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办事指南
(4)属临时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含附图,附图应有明确的用地范围坐标,复印件1份);
*5、已办理的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个人住宅用地不需提供该项申请资料);
6、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7、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5、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6、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下载。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或当地管理机构服务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或当地管理机构
2、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
5.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8、计划立项意见,可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原件1份);
9、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压覆矿床、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勘探、环保、消防、卫生、水利、航道、海事等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属固化用地的,需提供国土部门核定的固化名单(复印件1份);属拆迁安置用地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及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各1份)。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用地面积青溪路临时办公建筑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0静安豪景苑售楼处及样板房上海亨盛置业有限公司0松江区SJC10004单元2街区08-02地块(广年(上海)投资有限公司45969.4海仑宾馆沿石潭弄一侧上海海仑宾馆有限公司0桂林路406号临时绿化管理用房上海华田置业有限公司5500.6徐汇区第三福利院临时用房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机关事物管理局0德当代美术馆上海徐汇土地发展有限公司1109.3枫林路临时配套建筑建设项目上海徐汇土地发展有限公司1075吴中东路铁路工厂整改工程上海铁路局0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临时雨棚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3955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临时食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0长宁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临时用房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0延安西路程家桥路西南角临时项目民航上海华东生活服务中心0虹桥路885弄3号临时办公用房上海长宁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0富宁大厦改造装修工程上海盛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凯旋路1309号临时建筑上海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0上海龙之梦大酒店新建临时建筑上海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0长宁区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北侧局部扩建昌化路655号项目上海市静安区土地管理中心0昌化路655号项目上海市静安区土地管理中心0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0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南京西路上海佳讯物流有限公司12217.92上海佳讯物流有限公司进口大众4S店改临时辅助用房上海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江场西路220号新建临时生产辅助用房上海服装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0上海幸福实业有限公司0幸福现代工业园区康宁路基地三期改扩幸福现代工业园区康宁路基地二期B块上海幸福实业有限公司0延长中路765弄8号厂房临建项目延长中路765弄8号厂房临建项目0上海幸福实业有限公司16205“幸福工业园区”康宁路基地四期改扩青云路555号厂房改建工程上海钟表有限公司5509光电工程条件保障项目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415上海市虹口区安汾路580号临时垃圾中上海市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0虹口区武装部车库改扩建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661.7翔殷路121弄厂房改建项目上海杨浦区洪东工贸公司15161.9创智天地广场无障碍电梯工程上海杨浦中央社区发展有限公司0后勤服务综合楼上海市沪东汽车运输公司46220闸殷路309号新建建筑上海杨浦区市京工贸公司6353控江路华联吉买盛扩建项目上海江城实业总公司4161市光路公交临时业务用房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翔殷路121弄5号10幢厂房改建项目上海杨浦区洪东工贸公司15162高铁北出租车蓄车场餐厅扩建工程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虹桥商务核心区北片区15号地块(08-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设施农业装备中试基地项目上海都市绿色工程有限公司168960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0国家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品质量监督临时管理用房项目上海金岸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8025临时围栏、门头门卫上海南方集团国际钢材物流中心限公司0天桥上海森勤实业有限公司13143.5新建松江区方松街道SJC10004单元2街上海松创置业有限公司0临时建筑上海松裕置业有限公司39323珠江国际商贸中心中区2办公临时样板上海珠江创展投资有限公司0上海政法学院临时浴室工程上海政法学院141753上海美蓓亚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临时钢棚上海美蓓亚精密机电有限公司104173正荣御天(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0青浦区徐泾镇联民路东侧A-3A-1地块项位置长宁区长宁区虹桥路1921号静安区武定路650号松江区松江区SJC10004单元2街区08-02地块黄浦区南京东路海仑宾馆沿石潭弄一侧徐汇区桂林路406号徐汇区华发路40幢210号徐汇区龙腾大道、丰谷路交叉口西南徐汇区枫林路中山南二路口徐汇区凯旋路2115号徐汇区汾阳路83号徐汇区零陵路399号长宁区武夷路407号长宁区延安西路程家桥路西南角长宁区虹桥路885弄3号长宁区幸福路137号长宁区凯旋路1309号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长宁区武夷路773号静安区昌化路655号静安区昌化路655号静安区石门一路(威海路南京西路)普陀区红柳路399号闸北区平顺路834弄1号闸北区江场西路220号闸北区康宁路1147号、1167号、1191号、1235号闸北区闸北区康宁路956号、968号闸北区延长中路765弄8号闸北区场中路康宁路闸北区青云路555号(靠近止园路)虹口区玉田路500号虹口区安汾路580号虹口区广中支路28号杨浦区翔殷路121弄杨浦区淞沪路290号创智天地广场杨浦区内江路301号杨浦区闸殷路309号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杨浦区杨浦区翔殷路121弄5号闵行区虹桥枢纽闵行区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北片区东至用地边界、西至申长路、北至淮虹路、南至润虹路闵行区北翟路2901号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浦东新区世博大道950号奉贤区金海公路1611弄奉贤区航南公路6120号松江区方松街道SJC10004单元2街区12-02地块松江区中山街道青浦区嘉松中路5999弄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5202号青浦区徐泾镇联民路东侧。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长规发〔2016〕59号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长规发〔2016〕59号直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现将《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6月27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范临时建设行为,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沙市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临时建设,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的非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为市规划局)是本市临时建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市内各区规划分局(已下简称规划分局)负责所在辖区范围内的临时建设规划管理。
