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5篇)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一、药具发放必须专人管理,计划发放,批号跟踪,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精心指导,提高避孕效果。
二、药具出入库时,保管员坚持核对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包装是否相符。
药具出库按照“先批号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办理出库。
三、对入库、在库____天以上,距上次检查超过____天出库的计划生育药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四、定期清仓查库,做到账、卡、物相符,凡是破损、潮湿、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药具报废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第五条实行计划免费发放服务。
以现居住地为主,以女方为主,依据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自上而下逐级调拨发放,市级药具站每季度向县级药具站发放____次;县级药具站每月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放____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向村(居)委会发放____次;村(居)委会每月定人、定时、定量向药具使用对象(包括流动人口)进行发放服务。
第六条定期进行随访服务。
村(居)委会应对药具使用对象每月随访____次,及时登记随访记录,乡镇药管员每季度对部分使用者进行抽查。
第七条提高药具随访服务质量:了解药具使用对象的需求,掌握药具使用对象上次使用药具避孕后的效果、适应性,核对剩余药具数量及质量;向药具使用对象宣传国家及本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免费发放药具政策;向药具使用对象讲解避孕药具的品名、性能、保管方法、使用方法、可能会出现的副反应及基本处理方法,依据个人的差异指导药具使用对象选择最适合的避孕药具。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2)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八项制度是指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权益。
以下是八项制度:1. 药具分类管理制度:将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功能、用途、材质等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对不同类别的药具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 药具注册管理制度:对生产、销售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注册,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合法合规。
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制度
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效期先出”的调拨原则,合理安排出入库顺序,避免避孕药具积压浪费。
二、严格把好避孕药具验收、验发关,避孕药具入库、出库时,应按凭证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
三、库房符合避孕药具储存的必备条件。
库房内应具有避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安全设备。
做到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四、按避孕药具类别、品种、规格、数量、批号,过期报废等分区存放,码放整齐,陈列有序,标志明显。
五、码垛时留有符合规定的距离,其中:垛与墙、垛与屋顶、垛与灯的间距均不得少于50厘来,垛与柱、垛与空调的间距不得少于30厘米,垛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10厘米,垛与垛之间和间距一般应在1米左右。
六、避孕药具库房应注意通风,阴凉库室温应在0~20℃之间,常温库室内温度应保持在 0~ 30℃左右,湿度保持在45%--75% 以内。
七、定期清仓盘库,进行质量复查,保证账物相符,杜绝问题避孕药具出库。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效率和质量,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和相关单位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生育药具的分类与管理第三条计划生育药具分为避孕药具、堕胎药具和节育药具三类。
第四条避孕药具包括避孕套、避孕药、避孕环等,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市销售。
第五条堕胎药具包括人工流产器具、堕胎药物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私自销售和使用。
第六条节育药具包括宫内节育器、输精管堵塞器等,必须经过专业医生检查确认,方可使用。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应当以安全、有效为原则,加强储存、配送、监管、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控制。
第三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与配备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计划药具的采购数量。
第九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采购法规进行,确保药具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和服务范围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充足。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确保存库药具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合理、安全。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应当做到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严格记录,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五条对于计划生育药具的不合格品和过期品,必须及时予以淘汰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第五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与监督第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销售管理规定,严禁假冒伪劣药具的销售行为。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和经营许可证,确保销售的药具合法、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药具销售台账,并定期报送销售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避孕药具管理规章制度
避孕药具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为了规范避孕药具的管理,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部分:管理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药店以及其他涉及避孕药具管理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部分:避孕药具的分类
1. 避孕套:包括男用避孕套和女用避孕套。
2. 避孕药: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避孕贴片等。
第四部分:避孕药具的购买和销售
1. 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当具备相关资质,方可销售避孕药具。
2. 销售避孕药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销售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3. 未成年人购买避孕药具需经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第五部分:避孕药具的使用
1. 使用避孕药具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更改使用方法。
2. 避孕药具的更换周期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避免使用过期产品。
第六部分:避孕药具的储存
1. 避孕药具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 避孕药具应单独放置,避免与其他药品混放。
第七部分:避孕药具的回收和处理
1. 用过的避孕药具应按照相关规定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向他人转让。
2. 回收的避孕药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影响。
第八部分: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部分:附则
