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保卫部门各项管理制度样本
煤矿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保卫科的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矿区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保卫科负责全矿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
2. 保卫科对全矿范围内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保卫科负责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保卫科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治安保卫制度(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矿区。
(2)加强巡逻,确保矿区24小时有人巡逻,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3)加强门卫、巡逻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消防安全制度(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2)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交通安全制度(1)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加强矿区道路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4. 生产安全制度(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应急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矿厂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厂企业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矿厂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保卫部,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保卫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负责企业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新;(四)负责企业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五)负责企业内部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六)负责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五)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七)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八)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物品检查制度。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九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煤矿保卫管理制度
煤矿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管理煤矿保卫工作,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保卫管理制度适用于全矿范围内的保卫工作,包括安全生产保卫、巡视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保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结合、治理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卫工作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保卫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迅速的方式,提高矿工保卫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煤矿保卫工作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立保卫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操作。
第六条煤矿保卫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人员编制和技术力量,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配合,配备必要的保卫设备和装备。
第七条煤矿保卫工作应当实行领导负责、岗位责任的管理模式,明确各级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煤矿保卫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保卫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巡视防范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巡视防范制度,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和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煤矿巡视防范工作应当包括日常巡视、专项巡查和定点巡逻等形式,密切结合矿区地质地貌等因素,制定巡视防范计划。
第十一条巡视防范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和工作经验,熟悉矿区地形地貌,掌握常见安全隐患,做到熟悉业务、精细管理。
第十二条煤矿巡视防范工作应当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向煤矿保卫管理机构报告巡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应急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四条煤矿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应急处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制定应急装备器材的储备计划。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煤矿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保卫工作,维护煤矿生产秩序,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所有保卫人员。
第三条煤矿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稳定、有序。
第二章保卫人员职责第四条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煤矿内部治安秩序的维护,保障生产、生活区安全;2. 负责对进出矿区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防止无关人员、物品进入矿区;3. 监督检查矿区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4. 及时发现并制止矿区内的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5. 参与煤矿突发事件的处理,保障矿区稳定;6. 参加保卫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保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煤矿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第三章保卫人员管理第六条保卫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保卫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
第九条保卫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条件适应工作要求。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保卫人员应熟悉煤矿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卫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区安全。
第五章奖惩第十二条对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保卫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卫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煤矿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执行。
煤矿保卫科治安巡逻制度(精选5篇)
煤矿保卫科治安巡逻制度(精选5篇)煤矿保卫科治安巡逻制度篇1为规范矿区秩序,加强门卫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一、门卫值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白天确保双人上岗,夜间一人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文明值勤。
二、本矿职工一律持《出入证》进入矿区;否则,一次质押10元,两次罚没。
如不服从管理,打骂保卫人员的,按矿有管规定处理。
三、因业务关系需进入矿区的外来人员,必须先由门卫值勤人员用电话向业务单位联系核实,经同意后,在门卫填写《会客单》,详细登记姓名、工作单位、入矿时间、入矿事宜,领取《临时出入证》并交押金10元后,方可入矿;出矿时,会客人在《会客单》上签字,交门卫值勤员,返还押金。
四、因业务关系进入矿区的外来车辆必须详细登记车辆型号、车号、入矿事宜,并用《司机驾驶证》换取《矿区出入证》方可进入大门,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服从指挥,出入矿区时接受门卫检查。
五、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收废品及其他非在岗人员(包括矿已退休、内退人员及家属入矿洗澡、入厕)不得进入矿区,夜间严禁在院内存放外单位或私人车辆。
六、出矿物资,必须持有企管科出具的《出门证》,星期六、星期日原则上不准物资出矿,因生产急需等其他特殊情况,《出门证》需经矿级领导签批;值勤人员对出矿车辆、物、证认真检查核对,无《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的`,物资一律扣押并及时向保卫科领导汇报,《出门证》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七、对出矿人员的包裹要仔细检查,以防止危爆物品流失矿外。
八、每班做好大门西至走廊,东到新食堂栏杆的卫生工作,此卫生区范围内严禁乱停乱放各种车辆,值班室内保持窗明地净。
九、门卫人员违反以上规定,一次罚款10元,工作失职造成物资流失,按盗窃处理。
情节严重的,调离保卫岗位。
