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劳动仲裁制度的再思考
对于完善劳动仲裁制度的在思考
加强 国家和有关部 门针对劳动仲裁机构的监督管理权力 和义务 ,有 效 的加强对 劳动 仲裁机构 的监督和管理 ,才能充分的保障劳动仲裁 机构 在解决 劳动纠纷 时的平等 、公平和公正原则 。加强劳动仲裁机构 内部监 管机制 , 将 劳动 仲裁机构进行社会化管理 ,提高办公透明度 ,健全 劳动 仲裁机构 的内部考核制度 , 提高劳动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办公效率 和办案 能力。国家和部 门应制定严格 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通过 司法 机构严 格监督和管理劳动仲裁机 构 ,保 障劳动 仲裁机构的公平 、公正 和法律权
威 性 。 劳 动 仲 裁 机 构 还 应 进 行 社 会 化 监 督 、管 理 ,加 强 人 民 群 众 的 监
督 、管理职能 ,以及新 阿媒体 和社会舆论 的监督管理 。通过 建立健全劳 动仲裁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 , 充分保 障受侵害人权益 , 保 障劳动仲 裁机构的公平 、公正 ,保障社会 的健康 发展 和长治久安 。
对 于 完 善 劳 动仲 裁 制 度 的在 思 考
陈 雷
摘 要 :改革开放 ,推行是会主 义市场 经济制度 ,推进 了社会 主义发展进程 ,加快 了国 家经济发展 建设。社会经 济发展 迅速 ,企业规 模 不断扩 大 ,企 业用人 不断增 多,用人 单位 与从 业人 员之 间的矛盾 不断突 出,劳动纠纷逐 渐成为人们 的热点话题 。社会 不断发展 ,法律制 度得 到 了有效的完善 ,劳动法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完善 ,保 障 了劳动者的利益,改善 了劳动者和 企业之 间突出矛盾的现状。 关键 词 :完善 ;劳动仲裁 ;思考 我 国在针对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的纠纷和争议 ,制定了 《 劳动争 议调解 仲裁法》 等相 关的法律法规 ,对解 决劳动纠纷具 有重要意义 ,但 是劳动仲裁制度在实施阶段仍有不完善的地方 ,对解决劳动 纠纷有局 限 性 .对于很多的劳动纠纷的解决缺少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制度 是解决企 业和劳动者之间矛盾的重要手段 ,加快完善劳动仲裁制度 建设 ,健全 劳 动争议仲裁的监督机制 ,有效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矛盾 ,推进 社会主义发展 ,完善 国家经济建设 。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市场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劳动者的权利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而工会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需要在以下方面思考。
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会需要加强对劳动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所有的工会成员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特别是对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劳动者,如农民工、流动人口等,要特别注重权益保障。
同时,工会还应该投入更多的工作力量和资源到工会法律服务站中,为会员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二、组织建设的完善工会还应该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让更多的劳动者能够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
这样,在工会的内部,会员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协作就能更加的紧密,同时对于协商和斗争方面也会更加的有力量。
三、劳动纠纷的处理面对工人的疑虑和困惑,会员和员工需要被告知自己的权利,并了解这些权利和如何保护自己。
同时,工会也应该加强对劳动纠纷的处理,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和保障。
建立合理的调解和仲裁制度,及时处理劳动纠纷,并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工人们急需的问题。
四、信息发布的提高工会需要加强对信息发布的提高,让更多的人知道工会的工作和成果,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工会的运作和组织流程,让工会成为劳动者们的信任和支持基础。
五、技术水平的提升面对快速发展的技术进步,工会需要加强自身的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强人才培养,开设培训课程,让工会干部更加熟悉和了解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工作能力与技巧,更加灵活地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
总之,工会作为一种强势组织,不仅可以为劳动者提供众多方面的服务,也可以为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作出贡献。
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当代至关重要的问题,工会应该在各个方面能够加强自身,为自身和劳动者的共同利益而不断的努力。
14170047_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调研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主要手段,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占据重要作用。
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置能力,是人社系统着力解决的课题。
本文结合成都市武侯区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上的一些创新做法,就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做一些探析。
一、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实践武侯区着眼“互联网+调解仲裁”,推进以庭审数字化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极大地提升争议处置效能。
(一)完善“三套系统”配备仲裁办案系统。
将办案过程细划为60余个功能模块,覆盖仲裁法定程序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流程化、规范化。
劳动争议调解系统。
该系统具有案件登记、审批、排期、结案、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化管理功能,能分析调解争议事由,预警维稳风险,增进各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有序衔接。
仲裁庭审录播管理系统。
通过全程多媒体信息采集、证据材料展示、录制和后台存储,将仲裁案件电子卷宗及庭审数字资源有效整合,能远程直播庭审实况,查询、调取音视频资源和档案资料。
(二)实行“三级联通”管理建立“三级调解体系”。
由区、街道、企业同时介入,有区分地授权三级之间相互了解、查询、调阅相关资料,实现快调快处功能。
实施远程指导。
区级庭审集控中心可实时参与、指导13个街道内正在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化解争议。
