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区别。
1. 法律性质:
- 聘用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范畴。
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是平等主体,彼此享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范畴。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享有一定的劳动权益保护。
2. 订立方式:
- 聘用合同一般是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订立,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
- 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书面 offer,劳动者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3. 内容:
- 聘用合同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薪酬、工作时间等具体事项。
- 劳动合同不仅包含聘用合同的内容,还需明确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益、工作条件、保险福利、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等。
4. 保护范围:
- 聘用合同主要保护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的权益,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相对较少。
- 劳动合同主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更明确的规定。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订立方式、内容和保护范围上存在不同。
劳动合同相对于聘用合同更加具有法律效力,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更有保障。
劳功合同和聘用合同区别
劳功合同和聘用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终止条件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1. 法律性质:
- 劳动合同:通常指的是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动关系,强调的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关系。
- 聘用合同:更多用于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非企业单位与个人之间的聘用关系,依据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侧重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2. 权利与义务:
- 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权利和义务。
- 聘用合同则侧重于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聘期、岗位待遇、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约定。
3. 终止条件:
-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如提前通知、经济补偿等。
-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则依据聘用合同的约定和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可能涉及考核不合格、机构调整等情形。
4. 适用对象:
- 劳动合同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 聘用合同则适用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
5. 争议解决:
- 劳动合同争议通常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法院解决。
- 聘用合同争议则可能通过人事争议仲裁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个人或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做出更合适的选择,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3篇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3篇篇1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虽然它们都是用于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其内容、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接下来将从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期限、约束力等方面对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异同。
1. 主体聘用合同的主体一般是自然人,即被雇佣方为个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由个人来承担。
而劳动合同的主体则一般是单位,即被雇佣方为公司或组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单位来承担。
这是两种合同的最基本的区别之一。
2. 内容聘用合同的内容一般比较简单,通常包括雇佣方提供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
而劳动合同的内容相对较为详细,除了包括聘用合同的内容外,还要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内容。
3. 期限聘用合同的期限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来约定,可以是短期的、长期的或无固定期限的。
而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比较固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3年,需要在期满前续签或终止。
4. 约束力聘用合同的约束力相对较弱,一般以行业规范或双方的约定为准,缺乏法律保护。
而劳动合同有法律作为支持,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双方要依法履行合同,如有违反,受到法律制裁。
总的来说,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是用于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其主体、内容、期限和约束力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雇佣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合同类型,并合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雇佣关系的顺利进行。
同时,员工在签订合同时也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保护自身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篇2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规范双方之间的工作关系,但在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性质和定义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涉及到双方在工作职责、薪酬、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约定。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聘⽤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在⼯作中很多⼈都知道存在这两种合同,⼀种是劳动合同,⼀种是聘⽤合同。
很多⼈对这两种合同有什么样的区别⼀直没弄明⽩。
那么,聘⽤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聘⽤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者的适⽤对象不同对于劳动合同,其适⽤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适⽤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对于聘⽤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愿、协商⼀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合同,确定聘⽤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事管理制度。
⼆、⼆者的⽤⼯招聘⽅式不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
⽤⼈单位应当建⽴职⼯名册备查。
第8条规定:⽤⼈单位招⽤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作内容、⼯作条件、⼯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聘⽤合同关系的建⽴,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
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资待遇。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员聘⽤的基本程序是:(⼀)公布聘⽤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资待遇等事项;(⼆)应聘⼈员申请应聘;(三)聘⽤⼯作组织对应聘⼈员的资格、条件进⾏初审;(四)聘⽤⼯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员进⾏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员;(五)聘⽤单位负责⼈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员;(六)聘⽤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与受聘⼈员签订聘⽤合同。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3篇)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是用于调整雇佣关系的两种不同合同形式。
这两种合同在工作关系的性质、内容以及法律效力上都有所不同。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内容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雇佣合同形式,用于调整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 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
劳动合同是由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所以合同双方就是雇主和劳动者。
2. 定义劳动关系的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
