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育督导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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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岗位职责

教育督导岗位职责

教育督导岗位职责教育督导是教育工作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肩负着监督、指导和评估教育教学工作的重任,对于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详细阐述教育督导的岗位职责。

一、监督检查1、法规政策执行监督教育督导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教育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他们需要深入学校、教育机构,检查教育教学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教育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进行。

对于违反教育法规政策的行为,及时予以指出并要求整改。

2、教育计划与目标落实监督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学校的教学计划和目标进行监督。

查看各项计划和目标的推进情况,是否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

3、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是教育督导的重要职责之一。

他们要审查教育经费的分配、使用是否合规,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

防止教育经费被挪用、滥用,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投入。

二、指导服务1、教育教学方法指导深入课堂,观察教师的教学过程,对教学方法、教学策略进行指导。

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模式。

2、课程设计与实施指导参与学校的课程设计和开发,指导学校合理设置课程,确保课程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发展需求。

关注课程的实施过程,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课程的有效实施。

3、学校管理指导为学校的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包括学校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

帮助学校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教师专业发展指导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教师提供培训、进修的建议和机会。

指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促进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评估评价1、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评估,发现学校的优势和不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小学配合督导工作制度

小学配合督导工作制度

小学配合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国小学教育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小学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工作的目的和任务1. 督导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小学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督导工作的任务是对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整改,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

三、督导工作的内容和范围1. 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

3. 学校管理水平及教育教学质量。

4. 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5. 学校设施设备及教育资源的使用情况。

6. 学校安全工作及学生身心健康情况。

7. 其他与小学教育相关的事项。

四、督导工作的方式和程序1. 定期督导: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按照工作计划,定期对小学进行督导。

2. 专项督导:针对小学教育的某一特定问题,进行专项督导。

3. 随机督导: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可随时对小学进行随机督导。

4. 督导前,教育督导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目的、任务、内容、方式、时间等。

5. 督导过程中,教育督导机构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被督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

6. 督导结束后,教育督导机构应向被督导学校反馈督导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进展。

7. 被督导学校应积极配合教育督导工作,认真执行督导意见,及时整改。

五、督导工作的组织和人员1. 教育督导机构:国家、省、市、县设立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学督导工作。

2. 督导人员: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3. 被督导学校:小学应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合教育督导工作。

六、督导工作的保障措施1. 法律保障:依法保障教育督导机构的独立地位和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教育督导工作。