在线会议培训。
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街道调解员可通过视频会议参与内部交流,进行线上业务学习和观摩。
开展实时监督。
上级调解仲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可通过数字化平台观看庭审实况,调取庭审现场的视频、音频、示证、笔录信息,动态监督庭审全过程。
二、目前劳动人事争议处置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问题从信息化广泛运用来看,信息对接程度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一是与省市调解仲裁机构对接不畅,省市区三级数据中心不能及时交换庭审信息。
区级调解仲裁如遇疑难复杂案件,无法第一时间通过视频终端获取省、市调解仲裁机构支持、指导,增加了调解仲裁难度和阻力。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学生:学号:专业名称:法学学习层次:本科年级: 14 春指导老师:***职称:副教授教学点:修水九江广播电视大学开题报告课题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
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
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研究的容及可行性分析: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
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三、论题的研究方法:从教材、网络及各项法规中查找我国关于《劳动法》的法律条文及法律依据;部分法学家的认识、观点;通过日常工作中走访调查当事人对《劳动法》一些看法收集和在实践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理清自己思路开始进行写作。
劳动仲裁工作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劳动仲裁工作的经验和思考。
劳动仲裁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在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以下是我对劳动仲裁工作的几点认识和体会:一、提高仲裁员素质,强化仲裁队伍建设劳动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
我们要加强仲裁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同时,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同志担任仲裁员,确保仲裁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创新调解方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调解是解决矛盾、维护和谐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方式,如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推行线上调解、引入第三方调解等,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同时,加强与工会、企业、社区等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调解合力。
三、强化仲裁与司法衔接,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劳动仲裁与司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两个重要环节。
我们要加强仲裁与司法的衔接,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一是建立仲裁与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案件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加强仲裁与司法的沟通协调,形成仲裁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三是完善仲裁与司法的衔接程序,提高仲裁与司法的协调性。
四、加强仲裁宣传,提高仲裁公信力仲裁公信力是劳动仲裁工作的生命线。
我们要加强仲裁宣传,提高仲裁公信力。
一是加强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劳动者和企业了解仲裁制度;二是宣传仲裁典型案例,让公众了解仲裁工作的成效;三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树立仲裁员的良好形象。
五、关注新业态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业态劳动争议逐渐增多。
我们要关注新业态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
一是加强对新业态劳动关系的调研,了解新业态劳动争议的特点和规律;二是完善新业态劳动争议的调解机制,提高新业态劳动争议的化解效率;三是加强新业态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研究,为劳动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总之,劳动仲裁工作任重道远。
2021年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2021年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选题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内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
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研究内容及可行性分析: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论题的研究方法:通过查找教材、网络及各项法规中我国关于《劳动法》的法律条文及法律依据,部分法学家的认识、观点,以及日常工作中走访调查当事人对《劳动法》一些看法和在实践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收集相关资料后,理清思路开始进行写作。
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提出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具体措施和建议需要在研究过程中进一步明确。
劳动仲裁具有特殊的强制原则,即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这是劳动仲裁与其他仲裁形式的重要区别。
在劳动仲裁中,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执行,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这种强制执行力保证了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种强制执行力也需要仲裁机构和裁决人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劳动仲裁实行简便、快捷的特点相比于诉讼程序,劳动仲裁具有简便、快捷的特点。
劳动仲裁不需要过多的证据和程序,通常在一个月内就能作出裁决。
关于劳动仲裁引发的几点思考