3. 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条件。
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条件。
4. 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应规定合同的期限以及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二、聘用合同的概念和内容聘用合同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调整雇主与聘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
聘用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 雇主与聘用人之间的主体关系。
聘用合同是由雇主与聘用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所以合同双方就是雇主和聘用人。
2. 定义雇佣关系的服务内容。
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岗位。
3. 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条件。
聘用合同应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等双方约定的工作条件。
4. 规定聘用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
聘用合同应规定合同的期限以及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三、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1. 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合同形式,具有法律效力;而聘用合同是民法规定的一种合同形式,具有合同效力。
2. 合同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全面,要求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保障;而聘用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3. 合同结构不同。
劳动合同的结构比较严格,要求明确劳动关系的各项要素,如主体关系、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和合同期限等;而聘用合同的结构相对灵活,主要是明确雇佣关系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条件。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是两种不同形式的劳动关系协议,其区别如下:
1. 定义和性质:劳动合同是雇佣劳动者的法律关系的一种形式。
它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订立的、明确约定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以换取报酬的合同。
聘用
合同是在不知悉雇佣劳动者个人详细情况的情况下,临时或短期雇佣劳动者的合同。
2. 期限: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在期限上存在区别。
劳动合同一般是以长期的形式存在,即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合同。
而聘用合同则通常以临时的或短期的形式
存在,其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半年。
3.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在终止和解除上有特定程序和规定,需要双方提供提前通知
或支付一定的补偿。
而聘用合同则更加灵活,一般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一方提出合理理
由的方式解除。
4. 权益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包括劳
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相关规定。
而聘用合同较少受到法律
的保护,其权益保障程度相对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法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相应的劳动法规定。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在雇佣关系中,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内容和法律效力上有所不同。
下面是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 定义和性质: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通常用于短期或临时性工作安排,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对较少。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一种长期稳定的合同关系,用于规范双方在工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更加稳定和持久的性质。
2. 内容和范围: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等基本条款,范围相对较窄。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更加全面,通常包括工作职责、工
作时间、薪酬、福利、保险、工作条件、解雇程序等更加详细和全面的条款。
3. 法律约束和保护: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法律约束和保护相对较少,一般不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员工在劳动合同下享有更多的权利和保护,雇主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总的来说,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雇佣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在起草和签订合同时,雇主和员工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就业合同形式,它们在雇佣关系和权利义务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定义、内容要素、权利义务以及终止方式等方面的差异。
一、定义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特定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工作报酬等达成的书面协议。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内容要素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三、权利义务1. 聘用合同:根据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者则有义务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2.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者则有权享受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益。
四、终止方式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终止方式通常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解除、一方提前通知解除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通常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解除、一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解雇等。
五、适用范围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项目的工作合同。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长期、稳定性的工作合同。
六、法律保障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法律保障相对较弱,劳动者的权益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障。
总结: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定义、内容要素、权利义务、终止方式、适用范围以及法律保障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项目的工作合同,而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长期、稳定性的工作合同。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 引言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在雇佣关系中使用的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用于规范雇佣关系,但在一些关键方面存在区别。
本协议旨在详细介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
2. 定义2.1 聘用合同: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特定的职位和工作内容达成的协议。
2.2 劳动合同: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一般的劳动关系达成的协议。
3. 合同主体3.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雇员。
3.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也是雇主和雇员。
4. 合同目的4.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目的是明确雇员的职位、工作职责、薪酬和其他相关事项。
4.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目的是规定雇员与雇主之间的一般劳动关系,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工资支付等。
5. 合同期限5.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
5.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是无固定期限的,但也可以是固定期限的。
6. 终止合同6.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终止,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终止。
6.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终止,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终止。
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还可以因解除、解雇、辞职等原因终止。
7. 合同约定7.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般会详细约定雇员的工作职责、薪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福利待遇等内容。
