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博士培养方案
博士培养方案
博士培养方案是指针对博士研究生开展系统化、全面的培养计划和措施,旨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专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博士培养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科专业培训:博士研究生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学科专业课程培训,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提高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科研实践:博士生需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积累研究实践经验,培养科学研究思维和方法,掌握科研创新能力。
3.学术交流:博士生需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以及学术讲座,与学术界同行交流学习,提高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4.学位论文写作:博士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术研究,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以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
5.教学实践:博士研究生还需要主动参与教学实践,担任助教或讲师等职务,提高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6.国际交流:鼓励博士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开拓国际视野,增加国际竞争力和合作能力。
7.综合素质培养:博士生还需要培养科研的独立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适应未来学术研究和创新发展的需求。
博士培养方案是根据学科特点和博士生个体差异来构建的,每个高校和学科都会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和要求,以确保博士研究生能够获得系统化、个性化的培养和发展。
继续博士培养方案的介绍,还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8.导师指导:博士生在培养期间,导师扮演着重要的指导和培养角色。导师会定期进行学术指导和研究进展评估,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经验和学术支持,指导其研究方向和方法。
9.学术评估:博士生需要参加学术评估考核,包括期中评估、学位论文进度评估等,以确保学生的研究进展和学术水平符合要求。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学生继续培养或毕业的依据。
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doc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攻读博士生学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1601 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具体要求是: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修养。
2. 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使用和阅读本专业文献,进行学术交流;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某一方向上做深入的研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3. 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物理大地测量
用物理方法测定地球形状及其外部重力场的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重力位理论、地球形状及其外部重力场的确定理论、重力场模型的构建、重力场结构分析以及重力场在测绘科学、地球科学及国防与军事科学中的应用等。
2、卫星大地测量
研究利用人造卫星及空间探测器解决大地测量学问题的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大地测量系统与大地测量框架、卫星导航定位理论、卫星轨道确定、卫星重力及重力场时间变化、地球动力学和海洋环境变化等。
3、行星测地学
利用大地测量手段和方法研究太阳系行星及其卫星的几何与物理特性、内部结构及演化规律等理论与方法。
4、测量数据处理理论与方法
主要研究现代测量平差方法及其模型误差分析,大地测量反演理论与方法及大规模、高精度和多类别测量数据处理理论与方法等。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
武汉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武汉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武汉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综合性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其重要的学术教育领域。以下是武汉大学博士毕业要求的一般概括,供参考:
一、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研究,完成规定的学术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18学分,其中学术学位课程学分最少为6学分。学术学
位课程需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学术水平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术研究课题,并具有以下学术水平要求:
1.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广泛的学术背景;
2. 能够熟练运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技术;
3. 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 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做报告等成果。
三、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完成学术研究并形成切实可行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应具备以下要求:
1. 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2. 论文撰写规范、层次清晰,论证严密;
3. 论文应能表达作者对所研究领域的深入理解和独特见解;
4. 论文应有较高的原创性和学术水平,能够体现作者在学术上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四、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须经过学位论文答辩,即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进行评议和答辩。答辩各方评审结果一致通过,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总而言之,武汉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学术水平高、学位论文质量优良,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学生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定的学分要求和学术研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最终获得博士学位。
武大法学全程培养方案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专业特色:①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基本知识与技能基础上突出法学的实践特色;②国内与国际接轨,结合国际法学的强势地位与国内法的基础功能,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学人才。培养要求: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主要国际条约及惯例;能具体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实现文才、口才、辩才的统一。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4年学分要求:140学分
五、学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等。
七、双语课程
西方法学流派Western Legal School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国际组织法Law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海商法Maritime Law
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外国法制史The History of foreign Legal System
国际环境法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法律诊所Legal Clinic
八、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要求
学习期间,安排学生到相关实务部门进行教学实习,时间6周。
九、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四级英语
武汉大学博士培养方案
企业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要求博士生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人类、民族、国家和人民服务。
2.要求博士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具体要求具有深厚的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理论、企业财务理论及熟练掌握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从事本领域中的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要求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要求博士生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暂设五个方向。
1.市场营销管理
研究微观营销与宏观营销理论、应用及其发展,以及探讨现代营销手段与方法。
2.企业经营管理
研究企业战略管理理论和国际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及其发展,以及探讨企业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
3.企业财务管理
研究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尤其研究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理论和实践,以及探究现代财务管理手段和方法。
4.金融管理
研究金融理论与金融管理理论及其发展,以及探讨现代金融管理手段和方法。
5.企业发展环境研究
研究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以及企业管理决策与外部环境的适应性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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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武汉大学博士培养方案
企业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要求博士生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人类、民族、国家和人民服务。
2.要求博士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具体要求具有深厚的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理论、企业财务理论及熟练掌握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从事本领域中的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要求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要求博士生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暂设五个方向。
1.市场营销管理
研究微观营销与宏观营销理论、应用及其发展,以及探讨现代营销手段与方法。
2.企业经营管理
研究企业战略管理理论和国际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及其发展,以及探讨企业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
3.企业财务管理
研究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尤其研究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理论和实践,以及探究现代财务管理手段和方法。