关于劳动仲裁引发的几点思考九三学社社员,奉贤区劳动保障检察大队检察员徐文艳反映,近年来,基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及我国社会对于“三农问题”重视力度的逐渐加大,更伴随着中央政府建立“和谐社会”的号召力,一系列涉及普通社会大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这些法律法规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产生了明显的效果,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如下一些问题:一、诉讼成本的降低所带来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的井喷式增长;二、立法的偏向性使得企业所面临的经营成本逐渐加重;三、政府部门对于新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尚未形成一个较完善的处理流程。
针对上述情况,现提出如下几点思考:一、诉讼成本降低与案件数量激增的协调问题。
目前,涉及劳动争议诉讼方面的收费情况,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完全免费的,在法院方面则是象征性的预收十元的诉讼费。
政府的本意是为了降低劳动者的诉讼成本,鼓励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便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人民法院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数量急速攀升,办案人数与案件数量之间的比例出现严重失衡,导致最终的办案时限、办案人员、办案质量等难以保证。
伴随着案件数量的上升也滋生出了一批“公民代理人”。
这些人多数未经过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仅凭自身少有的几次诉讼经历或随手翻来的几个法律条文,便充当起咨询顾问的角色。
以相对便宜的价格骗取劳动者信任,以为职工维权为名,对企业进行敲诈,甚至威胁职工参与纠纷的协商和调解。
为了招揽生意,常常对职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释和反面宣传,影响纠纷的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私人的利益,多置劳动者的利益于不顾,导致严重的后果。
实际执行中也时有发生“公民代理人”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或在案件胜诉后“公民代理人”私自领取应属于劳动者的款项等现象。
对此,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应对监督措施。
劳动仲裁工作风险点及对策
劳动仲裁工作风险点及对策引言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风险点。
本文将对劳动仲裁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劳动仲裁工作风险点1. 法律法规变动风险劳动法律法规的变动是劳动仲裁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风险点。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修改,劳动仲裁员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仲裁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证据收集风险劳动仲裁工作需要对劳动争议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证据不足或无法取得有效证据的风险。
这可能导致仲裁结果的不准确或不公正。
3. 仲裁员中立性风险劳动仲裁员应保持中立,但实际工作中,仲裁员可能面临利益冲突或压力,导致中立性受到质疑。
这可能影响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仲裁程序风险劳动仲裁程序的复杂性和繁琐性是另一个风险点。
仲裁员需要熟悉仲裁程序的各个环节和要求,以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5. 争议解决风险劳动仲裁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劳动争议,但在实际工作中,仲裁结果可能无法得到一方或双方的认可,导致进一步的纠纷和诉讼。
劳动仲裁工作风险对策1.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更新劳动仲裁员应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更新,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动,以保证仲裁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可以通过参加相关培训、研讨会和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2. 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劳动仲裁员应加强对证据收集工作的重视,确保证据的充分和有效。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调取相关文件和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现场勘查等,以获取更全面、准确的证据。
3. 保持中立性和专业性劳动仲裁员应时刻保持中立性和专业性,不受任何利益冲突或压力的影响。
可以通过遵守仲裁员行为规范、保持独立思考和专业判断等方式,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熟悉仲裁程序并确保程序合规劳动仲裁员应深入研究和理解仲裁程序的各个环节和要求,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浅谈劳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浅谈劳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筠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礼云和谐的劳动关系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尤为重要。
在劳动执法过程中,虽然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和问题。
一、执行《劳动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意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的基本法,规定了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对于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执行《劳动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管理不规范,劳动保障管理不到位。
我县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逐步改制为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壮大,己占全县企业总数的90%以上,同时,为发展县域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工矿企业,这些企业中的中小企业,用工非常灵活,工人流动性大,管理不规范。
