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成功诀窍分享带解析
2012司法测试答题技巧-怎样有效应对司考主观题
2012司法测试答题技巧:怎样有效应对司考主观题第四卷的主观性题目历来都十分低分,一般在40-50 分之间。
卷中包括十一大题,很少有考生做得完。
经常有人说:“不知怎样进了考场,又不知怎样出了来”!你要设想改题者每一份卷只有十来分钟,不能很仔细地阅读,只能凭卷面印象,条理是否清楚打分。
而且每天要改几百份卷,面对各种文字,很容易就困倦,这时候决定你的命运就是卷面。
答题时候要注意:1.有些考生认为自己的第四卷缺乏练习,却又不知道怎样复习?其实只要你想练习,每天都有大量的题目让你思考。
如每天的报纸上,经常有关于法律方面的讲座,咨询、以及某些犯罪纪实。
你可以模拟做试题,思考他解答的对不对,程序是否错误,事实应怎样进行等。
当然,最直接效果最明显的还是参加一个辅导班,有钱可以去参加北京面授卷四特训之类的,经济条件或时间不允许,可以参加一个网校,我就属于后者,呵呵。
我参加的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卷一卷四高分突破班,感觉效果还不错!2.卷面要干净,行列要整齐。
如果卷面不干净的,行列不整齐的,立即只有一半分,根本就没有心情去慢慢阅读你的答案。
3.对于法理的论述题,应该针对题目中给定的材料,概括出其中的法理学原则,然后分析其中的原因,理论上的争论,问题的背景,以及能否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你考虑好了解决措施,当然可以答上,如果你自己都没想好,那把你自己没想好的原因答上。
因为法律问题没有一个绝对的正确或错误,有些问题也没有一个定论,只要你能自圆其说就可以了。
在答题的过程中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就会找到答题的思路。
法律|教育|网如果你对论述题,还是不上道,可以听听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卷四高分突破班,有专门老师讲解论述题解题技巧。
4.对部门法的问题要详细的阅读案例,同时结合问题,进行思考。
答题时应当从最有把握的答起,掌握先易后难的答题顺序。
要求言简意赅,简洁明了。
重点法条的掌握仍然是不可忽视的。
在进行论述的时候,一般要把现有规定陈述一下,然后提炼观点。
2012司法测试复习技巧
2012司法测试复习技巧2012年司法考试已然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以下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最后冲刺阶段的高效复习技巧,希望对大家的复习能起到帮助,预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一、要关注司考真题习题少做,扎实搞好历年真题的研习。
有些非法本生,一条练习题也没做,在听课的基础上,就是搞真题研习,在研习时,不要只注意正确的选项,而是要特别注意“不正确”的选项,分析不当选的选项为什么不当选,这样才能发挥真题的辐射作用,做到以点带面,做到分析一点,掌握一片。
到最后冲刺扫荡阶段,可适当做一至两套模拟题。
做题得分较低时,不要灰心,一定要分析错在哪里?把原因找出来,查漏补缺。
二、要清楚各个部门法司考复习要点法律基础较弱的考生,是全面细致阅读一遍上课程,建立一知识体系法律教育|网。
其中,法理学、法制史、三国等部门法基本没有法律条文,复习书中知识点尤其重要;商法、经济法中法律条文数量极多且及其繁杂,但理解不难,直接看法律条文效率较高;三大诉讼法、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既有理论深度又包含众多的法律条文,比较适宜的方式是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来阅读辅导用书,既了解法学理论的“应然”状态,又熟悉我国现行法的“实然”状态。
三、合理安排司考复习时间你要清楚一周内所要做的事情,然后制定一张作息时间表。
在表上填上那些非花不可的时间,如吃饭、睡觉、上课、娱乐等。
安排这些时间之后,选定合适的、固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正常的阅读和课后作业。
当然,学习不应该占据作息时间表上全部的空闲时间,总得给休息、业余爱好、娱乐留出一些时间,这一点对学习很重要。
一张作息时间表也许不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但是它能让你了解如何支配你这一周的时间,从而使你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和娱乐。
四、要正确把握好司法考试复习技巧(遵循人类记忆遗忘曲线)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学习方法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学习方法导读: 司法考试学习方法。
