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比办法
1、五四评比细则【12.28修订】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8日通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进争先创优的各项成果,我校团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原评比细则的基础上,增补了基层分团委书记考核、分团委特色活动以及学院学生在校级学生组织一级部门任职的考核内容。
本细则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常规工作(共十项),分值100分,第二部分基层团建考核(共三项),分值15分。
具体方案如下:第一部分常规工作常规工作部分各项所占比例如下:(一)基本工作5%(二)团组织建设22%(三)宣传工作10%(四)文化艺术活动13%(五)课外学术科技活动15%(六)社会实践5%(七)社团工作10%(八)青年志愿者工作10%(九)创业就业促进工作5%(十)学生会工作5%(一)基本工作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一、按时、按要求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0分)1. 按时、按要求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计10分;迟交扣2分,未交不得分;未按要求完成材料,每退回一次进行补充完善,扣5分。
二、按时、按要求搜集、整理、报送团学工作相关数据、资料。
(10分)1. 按时、按要求搜集、整理、报送团学工作相关数据、资料;迟交扣2分;未交不得分;未按要求完成材料,每退回一次进行补充完善,扣3分。
三、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如实填写工作任务登记表。
(40分)(包括分团委负责人按时、按要求出席校级及校级以上级别的大型团学活动、安排学生观众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级别的大型团学活动、积极配合校团委开展学生思政、团学课题调研工作等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一次工作任务加5分。
涉及到每个学院所必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分/次。
四、按时参加团委工作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
(包括按时、按要求参加分团委书记会、专项工作会等)(30分)1.迟到、早退扣5分/次2.缺席扣10分/次。
五四评比办法
关于做好2010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一、评选内容及指标1、五四红旗团总支:6个。
按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结果排序。
2、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院(部)支部数的10%申报。
18+(双龙)3、优秀团干部:教师6人;学生按团干部数的10%申报。
55+6+双龙4、优秀团员:各团支部1-2人。
30人以下支部1人,30人以上支部2人。
5、学子之星:每类别推荐候选人1-2名,总数不超过15名。
二、评选要求1、各院(部)团总支要大力宣传“五四”表彰工作,在宣传栏公布评选标准,成立“五四”评优审核小组,成员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6-8人)组成,在院(部)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请各院(部)团总支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的形式开展工作,上报名单需经过审核小组审议,报党总支批准。
名单正式上报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所有参评材料均需附有600-800字的事迹介绍材料,要求客观公正、语言精练。
推荐汇总名单和各类先进集体申报表格于4月18日前报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份)。
4、各院(部)团总支可开展本单位的“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活动,评选比例和办法与学校评选保持一致。
金陵科技学院“五四”表彰评比流程及评比标准为迎接每年的“五四”青年节,总结“团员民主评议”成果,褒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团支部和团员青年投身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建设的热情,经研究,决定以自然年度为时间段,开展金陵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活动。
一、参加对象(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各基层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团干”:各学院团总支的团干部以及各基层团支部的团干部。
(三)“优秀团员”:在“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中达到“优秀”等次的团员青年。
二、评比程序(一)各学院团总支成立“五四”评优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
大学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评选标准
大学“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评选标准为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典型引导青年,切实加强我校共青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增强我校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鼓励在团的自身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共青团员,表彰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团支部、共青团员,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全校正式在籍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和教工分团委及其所属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一)先进团支部1、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协作,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起到班级政治核心作用。
支部委员在团员青年中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支部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活动记录完整。
3、团支部工作积极创新,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各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4、支部全体团员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期缴纳团费。