据统计,除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外,少部分私营企业至今尚未纳入常规管理,有的私营企业未与职工签订全员劳动合同或未参加社会保险。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保护,从近两年的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看,95%的举报投诉案件是针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拖欠工资、工伤案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劳动争议处理案件也有90%以上是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劳资之间发生的争议。
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混乱,人员流动频繁,客观上增加了劳动保障管理的难度,进入市场经济后,我县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一方面,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大批职工离岗、下岗自谋职业;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大量使用农民工和部分企业的下岗、失业及退休人员;同时还有一部分企业使用了外来劳动力,还有一部分未纳入管理的家政服务人员、临时工及保姆等,这些人就业比较灵活,流动性大,劳动关系的确定和管理上较为混乱,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劳动仲裁员座谈会发言稿
劳动仲裁员座谈会发言稿尊敬的各位劳动仲裁员、各位与会嘉宾: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座谈会,能够和各位一起分享关于劳动仲裁工作的思考和经验,我感到十分荣幸。
在这个座谈会上,我将分享一些我对劳动仲裁工作的观点和看法,并希望大家能够就这个话题展开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共同促进劳动仲裁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劳动仲裁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性。
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劳动仲裁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仲裁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劳动仲裁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如何提高劳动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其次,我想分享一些我对劳动仲裁工作的一些看法。
首先,我认为劳动仲裁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劳动法实践经验。
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法律素养,才能够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正确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同时,还需要善于倾听和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公正、客观地处理案件,确保公平公正的仲裁结果。
其次,劳动仲裁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在劳动仲裁工作中,劳动仲裁员需要经常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调,化解矛盾,促进双方达成和解,这就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还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使命,认真履行好劳动仲裁员的职责。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劳动仲裁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修养。
法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面对复杂多样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各种复杂的案件。
同时,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做一个有道德、有责任感的劳动仲裁员,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出积极的努力。
在座谈会上,我希望能够和大家一起分享交流心得和经验,共同探讨劳动仲裁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问题解决办法,为推动劳动仲裁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多元化之再思考
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多元化之再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逐渐成熟,劳动争议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调解机制的多元化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劳动争议,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提高劳动争议的解决效率和质量。
当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完善。
一、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多元化体现了实际需求二、目前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单一调解机构过于集中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主要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进行。
这种单一调解机构过于集中的模式难以满足劳动争议多元化的需求,尤其是在处理大量的小额劳动争议时效率不高。
2. 调解机制的专业化不足目前,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调解人员主要由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的人士组成,他们缺乏专业的调解技巧和专业知识。
这种情况下,劳动争议调解的效果和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3. 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不足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往往难以理性地对待劳动争议,容易陷入情绪化的处理过程。
这种情况下,劳动争议的解决难度大大增加,甚至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针对目前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需要对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多元化进行再思考,提出一些相应的改进建议。
1. 加强行业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建设我们可以在不同的行业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行业的实际需求,提高调解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需要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他们对待劳动争议的理性和平和程度。