掌握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对于通过司法考试是十分重要的,很多高分通过司考的考生们都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这些方法指引着他们顺利地通过考试。
小编为考生推荐的下面这篇文章,全面地为考生讲解了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希望考生们能从中找到并借鉴一些方法,再结合自己的特点,为自己制定一系列的复习计划,那么顺利通过司考将会变得很简单! 1.司法考试的内容太多怎么办?答:大纲要求的内容确实很多,但有很多内容都不考。
法|律教育网深入研究十几年来的试题,出题的重复率甚高,有些重点内容总是在考题中出现,司考大纲要求的内容中只有一小部分的内容是最重要的。
我们只要掌握了这一小部分,通过考试就没问题了。
我们编写教材就是要牢牢抓住这重点的部分。
2.司考法条第一性,案例第二性答:司法考试归根结底考的就是法条,所以我们要牢牢抓住法条。
抓住法条并不是死记硬背法条的原文,而是理解法条里的精神内涵,利用法条解决实际案例。
用什么方法掌握法条呢?做案例题。
我们不要搞题海战术、做案例题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目的是掌握法条,这样的案例应该是经典,而不是一些烂题。
哪些是经典?真题。
我们的原则是法条第一性、案例第二性,先有法条,后有案例,法条决定案例,掌握案例的目的是为了弄懂法条。
3.真题是打开司考大门的金钥匙答:掌握了真题就掌握了考试的重点,所谓的真题就是考过的试题。
司法考试(律考)已进行十几年了,这些年来积累下的题是最宝贵的,是法律适用精华的积淀,完全能体现司考的特点、风格。
真题中包括了考试内容的80%以上,可以说把真题搞懂、学活,司考就通过了。
4.备战司考的“四步曲”答:第一,要“了解”司考。
备战司考不只是一个知识问题,更是个方法论问题。
对新考生来说要花点时间,了解它、认识它、掌握它,才能战胜它。
第二,要选择复习资料。
复习资料多如牛毛,说实话,质量高的不多,你要花大力气来研究,别人都是过来人了,吃的苦还少吗?多向他们了解,一套好的资料是你胜利的关键,是通过司考的必要条件。
2012年复习司法考试必胜八大策略
2012年复习司法考试必胜八大策略2012年复习司法考试必胜八大策略。
司法考试通过了固然可喜可贺,但落榜了也不要怨天尤人,关键是应当扪心自问:和别人的差距在哪里?我作为一名披荆斩棘、一路拼杀,终于冲出三十六万大军,闯入两万四千过关者之列的“过来人”,感触良多。
千虑一得,希望能够对下一届考生有所启迪。
策略之一:信念篇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
司法考试绝不仅仅是拼智力、拼体力,非智力性因素在司法考试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必胜的信念是整个司法考试过程中的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个强大精神支柱,以后的许多困难都不在话下。
所以,首先要树立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胜信心,以“不考则已,一考必中”的昂扬斗志投入到司法考试复习当中去。
当然,无论下多么大的功夫,最终结果也不会令人满意。
这时候,我们可以向宋代名相王安石先生学习,“尽吾志而力不达,无悔矣”。
策略之二:时间篇不要以为复习时间越多越好,用时过久容易把人的精力拖垮,以致精疲力尽,累倒在司法考试的战场上。
那么,准备司法考试的时间成本预算是多少呢?一般说来,如果考生没有法律专业基础,应当拿出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集中复习。
对于那些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考前集中两三个月也就差不多了。
当然,考虑到个人的智力、精力等相关因素,时间上可以适当调整。
策略之三:辅导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司法考试的硬件工具是各种辅导资料。
主要有教材、法条、真题及其相关资料。
建议采用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作为工具书(即“三大本”,现在购买2011版本即可,购买2012年版的就来不及复习了),法律出版社张能宝历年真题解析(久经考验,最权威),工商出版社红皮法条(4月份左右出版,购买即可)。
关于辅导班,如果考生个人自学能力不是很强,参加一个辅导班也未尝不可。
尤其在职的考生们,学习的时间非常有限,提高学习效率就非常重要。
由于在职很难全天参加面授培训,我花了800元参加的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全程旗舰班,下班后,我就在家听北京的名师视频讲课,感觉效果还很不错,另外课件和讲义还可以下载到MP3或MP4,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听课,十分方便。
2012年掌握司法测试规律 诚心=过关成功
2012年掌握司法测试规律+诚心=过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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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司考规律+诚心=过关成功