十、能主动查获盗窃矿内物资的人员或车辆,根据为矿挽回损失的大小,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煤矿保卫科治安巡逻制度篇2接待外来人员来访流程:1、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2、请来访人员出示《证件》并进行验证;3、联系被访人员,视情况予以处置;1)、联系矿领导的.,须电话向矿综合办公室主任联系;2)、联系其他科室(工区)办理业务的,须电话向科室(工区)负责人联系;3)、直接找员工的,一般班中不得会客,却有紧急事情,可由来访人员联系被找员工出矿接待。
矿山保卫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山保卫班组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保卫班组的全体成员,包括班长、副班长、保卫员、安全员等。
三、安全管理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矿山保卫班组安全生产。
2. 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3. 增强保卫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管理职责1. 班长负责全面负责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负责班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3. 保卫员负责执行班长、副班长的指令,负责保卫区域的安全巡逻,维护现场秩序。
4. 安全员负责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五、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定期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保卫区域的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定期对保卫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报告。
六、安全管理考核1. 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2. 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矿山保卫班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八、安全管理记录1.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记录。
2.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3.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记录。
5. 考核、奖励记录。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矿山保卫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矿山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保安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维护矿区治安秩序,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保安部所有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
第三条保安部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保安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
第五条保安部下设以下科室:1. 门卫科:负责矿区大门的出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来访登记等工作。
2. 巡逻科:负责矿区巡逻、治安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
3. 警卫科:负责矿领导、重要设施、重要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4. 技术科:负责保安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门卫科职责:1. 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
2. 管理矿区大门,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3. 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巡逻科职责:1. 定期进行矿区巡逻,维护矿区治安秩序。
2. 对矿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报告并协助整改。
3. 对违反矿区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第八条警卫科职责:1. 负责矿领导、重要设施、重要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2. 对矿区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3. 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第九条技术科职责:1. 负责保安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2. 对保安系统进行监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 参与保安部各项安全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熟悉矿区情况,掌握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保安部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对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煤矿保卫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煤矿保卫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保卫部门是煤矿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煤矿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煤矿保卫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安全保卫职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保卫部门的工作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第五条煤矿保卫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文化,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七条煤矿保卫部门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煤矿保卫部门要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手段和方法,持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九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稳定。
第十条煤矿保卫部门要不断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第二章组织第十一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各类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第十三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建立和改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和资料,便于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
第十四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培训和选拔岗位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确保人员胜任相应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六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建立其他部门和企业的联系渠道,及时沟通合作,形成网络化安全生产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合规。
红岩煤矿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红岩煤矿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矿区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红岩煤矿全体员工,包括矿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
第三条红岩煤矿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红岩煤矿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内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部,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矿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2. 负责矿内安全保卫设施的维护和更新;3. 负责矿内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4. 负责矿内安全保卫事件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矿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信息收集和上报。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六条矿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矿区安全。
第七条矿区内实行门卫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验证后方可进入矿区。
第八条矿区内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矿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矿区内禁止吸烟、饮酒,禁止在矿区范围内进行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矿区内禁止非法采矿、盗采矿石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矿区内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奖惩第十三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红岩煤矿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红岩煤矿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矿区安全稳定,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共创安全、和谐、稳定的矿区环境。
煤矿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
