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农取款pos资料
助农取款调研
盐山联社助农取款服务汇报2012年,盐山联社在得到人行批复同意后,正式启动了助农取款点业务。
在“人行主导、政府支持、银行承办、试点先行、同步推动、全面覆盖”得原则下,盐山联社对辖内各行政村进行深入调查,规划助农取款点得铺设事宜,充分了解各行政村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服务环境、人口分布、商户数量及分布等情况下,合理选定商户服务点。
通过布设POS机或者具有转账功能终端得方式,延伸联社得金融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群众持卡人取款、查询、消费、转账等金融服务需求,并把助农取款业务与货币反假工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与拓宽助农取款服务得业务范围与职能,成为农信社创新金融服务得有效载体与具体体现。
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得积极推进,截至2018年六月底,盐山联社助农取款服务点108个,覆盖行政108个,有效解决了物理网点覆盖不足、助农服务不到位得问题。
据统计,联社助农取款点2018年累计取款交易笔数5、96万笔,交易金额2444、96万元,查询交易笔数6、29万笔,现金汇款1、35万笔,金额1365、68万元,累计转账笔数0、18万笔,交易金额620、69万元,使部分地方得农民实现了“足不出村可取款"得愿望,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支付环境,受到了农民得欢迎。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随着服务得进一步发展,助农取款取得了一定得实效,然而,受限于多方面得原因,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一)认识不足,对新型支付工具接纳度低。
由于农村地区地处偏远,受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及地域差异所限,金融方面得相关知识较缺乏,关于银行服务认识内容上,农村居民特别就是偏远山区得群众还停留在“存、汇、贷”这些方面,长期以来形成严重依赖现金结算与存折偏好得支付习惯,对POS机、ATM等等比较新型得结算工具还不够了解,一定程度上存在排斥心理,特别就是部分老年人不会用、不想用、不放心用,对助农取款服务接受能力较差。
(二)使用率低,未能充分发挥效能。
湖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长银发[2011]9号
湖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湖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1月24日长银发〔201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空白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缺位的问题,推进我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规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南省内办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卡持卡人、特约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以下简称助农取款服务),是指持卡人在助农取款服务点持借记卡利用POS或电话支付终端办理的小额取款业务。
本办法所称助农取款服务点,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约的特约商户利用POS或电话支付终端提供助农取款服务的营业场所。
第四条开办助农取款服务的地区原则上限于没有银行机构网点的乡镇。
一个自然村最多设立一家助农取款服务点。
第五条助农取款服务的收单银行限于依法具有办理国内结算等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六条助农取款服务的受理终端仅限于固定POS或电话支付终端。
第七条办理助农取款服务的银行卡仅限于借记卡,不允许使用贷记卡和准贷记卡办理POS或电话支付终端的取款服务。
第二章业务审批第八条助农取款服务特约商户实行审批制。
特约商户开办助农取款服务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政府推荐,由收单银行审批。
第九条银行机构开办助农取款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业务基础;(二)建立相应的特约商户发展、审批、监督、维护等管理制度;(三)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有明确的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四)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反映:目前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反映:目前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存在的问题一是普及率不高。
各涉农银行为了维护本行的客户群及避免存款流失,均对“农村特约商户小额取现业务”受理银行卡的品种作了限制,布放的电话POS机仅限于对本行发放的银行卡受理转账、取现业务,尚未对其它行卡开放此功能。
二是收益群体不广。
目前在行政村,符合开办小额取现业务、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特约商户数量较少,主要以便民店、小超市为主,而这些便民店、小超市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往往不够齐全,不能完全符合特约商户的申报条件,可发展的特约商户数量不多。
三是管理不到位。
首先,开办小额现金支取业务的特约商户营业场所设施较为简陋,少数合作商户对电话POS机具交易单据等重要凭证资料保管不严,未建立小额现金支付登记簿或登记信息不完整,容易引发银行卡欺诈等事件。
其次,地处偏僻农村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开展现金取款业务,其安防设施难以达到相应标准。
四是资金筹措难。
目前服务点备付现金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备现金即由商户自筹资金,另一种是收单机构垫款,但垫款的比例很低。
备付金不足也导致助农取款业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建议:一是推进服务点建设。
服务点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各收单银行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软硬件两方面分别着手深人推进服务点延伸服务,构建便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一卡通”业务推广力度。
确保同一苏木镇范围内的所有财政、农业、社保、卫生医疗等惠民补贴发放到一张银行卡上,原则上要按照各收单银行分片的范围,由该行无偿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真正实现各种补贴发放、小额取现、查询和缴费业务“一卡通”,为涉农补贴的集中发放提供保障,提高服务点业务运行效率。
三是建立健利益补偿机制。
首先建议财政部门借鉴“家电下乡”的经验,根据助农取款机具的布放量、服务点的数量等因素对收单银行给予一定的推广成本补贴,或由税务部门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支持收单银行开展助农取款服务;其次是建议由收单银行的总行一级统筹推广助农取款服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扶持力度,减少县域银行资金压力。
中国某银行助农通业务操作手册
中国某银行助农通业务操作手册1. 助农通业务概述助农通是中国某银行针对农村地区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一项金融服务业务。
