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实务复习笔记

合集下载

最新拍卖师资格考试复习资料(浓缩版)

最新拍卖师资格考试复习资料(浓缩版)

第23期拍卖师资格考试《拍卖实务》复习资料一、初期公物拍卖的特点:一是标的含义不清,标的组成较为混乱,既有执法部门委托的缉私罚没物品,又有国有资产参杂其中;二是主持拍卖的企业不明确,任何拍卖行,只要有关系,即可取得标的主持拍卖;三是佣金支付不规范,一般由委托方和拍卖人协商决定,双向收取;四是处置渠道多样化,拍卖行、执法部门本身、有关商店均在处置,拍卖、变卖、收购各显神通。

二、拍卖市场的第一次转折:围绕公物拍卖标的竞争最终导致了我国拍卖行业的第一次转折,即从以公物拍卖为主转为以司法强制拍卖为主的市场。

三、拍卖公司参与司法拍卖的意义:(1)拍卖的出现,提供了一种由中介机构按市场运行规则、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经营的市场处置机制;(2)司法强制拍卖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主持,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拍卖业的发展。

四、这一时期我国拍卖市场有以下特征:1、标的主要涉及公物和涉案品;2、拍卖标的已涉及到不动产和无形资产;3、行业缺乏主动拓展的能力。

五、我国主要拍卖市场:1、国有资产拍卖市场;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市场;3、金融资产拍卖市场;4、房地产拍卖市场;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市场;6、机动车拍卖市场;7、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8、无形资产拍卖市场。

六、拍卖市场的特点:1、政策性拍卖站主导地位;2、技术含量缺失;3、拍卖形式单一;4市场拓展乏力。

七、拍卖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一)行业业务存在差异性1、地区间差异,2、企业间差异,3、从业人员间差异;(二)市场拓展乏力;(三)无形资产拍卖市场空间大。

八、强制拍卖的概念:广义的强制拍卖,既包括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进行的强制拍卖,又包括法院在破产等其他程序中进行的强制拍卖;狭义的强制拍卖,仅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进行的强制拍卖。

狭义的强制拍卖,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拍卖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财产以获得拍卖价款的行为。

九、强制拍卖具有如下特点:1、国家强制性;2、标的的非自有性;3、主体的特定性;4、目的的利他性;5、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

拍卖师理论知识-拍卖概述-笔记

拍卖师理论知识-拍卖概述-笔记

1.拍卖概述1.1.简述国内外对拍卖含义的理解国外:首先,拍卖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价高者得的公卖交易方式。

其次,它是一种市场状态,是一种配置资源和价格的市场机制。

更是一种简单又明晰的经济机制。

国内: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它是通过中介服务达成的、通过公开竞价达成的、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交易方式。

1.2.论述我国拍卖行业的恢复和发展的历程。

恢复:1986年11月大陆首家拍卖行:国营广州拍卖行成立,标示着中断30年的拍卖业重新恢复,随后沈阳、深圳、上海、北京等地陆续成立拍卖行。

而后,由于《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拟定以及李鹏总理的批示,使得拍卖行在大陆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1991年5月深圳市成功的举行了首次公务拍卖。

随着1992年8月30日下发的《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我国拍卖行业驶入了快车道。

直至1994年,苏富比、佳士得两大国际拍卖行也在上海设立办事处,我国拍卖业正式进入国际化。

发展:1996年全国人大八届二十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国拍卖法》,次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拍卖法的诞生,揭示了我国拍卖行业新纪元开始,进入了常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重视人才培养与制度建设,拍卖法实施后,全国性拍卖师考试随机占用,而且截止2015年底,已有1部国家标准,6部行业标准;第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拍卖物基本涵盖了可以流通商品的全部;第三,操作手段日益规范。

1.3.论述拍卖方式的特征和功能特征:1、多边竞价的博弈,这是拍卖交易的首要特征。

从狭义上来看,是指竞买人间的多边竞价;从广义上来说,是指各方交易当事人间的多边博弈。

2、买方的定价权利,这是拍卖交易的显要特征。

交易价格的定价权利在买方手上,即使交易价格最终没有达到卖盘预期的目标,卖方或拍卖人无法撤销成交;及时卖方以低价抛售,只要买方间互相充分竞争,商品依然会有高价。

3、公开交易的过程,这是拍卖交易的一个法定特征。

拍卖实务教程知识点总结

拍卖实务教程知识点总结

拍卖实务教程知识点总结一、拍卖的定义和分类1.1 拍卖的定义拍卖是指卖方将其拥有的某种物品或者权利公开出价,最终以出价最高者获得该物品或者权利的交易方式。

1.2 拍卖的分类根据拍卖的基本方式,拍卖可分为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封闭式拍卖和全价拍卖等几种类型。

