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腊肉制品营养标签
腌腊肉制品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浓度/c
c(Na2S2O3体积ml/V0
计算公式
过氧化值X(g/100g)
计算结果/g/100g
平均值/g/100g
检验:审核:
合格□
不合格□
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合格□
不合格□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性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合格□
不合格□
2、标签(检验依据:GB 7718、GB 28050)(符合打“√”,不符合打“×”)
产品名称
配料表
净含
量
执行
标准
生产日期
保质期
厂名
厂址
储存条件
SC编号
营养标签
综合判定
符合□
不符合□
3、净含量(检验依据:JJF 1070)
样品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重
皮重
净重
平均实际重量(Q)/g
标示重量(n)/g
Q-n/g
允许短缺Qn/g
允许短缺量件数
综合判定: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4、过氧化值(检验依据:GB 5009.227)
产品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编号:QR-ZJ-02
产品名称
规格
生产日期
生产数量
抽样数量
检验日期
产品标准
GB 2730-2015
产品保质期
验讫日期
1、感官(检验依据:GB 2730-2015中3.2)
项目
标准要求
肉制品检验项目表
一、肉制品检验项目表(一)腌腊肉类制品。
1.咸肉类2.腊肉类注:依据GB2730、SB/T10003、SB/T10278和GB2760等4.中国火腿类(二)酱卤肉类制品。
1.白煮肉类、酱卤肉类2.肉松类和肉干类(三)熏烧烤肉类制品。
(四)熏煮香肠火腿类制品。
1.熏煮香肠类2.熏煮火腿类二、乳制品检验项目巴氏杀菌乳质量检验项目表灭菌乳质量检验项目表乳粉质量检验项目表奶油质量检验项目表炼乳质量检验项目表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1.必须标明矿泉水水源地的名称、国家或省级鉴定认可的批准号。
2.必须标明特征界限指标、pH值、溶解性总固体、主要阳离子(K+、Na+、Ca+、Mg+)、阴离子(HCO3─、SO42─、Cl─)的含量范围。
3.必须标明是否含二氧化碳,是天然存在的还是人工加入的。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1.有采用蒸馏法加工的产品才能使用“蒸馏水”名称。
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其产品名称后需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纯净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碳酸饮料及充气运动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1.执行GB/T10792—1995的碳酸饮料产品,果汁型产品必须标明原果汁含量,果味型产品必须标明“果味”标志,可乐型必须标明酸味剂的名称,低热量型必须标明甜味剂的名称、热值。
2.运动饮料产品标签还应符合GB13432的规定,标明可溶性固型物和各种营养素含量,果汁类运动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植物蛋白类和含乳类运动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
茶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茶汤饮料应标明“无糖”或“低糖”;花茶应标明茶坯类型;淡茶型应标明“淡茶型”;果汁茶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奶味茶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
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含乳饮料(包括乳酸菌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植物蛋白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定:1.执行QB/T2132的豆乳和豆乳饮料必须标明蛋白质含量,果汁型豆乳饮料必须标明原果汁含量。
腊肉及调味腊肉制品企业标准
腊肉及调味腊肉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腊肉及调味腊肉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按产品分类的非即食性腌腊肉制品及即食性调味腊肉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1907 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GB 2707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GB 2730 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6 食品中N-亚硝胺的测定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T 5538 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9959.1 带皮鲜、冻片猪肉GB/T 11761芝麻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T23530酵母抽提物GB 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DBS 50/00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QB/T 2640 咸味食品香精QB/T 2845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SB/T 10040花椒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产品分为非即食性的腊肉和即食性的调味腊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国家标准导言腌腊肉是一种传统的熟食制品,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消费群体。
为了确保腌腊肉的安全与质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以规范腌腊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
本文将介绍腌腊肉制品国家标准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规定。
一、标准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各类腌腊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
二、术语和定义2.1 腌腊肉指将肉制品浸泡在盐、糖、味精、香辛料等调料中经过一定时间腌制,再经烘干、熏制或者煮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品。
2.2 盐度指腌腊肉使用的盐与肉重量的比例。
三、一般要求3.1 原料选择腌腊肉制品应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新鲜畜禽肉为原料,不得使用变质、污染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肉类。