煤矿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治安保卫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和条件。
第三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
第四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应当把握“大安全”观念,侧重于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文明管理,全面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
第五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要注重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要注重与社会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
第七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要注重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煤矿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煤矿治安保卫组织机构第八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属地管理,抓小物化小事,形成了多级负责、分工明确,有力保障了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了领导坚强,责任到人的领导班子。
第十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了人员合理配置,工作高效便捷的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了信息化平台,形成了信息公开、信息共享,信息互通,信息查询便捷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三章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第十二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了责任到人的制度体系。
第十三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巡查制度:建立了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第十四条煤矿治安保卫工作的隐患排查制度:建立了隐患排查、排查整改、排查通报的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整改、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煤矿保卫部门工作制度范本
煤矿保卫部门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矿区治安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保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矿区公共财产和职工个人财产的安全,维护矿区治安稳定。
第四条煤矿保卫部门要积极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矿区治安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保卫部门,负责矿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煤矿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矿区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矿区内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破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责矿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四)负责矿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矿区交通秩序井然。
(五)负责矿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六)负责矿区内的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管理。
(七)负责矿区内的职工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八)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处理矿区内的相关案件。
三、治安管理第七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加强对矿区内的治安巡逻,确保矿区内的治安秩序。
第八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加强对矿区内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九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加强对矿区内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和审查工作。
第十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加强对矿区内出租房屋的管理,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
四、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加强对矿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第十二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保卫部门要对矿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5篇)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1、火工品库房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2、爆破器材库必须严格执行库房防卫“四原则”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3、人防: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4、犬防:加强对犬的管理,按规定时间食量进行喂食,不能让犬在库内大小便。
5、技防:电子防爆器,监控要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6、物防:围墙按规定不能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设施(带刺铁丝网或玻璃片)。
7、围墙外15m范围内不能种植针叶类树木和竹林。
8、投光灯根据地形要求,灯光要能照射整个库区范围内。
9、门卫室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防爆专用电话。
10、若库房报警器失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立即安排电工检修。
11、外来人员,无公安和安监部门的证明一律不准入库,凡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2)煤矿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煤矿安全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防止矿难事故发生的关键。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煤矿安全保卫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煤矿安全保卫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这一体系包括:煤矿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当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有效的管理;煤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应当制定和贯彻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煤矿生产经营班子成员负有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责任,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保卫制度的第二个方面是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这包括: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用于抢险救援的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煤矿保卫办公室制度范本
煤矿保卫办公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保卫办公室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保卫办公室是煤矿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煤矿企业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保卫办公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保卫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保卫人员,明确职责,确保煤矿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保卫办公室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保卫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应包括:保卫办公室负责人、保卫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管理员等。
第六条保卫办公室负责人的职责:(一)全面负责煤矿保卫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实施煤矿保卫工作计划;(二)组织制定和修订煤矿保卫制度,建立健全煤矿保卫工作体系;(三)组织煤矿保卫培训,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四)组织处理煤矿保卫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煤矿企业有关领导。
第七条保卫人员的职责:(一)负责煤矿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煤矿企业的治安秩序;(二)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企业的消防安全;(三)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企业的交通安全;(四)及时报告煤矿企业有关领导。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员的职责:(一)负责煤矿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计划;(二)检查煤矿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四)及时报告煤矿企业有关领导。
