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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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及其借鉴_祝小茗

国外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及其借鉴_祝小茗

国外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及其借鉴祝小茗1,2,姜杰3(1.武警长白山公安边防支队培训基地,吉林白山134511;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065000;3.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吉林长春130103)收稿日期:2015−10−25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BG L102)作者简介:祝小茗(1987−),男,吉林长春人,武警长白山公安边防支队培训基地讲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比较法学、公安法制建设与军队政治工作。

摘要:食品安全与人类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许多国家针对食品安全犯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与创新。

但即使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健全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时有发生,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我国应树立消费者至上的食品安全法律控制理念,借鉴执行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最终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关键词:食品安全;刑事立法;行政监管中图分类号:D 24、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3318(2016)01−0044−05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高度关注的焦点性话题。

众所周知,全球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问题层出不穷,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亦不容乐观。

多年来,许多国家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在摸索中前行,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刑事立法与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一、国外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举要通过横向比较,笔者发现,不同法系国家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归属与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存在一定差异,但总的来看在﹙刑事﹚立法方式上有三种主流范式。

(一)将食品安全犯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卫生犯罪中将食品安全犯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卫生犯罪中,是较为常见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

采用这种模式的有西班牙、挪威、新加坡、美国等国家。

《西班牙刑法典》将食品安全犯罪放在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违反公共卫生之罪”中。

美国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简介及借鉴

美国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简介及借鉴

美国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简介及借鉴一、美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情况食品行业占据美国经济极为重要的位置,政府历来重视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有关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历史久远,底蕴深厚,运行良好。

19 世纪中后期,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攀升,政府加大了对食品、药品掺假及错误标识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政府的引领下,公众全面参与和声讨制止食品安全不法行为。

为应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美国政府于1906年颁布《联邦食品和药品法》,1938 年颁布《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该两部法律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严厉的处罚措施。

任何人生产任何一种法律规定的掺假或错误标识的食品或药品,都属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法院将对其监禁一年,或处以500美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监禁和罚款并罚。

多次犯本法规定之罪的,法院将处以1000 美元以下的罚款,或监禁一年,或者并罚。

1980年,《联邦肉类检验法》颁布实施。

目前,美国在与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斗争过程中,已经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全面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体系。

法律制度的良好运行,使美国食品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信任度。

该法律体系以联邦和各州法律及行业的法定职责为基础。

除了上述几部核心法律之外,美国规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公共健康服务法》、《联邦肉类检查法》。

这些法律法规,既有对食品安全的笼统规制,也有详细的规定。

如《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规定,任何人在据本条定罪之后,又实施这类违法行为,或者以欺骗、误导为目的实施这类违法行为,处以三年以下监禁或者一万美元以下罚款,或者并罚。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犯罪手段日新月异,如发生在美国的“毒生菜”、“毒菠菜”、“牛肉召回”“花生酱事件”事件,都促使美国食品安全领域法律规制不断完善。

2001年,几经修改,《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最终实施,该法根据现实情况,对食品安全标准做了全新的规定,同时制定了食品与药品管理局与其它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全球关注的焦点,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

日本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先进的国家,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从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监管”为原则,强调食品安全责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作为国家战略,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三、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包括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等。

厚生劳动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农林水产省负责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监管;经济产业省负责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领域的监管。

2.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厚生劳动省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农林水产省负责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济产业省负责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领域的监管,确保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日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包括《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基本法》、《农产品卫生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职责、违法处罚等,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1. 《食品卫生法》: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

2. 《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等,是日本食品安全监管的最高法律。

3. 《农产品卫生法》:规定了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卫生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国际借鉴研究——以美国、日本为例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国际借鉴研究——以美国、日本为例

