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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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91.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检察官的权利与义务。

A项:《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甲检察官不得兼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同时也不可以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此项错误。

B项:检察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单位领导提出改进建议,此项正确。

C项:《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实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决定》第1条第(七)项:“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此项错误。

D项:拘传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是不适用拘传的,此项错误。

2.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A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2条:“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者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介绍案件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此项违背,不选。

B项:《法律援助条例》第22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61.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法的适用。

AB项:法律需要通过语言来进行表达,因此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必然包括法律语言问题。

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案件事实,而结论是决定或裁决,因此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还包含了法律事实问题和法律规范问题,故AB两项正确。

C项:法的适用中的外部证成和内部证成共同保证着法律决定的合理性,是相关联的,此项错误。

D项:法律论证需要解释法律条文,也需要通过推理来得出判决,因此法律论证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有关系,此项错误。

2.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法制史。

A项:商鞅“改法为律”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的普遍性,此项正确。

B项:废除肉刑的为汉文帝,此项错误。

C项: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所在,即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此项正确。

D项:清末修律的最大特点即为“中体西用”,此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71.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

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

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

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接管。

A项:根据题干描述,该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了信用危机,而不是即将发生,此项错误。

BCD项:《商业银行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因此CD项错误,B项正确。

2.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

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

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

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

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监督管理措施。

A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第1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此项正确。

BCD项:第40条第2款:“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51.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

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

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正确答案】D2.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

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正确答案】B3.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

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

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过量致死。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欣欣医院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B.欢欢的继承人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C.洋洋的行为侵犯了欢欢的名誉权D.欢欢的母亲可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正确答案】D4.甲(男)、乙(女)结婚后,甲承诺,在子女出生后,将其婚前所有的一间门面房,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后女儿丙出生,但甲不愿兑现承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

后甲又与丁(女)结婚。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

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大家喜欢。

一、(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 ACD【解析】《监督法》第14、25、27、38条。

二、(不定项选择题)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

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毒品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

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

(事实六)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5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ABC【解析】在丁为逃避刑事责任要王某顶罪,并对给付财物不拒斥的场合,不能认为其被恐吓,且替人顶罪时获取报酬虽然违反,但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场“交易”,王某向丁索要财物符合‘‘交易惯例”,A项错误。

在没有欺骗行为就不会使对方丧失对财物的占有的场合,即便被害人是基于不法原因给付财物,行为人也构成诈骗罪,B项错误。

在对向犯中,存在立法上只处罚一方的规定,贩卖毒品罪即仅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尤其是不处罚为自己吸食而购买毒品的人(立法者意思说),C项错误。

王某为自己吸食而将毒品藏在自己家中的,其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极其有限,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不构成犯罪,D 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21.关于特别提款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其渡过金融危机提供的贷款B.甲乙两国的贸易公司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C.甲乙两国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国政府间结算D.甲国可以将特别提款权用于国际储备【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创造,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可以用来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可以在组织开设特别提款权账户,作为记账货币来办理政府间结算,也可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但由于特别取款权并非真实的货币,因此不可以用于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故B项错误,其他三项正确。

2.中国甲公司发现有假冒“麒麟”商标的货物通过海关进口。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甲公司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甲公司可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备案申请B.甲公司可要求海关将涉嫌侵犯“麒麟”商标权的标记移除后再进口C.甲公司可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涉嫌侵权货物的申请D.甲公司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在起诉前就被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措施【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

A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

”此项正确。

BC项:第12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故C项正确,同时依据第7条的规定可知,对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可以申请备案或扣留,甚至向法院起诉,但不可以仅要求移除侵权标记,B项错误。

D项:第23条第1款:“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1.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

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申诉。

A项:刑事诉讼相关立法对此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实践做法,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应当立申诉卷,此项错误。

B项:《刑事解释》第373条第1款:“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此项错误。

C项:第374条:“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此项正确。

D项:第377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此项错误。

2.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A项:《刑诉解释》第394条第1款:“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100
1.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

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考点】执行担保
【解析】《民诉解释》第471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刘某应通过执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故AB错误,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D项正确。

2.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

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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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

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本文档汇集了历年来的法律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旨在为考生提供参考和复材料。

以下是文档的主要内容:
真题及答案
2019年真题及答案
-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2018年真题及答案
-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2017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2016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注意事项
- 本文档所提供的答案仅供参考,可能有一定的主观性,并非绝对正确。

在复过程中,考生应结合自己的理解和知识进行答题。

- 考生可以通过参考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出题风格,以便更好地应对考试。

- 文档中的答案未经官方确认,仅供参考,请考生在复过程中多加验证和求证。

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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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1.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

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

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

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答案】A【解析】A项抢劫罪。

《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甲在15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为抢劫罪,与17岁时犯罪数额合并承担刑事责任,此项正确。

B项考查受贿罪。

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适用贿款的方式并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诈骗罪。

丙使用诈骗手段骗取18万元,之后将第一次诈骗的6万元先行补偿,则丙需对第二次诈骗得来的12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不以最终获利数额来决定犯罪数额,此项错误。