通过助农通,农户可以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包括金融储蓄、贷款、理财等多种金融产品。
本操作手册将向您介绍中国某银行助农通业务的操作流程。
2. 助农通业务申请流程助农通业务申请流程如下:1.农户准备材料:农户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土地证明或农业经营证明等相关材料。
2.到银行办理申请:农户可以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中国某银行任意一家网点进行助农通业务申请。
3.填写申请表格:农户需要填写助农通业务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4.审核和评估:中国某银行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根据农户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5.批准和签约:如果通过审核,中国某银行将通知农户前来签约,并安排相应的金融服务。
3. 助农通业务操作流程一旦助农通业务申请得到批准并完成签约,在日常操作中,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以下操作:3.1 存款操作农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存款操作:•现金存款:农户可以将现金存入助农通账户,存款金额即时反映在账户余额上。
•转账存款:农户可以通过转账方式向助农通账户存入款项,存款金额即时反映在账户余额上。
3.2 取款操作农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取款操作:•ATM取款:农户可以使用助农通卡到中国某银行的ATM机上进行取款操作。
•柜台取款:农户可以携带助农通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柜台进行取款操作。
3.3 转账操作农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转账操作:•网上银行电子转账:农户可以使用中国某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进行电子转账操作。
•ATM转账:农户可以使用助农通卡到中国某银行的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
•柜台转账:农户可以携带助农通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柜台进行转账操作。
3.4 贷款操作农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中国某银行申请贷款。
贷款操作流程如下:1.填写贷款申请表格:农户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土地证明、农业经营证明等。
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专业化服务承诺书
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专业化服务承诺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 号)要求,为保证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作为_ (收单银行)在地区专业化服务提供商,对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建立单独的项目管理、培训和考核机制,包括符合规定的POS机具、办公场地、配套人员等,服务维护队伍和各项维护工作接受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及(收单银行)的指导和监督,对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提供的专业化服务作出以下承诺:一、机具要求1、POS机具质量产品要求(1)CPU:专用CPU,内建硬件通讯编解码器;(2)存储器:1M以上存储器;(3)磁卡读卡器:可读2/3磁道数据;(4)配置热敏或针式打印机;(5)内置或外置通过认证的密码键盘;(6)PSAM卡:标配至少2个PSAM卡座,1个IC卡读写器;(7)要求POS终端应支持MODEM通讯方式;(8)外围扩展设备:支持串口条码卡扫描仪及符合QPBOC的非接触式卡读卡器;(9)POS终端外形工艺精细,外型新颖美观,耐磨耐用,不易变形;(10)整机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等相关权威机构的POS终端认证;(11)相关产品应在国内已经批量应用。
2、机具供应商软硬件维护要求凡银联广东分公司对相关系统升级、变更或增加新功能应用,从而引起内置应用需要进行增加、修改、调整、测试时,供应商应及时对其产品应提供无偿的技术服务(包括内置应用新增、更换、升级等工作),并免收任何开发费用。
二、服务标准1、机具安装在收到银联广东分公司的装机通知后,及时与商户联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到现场完成机具安装。
安装完毕后,由商户在《POS装机单》上签字确认,维护人员复印一份留底备查,并将原件上交银联广东分公司。
在二次安装的情况下(指同一商户的原有机具损坏,需要安装新的或是修复后的机具;或对于原有机具型号不满意,经银联广东分公司同意安装其他型号的机具),和商户确认安装时间,并负责现场调试和安装。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空白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缺位的问题,推进我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规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商户准入第二条商户申请。
客户经理既要认真了解商户的服务能力,又要准确介绍助农取款业务的政策、运营模式、承办商户的资格条件、费率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情况。
第三条资格审查。
服务点必须设立在乡镇及以下地区,应是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商户,经营者必须在当地信誉良好,无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
一、客户基本条件1.有提供周转运营资金能力;2.经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作为服务点1.对曾经存在欺诈、套现、卡片侧录、利用POS机具不正当牟利、故意使用假币及其他不符合人民银行规定要求的商户,不得作为服务点;2.在我社有不良记录,如违规骗取、套取贷款用于非法牟利的商户,不得作为服务点;3.有严重危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不得作为服务点;4.征信体系有违约记录的,不得作为服务点。
第四条商户提交资料一、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年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四、商户申请表。
上述复印件均应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情况下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
第五条初审。
客户经理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清点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
第六条实地调查。
根据初步审查情况,按照双人调查、主调查人负责的制度,确定调查组,由主调查人告知实地调查时间安排。
一、将提供的资料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由调查人双人签字;二、对商户的稳定性、发展前景进行调查;三、对商户财产与经营实力,有无提供运行周转资金能力进行调查;四、对商户经营者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定性分析;五、对商户经营者或负责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