第五条临时建设应当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因施工需要且在竣工验收前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除外。
第六条必须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
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售楼部、公共停车设施等外,其它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临时建设规划审批手续。
(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和历史文化街区内;(二)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三)影响道路安全、公共安全、市容市貌或者其他公共利益的;(四)侵占绿地、水面、广场或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活动场地的;(五)侵占电力、通信、人防、气象观测、防洪保护区域或者压占城市地下管线的;(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意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意见》为了保障城镇规划的实施,加强对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市规划局关于加强都市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是指有效使用期不超过二年,不得登记产权的建(构)筑物。
本意见适用于**县内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二、对临时建设工程的审批,实行严格控制的原则。
临时建设工程只能在国有土地上修建。
三、对临时建设工程实行县规委会集中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
以下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工程需提交县规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照《**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规程》规定,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县城主中心龙岗—棠香组团、副中心龙水组团、玉龙、宝顶镇规划区内,宝邮、龙玉、龙铜、大石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位于市级及其以上风景名胜区内、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和机场规划用地控制区内、以及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报县规委会审批的临时建设工程。
其他临时建设工程,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照《**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对在已确权的国有土地上申请修建临时建设工程的,应办理《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在未确权的国有空地上申请修建临时建设工程的,应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临时建设工程用地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不得占用城市现有广场、绿地、道路(含人行道)、河道、消防通道和市政管线设施用地。
(二)在未确权的国有空地上只能修建社会公益设施用房、城市基础设施用房和排危抢险工程用房等三类临时建设工程。
六、在已确权的国有空地上修建临时建设工程的申请人,应为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七、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临时建设工程进行设计。
八、临时建设工程的层数不得超过2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7米。
临城市道路的临时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其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城市景观的要求。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表11-1
申请人(公章):
年月日
受托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设计单位(公章):
设计人:
手机:
申请建设地址:
项目名称:
总面积:
项目编号:
中心号:
其他需补充说明的情况:
遵守事项:
1、本表格适用于临时建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2、申请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建设项目预定位成果(定位简单或现有建筑上加层无须提供)
8
规划公示材料,包括现场公示图片,社区反馈意见。(较原批方案有调整时提交再次公示的材料原件,较原批方案没调整时提交方案审批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9
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协议等资料,拟建设项目涉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合法权益时提供(因方案调整有新的协议材料时提供新的材料,无变化时提供方案审批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10
方案批复意见中明确的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收件人:
收件日期:
规划局网址:杭州市规划局制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因向杭州市规划局申请办理项目的规划
许可需要,兹依法委托受托人(身份证号:)
代为办理提出申请、补证材料、签收许可等全部申请事项。
特此委托。
申请人(委托人):(公章)
年月日
注:
1、申请人为单位,应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应签字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
2、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超过1个申请人时,应共同委托;委托人撤消委托或另行委托,应书面告知我局。
3
规划批准的总平方案或方案、扩初批复及附图(直接进入施工图的除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建筑红线审批、核定建设工程规划条件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许可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40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5条
是否收费
□是 ■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有限制,限制建筑面积数量
法定期限
25个工作日(注:根据《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符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各项技术规范。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单位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上海市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需要临时使用建设用地,必须经市或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批准文件。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依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在优秀历史建筑的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应当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的意见。
依据《上海市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第四条: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本市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但在重要地区、重要道路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应当征得市规土局同意。
1、申请单位可通过局受理窗口或者局机关网站了解事项办理基本要求,并免费获取、下载《上海市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单;
(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位置、建设用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及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
任何单位(个人)需要临时使用建设用地,必须经市或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批准文件。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改变临时建设用地规划性质,确需改变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改变规划性质。