第九条交通安全管理员的职责:(一)负责煤矿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计划;(二)检查煤矿企业的交通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三)组织交通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四)及时报告煤矿企业有关领导。
第三章保卫办公室工作制度第十条煤矿保卫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一)煤矿保卫工作计划制度;(二)煤矿保卫培训制度;(三)煤矿保卫工作考核制度;(四)煤矿保卫工作保密制度;(五)煤矿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制度。
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范本1. 介绍保卫矿井和重要设施是确保生产安全和保护重要资源的关键工作。
制定科学合理的保卫制度,对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提供一个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2. 保卫责任2.1 保卫领导责任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工作应由相关部门负责领导,并明确保卫责任人。
他们应制定保卫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
2.2 保卫人员责任保卫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具备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参与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他们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禁私自泄露保卫信息。
3. 保卫制度3.1 出入管理制度禁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矿井和重要设施,严格落实人员证件管理制度,并设立检查通道和安全门禁系统,确保安全管控。
3.2 保密制度加强对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密工作,防止保卫信息泄露。
制定保密措施,包括信息加密、保密人员定期培训等。
3.3 急救制度制定急救措施,包括应急医疗设备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建立急救预案。
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援,减少事故伤亡。
3.4 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矿井和重要设施得到及时监控和管理。
值班人员应具备熟悉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3.5 安防设施制度建立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
确保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安保工作得到实时监控和及时报警处理。
4. 保卫措施4.1 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保卫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保卫工作的重视和安全意识。
4.2 演练训练定期组织保卫演练和培训,提高保卫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熟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
4.3 巡查和监控加强对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巡查和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4 技防措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对保卫范围内的人员进行识别和鉴别。
4.5 外部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机制。
5. 保卫评估和改进定期开展保卫工作评估,包括保密工作评估、安全演练评估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范文(3篇)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范文1、火药库、发电机房、主主通风机房、锅炉房、物料库(场)、主绞车房、井下配电所为矿井要害场所。
2、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忠于职守,持证上岗。
3、要害部位全部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志,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上级检查人员确系需要进入时,必须有本矿领导带领,并认真进行登记。
4、要害部位要加强防火、防盗等硬件建设,其中,火药库要装备“两铁一等犬”(防盗防橇门、铁栏杆窗、警犬),物料库要装备“三铁一器”(铁门、铁窗、保险柜及报警器)。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全天候守护,不得擅自离岗。
矿治安巡逻人员要以要害部位为重点,坚持每天两次巡逻。
6、要害部位的各种资料不得擅自抄写和外泄。
7、每旬一次安全大检查,必须把要害部位作为必查项目,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四定”认真解决。
8、万一发生意外,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领导处理。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制度范文(2)一、总则1. 为了确保矿井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相关资产和人员,制定本保卫制度范本。
2. 本保卫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工作。
3.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保卫工作。
二、保卫责任1.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所有管理人员对其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并应确保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保卫部门负责矿井和重要设施的保卫工作,并与其他管理部门紧密合作。
3. 所有员工都有保卫矿井和重要设施的责任,应积极参与并支持保卫工作。
三、安全巡逻1. 安保人员应定期进行巡逻,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巡逻范围包括关键区域、屏障、门禁、周边环境等,重点关注异动和可疑人员。
3. 巡逻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巡逻时间、地点、发现问题等,确保巡逻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四、门禁管理1. 矿井和重要设施的进出口必须设置门禁设备,并由专人进行管理。
2. 进出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在进出时进行身份核验。
3. 临时人员必须申请进入,并由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
矿区保卫管理制度
矿区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矿区保卫工作的管理,维护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厂区内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保密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矿区保卫工作旨在维护矿区内的安全和秩序,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建立和完善矿区保卫体系。
第四条矿区保卫工作贯穿于矿区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矿区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是矿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矿区保卫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具体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灵活多样的措施,不断提高保卫工作水平,确保矿区内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矿区保卫工作由矿区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设立矿区保卫部门专门负责矿区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七条矿区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矿区保卫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编制保卫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检查和监督矿区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矿区保卫部门负责对矿区的保卫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保卫装备进行管理,对保卫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矿区保卫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最新的安全保卫管理政策和法规,确保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矿区保卫部门负责监督矿区内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矿区内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服从保卫部门的管理和指挥。
第十二条矿区内的员工要认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三条矿区内的员工要遵守矿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处置和操作带电设备和危险品。
第十四条矿区内的员工要维护矿区内的安全和秩序,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有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十五条矿区内的员工要保护矿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不得损坏设施和财产,如有发现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3篇)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安全消防、治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地面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经济保险安全措施。