本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避孕药具管理规章制度,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公民的生殖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卫生室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卫生室避孕药具管理工作,保障避孕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避孕药具的可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避孕药具的采购与验收1. 采购(1)卫生室避孕药具的采购由卫生室负责人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采购避孕药具时,应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避孕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避孕药具时,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不得超计划采购。
2. 验收(1)卫生室避孕药具验收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包装完好性等。
(3)验收不合格的避孕药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更换。
三、避孕药具的储存与保管1. 储存(1)避孕药具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的专用仓库内。
(2)储存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3)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避孕药具的质量,确保其在有效期内。
2. 保管(1)避孕药具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建立避孕药具出入库登记制度。
(2)出入库登记应详细记录避孕药具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信息。
(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避孕药具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
四、避孕药具的使用与发放1. 使用(1)卫生室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医生指导,正确使用避孕药具。
(2)使用避孕药具时,应告知使用者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2. 发放(1)卫生室避孕药具的发放应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发放避孕药具时,应登记使用者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
(3)发放避孕药具时,应告知使用者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监督检查(1)卫生室负责人应定期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卫生室避孕药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药具的供应和使用的可及性,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组织管理1.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药具的采购、储存、分发、回收和废弃等工作。
3.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应当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药具供应和管理1. 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择合格的生产企业,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2. 计划生育药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专用库房内,建立药具进货、储存、分发、回收、废弃等记录,保证药具的储存条件和质量。
3. 计划生育药具的分发应按照公民的需求和意愿进行,通过设置药具发放点、邮寄等方式,方便公民获取药具。
4. 计划生育药具的回收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公民主动参与药具的回收,建立药具回收网络,确保药具的合理利用和环保。
5. 计划生育药具的废弃应按照相关的环保规定进行,确保药具的环保处理和回收利用。
四、药具服务1.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应包括药具的发放、使用指导、咨询、随访等工作,为公民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
2.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应注重隐私保护,尊重公民的个人意愿和选择,提供安全、便捷、保密的服务。
4.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应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公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监督和评估1.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药具供应和管理环节的监督,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1·背景介绍1·1 目的与意义【目的】明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原则、标准和要求,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安全、有效和全面覆盖。
【意义】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可有效遏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药具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工作。
2·定义和缩写词汇解释2·1 计划生育药具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中的避孕方法、节育措施和药品,包括避孕药具、避孕器具、节育药具等。
2·2 附件3·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体系3·1 领导责任3·1·1 设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3·1·2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策涉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重要事项。
3·2 药具采购管理3·2·1 制定计划生育药具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种类和质量要求。
3·2·2 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招标、评审、中标和签订合同。
3·2·3 购买计划生育药具时应注意药具的注册、生产日期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3 药具配送管理3·3·1 制定计划生育药具配送方案,明确配送对象、时间、地点和数量。
3·3·2 配送计划生育药具时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3·3 配送人员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计划生育药具送到指定地点。
3·4 药具使用管理3·4·1 设立计划生育药具使用登记台账,记录计划生育药具的领用和归还情况。
3·4·2 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药具使用指导和技术支持。
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制度
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制度【1】
1.避孕药具发放必须专人管理,按计划发放。
2.建立避孕药具管理和使用效果随访表、账册表,管理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药具管理发放工作。
做到账册齐全,记载及时、完整、准确、账册、账务相符。
3.每季度定期发放各种避孕药具知识宣传画册和资料。
药具陈列柜品种齐全,标示清楚。
4.按品种、规格、有效期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挂牌示意、标志明显。
5.建立发放避孕药具服务网络,按时定量发放,提供优质的药具及优质服务。
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严禁用于市场销售。
6.凡破损、潮解、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具不得发放。
XXXXXXXXXXXXXXXXXXXX 制
2022年3月23日;第1页共1页。