5、支部所在的班级、宿舍文明,学风好,在全校产生积极影响,成绩在所在年级名列前茅。
支部团员无违纪处分。
6、在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支部活动有特色,有成效。
7、先进团支部比例在20%以内。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团支部工作必须在一学年以上,由各基层团委按程序推荐,报送材料,最后由校团委审定,比例占“先进团支部”的20%。
(三)优秀团员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以《团章》和我校“大学生文明公约”规范言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
3、在学校“基础文明建设月”和支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主动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和个人修养。
5、在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6、优秀团员比例在3%以内。
1五四评比细则【1228修订】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日通过)月282011年12(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于进一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我校团委不断推进争先创优的各项成果,加强和夯实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原评比细则的基础上,增补了基层分团委书记考核、本细则分团委特色活动以及学院学生在校级学生组织一级部门任职的考核内容。
分,第二部分基层团建考100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常规工作(共十项),分值分。
具体方案如下:15核(共三项),分值常规工作第一部分常规工作部分各项所占比例如下:5%(一)基本工作(二)团组织建设 22%(三)宣传工作 10%(四)文化艺术活动 13%(五)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15%(六)社会实践 5%(七)社团工作 10%(八)青年志愿者工作 10%(九)创业就业促进工作 5%(十)学生会工作 5%(一)基本工作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一、按时、按要求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0分)1. 按时、按要求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计10分;迟交扣2分,未交不得分;未按要求完成材料,每退回一次进行补充完善,扣5分。
二、按时、按要求搜集、整理、报送团学工作相关数据、资料。
(10分)1. 按时、按要求搜集、整理、报送团学工作相关数据、资料;迟交扣2分;未交不得分;未按要求完成材料,每退回一次进行补充完善,扣3分。
三、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如实填写工作任务登记表。
(40分)安按要求出席校级及校级以上级别的大型团学活动、(包括分团委负责人按时、积极配合校团委开展学生排学生观众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级别的大型团学活动、思政、团学课题调研工作等相关工作)分。
按时按要求完成一次工作任务加5次。
分/涉及到每个学院所必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包括按时、按要求四、按时参加团委工作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
分)参加分团委书记会、专项工作会等)(30次分/1.迟到、早退扣5次。
共青团组织“五四”评比表彰办法
共青团组织“五四”评比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团结、带动全院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有关文件,坚持服务学院、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和完善团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各项主体活动和社团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为我院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与表彰奖励。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三条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各项奖励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五四”评比表彰每年一次,具体时间为“五四”前后。
第五条在同一评定时段内,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务工作者等综合优秀者,不再参加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单项优秀的评选。
第二章奖励种类和方法第六条设立以下个人奖:(一)优秀共青团员(二)优秀团务工作者(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四)优秀青年志愿者第七条设立以下集体奖:(一)五四红旗团总支(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三)学生团体优秀工作奖(四)青年志愿者优秀工作奖(五)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第八条学院采用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颁发奖励证书、颁发纪念品及集体奖等方式对获奖个人或集体予以表彰。
第三章评比表彰办法第九条各单位分配的名额,主要参照各团总支团员青年、团干部、团总支和团支部的数量多少,同时适当照顾到面。
第十条各单位按所分名额和评比条件,自上而下、严格把关,认真选择推荐。
各团总支、院级学生组织要按照团委的评优通知,细分名额、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各团总支要召开团员大会,每个团员将一年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对团员大会进行总结,团支部在此基础上进行评议,提出表扬、找出不足,并进行投票选举。
第十一条优秀发团员的比例占总数的5%;优秀团务工作者原则上各团支部一名;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占在校生的2%以内;优秀青年志愿者占总数的2%以内;优秀集体比例由团委会议决定,申报时需附有1000字左右的事迹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及办法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及办法一、评选条件“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原则上只面向大二、大三年级团支部。
1、政治思想方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订阅《中国青年报》等进步刊物,形成学习园地;团员和党员数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党校培训结业)占班级总人数的50%以上(大一年级除外),采取措施鼓励学生加入党组织和团组织。
