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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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追诉需要满足哪些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追诉需要满足哪些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追诉需要满⾜哪些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很多刑事犯罪的当事⼈在当时没有进⾏起诉,过了时间再想起要起诉,这时候就需要满⾜⼀些条件了,故意伤害罪追诉标准也可以叫做故意伤害罪的⽴案标准,这是指⼀个伤害⾏为在达到⼀定程度,才会被公安机关⽴案追查。

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故意伤害罪追诉需要满⾜哪些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知识,欢迎⼤家阅读!⼀、故意伤害罪追诉标准:刑法第⼆百三⼗四条规定,故意⾮法损害他⼈⾝体的⾏为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案标准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条的规定,”⼈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案件包括(⼆)⼈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百三⼗四条第⼀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体,应当予以⽴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法拘禁使⽤暴⼒致⼈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取证致⼈伤残的,虐待被监管⼈致⼈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伤残的,聚众⽃殴致⼈重伤的,⾮法组织或强迫他⼈出卖⾎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注意规定。

(⼀)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体,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的⾃然⼈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然⼈有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浅谈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浅谈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浅谈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作者:王慧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5期【摘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被定为是故意伤害罪。

这种犯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最常见的一种表现。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具体体现在伤害某人的人身健康。

一般体现在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关键词】伤害;非法;故意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别(一)故意伤害和一般殴打行为故意伤害和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和非罪的划分,重要是区别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体现在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通常表现两种模式,第一种是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另外一种是损害人体器官的机能。

然而通常情况下的殴打行为只是造成人体暂时的伤痛或者是神经受到轻微的损伤,并不伤害人体的生命健康。

显然,殴打行为伤害人体的健康也是具有可能性的。

比如,用拳头打了人的脸,有可能造成脸部红肿:用手拍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

但是这样的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犯罪,不能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判定,只是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有的时候殴打行为和伤害行为在表面形式或者是后果方面基本上没有区别。

(二)轻微伤害和轻伤害的区别区别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微伤害和轻伤害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的表现,除了未遂之外,一切都体现为造成被害人受到伤害的前提。

本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有在第2款中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行为,然而第1款实际上表现为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行为,有些人以为,损伤程度没有到达本法第95条的规定的重伤的标准,就以为是轻伤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种思想完全是错误的想法。

因为造成人体损伤除了常见的重伤害以外,还包含轻微伤害和轻伤两种情况。

故意伤害罪当中的伤害,并没有包含轻微伤害在内,通常情况之下,受害者被认为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当事人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所以,区别轻伤害和轻微伤害的范围是十分重要的。

故意伤害罪的意见书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的意见书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的意见书怎么写
敬启者:
本人收到贵方委托,要求给予故意伤害罪的意见书。

根据贵方提供的事实和证据,笔者提出如下意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个体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行为。

根据贵方提供的材料,被告人王某在某公共场所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后,明知张某身体较为脆弱,仍擅自使用暴力手段,导致张某受伤入院治疗。

根据此情况,本案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故意动手伤害他人,致人轻伤或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王某明知张某身体较为脆弱,却仍选择拳打脚踢,意图加害于张某,其行为符合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故意动手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贵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被告人王某的殴打行为导致被害人张某重伤入院治疗,因此王某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并按照该罪刑法规定的处罚予以追究。

最后,公民有权不受非法侵害,并且在争端中使用暴力是违法行为。

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既违反了我国的刑法规定,也侵犯了被害人张某的合法权益。

王某应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所规定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笔者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特此意见。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

浅谈如何对故意伤害案的量刑

浅谈如何对故意伤害案的量刑

浅谈如何对故意伤害案的量刑[摘要]同一个案件可能因为审判者的角度、着眼点不同,造成南辕北辙的结果。

因为这样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更应该本着刑法的基本目的和任务,综合考虑个案的特殊量刑情节。

对故意伤害案做出不同审判。

[关键词]故意伤害;量刑;分析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要客观的全面的从行为人的主观、客观表现及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在社会上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综合因素来认识判断。

因司法实践中损害他人身体,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判明了这些犯罪的根源和动因,才能使被告人罪当其罚,罪刑相适应。

但从故意伤害罪的形式可以看出,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但是事先对于自己的行为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的认识不一定是十分明确的,应当肯定的是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的故意犯罪之内,所以实践中一般可按被害人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轻伤害、重伤害还是伤害致死。