通过2011年的司法考试实在不容易,因为这是我连续第三次考试。
我认为通过司法考试,首先需要掌握司法考试规律,另外还需要诚心,结合以前的失利及此次的成功我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必须有诚心
司法考试的难度实在不一般,经过多次考试,我已深深领教。
我感觉先前的两次考试题目相对较容易,自己仍没有考过,核心问题就是心存侥幸,没有至诚之意。
如果想获得司法考试资格,必须诚心诚意,这才是最深厚的动力。
二、必须学会掌握司法考试的特点
我的多次失败,从技术上讲,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对司法考试试题特点的深入把握,甚至可笑地按照自己的设计来复习。
只有深入把握司法考试题目的特点,才能有的放失,事半功倍。
我认为司法考试的特点是:三分给法律关系定性,七分熟练掌握法律规定(法条)。
即司法考试试题既涉及给法律关系定性的问题,更偏重于考查考生对相关法条的熟练掌握程度。
这就要求考生既要有深厚的法律理论根底,又要
背下来大量的法条,会解决具体问题,那么怎样才能掌握司法考试题特点呢?要亲自做历年的司法考试真题,并仔细分析。
三、反复听课练习
此次司法考试过关,得益于在听的视频课程,老师的讲解非常透彻,重点非常突出,帮我迅速掌握了司法考试的学习规律。
司法考试试题既有理论性强的知识,又有具体法律规定,该理解的、该背的十分多,但总体来说都是很基本的东西。
对这些内容的掌握,仅通过看书或者蜻蜓点水似的做几个练习是不行的,必须反反复复做听课练习,把知识融化到大脑中才行,这样在司考之中才能真正做到马到功成,取得佳绩。
2012年司法考试创造高分通过的捷径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2、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A.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B.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D.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3、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4、推进严格司法,应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流程,建立责任制,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B.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5、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6、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2012年司法考试法律条文的复习方法和做题窍门
3.新出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新”成为司考命题的热点。如合同法新出当年的分数高达64.5分。证券法、土地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均是如此。
(三)放的放了余者如何
考生经过以上一番筛选,还只解决了量的问题。“煮”成的“盐”又当如何对付呢?我们说:放不为弃,退始为进。
1.到法条后面去
掌握法条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规则,也是法学理论积淀的结晶。因此,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隐藏着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撑。面上的法条只可谓其“然”,背后的法理方为“所以然”,故考生应当结合教材来熟读并把握法条,万不可认为教材只是对法条的简单析义。
2.到法条内部去
把握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是法律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固定的逻辑结构,都是由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法律规则在法条中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完整表现,也可以在不同的条文之中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表述。同时,一个条文也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因此,应当在法条中归纳出法律规则,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为线索,来破解法条。
二、做习题如何演练才是真?