这样可以更好地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率,提高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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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编 号 :6 1 9 4 ( 0 0 0 0 4 0 1 7 — 8 0 2 1 ) 2— 0 9— 6
一
、
5 0 0件 劳动争 议案 件 。 00
劳 动关 系 的本 质 是 冲突 与合 作 , 因此 在 劳 动
关 系 的运 行 过 程 中 劳 动 争 议 的发 生 是 常 见 的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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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从 一 些 国家 ( 地 区 ) 立 劳 动 争 议 仲 或 设 裁 机构 的普遍 原 则 出发 , 比较 我 国在 劳 动争 议 仲 裁 机构 设置方 面 的差 距 和不 足 , 为我 国的 劳动 争 议处 理 提供 一些 借鉴 。 二、 其他 国 家 ( 地 区 ) 或 劳动 争 议仲 裁 制度 呈
倍 多 , 63 7 达 5 4 2人 。 以北京 为 例 , 2 0 若 从 0 8年 至
以进 一步 降低 , 因此 劳 动 争议 的发 生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间可能 变得 更加频 繁 。 日益 膨胀 的劳动 争议 案 件对 劳动争 议 的处理 组 织特别 是 劳动 争议 仲裁 机
① 特别 是 近几 年 国 家频 频 出 台法 律 规 制 我 国 的劳 动 关 系 。 无 论 是 20 0 8年 1月 1日实 施 的‘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以及 随 后 中 的( 劳动 合 同法 实 施 条 例 > 还 是 同 时 开 始 实 施 的 <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就 业 促 进 法 ) 以及 20 0 8年 5月 1日开 始 实 施 的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劳 动 争议 调 解 仲裁 法), 对 我 国市 场 经 济 发 展 到 新 阶 段 下 的 劳 动关 系规 制 做 了积 极 的 完 善 。 有 学 者对 这 一 论 断有 详 细 的 论 述 , 体 参 见 乔 都 具
论劳动仲裁制度的完善
论劳动仲裁制度的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纠纷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如何解决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而劳动仲裁制度就是解决劳动纠纷问题的一种手段,但是目前的劳动仲裁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劳动仲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劳动仲裁制度是指通过仲裁委员会等劳动部门组织开展劳动仲裁工作,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的制度。
劳动仲裁制度的出现,为职工和雇主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渠道,既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又保证了争议和纠纷的公正、公平处理,充分体现了职工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制度的问题然而,目前的劳动仲裁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是劳动仲裁机构的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仲裁结果的公正和公平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一些企业对劳动仲裁缺乏信任,导致部分雇主对于劳动仲裁结果存在怀疑。
故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仲裁制度,解决以上问题。
三、劳动仲裁制度完善的建议1、加强劳动仲裁机构的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操作技能,确保职工和雇主得到高质量的服务和支持。
2、完善劳动仲裁机构的规范操作流程和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程序规范、透明,让职工和雇主明白仲裁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流程,增强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仲裁结果的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对于劳动仲裁结果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劳动仲裁制度,从而提高劳动仲裁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建立多元化的劳动仲裁方式,尤其是利用网络技术,开展线上劳动仲裁,为职工和雇主提供更加方便和快速的劳动争议和纠纷解决平台。
综上所述,加强劳动仲裁制度的规范管理和完善,将会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准和服务质量,为职工和雇主创造更加公正、公平和和谐的劳动关系,这是当前劳动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劳动行政工作者和工会的使命和责任。
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一、项目背景
武侯区是成都市的重要的商贸、文化和科技产业集聚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是武侯区数字化政务建设的一部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合同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此次信息化建设对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公平保护劳动者权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构想
(1)建立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电子档案系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维护,实现线上受理、办理、审计、统计大劳动争议案件,全方位反映劳动争议案件的提交、受理、处理、办结等信息,便于加快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提升处理效率,减轻办案压力;
(2)建立劳动关系管理系统,记录劳动者劳动合同违约情况、失业情况等,实时监控劳动关系,提高劳动关系管理效率;
(3)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系统,实时关注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及时受理投诉。
仲裁员心得体会
仲裁员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仲裁员,我深有体会地认识到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和复
杂性。