2. 人员保障:确保督导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

江西师大研究生招生教育管理学考试大纲

江西师大研究生招生教育管理学考试大纲

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科目代码、名称: 820教育管理学适用专业: 045101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 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概念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简答题(简述题): 4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分析论述题(综合题):3小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二、考查目标(复习要求)教育管理学考试内容包括教育行政学、学校管理学这两部分内容,要求考生系统掌握教育管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能综合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教育管理现象和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判断和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三、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第一章绪论1.教育管理学的性质与特点2.1教育管理学的学科性质2.2 教育管理学的特点2.教育管理学的产生与发展3.1 现代教育管理学产生的背景3.2 从古典的教育管理模式向现代教育管理模式演变的主要影响因素3.教育管理学内容的三个层次第二章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概念1. 教育管理的概念1.1 什么是管理1.2 什么是教育管理1.3 什么是教育管理现代化第三章现代教育管理的理论基础及其流派1. 理性化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特点2. 各个理论流派及对教育管理的影响2.1行政学、法学论2.2 “科学管理”理论2.3科层管理理论2.4行为科学理论2.5新公共管理理论2.6行政伦理学第四章教育行政体制1.教育行政体制及其类型1.1教育行政体制的概念1.2教育行政体制的基本类型1.3教育行政集权与分权体制的比较分析2. 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及其改革趋势2.1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体制2.2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3. 20世纪80年代以来外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以及对我国产生的影响第五章教育行政组织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 教育行政组织及其职能、2. 教育行政组织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3. 如何提高教育行政组织的效率和效益3.1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效率不高、效益不大的原因3.2提高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效率的效益的措施第六章教育政策与法律1. 政策概述1.1政策的概念1.2政策的基本特征1.3政策的分类2. 教育政策的概念2.1教育政策的概念及其特征2.2教育政策过程2.3当前我国教育政策的基本取向3. 教育法与教育行政3.1教育法的概念3.2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3.3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联系和区别3.4教育法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4. 我国现行的教育法体系5. 教育法的制定与实施6. 保障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教育法规建设第七章教育计划1.教育计划1.1教育计划的定义1.2教育计划的类型2. 教育预测2.1教育预测的含义2.2教育预测在教育计划中的作用2.3教育预测的内容3. 教育计划的结构4. 教育计划的编制步骤及方法第八章教育督导1. 教育督导的意义1.1教育督导的含义1.2教育督导的性质1.3教育督导的意义2. 教育督导的基本职能与具体任务2.1教育督导的两个基本职能——监督和指导2.2国外教育督导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的发展变化趋势2.3教育督导的任务3. 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3.1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3.2教育督导人员4. 教育督导评估4.1我国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建立4.2提高教育督导评估活动的科学性第九章教育财政1. 教育财政概述1.1教育的公共性1.2教育的公权属性1.3教育的公共选择1.4教育财政的政策目标2. 教育财政体制2.1教育预算管理体制2.2政府间教育财政责任划分2.3教育经费拨款制度2.4学费和学生资助制度,、3. 教育筹资3.1多渠道筹资3.2财政性教育经费3.3社会捐集资3.4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3.5学杂费3.6教育基金4. 教育支出4.1两个比例4.2三个增长4.3教育经费在三级教育间的分配4.4教育支出的项目结构第十章教育课程行政1. 教育课程的涵义及编订权1.1教育课程的涵义1.2教育课程的编订权2. 教育课程的内容构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与教科书3. 教育课程实施的指导第十一章教师人事行政1. 教师人事行政的涵义与意义2. 教师职业的专业性2.1专业的涵义2.2专业标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分析2.3提高教师职业专业化程度的措施3. 教师的任用3.1教师的任用资格3.2教师的任用方式4. 教师的在职培训4.1教师在职培训的意义4.2我国的教师培训制度5. 教师的工资6. 教师考核制度6.1教师考核的意义6.2教师考核机构6.3教师考核的内容、方法、原则第十二章教育信息的管理与公开1. 教育信息及其分类1.1教育信息的概念及分类1.2教育信息管理的意义2. 教育信息管理职能:收集与沟通、分析与解释、研究与开发、预测与引导、公开与保密3. 教育信息公开3.1教育信息公开的背景及其重要性3.2教育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3.3教育信息公开的保障第十三章学校效能与学校改进1. 学校效能概述1.1学校效能的概念1.2学校效能模型2. 学校效能的测量2.1学校效能研究方法的演进2.2学校效能的测量第十四章学校管理过程1. 管理过程概述1.1管理过程研究的视角1.2管理过程四环节的运行规律2. 学校工作决策与计划的制订2.1编订学校工作计划的必要性2.2学校计划的类型2.3学校计划活动中的决策3. 学校发展战略规划3.1学校发展战略的概念及其在学校发展中的意义3.2学校发展战略的基本模式3.3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4. 学校计划执行阶段的管理4.1控制及其要求4.2协调及其要求5. 学校的目标管理5.1目标管理概述5.2学校目标管理的过程5.3目标管理在学校中的应用及学校管理目标系统第十五章学校组织管理1. 组织概述:组织的意义及分类2. 组织理论的发展2.1古典组织理论2.2人际关系组织理论2.3社会系统理论2.4现代权变的组织理论3. 组织结构3.1组织结构的含义3.2管理跨度与分层3.3组织结构的几种形式4. 学校组织建设4.1学校组织的性质及其建设的原则4.2学校组织文化建设4.3学校领导体制,第十六章学校质量管理1. 学校工作质量管理概述1.1对学校工作质量的理解1.2学校质量管理的意义1.3学校质量管理的特点2. 学校的全面质量管理2.1全面质量管理的指导思想2.2全面质量管理的主要特征2.3学校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3. 学校工作的质量评价3.1教育评价的发展历程3.2教育评价的原则及过程3.3教育评价中需要处理好的一些关系4. 学校工作的质量控制4.1对不同性质的质量原因采取不同对策4.2确定与把握质量警戒线4.3工作控制及组织控制第十七章学校建筑管理1. 学校建筑管理概述2. 学校建筑管理的理论基础3. 学校建筑计划和校园建筑计划4. 中小学教室的建设第十八章学校公共关系管理1. 学校公共关系及其管理1.1 公共关系及学校公共关系的概念1.2学校公共关系管理2. 学校公共关系管理过程3. 学校公共关系管理对象4. 学校危机管理5. 如何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第十九章学校领导1. 领导概述1.1领导的概念1.2领导问题研究视角的演变2. 学校领导者2.1学校领导者的角色及职责,2.2领导者的影响力3. 领导方式与领导的有效性3.1影响领导方式的因素3.2领导方式的类型4. 学校领导班子的基本素质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1.陈孝彬,高洪源. 教育管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萧宗六. 学校管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3.萧宗六, 贺乐凡. 中国教育行政.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四、样卷(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1. 教育行政体制2. 教育信息3. 学校效能4. 教育预测5. 教育法6. 公共关系(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请简述教育管理学的学科性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京教督〔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的通知京教督〔2017〕12号各区教委、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为建立健全学校督导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督导工作,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学校督导规程(试行)》,包括《北京市中小学校督导规程(试行)》《北京市职业院校督导规程(试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督导规程(试行)》,经市教委第13次主任办公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6月20日北京市中小学校督导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履行教育督导职能,规范、科学、高效开展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学校实施立德树人,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督导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客观公正制定中小学校督导工作的意见、标准和方案,市、区两级实施教育督导。