(一)真枪实பைடு நூலகம்出真功
通常我们说做习题,实际上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基础训练。对于所有考生来讲,做一定量的基础性习题训练是不可或缺的。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藉此夯实基础,快速建立起法学知识架构,法学专业的考生也可以藉此快速恢复生疏的知识。所以,基础训练的目的在于掌握基础知识,强化记忆或快速恢复生疏的知识。
1.实用的。由于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凡能够被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在法律实务中具体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关注的热点。而在实务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的法条一般可以忽略。
2012年司法考试成功诀窍分享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3、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2012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2、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2012司考之路怎么走
2012司法考试之路怎么走?导语:2012司法考试之路怎么走?鲁迅先生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同样,在司法考试中,路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
2012考生司法考试的备考路下面就是我对在职考生的一点点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坚持加正确的方法是必需的我是在职考的,由于职场上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再加上是法本,所以就想通过司法考试。
如果没有职场上的小小挫折,我想我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
司法考试阅读量之大,罕见。
我想就算是法学博士不系统复习司法考试的内容,通过者也寥寥。
我元月非正式开始复习,5月开始正式复习。
坚持坚持在坚持。
一页一页的看书,一个一个知识点的识记。
最热的时候,由于坐得太久,汗太多,屁股上都要抹上爽身粉。
周一到周五每天复习大约6小时。
时间从哪里来的,当然是挤和抓出来的。
周末的时候,我就很累,十分想休息,所以周末我就做做题,检验一下复习成果,看少量的书。
做题十分必要,分析失分点在哪里,适时调整自己的复习方法和复习重点。
对于那种一天复习10小时以上牛人,把真题和参考书看过N次的牛人十分钦佩。
我知道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根本做不到每天这么大的劳动量,所以只有顺其自然,自己按着自己的复习方法走。
2,选择正确的参考资料。
我买了三大本以及一本必备法条,司考历年真题,质量很好,一共300多吧。
网上下载的各科讲义。
这是我的全部参考书。
我是全部看完了三大本的,重点是民法和刑法。
其他法律看完三大本也没什么印象。
所以,我就在看刑法民法的同时,研读了其他科目。
个人认为,诉讼法以及经济法商法等记忆性的,没必要详细看三大本。
到了八月,做真题。
其实我真题只做了5套,每套一遍,因为没时间。
做真题很容易,但每次看后面的详细解释真的很费时间,但绝对要研读,因为这是真题,重要性不讲了。
刚开始的时候,4门总分300分吧,后来,总分就到了330左右。
当时特别没把握,总希望考试的时候奇迹出现。
我问了一个通过的同学,他说他平时做题就300-320分,结果还不是考了400分,但他是全日制研究生,我只是在职法本。
2012年司法考试“三要诀”帮你过关斩将
2012年司法考试“三要诀”帮你过关斩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因其极强的淘汰性、较高的权威性而被学界誉为“中国第一考”。
高于九成的淘汰率使得司法考试远比高考甚至考研更显残酷,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是对司法考试形象而生动的比喻。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对于广大考生来说,是智慧的挑战、体力的考验、意志的磨练。
带着理想与憧憬,莘莘学子们战长夜、斗酷暑,付出了大量汗水,牺牲了几多快乐,然而最终收获成功的毕竟是少数,多数考生会铩羽而归,无功而返,收获着失望和遗憾。
渴望在数十万司考大军中一路策马驰骋,过关斩将,一举及第,是所有司考学子的梦想。
作为2011年司法考试的参与者和幸运者,笔者联系个人备战司考的经历,作了一些思考和总结,特撰此文与钟情于司法考试的广大读者朋友作一次探讨与交流。
笔者认为,把握“三要诀”,通过司法考试指日可待。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要诀之一:培养浓厚的法律兴趣是司考过关的前提。
爱因斯坦有句至理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歌德说:“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
”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
”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兴趣是学习的“催化剂”,司法考试的复习更是如此,长时间的考前准备,大量的记忆,大量的阅读,大量的练习,很难想象一个对法律提不起兴趣的人能够坚持下来,事实也证明:对法律没有足够的兴趣将意味着在司法考试面前败北。
我常碰到一些学法律的人,其中不乏法学科班出身者,对自己所学专业索然无味,与其交谈,话题总是离不开衣食住行玩,偶尔论及社会热点案件,他们关注的始终是案件中的一些花边絮闻,对事物表象下的法律本质不善提炼,更难得引用法律条文。
问其为何参加司法考试,或曰完成任务,或曰谋职需要,或曰考着试试,对法律这个职业其实并无热情。
再从他们参与司考复习过程看,死看书本,滥做习题,学用脱节,学习与工作与生活好象不相干,这些人中考过线的我还没见过。
既然兴趣对司法考试极为重要,那么如何培养对法律的兴趣呢?个人体会主要有三点:一是多收看法制专题电视节目。
2012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带解析
1、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2、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
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
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3、下列哪些行为触犯诈骗罪(不考虑数额)?A.甲对李某家的保姆说:“李某现在使用的手提电脑是我的,你还给我吧。
”保姆信以为真,将电脑交给甲B.甲对持有外币的乙说:“你手上拿的是假币,得扔掉,否则要坐牢。
”乙将外币扔掉,甲乘机将外币捡走C.甲为灾民募捐,一般人捐款几百元。
富商经过募捐地点时,甲称:“不少人都捐一、二万元,您多捐点吧。