六、审批数量
每个建设项目1个。
七、申请材料
(一)
(1)申请条件
审批项目,即按照国家规定属于需要有关管理部门(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批准的事项的,申请单位以计划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所核定的建设单位名称为准。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受理条件:土地证和设计方案。
办理流程: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窗口收费发证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办理材料:1、建设工程申报审批表;
2、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所有者书面意见及相关部门审核
意见;
3、总平规划方案及其单项设计方案;
4、地理位置图
办理机构:规划局窗口
联系方式:6253315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四条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山西省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临时)
3、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三套),图纸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4、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祥图及桩位平面布置图(各二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5、用于项目公示的建筑工程平面示意图(图纸二份,电子盘片一份);
6、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临时)
*为必填字段 重点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申
请
单
位
名称*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地址*
联系人*
E-mail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设
计
单
位
名称*
邮政编码
设计单位盖章
日期
地址*
设计负
责Hale Waihona Puke *联系电话*勘察设计
证书编号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建设地址*
项目名称*
工程性质
住宅宾馆商业办公文教体卫
埋深(m)
备注
送审文件、图纸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应送份数
实送份数
要件说明
注意事项(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下列内容并遵照执行):
一、本表适用临时使用的非永久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工程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压力表上的读数可以用来直接计算出压力的大小。
()温度计上的读数可以用来直接计算出温度的大小。
()如果一个压力表的读数为0,那么它一定没有压力。
()如果一个温度计的读数为0,那么它一定没有温度。
()如果你的压力表或温度计出现读数异常,你会如何处理?在使用压力表和温度计的过程中,你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是政府对建设用地使用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凭证。
本文将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为主题,对审批表的内容、填写规范以及填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说明和解答。
在审批表的开头部分,需要填写建设用地的相关信息,包括用地单位、用地性质、用地位置、用地面积等。
这些信息需要准确、清晰地填写,以便后续审批工作的进行。
规划设计条件是审批表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包括用地规划条件、建筑退线、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
这些指标需要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相关法规进行填写。
建设项目概况部分需要详细描述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等。
这些信息需要与申请材料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审批意见部分是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给出的最终意见。
该部分包括审批结果、审批意见、审批时间等信息。
审批结果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审批意见需要详细说明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
问题:审批表填写不规范,出现错别字或格式错误。
解答:在填写审批表时,需要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没有错别字或格式错误。
如果有任何不确定或不清楚的地方,应该先查询相关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问题:规划设计条件填写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相关法规。
解答:在填写规划设计条件时,需要了解城市规划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应该咨询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意见。
问题:建设项目概况填写不清晰或与申请材料不一致。
解答:在填写建设项目概况时,需要清晰地描述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确保填写的内容与申请材料中的内容一致。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概述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临建规证”)是指在城市规划未完成或未批准之前,为满足市场、需求和其他关键因素,临时建设的工程项目所需的许可证件。
临建规证的颁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照规划条件、安全性和环保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二、许可证申请程序1.准备资料申请人需要准备提供完整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编制好临时建设工程的安全和环保考虑,同时对周边社区、卫生设施、水、电、气、通讯等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2.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详细描述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建设范围、设计图纸、环保措施、安全标准以及项目的时间表和经费预算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承诺书。
3.相关部门审核根据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若初审无问题,则进入现场验收阶段。
4.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时,应配备特定的检查人员,主要检查安全和环保等要求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
验收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颁发临建规证。
三、临建规证的有效期限临建规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年,但也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如果项目需要延长建设时间,则必须在临建规证有效期限到期前至少30日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延期说明,待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建设。
四、临建规证的管理和监督规划审批机关应当监督临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同时,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完善相关监管体系,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确保临建工程不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五、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城市规划未完成或未批准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市场和需求等因素而临时建设的工程项目需要的许可证件。
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编制好临时建设工程的安全和环保考虑,同时对周边社区、卫生设施、水、电、气、通讯等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临时建筑规划报建和规划验收管理
临时建筑规划报建和规划验收管理一、背景介绍临时建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满足特定需要而建设的建筑物,通常用于临时活动、临时住宿、临时办公等场所。