在我的工作中,我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更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审慎的判断力。
首先,作为仲裁员,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确
保每一起案件的仲裁过程合法、公正、公平。
我需要对案件进行充
分的调查和了解,以确保能够客观公正地判断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同时,我也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意见,保障他们的诉
讼权益。
其次,我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审慎的判断力。
在仲裁过
程中,我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
意见,协助他们解决纠纷。
同时,我也需要审慎地权衡各方的利益
和观点,做出公正的裁决。
最后,作为一名仲裁员,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需要不断学
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素养。
我会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
己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仲裁职责。
总的来说,作为一名仲裁员,我深有体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更高的素养,履行好自己的仲裁职责,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务。
2024年劳动保障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2024年劳动保障心得体会范本劳动保障是一个国家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在2024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中,我有幸参与并体会到了一些值得分享的心得体会。
本文将围绕劳动保障的重要性、政策创新、执法监督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四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求突破,为今后的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借鉴和思路。
一、劳动保障的重要性劳动保障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关键环节。
在2024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中,劳动保障机构加大了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意识。
同时,劳动保障机构还积极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劳动保障制度已经逐渐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例如,社保覆盖率不高、公共就业服务不够完善等。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制度,提升服务质量,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政策创新劳动保障工作需要不断创新政策和机制,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在2024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中,我参与了一项名为“人才引进计划”的政策创新工作。
该计划旨在吸引优秀人才回国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通过与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我们成功引进了一批高素质人才,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这次经验让我意识到,政策的创新和灵活性是劳动保障工作的核心。
只有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政策,才能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需求,并推动社会的进步。
三、执法监督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加强执法监督,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
在2024年,我们在执法监督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宣讲和培训工作,提高了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意识。
其次,我们建立了一个劳动法律法规违法举报平台,提供了便利渠道供劳动者向我们举报。
这些措施有效地打击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仲裁改革发言稿范文简短
仲裁改革发言稿范文简短
各位尊敬的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
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仲裁改革的话题。
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仲裁制度也需要不断适应和改革,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我们应该以法治精神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和提升仲裁制度的效率和公正性。
我们应该加强仲裁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仲裁裁决的质量和效力。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仲裁机构的监督和规范管理,确保仲裁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到仲裁改革中来,为推动我国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做好仲裁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笔者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建议。
一、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千方百计调解,引导当事人和解。
要把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调解贯穿于仲裁全过程,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尽力调解,工作做到位仍调解不了再裁决。
调解要坚持合法原则,不能和稀泥。
要引导当事人坐下来,平心静气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约之以法,情理法并用,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和解协议,督促其履行协议内容,使争议及时彻底解决,恢复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发出受理案件通知和应诉通知时向当事人书面告知仲裁权利和义务,以利于当事人研究、了解、充分行使仲裁权利,全面履行仲裁义务,维护实体权利。
在仲裁工作中,通常是开庭后向当事人宣布仲裁权利义务,为时已晚。