”富商信以为真,捐款2万元D.乙窃取摩托车,准备骑走。
甲觉其可疑,装成摩托车主人的样子说:“你想把我的车骑走啊?”乙弃车逃走,甲将摩托车据为己有4、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6月9日B.6月17日C.6月19日D.6月20日5、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B.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C.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6、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A.用假币缴纳罚款B.用假币兑换外币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7、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
2012超级有用的司考方法
4.经济法。
司法考试中,经济法主要考法律条文的规定,所以本学科的复习并不难。虽然涉及的法律很多,但考试的内容不多。这种情况下,就突显了重点法条的重要性,一定要认真理解往年考过的知识点,并总结其中的规律性内容。
5.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三国法一向被考生认为是司法考试中较难的部分。主要是因为涉及到的东西日常生活中用不上也碰不到。但是,对这三个部门法一定要分等级复习。比如,国际私法最容易,每年的出题点也都差不多,所以看看历年真题,再看看书,应该就没有问题。国际法难度居中,所以应尽量争取。至于国际经济法,其难度确实非常大。所以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最开始全面复习,有一些心得后(尤其是临近考试的时候)选择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比如贸易术语、支付方式等仔细学习,理解到位就可以了。
2.宪法学。
宪法学本身占的比重不大,而且比其他学科容易拿分,所以要尽量把这个学科的分数拿下来。宪法学只出现在第一卷,主要考查法条的知识,因此要着重看一些重点法条。这些法条不仅仅包括《宪法》及其修正案的条文,还包括宪法性法律文件,如《选举法》、《立法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3.法制史。
法制史主要就是靠记忆。但知识点比较多,不仅包括中国法制史,还包括外国法制史。考试也考的很细,往往花很多时间却收获不大。所以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为了节省时间,最好就是在临近考试的时候突击复习,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记住最多的内容。其中要特别注意一些重要的制度,如中国的结婚离婚制度,还有一些重要的律文,比如《北齐律》、《永徽律疏》等等。
3.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复习相似,只是民事诉讼法的制度设置相对充分地体现了当事人自治。因此,很多诉讼程序包括法院的审理行为都是由当事人来启动的,除非法有特别规定法院才主动行使职权。而且对于很多程序或实体上的权利,当事人有充分的处分权。把握这一贯穿始终的原则,对系统复习民事诉讼法,理解繁多、庞杂的知识点有着重要意义。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秘籍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秘籍如何成功拿下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
刑法是历年司法考试所占分值比较大的部分,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谈谈如何成功拿下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希望对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朋友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其实不难。
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通过考试?如果用最简短的话说,大约要做到这么几点:一、具备应试科目的基础知识通常法律专业本科或大专的学生就具有这样的知识。
没有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人,找一套“推荐用书”或教材学一学,也可掌握这些基本知识。
二、针对考试的特点,作一些适应性的准备这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对应试的参考价值最大,是了解考试重点和特点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途径。
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一方面了解考试的特点,指导复习;另一方面测一测自己还有什么不足,予以弥补。
当然,每年试题的风格也是有些差别的,例如,1997年度的刑法试题,法律条文占很大的比例。
这是因为刑法、刑事诉讼法在那一年刚刚修订公布,有些新规定,大家还觉得新鲜、陌生,同时也没有适用的案例,所以就出现了较多的纯法条试题,以致有人认为,背法条最管用。
这显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容易产生误导。
以后的试题中,纯法条试题就渐渐少了。
司法考试当然就是考法条,但是纯考法条记忆的试题恐怕就占不了那样大的比例了。
总体而言,考试将会越来越难,将会越来越注重对法条原理的理解和对综合运用能力的考察。
(二)适当地背一点法条、司法解释。
这与读“指定用书”或教材具有互补作用。
等于是换一个角度,加强重要知识的掌握和应用。
其实,“指定用书”或教材,都是围绕着法条阐述的。
再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对法条的学理解释。
而司法解释,更是对法条中疑难而常见问题的解释。
(三)适当看一点案例、做一点练习。
对于初学者,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的供法学院校学生使用的教学案例集或案例教程,比较合适。
对于程度较高者,也可以看一看出题老师或权威学者编写的教材,这对于正确把握疑难点和争议点很有帮助;或者看一看法院编写的案例集,如最高法院出版的案例选或《刑事审判参考》一类的刊物,这对于弥补司法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重要的作用。
2012年司法考试经验全指导
2012年司法考试经验全指导一、战略战略上要渺视,战术上要重视。
司法考试的题目确实是会者不难,难者不会。
1、【思想上】司法考试的复习一定要学会放弃,不要贪多求全,而是应该要求自己把重点知识掌握得非常准确。
关于这点,参加过司考的考友自然知道,没参加过的随便做一下法律\教育网司考题库内的历年真题就会有体会。
个人感觉,出题老师越来越刁钻,设置的陷阱那是防不胜防。
如果知识点掌握不够准确,很容易被老师忽悠。
今天考试我就被民法老师的那个“其”打败了,因为直接关系到要选哪个选项。