第七条调查结束后主调查人于24小时内撰写调查报告,主从调查人双签,主要内容:一、客户基本情况;二、行业、财务与非财务分析;三、风险分析。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ⅩⅩ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ⅩⅩ农村信用社特约商户管理办法(试行)》、《ⅩⅩ农村信用社银行卡POS收单业务操作规程》,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以下简称助农取款服务),是通过我省农村信用社指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布放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
第三条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全省各级收单机构、银行卡持卡人、农村乡(镇)村指定服务点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乡镇及行政村可设立服务点开办助农取款业务。
单个乡(镇)或行政村的服务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一个行政村最多设立3家服务点。
第五条助农取款服务受理终端可使用固定POS(销售点终端机)或带硬件加密功能的电话支付终端。
在固定线路通信网络缺乏或严重不稳定的情况下,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可布放屏蔽SIM卡(用户身份识别卡)漫游功能的移动POS机和带硬件加密功能的无线电话支付终端。
第六条助农取款服务采用专门交易类型,仅支持借记卡每卡每日累计最高取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含)人民币的交易。
严禁为信用卡(含贷记卡和准贷记卡)提供取款服务。
第二章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发展第七条各级收单机构对服务点的选取应坚持平等自愿、风险可控的原则,服务点必须具备有固定场所、运营稳定、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热心为农户服务等基本条件,并能遵守银行卡支付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第八条服务点必须选取有自筹现金能力的特约商户,重点考虑以下类型:(一)经营规范、运营稳定的商户,如供销社、百货公司、农资连锁店、饲料批发店、农副产品批发店等;(二)电信、移动等运营商网点;(三)有固定营业场所、信誉较好的便民店、小超市;(四)在能解决现金来源、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也可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选择村委会或由村委会推选的代理人为服务点。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管理办法(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有效分流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柜面压力,解决部分偏远乡镇金融服务“盲点”问题,按照“先试点,后推广;详调查,控风险”原则,稳步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
第二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是通过银行卡收单机构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银联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
第三条本规定中特约商户是指与银行卡收单机构签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协议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受理助农取款协议书》,能够受理银行卡,为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服务的单位。
第四条凡已办理工商注册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高,地处农村偏远地区的乡(镇)、村,并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立单位或个人结算账户,有受理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需求,均可成为特约商户的发展对象。
第二章特约商户的发展第五条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配备特约商户管理员,负责对辖内已确定的特约商户发展对象进行调查评估,并对已发展的特约商户进行管理和维护,防范特约商户助农取款服务中的各类风险。
第六条特约商户发展应遵循“双人调查,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
须规范商户材料申报行为,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切实履行现场调查职责。
对特约商户调查应保证双人在场,特约商户发展人承担主查职责,特约商户管理员协助调查。
第七条特约商户申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账户必须为结算账户,收单机构必须对特约商户的账户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商户开户行机构号、账户名称、账号统一吻合。
第八条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特约商户,可重点考虑以下类型的经营者:(一)经营规范、运营稳定的商户,如供销社、百货公司、农资连锁店、饲料批发店、农副产品批发店等;(二)电信、移动、电网等运营商网点;(三)有固定营业场所、信誉较好的便民店、小超市;(四)在能解决现金来源、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收单机构也可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选择村委会或由村委会推选的代理人为合作商户。
银行卡助农取款管理办法
********银行股份“信合村村通”金融便民服务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城乡地区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标准“信合村村通”金融便民服务点〔亦称:现金流通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省农村地区助农取款代理服务点管理方法》〔贵银发[2013]61号〕、《*****信用社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业务管理暂行方法》〔黔农信办发〔2014〕62号〕、《***省农村信用社“现金流通综合服务平台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结合*****银行股份〔以下简称**农商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合村村通”金融便民服务点〔以下简称“村村通”服务点〕是指与**农商银行签定服务协议,利用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固定网络或移动网络和特定的POS机具为持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持卡人提供消费、转账、缴费、查询、助农取款,以及进行金融知识宣传、残损人民币及零钞兑换等金融服务的特约商户。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撤销管理第三条“村村通”服务点设立应具备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基本的安全防范设施;〔二〕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三〕运营稳定,经营标准,信誉良好;〔四〕服务热忱,责任心强,具备义务宣传员的基本素质;第四条“村村通”服务点设立遵循的原则:〔一〕平等自愿、风险可控、微利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二〕合理配置,平衡发展的原则。
按“一村一商户”的原则设立,特殊情况下可一村多机,但相隔距离应在2公里以上,且一户只能一机。