通过督导,强化监督监管,切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市级统筹原则。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对全市中小学校的督导,制定督导工作意见。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实施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实施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实施方案教育教学督导是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手段。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经常性督导机制,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督导目的与意义教育教学督导的核心目的在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

通过督导,可以及时发现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供改进建议,促进学校自我完善。

同时,督导还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推动学校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督导内容与标准督导内容应涵盖课程与教学、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师生关系、学校管理制度、校园文化建设等。

督导标准应遵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确保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督导方式与流程督导方式应多样化,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调研等。

督导流程应明确、规范,包括督导计划的制定、督导前的准备、现场督导、督导结果的整理与反馈等。

同时,应建立督导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督导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四、督导队伍与管理督导队伍应由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育专家、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

督导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督导能力。

督导工作的管理应规范化,建立健全督导员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督导结果与反馈督导结果应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同时,督导结果应作为学校评价、教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督导结果,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六、保障措施与支持为确保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支持。

这包括为督导工作提供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等。

同时,应加强对督导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全社会对督导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监督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是确保督导工作有效性的关键。

教育评估与督导复习知识点

教育评估与督导复习知识点

第一章教育督导概述• 1.教育督导:教育督导就是指教育督导机构为了保障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一定时期国家教育目的、方针与法律法规要求,对教育管理活动与学校教育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的行政管理活动。

• 2.教育督导的本质:(一)教育督导是一种国家管理教育的行政活动•(二)教育督导是一项兼具监督与指导功能的行政活动•(三)教育督导是保障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行政活动•(四)教育督导是一项具有强专业性要求的行政活动• 3.教育督导的基本目的:(一)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保障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三)保障与提升教育质量•(四)保障与促进教育公平• 4.教育督导的基本原则:(1)合目的性原则(2)科学性原则(3)客观性原则(4)有效性原则• 5.教育督导的类型:从督导体制划分为从属制、独立制和混合制;从督导职能划分为指导型、监督型、指导监督型;从督导内容划分为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从督导方式划分,按时间维度分为过程性督导和终结性督导,按周期维度分为定期督导和经常性督导。