而明确这三者的界限,对于正确的量刑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伤害致死只要发生死亡结果即可认定,因此有必要明确的是人体重伤害与非重伤害的标准以及在确定为伤害并以此确定刑事责任时,应排除在诊治过程中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介入伤情最终呈现为重伤害的,也不能以重伤害的结果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故意轻伤害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害意图非常明显,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一、对犯罪造成的轻伤害应尽量适用缓刑对那些因人与人接触而引发的轻伤害行为,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要依法大胆缓刑适用。

前提条件有三个:第一,要认真查清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以及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

第二,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

即构成犯罪的一切主客观事实所统一表现出的犯罪性质。

而具体的犯罪性质则是由整个犯罪构成决定的。

因为只要“证明某人行为中具有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的一切因素,也就证明了这些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实习生办案总结系列:故意伤害罪(Ⅶ)

实习生办案总结系列:故意伤害罪(Ⅶ)

实习生办案总结系列:故意伤害罪(Ⅶ)展开全文一、案件来龙去脉:1995年,17周岁的白某,与朋友(另案处理)在公交车上对钟某扒窃被发现后被迫终止,钟某在下车之际踢了白某一脚,后钟某认为自己寡不敌众就跑掉了。

后钟某纠集了三四名同伴在火车站旁赶上白某,双方进行打斗,打斗过程中王某手持铁棍将白某击打倒地,白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向王某捅刺后逃跑。

第二天白某听说被害人王某死亡,遂逃至诸暨、义乌、温州、宁波等地,直到2020年投案自首。

二、一般性定罪和量刑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上),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死是结果加重犯,其是出于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对死亡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但其主观态度上对死亡结果还是存在过失的,或者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或者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本案疑难问题归纳1,法律规定刑事追诉时效最长为20年,那么本案距离案发已达到25年,现予以追究是否有法律依据。

2,本案导致的结果是被害人的死亡,那么为何是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而不是故意杀人呢?3,本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即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法院在审查时认为量刑畸轻,给检察院发了调整建议书,检察院因此重新调整了量刑建议,法院这么做的依据和精神是什么?四、本案疑难问题解析1,刑法追诉时效制度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有效期限的制度。

在规定追诉期限内,如果国家没有行使刑事追诉权,超过追诉期追诉权归于消灭,对犯罪人不能再追诉,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也即法定最高刑为死刑,那么正常情况下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故意伤害罪思想汇报

故意伤害罪思想汇报

故意伤害罪思想汇报尊敬的领导:我在此向您汇报我对故意伤害罪的思考和认识。

故意伤害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罪名,它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权益,对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严重的身体和精神损害。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认为对此罪行的认知和理解至关重要,不仅可以加强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也能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贡献一份力量。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故意和伤害。

故意是指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具有预测和预见,并愿意接受这种结果的发生。

伤害是指对他人身心健康的侵害,包括生命上的伤害和身体上的伤害。

故意伤害罪的危害性非常大,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都极高。

我认为了解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准确掌握这些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预防和避免成为伤害罪的受害者,也更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同时,法律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认定和量刑也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我还了解到,故意伤害罪的危害不限于被害人及其家庭,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安全环境和社会秩序。

因此,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社区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

在面临突发事件或他人遭受伤害时,我们应该及时报警、组织施救或提供必要的协助,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刻地认识到故意伤害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

因此,我将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崇尚和平共处、互助互爱的社会风尚。

同时,我也将主动参与到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共同建设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

希望通过这篇思想汇报,我对于故意伤害罪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认识,明确了个人在法律面前的责任和义务。

我将以此为鞭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中,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此致敬礼!。

2019法考必备考点之故意伤害罪

2019法考必备考点之故意伤害罪

【导语】锲⽽舍之,朽⽊不折;锲⽽不舍,⾦⽯可镂。

备考也需要这样持之以恒的精神。

⽆忧考为您提供了“2019法考必备考点之故意伤害罪”,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忧考! ⼀、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罪不法与责任 伤害⾏为:⾮法损害他⼈⾝体健康。

在伤害故意⽀配下实施了伤害⾏为,造成他⼈⾝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不能根据结果来反推⾏为,如果结果构成轻伤就认为⾏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是⽚⾯的。

结果(既遂的结果):轻伤(基本犯结果)、重伤(加重结果之⼀)、伤害致⼈死亡(加重结果之⼆,含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三个同时具备)三种情形。