临时建筑规划报建和规划验收管理是指在临时建筑项目启动前,需要进行规划报建手续的办理,并在建设完成后进行规划验收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报建管理1. 规划报建手续临时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报: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临时建筑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用途、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信息。
(2)规划设计:申请人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临时建筑的规划设计,包括建筑平面布局、建筑高度、建筑材料等内容。
(3)环境评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临时建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4)规划审批:相关部门对临时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审批,确保其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2. 报建材料临时建筑项目的报建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报表:详细描述临时建筑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2)规划设计图纸:包括建筑平面布局、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等。
(3)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对临时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报告。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3. 报建流程临时建筑项目的报建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项目申报: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临时建筑项目的申报材料。
(2)规划设计:申请人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临时建筑的规划设计。
(3)环境评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临时建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4)规划审批:相关部门对临时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审批。
(5)报建手续办理:申请人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报建手续,包括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6)施工准备:申请人根据报建手续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三、规划验收管理1. 规划验收程序临时建筑项目的规划验收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申请验收: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临时建筑项目的规划验收申请。
(2)验收材料准备:申请人准备临时建筑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图纸等。
临时建设规划和用地许可的法律关系——解读临时建设许可制度
43法制建设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陈矫健在办理临时用地许可之前是否需要办理临时建设用规划区内除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以外的其它临时地规划许可存在着不同意见:一种认为不需要办理,另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也没有明一种认为需要办理,还有一种认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确。
正因如此,所以出现了上述分歧。
以办理;另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办理是否都要从上述法律的规定上看,在办理临时用地许可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也存在着分歧。
本文就这两个问题进如果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当要先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行分析和探讨,以供参考。
许可后,才能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而在城市规划区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则没有规定是否要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笔者认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为无需办理。
理由:按照行政许可法定原则,《土地管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理法》已经明确,除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需要经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外,其它的临时用地由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可以看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另外,《城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在城乡规划法》也作出了一致的相关规定,当然《城乡规划市规划区内应当先办理规划手续,后办理临时用地许法》也不可能增设有关《土地管理法》已经规定的用地可;而在城市规划区外的临时用地许可,法律没有规定许可事项。
同样,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也不可能设置有关要办理规划手续,实际工作中国土资源部门一般也是直城乡规划许可事项或条件,因此,对于在城市、镇规划接办理临时用地许可,没有将规划许可为作临时用地许区内的除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以外的其它临时建可的前置条件。
设项目,无需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如果对在城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实行后,明确在市、镇规划区内的其它临时建设项目,再进行临时用地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许可就会超出《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因建设项目施工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与《土地管理法》保持或者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审批条件范围,而没有法了一致,但《城乡规划法》没有明确办理临时建设用地律依据,所以就算这种情况要办理临时用地许可,也应规划许可后是否还要再办理临时用地许可,以及在城当先修改法律,因为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原则是行政最基市、镇规划区内其它除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外本的准则。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用地)核发(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法律】2022年4月24日起修改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在城市、镇、乡规划区内因地质勘察、工程施工等原因需临时占用土地,搭建简易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期满或者因城乡建设需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退出临时用地。