医院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避孕药具管理,保障患者避孕需求,提高避孕效果,预防意外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避孕药具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及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有效、便民、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避孕药具采购应由医院药剂科负责,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采购避孕药具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合格、售后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六条医院避孕药具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确保药具质量。
第七条储存避孕药具的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二)有专门的药具储存柜(箱),并有明显的标识;(三)储存环境温度控制在2℃-30℃之间。
第三章发放与使用第八条医院避孕药具发放由医院计划生育科负责,设立避孕药具发放室,配备专兼职发放人员。
第九条避孕药具发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了解避孕药具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咨询能力;(二)熟悉医院避孕药具管理制度;(三)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十条医院避孕药具发放实行实名制,患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医院避孕药具发放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需求,合理推荐避孕药具;(二)提供避孕药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避孕药具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患者信息、药具种类、使用方法等。
第四章回收与报废第十三条医院避孕药具回收由计划生育科负责,定期对过期、损坏、失效的避孕药具进行回收。
第十四条回收的避孕药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避孕药具发放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管理制度,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避孕药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避孕药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避孕药具的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和管理避孕药具时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避孕药具是指具有避孕作用的各种方法和工具,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套、避孕环等。
第四条避孕药具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避孕药具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防止传染疾病和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六条避孕药具的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避孕意识和技能,促进人口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
第七条避孕药具的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避孕药具的生产管理第八条避孕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生产环境和设备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生产过程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九条避孕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避孕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品质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质量问题,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避孕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
第三章避孕药具的销售管理第十二条避孕药具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和包装应当符合标准和要求,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
第十三条避孕药具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的监管,保证用户购买到正规合格的产品。
第十四条避孕药具的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售后服务,提供用户咨询和指导,解决用户的使用和问题。
第十五条避孕药具的销售企业应当合理定价,保证产品价格合理和稳定,不得哄抬价格或借机牟利。
第四章避孕药具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避孕药具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谨防误用和滥用,如有不适及时停止使用,如果怀疑怀孕应尽快就医。
医院计生药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避孕药具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工作,确保避孕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2. 医院药剂科负责避孕药具的采购、储存、分发、回收等工作。
3. 医院临床科室负责避孕药具的使用、回收和上报。
4. 医院护士长负责本科室避孕药具的管理工作。
三、药具采购1. 避孕药具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避孕药具时,应优先选择具有国家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
3. 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避孕药具的质量,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药具储存1. 避孕药具应存放在专用柜(箱)内,确保安全、通风、干燥。
2. 避孕药具的储存温度应控制在2℃-25℃之间,避免阳光直射。
3. 避孕药具的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过期药具应及时报废。
五、药具分发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定期将避孕药具分发给各科室。
2. 分发避孕药具时,应确保数量准确、品种齐全。
3. 药剂科应建立避孕药具分发记录,详细记录分发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
六、药具使用1.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避孕药具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
2.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讲解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
3. 患者使用避孕药具后,如有不适,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咨询。
七、药具回收1. 临床科室应及时回收使用过的避孕药具,并交由药剂科统一处理。
2. 回收的避孕药具应进行分类、消毒,确保其安全、卫生。
3. 药剂科应定期检查回收的避孕药具,对不合格的药具进行报废处理。
八、信息上报1. 药剂科应定期向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上报避孕药具的使用情况。
2. 临床科室应定期向药剂科上报避孕药具的使用情况。
3. 如有避孕药具使用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避孕药具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避孕药具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避孕药具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及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避孕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方便群众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四条避孕药具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采购避孕药具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确保采购的避孕药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避孕药具的储存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规范,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避免高温、潮湿、污染。
第七条储存避孕药具的仓库应配备专用的储存设施,如冷藏设备、防潮柜等,并定期检查储存环境。