英式拍卖是指卖方设定底价,出价最高者得标的物;荷兰式拍卖则是约定一个标的底价,买方递增价格,达到最高价即得标的物品。

封闭式拍卖是一种以竞价书的方式进行的拍卖,买方给出自己的最高报价,卖方在报价截止日选出最高价者;全价拍卖是指拍卖公开出价的方式,出价最高者得标的物。

二、拍卖的程序和关键环节2.1 拍卖程序的流程一般来说,拍卖程序包括拍卖类型的确定、标的物的确定、竞标条件和解释说明的事项、出价方式和次数的确定、竞标登记和会议管理、拍卖活动的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2.2 拍卖活动的主要环节拍卖活动的主要环节包括:介绍标的物、宣读竞标规则和出价方式、公示起拍价或底价、买方报价、报价截止和确认最终买方等环节。

三、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3.1 竞买人的资格和报名竞买人需具有拍卖的资格,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诚信证明和相应的拍卖保证金。

3.2 出价方式和竞买次数竞买人一般可以选择委托代理出价或者亲自出席竞拍。

竞拍时还需要遵守出价次数和方式,不得违反竞买规则。

3.3 竞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竞买活动需有监督人员和观摩人员,定期对竞买过程进行监督,避免不当行为的出现。

同时,拍卖机构也需要对竞拍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3.4 买卖成交及履约成交后需签署交易合同,双方依法完成资金交割和物品过户等手续。

四、拍卖实务中的常见问题与处理4.1 竞价失误竞买人在竞价时由于失误出价过高的,应当向拍卖机构提出申诉,拍卖机构应当依法处理。

4.2 拍卖物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拍卖开始前,拍卖机构需对拍卖物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

4.3 拍卖物品的争议在拍卖物品存在争议时,拍卖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

拍卖资格教程考试大纲及复习笔记

拍卖资格教程考试大纲及复习笔记

拍卖资格教程考试大纲第一章拍卖概述第一节拍卖的含义与功能一、拍卖的含义国外关于拍卖的概念;国内关于拍卖的概念;拍卖含义的界定。

二、拍卖的特征拍卖与普通交易方式的区别:参与的当事人不同;交易的性质不同;交易的标的范围不同;价格形成的方式不同;对当事人的要求不同;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同。

三、拍卖的经济功能价格发现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拓展销售渠道功能;提高交易效率功能。

第二节拍卖方式一、传统竞价拍卖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

二、密封竞价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

三、电子竞价拍卖电子竞价的本质;电子竞价拍卖的形式。

第三节拍卖的起源与发展一、拍卖行为的产生二、拍卖机构的出现三、拍卖行业的形成第四节中国拍卖业的发展历程一、中国早期的拍卖活动二、新中国拍卖业的恢复与发展三、我国拍卖市场的发展格局房地产拍卖市场;二手机动车拍卖市场;艺术品拍卖市场;无形资产拍卖市场;股权债权拍卖市场;农产品拍卖市场;其他资产。

第二章拍卖法第一节拍卖法制的确立一、拍卖法制的初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拍卖法颁布前的地方性拍卖立法;原国内贸易部颁布的《拍卖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制定与颁布拍卖法的立法过程;拍卖法的结构体系;拍卖法的立法意义。

第二节拍卖法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一、拍卖法的立法目的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拍卖法的适用范围拍卖法对人的效力;拍卖法的空间效力;拍卖法的时间效力。

第三节拍卖法的基本原则一、公开拍卖原则公开拍卖原则的含义;体现公开拍卖原则的具体制度。

二、公平拍卖原则公平拍卖原则的含义;公平原则的具体要求。

三、公正拍卖原则公正拍卖原则的含义;体现公正拍卖原则的具体制度。

四、诚实信用拍卖原则诚实信用拍卖原则的含义;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

第四节拍卖法律体系一、拍卖法的含义和特征广义的拍卖法;狭义的拍卖法。

拍卖法的特征。

二、拍卖法律关系拍卖法律关系的含义;拍卖法律关系的特征;拍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拍卖法律关系的演变。

拍卖实务

拍卖实务

拍卖实务第一节拍卖的委托●怎样理解拍卖委托及拍卖委托主体:拍卖委托是指由委托人向拍卖人提起拍卖的最初阶段,没有拍卖委托便没有拍卖活动的进行,委托是拍卖的起始和源头。

拍卖委托的前提是委托人必须具有委托拍卖的动机和可供委托拍卖的标的,而且该标的必须是委托人具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拍卖委托主体是指拍卖委托阶段参与洽谈的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拍卖人。

在通常情况下,委托人一般处于主动的地位,无论是法定拍卖还是任意拍卖,委托人均具有选择拍卖人的自主权。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委托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2、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源和瑕疵。

3、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4、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5、委托人不得参加自己所委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自己参加本人委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6、按照约定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当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任意拍卖委托的程序:拍卖意向、寻找拍卖人、当事人双方洽谈、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法定拍卖委托的程序:委托拍卖函、拍卖人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拍品征集的方式:零距离征集法、公告征集法、开发型征集拍品。

●委托拍卖的合同主要有哪些内容1、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3、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4、拍卖的时间、地点;5、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6、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7、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8、违约责任;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的公告与展示拍卖公告发布的时间规定1、《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2、法人股拍卖必须提前10日发布公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3、凡属司法强制拍卖公告时间必须提前15日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必须提前20日。