金融机构所在的村不得设立,特殊情况设立的,必须离金融机构1公里以上。
〔三〕联网通用原则。
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排斥受理他行卡阻碍跨行交易。
〔四〕位置集中性原则。
选择农户相对密集、人流量较大、进村入寨主干道等位置,操作员有一定文化水平。
第五条各支行营业网点可通过信用评级、实地考察等方式选择“村村通”服务点,重点选择小超市、便利店、供销农资销售店、通信运营代理点、医疗卫生室、小型餐饮作为“村村通”服务点,也可选择村委会或由村委会推选的代理人为“村村通”服务点。
助农取款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助农取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新型农村支付体系,进一步改善和规范农村金融服务,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235号)《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印发<江西省“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南银发〔2018〕1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普惠金融服务站支付服务点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银发〔2018〕237号)《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创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南银发〔2018〕141号)等文件精神及监管机构相关业务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定义及业务种类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服务”是指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支付服务点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银发〔2018〕237号)等文件精神,在乡镇及以下行政村选择合作商户(个人)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点”),立足于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坚持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推广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构建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渠道。
(一)助农取款:通过服务点将取款人银行借记卡账户等额资金转入服务点对应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并把等额现金支付给取款人,和提供余额查询的业务。
(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通过金融机构配备的具有受理银行卡、存折、条码支付等功能的金融服务终端,统一服务环境、技术规范等,为所在地农村居民提供助农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查询及其他经监管部门许可或认可的业务场所。
(三)现金汇款:是指服务点收取汇款人小额现金,并通过扣划服务点的银行借记卡账户资金,将等额款项转入汇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转账汇款:是指服务点不收取汇款人现金,通过直接扣划汇款人的银行借记卡账户资金,将相应款项转入汇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知识介绍
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知识介绍一、什么是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是通过银行卡收单机构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
二、银行卡助农服务的适用范围?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仅限于借记卡,不得使用信用卡(含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三、银行卡助农服务的取款限额?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每卡每日累计最高取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含)人民币。
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操作流程?对于小额取款业务,其业务流程如下:持卡人到服务点取款,刷卡后受理终端屏幕显示取款金额,持卡人确认无误后输入密码,密码验证无误完成后打印助农取款交易凭证,凭证上应列明取款卡号、金额、时间、服务点代码等;服务点将交易凭证交持卡人留存,在助农取款登记薄上登记取款相关信息,并将等额现金交付持卡人;双方当场核验现金无误后,持卡人在助农取款登记薄上签字(指印)确认,交易结束。
在使用电话支付终端情况下,业务流程可能与以上流程略有区别。
余额查询业务流程较为简单,持卡人在终端输入密码并验证无误后,终端屏幕显示账户余额,交易结束。
五、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具有哪些优点?优点之一:简单、易操作。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依托简单、易操作的“银行卡+POS机”进行创新,延伸了金融服务触角,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便利地支取各种涉农补贴等小额资金,便利了农民支付,契合了农村需求。
优点之二:方便、省成本。
农民只要持银行卡到助农取款服务点,就可以办理小额取款、余额查询等业务,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服务,不但节省农户频繁往返乡镇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的时间,而且节省了大笔交通费用。
六、助农取款服务收单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一)具备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二)开业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过重大支付结算差错事故;(三)内控制度健全,人员素质和数量符合管理要求,能对助农取款服务开展业务指导、监测和检查;(四)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银行卡助农取款管理办法资料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新型农村支付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规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总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邮政储蓄业务制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业务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