2、学风建设方面:支部学习风气好,课堂出勤率高,学习成绩优良;3、第二课堂方面:团支部经常组织或承办第二课堂活动,团员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团员在各级各类活动(竞赛)中获奖数目较多;按时进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情况的登记。
4、干部培养方面: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设置团支部、班委会干部职务,并定期进行换届选举;积极向院、校各级学生组织(如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输送学生干部。
5、志愿活动方面:青年志愿者人数占支部团员总数的50%以上,且定期注册、考核合格;建立志愿服务小组,经常开展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6、宣传报道方面: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政策和制度等精神;积极宣讲国际国内形势;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班级博客等途径积极宣传本团支部的工作。
7、权益调研方面:关心同学,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困惑和现实困难,定期形成调研报告向上级团组织汇报,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8、日常管理方面: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效果良好;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认真组织新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评优评先工作和各种学生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按时交纳团费和特殊团费;按要求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成员参与违规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字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扰乱校园及公共秩序的事件;团支部成员违反校纪校规,被处以校级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在评奖评优和考察考核工作中,集体弄虚作假或为弄虚作假者提供方便;二、评选办法符合以上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优先评定为“五四红旗团支部”:1、团支部被校级以上(含校级)组织通报表扬或表彰;2、团支部成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奖励或表彰;3、团支部成员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科协十佳、五四评分细则
四川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协会分科协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对象:四川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协会在各学院的分支组织,全称为“四川大学**学院学生学术科技协会”,简称为“**学院分科协”。
第二条考核目的:为切实完善本校学生科协系统的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学生学术科技氛围,校学生科协特对各学院分科协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考核工作。
第四条考核方法: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双结合的方法。
第五条激励办法:每学年评选出不超过十个工作开展优异的分科协,授予“四川大学优秀学生学术科技协会”的荣誉称号。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基本工作进行考核,满分为27分。
具体条款如下:(一)参加分科协例会(5分),缺席(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二)申办分科协例会(4分),上交分科协例会申办表加1分,成功申办加2分,现场打分1分;(三)按时上交换届名单、上学期总结、学年总结(6分),每项2分,迟交一项扣1分;(四)向秘书处上交工作简报(3分),迟交一次扣0.5分,不交扣1分,扣完为止;(五)向竞赛部推荐大小挑作品(4分),达到准线者各加2分,未达准线者不得分;(六)向编辑部推荐稿件(5分),达到准线者加1.5分,被录用稿件每篇1.5分,加满为止;第七条对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满分为9分。
具体条款如下:(一)分科协组织结构健全(3分),要求体现组织框架、职能说明、人员配备,并提供人事档案;(二)分科协基本制度完备(3分),要求具有例会、考核、培训等制度,每一项1分;(三)分科协研究生比例(1分),人员配备中有研究生的根据所占比例加0.5或1分。
(四)有学院特色的学术科技类刊物(2分),要求分科协独立发行。
第八条对学生学术科技活动进行考核,满分为54分。
具体条款如下:(一)学院大型学术科技节(12分),要求体现传承性、创新性,有策划、总结、新闻和图片等资料;(二)特色活动(8分),要求体现学院特色且与学生学术科技有关,有策划、总结、新闻和图片等资料,限报两个,每个4分;(三)一般活动(10分),要求与学生学术科技有关,有策划、总结、新闻和图片等资料,限报五个,每个2分;(四)学校科技节活动(10分),承办后根据所属部门制定的细则加分,单个活动总分不得超过10分;(五)学术大讲堂(8分),上交申报书且合格者加0.5分,承办后根据所属部门制定的细则加分,单个活动总分不得超过4分;(六)院系合作活动(2分),要求提供活动总结、新闻稿和图片,限报一个;(七)校际合作活动(4分),要求提供活动总结、新闻稿和图片,限报一个。
五四评优评比条件(精)
1.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2.团日活动有特色,有一个以上的团日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地。
3.全年在系团总支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集体奖励一次以上,个人奖励五人次以上。
4.各系“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指标以每年下发的评优文件上的数据为准,并且不超过本系支部总数的10%。
7、夜不归宿同学累计达8人次,或者旷课达20人次的班级取消评优资格。
8、因宿舍卫生不合格而被通报批评过五次的团支部取消评优资格。
9、班级全体同学体育成绩必须达标(合格以上。
10、班级非团员同学的比例不超过10%。
个人类评比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政治上、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注重自身修养提高;处处以身作则,能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纯正,与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好,工作成绩显著,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文理学院“五·四”评优评比条件
