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返还物品凭证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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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处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保证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所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工作是指现场和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录入至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后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工作规范,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违法处理窗口设置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硬件建设,接待大厅面积、处理窗口数量等能够满足办事群众的需要。

处理窗口要设立双屏显示器、复印机;大厅内要配备供办事群众等待休息的椅子、饮水机、书写笔,市、县城区还应设置排队叫号机以及触摸屏或其他自助式查询、缴款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

第六条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应当建立值日警官或专人值守制度,负责接待群众咨询、投诉,解决疑难问题,维护办公秩序。

对无正当理由出入办公场所或多次、长时间占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的人员进行盘问调查,对重点可疑人员进行登记取证。

第七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应当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对违法处理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定期分析监控记录,排查违法嫌疑人,抽查民警处理情况;应当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处罚标准和依据,以及相关工作制度、流程、代收款机构地理分布图及行车路线等张贴上墙,方便群众学习了解法律法规,办理违法处理业务;应当设置意见箱、留言簿,公开举报电话,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从事违法处理的人员必须是正式民警,协管人员统一着装后可从事辅助性工作。

第九条窗口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严格执行《XX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统一佩戴执勤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当事人违法信息证据图片查看、审核和接受调查、处理过程,音视频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三个月。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GA 40-2018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GA 40-2018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式样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道路交通事故
第 号
交通事故时间:
交通事故地点:
当事方基本情况: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对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或者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本道路交通事故证明ຫໍສະໝຸດ 复核后重新作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编号:)予以撤销。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征求意见稿)一、法律文书的名称(一)新增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1、交通违法通知书(见附件1)2、违法停车告知单(见附件2)3、移动机动车凭证(见附件3)4、返还物品凭证(见附件4)5、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见附件5)6、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见附件6)7、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告知书(见附件7)8、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知书(见附件8)9、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见附件9)10、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见附件10)11、责令排除妨碍通知书(见附件11)(二)调整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1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2)13、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3)1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见附件14)15、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见附件15)16、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见附件16)(三)公安部已做规定法律文书17、受案登记表(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18、移送案件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2)19、传唤证(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3)20、询问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4)21、检查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6)2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9)23、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0)24、举行听证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1)25、听证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2)26、收缴物品清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7)二、法律文书制作一般规定1、制作法律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2、法律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9.02.27•【文号】公通字[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0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的实施,公安部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00九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其进行完善,但不得减少或者修改文书要件。

2.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印制,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除民警现场执法时制作的文书外,其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制作的文书,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

有条件的地方,民警可以打印现场执法使用的文书。

3.印制文书、表格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4.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和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采用80×15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

5.其他文书用纸幅面尺寸采用标准A4型纸,文书页边与版心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文书用纸订□(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文书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存字迹的钢笔、毛笔等填写或者使用打印机打印,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罚没财物收据问题的通知-[87]公[治]字71号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罚没财物收据问题的通知-[87]公[治]字71号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罚没财物收据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罚没财物收据问题的通知
(〔87〕公(治)字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通知》和财政部发布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治安管理处罚的罚款和没收财物收据问题通知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的罚款和没收财物收据,按公安部规定的统一式样印制,同时纳入地方政府对罚没凭证的统一管理,如增加地方财政编号并加盖地方财政部门罚没财物专用章等,具体印制和管理办法,请各地公安、财政机关协商办理。

1987年7月25日
——结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地点:__________
因发生__________________,特予抄告。
机动车驾驶人(签名):______ 备注:______
交通警察(签名):______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不需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警察签名
一式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份送车辆所属单位,一份附卷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
编号:______
姓名: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号:______
车辆所属部门: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_分

新版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执法法律文书式样(省厅版)

新版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执法法律文书式样(省厅版)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1立案审批表举报案件登记表现场笔录说明:“现场人员”应当是当事人或者见证人询问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第次询问地点: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_____ __ 联系电话:工作单位: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确认。

答: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如果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你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第页,共页附页第页,共页注:附页每页都应当注明页码,并由相关人员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位置与笔录内容不能留空格。

5勘验(检查)笔录案由:勘验(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勘验(检查)场所:天气情况:勘验(检查)人:单位:执法证号:勘验(检查)人:单位:执法证号:记录人:单位:当事人(当事人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被邀请人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勘验(检查)情况及结果: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勘验(检查)人签名:被邀请人签名:记录人签名:附页第页,共页注:附页每页都应当注明页码,并由相关人员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位置与笔录内容不能留空格。