《拍卖实务教程》

《拍卖实务教程》

拍卖实务教程课后简答题第一章:拍卖市场一、简述我国拍卖业起步阶段的主要拍卖市场我国拍卖业恢复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起步、发展为公物拍卖。

92 年国务院 48 号令《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下发后,海关、公安、工商等部门进入渠道。

1997 年 1 月 1 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首次明确公物范畴,规范公物处理程序、佣金标准、法律责任,拍卖成为公物处置的唯一形式,在沿海城市铺开,向中西部扩散,成为最主要的拍卖标的,拍卖行业由此起步。

二、我国早期拍卖行业的缺陷是什么1 、标的主要涉及公物和涉案物品;①标的渠道单一;②运作缺乏技术;③关系态度决定一切。

2、标的已经涉及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早期公物拍卖市场以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为主。

3 、依赖政策性拍卖而缺乏主动开拓市场能力;委托来源单一,海关、公安、工商为公物拍卖委托人,人民法院为司法强制拍卖委托人,拍卖行业处于被动,拍卖门槛较低;缺乏创造力。

当委托人、委托要求发生变化,拍卖市场质变,市场枯竭,买家不能适应没有降价标的。

三、我国主要的拍卖市场有哪些?市场特点又是什么组成: 1、国有资产拍卖市场; 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市场; 3、金融资产拍卖市场; 4、房地产拍卖市场;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市场; 6 、机动车拍卖市场; 7、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 8、无形资产拍卖市场; (司法强制拍卖、公物拍卖、国有产权、股权、债权、二手物资、无形资产、慈善拍卖、农产品拍卖)特点: 1、政策性拍卖占主导地位; 2 、拍卖活动技术含量不高; 3、拍卖形式比较单一;4 新的市场拓展乏力; 5、行业较多的依赖政府和政策。

四、为什么说我国早期拍卖市场适合行业的实际情况行业恢复最早是从旧货贸易的贸易信托系统开始,企业拍卖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规模相对较小。

当时市场已政策性拍卖为主,运作过程技术含量较少,拍卖企业数量不多,业务充裕,委托方具有强制权力要求各方予以配合。

商品拍卖知识点总结归纳

商品拍卖知识点总结归纳

商品拍卖知识点总结归纳商品拍卖是一种古老的交易方式,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商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家。

拍卖市场对于卖家和买家来说都有着各自的利益和风险。

了解商品拍卖的知识点对于参与拍卖市场的人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总结和归纳商品拍卖的知识点,包括拍卖的类型、拍卖过程、拍卖市场的规则和常见的风险等内容。

一、拍卖的类型拍卖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按照拍卖的方式:(1)英式拍卖:即公开竞价式拍卖,卖方事先设定底价,以最高价者得标的物。

(2)荷兰式拍卖:即逆向拍卖,卖方提出最低价,以最先出价者得标的物。

2.按照参与者的身份:(1)公开拍卖: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竞价,如艺术品拍卖、房产拍卖等。

(2)私人拍卖:只邀请部分买家参与竞价,如企业资产拍卖等。

3.按照标的物的性质:(1)无形资产拍卖:包括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2)有形资产拍卖:如土地、房产、古董、艺术品、汽车等。

二、拍卖的过程拍卖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登记报名:对于需要登记报名的拍卖活动,买家需要提前向拍卖方登记,并交纳一定的报名保证金。

2.公告信息:拍卖方会公布拍卖物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品名、数量、质量、价值等。

3.预展览:对于一些高价值的拍卖物品,拍卖方通常会提前举办预展览,供潜在买家进行实地考察和鉴定。

4.竞价过程:在拍卖现场或者线上平台上,买家进行公开竞价,以最高价者得。

5.成交确认:当最高价确定后,卖方和买方进行成交确认,签订购销合同。

6.结算付款:买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买卖款项,按照拍卖规定完成付款手续。

7.交割过户:在付款完成后,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三、拍卖市场的规则拍卖市场有着一些基本的规则,了解这些规则对于参与拍卖的人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1.拍卖保证金:一些拍卖活动要求买家在报名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以确保竞价的严肃性。

2.拍卖底价:拍卖方会设定一个底价,如果最高出价低于底价,拍卖不成立。

物资拍卖知识点总结

物资拍卖知识点总结

物资拍卖知识点总结1. 拍卖的基本原理拍卖的基本原理包括:竞价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决定了物资的最终成交价;竞价者之间的竞争会推高价格,从而达到市场定价的一种方式;在竞价的过程中,买家和卖家都期望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将物资买卖出去。

这些原理对于理解拍卖的运作方式非常重要。

2. 拍卖的种类拍卖的种类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有: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密封式拍卖等。