集体奖项评比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班子健全,并在团员青年中有感召力,有一定威信,关心团员青年成长。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鼓励先进、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向宣传阵地投稿。
3.有定期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效果好,经常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
4.除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外,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团日活动,成果突出。
5.全支部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中无无故缺席现象;参评年度内无集体、个人违纪现象。
6.工作台帐齐全。
7.“五〃四先进团支部“的指示以每年下发的评优文件上的数据为准,并且不超过本系部支部总数的15%。
8.班级学生模范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符合《学生公寓学生行为规范目标管理细则》中第六项有关条件规定。
学院2023-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分表
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学期按要求上报。没有计划或总结的扣2分,不按时上报扣1分。
10分
团日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持之以恒地开展团日活动,及时总结汇报学习经验和体会。
5分
培养团员和开展推优工作:积极发展团员;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及时上报推优材料
5分
活动开展(40分)
活动参与:积极响应团委号召,认真完成上级下达个项任务,积极鼓励团员参加学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召开(组织或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10分
日常工作(45分)
团支部资料整理:完整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基本资料,资料有变化及时通报上级团组织更新资料。(15分)统计报表不及时或不准确扣2分,资料有变化而不及时通报团委扣1分。
15分
智慧团建:及时完成团员关系转接、团费网上收缴等工作。不按时在智慧团建系统处理团员关系转接工作扣2分,该支部有团员未缴纳团费的,每人次扣0.5分。
5分
学习教育: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宣传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开展团支部各类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
10分
实践教育:青年志愿者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
5分
文体活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团员的生活。
5分
特色活动:开展结合本专业的特点,由支部绝大部分成员参加的,对支部的教育和激励的作用大,在院内乃至在校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活动,创出自己的品牌。
5分
支部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建设。
10分
附件5:
学院2023-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分表
项目
具体要求
满分
自评分
学院评分
总分
组织建设(15分)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院级各学生组织、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班 作为的同学。
团学工作积极分子
级的学生干部中有突出表现和作为的同学。
2.无违纪处分。
定进行(属于系级学生干部的学生,由系团总支直 接审查、审定;属于院级学生干部的学生,由院团
3.积极在院级以上媒体、公众号发表文章 委直接审查、审定)。
8
文艺之星
体育之星 技能之星 读书之星
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系部社团组织健全,社团管理规范;积 1. 系级社团 10 分/个,院级社团 20 分/个(经院社团联合部审批、备案并完成学年注册)。
社团工作
极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报道,5 分/次。
获奖荣誉
1. 在全国性体育、文艺、技能等竞赛中,组织参加 20 分/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个人项目分别加 50 分/人、40 分/人、30 分/人、20 分/人;集体项目分别加 50 分/项、40 分/ 项、30 分/项、20 分/项。2.在全省性体育、文艺、技能等竞赛中,组织参加加 10 分/项,获 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个人项目分别加 40 分/人、30 分/人、20 分/人、10 分/人;集体 积极参加各级别各类别体育、文艺、技 项目分别加 40 分/项、30 分/项、20 分/项、10 分/项。3.在全市性体育、文艺、技能等竞赛中, 能等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组织参加加 5 分/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个人项目分别加 30 分/人、20 分/人、10 分/人、5 分/人;集体项目分别加 30 分/项、20 分/项、10 分/项、5 分/项。4.在全院性体育、 文艺、技能等竞赛中,组织参加加 5 分/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个人项目分别加 20 分/人、10 分/人、5 分/人、2 分/人;集体项目分别加 20 分/项、10 分/项、5 分/项、2 分 /项。
[最新]团内评优条例
团内评优条例一.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为增强全院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激励广大团员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团员队伍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院团委特制定本办法:一. 评定范围和对象1.凡是本院所属分团委均可申请参加五四红旗分团委评定。
2.凡是本院所属团支部均可申请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定。
3.在院基层团支部、分团委、院团委任职的团干部(包括担任团干部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定。
4.本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定。