• 6.教育督导基本特征:强制性、监督性、指导性、专业性•第二章我国教育督导的历史沿革• 1.中国最早的教育督导是周代的“天子视学”制度• 2.秦国制定了《除弟子律》,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第一次出现以教育立法的形式监督、管理吏师和弟子的做法• 3.隋朝在中央政府设立“国子监”,将天子视学扩大到学官督学• 4.北宋时期,朝廷设立了“提举学事司”,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正式设立地方教育行政官署的开端• 5.明代地方官学督导有卧碑制度• 6.1909年,学部颁布《视学官章程》,从此我国教育视导第一次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7.1905年学部正式成立,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8.《省视学章程》是我国近代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省级视导规制,是近代省视学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9.《县视学规程》的颁布,是近代县视学制度的正式确立的标志•10.2012年出台的《教育督导条例》是我国首部教育督导法规,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1.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规定了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价制度•12.出台《教育督导条例》的重要意义(P67第二段中)•第三章教育督导体制• 1.教育督导体制:教育督导体制是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 2.1991年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基本形成了人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网络• 3.在督学人员的配备上,主要可以分为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官员型督学和专家型督学• 4.教育督导体制的组成要素是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督导人员• 5.教育督导体制按职能划分为指导型和监督型;按组织建制方式分为独立型、依附型,独立型又分为外独立型和内独立型• 6.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1)制定教育督导规划及政策(2)对教育督导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导(3)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4)统筹协调和指导规范对学校的检查评比(5)公布教育督导机构报告(6)组织督导人员培训•7.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P81)•8.当前我国教育督导体制的特点:(1)体系比较完善(2)权力配置多样化第四章教育督导基本职能1.督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

教学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教学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教学督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特制定本教学督查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督查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1. 督查范围:包括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

2. 督查内容:(1)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2)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3)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学效果;(4)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推进情况;(5)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6)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7)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组织机构1. 设立教学督查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等为成员。

2. 教学督查小组负责制定督查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反馈督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等。

四、工作程序1. 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每学期初由教学督查小组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明确督查时间、内容、方式和人员。

2. 组织实施督查:按照督查计划,教学督查小组对教学工作进行督查,采取听课、查阅资料、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3. 反馈督查结果:教学督查小组将对督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教师。

4. 提出改进措施: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教学督查小组将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和教师及时落实。

5. 跟踪检查和评估:教学督查小组将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工作要求1. 教学督查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督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教学督查小组成员要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督查职责。

3. 教师要积极配合教学督查工作,认真听取督查小组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4. 对教学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教师要及时整改,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督导学校有哪些工作制度

督导学校有哪些工作制度

督导学校工作制度一、督导学校工作的意义教育是国家的基础工程,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

为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提高教育质量,实行督导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督导学校工作制度是指通过建立专门的督导机构,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督导学校工作的主要内容1. 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学校是否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 学校的管理工作:检查学校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 教师队伍建设:检查教师的配备、培训、考核、待遇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 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5. 教育设施设备:检查学校的场地、校舍、设备、图书等教育资源是否充足,是否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6. 安全工作:检查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是否到位,是否有利于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三、督导学校工作的制度建设1. 建立督导机构:设立独立的督导机构,负责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督导机构应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确保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的重点、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3. 完善督导制度:建立健全督导工作制度,明确督导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督导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4. 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学校应认真对待督导反馈,及时整改,提高工作质量。

5. 建立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颁布日期:20120909 实施日期:20121001 颁布单位:国务院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学第三章督导的实施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教育督导条例》已经2012年8月29日国务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2年9月9日光明纪元txt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

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第三条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二)遵循教育规律;(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四)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承担全国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基本准则,指导地方教育督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

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以下统称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督学第六条国家实行督学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为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职督学。

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督学。

兼职督学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任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

第七条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

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

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2020年3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学第三章督导的实施第四章结果运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

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第三条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教育政策的规定;(四)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六)分级督导、分工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导队伍,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开展。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6.11•【字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批准。

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6月11日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2019年4月26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30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导机构与督学第三章督导实施第四章督导结果应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育督导,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依法对教育工作及其相关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

教育督导的对象包括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是指本市管辖的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青少年宫和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教师培训、电化教育、教育装备、招生考试等相关工作的教育机构以及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学校建立本科教学督导制度。

为保障该项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教督〔2016〕2号)和《XX省教育督导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督导的工作范围涵盖每个教学环节、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以及所有教师和教学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形成的教学督导调研报告供有关学院和部门决策参考,形成的教学督导结论性意见和报告,作为有关学院、部门及其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奖惩任免、职称评定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督导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