近 年来我 国食 品安全 事件 频发 .不 仅对 广 大人 民群 众 的身体 健康 和生命 安全 构成 威胁 ,也 在很 大 程度 上 影响 了社会 的和谐 稳定 层 出不 穷 的食 品安 全 事 件 的 背 后 ,既有 企 业 的 失 德 .更 有 监 管 的漏 洞 .而缺 乏高效 完 整 的食 品安 全法 律制 度保 障是 问
基 金 项 目 :本 文 是 国家 自然 科 学 基 金 应 急 研 究 项 目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的 国际 经 验 与 借 鉴 研 究 ” ( 7 1 1 4 1 0 2 1 )和 国家 社 会
科学基金重大项 目 “ 供 应 链 视 角 下 食 品 药 品安 全 监 管 制 度 创 新 研究 ” ( 1 1 & Z D 0 5 2 )的 阶 段性 成 果 。
从 研究 美 、 日两 国食 品安 全立法 演变 历史 和 经验借 鉴 的角 度人 手 .比较 我 国与两 国对食 品安 全违 法 生
2 0 0 9年 美 国 国会通 过 了 《 食 品安 全加 强法 案》
( F o o d S a f e t y E n h a n c e me n t Ac t 。F S E A) , 其对 F DC A
规 定行 为 的个 人可 处 以 l 0年 以下监禁 的刑事处 罚 . 以及个 人不 超过 2万 美元 .单 次诉 讼 累积 不超 过 5
美 元 的补 偿性赔偿 。同时偿 付原告 2 7 0万 美元 的惩 罚 性赔偿 【 4 J 巨额 赔偿金 的惩罚 和威 慑的确对 控制美 国食 品 安 全事 件 的发生 起 到 了一定作 用 L o u r e i r o研究 了
产 经 营 主体 惩 罚力 度 的差 距 ,并就 《 食 品安 全法 》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与影响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与影响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与影响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在国际间愈发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而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食品出口国之一,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与影响则既关系到美国国内食品行业,又对全球食品贸易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背景美国食品安全法(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 FSMA)于2011年通过,是美国最重要的一项食品安全法律。

该法律的制定背景在于美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特别是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美国发生了数起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丑闻和大规模食品召回事件,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热切关注和担忧。

二、美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1. 食品企业责任:美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性控制、安全计划的制定、进行产品追溯等。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进口食品安全:为了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美国食品安全法对外国食品企业进入美国市场设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例如,进口食品企业必须提供符合美国标准的食品安全计划,且必须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3. 食品检测与监测:美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全面的食品检测与监测体系,以及对食品企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核。

通过提高食品检测的力度和频率,可以更有效地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问题。

4. 消费者教育与参与:美国食品安全法鼓励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与参与。

消费者可以通过了解食品标签、识别食品召回信息等方式,增强对自身食品安全的意识和保护能力。

三、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影响1. 对美国食品企业的影响: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督促食品企业重新审视和改进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监控,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这对于改善整个食品供应链的食品安全环境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对全球食品贸易的影响:由于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食品出口国之一,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影响着全球食品贸易。

英国食品安全立法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英国食品安全立法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员(r eS na f e) Ta t dr O i r主要负责有关食品安全法律的实 d a d c
施 与执行 , 同时 , 在需要时也会制定各种 规章和标 准。 中央政府 负责食 品 安全 工作 的部 门 , 2 0 在 0 0年前 由农
在调整范 围上 , 19 《 90年 食 品安全 法》 不仅 包括 了与食 品的生产 、 贮存 、 销售有 关 的农 场 、 养殖 场 、 屠宰 场 、 商店 、 餐
属 于 17 药 品滥用法的受管制的药 品; 91 或者( ) d 属于 由内阁
种 例如 “ 食品原料 ” “ 、 食品贸易” “ 、 商业运作 ” 的各种 概念 等 的具体 涵义 , 而使 与食品安 全有关 的各个 概念界定 的非常 从
清晰。
层: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各种有关食品安全的立法工作, 由议 制定的法令 中所规定的例外。此外, ” 在第一条中还明确 了各
了成分、 标签、 销售和贮存等内容, 另外 , 也赋予了相关部门
和各个地方 当局制 定各 种 规章 的权 力。除 了《90年食 品 19 安全法》英 国还 制定 了各种 规 章 、 准 和 指南 等 , 《99 , 标 如 1 9 年食 品标准法》 《90 ,19 年食品安全法 实践指南 》 以及大 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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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国食 品安伞 立法研 究及对我 国的借鉴 意义

英国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 0 年诞生 1 2 2
了最早 的有关食 品安 全 的法律 : 面包 法》 主要 内容为 严禁 《 ,

分内容, 其中“ 序言” 主要涉及“ 食品” 销售” 及“ 等的定义, 第
《90 1 年食品安全法》 9 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 1 条 第 9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食品对于人类来说,是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

