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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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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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整个铁路运输安全主要包括行车安全、货运安全、客运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路外安全等内容,其中铁路行车安全在运输安全中问题最为突出。本文在肯定铁路近年特别是2013年以来在铁路建设、管理及改革发展取得较为突出成绩的同时,运用“人、机、环、管”安全系统论的方式,分析和探讨目前全路运输安全尤其是基层站段在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设备质量、外部环境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与不足,并提出建议性的改进对策,保证铁路运输安全。

1 引言

铁路运输安全是运输生产系统运行程序正常、旅客生命财产平安、货物和过界设备完好无损的综合表现,也是在运输生产全过程中为达到上述目的而进行的全部生产活动协调动作的结果。我国铁路运输的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铁路事故的出现对国民经济以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威胁。所以,我们要尽最大努力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这也是铁路工作人员的最大目标。即旅客和货物在整个的运输过程中,在不可避免的天灾和旅客货物自身存在的问题无法防范以外,铁路工作人员

必须保证乘客的心理和生理机能不受损伤。铁路运输安全状况很大程度上体现铁路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秩序状况。一旦发生了人员伤亡等事故,在各方面将带来众多负面影响,所以要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关键词:铁路运输行车安全管理问题

2 目前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的现状

自近年来,面对管理体制变革、新线大量开通运营、运输经营任务繁重、客货运输组织改革及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严峻考验,全路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确保高铁和客车安全为重点,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运输安全保持基本稳定。特别是2013年,总公司实现无特重大事故262天,全路没有发生责任重大及以上事故,没有发生客车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行车较大责任事故同比下降50%;路外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8%,道口相撞事故同比下降12.4%;铁路交通事故总数减少215件,下降4.4%。虽然全路运输安全总体稳定,但通过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对相关站段调研和几年来的行车工作实践,认为目前运输安全工作仍存在以下五个方面困难和问题。

2.1 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铁路总公司在深化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明确指出:“管理问

题是铁路安全的主要风险源”。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按照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对运输系统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进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达到减少或避免铁路运输事故的目的。通过上述定义,也反映出了当前全路各企业、单位基本上通行的安全管理机制与模式。所以笔者从这一安全管理程序的要点上查摆与评估存在的问题。

2.1.1 安全工作计划不合理。安全工作计划属于目标管理的范畴,是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中比较流行、比较实用的管理方式之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但是多年来,因铁路实施政企不分的传统管理体制、企业标准化管理弱、“假大空”作风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原因,个别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全年或阶段性的运输安全工作,尤其是对需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精力的工作计划、安排不作深入、广泛的调查和科学论证,显露自己或部门管理决心大、热情高,搞“轰轰烈烈”、搞政绩,严重违背客观实际,其结局必然是“走过场”。仅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例,其本是安全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自1988年以来,原铁道部(及现铁路总公司)和各铁路局几乎在每年运输安全工作会议上和“一号文件”里都要做出全面、细致的部署和要求,可见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近年来这项工作从每年年初的计划

设计上越来越偏。一是整治项目过多。站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年初开始就要确定客车、调车、防火等13项专项整治项目,再加上全路或铁路局全年要开展临时性或阶段性的专项整工作(2013年为8项),也就是按工作计划,全年要开展21项专项整治工作,每12.2个工作日就要开展一项,一则是将持久性、日常性的控制项目成为突击性、短效性来控制。再则这种“铺天盖地天”式的工作目标,从一开始就让站段员工丧失了信心。二是整治内容过繁。整治内容是整治项目的具体分解与细化,也是整治的核心部分,但在具体制定上脱离本应“着重解决安全上较为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一原则,内容过繁过杂,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措施等无选择的原搬照抄,移位成整治标准。三是整治周期过长。路局要求相关站段开展路外安全、人身与劳动安全、惯性违章违纪、万吨列车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周期最少都在10个月以上。这么长的整治周期,确实难以在精力上得以保证,而且路局、站段、车间、班组每月层层要问题、要措施、要总结、要效果,逼得这层只能“整治问题挂在网上、问题解决在表上”。这种目标过高、规模过大、周期过长,不切合实际整治方案设计,表面声势浩大,结果浪费基层站段(车间)较大的精力和物力,收效甚微。由此干部职工群众十分反感,甚至上级部门只要下达工作计划就会产生怀疑或抵触情绪。有令

不行是安全管理的大忌,但是这个“令”在下达前必须慎言谨行,不能让铁路干部职工失去信心、失去信任。

2.1.2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同时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践证明,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能够层层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制度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目前各站段表面上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存在“四不”问题。一是安全职责不全面。随着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新形势与新要求,路局个别业务处室、站段未将诸如安全风险、技术规章、应急等管理等重点工作项点全部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体系,势必造成一些安全基础工作项目随意化、临时化,使之难以形成规范性的管理机制。二是安全职责不匹配。某些站段对各专业科室未能科学、合理、均衡地进行职责分配,往往肯于奉献、肯于钻研,责任心、业务技术等综合素质实力较强科室所承担的职责范围过广。通过笔者调研,站段反映较为突出的是安全科,除完成本科室必须履行的职责外,还要完成本属设备科、保卫科职责范围内诸如特种设备、消防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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