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各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行使教学督导职能。

第五条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直属校长领导,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教学督导委员若干人。

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第六条学院督导组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学院双重领导,设组长1人,由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员3~5人,学院教务科负责日常事务。

第三章督导人员的聘任第七条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以下统称“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主要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在校外无兼职的退休教师、长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退休干部以及部分在职教师。

学院督导组成员由在职人员组成。

第八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二)坚持原则、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岁以内。

第九条教学督导员的聘任。

(一)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教务处或各学院推荐,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由校长聘任;(二)学校教学督导员的聘期退休教师为二年,在职教师为三年,可以连续任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个任期;(三)学院教学督导员根据上述条件由各学院聘任,交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履行教育督导职能

履行教育督导职能

履行教育督导职能,深入开展校级督导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按照会议的安排,我今天和大家共同交流的题目是《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深入开展校级督导》。

一、教育督导的内涵教育督导,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和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和指导的有效机制和有力手段,也是现代化教育的科学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涵义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给所属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人员代表本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按照督导的原则和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并向本级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工作的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的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以期促进教育效率和教育质量和提高的过程。

二、教育督导的职能所谓职能,是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

教育督导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无论是早期的行政监督职能还是近期的指导职能,都有其相对的独立性,是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同于其他教育管理活动的作用。

教育督导的特定职能决定了它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特定作用。

根据教育督导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工作程序,教育督导应有以下五种主要职能。

1、监督职能监督,就教育督导而言,是指教育督导机构依据“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三大任务,对同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和属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其目的是使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促进本区域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策是下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

但下级对其执行情况如何,必须进行检查督促。

通过检查和督促改变下级部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严等现象。

所以,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的发挥,对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效率和学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如我县之前开展的中小学“内涵发展促均衡,特色办学升品味”校督导评估,对我县中小学校的全面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的督导,引起了各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我县各阶段学校健康发展。

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制度模版

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制度模版

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制度模版1. 简介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制度是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对学校教育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以保障教育教学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督查机构2.1 督查组学校设立专门的教育教学督查组,由学校领导、教研员和教学骨干组成。

督查组负责制定督查计划、组织督查活动、收集督查数据以及撰写督查报告等工作。

2.2 督查人员督查人员是指督查组成员以及其他具备督查资格的教师。

督查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3. 督查内容3.1 教学计划督查人员对学校的教学计划进行检查,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方面,以确保教学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2 教学实施督查人员对学校的课堂教学进行监督,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效果等方面,以确保教学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3 学生评价督查人员对学生的评价制度进行检查,包括考试评价、作业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面,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督查方式4.1 课堂观摩督查人员对学校的教学课堂进行观摩和评估,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4.2 教学评估督查人员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提供详细的评价报告。

4.3 文件审核督查人员对学校的教学文件进行审核,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和评价报告等,以确保教学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5. 督查结果与评估督查人员根据督查所得的数据和信息,撰写督查报告,并向学校领导和教师提供具体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6. 督查反馈与整改学校领导根据督查报告和督查反馈,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7. 督查周期和频率学校将制定教育教学督查的周期和频率,确保每个学期都有督查活动,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

8. 督查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学校将确保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对督查人员实施严格的培训和考核,采用独立、公正的评价标准进行督查。

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三篇)

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三篇)

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的监管,设立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第二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派遣的中学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承担对指定中小学校的督导工作。

第三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第四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应与教育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家长等各方合作,共同努力,推动中小学校的发展和提高。

第五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应依法行使职权,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六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职责是对指定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提高。

第七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任务包括:(一)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二)对学校的学校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三)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估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四)与学校领导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改进方案和措施;(五)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建议;(六)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方法第八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应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应定期进行学校的督导,同时根据需要进行临时督导。

第十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应采取多种方法进行督导,包括走访班级、听课评课、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

第十一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应立足实际,深入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第四章考核和评价第十二条中学专兼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应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评价,以评估其工作的效果。

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范文

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范文

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范文一、引言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的分析与研究,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提供参考。

本文将从督查目标、督查主体、督查内容、督查程序和督查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以期为建立科学高效的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教育教学工作督查目标教育教学工作督查的目标是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发展。