可是在今天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向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利用香精色素生产假葡萄酒、毒大米、染色馒头、注水猪肉、瘦肉精、毒酸奶……很多人讽刺说我们身边已经没有安全的食品。

相比之下,国外的食品安全标准、完善的法规、合理的监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

以美国和欧盟为例: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最早,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最成功最完善的国家,美国民众对本国的食品安全非常放心。

然而,100多年前,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非常严重。

美国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在他的小说《屠场》中如此描绘芝加哥某个肉类食品加工厂:“工厂把发霉的火腿切碎填入香肠;工人们在肉腚上走来走去并随地吐痰;毒死的老鼠被掺进绞肉机;洗过手的水被配制成调料……”《屠场》让全体美国人震惊而不知所措,当年的罗斯福总统坐在白宫的早餐桌前读到这本书时甚至立刻大叫着把盘子里的香肠扔出窗外。

有效地监管1906年,美国的食品安全主要由美国农业部统一管理,农业部的权责范围实在太大,这样一个统管美国农业的机构确实不太可能倾全力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于是,同年6月,在美国民众一片质疑声中,美国国会通过食品和药品法案以及肉类检查法案,并同意建立1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班底,至此,大名鼎鼎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雏形出现了。

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从USDA(美国农业部)中分离出来后,肉类、家畜和蛋类产品的法规也从其它食品产品的法规中独立了出来。

除肉类、家禽、蛋类、酒精饮料和大众性饮用水外,其它所有食品要受FDA的监督管理。

美国农业部(USDA)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负责确保肉、禽和蛋制品安全、卫生和正确标识;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负责防止植物和动物的有害生物和疾病;卫生部(DHHS)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掺杂、不安全和虚假标贴的食品危害,管辖食品范围是除FSIS管辖范围之外的所有食品;EPA负责包括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带来的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的安全方式。

外国食品安全立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外国食品安全立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十分复杂。但是综 观各国食品安全立法 , 内容选择 和体 就其 例编排而言 , 基本上都可 以分 为两 大类
( 内容选择 一)
1 单独 立法 。在 内容选择 上 , . 世界上大多数 困家 的食品
安全法都是采取单独立法 的模式 。 即仅在立 法 中规定食 品 以
及其他 与食 品紧密相关 的事物 , 如饲 料 、 兽药 、 品包装 、 农 食

产 品明确地排除在外 。 这种立法模 式严格 地区分 了食 品与其 他 同层 次产 品, 如药 品和化妆 品等 的界 限 , 通过单 独立 法 的
方式规定 了仅与食 品相关 的内容 , 具有极强 的针对性 。 2 混合立法 。另外 也有一 部分 国家 的食 品安 全法 采取 . 的是混合立法模式 , 即将食品 、 品 、 药 化妆 品甚至 日用品 的内 容 用一部法律 网罗。采取 这种立 法模 式 的优势在于。 通过对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
进行分别立法 , 能就某一特定事项分 门别类作 出针对性极 强 的专 门规定 , 并相应 地 由不 同的机构 负责 执法监 督和 解释 , 适用法律相对 方便 。 2 统一立 法。统一立法体例 , . 是指 在宏观层 面建立一 部 食 品基本法 , 并在此 法 的纲领性 要求 下 。 制定分 门别 类 的具
在行政处罚之外 , 扩大 民事 赔偿 的范 围 , 高 民事赔偿 的限 提
额, 才能进 一步 实现社会公平。( ) 3 食品安全事故 中, 受害者
律规范的调整与适 应 , 例如将 公益 诉讼 、 团诉讼 纳入 司法 集
改革 日程 。 就是一 种更 切实保 护受 害者权 益 。 更有 效提 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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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 。( ) 2 财产罚与资格罚 , 都是行政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 这 种方法再彻底 , 无法 直接 弥补不 安全食 品受 害者 的损 失。 也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相关法规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相关法规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相关法规如今,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广泛的社会问题和人们关注的焦点,世界各国都把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列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措施。

以美国为例,来了解国外对食品安全有哪些政策和法规。

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特点美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制订比较早, 其食品安全管理已走上了有序的轨道。

1. FDA 的专门监管根据法律授权, 美国于1930 年建立了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此后, FDA 就成为美国管制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的专门机构。

FDA 的使命就是通过实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以及相关的公共健康法律来保护、促进美国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一般来说, 美国联邦政府的FDA 仅对那些用于国际、州际贸易中的产品有法律管制权, 这与美国的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有关。