3.2 加工工艺腌腊肉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卫生要求,并确保腌制过程中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和湿度控制等参数。
3.3 卫生要求腌腊肉制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保持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3.4 标识和包装腌腊肉制品应在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配料表、净含量、贮存条件等信息,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四、具体规定4.1 盐度的要求腌腊肉制品的盐度一般在5%到10%之间,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腌腊肉制品具体调整。
4.2 香精的使用香精的使用量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的限量,且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
4.3 防腐剂的使用腌腊肉制品生产过程中,应严禁使用硝酸盐类等防腐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防腐剂使用量。
4.4 氮气包装腌腊肉制品在包装过程中可以使用氮气进行包装,以减少氧气的接触,延长产品的保质期。
4.5 确保产品质量腌腊肉制品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抽检和监测,确保产品的理化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检验方法腌腊肉制品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方法的规定,测试项目应包括盐度、水分、脂肪含量、病原菌等。
六、附则腌腊肉制品国家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对于生产和销售腌腊肉制品的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腌腊肉制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
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
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
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
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
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产品质量抽查实施规范(肉制品)
产品质量抽查实施规范(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13-2008肉制品2008-7-22发布 2008-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干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复检。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2.2产品种类以表格形式列出如下:3.1 肉制品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绞碎(或切块或整体)、成型(或充填)、成熟(或不成熟)、包装等工艺制作,开袋即食(或经简单热加工即食)的预制食品。
3.2 腌腊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绞碎(或切块或整体)、成型(或充填),再经晾晒(或风干或低温烘烤)、包装等工艺制作,食用前需简单热加工的一类预制食品。
3.3 酱卤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成型,以水为媒介加热成熟、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
3.4 熏烧烤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成型,以空气(或固体)为媒介加热成熟、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
3.5 肉干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成型、煮制(或不煮制)、烘烤(或烘干或炒松)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包括肉干、肉脯和肉松。
3.5.1 肉松以畜禽瘦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熟肉制品。
包括太仓肉松、油酥肉松和肉粉松。
3.5.2 肉干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预煮、成型、调味、复煮、收汤、干燥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熟肉制品。
腊肉腊排骨食用说明书
腊肉腊排骨食用说明书1.引言1.1 概述腊肉和腊排骨作为传统的中国食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烹饪技艺。
腊肉和腊排骨经过一系列的腌制、晾晒和烹饪过程,以其独特的口感和丰富的香味而备受喜爱。
它们既可以作为主食的搭配,也可以作为配菜享用。
本文旨在向读者介绍腊肉和腊排骨的食用说明,以及一些注意事项和推荐。
无论是对于刚接触腊肉和腊排骨的人,还是对于熟悉它们的菜肴的人来说,本文都将提供有用的信息,帮助大家更好地享受腊肉和腊排骨带来的美味。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来介绍腊肉和腊排骨的食用说明:第二章正文:2.1 腊肉的食用说明: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腊肉的来源、制作过程以及其特点和口感。
同时,会提供关于腊肉的储存方法和烹饪技巧,以及适合搭配腊肉的其他食材和菜品。
2.2 腊排骨的食用说明:在这一部分,将介绍腊排骨的选购要点和烹饪方法。
同时会详细阐述腊排骨的营养价值和食用效果,以及如何在膳食中融入腊排骨,以增加口感和滋味。
第三章结论:3.1 总结腊肉和腊排骨的食用注意事项:这部分将总结腊肉和腊排骨食用的一些注意事项,例如食用量的控制、适宜人群的范围以及避免与其他食物相互搭配时可能产生的营养失衡等。
3.2 对腊肉腊排骨的推荐:在这一部分,将总结腊肉和腊排骨的优点和特色,并给出一些建议性的食用推荐,例如搭配的食材、烹饪方法以及健康食用建议。
通过以上结构,读者可以全面了解腊肉和腊排骨的食用说明,包括制作过程、储存方法、烹饪技巧以及食用注意事项。
同时,文章也将给出针对腊肉腊排骨的推荐,帮助读者更好地享受这些美食的独特魅力。
1.3 目的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腊肉和腊排骨的食用说明,旨在帮助读者正确了解和使用腊肉和腊排骨,以确保食用的安全和健康。
通过详细介绍腊肉和腊排骨的食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推荐,读者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美食,享受其独特的口感和美味。
同时,本文也旨在传达正确认识腊肉和腊排骨的重要性,促进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这些传统食品的尊重和保护。
腊肉食品安全标准
腊肉食品安全标准
腊肉是经过腌制或干燥的肉类食品。