7.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会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基本劳动关系的内容。
8. 法律适用8.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雇佣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8.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9. 其他约定9.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约定,如试用期、保密协议等。
9.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约定,如试用期、保密协议等。
10. 总结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合同目的、期限、终止方式、约定内容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适用范围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于规范雇佣关系的法律文件,但在一些方面有所不同。
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就特定职位的雇佣关系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就一般劳动关系达成的协议。
本文将详细介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二、合同内容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雇主和员工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职位描述:明确员工的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薪酬和福利:约定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其他补偿;- 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政策和加班要求;- 合同期限:约定聘用合同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解雇和终止:规定雇主和员工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保密条款:约定员工在离职后对雇主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竞业限制、知识产权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雇主和员工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薪酬和福利:约定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其他补偿;- 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政策和加班要求;- 合同期限:约定劳动合同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解雇和终止:规定雇主和员工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保密条款:约定员工在离职后对雇主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竞业限制、知识产权等。
三、适用对象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雇佣临时员工或合同工;- 雇佣特定项目的专业人士;- 雇佣实习生;- 雇佣兼职员工。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雇佣全职员工;- 雇佣长期合同工;- 雇佣临时员工。
四、权益保障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对雇主和员工的权益保障相对较低。
由于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临时工作或特定项目,其权益保障可能较劳动合同有所减少。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一、定义聘用合同是指单位聘用社会上的劳动力从事某项工作,相当于用人单位与被聘人之间针对特定工作关系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被雇用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劳动条件,互相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
二、主要区别1、对象不同: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非正式职工、短期或临时工,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长期从事本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
2、性质不同:聘用合同一般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不保障工作稳定性,而劳动合同则一般为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保障工作稳定性。
3、保障权益不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定的劳动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休假、社保、劳动条件等,聘用合同则不存在这些保障。
4、解除方式不同:聘用合同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另外还可以通知书解除。
而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三、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1、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均应该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待遇等关键性条款。
2、聘用合同需要考虑到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造成的损失和责任,要规定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3、劳动合同则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固定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工资支付、年假、休息休假、各项补贴、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
4、无论是聘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均需要注意明确约定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进行调解和判决。
附件列表:1、聘用合同模板2、劳动合同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仲裁:在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所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
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无法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关键性条款。
解决办法:在约定这些条款时,要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被明确约定,可以再请专业律师协助制定。
2、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方面未作出清晰约定,导致员工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是现代企业与员工之间常见的两种劳动关系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用于规范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但二者之间仍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定义、特征、签订主体、内容、性质、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两种合同形式的差异。
一、定义与特征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2)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劳动条件。
(3)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和终止。
2.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确立人事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一方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工作人员。
(2)合同内容涉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资、福利、培训等人事管理事项。
(3)聘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聘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和终止。
二、签订主体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为企业和劳动者。
企业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劳动者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2.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主体为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工作人员包括与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员工。
三、内容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违约责任等。
2.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人员个人信息、聘用期限、岗位、职责、工资、福利、培训、违约责任等。
四、性质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属于人事合同,是以人事管理关系为基础,确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
劳动合同跟聘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跟聘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跟聘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跟聘用合同的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不是独立的主体。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
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