轻微伤只需要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致⼈重伤两种情况:具有轻伤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的;具有重伤故意,并造成了重伤结果。

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因伤害⾏为⽽过失致⼈死亡,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伤害⾏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为⼈对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否则属于意外事件。

对基本犯有故意,基本上都推定对加重结果⾄少有过失。

⾏为对象:不包括能够分离的假肢、假⽛等,但已经成为⾝体组成部分的属于。

伤害⾃⼰⾝体的不成⽴故意伤害罪,但军⼈战时⾃伤的成⽴战时⾃伤罪。

毁坏⼫体或者伤害胎⼉⾝体的,不成⽴本罪。

如果⾏为⼈故意使⽤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旨在使该胎⼉出⽣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了这种伤害的(即胎⼉伤害),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为具备违法性: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治疗需要、体育运动规则允许的,不成⽴犯罪。

基于他⼈:轻伤有效不成⽴犯罪,重伤原则上⽆效,但成年⼈真实意志允诺的器官移植除外。

责任形式:伤害故意。

要求对伤害结果(轻伤、重伤)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仅有⼀般殴打的故意,不能认定具有伤害故意,仅成⽴过失致⼈重伤或过失致⼈死亡罪。

⼆⼈以上⽆意思联络同时伤害他⼈的,属于同时犯,不成⽴共犯。

犯罪主体: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的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的⾃然⼈;故意伤害致⼈轻伤的主体则必须已满16周岁,并具有辨认控制能⼒。

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治安管理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它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本文将介绍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包括对于违法行为以及相关处罚措施。

一、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涵盖了多种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恶意伤害:指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恶意伤害可以分为轻伤、重伤以及致人死亡三种情况,分别对应不同的处罚措施。

对于轻伤,根据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可能会面临罚款、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等处罚。

对于重伤,法律规定了更加严厉的处罚,包括长期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

对于致人死亡的恶意伤害,行为人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2. 抢劫和抢夺: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抢劫和抢夺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因此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对于抢劫行为,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长期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罚。

对于抢夺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面临罚款、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等处罚。

3. 故意破坏财物:指恶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破坏财物也将受到处罚。

对于故意破坏财物的轻微行为,可面临罚款或者拘役的处罚。

对于情节较重的破坏财物行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的处罚。

4. 扰乱社会秩序:指违背公序良俗,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也会受到处罚。

对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拘役等处罚。

二、处罚措施除了对于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治安管理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1. 行政拘留:指公安机关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15日。

2. 罚款:指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的经济处罚。

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情节等因素确定。

3. 拘役:指对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

拘役的具体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确定。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几年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

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一、故意伤害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一、故意伤害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1、犯故意伤害罪的,通常情况下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较常见的一种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与非故意伤害罪怎么区分1、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

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

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定,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2、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

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

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

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

故意杀⼈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我国公民是具有⼈⾝权利的,如果⾮法侵犯公民⼈⾝权利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意伤害他⼈⾝体是属于侵犯⼈⾝权利的⾏为,那么故意杀⼈和故意伤害怎样判定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故意杀⼈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的⾝体权,故意杀⼈罪⼀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命权。

区别故意杀⼈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故意杀⼈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命,希望或放任他⼈死亡结果的发⽣,⽽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体,并不是剥夺他⼈的⽣命。

即使伤害⾏为客观上造成被害⼈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致打击⽅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引起。

⾏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

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等同。

同样,也不能将杀⼈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谈。

对于故意杀⼈未遂来说,没有将⼈杀死,并⾮由于⾏为⼈主观上不愿作为,⽽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作为。

被害⼈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

⽽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没有死亡,完全是在⾏为⼈的意料之中。

判断犯罪⼈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分析案情。

根据发案原因、⾏为发展过程、犯罪⼯具、⾏凶⼿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与被害⼈平时关系、致⼈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综合分析判断。

对于那些⽬⽆法纪、逞胜好强、动辄⾏凶、不计后果⼀类的侵害⼈⾝权利的⾏为,尽管犯罪⼈与被害⼈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动机和⽇的,但⾏为⼈在⾏凶时,对⾏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的态度。

所以,应按⾏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为的性质。

致⼈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罪;损害他⼈⾝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入室持刀砍伤两人怎么判

入室持刀砍伤两人怎么判

一、入室持刀砍伤两人怎么判(一)持刀入室蓄意伤人,应按伤害后果定罪处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中”入室行凶“,应从重处罚。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人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