为了确保腊肉的食品安全,可以遵循以下建议:
1.在购买腊肉时,应选择来自可信赖的来源,确保腊肉是新
鲜的。
2.在制作腊肉时,应使用干净的工具和餐具。
3.在储存腊肉时,应将其储存在冰箱或冷藏库中,以防止变
质。
4.在加热腊肉时,应将其加热到足够的温度,以杀死可能存
在的细菌。
5.应避免将未煮熟的腊肉与其他食物接触,以免交叉污染。
在中国,腊肉的生产和销售是受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制定了关于腊肉生产和销售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以保证腊肉的食品安全。
这些规范和标准包括腊肉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签等方面的
规定。
腊肉虽然有较长的保质期,但也不能无限期储存。
腊肉在冰箱冷藏的情况下,一般可保存3-4个月;如果冷冻,则可保存6-12个月。
如果腊肉的保存期已经过了,或者腊肉的外观、气味或口感有异常,则应避免食用。
另外,腊肉在制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许多不同的细菌,因此在加工腊肉时应注意卫生。
腊肉在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与未经加工的肉类接触,以免交叉污染。
此外,腊肉的标签应清楚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腊肉的质量和使用期限。
总的来说,要保证腊肉的食品安全,应从生产、加工、储存等方面入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措施。
腊肉检验报告
腊肉检验报告
委托单位:XXX超市
检验单位:XXX检验所
检验日期:2021年12月1日
检验项目:腊肉
检验结果:
1.外观检验
外观:腊肉表面均匀光滑,颜色为棕红色,无明显变质、腐烂、发霉等现象。
2.生理检验
质地:腊肉切面均匀,质地细腻,无弹性断裂,无异物和沉淀物。
含水量:含水量为15.3%,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化学检验
防腐剂:未检出明显添加的防腐剂。
添加剂:未检出明显添加的色素、香精等添加剂。
4.微生物检验
总菌落:腊肉总菌落数为800 CFU/g,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大肠菌群:未检出大肠菌群。
5.重金属检验
铅、砷、汞、镉含量: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经检验,委托单位的腊肉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检验报告如上。
检验员(签名):XXX
检验所盖章:XXX检验所。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解读及相关标准汇总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解读及相关标准汇总(附《细则》)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细则》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修订:一是调整许可范围。
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纳入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范围,修订后许可范围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
二是加强生产场所管理。
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
提出生产车间整体布局要求,强调了与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易产生粉尘场所等生产辅助区域的位置关系,避免交叉污染。
明确肉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以及人员通道、物料运输通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三是加强设备设施管理。
要求企业合理配备性能和精度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
明确供(排)水设施、排风设施、仓储设施以及生产车间或冷库的温/湿度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细化生产作业区内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以及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备的设置要求。
四是加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管理。
要求企业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防止交叉污染。
企业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制定产品配方、工艺规程等工艺文件,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采用分切方式生产肉制品的,要求企业在制度中明确待分切肉制品管理、标签标识、工艺控制和卫生控制等要求。
明确生产过程中解冻、腌制、热加工、发酵、冷却、盐渍肠衣上盐以及内包装材料脱包后消毒等工序的控制要求。
五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企业应明确产品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最小分类号。
六是加强人员管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防护。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防护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因故意污染、蓄意破坏等人为因素造成食品受到生物、化学、物理方面的风险。
产品质量抽查实施规范(肉制品).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13-2008肉制品2008—7-22发布 2008-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干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复检。
2 产品分类2。
1 产品分类及代码2.2产品种类以表格形式列出如下:3 术语和定义3。
1 肉制品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绞碎(或切块或整体)、成型(或充填)、成熟(或不成熟)、包装等工艺制作,开袋即食(或经简单热加工即食)的预制食品。
3.2 腌腊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绞碎(或切块或整体)、成型(或充填),再经晾晒(或风干或低温烘烤)、包装等工艺制作,食用前需简单热加工的一类预制食品.3。
3 酱卤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成型,以水为媒介加热成熟、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3.4 熏烧烤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成型,以空气(或固体)为媒介加热成熟、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