不同的拍卖方式有不同的运作方式,买家在参与拍卖时需要了解各种拍卖方式的特点,以便更好地参与竞价。

3. 拍卖的主要参与者拍卖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拍卖人、出价者、卖主和买主。

拍卖人是拍卖的主持人,负责宣布起拍价、引导竞价过程等。

出价者是参与竞价的买家,他们通过竞价来争取获得物资的所有权。

卖主是拍卖物资的所有者,他们通过拍卖来卖出物资。

买主是竞拍成功的出价者,他们最终以最高价获得物资的所有权。

4. 拍卖的竞价过程拍卖的竞价过程是指竞拍者通过报价来争夺物资所有权的过程。

在竞价过程中,拍卖人会逐步宣布不同的起拍价,出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报出价格。

竞价过程中,出价者必须严格遵守拍卖规则,否则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5. 拍卖的规则拍卖有一些基本规则是必须遵守的,比如:起拍价、加价幅度、拍卖时间、竞价方式等。

这些规则对于保障公平竞争、防止投机行为、维护拍卖秩序都是非常重要的。

参与拍卖的买方和卖方都需要了解这些规则,以便更好地参与竞价。

6. 拍卖的风险拍卖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当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比如,竞价者可能会因为市场行情不好而亏损,或者因为竞价失误而影响自己的利益。

在参与拍卖时,买方和卖方都需要非常谨慎,选择合适的时机和策略,以降低风险,保障自己的利益。

7. 拍卖的利与弊拍卖作为一种交易方式,既有其利,也有其弊。

比如,对于卖方来说,拍卖可以快速变现,但是可能会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物资。

对于买方来说,可以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自己想要的物资,但是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房产拍卖知识点总结

房产拍卖知识点总结

房产拍卖知识点总结第一部分:房产拍卖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房产拍卖是指将房屋产权进行公开拍卖,由竞拍者出价购得的一种交易方式。

房产拍卖通常由政府或者具有拍卖资质的机构组织进行。

房产拍卖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房产所有权人因破产、债务追偿等原因需要变现房产资产;2. 房产所有权人因缺乏现金需要变现房产资产;3. 有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需要拍卖房产以清偿债务;4. 房产投资者或者购房者需要购买折价的房产。

第二部分:房产拍卖的流程1. 准备阶段:房产拍卖前,需要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拍卖标的、确定拍卖时间和地点、公告拍卖信息、办理拍卖登记等;2. 拍卖公告:拍卖机构需要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拍卖标的、拍卖时间、地点、竞买条件、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等;3. 报名参加竞拍:竞拍者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到拍卖机构报名参加竞拍,需要提交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和保证金等;4. 拍卖现场:拍卖当天,竞拍者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和保证金到达拍卖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竞拍;5. 成交和签约:竞拍成功后,竞买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房产所有权人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尾款。

第三部分:房产拍卖的注意事项1. 查看拍卖公告:准备参加房产拍卖的竞拍者需要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竞拍条件和流程等;2. 查验房产:在参加房产拍卖前,竞拍者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仔细的查验,了解房产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 确认竞买条件:竞拍者需要确认自己的竞拍条件,包括资金是否足够、竞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4. 注意竞拍风险:房产拍卖存在一定的风险,竞拍者需要在参与竞拍时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5. 签约注意事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竞拍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其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

第四部分:房产拍卖的优势和劣势1. 优势:a. 价格相对较低:房产拍卖通常是以折价进行拍卖,竞拍者有可能以较低的价格购得房产;b. 透明公正:房产拍卖过程公开透明,竞拍者可以清楚了解其他竞拍者的出价,保证了公平竞争;c. 快速成交:房产拍卖通常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对于急需变现的房产所有权人来说,是一种快速有效的处理方式。

商品拍卖知识点总结

商品拍卖知识点总结

商品拍卖知识点总结商品拍卖的知识点主要包括拍卖的种类、拍卖的优缺点、拍卖的流程、拍卖的风险和注意事项等方面。

1. 拍卖的种类拍卖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竞价方式的不同,拍卖可以分为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拍卖和第二价拍卖等。

英国式拍卖是较为常见的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公开宣布起始价,然后买方逐渐提高出价,直到最高价者得标。

荷兰式拍卖则是拍卖师宣布高价,然后价格逐渐下降直到有人出价为止。

第一价拍卖是指出价最高者以自己出价为成交价;而第二价拍卖是指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为成交价。

2. 拍卖的优缺点拍卖作为一种购买和交易商品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缺点。

拍卖的优点包括公平、公正、高效等。

拍卖是一种公平的竞争方式,每位买家都有机会以自己的出价购买商品。

同时,拍卖也是一种高效的交易方式,能够快速确定商品价格和买家。

然而,拍卖也存在一定的缺点,比如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公平等问题。

3. 拍卖的流程拍卖的流程包括拍卖前准备、拍卖的开展、成交和结算等环节。

在拍卖前,卖方需要确定拍卖物品、确定拍卖地点和时间、制订拍卖规则等。

拍卖开始前,拍卖师会宣读拍卖规则和起始价,然后买家逐渐提高出价,直到最高价者成交。

成交后,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结算。

4. 拍卖的风险和注意事项拍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买方在参与拍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充分分析拍卖物品的市场价值,并对拍卖规则和流程进行深入了解。