第三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仅限于借记卡,不得使用准贷记卡、贷记卡办理此项业务。
第四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主要是为农民及时提取“新农保”等涉农类补贴款项提供便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及代理营业机构。
第二章服务点管理第六条服务点选择原则(一)服务点须设在乡镇及以下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确定服务点数量,综合考虑行政村的规模、人口数量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每个行政村不得超过3个服务点。
对于规模较小的行政村,可考虑与相邻的行政村合并设立服务点。
为保证服务质量,原则上,一个服务点服务居民数量不超过600人。
(二)服务点选取应坚持平等自愿、风险可控的原则。
服务点应具备有固定场所、运营稳定、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热心为农户服务等基本条件,并能遵守银行卡支付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三)从发挥邮政全网优势,增强村邮站服务功能出发,助农取款服务点优先选择在村邮站布放。
在村邮站不具备条件或无村邮站的行政村,可考虑以下商户类型作为服务点:1.经营规范、运营稳定的商户,如供销社、百货公司、农资连锁店、饲料批发店、农副产品批发店等;2.邮政网点;电信、移动、电网等运营商网点;3.有固定营业场所、信誉较好的便民店、小超市。
(四)对历史存在欺诈、套现、卡片侧录、利用固话支付设备不正当牟利、故意使用假币及其他不符合人民银行规定要求的商户,不得选为服务点。
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 ( ( 通 知 要 求 ,收单 机构
应能 受理 银联标识 卡 ,实现 联 网通 用 。但调 查显示 ,各涉农 银行为 了 维 护 本 行 的 客 户 群 及 避 免 存 款 流
需要 ,因地 制宜 ,统筹规 划 。对 商
取 ,但 是 ,有 些助 农取款 服务 点并
不知道 这些规 定 和要 求 ,只凭 存折 就 办理 业 务 ,难 以保障 客 户的资金 安全 ,也容 易 引发经济 纠纷 。
成 ,增加 了商 户的经 营成本 ,严 重
影 响 了商 户的 积极性 。四是 服务 点 备 付现金 来源方 式较 为单一 。从调
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口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 杜云展
2 0 1 1 年 ,人 民 银 行 发 布 《 中 国人 民银 行 关 于推 广银 行 卡 助 农 取 款 服 务的 通 知 ( 以 下简 称 通
现业 务 ,尚未 对他行银 行卡开 放此 功能 ( 他行银 行卡仅 有查询功 能 ) 。
为 农户服 务 、具 有一定 经济实 力的 商 户设立 服务 点。 第 二 ,做好服 务需 求 装有 监控设 施 ,客 户办理业 务时 ,每 笔
业 务 的 密 码 等 隐 私 都 有 可 能 被 监
控记 录在案 ,加之客 户信息在 服务
5 0
Pe r s o md Fi n a n c e
L 个 人 金 融
点都 有存 档 ,给客 户资金 带来 了很
户进 行充分 梳理 ,认真 考虑使用 频
银联卡助农取款业务规则
附件:银联卡助农取款业务规则目 录1 引言 (1)1.1 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名词定义 (1)1.4 业务参与方及职责 (1)2 发卡机构业务管理 (2)2.1 基本要求 (2)2.2 持卡人服务 (2)2.3 交易要求 (3)2.4 风险控制 (3)3 收单机构业务管理 (3)3.1 基本要求 (3)3.2 业务加入与退出 (4)3.3 终端管理 (5)3.4 服务点管理 (6)3.5 交易要求 (10)3.6 风险控制 (11)4 交易处理 (12)4.1 助农取款交易 (12)4.2 余额查询交易 (13)5 资金清算 (14)5.1 清算原则 (14)5.2 参与清算交易类型 (14)5.3 清算数据 (14)5.4 资金划拨 (15)6 收益分配标准 (15)6.1 助农取款交易 (15)6.2 余额查询交易 (15)7 差错及争议处理 (15)7.1 差错处理流程 (16)7.2 交易凭证 (16)7.3 差错处理费用 (16)8 附则 (16)1 引1.1 1.2 1.3 1.4 言目的为有效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明确银联卡助农取款业务运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是《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中取现业务的补充。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国境内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及中国银联。
银联卡助农取款业务受理开通区域仅限监管机构批准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地域范围。
银联卡助农取款业务仅限借记卡,不得向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预付费卡开放助农取款业务。
名词定义银联卡助农取款业务是通过银联卡收单机构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服务的业务。
业务参与方及职责发卡机构是指加入银联网络,发行银联卡的成员机构。
助农取款业务中,发卡机构负责接收和处理交易信息,进行相关资金清算和差错处理,受理持卡人查询和投诉等。
银联二维码助农取款业务技术规范说明
银联二维码助农取款业务技术规范说明v1.02022-9-231.业务背景为解决助农取款业务存在农民携卡不便、服务点机具维护难等问题,在现有助农取款业务基础上,开展无卡化改造,使农民无需携带银行实体卡,使用二维码支付方式便可实现取款交易。
2.探索实践2012年,中国银联推出助农取款业务,使农民在助农取款服务点即可享受取款、余额查询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县乡地区线下银行网点偏少的问题。
2015年,中国银联推出助农转账和现金汇款业务,使农民在助农取款服务点可享受更多金融服务,进一步丰富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提升站点终端使用率。
2021年,中国银联推出助农取款一站式解决方案,支持平安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快速接入助农取款、转账和现金汇款业务,并通过整合公缴云账单、农产品收购等个性化服务,为促活助农服务点提供有力抓手。
2022年,中国银联推出二维码助农取款业务,使农民无需携带银行实体卡便可实现取款交易,解决了传统助农取款业务存在的农民携卡不便、服务点机具维护难等问题,助力商业银行做好业务下沉。
3.业务价值3.1. 服务乡村振兴政策实施响应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号召,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乡延伸。
3.2. 促进助农取款服务点活跃进一步丰富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扩大商业银行可受理业务范围,能够有效提升站点交易活跃度。
3.3. 助力农村地区用户经营高度契合移动支付时代农村地区用户的日常支付特征及需求,助力商业银行实现业务,下沉,充分做好农村地区获客、活客经营。
4.业务模式二维码助农取款业务包括二维码主扫和被扫两种模式,银联持卡人只需在扫码后输入APP支付密码,无需输入银行卡支付密码,便可完成取款交易。
4.1. 二维码主扫助农取款在服务点布放助农取款专用收款码,农民使用智能手机APP(云闪付、银行APP等)扫描二维码付款给服务点。
业务规则如下:✧单日单卡2000元,T+1到账。
关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调研