二. 评定条件(一)五四红旗分团委1.队伍战斗力强;制度管理规范;阵地保障有力;活动成效显著;2.分团委年度考核为A(二)先进团支部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带领广大团员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团支部班子健全,能真正起到核心模范作用。
与班委会关系融洽,工作上能密切配合,班级集体工作开展较好。
3. 团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
并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能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对非团员青年的帮助和培养。
4. 能够积极主动带领广大团员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班团活动比较扎实,效果良好。
5. 在过去一年中,支部内团员素质普遍有所提高,班级学习风气良好,各项基础文明工作扎实。
(三)优秀团员: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3. 热爱团组织,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工作。
4. 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勤劳俭朴,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按时交纳团费。
(四)优秀团干部:1. 符合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 工作认真积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感,关心帮助同学,工作成绩显著。
3. 积极做好青年的思想工作,工作得到广大青年团员的好评。
四川大学201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单位
关于“五四红旗团委”等五四表彰奖项的公示发布时间:浏览次数:4079经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对2012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等五四表彰奖项进行综合评定和核实,现将表彰奖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天(4月24日—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馈,书记邮箱:scutw@,联系电话:85407980。
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2013年4月24日四川大学2012年度“团员青年标兵”表彰名单厚积薄发立医学之业,潜心科研展全面风采——周圣涛,男,华西临床医学院,2005级博士研究生医学巾帼新全才,国际赛场几争光——杨娴睿,女,华西口腔医学院,2008级本科生大胆实践彰显青春无畏,科技创业开启人生梦想——冯军帅,男,制造科学与工程学,2011级硕士生坚持不懈宣传红色理论,积极引领青年进步成长——张翔,男,马克思主义学院,2011级硕士生秉承理想追求卓越,脚踏实地全面发展——董士华,男,轻纺与食品学院,2009级本科生创新团建工作载体,助推支部项目发展——余雪莹,女,电气信息学院,2010级本科生心存远大,落于细微——黄加顺,男,商学院,2010级本科生践行法治理念,服务和谐校园——赵亮,男,法学院,2010级本科生致力发展校园新媒体,以身作则传播正能量——朱代逸,男,历史文化(旅游)学院,2010级本科生专业培育下成长成才,艺术道路上且歌且行——张鹏,男,艺术学院,2010级本科生四川大学2012年度“红旗团委”表彰名单1.共青团四川大学商学院委员会2.共青团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3.共青团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4.共青团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委员会5.共青团四川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6.共青团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委员会7.共青团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委员会8.共青团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工程学院委员会9.共青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委员会10.共青团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四川大学2012年度“共青团工作单项奖”表彰名单工作创新奖共青团四川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委员会基层团建优秀奖共青团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电气信息学院委员会科技活动奖共青团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优秀奖共青团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校园文化建设奖共青团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四川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促进创业工作优秀奖共青团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四川大学2012年度“十佳团支部书记”表彰名单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所在支部任靓女共青团员历史文化(旅游)学院2011级历史学基地班团支部周序力男预备党员生命科学学院2011级生物科学类单号班团支部李璠女中共党员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2009级工业设计唐乐谕女共青团员电气信息学院2011级102团支部胡建飞男共青团员计算机学院2010级1班团支部徐梦霖女中共党员软件学院2010级第3团支部王静女中共党员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011级法医班团支部周笑天男共青团员华西口腔医学院2012级口腔五年制一班团支部杨柳青女中共党员华西药学院2011级2班团支部常静女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团支部四川大学2012年度“优秀分团委书记”表彰名单郑洪艳商学院兰旭凌公共管理学院吴光芬文学与新闻学院聂靖软件学院廖浩君华西临床医学院李宜高分子科学工程学院高路华西口腔医学院孙国蕊计算机学院戴婷婷电气信息学院孙伯雷建筑与环境学院邢海晶马克思主义学院陈艺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姜丹蓉生命科学学院龙黎明法学院李运国电子信息学院四川大学2012年度“团支部工作创新奖”表彰名单金奖经济学院2011级财政第一团支部外国语学院组宣文团支部化学学院2011级204团支部电气信息学院2011级102团支部建筑与环境学院2011级土木四班团支部水利水电学院2011级水利七班团支部华西临床医学院2010级临八二班团支部华西公共卫生学院2011级医药企业管理团支部华西药学院2012级五班团支部银奖文学与新闻学院团委学生会团支部文学与新闻学院2012级中文第一团支部艺术学院2012级美术学团支部数学学院2011级大类二班团支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1级核工程与核技术4班团支部生命科学学院2011级生物科学基地班单号班团支部电子信息学院2012级8班团支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级材料科学类第一团支部化学工程学院2010级生物工程团支部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级材料七班团支部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012级基础医学团支部华西临床医学院2010级临床八年制创新班团支部华西临床医学院2009级临床八年制创新班团支部华西临床医学院2009级临床五年制第三团支部华西口腔医学院2011级口腔七年制团支部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信息资源管理团支部四川大学2012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单位”表彰名单经济学院2012级金融双语第一团支部法学院2012级第二团支部文学与新闻学院 