其次,需要留意拍卖品的真伪和质量,避免购买到次品。

最后,需要注意交易结算的方式和流程,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总的来说,商品拍卖是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它能够有效地促进商品的流通和价格的形成。

了解商品拍卖的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分理解拍卖的规则和流程,才能够在拍卖中取得理想的交易结果。

房产拍卖知识点总结大全

房产拍卖知识点总结大全

房产拍卖知识点总结大全房产拍卖作为一种房产交易方式,在近年来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房产拍卖是由政府或者专业拍卖公司组织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房屋进行竞价交易的一种方式。

对于买家和卖家来说,了解房产拍卖的知识点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交易,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

下面将对房产拍卖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领域。

一、房产拍卖的基本概念1. 房产拍卖的定义:房产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价方式进行房产交易的方式,通过拍卖会议或在线平台进行。

2. 房产拍卖的类型:房产拍卖主要包括司法拍卖、自愿拍卖和在线拍卖等类型。

3. 房产拍卖的优点:房产拍卖能够公开、透明地将房产交易的价格确定下来,有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

二、房产拍卖的程序和流程1. 发布公告:拍卖人事先应当将拍卖的信息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招标。

2. 报名参与:有意购买房产的买家需要提前报名,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3. 确定拍卖方式:拍卖人会确定拍卖的方式,如加价拍卖、降价拍卖等。

4. 竞价环节:买家通过出价的方式来竞拍所需要的房产。

5. 成交确认:最终以最高价成交的买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房产款项。

6. 过户手续:房产拍卖最终成交后,需要进行过户手续。

三、关于房产拍卖的注意事项1. 了解拍卖的详情:参与拍卖前,需要了解拍卖的时间、地点、相关规定等信息。

2. 预先调查房产详情:在拍卖前,需要对所需购买的房产进行充分调查,如产权状况、房产评估等。

3. 审慎出价:在竞拍过程中,需要审慎出价,避免过高的价格。

4. 拍卖后的责任:买家需要了解竞拍成功后的相关责任,如付款、过户等。

四、房产拍卖的风险与应对措施1. 市场波动:房产市场存在波动,买家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评估自己的购房计划。

2. 收费成本: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费用,需要仔细了解和评估。

3. 房产状况:购买房产前需要对其状况进行充分的了解,避免隐患。

4. 法律风险:房产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风险,需要咨询专业人士来辅助。

拍卖实务复习笔记

拍卖实务复习笔记

第一章拍卖市场(新增)一、我国拍卖市场的形成1.起步:我国的拍卖业恢复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最早的拍卖活动是一些零星的破产企业财产拍卖。

从1986年国营广州拍卖行成立开始,到《拍卖法》实施之前的1996年底,是我国拍卖行业起步和拍卖市场初步形成的阶段。

这一阶段的拍卖总体呈现以下特点:标的含义不清,标的组成较为混乱;主持拍卖的企业不明确;佣金支付不规范;处臵渠道多样化。

2.第一次转折(质的飞跃):上世纪末,围绕公物拍卖的委托减少,拍卖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拍卖行业的一次转折,即从以公物拍卖为主转为以司法强制拍卖为主的市场态势。

到本世纪初,司法强制拍卖已经成为我国拍卖行业最为主要的市场之一。

这一时期的拍卖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标的主要涉及公物和涉案物品;(2)拍卖标的已涉及不动产和无形资产;(3)行业较为依赖政策性拍卖而缺乏主动开拓市场的能力。

3.快速成长:目前,我国的拍卖市场体系终于形成,行业发展达到新的高峰,标的物空前丰富,几乎涵盖了可流通商品的全部,包括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既有物质资料,又有精神产品。

★二、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构成(简记:国有破产、金融房产、土地机车、文艺无形)1.国有资产拍卖市场:最重要的拍卖市场之一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重要的拍卖市场。

普遍性、案值大、涉及问题多且复杂3.金融资产拍卖市场:最为重要的拍卖市场之一4.房地产拍卖市场:最为重要的拍卖市场,所占成交比重极大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市场:前景光明6.机动车拍卖市场:快速发展7.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市场化、专业化程度高,与国际接轨,最具活力的拍卖市场8.无形资产拍卖市场:我国拍卖行业的创新,最具中国特色的拍卖市场★三、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特点1.政策性拍卖占主导地位:由公物拍卖起步,由司法强制拍卖发展,由国有企业改制、金融不良资产处臵等逐步壮大,皆因法定或政策规定使然,导致过度依赖政策性业务,不利于行业发展。

