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理规划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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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理规划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朝阳区人防工程消防维护检测工程
监理规划
北京政泰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
监理规划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监理规划目录
1.工程项目概况 (4)
2.监理工作范围 (4)
3.监理工作内容 (4)
4.监理工作目标 (4)
5.监理工作依据 (5)
6.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6)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6)
8.监理工作程序 (8)
9.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进度控制.............................................. (11)
质量控制.............................................. (11)
安全控制.............................................. (14)
信息管理.............................................. (16)
协调工作.............................................. (17)
10.监理工作制度 (18)
11.监理设施 (18)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部根据合同规定,负责本工程控制器安装、烟/温探测器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安装、接地线安装、火灾探测器清洗、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检测等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内容
1.检查承包商施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2.督促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检查施工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
4.检查施工质量,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并审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6.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向业主提交会议纪要;
7.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
8.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月工作量报表;
9.参与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作评估报告。
四、监理目标
1.质量目标:督促承包单位使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施工合同所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进度目标:实际建设工期控制在进度计划工期范围内,尽可能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
3.安全目标:督促承包单位达到预定目标。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2、建设单位监理委托合同;
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承包单位的企业标准;
4、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主要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GB4715-93)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GB4716-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50168-9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其它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8、有关人防工程的图集和材料设备标准;
9、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
10、当地城建、人防部门制定或批准的有关建设文件;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
六、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
职务姓名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路宝峰工民建
土建监理赵壮武工民建
七、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全面工作;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