第四十三条: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建设单位持书面申请、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临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受理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申请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临时建设的条件、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以及使用期限届满自行拆除的法律义务等,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查临时建设工程相关文件图纸后,对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实施,不影响城乡的交通、市容、安全,不干扰周边环境的,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临时建设不影响依法批准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二)临时建设不影响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三)临时建设不影响城乡交通、市容、安全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业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业务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含临时建筑、室外装修、雕塑、建筑小品项目规划审核)(一)需提供材料1、设计方案送审申请表及申请书各一份;2、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原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影印件1份,以及反映周围环境的照片一张;3、非首轮报送方案审定的,需提交上一轮的复函及相关图纸;4、设计方案图:(1)、临30米以上道路的建筑物需报送由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至少两套方案图,每套方案图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折叠为A4图幅大小)及彩色透视图;(2)、大型或重要的公建、构筑物、高层建筑需报送由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至少两套方案图,每套方案图一式十七份(其中一份折叠为A4图幅大小)及彩色透视图或建筑模型;(3)、以上(1)、(2)以外的建筑物报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折叠为A4图幅大小)方案图;(4)、设计方案建筑部分的电子文件(含彩色透视图)。
5、电子图件1套;(二)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规划报建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江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2、报建窗口按照报建要求验核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并进行登录,当场发出《江门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市城乡规划局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4、市城乡规划局根据需要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意见,进行规划会审,选定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设计方案,出具批准文件和盖章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如不同意,出具相应的审查意见书,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5、申请人持《江门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到规划报建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三)办理期限规划审批承诺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上报规委会审批和规划公示时间)。
(四)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经盖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种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的一系列活动。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我国实行了建设工程的许可制度。
其中,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是建设工程中的一种许可证,本文将介绍有关该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是指在正式规划未批准前,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用地选址和规划条件合法性审查的一种许可证。
该许可证具有以下特点:1.审查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
2.有效期限:一年。
3.许可使用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可以利用获得的审查结果进行工程等方面的筹备工作,但不得进行施工和改动用地等行为。
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的审查内容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审查用地审查用地是指审查建设单位选择的用地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用地规定,并保证用地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2. 审查工程规划审查工程规划是指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包括施工范围、建筑高度、净地利用率、绿地率和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规划。
3. 审查环境影响审查环境影响是指审查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或完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噪音、震动、交通、排水等方面。
申请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的流程申请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需要进行以下流程:第一步:填写申请表格建设单位应准备完整且符合要求的申请表格,详细说明建设项目的情况和需要审查的内容,然后提交至相关部门。
第二步:交付材料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审查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审查部门交付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审查的材料。
第三步:审查材料并作出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审查。
若审查结果符合要求,将会发放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
第四步:领取许可证建设单位可以到有关部门领取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
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的注意事项在申请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1.申请时间区间: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绿皮书)及规划审查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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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填报时间: 2012-08-16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办事规程:第一步窗口受理;
第二步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
第三步分管局长审定并签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第四步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
所需材料:㈠《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单位(人)印章;
㈡临时建设用地意见书或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份(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㈢测绘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正式坐标放线资料1份(原件);
㈣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份;
㈤项目立项批准(备案)文件原件1份;
㈥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一)法定事项:15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青白江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办公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联系方式:(028)8369002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备注说明:
在线申报:
在线咨询:
在线投诉: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条件
1、申请人身份合法;
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建设项目投资批准文件;
6、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局方案;
7、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
8、建设单位(个人)与相邻单位(个人)发生纠纷或联合建设需出具建房(四邻)协议书,并进行公证;
9、建设工程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且利害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组织专门听证;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许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