现场勘验图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天气:勘验人:记录人:当事人:被邀请人:勘验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当事人签名:被邀请人签名:现场照片抽样取证申请书抽样申请[ ] 号抽样取证决定书抽样决定[ ] 号:你(单位)因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
当事人: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号:______准驾车型: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发证机关:______
机动车所有人:______车辆牌号: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发证机关:______
因当事人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的情形,决定撤销:
□机动车登记
□机动车驾驶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处罚人签名: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篇‎一:‎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式‎样六‎)‎式样‎六本‎通知‎书同‎时作‎为现‎场笔‎录‎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篇‎二:‎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式‎样六‎)‎本通‎知书‎同时‎作为‎现场‎笔录‎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篇三‎:‎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17‎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条‎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文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法律文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0年目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 (1)式样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5)式样二: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7)式样三: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 (9)式样四: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11)式样五:返还物品凭证 (13)式样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15)式样七: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17)式样八:违法停车告知单 (19)式样九:军车/消防救援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0—故抄告通知书 (21)式样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23)式样十一: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25)式样十二:异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28)式样十三:办理注销最高/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通知书 (31)式样十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议确认书 (33)式样十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 (36)—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一、本通知中所称文书,是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

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统一式样的文书。

二、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印制,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除民警现场执法时制作的文书外,其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制作的文书,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

有条件的地方,民警可以现场打印执法使用的文书。

民警现场打印执法使用的文书与本通知规定的文书式样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符合本通知规定式样的文书。

三、印制文书、表格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四、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和军车交通—2—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采用80×l5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

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实施细则

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实施细则

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实施细则2006-10-9 10:40:5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规范执法告知服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必须坚持为民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依法提供执法服务,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规范告知程序和告知方式,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告知单(见附件)。

公安机关有关警种部门和执勤执法民警应当采取当场告知、邮寄告知单等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方式履行执法告知义务,提供执法告知服务。

公安机关可以提供互联网站、声讯电话、定制手机短信、约定电话告知、新闻媒体公告、手机WAP、触摸屏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

但不得以公安机关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另行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章交通安全执法告知服务第四条交通执勤民警在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发现驾驶人累积记分达到9分、驾驶证审验或换发逾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或临界报废、有尚未处理的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当场告知,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签注,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

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累积达到12分的,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正证和副证,通知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对驾驶证换发逾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逾期的,应当依法处罚,合并执行,并责令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交通执勤民警在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通过电台查询有无记分和尚未处理的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手机短信、移动警务通等查询方式,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内部信息查询平台,建立信息查询机制,全天候为交通执勤民警提供信息查询保障。

返还物品凭证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返还物品凭证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返还物品凭证的查询与调取
查询方式
添加 标题
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 系统主界面
添加 标题
输入查询条件:根据物品名称、编号、 日期等条件进行查询
添加 标题
导出查,方便后 续处理和保存
添加 标题
选择查询类型:根据需要选择“物品 查询”或“凭证查询”
04
返还物品凭证的保管
保管方式
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丢失 或损坏
定期检查,确保凭证的完整性 和可用性
备份凭证,以防原件丢失或损 坏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凭证 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保管期限
返还物品凭证的 保管期限一般为3

超过保管期限的 凭证可能会被销

保管期限的设定 是为了确保凭证 的有效性和安全
返还物品凭证
汇报人:
目录
01 返还物品凭证的定义 02 返还物品凭证的制作 03 返还物品凭证的填写 04 返还物品凭证的保管 05 返还物品凭证的销毁 06 返还物品凭证的查询与调取
01
返还物品凭证的定义
返还物品凭证的含义
返还物品凭证是一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文件 它通常由物品的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签发 返还物品凭证上通常会注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归还日期等信息 返还物品凭证可以作为物品归还的依据,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归还日期:填写物品归还的 日期
接收人签名:填写接收物品 的人的签名
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 情况
填写示例
物品名称:填写需要 返还的物品名称
数量:填写需要返还 的物品数量
归还日期:填写物品 归还的日期
归还方式:填写物品 归还的方式,如邮寄、
当面归还等
备注:填写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如物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修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修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12.20•【文号】公安部令第105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令(第105号)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调查取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交通违章证明文件模板

交通违章证明文件模板

交通违章证明文件模板
日期:[填写日期]
主管机关:[填写主管机关全称]
违法地点:[填写违法地点]
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填写车牌号码]
车辆所有人:[填写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填写车辆类型]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违法行为描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车辆在[填写违法日期]在[填写违法地点]发生了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填写违法行为描述]
证明材料:
附上以下证明材料以证明该违法行为的发生:
1. 违章照片:[在此处插入附有违法照片的描述或者直接插入照片]
2. 笔录/警示单:[在此处插入附有违法行为笔录或警示单的描述或者直接插入文件]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此处列出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描述其内容]
自述:
为了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我特此自述:
[在此处输入自述内容,例如罚款原因、事件经过等]
遵纪守法承诺:
我郑重承诺今后将更加遵守交通法规,严格要求自己的驾驶行为,并将对本次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车辆所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返还物品凭证