第八条避孕药具的入库、出库应做好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三章分发与使用第九条避孕药具的分发应由专人负责,根据群众需求合理调配。
第十条避孕药具的分发点应设立在便于群众获取的地方,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等。
第十一条避孕药具的分发应确保群众能及时、便捷地获取,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
第十二条分发避孕药具时,应向群众提供使用说明书,指导群众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避孕药具的使用者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乱用。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对避孕药具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避孕药具的质量、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避孕药具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避孕药具的财务管理,确保避孕药具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避孕药具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透明、责任明确、规范操作、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避孕药具的采购、使用和报废等财务活动应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避孕药具的需求量、市场价格、供应渠道等因素,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避孕药具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投标、询价或直接采购等方式。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预算和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做好入库登记。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避孕药具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进行,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填写使用申请,经审批后领取避孕药具。
第十三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避孕药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避孕药具使用后,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保管管理第十五条避孕药具的保管应遵循安全、卫生、防潮、防霉、防虫的原则。
第十六条保管部门应配备专用的避孕药具仓库,并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七条避孕药具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第十八条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避孕药具的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报废管理第十九条避孕药具达到使用期限或因质量问题需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二十条报废申请经审批后,由保管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报废。
第二十一条报废的避孕药具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七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对避孕药具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社区医院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社区医院避孕药具的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提高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医院避孕药具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和回收等环节。
三、职责1. 院长负责避孕药具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医疗科负责避孕药具的采购、储存、分发等工作。
3. 药剂科负责避孕药具的储存、保管、回收等工作。
4. 临床科室负责避孕药具的使用和宣传教育。
四、采购1. 避孕药具的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避孕药具时,应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确保采购品种的多样性。
3. 采购避孕药具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储存1. 避孕药具的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室温范围内。
2. 避孕药具应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 定期检查避孕药具的储存条件,确保其质量。
六、分发1. 医疗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及时将避孕药具分发给各科室。
2. 分发避孕药具时,应确保其包装完好、标签清晰。
3. 临床科室在领取避孕药具时,应认真核对品种、数量,并在领取记录上签字。
七、使用1.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使用避孕药具。
2.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提供避孕药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
3. 医疗科定期对临床科室的避孕药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合理使用。
八、回收1. 避孕药具使用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
2. 回收的避孕药具应进行分类、整理,并定期销毁。
3. 销毁避孕药具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
九、宣传教育1. 医疗科定期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避孕药具的认识。
2. 临床科室应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向患者普及避孕药具知识。
3. 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避孕药具知识。
十、附则1. 本制度由医疗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避孕药具随访管理制度
避孕药具随访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压力不断增加,许多人在性生活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避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而避孕药具成为了最常见的避孕方法之一。
然而,避孕药具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却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避孕药具随访管理制度,以确保避孕药具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制度目的1.规范避孕药具的使用和管理,促进避孕药具的安全有效使用。
2.加强对用户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对避孕药具的正确使用率。
3.完善避孕药具的售后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
4.建立避孕药具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体系,为政府决策和后续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三、制度内容1.避孕药具注册管理① 对所有避孕药具进行统一的注册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避孕药具生产管理①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技术力量,产品生产环境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②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3.避孕药具销售管理① 避孕药具的销售必须在有资质的医院、药店或指定的渠道进行,严禁地下销售和假冒伪劣产品。
② 销售时必须进行用户的身份确认,并对用户进行一定程度的宣传和教育。
4.避孕药具使用管理① 用户在购买避孕药具时必须签署使用协议,承诺正确使用避孕药具,并在需要时进行随访管理。
② 用户在使用避孕药具时,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正确使用,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随访。
