据集 体研究意见作出决策。 此前 , 在提交市入 大常委会审议的审计报告中, 有关公车维修等政府 采购项 目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此次的暂行办法明确提 出, 单位组织 自行采购活动时 , 应成立
在发展电动汽车 中的导向作用。 00 自2 1 技术转让所得 ,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征 、 减征企业所得稳 为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草案规定,
目录 ,鼓励机关 事业单位购买电动汽
车 ,并在车辆定 编和资金方面优先安 排。 各地政府要逐年加大购车中电动汽
深 圳 政 府采 购 明确 行 政 首 长 负责 重大 采 购 要 集体 论 证
产 品补 充纳入福建省 自主创新产 品政 府采购清单 ,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 , 对清 先采购 。知识产 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推进各类知识产权试 点示 范单位 、优 势企业和重 点保护单位 、知识 产权 强
单 内的 自主 知识 产权创新产品实行优 本 次全省协议供 货项 目由浙江省财政厅根 据各地集 中采购的专业优势 ,统一委托省市 l 家 1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一)发展现状。

我省汽车产业集群包含“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整车制造(汽柴油车整车制造和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及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1个大类7个中类8个小类。

目前,我省是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共有规模以上汽车及零部件企业876家。

随着比亚迪、广汽传祺等自主品牌发展壮大,小鹏汽车、腾势汽车、广汽蔚来等新能源造车企业逐步发展,形成了日系、欧美系和自主品牌多元化汽车产业格局,汽车产量连续三年居全国第1位。

2019年,全省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8404.7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768.35亿元;全省汽车产量311.97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12.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15.59万辆,占全国产量13.1%。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过于依赖合资企业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仍未培育出世界一流的自主汽车品牌,总体上仍处于全球汽车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水平。

二是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与整车生产规模不相适应,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自给率不高,对汽车产业集群支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车规级MCU、IGBT芯片等高端核心组件高度依赖进口。

(三)优势与挑战。

我省作为全国汽车生产和消费第一大省,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一是汽车制造业规模大,拥有整车及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

二是依托基础雄厚的电子信息制造业,我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的跨行业融合合作具有领先优势。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
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
1.加快推进地市充电运营企业平台和省级“粤易充”平台互联互通,指导充电运营企业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2.引导高速公路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有序充电,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部门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1.在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时,积极考虑建设改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和供电企业按职责合力推进
2.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是设主管部门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施工图设计、脸收环节依法加强监管。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消防救援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建设运营主体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参与建立市级监管平台。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4.协助进一步优化推广应用火灾公众责任险,扩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覆盖面。协助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险。
各地级以上市消防部门协调推动银保监机构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2.健全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将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大型充换电站应同步预留变电站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和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能源、消防救援部门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一)发展现状。

我省汽车产业集群包含“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整车制造(汽柴油车整车制造和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及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1个大类7个中类8个小类。

目前,我省是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共有规模以上汽车及零部件企业876家。

随着比亚迪、广汽传祺等自主品牌发展壮大,小鹏汽车、腾势汽车、广汽蔚来等新能源造车企业逐步发展,形成了日系、欧美系和自主品牌多元化汽车产业格局,汽车产量连续三年居全国第1位。

2019年,全省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8404.7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768.35亿元;全省汽车产量311.97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12.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15.59万辆,占全国产量13.1%。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过于依赖合资企业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仍未培育出世界一流的自主汽车品牌,总体上仍处于全球汽车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水平。

二是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与整车生产规模不相适应,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自给率不高,对汽车产业集群支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车规级MCU、IGBT芯片等高端核心组件高度依赖进口。

(三)优势与挑战。

我省作为全国汽车生产和消费第一大省,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一是汽车制造业规模大,拥有整车及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

二是依托基础雄厚的电子信息制造业,我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的跨行业融合合作具有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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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函〔2010〕5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为积极应对资源和环境的双重挑战,推动电动汽车的应用和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以及《广东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粤府〔2009〕77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计划所称电动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一、发展意义我省机动车汽、柴油消耗量大,全省汽车保有量急剧上升,所带来的能源消耗与尾气污染日益增加。

面对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刻不容缓。

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现正迈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并成为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的热点,国家政策导向明显,发展速度日益加快。

将电动汽车产业列为我省当前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战略产业,抢占世界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对于促进广东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和示范应用为重点,以应用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市场为主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优惠和宣传引导相结合、产业发展和产品应用相结合,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品牌影响和技术水平均达到国际前列的世界电动汽车产业基地。

其中:--到2015年,初步建立适应电动汽车发展要求的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形成电动汽车地方性标准规范;实现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电动轿车开始走入家庭;初步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电动汽车产业链,形成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综合生产能力,部分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争取全省电动汽车销售量占新车销售总量的3%-5%,产量占汽车总产量的5%左右。

--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电动汽车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电动汽车实现成熟的市场应用,拥有2-3家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核心技术的国际型电动汽车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和技术水平居国际前列、产业链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集群。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电动汽车发展环境。