这是个考代理的单选题,考点我是非常清楚的,但不明白这个“其”究竟指的是“甲”还是“丙”,最后要靠句子里用的标点符号来推。
虽然才1分,但咱不能不明不白被“其”了,对不?2、【行动上】要根据自己的状况,制定符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把时间规划好,但不要把时间划分得太细,不要把目标订得太高,否则,很容易在自己达不到设定目标时,打击自己。
同时,应该根据距离考试时间的远近和自己的复习程度,适度调整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二、方法每个人的状况不同,这就导致了别人适用的方法,自己不一定适用。
不过,还是有些共通之处。
1、【学习资料】三大本一定要有。
真题解析一定要有。
三大本每年5月出,用途是查疑解惑,当字典来用就可以。
一般人不可能都看完还还都能消化的。
(我买来基本不看,有东西需要查时看一下,但今年确实有很多真题直接就从三大本里搬来考了,确实让人很郁闷。
我考试的时候可是杀死了很多脑细胞才能得出答案的。
)真题解析每年12月出,用途主要是了解老师的出题角度和刁钻程度,只要买一本当年真题的单行本解析就足够了。
市面上五花八门出的解析很多,但只有这本最正宗。
(其它的解析,我也乱七八糟买了一堆,但有些至今都没翻过一页。
)2、【辅导资料】法律\教育网授课讲义一定要有,音频或视频资料多听一些。
特别是串讲、突破阶段的讲义和音频,含金量非常高。
2012年司法考试成功诀窍分享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2、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
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
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正确答案】:C3、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4、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 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 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正确答案】:A,C,D5、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 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6、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
2012年司法考试通关攻略
2010年我以405分通过司法考试,面对周围人的祝福,我心里充满感激和幸福,大家鼓励我把自己的心得写出来。
我觉得自己无非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如果非得谈经验,我认为做好以下几点,是自己成功过关的关键:一是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心态;二是运用好一套对付司法考试的方法;三是选择一些该看的书。
第一部分司考复习方法问题:找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的方法各式各样,因人而异,只要不是复习的最后阶段,我们要选择最有利于发挥自己战斗力的方法,让有限的精力迸发出最大的能量。
第一要认识司法考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明确司法考试的范围。
我们有两个途径知道要考什么,一是历年真题,二是考试大纲。
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司法考试是一个重复率相当高的考试,有些部门法的重复率达到50%以上,也就是说今年要考的试题一半以上的都在前几年的考试中出现过,只不过要改头换面而已。
所以说,研究好历年真题就等于抓住了司法考试的命脉。
要把一个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察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意图,如果自己是命题者,还会出什么样的题目来考察大家。
对于司考大纲,我建议要人手一本。
对于大纲里有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背下来,熟练掌握,尤其是对第一卷,更是如此;对于大纲里没有的,毫不犹豫的划掉。
大纲每年都要新增一些内容,这是出题人青睐的重点。
第二知道考什么之后,如何去复习和掌握?复习策略之一时间篇我们既然不知道鱼在那里,只能漫天撒网,才能增加捕捉到大鱼的机会和可能性,而这需要时间。
一般来说,对于一个法本而言,要至少保证600—800小时的复习时间,我是在2009年考试结束后,就开始做前期准备工作,浏览一些法条和历年真题,因为我知道2009年司法考试我是没戏了。
为了给自己下决心,考试结束没有几天我就报了网络辅导班,坚持每天听课1-2个小时以上,认真研究老师讲义,这样坚持到春节,我把司法考试全部学习了一遍,感觉自己真的内功大增。
2012年司法考试解答技巧解说(7月版)
2012年司法考试解答技巧解说(7月版)选择题是自司法考试出现以来最为稳定的题型,换言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出题方式也呈现出模式化的特征。
结合司法考试的个性与一般考试中选择题的解题方法的共性,还有我的个人经验,为大家介绍几点做选择题的技巧。
解答选择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骤:审题型这是正确回答选择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最简单的技能。
选择题共有三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如果你心目中的正确选项在单选题中不止一项或者在多选题中仅有一项,那么你就必须立刻否定自己的判断。
第二步骤:全面分析题干逻辑推理的过程决定了回答选择题必须遵循“题干决定题肢”的思路,“以干求肢”来正确选择。
一、确定题干的规定性题干的范围决定了题肢的范围,依逻辑同一律的要求,题肢的范围只能等于题干的范围,题肢的范围大于或小于题干的范围都不行。
题干的规定性决定了正确题肢的范围,回答好选择题关键在于确定题干的规定性。
题干中一些关键的词语标明了题干在时间、空间、内容、程度、逻辑等方面的规定,对此考生应加以认真的分析。
如时间上的规定性,其次还应注意题干中对空间上、程度与模态上或者法律性质上的规定的涉及。
二、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信息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正确进行选项的选择,固然要依赖于平常的对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的掌握,但善于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有帮助的信息也是明智的举动。
历年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从知识测试方式出发可以分为三类:识记水平类、理解水平类与运用水平类。
运用水平类选择题大多是以案例的方式出现,一般考生均知道题干(案情)信息的重要价值。