5.避孕药具售后服务① 对用户使用避孕药具出现问题或不适时,需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确保用户的权益。
② 定期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改进售后服务的不足之处。
四、制度实施1.建立专门的避孕药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避孕药具随访管理制度和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避孕药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户对避孕药具的正确使用率。
3.建立避孕药具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体系,为政府决策和后续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4.建立健全的避孕药具质量监管机制,确保避孕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
基层避孕药具发放仓储管理制度
基层避孕药具发放仓储管理制度引言避孕是现代人计划生育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保护女性健康和人口稳定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障基层避孕药具的有效供应和合理管理,制定一套基层避孕药具发放和仓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效率、确保基层妇女的生育自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发放流程、仓储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并阐述基层避孕药具发放和仓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发放流程(一)药具采购为确保基层避孕药具的质量和有效性,需建立完善的采购机制。
首先,设定避孕药具的采购标准和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寻找符合标准的供应商。
其次,采购过程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所有药具的质量合格。
最后,药具的价格应透明公开,避免出现利益输送和价格虚高的问题。
(二)发放申请基层妇女需要避孕药具时,可以向所在的卫生机构提出发放申请。
卫生机构需建立完善的申请流程,接收妇女的申请并核实相关信息。
申请过程中,应保护妇女的隐私权,确保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不泄露。
(三)审核发放卫生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审核岗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岗位需配备医生和护士等专业人员,根据妇女的身体状况和生育意愿,判定是否满足避孕药具发放条件。
同时,卫生机构应与计划生育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发放的避孕药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发放和记录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以领取避孕药具。
发放时,应由医生或护士进行指导,向申请人提供相关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同时,卫生机构需做好记录工作,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领取的药具种类和数量以及发放日期等,以便日后统计和核查。
二、仓储管理(一)仓库设立和管理卫生机构需设立专门的药具仓库,用于存放避孕药具。
仓库应在防潮、防尘、防虫和防盗等方面进行安全保障。
同时,建立仓库管理制度,规定药具存放的位置和标识、出入库时的流程和责任等,确保避孕药具的追溯性和安全性。
(二)库存管理为了避免药具过期和浪费,卫生机构需进行库存管理。
首先,要建立药具库存记录和盘点制度,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点和验收,确保数量和质量的一致性。
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八则
避孕药具统计计划与调拨制度(一)避孕药具计划必须按照“避孕节育为主,因人制宜,综合措施,国家计划指导,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等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编制。
(二)编制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编制避孕药具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
(三)编制计划要全面掌握各种信息资料。
如药具使用人数、经费指标、生产动态、品种、规格、型号、价格的变化、群众使用习惯等等。
全面分析,做到计划编报合理。
(四)计划编制要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无涂改,并附有文字说明,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五)按规定程序上报计划。
计划编制好后,要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待上级审批后下发执行。
(六)凡破损、潮解、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具不得向下和向外调拨。
(七)调拨手续必须完备,一律凭调拨单调拨,会计、保管、收货单位各一联。
(八)按程序上报计划以及各类统计报表。
计划统计人员做好计划和报表后,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阅并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避孕药具宣传培训制度(一)积极宣传国家有关避孕药具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宣传避孕药具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避孕药具的避孕原理、使用方法、以及副反应处理等科学知识。
(二)负责制作各种避孕药具知识宣传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幻灯、电影、报刊、杂志、板报、微信公众平台等大众传媒,进行生动形象的避孕药具知识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同级和下级药具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级药具队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形成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不断的提高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每年至少上报药具工作信息八条,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避孕药具检查评比制度(一)各级避孕药具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基层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二)定期对药具规范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后进单位给予适当经济或行政处罚,并提出改进措施。
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
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管理规范是用文字形式规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分享了避孕药具的质量管理规范给大家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质量管理,保证药具质量安全,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药具是指,用于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品、宫内节育器和橡胶避孕套。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应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负责药具质量的监督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负责全国的药具质量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药具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具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药具管理机构做好药具质量抽查工作;参与药具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评工作,参与药具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第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以下简称供应站)负责本地区有关生产企业的药具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本级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还需对本辖区下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的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药具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实现药具在计划、采购、储运和发放等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机构、人员与职责第八条药具中心、供应站、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医学、药学和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与采购规模相适应的验收员和养护保管员。