2.运作过程缺乏技术含量:以政策性拍卖为主的现实使拍卖企业更多注重的是人际关系和公关,而普遍忽略专业技术的提高,运作过程较为简单。

拍卖师经济学笔记整理

拍卖师经济学笔记整理

第一章拍卖经济学导论含义律。

★资源配置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

是否存在一种能够保障有效地分配稀缺资源的机制,使得那些给出最高评价的人来拥有这些资源,是经济学研究的首要问题。

〔31页〕演变:“经济学”的前身是“政治经济学”。

1890年马歇尔出版了标志现代经济学形成的里程碑著作《经济学原理》首创了“经济学”一词以替代“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于19世纪传入中国,严复最早将其译为“生计学”。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学已逐渐成为各门类经济学科的总称,具有经济科学的含义。

1、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区别和联系:区别:微观经济学侧重研究市场中个体的经济行为,研究市场机制及其作用,均衡价格的决定,考察市场机制如何通过调节个体行为取得资源最优配置的条件和途径;宏观经济学是研究经济活动中各总量之间的经济关系。

从而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联系:都侧重研究经济学的一般理论问题及根据经济理论而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问题的解决途径。

它们互为前提、彼此补充。

2、★拍卖经济学的内涵:〔定义〕拍卖经济学是利用经济学的一般知识和原理来研究拍卖这一特殊的经济现象,重点研究我国市场经济中的拍卖制度的经济特色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一门部门经济学,借此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拍卖经济学研究框架和理论体系。

3、中西方关于拍卖含义的区别:〔1〕我们通常将英文auction一词翻译为“拍卖”,即“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但是在西方,auction一词的含义并不限于拍卖,除了指类似我国拍卖法中的拍卖行为以外,还包含了招标投标等其他竞价交易活动。

〔2〕西方现在还没有独立学科意义上的拍卖经济学。

而我国拍卖经济学属于部门经济学。

4、★拍卖经济学的学科定位:①拍卖经济学就是一门新兴的还处于探索中的部门经济学和专业经济学;②拍卖经济学具有综合性,是拍卖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③拍卖经济学是一门应用经济学。

〔为何说拍卖经济学是一门应用经济学?〕拍卖经济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于运用经济学的一般知识和原理解释拍卖活动这一社会现象,或解决拍卖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国的拍卖经济学就是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重点研究我国拍卖这一经济活动的特征和发展规律,从中总结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拍卖经济学理论,并具体运用来解决我国拍卖经济领域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商品拍卖知识点归纳总结

商品拍卖知识点归纳总结

商品拍卖知识点归纳总结商品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价方式交易商品的方式,通常情况下拍卖会由专业的拍卖公司或者个人进行组织和管理。

拍卖的商品可以包括艺术品、古董、房地产、车辆、珠宝等各种物品。

拍卖的过程通常分为预展、竞拍和成交三个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买家和卖家可以通过竞价与出价的方式来确定商品的最终成交价格。

在商品拍卖中,有一些常见的知识点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

下面我们来对这些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

第一,拍卖的种类拍卖可以分为公开拍卖和私人拍卖两种形式。

公开拍卖是指在拍卖现场由拍卖师主持,并且招标人员可以亲自前来观看和竞拍。

私人拍卖则是由委托人和拍卖人确定受邀人员进行拍卖交易。

另外,拍卖还可以根据拍卖商品的种类来进行分类,比如艺术品拍卖、房地产拍卖、汽车拍卖等。

每种拍卖都有其特定的规则和流程。

第二,拍卖的流程拍卖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预展:拍卖前会有一段时间供买家来观看拍卖品,这个阶段被称为预展。

买家可以通过这段时间来对拍卖品进行评估和确定竞拍意向。

2. 竞拍:在正式的拍卖过程中,拍卖师会依次宣布拍卖品,买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出价,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拍卖品的成交价。

3. 成交:当买家的出价达到或者超过拍卖底价时,就会确认最终成交价并且进行交割和结算。

第三,拍卖的规则在拍卖过程中,有一些常见的拍卖规则需要注意:1. 起拍价:拍卖品一般会有一个底价,也就是起拍价。

买家必须出价高于起拍价才能够参与竞拍。

2. 加价幅度:在竞拍过程中,每一次加价都需要高于前一次加价,这个加价的幅度称为加价幅度。

3. 拍卖师:拍卖师是负责主持整个拍卖过程的人员,他们会宣布拍卖品、引导竞拍和确认成交。

4. 拍卖成交价:拍卖成交价是指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也就是买家出价达到阈值的价格。

第四,参与拍卖的角色在拍卖过程中,有一些不同的参与角色需要了解:1. 拍卖师:拍卖师是负责主持整个拍卖过程的人员,在拍卖现场对拍卖品进行介绍、引导竞拍,并最终确认成交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拍卖市场(新增)一、我国拍卖市场的形成1.起步:我国的拍卖业恢复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最早的拍卖活动是一些零星的破产企业财产拍卖。

从1986年国营广州拍卖行成立开始,到《拍卖法》实施之前的1996年底,是我国拍卖行业起步和拍卖市场初步形成的阶段。

这一阶段的拍卖总体呈现以下特点:标的含义不清,标的组成较为混乱;主持拍卖的企业不明确;佣金支付不规范;处臵渠道多样化。

2.第一次转折(质的飞跃):上世纪末,围绕公物拍卖的委托减少,拍卖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拍卖行业的一次转折,即从以公物拍卖为主转为以司法强制拍卖为主的市场态势。

