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图
1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新蔡同安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学部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急救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急救药品领用补充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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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医院科室、病区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医院科室、病区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为方便科室药品使用、保证药品质量和病人用药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各病区及相关科室备用药品的第一次领取:各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的实际情况设置备用药品目录,并填写备用药品申请表。
1.1 备用药品总金额在100元以内者,由药剂科长批准后到药品库房领取相关药品。
1.2 备用药品总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者,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药剂科,而后到药品库房领取相关药品。
1.3经批准后到药品库房领取相关药品,并与基数保持一致,留存药品出库单据。
科室、病区应保留药品出库单据备查。
2、备用药品的使用:因治疗或抢救患者需要而使用备用药品,应进行登记。
并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以减少备用药品的过期失效率。
3、备用药品的补充:因治疗或抢救患者使用备用药品,在治疗或抢救工作结束后,护理人员应依据医嘱到药房领取相应的急救药品,及时的予以补充。
4、过期、不合格备用药品的报损和再领取:各病区应做好备用药品的养护工作,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在养护过程中发现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急救药品,应及时清除更换。
5、过期、不合格备用药品的退回:病区或科室出现过期、破损等不合格备用药品时,应填写不合格药品(过期、破损)退库申请表与药品一并交药剂科查验批准后退回库房,库房予以回收登记,按药品报损管理制度进行销毁、重新领取相应的备用药品。
附:科室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图。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1
备用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应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护理部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六、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七、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九、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一、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