3.5 肉干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成型、煮制(或不煮制)、烘烤(或烘干或炒松)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包括肉干、肉脯和肉松。
3.5.1 肉松以畜禽瘦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熟肉制品。
包括太仓肉松、油酥肉松和肉粉松.3.5。
2 肉干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预煮、成型、调味、复煮、收汤、干燥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熟肉制品。
腊肉产品标准号
腊肉产品标准号
腊肉产品标准号是指用于规范腊肉制作、包装、储存等方面的标准编号。
腊肉是我国传统的肉制品之一,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独特的口感,但由于生产加工的不规范和食用后的卫生问题,腊肉也常常受到消费者的质疑和担忧。
为了保障腊肉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其中包括腊肉产品标准号。
这些标准规定了腊肉的生产过程、原材料的选择、加工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腊肉的检验方法和评价标准。
通过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腊肉产品的质量问题,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腊肉产品标准号主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具体的标准号根据腊肉的品种和制作方法而有所不同。
例如,腊肉制作标准号为GBT 20683-2014,腊肉包装标准号
为GB/T 26773-2011,腊肉储存标准号为GB/T 26774-2011等。
总之,腊肉产品标准号是保障腊肉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手段之一,对于腊肉生产和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 1 -。
腊肉相关研究报告
腊肉相关研究报告腊肉是一种传统的肉制品,是人们在腊月将猪肉或其他肉类食材经过特殊加工后制成的。
腊肉具有浓郁的咸香味,口感鲜美,因此深受人们喜爱。
以下是一份关于腊肉的相关研究报告。
一、腊肉的制作方法腊肉的制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在腊月选用新鲜猪肉,切成适当大小的块状;然后,将猪肉块浸泡在特制的腌制液中,腌制时间一般为5-7天;紧接着,将腌制好的猪肉块悬挂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晾干至水分蒸发,形成肉干;最后,将晾干的肉块进行熏制,熏制时间和熏制方式根据个人口味和地方习俗而有所不同。
二、腊肉的营养价值1.腊肉中富含丰富的蛋白质,是人体所需的重要营养物质之一。
2.腊肉中的脂肪含量相对较高,其中大部分为不饱和脂肪酸,有助于维护心血管健康。
3.腊肉中还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如维生素B,维生素E以及铁、锌等矿物质。
三、腊肉的卫生与安全问题腊肉是经过腌制和熏制加工的肉制品,因此,在制作和保存腊肉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选材环节要确保肉品的新鲜度和质量,避免使用病死和变质的肉类食材。
2.在腌制过程中,要加入适量的食盐和糖来抑制细菌的生长。
3.在晾干和熏制环节,要保持场所的干净和通风,避免霉菌和异味的产生。
4.保存腊肉时,要放置在凉爽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四、腊肉的发展前景随着人们对传统美食的追求和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腊肉作为一种具有浓郁乡土味道的传统肉制品,在市场上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同时,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人们对腊肉的质量和卫生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提高腊肉的生产工艺和卫生管理水平,加强腊肉品牌建设,将有助于推动腊肉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腊肉是一种具有浓郁乡土味道的传统肉制品,拥有丰富的营养价值。
在腊肉的制作和保存过程中,需要注意卫生与安全问题。
随着人们对传统美食的追求和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腊肉的发展前景广阔。
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工艺,加强卫生管理,将有助于推动腊肉产业的发展。
腊肉出厂检验报告
腊肉出厂检验报告1. 前言本文档为腊肉出厂检验报告,旨在对腊肉进行质量评估和检验。
腊肉作为一种传统的食品,经历了多个制作工序和原材料的处理,因此确保其质量安全十分重要。
通过本次检验报告,我们将评估腊肉的外观、气味、口感和化学成分等方面的质量指标,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2. 检验方法2.1 外观检验对腊肉的外观进行检验,主要观察以下方面:•腊肉的色泽是否均匀、鲜艳;•表面是否有明显裂纹或变色现象;•腊肉表面是否存在明显脱水或腐烂现象。
2.2 气味检验腊肉的气味检验主要针对其新鲜度和异味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检验:•用鼻靠近腊肉,闻其气味,判断是否存在不正常的臭味或异味;•检查腊肉和包装材料之间是否有气味交叉污染。
2.3 口感检验通过对腊肉的口感进行检验,可以评估其是否咸淡适宜、韧性良好等方面的指标。
具体的检验方法包括:•将腊肉切成适当大小的块,进行咀嚼,评估其口感的柔软度、嚼劲等;•检查腊肉在咀嚼后是否存在异常硬度或松软度。
2.4 化学成分检验化学成分检验旨在评估腊肉的营养成分和安全性。
常见的化学成分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含量:采用Kjeldahl法或Bradford法等进行测定;•脂肪含量:采用酸价法或引燃法等进行测定;•盐分含量:采用氯化钠滴定法或离子选择性电极法等进行测定;•防腐剂残留:采用液相色谱法或气相色谱法等进行测定。
3. 检验结果经过以上的检验方法,我们得到了腊肉的相关检验结果如下:1.外观检验:腊肉色泽均匀、无明显裂纹或变色现象,表面无明显脱水或腐烂现象。
2.气味检验:腊肉无异常臭味或异味,与包装材料之间无气味交叉污染。
3.口感检验:腊肉口感柔软度适宜,嚼劲适中,不存在异常硬度或松软度。
4.化学成分检验:–蛋白质含量:腊肉中蛋白质含量为24.7±1.3g/100g–脂肪含量:腊肉中脂肪含量为15.2±0.8g/100g–盐分含量:腊肉中盐分含量为2.3±0.1g/100g–防腐剂残留:腊肉中未检出任何防腐剂残留。
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2014