通过督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升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三、教育教学工作督查主体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主体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机构、教育督导员和教师等。

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管理机构则负责组织和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工作;教育督导员作为专业的督查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而教师则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执行者和督查对象,他们需严格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接受督查并积极改进。

四、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内容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课程建设和教材使用情况、教学效果评估、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学习情况、教学设施和技术支持等方面。

其中,教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督查人员对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课程建设和教材使用情况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需要检查教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教材是否适用,以及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教学效果评估是对教学成果的定量和定性评价,需要督查人员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评估和分析;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基础,需要检查教师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以及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态度等;学生学习情况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需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等;教学设施和技术支持是保障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需要检查教学设施是否完备和技术支持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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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政的意义
促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促使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保证国家教育法规政策的贯彻。 促进教育行政管理科学化。
02 督学职能
(一)督学的含义及内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对学校的督导简称督学,他是教育督导工作 的最基本任务,督学的根本任务是督导学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办学,全 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章 教育督导基本职能
01 督政职能
(一)督政的含义及内涵

定义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 落实教育法规,法律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 策的督导。
➢ 督政在性质上是属于行政监督行为。 ➢ 督政对象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 督政内容不仅包含了政府必须承担的教育
工作职责,还包含了政府部门的教育行政 行为。
(二)建立督政的原因
原 因
督政是Hale Waihona Puke 我国现行 的教育管理体制决 定的。
督政是由都正是快 速普及义务教育的 需求决定的。
都正是统筹协调教 育事业发展的需求。
教育督政的主要内容
➢ 组织工作的督导,教育行政组织是否完善,组织建设是否符合本地教育 事业发展的需要。
➢ 领导工作的督导,是否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 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思想。
➢学生的思想平的和公民素养。 ➢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 ➢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 ➢学生的艺术素养。 ➢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影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与社会环境。
(三)评价监测的意义
是执行中央决策、落实国家意 志的要求。
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强教育 治理的重要举措。
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的迫切需要。
➢ 第一,统筹规划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建立 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
➢ 第二,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现状和实 际需求,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 第三,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评价机构,引 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监测。
➢ 第四,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国家交流,积极 参与国际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项目。
评价监测的主要内容
➢ 第一,有法定的机构组织实施的活动 ➢ 第二,任务重心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 第三,活动实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求。
教育督学的主要内容
➢ 学校办学理念与思想,以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确定办学目标的依据,是 国家教育目的,教育法规,学校类别与性质,社区实际情况,以及对学 校的要求。
➢ 学校组织与管理。学校组织机构健全,需要校长一名,副校长协助校长 管理学校工作,下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室政教处,总务处作为职能 部门分别负责各方面的工作。校长负责运负责制,运行良好。领导班子 结构合理。依法治校。
➢ 教育政策法规执行的督导,按照法规政策和上级决定,只是做好对教育 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
➢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督导,教育规划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各级教育是否 结构协调,整体规划是否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步骤。
➢ 教育管理工作的督导,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情 况。
➢ 教育队伍建设的督导,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 ➢ 队伍建设及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 教育社会效益的督导。
(三)督学的意义
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有利于端正办学思想。 有利于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均衡发展。
03 评价监测职能
(一)评价监测职能的含义

也称为教育质量监控,是指监控组织通过 对本国关键年龄段学生学习的若干主要课程 在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的抽样测试,及时发 现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便教育决策部门 调整教育政策、控制教育行为,从而稳定与 提高国家教育质量的过程。
➢ 办学条件,办学条件是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校园 建设与教学设备。
➢ 学生发展对学生身心发展的督导,主要包括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体 素质,心理素质与个性发展,审美意识与能力和与能力和劳动态度与技 能。
➢ 社会评价,建成学校家庭社会综合教育网,对于充分获得校内外的理解 和支持,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 教职工队伍建设,主要包括教师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 制度建设,主要看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总务后勤档案资料等各项制度
的完善程度。
教育督学的主要内容
➢ 各项工作管理,一德育工作,二教学工作,三体育卫生工作,四美育工 作,五劳动技术教育工作,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七安全管理与教育, 八总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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