对于各州内部食品的生产、运输、交易, FDA 主要致力于提高州和当地政府的有效管制。

通过提供技术帮助、交换信息、制订培训计划等行为来帮助和支持州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克林顿政府于1997 年发起了# 食品安全运动∃,美国卫生部包括其下属机构FDA 和农业部、环境保护总署决定建立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

这个新机构的职责是: 加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食品安全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联系, 在疾病发生时, 引导资源和技术力量的有效使用, 采取措施防止新的和潜在的威胁危害美国食品供应。

2. 依法监管在美国对食品和药品的管制历史中, 有两大里程碑意义的基本法律。

一是1906 年由国会通过的!食品和药品法案, 该法禁止假冒商标和掺杂伪劣的食品、饮料和药品在州际贸易流通。

另一部为1938 年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装品法案, 它在前者的基础上, 扩大了对化妆品和医疗设备的控制。

此后法律的修正和完善都以这两大法律衍生而来。

美国法律对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非常全面, 覆盖了标识内容、营养说明、特制声明、污染物缺陷的容忍限度、家庭用具以及对各类食品的质量、容量和卫生标准、食用调味品和添加剂等各个方面。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食 品 安 全 法 。 然 而 , 由 于 我 国 对 食 品 着 社会 的发 展 不断修 缮食 品安全 法 , 形成 了一套 严谨 的食 品安全 法律体 系。 安 全 问 题 的 关 注 比较 晚 , 在 食 品 安 全
柃 测 技 术 的 发 展 和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法 律 的 制 定 上 还 缺 乏 相 关 的 理 论 指 导 和 实
姆 姆 姆 姆 姆 姆 视和 发 展食 品安 全 检测 技术 ,建 立 和
我国的启示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对
姆 燎 姆 赫 龉 赫
共同发挥作 用的原则 ,形成 自上而下 、 由内到外 的高效食 品安全监督体系。
规 范 食 品 生 产 供 应 链 是 实 现 食 品 安 全 的 重 要 途 径
合 国外 食 品安全 管 理 的经验 教训 ,对 我 国 完善和 健全 食 品管理 提 出 了相应
的措 施 。 随 着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竞 争 日趋 激 烈 , 市 场 上 涌 现 了 大 量 以 食 品 加 工 为 主 的
口大 王 镇巴泾洋街道办事处食品药 品监督管 理所 生 产 企 业 ,供 社 会 众疆 选择 的 食 品 种
食品监督部 门的权 力得到有效实施 ,食
品监 督部 门应 遵 从 内部 监督 和 外 部 监 督
类 越 来 越 多 ,人 们 对 绿 色 健 康 食 品 的 需 求 也 越 来 越 大 。 食 品 质 量 和 安 全 是
提 高 国民健 康水 平和 生活 质 量的 有 力
保 证 ,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丰 十 会 的 有 效 途 径 ~ 。 因 此 , 我 国 相 关 部 门 重
还 要 建 立 和 健 全 市 场 准 入 机 制 , 加 强 对 流 向市 场 的 食 品进 行 农 药 残 留检 测 , 严 格 掌 控 食 品 的 市 场 走 向 , 杜 绝 有 危

欧美发达国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法及启示

欧美发达国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法及启示

欧美发达国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法及启示近些年来, 国内外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突出, 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热点问题。

在长期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欧美等发达国家积累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做法, 在许多方面值得学习与借鉴。

一、欧美等发达国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做法1. 源头抓起、全程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都可能引起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 欧美等发达国家提出了“从农场到餐桌”源头抓起、全程监管的理念。

2000 年, 欧盟公布了《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 提出以控制“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为基础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管, 要求从食品生产的初始阶段就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从2006 年1 月1 日起, 欧盟又实施了新的食品卫生法规。

新法规突出强调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管理, 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储存、运输以及销售等环节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1997 年1 月, 美国总统宣布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农业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及环境保护局于1997 年5 月共同起草了一份题为“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的倡议报告。

2003 年5 月16日, 日本参议院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草案, 规定要以消费者至上为原则, 以科学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实现“从农场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

2. 完善法规、严格标准经过上百年的建设, 欧美等发达国家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的行业标准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00 年前, 美国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十分严重。