肉质品食品添加剂功能及最大使用量1,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功能增味剂预制肉制品最大使用量3.0g/kg熟肉制品最大使用量3.0g/kg2,茶多酚(又名维多酚)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4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酱卤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熏、烧、烤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油炸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肉灌肠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发酵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水产品罐头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3,赤藓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肉灌肠类0.015g/kg以赤藓红计肉罐头类0.015g/kg以赤藓红计4,刺云实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10.0g/kg熟肉制品10.0g/kg5,单辛酸甘油酯功能防腐剂肉灌肠类0.5g/kg6,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7,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8,富马酸一钠功能酸度调节剂肉及肉制品(08.01生、鲜肉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09.01鲜水产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9,甘草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甘草酸计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熏、烧、烤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油炸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以甘草酸计肉灌肠类0.2g/kg以甘草酸计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腌制水产品0.2g/kg以甘草酸计10,红曲米,红曲红功能着色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β-胡萝卜素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02g/kg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5.0g/kg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1.0g/kg预制水产品(半成品)1.0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水产品罐头0.5g/kg12,ε-聚赖氨酸功能防腐剂熟肉制品0.25g/kg13,ε-聚赖氨酸盐酸盐功能防腐剂肉及肉制品0.30g/kg14,聚葡萄糖功能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肉灌肠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决明胶功能增稠剂肉灌肠类1.5g/kg16,辣椒橙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7,辣椒红功能着色剂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0.1g/kg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8,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焦磷酸四钾,焦磷酸一氢三钠,聚偏磷酸钾,酸式焦磷酸功能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预制肉制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熟肉制品v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水产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水产品罐头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19,硫酸钙(又名石膏)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腌腊肉制品(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仅限腊肠)5.0g/kg肉灌肠类3.0g/kg20,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功能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1,没食子酸丙酯(PG)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22,迷迭香提取物功能抗氧化剂预制肉制品0.3g/kg酱卤肉制品类0.3g/kg熏、烧、烤肉类0.3g/kg油炸肉类0.3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肉灌肠类0.3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23,纳他霉素功能防腐剂酱卤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熏、烧、烤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油炸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 肉灌肠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24,乳酸链球菌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熟肉制品0.5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5g/kg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0.25g/kg25,沙蒿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0.5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6,山梨酸及其钾盐功能防腐剂、抗氧化剂、稳定剂熟肉制品0.075g/kg以山梨酸计肉灌肠类1.5g/kg以山梨酸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075g/kg以山梨酸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1.0g/kg以山梨酸计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以山梨酸计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g/kg以山梨酸计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1.5g/kg以山梨酸计27,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功能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8,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3.0g/kg熟肉制品3.0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29,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功能乳化剂、增稠剂预制肉制品10.0g/kg熟肉制品10.0g/kg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不包括09.01鲜水产)10.0g/kg其他再制蛋5.0g/kg30,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