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

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

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

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故意伤害罪的形态故意轻微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微伤结果,⽽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

伤害意图⾮常明显,且已经着⼿实⾏伤害⾏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为⼈,在伤害故意⽀配下实施了伤害⾏为,造成他⼈⾝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是⾏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是⾏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

故意伤害致⼈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

故意伤害没有致⼈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基于他⼈承诺伤害他⼈⾝体的⾏为这是较为棘⼿的问题。

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杀⼈,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杀⼈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

于是有⼈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罪,⽽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概⽆罪。

(三)伤害胎⼉⾝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伤害胎⼉⾝体的,⼀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倘若⾏为⼈故意使⽤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旨在使该胎⼉出⽣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的⾝体,⽽胎⼉不是⼈,伤害胎⼉的⾏为不符合伤害“他⼈”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

然⽽,如果对这种⾏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的。

(四)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以上没有意思联络⽽同时伤害他⼈的情形。

中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⑴同时伤害⾏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⑵同时伤害⾏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第一百四十八条

故意伤害罪第一百四十八条

故意伤害罪第一百四十八条故意伤害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罪名,针对的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该罪的设立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下面将从相关法律法规、罪名构成、刑事责任等方面,生动全面地介绍故意伤害罪,并探讨其对社会的指导意义。

首先,我们来看看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其次,犯罪行为必须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这意味着犯罪人必须有明确的故意意图去伤害他人,并实施了对他人身体健康的侵犯。

最后,犯罪行为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

这是对犯罪严重程度的合理限定,以便准确判断犯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故意伤害罪在我国法律中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社会价值。

首先,它以明确的法律规定确保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一种公序良俗的约束和保护。

其次,故意伤害罪的存在对加强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使得犯罪人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还让受害人能够获得精神和经济的补偿,恢复自己的权益。

再次,故意伤害罪的设立提醒了社会成员要始终尊重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得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故意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也要根据具体案情和犯罪的性质、情节、动机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严谨判断和量刑。

法律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处罚不只是单纯的罚金或者刑期,还包括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以期实现犯罪人的再教育和重新融入社会。

总之,故意伤害罪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有着明确的罪名构成和严格的司法实践。

它不仅使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更提醒了整个社会要以和谐与尊重为基础,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

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

What gives people confidence and confidence is never appearance and decoration, but the ability of a person tosolve problem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刑法》第235条中对故意伤害罪做出了相应的量刑规定,一般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要是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那么此时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此时除了要做出民事赔偿外,同时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那么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法》第235条中对故意伤害罪做出了相应的量刑规定,一般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要是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那么此时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此时除了要做出民事赔偿外,同时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那么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何界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犯罪构成的特征是:(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犯罪构成的特点是:(1)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行为人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一般发生在劳动生产或日常生活等场合,对他人的生命安全缺乏应有的注意,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2)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从以上两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我们可以明确区分其相同点和不同点:(1)相同点是,客观上都发生了死亡的结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都属于过失心态,即不希望也不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

“故意犯罪”法律概念

“故意犯罪”法律概念
“故意犯罪”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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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犯罪的定义 和特征
1. 故意犯罪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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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 在明知其行为会导致危害 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却 仍然决意进行的违法行为 。
2. 在法律上,故意犯罪的 行为人需要对其行为结果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刑事 责任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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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区 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关 键,因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 并无故意的心态和动机。
2. 客观方面:行为结果的发生
1. 行为结果的发生是客观 方面的重要指标,它直接反 映了行为的实质和效果。
2. 在评估一个行为是否 构成犯罪时,必须考虑行 为结果是否实际发生,这 是判断行为性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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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 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 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
3.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权益
1. 当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 寻求法律保护。
2. 在遭受不公平待遇或者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 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3. 学习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维护个人 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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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为结果的发生不仅包 括物质损失,还包括对人身 、财产、名誉等权益的侵害 。
3.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 系是法律判定责任归属的基础 ,只有当行为直接导致结果发 生时,才能认定行为人应承担 责任。

打人行政处罚标准

打人行政处罚标准

打人行政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适用于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打人行为。

如果打人行为严重到构成刑事犯罪,如故意伤害罪等,那么将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其处罚力度将会更加严厉。

此外,对于打人行为的处罚,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因素,以及被害人的伤情、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

如果行为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之,打人行为是违法的,不仅会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也会对行为人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避免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刘晓锦案件涉及的法律纠葛(3篇)