地市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备与药具周转量和仓储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验收员和养护保管员。
乡(镇)、村(居)的药具发放人员承担药具质量管理工作。
避孕药具安全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避孕药具安全套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预防性传播疾病,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避孕药具安全套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2. 提高避孕药具安全套的可及性,方便群众购买和使用。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避孕药具安全套的正确使用意识。
4. 预防性传播疾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三、管理职责1. 政府部门职责:- 制定避孕药具安全套管理的政策法规;- 监督检查避孕药具安全套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 组织开展避孕药具安全套的宣传教育活动。
2. 避孕药具安全套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避孕药具安全套;- 确保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医疗机构职责:- 为群众提供避孕药具安全套的咨询、发放服务;- 对避孕药具安全套的正确使用进行指导;- 开展性传播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
四、管理制度1. 进货管理:- 避孕药具安全套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从有资质的供货商处进货;- 严格审查供货商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2. 销售管理:- 避孕药具安全套的销售应公开、透明,明码标价;- 不得销售过期、失效或假冒伪劣产品;- 建立销售记录,确保可追溯。
3. 使用管理:- 群众应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避孕药具安全套;- 医疗机构应提供避孕药具安全套的正确使用指导。
4. 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避孕药具安全套的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对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
五、监督检查1. 政府部门应定期对避孕药具安全套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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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一、仓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二、必须具备合格的仓储设施和条件。
库容能储存当地药具最大库存量,库房符合药具储存的必备条件。
三、严格把好药具验收、验发关。
药具出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凭证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以及出厂时间,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的药品不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及时汇报处理。
四、本着按“先产先出”“轻下重”等原则,按品种、规格、有效期远近、过期报废有等分库、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陈列有序,垛距、垫高、码高符合国标,挂牌示意,标志明显。
五、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虫害、无鼠害、无蛛网、无杂物。
六、定期清仓查库,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镇药具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基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负责做好本辖区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
2、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制定和药具调拨、发放的汇总、及时准确上报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3、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管理和质量管理,做好账、卡、册表管理,做到实事求是、文字清楚、准确及时、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药具基本知识,加强对村级避孕药具送药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5、定期进行入户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药具使用情况,跟踪药具使用效果信息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6、定期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村级药具管理工作制度
1、避孕药具做到专人管理。
2、避孕药具保管有用药具箱或药橱,药具保管妥当,质量完好,无过期、变质,并留足一
个月的库存量,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
3、村药管员应掌握避孕药具的基本知识和药具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4、每月按时参加镇药管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核实避孕药具使用人数、需求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数量领取避孕药具,避免失效浪费。
5、避孕药具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照批号发放”的原则,每月发放做好
记录。
6、对使用避孕药具的育龄妇女进行定期随访使用效果和指导药具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发
现问题及时上报。
7、做好流动人口的药具发放与服务工作。
8、坚持每月按时按标准使用量发放避孕药具,确保药具及时到人,并对使用避孕药具的对
象全部随访,了解避孕效果,并填好随访记录,被随访人本人签字,随访率达到100%。
村级药具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药具的保管、发放工作。
2、负责对使用药具人员定期随访,了解避孕效果及不良反应,并填好随访记录,必须被随
访人本人签字,随访率达到100%。
3、负责定期培训育龄群众,讲解药具知识,做到已婚育龄妇女能了解5种以上避孕方法;适应药具的妇女知道3种以上避孕药具的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及处理方法。
4、负责本村使用避孕药具情况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发放避孕药具品名、批号记录和账册登记记录。
村级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一、村级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必须坚持专人管理,计划发放,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精心指导,提高避孕效果和经济效益的方针。
二、建立健全村级发放服务网络。
每村应配备专职兼职药具发放管理人员一名,居民小组视
情况配一名兼职药具发放员。
三、实行计划免费发放和市场零售相结合的“双轨制”供应。
免费发放以块为主,以女方为主。
零售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设立专柜,以保证流动人口用药。
四、根据药具需求计划,自上而下逐级发放,乡镇向村每月发放一次,药具发放点每月定时、定量发放到使用者。
村每半年向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上报避孕药具使用花名册、使用情况和
避孕药具计划。
五、定期进行随访调查。
村级应建立服用药具查访登记卡,每月随访一次,并做好记录,乡
镇药管员每季度对部分使用者进行抽查。
六、定期组织宣传培训。
乡镇对村药具管理员和药具服具对象每年培训一至二次,积极宣传
药具使用等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药具发放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服用药具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