关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调研关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调研揭阳建行关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调研报告中国建设银行在揭阳有*个服务网点,由于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的分布主要集中于商业发达,人口较多的中心地区,分布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就只有*支行、&支行、*支行、*支行、*支行、*行、*支行和*支行共8个网点。
建行在农村地区的发卡数量有?张,近年来有逐步增长的趋势,可见,建行在揭阳农村地区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助农取款服务固然能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能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但在推广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以下这些问题和困难。
第一,费用的收取问题。
助农取款POS机刷卡取现的手续费向商户收取还是向持卡人收取,余额查询业务、同城取现是否收取费用。
第二,助农取款服务点的选取。
对农村地区商户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相对比较困难,大多农村偏远地区商户存在无证经营情况。
第三,助农取款服务店离营业网点较远,对机具使用情况难以把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移机”等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日常安全监管困难。
助农取款业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在推广助农取款业务的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严格商户准入。
在选定签约商户时,严格准入条件,全面考察其道德品行、文化素质、法律及金融知识等,保证电话机主、绑定银行卡帐户户名、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合同签订人均为同一人。
加强与签约的助农取款服务点的沟通,及时发现纠正各类问题。
对因条件变化或严重违约违规不再符合签约条件的签约商户,及时果断予以退出。
第二,规范服务点操作。
在确保服务点基础设施过关的基础之上,规范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规范留存;同时,加强对签约商户服务知识技能培训指导,督导其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服务,切实做好交易凭条客户签字和现金台账登记及凭条的保管等工作。
第三,加强对农民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引导持卡人树立风险意识,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切实防范欺诈、套现、假币、窃取信息等不法行为,严防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
[--县支行关于助农取款点的总结] 助农取款
[**县支行关于助农取款点的总结] 助农取款**县支行关于助农取款点的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及人民银行金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金融服务工作,引导扶持政策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农行**支行为进一步加快步伐,更好的服务“三农”,满足农户金融服务需求,**支行已在全县5个乡镇分别布放了助农取款服务点,让助农取款业务深入基层,现就我行助农取款业务拓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我行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已覆盖全县5个乡镇,其中**镇4处、茫丁乡1处、大河沿子镇4处、**镇2处、八家户农场6处、托托乡1处,共计18处。
助农取款服务点多为农牧业村队的城乡、集市个体门面店。
全县农户持有我行惠农卡6258张,激活率为97%。
助农取款点的周边村队农行卡持有量占比83.2%,农户银行卡交易意识普遍增强,非现金交易量逐年增大,资金回笼较为频繁。
二、发展状况(一)我行服务点单月平均金融交易在10笔以上商户的数量为10户,主要分布在农资经营店、商店等;活跃金融交易的商户布放的电子机具主要为智付通、POS 机等;商户使用时偏爱刷卡、转账、查询等金融交易。
(二)我行服务点单月平均金融交易不足3笔或无金融交易服务点的商户户,交易量较少主要原因有:助农取款服务点主要分布在村落地区,常驻人口较少,助农取款服务点经营人员金融意识淡薄等。
(三)同业电子机具的金融功能和优惠方面与我行相比,我行电子机具操作简便、资金到账快等优势。
(四)助农取款点建设效能低下,我行认为金融环境还需要再建设,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知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建设标准化助农取款服务点,提高群众助农取款意识,我行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一)认真落实总行服务三农相关政策,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小额农户贷款为推手,全面推进服务三农工作。
在做好大河沿子镇、阿合其农场惠农卡推广和小额农户贷款发放的同时,加快茫丁乡、八家户农场、**乡的惠农卡推广和小额农贷的发放进度,力争实现惠农卡在上述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更好地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同进实现自身经营效益的稳步增长。
[助农取款业务中的洗钱风险] 助农取款点风险防控
[助农取款业务中的洗钱风险] 助农取款点风险防控助农取款业务中的洗钱风险银行卡助农取款的广泛推广有效的改善了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但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兴支付方式与手段的迅速渗透,助农取款业务发展中的一些新问题和新矛盾也随之显现。
为推动农村地区各项扶贫政策的有效整合,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合作共建,服务点除提供各类支付服务,还兼具信贷、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等便民金融服务与网上代购、上线发布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服务。
最初推广的助农取款服务为传统的电话pos,但随着技术手段的发展与终端设备的升级,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就该项业务开展创新,如某国有银行采用移动pos开展业务,商户可为村民提供上门服务;某农商行建设助农金融服务站,配备统一装修设计与电脑设备,设置专用业务柜台,客户业务体验类似银行网点,且可受理存折业务、挂失改密等业务,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传统固定pos机具本身功能简单、可视化程度低、通信线路不稳定,加之服务点设立之初,行政属性明显,仅追求机具布放数量,而未嚴格要求服务质量,导致业务逐渐萎缩。
助农取款服务点不同程度存在以下情况:一是当前制度要求业务办理需逐笔登记,并留存客户身份信息,但大部分商户登记簿填写不完整,未按照制度要求留存相关信息,造成交易不可追溯;二是商户未妥善保管刷卡小票,将打印出的取款小票随意丢弃,持卡人疏于防范也未及时核对交易信息,给商户侵吞小额资金提供可乘之机;三是商户代替持卡人刷卡,持卡人出于信任将密码告知服务点由其代为刷卡取款,而服务点为了区分记忆,将多个持卡人卡号和密码记录在一起,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四是多数服务点欠缺对客户的风险提示,而农户安全防范意识较差。