到本世纪初,司法强制拍卖已经成为我国拍卖行业最为主要的市场之一。

这一时期的拍卖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标的主要涉及公物和涉案物品;(2)拍卖标的已涉及不动产和无形资产;(3)行业较为依赖政策性拍卖而缺乏主动开拓市场的能力。

3.快速成长:目前,我国的拍卖市场体系终于形成,行业发展达到新的高峰,标的物空前丰富,几乎涵盖了可流通商品的全部,包括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既有物质资料,又有精神产品。

★二、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构成(简记:国有破产、金融房产、土地机车、文艺无形)1.国有资产拍卖市场:最重要的拍卖市场之一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重要的拍卖市场。

普遍性、案值大、涉及问题多且复杂3.金融资产拍卖市场:最为重要的拍卖市场之一4.房地产拍卖市场:最为重要的拍卖市场,所占成交比重极大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市场:前景光明6.机动车拍卖市场:快速发展7.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市场化、专业化程度高,与国际接轨,最具活力的拍卖市场8.无形资产拍卖市场:我国拍卖行业的创新,最具中国特色的拍卖市场★三、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特点1.政策性拍卖占主导地位:由公物拍卖起步,由司法强制拍卖发展,由国有企业改制、金融不良资产处臵等逐步壮大,皆因法定或政策规定使然,导致过度依赖政策性业务,不利于行业发展。

2.运作过程缺乏技术含量:以政策性拍卖为主的现实使拍卖企业更多注重的是人际关系和公关,而普遍忽略专业技术的提高,运作过程较为简单。

3.拍卖形式单一:从接受委托到拍卖会上使用的竞价方式,二十多年没有多大变化,尤其缺少对国际行业新变化、网上拍卖的研究。

4、市场拓展乏力且缺乏手段:面对新的市场,缺乏方向、思想准备、人才。

★四、我国拍卖市场现状与行业发展的关系1.市场适合行业发展初期人员结构和企业规模:行业恢复之初以政策性拍卖为主的市场正好与行业初起阶段的人员结构、企业规模合拍,从而给了行业发展较好的外部环境。

2.为行业发展奠定了经济实力和人才基础:拍卖行业在完成拍卖委托的同时,锻炼了队伍,增长了知识,增强了业务能力,也壮大了企业实力,为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和人才基础。

3.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拍卖体系:拍卖流程及管理科学有效,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从单一的现场拍卖增加到密封投标拍卖、网上拍卖等方式,职业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五、我国拍卖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一)存在的问题1.行业业务存在差异性:拍卖市场标的丰富并不代表区域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从事拍卖的实践相同、能力相当。

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在无形资产、股权、债权拍卖方面经验丰富且覆盖面广,但西部地区经验缺失。

西部地区在采矿权、采砂权、林权承包等资源类拍卖上有优势,而东部沿海地区少有类似机会。

在同一城市中,企业规模、市场拓展力度、业务量差别、内部分工等因素导致企业与企业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业务能力的差异。

2.缺乏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市场拓展乏力:面对企业数量增多、委托量减少、委托人要求提高、竞买人恶意串通增多等变化,行业运作和思维的方式并没有随之发生变化,又缺乏开拓新市场的手段,形成了传统拍卖没有做的更好,找不到新标的尴尬局面。

3.无形资产拍卖市场空间大: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不一,拍卖技术要求高,运作难度大,尤其是宣传、招商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大部分拍卖企业没有无形资产拍卖的运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4.拍卖的专业化、大众化水准低,市场细分不够。

(二)采取的对策要使我国的拍卖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大市场开拓能力,提高运行的专业水准。

1.做好传统的拍卖市场业务。

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政策性拍卖仍然是绝大多数综合性拍卖公司的重要业务,留给拍卖行业的空间是巨大的。

拍卖行业要通过各种措施提高运作能力和拍卖效率,最大限度地争取获得拍卖标的,最大限度地实现标的成交的价值。

2.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

随着市场的调整和委托人要求的提高,拍卖行业需要通过走专业化道路细分市场,缓解委托减少而竞争加剧的局面。

拍卖企业应该立足自身实际,选定擅长或有一定基础的市场,形成拳头和特色,凝聚客户群,为专业化经营奠定运作模式、人才队伍、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基础。

3.努力打造学习型行业。

现行的拍卖标的需要行业认真学习研究,未来的市场开拓及新出现的拍卖形式、拍卖标的更需要行业学习,一个与时俱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行业,应该是个注重学习的学习型行业。

★六、我国拍卖市场的发展前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拍卖市场体系终于形成,标的物空前丰富,几乎涵盖了可流通商品的全部,拍卖行业发展达到新的高峰,是正处于发展阶段的朝阳行业。

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拍卖行业尚存在技术含量不高、拍卖形式单一、市场拓展乏力、重复建设较多、业务差异性明显等问题和不足。