1906年, 美国国会通过了《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 使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经过不断完善, 目前, 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联邦法律法规已经有35 部, 特别是在动物及动物产品方面的法律法规非常详细具体, 并将这些法律法规独立成卷为《联邦法典》第9 卷“动物及动物产品”, 共收集了近100 个动物卫生法规, 条款达5 000 多条, 文字上百万。

借鉴国外经验 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借鉴国外经验 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3年第06期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国内外普遍关注,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

本文分析了欧美等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特点,总结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是:食品安全工作应由统一部门管理并形成独立执行机构,食品标准应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检验技术能力,建立企业自我监控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保证食品安全、改善居民营养,不仅关系国民健康生存,而且直接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不仅要求吃得饱,而且要求吃得好、有营养、更健康。

近年来,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加工滥用添加剂,食物生产环境严重污染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反应强烈。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经济进入“转型”阶段,有关农产品、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执法监管工作滞后。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出现的问题也曾是发达国家进入同样发展阶段发生过的问题,欧美发达国家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1.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是以欧盟委员会“食品法律绿皮书”为基本框架的,2000年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将食品安全作为欧盟食品法的主要目标,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法律体系,欧盟多数成员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均是依照欧盟统一的食品安全法律并结合本国的实际制定的。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1.1实施“单一部门型”食品安全控制体制德国食品监管的最高行政部门是食品与农业部。

该部门统一负责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颁布相关法规(包括技术法规)。

这种体制的好处是: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总体计划制定统一政策,保证基层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一致性,避免部门间职能交叉造成管理资源浪费。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与借鉴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与借鉴

析, 以期对我国实施食品安全监管、 改善食品 全局, 健康和消费者保护局负责食品安全法规
安全现状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安全监管 ; 经验借鉴
修订、 监督成员国执行并综合评价食品安全质 律法规, 这也是美国食品安全程度较高的原因 量风险, 欧盟食品安全局则主要从事食品安全 之一 , 如在农药 使用方 面, 法律 除了规定 其使
直 以厚 生劳动省和 农林水产 省为主要 管理 部 “ 零风险” 。 具体表现在 : ( 1 ) 以食 品安全法律为 门, 为 了打破各部 门条块分割 , 加 强政 府对食 基础。 既有 以食 品安全法为基础 的综合型法律 品安全 问题 的统 一协调和管 理 ,于 2 0 0 3 年7 ( 如《 联 邦食 品药品和化 妆品法》 和《 食 品质量 月 1日成 立了食 品安全委 员会, 自此 , 日本政 保护法》 等) , 又 有相 当具 体的 、 其 辅助作 用 的 府 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分工更加 明确 , 彼 此相 配套规定( 如《 食品添加剂修正案》 、 《 婴儿食品
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 , 据此 为欧盟制 定食 品安 用限量外, 还从根本上规定食品生产商必须确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 目《 基于
供应链 的我国食 品安全风 险传导机理 与治理 结构研 究》 ( 编号 : 1 3 C G L 1 2 5 ) ; 教育部人文社会
全政策提供依据。 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一 保所使用农药对消 费者无 害, 即做到食品安全
国外食 品 安全监 管经验 与借 鉴
口文 /雷勋平 1 , 2 陈 兆荣 。 王 亮
( 1 . 南京航 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 江 苏・ 南京; 2 . 铜 陵学院工 商管理学 院; 3 . 铜 陵学院经济学院 安徽 ・ 铜陵 )

食品安全的国际经验借鉴他国成功之道

食品安全的国际经验借鉴他国成功之道

食品安全的国际经验借鉴他国成功之道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食品贸易的不断增长,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所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卫生安全和质量可靠,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探索并借鉴他国的国际经验,以实现成功之道。

本文将从实施食品安全法规的角度、强化监管体系的层面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的方面来探讨食品安全的国际经验借鉴他国成功之道。

一、实施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法规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

各国都积极参考他国的成功经验来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以确保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环节的可追溯性和规范性。

例如,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以及美国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都为其他国家的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这些法规要求食品企业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加强食品源头追溯,实施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从而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监管体系强化监管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各国纷纷借鉴他国成功的监管经验,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例如,中国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基础上,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加强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和监管力度。

这种监管体系不仅强调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和责任,还注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全程性和全方位性。

三、加强国际合作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

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经验借鉴,各国可以共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例如,美国与加拿大、欧洲、日本等地签订了食品安全合作协议,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合作。