为降低洗钱风险,提升助农取款服务水平,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提升服务功能各银行机构应着眼长效,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放开跨行业务功能,充分发挥服务点的金融网点部分替代功能,丰富服务点的产品、服务业务种类,不仅要满足农村社会保障类业务支付、涉农政府性补助类业务支付,还应满足如农村学生学费缴纳、有线电视收视费缴纳、金融理财业务办理等切实需求。
银行卡助农取款存在问题及建议――以ⅩⅩ农信联社为例
银行卡助农取款存在问题及建议――以ⅩⅩ农信联社为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是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利农、便农”政策,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问题,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创新举措。
ⅩⅩ农信联社自ⅩⅩ年7月开展助农取款业务以来,在人行ⅩⅩ市支行的大力支持下,全社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较快的完成了辖内389个行政村助农取款服务需求的调研及POS机具的布放工作。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设立,为农村居民“不出村、零成本、无风险”支取涉农补贴、养老补贴等资金,建立了金融服务渠道。
一、基本情况ⅩⅩ地处浙江省中部,全市总面积1739平方公里,辖内有6个街道、11个镇和1个乡、389个行政村,总人口80.2万。
目前我市主要由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三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各行政村以布放电话pos方式开展助农取款服务。
截止2013年6月底,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281个,其中:ⅩⅩ农信联社布设165个(占58.71%)、邮政储蓄布设114个(占40.56%)、农业银行布设2个(占0.73%)。
(一)ⅩⅩ农信联社助农取款服务点商户构成。
按业务功能分为:148个服务点开展小额取现、查询等业务,17个服务点同时开展代理转账试点业务。
按商户类型分为:代销店、便利店、超市、药店等88个(占53.33%);农村生产型企业、商贸公司、养殖场、合作社等2个(占1.21%);农村卫生室、医疗站2个(占1.21%);便民服务中心49个(占29.7%);幼儿园1个(占0.6%);小餐馆2个(占1.21%);村个体户、村民代表21个(占12.73%)。
按经办人员文化素质分为:初中及以下学历134人(占81.2%);高中学历27人(占16.4%);大专及以上学历4人(占2.4%)。
按经办人员年龄结构分为:30岁以下4人(占2.4%);30-40岁19人(占11.5%);40-50岁65人(占39.4%)、50-60岁44人(占26.7%);60岁以上33人(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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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申请表商户信息调查表注:1、表格内容全部要填写或打“∨”;2、“商户经营信息”栏数据内容可以是大概的数据。
新增特约商户开户通知单注:1、本通知单一式三份,收单联社(行)业务部、管理中心、商户管辖社各执一份。
2、商户开通转帐交易,需报省联社审批。
3、非酒店类商户不得开通预授权类及预授权完成类功能。
附件4:特约商户安装POS设备确认书根据《陕西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协议书》,联社于年月日,为贵单位安装POS 终端设备台,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正常受理业务。
收取POS设备押金元(大写)。
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签章):商户名称(签章):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备注: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陕西信合特约商户银行卡助农取款协议书甲方:联社(农合行、农商行)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银行卡助农取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银行卡助农取款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将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富秦卡结算账户与商户的POS设备绑定,实现余额查询、卡卡转账等功能的金融服务。
2、富秦卡(含富秦家乐卡、苹果卡,下同)指陕西信合发行的银行卡。
3、绑定富秦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POS转账服务时,在甲方开立的与乙方指定的POS设备绑定在一起的特定富秦卡结算账户。
4、电子指今指乙方通过绑定的POS设备向陕西信合发出的业务请求命令。
第二条绑定富秦卡结算账户信息。
1、绑定富秦卡用户名:绑定富秦卡卡号:2、绑定商户编号:绑定商户POS设备编号:第三条服务内容l、查询服务:查询富秦卡结算账户余额。
2、转账服务:其他富秦卡账户将一定金额的款项转入乙方绑定的富秦卡结算账户。
第四条手续费费率乙方同意按照每笔交易金额的 %最低元,最高元手续费标准支付交易手续费。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办理银行卡助农取款交易存在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提前通知乙方后可以暂停或停止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并决定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银行卡助农取款交易费用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4、甲方应当及时准确执行乙方通过该专用机具发送的电子指今,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
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业务咨询,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1、乙方应当在甲方开立富秦卡。
2、乙方应在交易后查询有关账户余额,确认交易是否成功。
乙方如对通过POS办理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有疑问,可向甲方柜面查询,甲方应在收到查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查询结果。
3、乙方保证所填写的申请书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
4、乙方办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业务时,仍然受陕西信合富秦卡章程、银行卡领用协议、与甲方签订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等规定的约束。
5、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专用机具、富秦卡及其密码,不得将专用机具及加密卡应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用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转让、出借给第三方使用及将他人的交易、结算假冒本人交易与甲方清算,不得擅自拆卸和毁坏专用机具。
6、乙方绑定富秦卡为单位卡或单位结算账户的,只能由单位卡向个人卡单向转账。