2012级新闻第一团支部外国语学院2012级英语第六团支部艺术学院2011级环境艺术设计团支部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2012级历史学基地班团支部数学学院 2012级数学经济创新班团支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1级物理学类团支部炎炎夏日-理(2319967242) 17:29:3020120112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为加强共青团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感召和动员广大青年团员奋发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比类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第二条评比条件(一)优秀团员对象: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评选标准:1、政治素质好: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2、履行业务好:积极参加团内生活和团的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3、道德品质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学习成绩好:刻苦学习,学年内获一次校综合奖学金;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处分、无违章用电情况;6、参加过无偿献血活动,并附证明材料。
(二)优秀团干部对象:团支部书记以上,包括团委(团总支)委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评选标准:政治上坚定,能够按照党的要求适合青年特点开展团的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品德高尚,诚实谦虚,工作勤奋,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刻苦学习,学年内获一次校综合奖学金。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处分、无违章用电情况。
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并附证明材料。
(三)五四红旗团组织对象:团总支、团支部评选标准:1、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良好以上(只适用于团总支);2、班子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整体素质高,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3、切实履行团组织工作职责,加强所属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开展,所属支部按期换届,各项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创新,富有活力;4、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做到学期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期末有总结,递交一学年团总支(支部)活动手册;5、坚决贯彻落实校团委工作思路,并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开展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行之有效地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项活动,上一学年需参加申报主体团日活动或获得该荣誉;6、切实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7、团组织干部学年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团组织成员不及格人数低于10%;8、支部成员遵纪守法,无警告(党、团、行政)及其以上处分。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分细则.doc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支撑材料评分细则一、团支部结构(分)、团组织结构健全,对各成分的工作职能有详细的介绍,并附有团支部的组成情况(如支部内党员百分比,入党积极分子百分比,级新生团支部可不包含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百分比);(分);、团组织结构较健全,对各成分的工作职能有较详细的介绍;(分)、团组织结构不够健全,对各成分的工作职能介绍不够详细。
(分以内)注:()若团组织结构中少了团支书这一成分,该项分数不能超过分;()若答辩材料中根本没涉及团组织结构的介绍,得分应控制在分左右。
二、团支部的工作开展(分)、活动的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富于创新精神,并且开展的活动中能够有超过一项和本班的专业挂钩,而且能展现本班所学专业的特色,对于每个活动都附有策划书(此项较重要);(分)、活动的形式虽多样,但是不够新颖,过于普通,没有自己独到的地方,而且没有策划书;(分)、活动的形式一般;(分以下)注:以上规则建立在团支部开展的工作不少于三项的基础上,若某一团支部开展的活动少于三项,此项得分必须控制在分以内;对于只以图片或文字对所开展的活动做简单的图文解说,且内容一般,分数不能超过分;此外对于支部所开展的活动,若其中只要有任何一次活动的开展无策划书,此项分数不能超过分;三、管理与建设(分)、有完整的团支部管理制度与学风建设制度,能合理运用新媒体,对团支部的未来建设与发展方向有成熟的规划,并且在管理方面附有准确的数据来辅助说明团支部的管理情况(如早读、举办活动时的出勤率等);(分)、有较完整的团支部管理制度与学风建设制度,并对团支部的未来建设与发展方向有较成熟的规划,但没运用新媒体;(分)、对此项只是略微的提及,并没有详细介绍,也没有什么辅助说明;(分)注:如果材料中缺少此项,分数要控制在五分以内。
四、活动气氛和效果(分)、活动有较高的参与度,活动现场的气氛热烈,呈现出认真听,积极思,争着说的局面;并且同学们在活动中的所感所悟有彼此的交流而且有文字记录的;(分)、活动的参与度一般,现场的气氛一般,大家的参与活动的状态也一般;(分)、同学们对于活动的热情不够,或者很少有人参与,现场气氛冷清,只是团支书一人在唱独角戏;(分一下)注:对于开展的所有活动中,若活动的现场呈现出混乱局面,该项的分数不得超过分;对于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分数不能超过分。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评比细则:一、评比目的:1. 激励团委成员积极参与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2. 调动团委成员的团结合作意识,促进团队协作。