返还物品凭证

《返还物品凭证》《扣押物品清单》使用要求
2009-07-01 21:51:47| 分类:工作狂人| 标签:|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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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自4月1日起启用。

从近段时间的我队民警使用情况看,还存在问题,为了规范使用新文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返还物品凭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返还被扣车辆、证件时使用的文书。

1、强制措施凭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的凭据,当事人联不用收回。

所扣留的车、证在返还时应当使用《返还物品凭证》。

2、《返还物品凭证》由当场返还民警制作,并交由当事人或代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3、网上办理行政案件时,还未返还所扣车、证的,办案民警不用上传《返还物品凭证》文书。

当扣留车、证确实返还时,办案民警将填写完整的《返还物品凭证》上传和附卷,有罚款收据的一并上传和附卷。

二、《扣押物品清单》是公安机关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进行扣押时制作的文书。

1、按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扣留车辆和行驶证可以使用强制措施凭证。

所以,在返还扣留的车辆和行驶证时,应当使用《返还物品凭证》。

而扣留驾驶证作为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时,应当使用《扣押物品清单》。

2、使用《扣押物品清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

需要延长的,应当由办案民警填写《延长扣押物品审批表》(使用通用审批表,排头改为《延长扣押物品审批表》)呈报事故中队兼职法制领导同意后,呈报大队领导审批。

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记_________分 □累积12分后考试合格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事人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号:___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
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公安部关于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公交转字[ ]第 号
_______交通警察支队:
当事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在_______实施_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码________)。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式二份,一份转递,一份附卷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异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异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式样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异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编号: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
机动车驾驶证号: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发证机关:准驾车型:
你于年月日向我支队(大队)申请异地处理号牌号码为
机动车类型为的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见附页)。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我支队(大队)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执行发生地的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依法向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提出。
三、年月日时分,在
有违法行为(代码),违反了……的规定,依据……,应当处以……。记分。
(依据违法记录情况,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调取相应数据并填写相应信息)
特此告阅读,□无异议□有异议:
当事人签名:年月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机动车所有人,一份留存。

异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附页
一、年月日时分,在
有违法行为(代码),违反了……的规定,依据……,应当处以……。记分。
二、年月日时分,在
有违法行为(代码),违反了……的规定,依据……,应当处以……。记分。

酒驾回执单样本

酒驾回执单样本

酒驾回执单样本摘要:一、酒驾回执单的概述1.酒驾回执单的定义2.酒驾回执单的作用二、酒驾回执单的组成部分1.基本信息栏2.酒精含量检测结果3.驾驶人员信息4.执法单位信息5.日期及时间6.备注栏三、酒驾回执单的法律效力1.作为酒驾证据2.法律处罚依据3.对驾驶人员的影响四、酒驾回执单的获取渠道1.执法单位现场出具2.交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下载3.自助查询设备查询并打印五、酒驾回执单的保存及注意事项1.保存在安全地方2.防止个人信息泄露3.及时处理相关问题正文:酒驾回执单是一种记录酒驾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驾驶人员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酒驾回执单的概述、组成部分、法律效力和获取渠道等方面的内容,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处理酒驾回执单相关事宜。

一、酒驾回执单的概述酒驾回执单,是指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对于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后,由执法单位现场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件。

酒驾回执单具有法律效力,对于驾驶人员来说,是一份至关重要的证据。

二、酒驾回执单的组成部分酒驾回执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本信息栏:包括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车辆识别代码等信息;2.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记录驾驶人员的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包括呼气酒精浓度或血液酒精浓度;3.驾驶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驶证号、准驾车型等信息;4.执法单位信息:包括执法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5.日期及时间:记录检测时间、开具回执单的时间等信息;6.备注栏:对于检测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执法单位会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三、酒驾回执单的法律效力酒驾回执单具有法律效力,作为执法单位对酒驾行为进行处理的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酒驾回执单上的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是判断驾驶人员是否构成酒驾的重要依据。

四、酒驾回执单的获取渠道驾驶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酒驾回执单:1.执法单位现场出具: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单位会现场为驾驶人员出具酒驾回执单;2.交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下载:部分地区的交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提供酒驾回执单下载服务;3.自助查询设备查询并打印:部分地区的执法单位设有自助查询设备,驾驶人员可前往查询并打印酒驾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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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备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存
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后,返还被扣车辆、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文书。
二、由代领人代领的,应当提供当事人书面委托证明,由代领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填写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注明代领日期。
三、“车辆,号牌号码”栏填写被扣留的机动车及号牌号码,或者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号牌的,也应填写号牌号码。
四、通过电子档案保存的,可不制作存档联。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返还物品凭证
编号:××××××××××××××××

现返还在年月日,因行为,被扣留/移至的以下车辆或者物品:
□车辆,号牌号码:
□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
□机动车行驶证,号牌号码:
□其他物品
当事人/物品所有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年月日
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代领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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