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教案(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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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铁路行车安全管理概述
第一节安全在铁路运输中的地位
一、安全在铁路运输管理中的地位
(一)安全是铁路运输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
(二)铁路运输安全的特殊地位是由铁路运输生产的特点决定的
1、连续性
2、动态性
3、开放性
4、伴随性
5、高风险性
6、系统性
(三)安全是铁路运输产品最重要的质量特征
(四)安全是铁路各项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五)安全是加快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
(六)安全是法律赋予铁路运输的义务和责任
经过长期实践和科学总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已
成为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针。
二、铁路运输中安全与效率的关系
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安全是效率的基础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消灭事故,保证畅通,最大限度的发挥运输能力,向安全要能力,向安全要效率。
(二)效率是安全的目标
提高运输能力,降低综合成本,安全、高效是铁路运输一贯追求的目标。保障行车安全,则是提高运输能力和效率的先决条件。离开效率,片面的讲运输安全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富有效率的运输生产,
才能更好地完善和改进生产过程和生产设施,更好地强化安全。
第二节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铁路运输安全特殊性
一、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现状
铁路运输安全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需要在努力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同时,居安思危、坚持不懈的抓
紧务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二、综合治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
三、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的目标不明确
(二)安全管理的思想观念较陈旧
(三)事故信息价值未得到充分利用
(四)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
(五)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六)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亟待健全和规范
四、安全的普遍性与铁路运输安全的特殊性
(一)安全的普遍性
1、安全的系统性
2、安全的相对性
3、安全的依附性
4、安全的间接效益性
5、安全的长期性
6、安全的艰巨性
(二)铁路运输安全的特殊性
由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可知,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可见,铁路运输安全除具有上述安全的普遍性外,还
有其特殊性。
1、铁路运输安全的动态性
机车、车辆在固定轨道上的定向运动,是铁路运输最显著的特点,一系列铁路
运输安全问题,例如轮轨作用、弓网作用、列车速度控制和进路控制等都是围绕机车、车辆或列车在轨道上的定向运动而展开
的。
2、铁路运输安全失控的严重性
事故损失涉及广泛的社会因素,极大地损害铁路的形象甚至政府
的威信,其社会影响的严重性难以估量。
3、铁路运输安全问题的反复性
铁路运输生产具有连续性、周期性和季节性的特点,伴随着生产
的各种事故和不安全状况常常都是重复发生的.
4、铁路运输安全对管理的依赖性极强
铁路运输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的效能。
5、铁路运输安全的复杂性
铁路运输环境安全的综合治理涉及面广、难度大。铁路安全技术的发展,包括设备安全性能改进、人员安全素质提高、环境安全质量改善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都是以上述对安全的普遍性和铁路运输安
全的特殊性的认识为基础的。
第三节铁路运输安全监察工作
几十年来,我国铁路安全监察工作在安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行车安全监察组织机构
在我国铁路作业量比较大的站段设有安全室(科)。安全室是站段的职能科室,
而不是安全监察部门。
二、各级行车安全监察机构的任务和职权
具有以下职权:
1、发现作业上违反行车安全规定时,有权加以纠正;对危及行车安全者,有权
制止,必要时可临时停止其工作并责成有关单位议处;
2、对危及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限期解决;情
况严重确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时,有权采取临时扣留、
封闭措施,并责成有关单位紧急处理。
3、发现有关规程、规则、规范、细则、办法、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违反《技规》
或其他行车安全法规时,有权通知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必要时可停止其实施。
4、调查处理事故中,确定性质和责任上有分歧意见时,由各级车
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结论性意见。
5、有权建议对违反行车安全法规或发生行车事故的责任人员和领导干部给予
处分,建议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和防止事故的
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行车安全监察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工作准则
为了认真执行《行车安全监察工作规则》,各级行车安全监察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准则: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维护行车安全法规的严肃性。
2、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3、执法严明,刚正不阿。
4、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
5、坚持原则,遵守法纪。
6、积极钻研业务,技术上精益求精。
各级行车安全监察人员如有玩忽职守,执法犯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严于其他职工的纪律处分。
四、铁路局行车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五、站段安全科的工作职责
1、检查监督站段各部门、各车间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
规章制度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情况。
2、参与制定站段的安全规章制度、细则、办法和各种作业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参与审查、制订站段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3、监督检查站段内各种行车设备、防火防爆设备、机械动力设备及压力容器等
的维修保养情况和使用安全。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等问
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监督检查行车人员的培训教育、任职提职、技术考核鉴定和身
体检查。
5、参加调查分析站段发生的一般行车事故、人身和路外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苗子,对事故提出定性、定责意见,在处理事故时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
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6、经常深入地方厂矿企业、居民村落进行保护铁路运输设施和防
止路外伤亡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