对本矿的消防工作和治安保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负责矿重点部位设施、要害场所、重要物资仓库的消防和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打击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盗窃生产材料、爆炸材料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负责组织全矿性的消防灭火检查,重点对要害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监控,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贮地点安全保卫,做好爆炸材料的押运。
五、做好自我保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2)矿保卫科是负责矿山安全保卫工作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范围,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责任:矿保卫科负责人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 监管责任:矿保卫科要加强对矿山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和员工的安全监管,确保矿山生产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3. 调度责任:矿山生产活动需要合理安排和调度,矿保卫科要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指令,确保生产活动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
4. 教育培训责任:矿保卫科要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 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矿保卫科要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确保矿山生产环境的安全。
6. 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责任:矿保卫科要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尽快排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损失。
通过建立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矿业有限公司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业有限公司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业有限公司保卫科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业有限公司保卫科负责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安全生产政策、监管安全操作流程、策划应急预案、组织安全培训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矿业有限公司的保卫科工作人员,包含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与制度第四条矿业有限公司保卫科负责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矿业有限公司保卫科负责研究和订立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承当领导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订立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等。
第七条公司管理人员应对下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及时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严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乐观参加安全培训等。
第九条公司内部不安全因素的发现和整改由保卫科负责,及时采取措施除去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资产安全。
第十条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本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保卫科应依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公司订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订立与考核•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订立相应的考核方法和评估标准。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的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和流程。
2. 安全管理制度•订立认真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应遵从的安全操作规范。
•设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相应的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订立安全教育的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煤矿保卫部门各项管理制度5篇
煤矿保卫部门各项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煤矿保卫部门各项管理制度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为了保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消防工作,促使消防工作健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每月下旬组织召开各基层单位防火领导人会议一次。
二、应参加会议者,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三、每次会议由防火办组织召开,并将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以及会议内容详细记录备查。
四、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罚款50元。
五、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要向防火办领导人请假。
六、参加人员学习后要向单位人员传达会议内容。
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时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在节日前进行一次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放假的单位要在节假日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人员,重点防火部位24小时不得空岗,并将值班人员名单、班次报防火办。
三、放假的单位要做到,灭火、停电、关窗、锁门。
四、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禁止酗酒、脱岗、睡岗、重点防火部位要死看硬守,做到万无一失。
五、节假日期间,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机械重地、要害部位以及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重大活动集会前,举办部门应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紧急疏散预案等有关情况一并报防火办批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为不断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防火委每月进行一次全矿性的防火安全大检查,由防火办组织实施,个基层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
二、重大节日前要进行防火检查,遇有问题时要进行专项检查,由防火办组织实施。
三、各基层单位防火组织每周必须对本辖区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等记录清楚。
四、防火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本部位的所在班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对本部位的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应每班进行防火检查一至二次,下班后将防火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煤矿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行业,很容易发生事故。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完整的煤矿安全保卫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煤矿安全保卫制度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法规,是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基本保证。
第四条本制度的遵守,是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的基本工作纪律,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本制度的管理应以防事故为中心,抓住矛盾的关键环节,以预防为主,结合执法监督,科学防治,即学即用,完善和严格执行,有效地起到强化管理、促进事业发展、保证安全生产的效果。
第二章公司行为准则第六条党的基本路线、及时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抵御事故侵袭的能力。
第七条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严格管理煤矿的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第八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条件。
第九条做好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促使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条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消防工作,保证煤矿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在煤矿内违规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加强对煤矿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加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善后。