其实在识记水平类选择题与理解水平类选择题中,题干部分也往往存在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这些信息或是提供了相关概念的定义,或是说明测试法理的主要内容,或是暗示了考生进行判断所依据的部门法名称……有些聪明的考生即使对某个法条或法学概念一时间产生了记忆的空白,也大可从题干中搜寻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答题。
2012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心理战术
4、经验的积累
成功不是我们静止地去努力学习,而是动态地伴随着我们自身一起成长一起学习的,无论是从成功的经验,还是从失败的教训里面真正的成功者都应该从里面学习到些什么,从而使自己的能力得到增长,使经验得以积累。在整个复习过程中,即使是复习的很好,人也难免会遇到挫折的时候,在面对失败和挫折,不要选择放弃或不要对其不管不问跳过去开始下一环节,而是停下来思考和总结,重新检讨对自己的目标和步骤,并拟订新的计划,准备新的尝试,这部分他们只要坚持下去,就会一次比一次成熟和富有经验,最终也就能取得成功。比如在辅导练习过程中,我们配备专人研究并命出与学员学习进度相匹配的单科测试题,在老师完课后发,以考查你对老师讲过的和老师未讲过的教材其他重点,内容和理解及掌握程度,此项内容意在督促学员对考试内容从细和准的角度掌握,而且能防止某一部分人眼高手低的通病。其后,我们还根据近几年的命题思路和特点,结合授课老师指导的内容编印综合型的测试题,以期考查你细的内容掌握后能否综合运用。在这些测试过程中,你可能会有考的很理想的时候,也可能会有考的一团糟的时候,但得意时不要忘形,失意时也不要颓废,而应该静下心来仔细分析自己的强处是什么?薄弱的地方又在哪里?然后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对症下药,补上薄弱的环节。经过来回几个月的巩固和修补,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积累起来,这样越挫越奋,你的考试能力与实力就会健全起来,到了考场上做题就会有得心应手之感。
2012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心理战术
1、好的心态
2012年司法测试《商法》之获取高分技巧
2012年司法测试《商法》之获取高分技巧(一)系统梳理司法考试商法考点,整体把握考点与民法有所不同,商法是由若干既有一定联系但更有显著不同的分支部门或分支学科组成的,这些分支学科或分支部门虽然有一定的相通性,但差异是主要的,各自的内容基本上都只适用于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独立适用性与封闭性。
在前期复习阶段大家不必花费太多时间在商法上面,只要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进行一点就行,不需要过多的练习题。
(二)熟记各科知识点,理解其理论背景商法没有太多深奥的理论知识,但对于重点的法条,历年司法考试常考的考点,结合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和法律教育网老师们的讲解,做到熟练掌握。
由于商法的内容理论性不强,整体来说不算太难,对重要的部门法应全面撒网。
做到既领会其背后的法理,抓住主要的知识点,又要注意对法律具体规定掌握的准确度与精细度;对一些操作性强的法律,搞清其框架体系。
(三)重视往年司法考试真题和大纲。
司法考试中,商法一些知识点的考试重复频率很高。
有一些司法考试辅导专家把这种现象叫做“重者恒重”,也就是说,重要的知识点始终是重要的,虽然这个说法有“同义重复”的嫌疑,倒也生动说明了一个问题,即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预见到将要来临的司法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可以避免商法复习的偏差,可以克服整个复习备考内容多时间紧的问题;同时还发现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在大纲中的分布非常有规律。
由于大纲只是纲要性的,篇幅很少,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重要知识点”的分布规律,并能够在整个大纲体系中把握其位置所在。
通过历年真题和大纲相结合,我们找到了重要知识点在大纲中的分布规律,那么下一步就是把握这些重要知识点。
扎实理论基础上配以商法重要考点的重要掌握,相信作为考生的你肯定会勇往直前,在2012年司法考试中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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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
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B、行政监督检查C、行政处罚D、行政强制措施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3、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4、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没有()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的决定。
”A、法律、法规B、法律、法规、规章C、行政规范性文件D、法律5、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法治原则B.人权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6、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法治原则B.人权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7、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8、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9、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10、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1、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
为了自谋生路,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干起了出租摩托车运输乘客的工作,一时间,“摩的”遍地开花。
市政府却以影响市容为由,公布了一项规定,要求凡是从事“摩的”运营的都应当取得市政府的运营许可证。