此外,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制定国际标准和规范,促进各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的国际经验借鉴他国成功之道在于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强化监管体系和加强国际合作。

各国应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以及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合作。

国外食品法律案例分析(3篇)

国外食品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转基因食品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转基因食品生产国,其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一直是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以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案为例,分析国外食品法律案例。

二、案情简介2015年,美国消费者联盟(Consumer Reports)和全美消费者联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等组织联合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提出申诉,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强制标识。

申诉方认为,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买的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而当前的自愿标识制度并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2016年,美国联邦法院裁决支持申诉方要求,判定FDA在90天内必须对转基因食品标识作出规定。

然而,FDA随后提出上诉,导致案件进入长期审理阶段。

三、法律分析1. 转基因食品标识的法律依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规定,食品标签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消费者。

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种新型食品,其标识问题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

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完整的信息,以便作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者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3. 转基因食品标识的自愿与强制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经历了从自愿到强制的过程。

2001年,FDA提出转基因食品标识指南,要求食品生产者自愿标识转基因食品。

然而,由于自愿标识制度存在漏洞,消费者难以获得准确信息。

因此,强制标识制度应运而生。

4. 法院判决与FDA上诉美国联邦法院判决支持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认为这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必要措施。

然而,FDA提出上诉,引发了对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争议。

四、案例分析结论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案反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和政府监管等方面的矛盾。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控制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控制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过程中的卫生和质量要求。
食品生产和加工监管
对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全 面监管,确保生产环境、原料 、添加剂等符合法规和标准要 求。
食品检验和评估
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 样检验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 理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追溯和召回
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在发 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和处理
,防止问题扩大。
食品安全控制的实施与监管
政府部门的职责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 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对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监管和检 查。
企业的责任
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建立内部质量管理 体系,确保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社会监督
公众、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 监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和曝光。
强化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 交流与合作
加强各国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方法和标准 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检测技术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实施建议
建立国际食品安全合作平台
01
构建国际食品安全合作平台,为各国政府、企业和社
会组织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和资源。
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交流
02 推动各国在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研究方面的合作,
研究展望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机制 建设
进一步完善国际合作与交流机 制,推动各国在食品安全领域 的政策对话、信息交流和技术 合作。
推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 定与完善
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 定,推动各国食品安全标准的 协调与互认,提高国际食品安 全水平。
强化国际食品安全监管合 作
加强跨国食品安全监管合作, 共同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 行为,保障全球食品贸易的公 平与安全。

国外食品法律案例分析(3篇)

国外食品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各国政府纷纷加强食品法律制度建设,以保障公民的饮食安全。

本文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为例,分析国外食品法律案例,探讨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在维护公众利益中的作用。

二、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背景及主要内容1. 背景美国食品安全问题曾引发多起重大事件,如2008年的中国毒奶粉事件、2011年的美国花生酱大肠杆菌疫情等。

为应对食品安全挑战,美国于2011年通过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2. 主要内容《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1)建立风险基础监管体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2)要求食品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确保食品安全;(3)加强食品召回制度,提高召回效率;(4)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全球食品安全水平。

三、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2015年,美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食品召回事件。

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鸡肉产品被检测出含有沙门氏菌,导致数百人感染。

该事件引起了美国政府的重视,对食品企业进行了调查。

2. 案例分析(1)案件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包括对企业生产环境、原料采购、加工工艺、产品检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经调查发现,涉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如未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测、未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洗等。

(2)法律依据针对此案,FDA依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中的相关规定,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处罚。

具体包括:①责令企业立即召回问题产品;②对涉案企业处以巨额罚款;③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整改,包括加强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等环节。

(3)案件结果在案件处理后,涉案企业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全面整改,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

此后,该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也有所提高。

四、启示与借鉴1.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国外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及对我国的启示作者:祝小茗姜杰来源:《桂海论丛》2016年第01期摘要:食品安全与人类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更是一个全球性课题,世界各国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与创新。

文章通过列举发达国家用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归罪方式,总结了其中的有益经验:区分责任形式,严格责任制度,宽泛行为模式。

通过借鉴他国经验,启示我国应树立食品消费者至上的食品安全法律控制理念,借鉴执行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最终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关键词:食品安全;刑事立法;行政监管;国外经验;现实启示中图分类号:D914,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6)01-0122-05众所周知,全球因食源性疾病所导致的问题层出不穷,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亦不容乐观。