因为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履行仲裁义务从案件受理后开始,而不是从开庭后开始。
三、发出受理案件通知和应诉通知时应向当事人发出书面举证通知,明确举证期限,公平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四、发出受理案件通知和应诉通知时应书面告知当事人仲裁庭组成人员,以利于当事人了解仲裁庭组成人员是否有应当回避情形,决定是否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五、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组织当事人开庭前交换证据,确定争议焦点,若发现证据不足不能查明事实,通知当事人及时补充证据,以查清事实,及时公正裁决。
六、当事人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当事人的代理人资格未作特殊规定。
仲裁中,一些当事人委托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为自己的代理人,并未违法,但其法律知识、法律素养不如律师,代理质量较低,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在仲裁辩论中,对相对独立的仲裁请求事项,逐一辩论,以将每一个请求事项辩深、辩透、辩明。
八、关于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问题。
对已做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医疗费,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工伤医疗费的,仲裁时效应从劳动者收到工伤认定通知书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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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 国仲裁制度发展史 上, 动争 议仲裁 出现最早 。二 劳 十世 纪二 i十年代 , 因劳动争议发生所产 生的社会影响 , 当 让 政 者对解 决争议 或纠纷 中解决 程序 的强制 与任 意而 取舍不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 当事人依 法向法定的专 门处理 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 提出 申请,由仲裁委员 会对 双方的劳动争议进行处 理并做 出裁决 的活动。劳动仲裁 是处 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和 主要方式,是劳动争议处理体 系中 的重要环节 。劳动 仲裁作为解决 劳动争议 的一项最 基本 的法
定 ,9 8年制定 、9 0年颁布 的《 12 13 劳动争议处 理法》 中的 仲裁
制度 因政 治 需 要 而 频 繁 变 更 , 实 行 强 制 仲 裁 还 是 任 意 仲 裁 , 对 曾有 过 相 当激 烈 的争 论 。 13 9 3年 , 金 中央 革 命 根 据 地 颁 布 瑞
《 中华苏维埃共 和国劳动法》抗 日战争时期 , ; 各边 区政府也相 继颁布 了一些劳动法规 , 劳动争议 仲裁 制度 作出规定。 对 解放
二 、 国劳 动仲 裁 制度 的缺 陷 我
( ) 动 法 律 规 定 存 存 一 定 的 滞 后 性 , 能 满 足 现 今 的 一 劳 不
在现实 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行政部 门下属 的一个 劳动争议解决机构 , 仲裁委员会的“ j方组成 ” 只是虚设 , 工会 和用人单位方 面的代表 只是名 义上 的仲裁 委员会成员 ,他们
律 制 度 , 世 界各 同 广 泛运 用针对个人权利争议的 ,因而团 体争 议因不在覆盖 范同之内而处于 自发和无序状态 ,极易诱
发 大 规模 的集 体争 议 行 为 , 致 劳 动 关 系 的 紧 张 。 导
( ) 二 强制 仲裁 限制了当事人 的诉权 当事人应 当有选择 仲裁 和诉讼 的权利 ,而非必须依 法先 行进行 仲裁才 可以诉讼 ,这 在我国民事仲裁和民事诉讼 中也 有 明确 的规定 。先裁后 审” “ 的原则造成争议解决 的周期长 、 成 本高 , 既违背 了当事人意思 自治原则 , 又不利于争议 的及 时解 决。在普通 的民事 仲裁 中 , 或裁或审 由当事人合意决定 , 只有 双方 当事人在 争议前或 争议后 都同意仲裁并 达成书面协议的 情况下才通过 仲裁来解 决纠纷 。 而在劳动争议 中, 仲裁是强制 的, 即只要~方 当事人 申请 仲裁 , 另一方 就必须 参D ; H 同时 , 仲裁是提起诉讼 的必经程序 , 未经实体仲裁不得提起诉讼 。 这 种规定违 背 了当事 人 自愿 的原 则 ,不利 于纠纷的切实 解决 , 容易 造成案件 的拖 延不决 , 增加 了 当事 人解决争 议 的成 本 , 同时也影 响了仲裁裁决 的履行 ,当事 人往往会 在仲裁之后再 提起诉 讼 , 这在无形 中增加 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的诉累 , 也影 响了仲裁机构 的裁决效 力。
战争 时期 , 动 争 议 仲 裁得 到进 一 步 发 展 , 为解 决 劳 动 争 议 劳 成
最重要 的程序 , 劳动争议凋解 制度在革命根 据地逐 步完善。 建 国初期 , 我国劳资争议 调解 无效 时 , 由劳动局组织仲裁委员 得 会仲裁 , 如对劳动局仲裁不服 , 得按司法程序 向法 院起诉 。这 种规定 , 奠定 了我国现今处理劳动争议体制的基本模式 。
一
、
劳动仲 裁 概述
围 大 多 对 劳 动 争 议 做 了 明 确 的 分 类 ,而 我 国采 取 的 是 “ 刀 一
切” 型的简单粗放方式 , 劳动争议实际上只有权利争议而且主 要是个 别劳动争议,这样 的结 果便是我 国权利 争议 与利 益争
议 、 别 争 议 和 集 体 争 议 错 综 复 杂 地 交 织 在 一 起 。此 外 , 国 个 我
委员而 已。此外 , 由于在仲裁程序后面还设有诉讼程序 , 就在
作者简介 : 陈俊 (9 7 ) 男, 1 8 一 , 河南固始人 , 硕士研究 生, 事法学研 究。 从
摘
要: 劳动仲裁是解 决劳动争议 的基本途径之一 。虽然《 劳动 争议调 解仲裁 法》 对我 国的 劳动争议 处理体制作
出了一定的变革 , 但我 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总体上是 比较 盲 目的, 制度 建设 缺乏针对性 的缜密安排 。现行 的处 理机制仅 能处理现 实 中发 生的劳动 争议 的一 小部 分, 劳动仲裁制度存在 不足。应通过 实现 劳动仲裁社会化 , 变革仲
实际
随着 市场 经济全 面建 立和经 济体 制改革 的 日益深入 , 调
解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难 以全面预见 , 滞后性 在所难 免。 如未 区分劳动争议 的基本分类 , 导致 劳动争议 处理的混乱。 世界各
收 稿 日期 :OO O 一 3 2 l— l 0
既不参与 日常工作 , 也不介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 只是挂名
裁 前 置 原 则 为仲 裁 自愿 原 则 , 完善 劳 动 争议 的 时效 制 度 , 立 集体 法 判 制 度 , 全 劳动 争 议 仲 裁 的 监 督 机 制 , 建 健 实现 对
我 国 劳动 仲 裁 制 度 的 完善 。
关键词 : 劳动仲 裁; 劳动仲裁制度 ; 仲裁前 置; 完善
中 图分 类 号 : F 7 文 献 标 志 码 : 文 章 编 号 :6 3 2 1 ( 0 0 0 — 17 0 D42 A 17 — 9 x 2 1 )5 0 4 — 2
21 0 0年第 5期
总第 7 9期
经济研究导 刊
ECONOM I RES C EARCH GUI DE
No5, 0 0 . 2 1
S ra .9 e ilNo7
对 完善 劳 动 仲裁 制度 的再 思 考
陈 俊
( 西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 , i 四Jl绵阳 6 10 2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