面对经济环境的新形势和市场发展的新变化,拍卖行业应该吸取教训,调整策略,明确思路,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努力做好传统的拍卖市场业务,减缓市场急剧变化、金融危机、其他行业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场的蚕食带来的压力。

二是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引进新的拍卖方式,把比较成熟的房地产、文物艺术品、物资等拍卖做得更好更深入,加大对不成熟的农产品、无形资产等拍卖的投入,积极开拓新市场。

三是主动打造学习型行业,努力提高行业素质,锻炼培养人才队伍,从而保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转暖,市场更加规范,经过全行业的不懈努力,我国拍卖市场的发展前景光明,拍卖行业必定后来居上,立于世界行业之林。

第二章强制拍卖(新增)★一、强制拍卖的概念强制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依法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财产委托商业性机构予以拍卖的活动。

二、法定拍卖的概念法定拍卖是指转让有关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用拍卖的交易方式,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程序中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产,处臵时必须委托拍卖。

★三、强制拍卖的五个特点1.国家强制性:①法院根据国家赋予的执行权而强制拍卖被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是否同意不影响拍卖的进行,体现了国家意志对当事人意志的干预和强制。

②国家强制性是仅就拍卖的委托环节而言的。

2.标的的非自有性:强制拍卖的不是法院的自有财产,而是被执行人的财产。

此乃区别于任意拍卖的一个基本特点。

3.主体的特定性:一方必然是法院,另一方必然是拍卖机构,使强制拍卖的效率和效益的提高成为可能。

4.目的的利他性:依法保障和实现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法院比拍卖机构享有更多的权利(中止拍卖、撤销委托、监督拍卖程序、单方确认拍卖结果等权利),承担较少的义务,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时不对等的。

这是由强制拍卖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强制拍卖过程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四、强制拍卖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法院处臵权限定原则1.对法院的处臵权予以严格的限定,充分保障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由强制拍卖标的非自有性所决定的。

2.主要表现:①法院必须在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后及时、主动地终止拍卖程序;②法院原则上应当对拍卖标的确定保留价;③法院确定的保留价不得过低,应当有一个底线;④如果案外人对拍卖标的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不得继续强行拍卖。

(二)禁止无保留价原则1.法院在强制拍卖被执行财产时,必须对拍卖标的设定保留价,拍卖机构不得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拍卖成交。

2.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司法强制拍卖必须确定保留价,如经评估则按评估价确定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

3.适用范围不是绝对的,对于价值低微、鲜活物品的拍卖可以免于该原则的适用。

(三)法院主导拍卖程序原则1.拍卖程序的启动、进行、中止、终结、拍卖结果裁定等均由法院决定。

这是由司法强制拍卖的国家强制性和目的利他性决定的。

2.主要体现:①决定是否委托;②出现中止事由时有权单方中止拍卖;③出现终结事由时有权单方解除委托拍卖合同,终结拍卖程序;④有权对拍卖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⑤有权审查拍卖结果并依法作出是否予以确认的裁定。

五、强制拍卖和其他拍卖的区别1.强制拍卖和公物拍卖:相同——属于法定拍卖范畴,必须优先选择拍卖、事先指定拍卖机构。

不同——①强制拍卖强调拍卖行为本身的性质,公物拍卖强调拍卖的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性质;②强制拍卖的成交价款用于清偿债务,公物拍卖的成交价款上缴国库;③强制拍卖的委托人只有法院,公物拍卖的委托人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工商等机关。

2.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是否具有国家强制性。

3.强制拍卖与法定拍卖:法定拍卖是强制拍卖的上位范畴,除强制拍卖外还有公物拍卖、国有资产拍卖、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等4.强制拍卖与国有资产拍卖:相互区别又相互交叉,进入强制拍卖的标的可能是国有资产,强制执行必须拍卖,国有资产转让中拍卖不是唯一方式。

六、强制拍卖的主体强制拍卖的主体,是指在强制拍卖活动中形成的委托拍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委托人和拍卖人,即人民法院、商业性拍卖机构,他们的意志和行为决定着强制拍卖的启动、进行、中止和终结。

被执行人、竞买人与买受人都不是强制拍卖的主体,而只是强制拍卖的关系人。

★七、强制拍卖标的的构成要件1.应为被执行人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的财产,不得为案外人的财产。

但有两种法定情形除外:①被执行人对案外第三人的到期债权②以财产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

2.必须为人民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3.必须是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人进行拍卖的财产。

八、强制拍卖中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1.拍卖佣金:单向收取,累进递减2.拍卖次数:对动产的拍卖以两次为限;对不动产、其他财产权利可以拍卖三次,三次流拍后应当在60日内再进行一次变卖。

★3。

中止拍卖、暂缓拍卖和终结拍卖。

4.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以权利人的债权为限;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合并拍卖。

5.优先购买权。

6.买受人资格: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可以参加竞买,但被执行人必须预交保证金。

7.被执行人的投资利益:须经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者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8.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必须拍卖,必须评估。

9.拍卖成交后出现的执行回转: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