逐步建立鼓励电动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采取财政、价格、政府采购、技术标准等手段,支持电动汽车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及应用,为电动汽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大力加强充电、维修维护、电池管理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创新公共充电设施的管理机制和商业模式,加快形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快速方便的公共充电网络。

(二)培育壮大电动汽车产业。

围绕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要求,依托现有汽车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大力组织开展新型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动力系统总成、充电机、整车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研发,推进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

积极培育壮大电动汽车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制造企业,打造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链,促进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要素集聚、规模集中、配套齐全的电动汽车产业集群。

(三)健全电动汽车产业支撑体系。

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公共技术研发、检测和试验平台,形成功能完备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电动汽车高端领军人才和专业研发人才,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建立电动汽车产业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产业规划和指导,为电动汽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建立电动汽车地方性标准体系。

组织我省电动汽车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制定电动汽车地方标准,形成既体现广东特色、又具有全国普遍推广意义的电动汽车地方性标准体系。

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大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推进专利标准化和标准产业化。

(五)形成良好的电动汽车认知应用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电动汽车的发展成果及其优点,提高社会各界对电动汽车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形成广大群众易于接受、乐于使用电动汽车的良好氛围。

以公共交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营工作,争取3-5年内示范运营规模达3万辆,通过示范不断积累应用经验,强化社会认识,带动市场普及。

以第16届亚运会、第25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和第26届世界大运会为契机,推动电动汽车在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的规模应用。

四、保障措施(一)培育市场需求。

开展电动汽车示范应用。

加强部省合作,做好现有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实施广东省电动汽车示范工程,选取若干试点城市开展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出租车的示范运营;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和物流服务行业开展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

鼓励采取省市区联动方式开展电动汽车示范应用,优先支持省重点扶持企业的电动汽车产品。

此项工作由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会同试点市政府负责。

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

自2010年起,将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购买电动汽车,并在车辆定编和资金方面优先安排。

各地政府要逐年加大购车中电动汽车所占比例,力争到2012年达到10%左右。

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监察厅负责。

(二)建立应用环境。

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网络。

在电动汽车示范城市率先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包括普通充电设备和快速充电站),并按照准公共设施进行管理。

自2010年起,珠三角地区大中型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中型城市要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城乡规划中,新建加油站、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加油站、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逐步加建。

在规划、项目审批等方面向充电设施特别是快速充电站建设倾斜。

鼓励油品供应公司、电网公司等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此项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实行电动汽车优先策略。

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应划出一定比例的停车位,优先用于停放电动汽车;在部分繁华商业区开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优先办理电动汽车的入户、年检等业务,纯电动汽车新入户上牌时不须经排气检测可直接发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对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用于科研试验的电动汽车样车,优先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

此项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负责。

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

积极争取对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含停车场私有车位)的用电价格给予优惠,原则上按不高于普通工业销售电价收取电费,并执行峰谷电价,以鼓励利用用电低谷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电动汽车电池市场化运营业务,该类企业用于电动汽车电池充电所用电量享受同等电价优惠政策。

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推进自主创新。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将电动汽车关键共性技术列入我省自主创新重点领域中,通过重大科技专项、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招标等形式,支持电动汽车行业自主创新。

鼓励高校开展电动汽车的基础研究。

此项工作由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加强电动汽车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在电动汽车领域申报组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鼓励依托骨干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建设电动汽车公共技术创新平台。

在我省现有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电动汽车检测试验中心。

支持深圳市争取建设国家动力电池检测中心。

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建立地方性标准体系。

在现有电动汽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电动汽车的能量消耗、污染物排放、充电设施建设、安全性、使用维护等地方标准,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电动汽车地方性标准体系。

积极推动专利标准化和标准产业化。

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负责。

(四)推动产业发展。

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化。

在电动汽车产业优势地区规划建设广东省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引导产业要素集聚。

实施电动汽车产业化专项,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

支持深圳比亚迪公司扩大电动汽车生产规模;支持广汽集团、深圳五洲龙、东风日产等骨干企业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化步伐;吸引和支持境内外整车生产企业和零部件厂商来粤投资建厂。

电动汽车生产项目可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计划。

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积极争取我省电动汽车企业和产品获得行业准入资格。

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负责。

加强国际产业合作。

认真办好第25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搭建国际性的产业和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我省与世界电动汽车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建立广泛深入的联系,吸引境内外电动汽车龙头企业来粤开展产业合作。

鼓励电动汽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相关优惠政策,促进电动汽车产品出口。

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优化产业投资环境。

优先支持电动汽车重大项目申报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对电动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实施优惠政策。

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负责。

(五)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支持电动汽车公共平台和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应用等。

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引导金融与创业投资机构积极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融资需求,支持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鼓励大型汽车企业成立汽车金融公司。

此项工作由省金融办负责。

(六)落实组织保障。

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物价局、质监局、金融办、广东电网公司、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我省电动汽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组建产业发展战略联盟。

加强产学研资合作,充分发挥广东省电动汽车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的作用。

组织全省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公交运营单位和金融机构联合组建广东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战略联盟,构建产业协调与合作平台,整合资源,加强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形成协调有序、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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