刘晓锦案件涉及的法律纠葛(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刘晓锦,女,某市某区居民。

2019年5月,刘晓锦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过侦查,刘晓锦被指控在2019年3月与邻居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刺伤。

此案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此案的法律纠葛进行了广泛讨论。

二、案件涉及的法律纠葛1.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刘晓锦被指控故意伤害邻居。

首先,需要明确刘晓锦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案件事实,刘晓锦与邻居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刺伤。

从客观方面来看,刘晓锦的行为已经对邻居的身体造成了伤害。

从主观方面来看,刘晓锦的行为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伤害而仍然实施。

因此,刘晓锦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自首情节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刘晓锦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刘晓锦的行为构成自首。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自首情节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

一方面,有人认为刘晓锦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刘晓锦的行为不足以认定为自首,因为其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且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

3.被害人谅解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在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谅解申请。

人民法院可以就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

在本案中,被害人对刘晓锦的行为表示谅解。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谅解申请。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

quitters never win and winners never qui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故意伤害罪的成立,在故意伤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犯罪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确定责任。

一、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1、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

因为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就必然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如果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这个行为就不成立犯罪。

2、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也就是因犯罪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范围。

换言之,因果关系对于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具有重要作用。

从原因的角度划分,危害结果的范围可划分为作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和不作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的表现形态为标准,危害结果的范围可以划分为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和精神性的危害结果。

3、刑法理论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只来能对自己的行为(包括自己与他人共同行为)所产生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即必须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与所要追究的危害结果有故意伤害罪因果关系自,才能令其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能把该危害结果归罪于他。

4、但是,实践证明,在处理伤害案件中,特别是伤害致死的件,査明因果关系往往是相当复杂百的。

原因是被害人伤害之后死亡的结果,度往往是被告人的危害行为与多种客观条件相结合的结果。

有的危害行为可以明显看出。

二、因果关系仅仅存在于实害犯,1、如:结果犯,不存在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之中,因为这些犯罪都存在犯罪行为,但是不一定存在犯罪结果。

2、比如: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发生,甲构成犯罪只是危险行为本身,不存在所谓的危害结果,就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个构成要件了。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存在于实害犯(造成实际损害的犯罪),包括未遂的故意杀人罪,根本不存在结果,只存在故意杀人的行为,最终未遂又怎么可能有因果关系?三、刑法的因果关系是犯罪客观要件中的选择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的要素: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故意伤害罪重点讲解

故意伤害罪重点讲解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四章 丧失听觉 •第十七条 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 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
上。
•第五章 丧失视觉 •第十九条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
一:
• (一)损伤后,一眼盲; •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
级。
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
半径小于10度)。
•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 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
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
著变形。
•第十五条 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
官机能受到损害或者丧失
1、侵害的法益
• 本罪的侵害法益是生理机能的健全性还是身体的完整性,
存在争议。
• 1、生理机能障碍说认为使人的生理机能发生障碍,或者使
健康状态 发生不良变更的,才属于伤害。
• 2、身体完整性说认为,改变他人身体外貌的,就是伤害。 • 3、折衷说认为,妨害他人正常的生理机能或者使其形体
• 2.传统的健康 • 在一些词典中,“健康”通常被简单扼要地定义
为“机体处于正常运作状态,没有疾病”。
• 3.世界卫生组织宪章中的健康 • 健康乃是一种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
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状态。

• 刑法上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应使他人的生
理健康遭受实质伤害。
• (1)破坏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以致健康受伤害 • (2)不破坏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但使身体某一器
(四)主观方面特征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 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 害结果发生,亦即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 故意。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之构成。

故意伤害罪轻伤流程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轻伤流程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轻伤流程是怎样的处理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流程会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结合情况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复核,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符合条件的检察院则会对案件提起公诉。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流程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需要有以下几个程序的认定:第一、必须经过专门的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基础第二、派出所逮捕犯罪嫌疑人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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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与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条文注释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两层含义: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医疗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其二,必须使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包括人身组织的损害和身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损害两个方面;损害的程度可以分为轻伤、重伤、致人死亡三个层次。

实践中,对于伤害结果的鉴定,应以伤害当时的伤势同治疗后的结果相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也应兼顾受伤部位同被害人职业的关系等因素。

本罪主体方面,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已满十四周岁的人就应负刑事责任。

实践中查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对区分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有决定性意义。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对他人是死是伤均是持放任态度,应当根据行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击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综合考查,以确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还是损害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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