多年来,世界各国针对食品安全犯罪通过优化监督手段和管理方式,在刑事立法与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一、国外食品安全犯罪刑事举要在食品安全犯罪的归属方面,不同国家还是有一定差异的,但总的看来在刑事规制方式上主要有三种范式。

(一)将食品安全犯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卫生犯罪中将食品安全犯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卫生犯罪中,是较为常见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西班牙、挪威、新加坡、美利坚合众国等国家都采用这种归罪模式。

1. 西班牙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西班牙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实施以下制造、销售行为,对消费者生命构成危险的,处1年以上4年以下徒刑,并处6~12个月罚金,同时剥夺其从事与工商业相关的职业及任务3~6年的权利。

第一项:提供不足量、违反法规更换组成成分或者过期的食品。

第二项:生产或者公开销售含有对健康有害物质的食品、饮料。

第三项:销售腐烂食品。

第四项:未经批准,生产、销售和使用会对健康造成损害的产品。

”[1]223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在食品饮料中掺杂对健康有害的物质,以供销售,按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罪犯是犯罪工厂拥有人的或者负责人的,另将同时剥夺其从事与工商业相关的职业及任务6~10年的权利。

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

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

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

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

相比而言,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让我们看看有什么招数是值得借鉴。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直比较分散,按照联邦、州和地区分为3个层面监管。

三级监管机构大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采取进驻饲养场、食品生产企业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从而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不过,这种监管体系由于管理权分散,近年来暴露出效率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诸多弊端,这也是奥巴马政府推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的原因所在。

这次的新法案扩大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

根据新法案,FDA除了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外,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尽量将食品安全的隐患消灭在端上餐桌之前。

消灭食品安全的隐患同样是英国食品标准署的基本职能之一.英国食品标准署不仅监测着市场上的各种食品,还将触角延伸到了食品产地,并且这种工作还往往是长期持续的.比如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使得大量放射性物质飘散到欧洲上空,有不少放射性物质在英国养殖绵羊的一些高地地区沉降,20多年过去了,食品标准署还一直监控着当地绵羊的情况,2009年发布的公告说还有369家农场的绵羊产品受到限制。

法国全程管控确保食品安全法国是世界闻名的美食大国,食品安全一直是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焦点。

近些年来,疯牛病、二恶英污染、禽流感、口蹄疫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断涌现,促使法国更加注重对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法国当局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