第十四条逐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保卫工作档案,严格保管煤矿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三章安全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煤矿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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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 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布置有关消防工作, 促使消防工作健康运行, 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每月下旬组织召开各基层单位防火领导人会议一次。
二、应参加会议者, 要按时参加会议, 不得迟到、早退。
三、每次会议由防火办组织召开, 并将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以及会议内容详细记录备查。
四、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罚款50元。
五、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要向防火办领导人请假。
六、参加人员学习后要向单位人员传达会议内容。
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时的消防安全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在节日前进行一次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放假的单位要在节假日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人员, 重点防火部位24小时不得空岗, 并将值班人员名单、班次报防火办。
三、放假的单位要做到, 灭火、停电、关窗、锁门。
四、节假日期间,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 禁止酗酒、脱岗、睡岗、重点防火部位要死看硬守, 做到万无一失。
五、节假日期间, 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机械重地、要害部位以及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重大活动集会前, 举办部门应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紧急疏散预案等有关情况一并报防火办批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不断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 消除隐患, 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防火委每月进行一次全矿性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由防火办组织实施, 个基层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
二、重大节日前要进行防火检查, 遇有问题时要进行专项检查, 由防火办组织实施。
三、各基层单位防火组织每周必须对本辖区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 并将检查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等记录清楚。
四、防火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本部位的所在班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对本部位的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 应每班进行防火检查一至二次, 下班后将防火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常白班部位的工作人员下班时要熄火、停电、关窗、锁门。
六、防火专职干部每周不应低于三天的监督巡查, 监督各基层单位的防火的运作情况, 各防火重点部位及一般防火部位的防火制度落实情况。
七、有关要求
( 一) 矿级的月检查, 科队级的周检查, 班组单位的日检查, 以及消防志士的监督巡检都要严格、认真、细致, 严禁检查人员工作浮漂, 走形式, 各级的检查都应做详细的文字记录。
( 二) 各级检查, 查出的隐患都应立即消除, 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 确保隐患整改前的安全。
( 三) 任何单位, 任何个人, 不得阻碍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在防火部位的正常检查活动, 不得随意刁难检查人员, 不得向检查人员提供假情况、假资料。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为促使各单位能积极整改火险隐患, 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查出的隐患, 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应该予以整改, 确因实际困难一时整改不了的, 要及时上报矿防火办。
二、隐患的整改要按”五定”, 即: 定整改及验收人员, 定整改及验收时间, 定责任及责任人, 定整改标准, 定整改措施。
三、重大火险隐患, 防火办要登记、立案, 并向火险责任单位下隐患整改通知书, 火险责任单位接到通知书, 应履行签字手续。
四、隐患责任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 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不能整改的, 或在限期内整改不完, 应向防火办反馈不能整改的原因的书面报告或延期整改报告。
五、有隐患不积极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时间, 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六、隐患整改完毕后, 应通知防火办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 可认定该隐患已消除。
七、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达100%, 一般火险隐患整改率应达98%。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保证其在灭火工作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分配到班组, 具体落实到人保管、保养。
二、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损坏和丢失。
三、管理消防器材的责任人, 要定期检查、维修、到期及时更换, 确保上岗时灭火器材完好。
四、消防器材要悬挂或摆放在醒目、随手可拿的位置, 但应避开日晒、雨淋、潮湿的地方。
五、冬季的消防栓、灭火器要采取经上级消防部门批准, 在合格厂家购置或维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乱购、乱修, 严防不合格产品影响灭火救灾工作。
六、扑救初起火灾正常使用的消防器材, 由出现火情单位写使用器材的经过, 三日之内报到矿防火办公室, 保证对消防器材的及时增补。
建筑防火审批制度
为搞好建筑防火审批关, 使防火工作正常运行, 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 包括民用建筑) , 施工前必须将工程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建筑设计、消防供水、采暖通风、电气设备等有关情况全部报请建筑防火审查部门批准, 待批准后方可动工。
二、未经防火部门审批的工程竣工后, 一律不得投产使用。
三、对发生火灾危险性大, 火灾后政治影响大, 损失大的建筑工程, 施工前必须经防火部门审批, 而且施工中由消防部门监督, 竣工后由消防部门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准投产使用。
四、工程的施工单位, 在施工前应向建筑单位索要该工程的防火审批副本或其它文字根据。
五、经防火部门审批后的工程, 建筑单位施工单位不准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
六、工程竣工后, 如改变工程的使用性质或内部装修, 应再次向消防部门申报。
动火、动焊审批制度
为防止动火、动焊时发生火灾事故, 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位动火、动焊前, 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出严密的安全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 并在现场监督施工。
二、重点防火部位( 油库、坑木场、物资仓库) 进行电焊气焊时,
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一般防火部位动火、动焊的施工安全措施由该辖区的单位防火领导审批, 重点防火部位动火、动焊的安全措施必须经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安质科共同审批。
四、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将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干净, 包括垂直下方的可燃物。
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后, 施工中的防火监督员要停留在现场一个小时, 确认安全无事后方可离开。
取暖炉火审批及使用制度
为防止因炉火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 加强炉火安全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一、冬季需要使用炉火取暖的部位, 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向防火办公室提交使用炉火申请书, 标清该炉火的所在部位, 炉火的各类, 防火的管理责任人, 采取的安全措施, 使用起止日期等情况。
二、防火办接到各单位的取暖炉火申请后, 应到需生炉火的现场查看, 符合使用炉火条件时, 防火办发给该炉火的使用证。
三、被批准使用的炉火, 室内必须有醒目的炉火管理制度, 注明防火管理人。
四、使用炉火的部位严禁存在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用易燃液体生火、助燃, 炉火周围一点五米内禁止存放可燃物和烘烤衣物。
五、烟囱经过可燃的屋顶、屋檐时, 需用不燃材料隔绝, 在防火
禁区附近的烟囱应作消火处理。
六、炉火负责人外出时, 需委托她人临时负责, 室内无人时, 需熄灭炉火, 做到人走火灭。
七、需要过夜的炉火, 室内门窗不可过严, 防止煤气中毒。
八、炉火的炉灰要用水浇透, 倒在安全地点。
九、冬季取暖炉火没年度审批一次, 使用到期后, 超期使用应续写延期报告。
地面厂房防火安全制度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 特制度本制度。
一、各单位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 举行防灭火演习, 提高员工防灭火技能。
二、按规定配置防灭火设施及灭火器材, 并定期检查维修更换。
三、工业厂房内要有醒目的防灭火标示。
四、保持工业厂房的清洁卫生, 定期处理杂物。
五、进入工业厂房的人员要履行登记手续, 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六、工业厂房内严禁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等做饭、烧水。
七、工业厂房按规定铺设用电线路, 电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当日值班人员要对工作场所进行防灭火检查, 落实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