D项考查盗窃罪和诈骗罪。

丁在盗窃手机之后为了销赃而卖出的,其销赃行为为事后不可罚行为,丁只成立盗窃罪一罪,盗窃数额为1万元,此项错误。

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

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99
1.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

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

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A选项错误。

作为故意伤害罪实行行为的伤害行为,并非泛指一切有形力,而是有一定的程度要求。

甲的行为暴力程度低,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中足以损害他人生理机能的程度,因而不是故意伤害罪中的实行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选项错误。

甲、乙之间素不相识,甲对于被害人体质特殊这一事实完全无认识,不具有预见可能性,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或过失,本案应定性为意外事件。

C选项正确。

这属于内外结合的因果关系,甲的行为与结果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

但需要注意,因果关系只是客观面的,虽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直接具有因果关系,但甲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仍然不成立犯罪,而只是意外事件。

D选项错误。

甲、乙素不相识,行为人对于被害人体质特殊这一事实无认识,对死亡结果无预见可能性,不具有过失责任。

2.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

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

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1.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

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正确答案】C2.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正确答案】D3.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

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

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正确答案】B4.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

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

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正确答案】D5.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9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C)A.传闻证据规则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C.关联性规则D.意见证据规则2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28.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

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29.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

卢某于9月30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时,上诉期间中止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30.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

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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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51.经乙国同意,甲国派特别使团与乙国进行特定外交任务谈判,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对奥马的任命需征得乙国同意,乙国一经同意则不可撤销此项同意B.甲国特别使团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时,乙国可以推定获得同意进入房舍救火C.贝登在公务之外开车肇事被诉诸乙国法院,因贝登有豁免权乙国法院无权管辖D.特别使团也适用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的制度【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特别使团。

A项:特别使团在派遣之前应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对具有接受国或第三国国籍的特别使团代表,接受国可以随时撤销,此项错误。

B项:特别使团的房舍在遇到火灾或其他严重的灾难,同时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接受国可推定获得同意而进入,此项正确。

C项:使团人员在执行公务外使用车辆造成交通肇事而引起的诉讼是不享有豁免权的,接受国可以管辖,此项错误。

D项:特别使团同样适用接受国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和“不能接受”制度,此项正确。

2.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B.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C.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D.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出境、入境。

A项: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5条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项错误。

B项:第25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1-1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1-1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1-131.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

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

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答案】D【解析】《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A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执行情形,A项不应选。

B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不予执行情形,B项不应选。

C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不予执行情形,C项不应选。

D选项,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不属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D项应选。

2.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01.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

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

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BCD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正确答案】ABC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正确答案】BC4.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戊可代位继承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5.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4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4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47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权就下列哪些情形要求举行听证?A.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权就下列哪些情形要求举行听证?区工商分局决定对个体户王某销售的价值10万元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服装予以扣押B.县公安局以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陈某处以3000元罚款C.区环保局责令排放污染物严重的某公司停业整顿D.胡某因酒后驾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答案】BCD【解析】A选项考查扣押。

由于行政强制措施针对于紧急性和临时性的情形,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相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并无规定听证程序。

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治安管理处罚听证。

在治安管理处罚当中,吊销许可证或2000元以上罚款,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听证。

根据题干,B正确。

C选项和D选项考查行政处罚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听证。

因此,C选项和D选项正确。

2.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明大诰》是朱元璋在位时,为防止“法外遗奸”而制定的B.《明大诰》强调“重典治吏”,其中多数条文是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C.《明大诰》对《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了处罚D.《明大诰》在当时家喻户晓,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答案】ABCD【考点】明大诰【解析】《明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是朱元璋为了防止“法外遗奸”而制定的,对原有刑罚一般都加重处罚,而且滥用法外之刑。

这反映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当时空前普及。

可知,ABCD说法均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3-1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3-1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3-131.在审理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甲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如何处理?A.依法拘传自诉人B.开庭审理,缺席判决C.延期审理D.按自诉人撤回起诉处理【答案】D【考点】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二款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D正确。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B【考点】合伙债务的承担【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项正确。

3.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答案】BCD【考点】行政诉讼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情形。

【解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BCD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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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17-13
1.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正当防卫。

A项:制服不法侵害人之后则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再实
施加害行为的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事后的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此项正确。

B项:在财产犯罪当中,即使犯罪行为已经既遂,在犯罪后现场立即追击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继续,此时的追击行为仍然为正当防卫行为,此项正确。

C项: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此时不法侵害的主体是饲主,属于不法侵害;动物自发对人的侵害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刑法评价的是“人”的行为,因此也没有不法侵害一说了,此项正确。

D项:不法侵害并不局限于故意的侵害行为,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也属于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2.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

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

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给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

题中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致使丙受伤,丙的财物也受到损害,但由此保护了甲的人身安全,属于紧急避险行为,故B项正确。

3.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

”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犯罪中止。

AC项:甲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此攻击行为明显不具有正当性,为犯罪行为,由此AC项错误。

BD项:甲因父仇欲重伤乙,此举动为故意伤害罪的表现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之后甲因为乙的话而停止侵害的,此时行为人能够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但不愿继续的,属于犯罪中止,故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B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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