3. 表彰优秀团委成员,树立榜样。
二、评比时间:评比时间为每年的五四青年节前两周。
三、评比项目:1. 活动参与度:评价团委成员在五四红旗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的参与程度。
2. 工作表现:评价团委成员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3. 创新能力:评价团委成员在活动策划和组织方面的创新能力。
4. 协作能力:评价团委成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四、评比标准:1. 活动参与度:(1) 参与团委活动次数越多,加分越多。
(2) 担任重要角色(活动负责人、志愿者组织者)加分。
(3) 参与活动时表现积极、认真负责加分。
2. 工作表现:(1)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分。
(2) 在工作中展现出的责任心和学习精神,加分。
3. 创新能力:(1) 提出有创意的活动策划方案,加分。
(2) 在活动中展现出创新思维和执行力,加分。
4. 协作能力:(1) 积极与团队成员合作,加分。
(2) 在团队合作中展现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加分。
五、评比流程:1. 提名阶段:团委成员可通过自荐或他荐的方式提名自己或其他成员参与评比。
2. 评选阶段:由评委对所有提名进行综合评估并打分。
3.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向获奖成员颁发奖项和证书。
六、评选奖项:1. 优秀团委成员:对在评比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团员证书和奖品。
2. 先进集体:对成绩突出的团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为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的范本,具体评比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表彰五四红旗团委的工作,加强团委成员之间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章评比对象评比对象为五四红旗团委的成员,包括学生干部和普通团员。
第三章评比标准1. 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理论水平、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
2. 工作成果:包括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的成效和影响力。
3. 协调能力:包括团委成员在团队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 个人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等。
第四章评比内容1. 优秀团委评选:根据评比标准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团委成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根据评比标准评选出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3. 优秀团支部评选:根据评比标准评选出工作成果突出、组织活动精彩的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五章评比程序1. 评选组织机构的确定:由五四红旗团委主席团确定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团委主席和各学院团委代表组成。
2. 评选标准的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评比细则对评比标准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3. 评选流程的确定:评选委员会确定评选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评审时间及评选结果的公布时间等。
4. 评审方式和内容:评选委员会根据评比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或面试等方式进行个人素质和协调能力的评价。
5. 评选结果的公示: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并给予获奖者相应的表彰。
第六章评比奖励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具体奖励内容和形式由评选委员会确定。
第七章违纪处理如发现评比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本评比细则的解释权归五四红旗团委所有。
以上为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的范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学院基层团委“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策划方案
学院基层团委“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策划方案一、评优原则抓好用好典型,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坚持以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巩固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成果。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一)五四红旗团支部1、团支部的团干部分工明确,协同工作好,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
2、团的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坚持正常开展,效果明显。
3、团干们能够广泛动员本团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团体作战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4、本支部的团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二)优秀团干部1、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成绩优良,20xx年度(含两个学期、19级新生只算19—20第一学期成绩)各学期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无任何科目挂科。
2、熟悉团的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广泛动员团支部的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
3、有较强的服务青年、服务团员的意识,热爱团的工作,责任心强,有创新意识,工作作风扎实。