7、乙方如需变更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已注册信息、暂停服务或撤消注册时,应填写《陕西信合POS转账业务申请表》,甲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有关意见通知乙方,完成有关信息变更处理、暂停或撤消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
《陕西信合POS转账业务申请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缴纳有关服务费用。
9、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归还专用机具。
第七条风险承担1、密码相符的银行卡助农取款交易均视为乙方或乙方授权的合法交易。
2、甲方依据密码为乙方办理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所有通过专用机具完成的交易,账务信息均以甲方后台系统账务为准。
3、乙方因违反操作要求或泄漏银行卡交易密码造成资金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专用机具及有关加密部件进行保密。
第十条不可抗力1、由于网络、通信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结算交易不成功或造成其他不利影响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甲方停止办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业务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3、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双方相互之间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l、诉讼。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
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书面异议的,协议有效期顺延一年。
第十五条提示甲方己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陕西信合特约商户POS转账协议书甲方:联社(农合行、农商行)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银行卡助农取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商户POS转账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将乙方在甲方于立的富秦卡结算账户与商户的POS设备绑定,实现余额查询、卡卡转账等功能的金融服务。
2、富秦卡(含富秦家乐卡、苹果卡,下同)指陕西信合发行的银行卡。
3、绑定富秦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POS转账服务时,在甲方开立的与乙方指定的POS设备绑定在一起的特定富秦卡。
4、电子指今指乙方通过绑定的POS设备向陕西信合发出的业务请求命令。
第二条绑定富秦卡结算账户信息1、绑定富秦卡用户名:绑定富秦卡卡号:2、绑定商户编号:绑定商户POS设备编号:第三条服务内容1、查询服务:查询富秦卡结算账户余额。
2、转账服务:乙方从绑定的富秦卡将一定金额的款项转入其他富秦卡。
第四条手续费费率乙方同意按照每笔交易金额的 %最低元,最高元手续费标准支付交易手续费。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办理商户POS转账交易存在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对商户POS转账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提前通知乙方后可以暂停或停止商户POS转账服务并决定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商户POS转账交易费用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4、甲方应当及时准确执行乙方通过该专用机具发送的电子指令,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
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业务咨询,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当在甲方开立富秦卡。
2、乙方应在交易后查询有关账户余额,确认交易是否成功。
乙方如对通过POS办理转账业务有疑问,可向甲方柜面查询,甲方应在收到查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查询结果。
3、乙方保证所填写的申请书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
4、乙方办理POS转账业务时,仍然受陕西信合富秦卡章程、银行卡领用协议、与甲方签订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等规定的约束。
5、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专用机具、富秦卡及其密码,不得将专用机具及加密卡应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用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转让、出借给第三方使用及将他人的交易、结算假冒本人交易与甲方清算,不得擅自拆卸和毁坏专用机具。
6、乙方绑定富秦卡为单位卡或单位结算账户的,只能由单位卡向个人卡单向转账。
7、乙方如需变更POS转账服务已注册信息、暂停服务或撤消注册时,应填写《陕西信合POS转账业务申请表》,甲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有关意见通知乙方,完成有关信息变更处理、暂停或撤消商户POS转账服务。
《陕西信合POS转账业务甲请录》力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缴纳有关服务费用。
9、商户POS转账服务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归还专用机具。
第七条风险承担1、密码相符的商户POS转账交易均视为乙方或乙方授权的合法交易。
2、甲方依据密码为乙方办理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所有通过专用机具完成的交易,账务信息均以甲方后台系统账务为准。
3、乙方因违反操作要求或泄漏银行卡交易密码造成资金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专用机具及有关加密部件进行保密。
第十条不可抗力1、由于网络、通信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结算交易不成功或造成其他不利影响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甲方停止办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业务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3、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双方相互之间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诉讼。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
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书面异议的,协议有效期顺延一年。
第十五条提示甲方己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陕西信合POS转帐业务申请表商户日常检查表检查人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