4.金融管理
研究金融理论与金融管理理论及其发展,以及探讨现代金融管理手段和方法。
5.企业发展环境研究
研究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以及企业管理决策与外部环境的适应性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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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博士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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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生培养方案
## 1. 简介
博士生培养方案是为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计划和安排。该方
案旨在帮助博士研究生掌握各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为其未来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博士生培养方案通常包括培养目标、学习计划、科研要求、学位论文撰写、学术交流、学术活动等内容。该方案是博士生在入学后的学习和研究的指导性文件,具有约束力。
## 2. 培养目标
博士生培养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体而言,培养目标可以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掌握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博士研究生需要深入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领域,熟悉相
关的研究方法和技巧,具备深入研究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 培养科研能力:博士研究生需要通过科研项目的参与和独立的科研实践,培养科学
研究的能力,包括问题提出、实验设计、数据处理和科研论文撰写等。
3. 培养创新能力:博士研究生需要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工
作的能力,能够为学科领域做出重要贡献。
4. 培养学术素养:博士研究生需要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学会参与学
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提高学术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 3. 学习计划
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学习计划的制定是十分重要的。学习计划涉及到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研究项目的开展以及其他相关的学习活动。以下是一个示例的学习计划:
1. 第一学年:
- 完成一定的课程学习,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学术研究方法等。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目录
一、前言 (3)
二、培养目标 (3)
三、培养内容 (3)
3.1理论研究 (3)
3.2实践研究 (4)
3.3其他 (4)
四、培养流程 (5)
五、考核办法 (6)
六、奖励激励机制 (7)
七、权利与义务 (7)
八、总结与展望 (8)
一、前言
研究生的培养是高校的重要工作,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是建设人才强国的重要任务。全面提升和发挥研究生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国科技人才成长成才,以综合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型工具,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近年来,高校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因此,有必要深化我
们的反思,并为研究生培养提出一个新的、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方案,
以实现研究生培养的高质量发展。
二、培养目标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宗旨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推动可持续发展。研
究生培养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的理论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
创新型研究生,推动科技创新。研究生培养目标主要有:
1.全面提高研究生深化理论知识的能力,提升科学研究质量和水平;
2.提升研究生实践研究能力,引导研究生以实际问题为依据。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专业(中法法律班)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已查找)
法学院法学专业(中法法律班)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30101
专业名称:法学(Legal Science)
二、专业培养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高品位、高素质、高水平的治国之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专业特色:①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基本知识与技能基础上突出法学的实践特色;②国内与国际接轨,结合国际法学的强势地位与国内法的基础功能,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学人才。
培养要求:培养能运用法语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学生除需精通法语、懂英语外,必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和国际法理论,具有较广泛的涉外法律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学制四年,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成绩合格且通过德国组织的德语水平考试者,学校选送到德国大学法学院学习。
学分:192学分,其中通识课34学分,法学专业必修课56学分,法语专业课52学分,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8学分。
五、学位授予
法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法、法国法概论、欧洲联盟法、法国民法、法国刑法、法国宪法与行政法、法国诉讼法、基础法语、法语视听说、法语口语、专业法语等。
七、主要试验和实践性教学环节
学习期间,安排学生到相关实务部门进行教学实习,时间6周。
八、毕业条件及说明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所有的教学与实践环节、成绩合格、毕业论文达到合格要求,遵纪守法,英语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四级(CET-4),将准予毕业。其他毕业要求参照学校和法学院的相关规定。
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二、培养要求
1.理论基础:博士研究生应掌握扎实的法理学理论基础,包括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2.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包括问题的发现、分析和解决能力,以及独立进行学术创新的能力。
3.综合素质:博士研究生应具备较高的科研道德修养和学术素养,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培养方案
1.培养体制:全日制,期限为3-4年。
2.培养模式:培养模式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研究实践阶段。
(1)课程学习阶段:博士研究生应修满一定学分的专业课程,包括法理学的基础课程和前沿研究领域的专业课程。学习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实践案例分析和学术讨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研究实践阶段: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后,进入研究实践阶段。该阶段研究生需选定一个研究方向,并选择导师进行指导,完成研究课题的开展。期间研究生要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联合培养高水平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学
联合培养高水平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学
为了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我校法学院拟联合其他知名高校共同开展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现就该项目招生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1. 招生专业:法学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史学、法经济学、国
际法、公法、民商法、刑事法等)。
2. 招生对象:全国具备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同等学力的优秀应届
毕业生,乃至已经工作一定时间,想继续深造的法学研究人员等。
3. 合作高校:我们法学院将联合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美国斯
坦福大学、英国牛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进行合作研究生教育项目。
4. 培养目标:该项目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多种形式(国内外学术
会议、教学讲座、集中研修等)培养学生深入了解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掌握深厚的学术理论和研究方法,开展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能力,形成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培养学术领域、政法实践领域中的优秀
学术型、政法型研究人才。
5. 招生计划:本项目计划每年招生50名左右的研究生,报名人
数较多的情况下,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进行筛选。
6. 入学考试:本项目采用统一全国范围内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学基础、外语、综合素质等。
7. 学习周期和毕业要求:该项目学习周期为3年,毕业要求为
完成8门必修课和2门选修课程、满足主要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完成至
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
本项目实行注册制管理,经过严格筛选的研究生将会获得国内外
知名学者的指导,得到充分的照顾和资源支持,成为学术研究、实践
应用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人才力量。欢迎广大法学专业人士积极报名。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LT
2
3
4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应向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并于第三学期开始提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导师审定。
5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拟订论文的详细提纲,经导师认可后,到校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公开作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至第六学期集中精力撰写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担任与同研究方向相关部分的教学实习,承担同专业研究方向相关部门的工作实习,教学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工作实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可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非经导师的同意和允许,博士研究生不得私自承担任何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
法学博士培养方案
法学博士培养方案
引言
法学博士是高级法律学位的最高层次,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为了保证法学博士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本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本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宽广的法学知识面,并具有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法学博士,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培养目标:
1.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熟悉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
2.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进行深入的法学理论探讨和创新性研究;
3.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意识,能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具备扎实的写作和表达能力,能够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5.具备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协调法学研究项目。
培养内容和要求
1. 法学基础课程
培养期间,学生需修习一定数量的法学基础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等。在这些课程中,学生将深入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为后续的专业研究做好铺垫。
2. 专业研究课程
在掌握了法学基础知识之后,学生将开始进行具体的专业研究。学生需要选择一到两个研究方向,并修习相关的专业课程。这些课程将帮助学生进一步深入研究法学领域的具体问题,并为其开展独立的科研工作提供基础。
3. 科研实践
科研实践是法学博士培养的核心内容之一。学生在培养期间需要主动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并开展独立的科研工作。学生还需要定期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并积极投稿学术论文到国内外权威期刊。
4. 学科交叉学习
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生还需要参加跨学科的课程学习和研讨会。这些课程和研讨会将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培养跨学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武汉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_武汉大学考研
武汉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以及《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合并与调整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我校各学科、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下同)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正确把握各学科、专业的内涵,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专门入才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反映国家、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本单位和本学科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三)遵循研究生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高层次专门入才的需要。
(四)认真总结本单位、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应充分反映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本学科的发展走向。
(五)要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有特色的安排。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期刊目录(2011年12月修订)
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期刊目录
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1年12月修订
根据《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按照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知要求,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13日对《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期刊目录》进行了审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予以公布,从2012年开始适用于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
关于博士学位申请人资格论文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下:
1.凡申请我院法学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含在读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其就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同等学力人员指其从取得申请博士学位资格至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的期间),必须在本目录范围内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该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
2.发表的学术论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所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相对应。
3.发表的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应为“武汉大学”;如果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4.申请人的资格论文,原则上应当公开发表在学术期刊上,在报纸上发表的资格论文最多限于1篇。在学术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最多限于1篇。
5.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5000字,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应不少于3000字。
6.根据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1年6月13日会议决议,自2011级博士研究生起,社会科学学部各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指定范围内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扩展版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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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对博士研究生培养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法学理论各分支、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向
本专业设三个研究向:
1.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一般、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概念、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面。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一般规律和历史经验。
2.人权法学
对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专门研究,并通过对人权的分析,深化对人权和人权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西法理学
研究西法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西法学名著研究、法学研究法的研究和名著研究,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借鉴。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
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应向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并于第三学期开始提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导师审定。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拟订论文的详细提纲,经导师认可后,到校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公开作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至第六学期集中精力撰写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担任与同研究向相关部分的教学实习,承担同专业研究向相关部门的工作实习,教学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工作实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可承担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非经导师的同意和允,博士研究生不得私自承担任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大学。
七、培养式
研究生的学习法以自学为主、独立研究为主,导师作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博士研究生对指导教师指定阅读的书籍资料,必须认真阅读,做好读书笔记。指导教师要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应于入学后二个月,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对博士研究生培养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宪法学及其分支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向
本专业设6个研究向:
1.宪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宪法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包括概念、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面。
2.比较宪法学
对各国宪法从纵、横两面进行比较研究,并通过其异同优劣的分析,以深化对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外国宪法学
研究本国宪法以外的其他的宪法,包括该国最基本的宪法原理、该国宪法发展轨迹,重点是该国现行宪法基本容的理论和实践。
4.中国行政法学
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寻中国行政法治的一般规律。
5.地政权建设
研究中外地政权建设的基本问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地政权提供理论指导。
6.中国宪法文化
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中国宪法文化的基本问题,通过宪法文化的透视,揭示宪政的发展轨迹。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式: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应向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并于第三学期开始提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导师审定。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拟订论文的详细提纲,经导师认可后,到校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公开作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至第六学期集中精力撰写学位论文。其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担任与同研究向相关部分的教学实习,承担同专业研究向相关部门的工作实习,教学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工作实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可承担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非经导师的同意和允,博士研究生不得私自承担任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