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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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或者是“舍生取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相关内容。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1鱼我所欲也原文作者: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_孟子及其弟子文言文_古诗文网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_孟子及其弟子文言文_古诗文网

鱼我所欲也原⽂、翻译及赏析_孟⼦及其弟⼦⽂⾔⽂_古诗⽂⽹鱼我所欲也(5754⼈评分) 8.3朝代:先秦作者:孟⼦及其弟⼦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鱼⽽取熊掌者也。

⽣,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取义者也。

⽣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之所欲莫甚于⽣,则凡可以得⽣者何不⽤也。

使⼈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有不⽤也;由是则可以辟患⽽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独贤者有是⼼也,⼈皆有之,贤者能勿丧⽿。

⼀箪⾷,⼀⾖羹,得之则⽣,弗得则死。

呼尔⽽与之,⾏道之⼈弗受;蹴尔⽽与之,乞⼈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死⽽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死⽽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死⽽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收藏app下载参考翻译译⽂及注释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选▼译⽂及注释⼆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选取熊掌。

⽣命▼⽂⾔现象通假字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指感激词类活⽤名▼参考赏析背景资料孟⼦继承了孔⼦的思想,⽽⼜有发展。

他⽣活在诸侯互相攻伐“⽆义战”的时代,⽬睹了⼈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鉴赏《鱼我所欲也》选⾃《孟⼦告⼦上》,论述了孟⼦的⼀个重要主张:义重于⽣,当义和⽣不能两全时应该舍⽣取义▼简析本⽂是孟⼦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的⽣死观进⾏深⼊讨论的⼀篇代表作。

他从⼈应如何对待⾃⼰的欲望⼊⼿,▼。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赏析通过鉴赏与分析得出理性的认识,既受到艺术作品的形象、内容的制约,又根据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经验、艺术观点和艺术兴趣对形象加以补充和完善。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欢迎大家分享。

《鱼我所欲也》朝代:先秦作者:孟子及其弟子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译文及注释】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鱼我所欲也》文言文及译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

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

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欢迎参考阅读!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及赏析《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及赏析《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及赏析,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鱼我所欲也》的翻译以及注释,同学们可以前来了解。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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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展深化探讨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见杀身成仁。

下面是我带来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的内容,欢送阅读!《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行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行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那么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那么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那么生而有不用也;由是那么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那么生,弗得那么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那么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行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是我所宠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宠爱的,假如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宠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宠爱的,假如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宠爱的,但我所宠爱的还有赛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假如人们所宠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但凡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行以采纳呢?假如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但凡能够用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行以干呢?采纳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愿采纳;采纳某种方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愿采纳。

由此可见,他们所宠爱的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紧要的事(那就是不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欢迎阅读!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初中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赏析

初中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赏析

【导语】孟⼦认为⾃⼰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下⾯是分享的初中⽂⾔⽂:《鱼我所欲也》原⽂译⽂赏析。

欢迎阅读参考!《鱼我所欲也》 先秦:孟⼦及其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鱼⽽取熊掌者也。

⽣,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者不可得兼,舍⽣⽽取义者也。

⽣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之所欲莫甚于⽣,则凡可以得⽣者何不⽤也。

使⼈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有不⽤也;由是则可以辟患⽽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独贤者有是⼼也,⼈皆有之,贤者能勿丧⽿。

⼀箪⾷,⼀⾖羹,得之则⽣,弗得则死。

呼尔⽽与之,⾏道之⼈弗受;蹴尔⽽与之,乞⼈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死⽽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死⽽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死⽽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选取熊掌了。

⽣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命⽽选取道义了。

⽣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的事。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来求得⽣存的⼿段,哪⼀样不可以采⽤呢?如果⼈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某种⼿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却不肯采⽤;采⽤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也不肯采⽤。

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

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

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欢迎参考阅读!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其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其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其翻译《鱼我所欲也》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而知也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知者也。

好言而信卑谄,是谓媚于上;好色而让于人,是谓恭于前;重财而易财人,是谓信于友;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鱼我所欲也》翻译
我想要鱼,也想要熊掌,但两者不能兼得,所以我选择了放弃鱼取熊掌。

我也想要活着,也想要做正义的事,但两者不能兼得,所以我选择了放弃生命取义。

我也想要活着,也想要拥有知识,但两者不能兼得,所以我选择了放弃生命取知识。

虚假恭维和低三下四的言辞是卑鄙的勾心斗角,这是一种讨好上司的手段;追求色欲且要把自己让给别人,这是一种谄媚的行径;珍惜金钱,但也要对朋友诚实,这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友谊;完成使命后退居幕后,这是符合天道的做法。

《鱼我所欲也》孟子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鱼我所欲也》孟子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鱼我所欲也》孟子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作品简介:《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

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作品原文: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

二者不可得兼(3),舍(4)鱼而取(5)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为苟得(9)也;死亦我所恶(10),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

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则(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20)也?由是则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23)贤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27)耳。

一箪(28)食,一豆(29)羹,得之则(30)生,弗(31)得(32)则死。

呼尔(33)而与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尔而(37)与之,乞人不屑(38)也。

万钟(39)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40)焉!为宫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识穷乏者(43)得我(44)与(45)?乡(4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47)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谓失其本心(49)。

字词注释:(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下面是小编整理d孟子《鱼我所欲也
》原文和翻译,欢迎参考阅读!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请参考!《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或者是“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您整理推荐的《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注释及译文,欢迎阅读!《鱼我所欲也》的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的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或者是“舍生取义。

”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鱼我所欲也》注释:(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原文《鱼我所欲也》《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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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参考资料:新语文
鱼我所欲也的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
《鱼我所欲也》(以下简称《鱼》)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鱼》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鱼》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告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
通过分析《鱼》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鱼》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论证过程见下图)。
从《鱼》文的出处看,《鱼》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鱼》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鱼》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散文家。政治主张“法先王”,在孔子“仁”学基础上,提出系统的“仁政”学说,在人性方面,因袭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主张性善。〈指导学生看提示一段〉。评: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孟子观点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不过他提出的“舍生取义”的观点,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商品经济的今天,都具有积极意义。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欤")?乡(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种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有不采用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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