对于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正确的说法是:()A、市政府的规定是违法的,因为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B、市政府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因为“摩的”现象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C、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应当符合合理性原则,公民的生计比市容的维护重要得多D、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该直辖市政府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该规定是合法和合理的1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下列哪个部门裁决?(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13、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14、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A中央军委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15、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16、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7、《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18、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20、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22、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23、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
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B、行政监督检查C、行政处罚D、行政强制措施2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由哪个部门组织起草?(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25、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26、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27、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
为了自谋生路,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干起了出租摩托车运输乘客的工作,一时间,“摩的”遍地开花。
市政府却以影响市容为由,公布了一项规定,要求凡是从事“摩的”运营的都应当取得市政府的运营许可证。
对于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正确的说法是:()A、市政府的规定是违法的,因为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B、市政府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因为“摩的”现象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C、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应当符合合理性原则,公民的生计比市容的维护重要得多D、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该直辖市政府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该规定是合法和合理的28、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2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下列哪个部门裁决?(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30、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1、《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参照()。
”A、规章B、规范性文件C、相关国家政策D、条例32、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33、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3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35、立法法的立法依据是下列哪一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C党代会的决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36、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37、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38、下列哪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A人民民主专政 B党的领导 C社会主义制度 D 马克思主义39、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40、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4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4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4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4、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原则。
A、信赖利益保护B、公平C、比例D、效率45、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没有()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的决定。
”A、法律、法规B、法律、法规、规章C、行政规范性文件D、法律46、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47、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4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多长时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三十日内 D六十日内49、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50、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