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哪个好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各有利弊。
劳动合同一般只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面试,而聘用合同可能会需要通过事业单位等单位组织的考试。
但聘用合同相对而言较为稳定。
劳动合同无效有争议由什么部门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无效分为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两种,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一、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差别有哪些1、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
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试用期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主体上,双方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一方无分处分另一方。
在聘用合同主体关系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聘用人员错误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而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事业单位的规定中没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没有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8、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事业单位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外,还有分不同类型,则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学校归教育部门管理,医院归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等等。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二)2024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在招聘过程中,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个常见的合同类型。
虽然它们都涉及雇佣关系,但在具体的内容和法律意义上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本文将继续探讨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 定义和性质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拟雇佣的个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以明确双方之间雇佣关系的权益义务。
它主要用于短期或临时性工作。
与聘用合同相对,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正式雇员之间订立的合同,用于长期或稳定性工作。
2. 合同期限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可以是几个月或一年,根据雇主需要以及工作性质而定。
劳动合同则通常是长期合同,没有特定的期限,可以是数年或长期合作关系。
3. 工作内容聘用合同通常涉及特定的任务或项目,并清楚规定了雇员的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
一旦这些任务或项目完成,聘用合同就终止了。
劳动合同则描述的是更为全面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涵盖了雇员在整个工作期间需要履行的工作内容。
4. 终止合同就终止合同而言,聘用合同相对灵活。
根据合同的规定,双方都可以在合同期满后选择是否延长合同,或者提前终止合同,双方不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违约金。
然而,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进行,双方都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支付可能的违约金或者赔偿。
5. 劳动权益保护在劳动关系方面,劳动合同更多地保护了雇员的权益。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雇员享有合法权益,如工资、福利、工时、休假等。
劳动合同对这些权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约定,确保雇员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与之相比,聘用合同通常在保护雇员权益方面较少,很少规定具体的权益事项。
6. 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一种合同,其中包含合法权益和义务。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将成为裁判的依据。
而聘用合同具有较低的法律效力,虽然它依然受到合同法的保护,但当与劳动法有冲突时,劳动法将具有更高的优先权。
总结而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期限、工作内容、终止合同、劳动权益保护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差异。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 聘用合同的定义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一种合同,用于约定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务的内容、条件和期限等。
2.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一种合同,用于规定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3. 区别一:合同类型不同聘用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用于约定劳务关系的雇佣关系。
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于规定劳动关系的一般合同类型。
4. 区别二:合同内容不同聘用合同主要约定劳务的内容、条件和期限。
具体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薪资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而劳动合同除了约定劳务内容外,还包括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5. 区别三:合同期限不同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为一年、两年等。
而劳动合同的期限较长,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
6. 区别四: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同聘用合同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求较低,主要以完成雇主委托的工作为目标。
而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有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等方面。
7. 区别五:解除合同流程不同聘用合同一般可以由雇主或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到期时提前通知对方,或者在约定期限内提前终止合同。
而劳动合同的解除较为复杂,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需要提供相应的理由或依据。
8. 区别六:法律适用不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也有一定差别。
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而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不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需要考虑相关行业的特定法律法规。
9. 区别七:适用范围不同聘用合同适用范围较窄,主要适用于短期劳动关系,如临时用工、兼职等。
劳动合同适用范围较广,适用于各类劳动关系,包括全职劳动、长期劳动等。
10. 总结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合同类型、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劳动者权益保障、解除合同流程、法律适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概述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用于雇佣关系的两种常见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用于规范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二、定义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企业与个人之间就特定工作岗位的雇佣关系达成的合同。
该合同明确规定了工作的性质、工作内容、薪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相关事项。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达成的合同。
该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三、主要区别1. 合同性质:-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主要用于雇佣特定工作岗位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顾问等。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一般的劳动者雇佣关系,包括普通员工、技术人员等。
2. 合同期限:-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具有固定的期限,可以是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
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续签合同。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具有明确的起止日期,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解除合同。
3. 工作内容:-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明确规定了特定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及达成目标的要求。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较为灵活,不仅规定了工作内容和职责,还包括其他可能需要承担的工作。
4. 薪酬和福利:-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般包含了更为详细的薪酬和福利条款,如基本工资、奖金、股权激励等。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薪酬和福利条款相对简单,通常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等。