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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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主要理论
(一)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生成的经济学假说
1、供给与需求理论。市场有提供某种程度食品安全的激励,然而市场总体上又无法提供社会所希望数量的食品安全,原因有二:一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无法判断它是否是安全的;二是当消费者进食不安全食品生病时,成本从消费者本人延伸到社会,社会也希望消费者和生产者投入更多的资源来保证食品是安全的,以避免额外的社会成本。政府规制是当市场本身无法提供社会所希望的食品安全水平时,增加市场提供食品安全数量的一种努力。
3、成本与效益理论。法律法规的效率评估最早是由德姆塞茨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从80年代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兴起了改进规制效率、效果和透明度的趋势,这种趋势逐渐发展成公共决策方面的法规效果评估(RIA)。成本与效益分析就是其中的基础性分析工具。1995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规制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办公室,现在所有的OECD成员国的政府部门都已要求使用一些科学方法对规制进行评估。Antle(1995)年提出了有效食品安全管制的原理。FAO及WHO等国际组织也鼓励各国采用法规的评估方法来判断某种食品安全法规是否是合理的和必需的。
2、社会均衡理论。关于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均衡理论是基于风险水平“社会均衡”这一概念而展开的,即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益的变化在食品安全水平上是相等时就达到了“社会均衡(social optimum)”,并作为一个标准来评估是否需要干预。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经济学家所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食品市场是否能有效率的运转,也就是说,根据风险的水平,食品供应和消费的数量和种类,以及消费者所付的价格是否为可接受的。当需求和供应函数相等时,净经济价值为最大化,也就达到了“社会均衡”。
(四)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
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规制方式:
1、诉讼。消费者或社会的其它成员可以因不安全食品的损害向加害人寻求法律救济。西方学者认为,产品责任法在促使食品供应商提供安全食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对美国和英国的产品责任法产生的激励作用进行了比较,如Jean C.Buzby和D.Frenzen(1999)。
第二,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构建必须寻找一个突破口。面对着食品安全的复杂局面从何处入手,如何寻找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路径的突破口,抑或是说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应优先考虑哪些领域?总体思路可以体现为五句话、40个字:改革机构,加强监管;强化立法,有法可依;以防为主,全面控制;应急为辅,快速反应;社会参与,宣传教育。
(三)关于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中消费者、生产者行为分析
1、食品安全的消费者行为研究
为了弄清食品营养与安全特征的信息对消费者个体特征和市场的需求带来的影响,发达国家许多学者以肉、蛋、奶、基因大豆等为对象,分析了不同人口特征指标下人们对安全食品需求的支付意愿及消费者行为。这方面主要结论是:(1)消费者愿意为食品安全支付一定额外的费用;(2)消费者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种族、家庭规模、城市化等是决定消费者对安全食品认知的主要因素;(3)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对确保食品安全的非常重要。(4)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忧虑改变着饮食的结构,改变着生产和消费的模式。
2、教育和信息提供。政府可以把食品安全教育作为规制的一种,要求企业披露产品的信息和开展公众食品安全教育。信息的公开提供可以改变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食品家庭制备习惯。
3、政府规制。当市场无法提供社会最佳水平的食品安全时,政府应进行干预。政府会采取一定数量的政策引导企业提供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如增加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成本来激励企业提供更安全的食品。然而,要求社会监测所销售的食品是否安全是不现实的。因此,绝大多数的政府会采取求助于建立最低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在销售他们的产品之前要符合这些标准。标准总体上讲分为产品标准和流程标准。
第一,要把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置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之中进行研究。当前,食品安全已远远越出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而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整个食物链的管理与保护问题。如何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建立在可持续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组织和管理好一个安全、健康的人类食物链,这不仅需要有远见的科学研究、政府支持、法律法规建设,而且必须有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和企业顺应市场规律的经营策略。
2、食品提供安全特性的成本是不同的。安全特性成本对市场均衡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这里面主要的研究有:(1)企业对安全产品供给动机受到其规模、组织及其市场结构的影响。如Annandale(2000)的研究表明,企业对安全产品的供给动机受企业管理、战略的影响,其中的决定因素是:组织学习、规制类型、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规制的强制力度、公司文化等。(2)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对企业成本的影响。Jensen(1999)作了一项研究,用经济工程法对猪肉加工过程的屠宰后畜体进行清洗、喷雾消毒、真空、水加热巴氏消毒等环节的成本进行了估算,发现微生物病原体的减少会使成本函数往上走,因而,证明产品成本中的食品安全成本是随着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严格日益增加的。Antle(2000)也得出了在假定市场是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前提下,食品生产成本和食品质量的提高成正比,以及苛刻的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将导致较高的生产成本结论。(3)企业对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服从战略。如Henson和Heason(1998),以及Hutter(1997)认为根据规制的性质和企业的性质,强制力在规制的实施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也决定了企业会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回应。
面对着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在开始加大运用法律手段保障食品安全,其主要趋势是普遍建立了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的全过程控制、注重运用产品责任法对食品安全进行规制等,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理论。
二、加快中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
我国在运用法律手段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起步较晚,其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供应体系是围绕着增加食品供给数量而建立起来的,粮食安全重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依赖多种途径共同发挥作用,但法律在构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却又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关于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及其规制的政策选择
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理性的经济人,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相互对立的两者之间无时不在和无处不在地进行着利益的博弈。有关产品特性的信息可获得性决定了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进而决定市场均衡。然而,食品市场买卖双方一样面临着对安全食品信息了解的不完全性。通常食品的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比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性了解更多,但许多情况下也未必。如对食品的化学残留及微生物的安全特性等。另外,即使生产者了解产品安全方面相关信息,但将这些信息传递给食品链中的其它成员如加工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等也是十分困难的。Antle(1995)将食品安全分为不对称不完全信息(对消费者信息不完全而不是生产者)和对称不完全信息(生产者和消费者信息都不完全)。尼尔逊等(Nelson1970;Caswell and Padberg,1992;Witzke and Hanf,1992)将商品分为三类:搜寻品、经验品和信用品。格罗斯曼(Grossman,1981)认为可通过信誉机制形成一个独特的高质量高价格市场均衡而不需要政府来解决食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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