4、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助人为乐,诚实谦虚,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5、能带领本组织的团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三)优秀团员1、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成绩优良,20xx年度(含两个学期、19级新生只算19—20第一学期成绩)各学期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无任何科目挂科。
2、积极参加团的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时刻以一名合格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助人为乐,诚实谦虚,在学生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四)学习标兵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方法灵活,学习成绩优秀,各学期平均成绩(含两学期、19级新生只算19—20第一学期成绩)达到80分以上,无任何科目挂科。
2、表现良好,能够遵守学校纪律、团结同学、尊敬老师、爱护公物、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师生中有很高的威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项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
一、积极承办“挑战杯”四川大学学生科技节系列活动(30分)
鼓励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积极承办“挑战杯”四川大学学生科技节系列活动。
自承办一项活动,计基础分17分;多学院联合承办一项活动,第一承办学院计基础分15分,第二承办学院计基础分8分,第三承办学院计基础分5分;同时需按照承办科技节具体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申请、策划、通知、新闻稿、获奖信息公告、工作简报等材料,及时与活动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并考察其参与人数、覆盖范围、评委水平、活动质量等。
此项最终得分根据《“挑战杯”四川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节活动评分细则》所评科技节承办质量分数进行综合评分,得出相关系数,最终得分为基础分乘以相关系数。
此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30分。
在承办科技节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科技节承办具体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竞赛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规范办赛,若出现违规办赛情况,扣除当年“挑战杯”四川大学学生科技节系列活动所有承办分数30分。
二、举办学院特色学术科技创新活动(18分)
鼓励学院结合学科特色、学术科技前沿领域、国际国内时政热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院级特色品牌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包括科普类活动、竞赛、论坛、讲座、沙龙等多种形式。
一学年内,按要求组织开展1项特色品牌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计基础分10分,根据《学院特色品牌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评分细则》对活动开展质量和效果进行考评,得出相关系数,最终得分为基础分乘以相关系数。
此项分数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三、积极承办“学术大讲堂”等校级学术科技创新讲座(10分)
成功申请并举办校级学术讲座“学术大讲堂”,每场计5分,根据《学术大讲堂评分细则》所评承办质量分数进行综合评分,得出相关系数,最终得分为基础分乘以相关系数。
成功申请并举办“创新之路”、“伴你企航”等特色讲座,每场计2分,根据《特色讲座评分细则》所评承办质量分数进行综合评分,得出相关系数,最终得分为基础分乘以相关系数。
此项累加不超过10分。
四、培养、推荐优秀项目和优秀人才参加高水平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20分)
1.鼓励各学院积极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参加“挑战杯”四川大学学生科技节系列竞赛或校级以上级别科技创新竞赛(包括学校认定的校级以上级别的学科类竞赛)。
参加各类有统一明确参赛作品/团队数量要求的科技创新活动,根据当年度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达到最低标准的计4分,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每少一件作品扣1分,每超过最低要求推荐1件作品,加0.25分,此项累加不超过5分。
2.鼓励各学院积极培养、推荐优秀项目和优秀人才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级高水平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或申请专利。
在各级竞赛中获奖及申请专利情况参照下表予以相应加分。
同一件参赛作品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时采用就高计分原则,不重复计分;个别比赛属于国际级,或设特等奖的,作品计分时在相应级别的一等奖上额外加1分;于当年获批的国家专利一项加5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15分。
1.鼓励各学院积极动员、推荐拥有专业知识背景,热衷教学、科研的专业老师指导全校各专业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专业老师每指导一个项目获得省级奖项,老师所在学院加2分,获得一个国家级奖项,加4分,此项累加不超过10分。
2.鼓励各学院推荐优秀学生论文向《四川大学学生学报》投稿,投稿数量达3篇加1分、达5篇加2分,每录用一篇加2分。
此项累加不超过4分。
六、配合开展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库建设和宣传工作(8分)
1.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各类学术科研课题、社会科学调查报告和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在“大创”项目申报后2周内,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并报送,计2分;重点项目立项后1个月内收集相关资料并报送,计1分。
(3分)
2.及时统计学院内学生专利申请、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计2分。
(2分)
3.校团委将选派工作人员深入班团组织、实验室、教师群体中,开展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相关宣传工作,与学院共同搭建学术科技、创新创业信息交互和项目孵化平台。
学院每协助开展1次深入班团组织、实验室、教师群体中的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宣传活动,加1分,此项累加不超过3分。
(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