5. 终止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在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也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条件提前解除。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解除,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严重违约等。
四、适用范围-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顾问等特定工作岗位的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3篇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3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
一、劳动合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担任_____岗位的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四)劳动报酬1.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具体标准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2.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资。
二、聘用合同(一)聘用期限聘用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岗位职责与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守职业道德。
(三)待遇与福利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福利待遇。
(四)解聘与辞职1. 在聘用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解聘乙方,但需提前告知乙方。
2. 乙方如有正当理由,可提前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
三、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或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3.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违反职业道德,甲方有权解聘乙方并追究其责任。
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及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在我国,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雇佣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但它们之间仍然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定义、特点、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两种合同形式的异同。
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定义及特点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建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聘用合同的特点如下:(1)合同性质:聘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合同。
(2)签订主体:聘用合同的签订主体较为广泛,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3)合同期限: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4)内容:聘用合同主要涉及劳动者的劳动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建立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特点如下:(1)合同性质: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
(2)签订主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4)内容:劳动合同主要涉及劳动者的劳动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
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1. 聘用合同的适用范围聘用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2)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公务员与机关之间的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的聘用关系。
2. 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业法人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聘用合同的除外。
三、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1. 区别(1)合同性质:聘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在雇佣关系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尽管它们都是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合作提供保障和规范,但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重点探讨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之间的不同之处。
一、定义与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它是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具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的性质。
而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个人、机构或其他组织之间就聘用某个人担任特定职位达成的协议。
这种合同更注重于明确职位要求、工作责任、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内容,强调聘用特定人员以满足雇主特定的需求,因此通常在项目性或临时性雇佣中使用。
二、期限和形式不同劳动合同一般采用无固定期限的方式,即双方约定劳动关系长期存在,除非有正当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
相比之下,聘用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期限的方式,即雇佣关系在一定期限内生效,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有劳动关系。
当然,双方也可以在聘用期满之前协商续签合同或转为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形式也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并保留一份副本。
而聘用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协议,但为了维护双方权益,建议以书面形式记录。
三、权益保障不同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在权益保障方面也存在差异。
劳动合同是由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条款保护的,确保员工享有劳动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程序约束。
聘用合同的权益保障相对较少,更加强调雇主对员工的特定需求和工作要求。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协商能力较强,但对于某些特定的权益保护可能会存在相对不足。
尽管存在上述差异,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都属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于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起到了规范和保障作用。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合同类型,并且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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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的思考刘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
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现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企业劳动合同区别的思考”提供给大家学习参考。
聘用合同管理形式并没有改变事业单位公共组织及人员的本质属性,因此,应从本质上认识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二者的区别、在管理上亦应有所区别。
讨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企业劳动合同的区别,不是一个简单的对比问题。
其中既涉及事业单位与企业的组织性质问题,也涉及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问题还涉及公共部门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
只有从本质上、全方位的角度去考察,才能对事业单位合同与企业劳动合同的异同作出较为深刻的理解。
事业单位组织与企业组织的区别在我国,事业单位是与企业、政府机关不同的组织,《民法通则》将事业单位定义为我国四大组织法人之一。
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对事业单位作出了比较权威的界定,它指出“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由其它组织利用国家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这一界定一是明了事业单位与政府的密切关系,二是表明了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
而企业则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
两种组织具体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工作职能不同在我国事业单位从整体化的组织工作职能上讲,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延伸。
一般共识认为政府具有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但需要强调的是,政府虽然是公共资源的最大占有者,利用公共资源提供公共服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公共事务所具有的广泛性、专业性、复杂性、多变性特征,使政府组织在现实中直接提供公共服务不太可能实现。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人们就医不可能去卫生主管部门,如卫生部或卫生局,受教育也不可能去教育部或教育局。