31,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功能甜味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3g/kg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g/kg水产品罐头0.3g/kg其他蛋制品1.0g/kg3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熟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33,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增稠剂、被膜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6.0g/kg肉灌肠类6.0g/kg34,稳定态二氧化氯功能防腐剂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仅限鱼类加工)0.05g/kg35,硝酸钠,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酱卤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熏、烧、烤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油炸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肉灌肠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36,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功能增稠剂熟肉制品5.0g/kg37,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酱卤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熏、烧、烤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油炸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70mg/kg肉灌肠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发酵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肉罐头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50mg/kg38,胭脂虫红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5g/kg以胭脂红酸计39,胭脂树橙(又名红木素,降红木素)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025g/kg肉灌肠类0.025g/kg40,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功能乳化剂、稳定剂肉灌肠类2.0g/kg41,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025g/kg以诱惑红计肉灌肠类0.015g/kg以诱惑红计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0.05g/kg以诱惑红计42,蔗糖脂肪酸酯功能乳化剂肉及肉制品1.5g/kg43,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植酸钠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酱卤肉制品类0.2g/kg熏、烧、烤肉类0.2g/kg油炸肉类0.2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肉灌肠类0.2g/kg发酵肉制品类0.2g/kg44,竹叶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酱卤肉制品类0.5g/kg熏、烧、烤肉类0.5g/kg油炸肉类0.5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0.5g/kg肉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醋酸酯淀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高粱红,谷氨酸钠,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黄原胶(又名汉生胶),甲基纤维素,卡拉胶,抗坏血酸钠,磷酸酯双淀粉,氯化钾,明胶,木糖醇,葡萄糖酸-δ-内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乳酸,乳酸钠,碳酸氢铵,氧化羟丙基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柠檬酸,柠檬酸钠等。
肉制品标准2011
GB/T 23586 酱卤肉制品
• 感官要求
项目
外观形态 色 泽 外形整齐,无异物。
酱制品表面为酱色或褐色,卤制品为该品种应 有的正常色泽。
指标
口感风味 组织形态 杂 质
咸淡适中,具有酱卤肉制品特有风味。
组织紧密。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GB/T 23586 酱卤肉制品
• 理化指标
项目
畜肉类
蛋白质/(g/100g) 水分/(g/100g) 食盐/(g/100g) 食品添加剂
GB/T20712 火腿肠
• 理化指标
项 水分/(%) 食盐/(%) 蛋白质/(%) 脂肪/(%) 目 特级 ≤ ≤ ≥ ≤ 12 11 6~16 70 优级 67 3.5 10 14 指 标 普通级 64 无淀粉 70
淀粉/(%)
≤
6
8
10
1
GB2726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 原料制成的熟肉制品,包括熟肉干制品。
肉制品标准介绍
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11年3月18日
主要内容
• 标准的分类 • 肉制品分类 • 常用肉制品标准
标准的分类
• • • •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肉制品分类
QS申证单元 酱卤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 熏烧烤肉制品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产品种类 酱卤肉、肉松、肉干、肉糕、 肉冻等 咸肉、腊肉、生培根、中式香 肠、中国火腿等 熏烤肉、肉脯、熟培根等 熏煮火腿、熏煮香肠、火腿肠 等
指 标 优级 30 8
普通级
38
蛋白质/(g/100g) ≥ 脂肪/(g/100g) ≤ 总糖/(g/100g) ≤
肉及肉制品合格
规格型号 230g/包 105g/包 480g/包 480g/包 125g/袋 98g/袋 88g/袋 500g/袋 500g/袋 75g/袋 称重 168g/袋 98g/袋 称重 500g/包 125g/袋 称重 称重 230g/袋 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 2016-1-2 2016-1-2 2015-12-12 2015-12-8 2015-12-21 2015-12-5 2015-12-6 2015-11-12 2015-12-25 2016-1-9 2016-1-8 2016-1-6 2016-1-6 2016-1-14 2015-12-26 2016-1-14 2016-1-10 2016-1-5 2016-1-5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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