于是,政府组织在现实中直接提供公共服务不太可能实现需要成立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来代替政府完成它的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求的使命。
在我国目前阶段,事业单位便是这种专业化的公共服务替代组织。
即政府的职能之一是提供公共服务,而事业单位便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承担者。
因此,在工作职能上,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具有很强的连带性和相关性。
由于事业单位承担着社会公共服务的责任与义务,从性质上讲,它基本属于公共部门范畴。
而从整体化的企业组织来讲,它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具有相关性或相联性。
企业主要提供竞争性和排它性为特征的私人产品,它的职能就是最大限度地生产或提供赢得市场的各种私人产品或服务。
2.真正目标不同从组织目标上看,企业是盈利性组织,所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都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在这一点上,企业的“经济人”本性表露无遗。
而事业单位所追求的组织目标则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多元化。
表现为不同的事业单位追求不同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目标,甚至有的同一事业单位追求的目标,也是多重的、或目标经常发生变化的。
因此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公共性质和承担的特殊公益性任务,决定了它的组织追求不可能是盈利或是利润。
再从效率上看,市场竞争决定了企业实行效率至上的政策是无可非议的。
但对事业单位而言,多样化的组织目标和具有的公益特殊性,意味着效率并不是事业单位所追求的唯一目标,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时不讲效率,不讲效益。
而只是强调事业单位不像企业那也将效率置于优先。
事业单位也讲效率,但首先要起到体现公共服务、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
3.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不同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基本上拥有较大的自主管理权。
事业单位由于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因此,较之企业来讲,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上拥有的自主管理权相对较小,换言之,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具有较大的干预权。
比如,岗位设置受到编制管理的影响薪酬也受到国家工资计划的影响等。
还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是,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社会公共责任和义务,这一现象大量的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如轮流、对口、定期派遣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前往贫困地区,实施教育、医疗、科技公共服务;当突发某些公共紧急事件时,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各种专业化的,甚至具有健康风险的处置任务,如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非典”、禽流感等)。
因此,从这点上讲,企业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基本是对等的,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聘用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履行中可能是不对等的,有可能义务大于权力。
4.经费来源不同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组织,其资金包括资本、利润、成本等均来自经营活动,自我承担。
而事业单位的资金,包括事业活动经费和人员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公共预算,来自公共财政。
其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5.接收监督程度不同事业单位的职能及经费来源方式决定了它必然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双重监督。
而且,这种双重监督不仅仅限于法律层面的监督,也大量涉及社会公共道德、社会公平与正义层面的监督,因而其监督的广泛性和深度性远远高于企业。
而对企业来说,来自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般都限于法律法规的层面,换言之,只有当企业出现了违法违规的现象时,监督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人事制度分类管理的产物在我国,对社会组织的划分与管理深受管理体制的影响。
党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按照这一改革战略,1999年国家人事部提出要在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
2002年7月,《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颁布,为全国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提供了政策依据,聘用合同也由此出现。
1994年《劳动法》颁布,1994年劳动部下发《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的通知》。
至此,在分类管理原则指导下,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分别建立了各自的人事管理制度。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正是聘用制与劳动合同制的分别体现和标志。
在我国事业单位属于公共组织。
按照国外普遍的做法,类似于我国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都纳入公务员框架进行管理。
根据国情,我国没有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而是采取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分别建立人事管理制度的作法。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属于公职人员范畴,但却不适用《公务员法》,而实行聘用制。
但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并不意味着改变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的属性,也没有免除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国家也从来没有放弃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要的人事宏观管理控制权。
实际上,聘用制的管理目标在于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更好地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聘用合同根源于聘用制,作为具体体现这一制度的载体,在其本质上是与其制度目标相一致的。
在新西兰,机关公务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各部门首席执行官向部长负责并受聘于国家服务委员会,各部门首席执行官负责管理的所有人、财、物,代表政府与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签订雇佣合同。
上世纪80代以来,许多国家在具体的人事管理上大量采用和借鉴了私营部门或商业部门的作法,这种借鉴还将是长期的、必然的。
尽管如此,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即这些机构的公共部门属性并没有改变,类似于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如教师等,一般在管理上仍要受公法调整。
因此,合同管理的形式并没有改变公共组织及其人员的本质属性,这一点在我国和国外都同样如此。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不可否认,仅仅从形式上看,聘用合同同在许多方面与现有企业劳动合同非常类似签订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都标志着个体的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人事或劳动关系,即标志着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
但经过上述三方面的分析,对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会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的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的范畴。
而企业的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
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或利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西方理论称为“特别权力关系”。
(由德国学者克劳斯针对公共部门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提出。
特别权力关系的特别之处在于:当事人地位不对等;义务不确定;有特别规则;对于违反义务者,要加以惩戒;发生纠纷可采用申诉、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
)因此,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发生不对等。
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受到惩戒处置。
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有所不同由于聘用合同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力关系”(是否履行公共责任或义务)进行审查,而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力不同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
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力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
如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发生的,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上,权力也是不完整的,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