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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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规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规

简答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 ?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在普与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与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与审订教科书的根据?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目的和背景为了提高幼儿教育从业人员对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确保幼儿教育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课程教学大纲。

二、课程内容与目标1.学习《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背景和意义,了解国家对幼儿教育的政策导向。

2.熟悉中国幼儿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了解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并能正确解读。

3.理解幼儿教育的监管机构和职责,掌握幼儿教育政策执行的实施路径和程序。

4.分析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影响,了解其指导作用和应用前景。

三、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1.教学方法:–授课讲授:通过教师的讲解和案例分析,系统阐述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应用方法。

–小组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共同探讨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关键问题和实践案例。

–案例分析:学生独立或小组合作分析真实案例,结合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提出合理化解方案。

2.评估方式:–平时表现评估:考察学生上课参与及思考表达能力。

–作业评估:布置相关作业,以检测学生对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期末考试:组织学生进行闭卷考试,考察全面掌握和运用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能力。

四、教学资源和参考资料1.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幻灯片教材:提供课程教学所需的知识点和案例。

–多媒体设备:包括电脑、投影仪等用于展示教学资源。

–实际案例资料和文献资料:用于讲解案例和深入学习。

2.参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督导规定》–《托儿所和托儿所教育质量评估管理办法》五、课程安排与进度对于本课程的具体安排和进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并在授课前向学生进行详细介绍。

六、教学团队和学生权益保障1.教学团队由资深教育专家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学生权益保障:–学习平台和环境的提供。

–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差异和学习需求。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 年经人大审议通过并实施。

2。

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中的各级教育关系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5.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6。

教育法律规范一般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8. 教育法律关系可划分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两大类。

9。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的聘用关系被列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

10. 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11。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12。

教育民事争议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就涉及教育事务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所发生的争议。

13。

人们俗称的“打官司”在法律上叫做“民事诉讼”。

14。

人们俗称的“民告官”在法律上叫做“行政诉讼”。

15。

国家机关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军事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

16. 教育部是最高的国家教育行政机关. 17. 教育行政行为有成立要件、合法要件和生效要件。

18. 教育行政行为的程序有步骤、顺序、期限和方式。

19。

教育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20。

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是教育行政处罚中被处罚者的权利之一. 21。

教育行政确认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教育相对人的资质、条件、资历等进行甄别并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2. 教育行政侵权赔偿的程序有:附带程序和单独程序。

23。

目前我国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主要实行校长责任制. 24。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最新修正后的版本为准。

第一节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一】教育政策与教育法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关系,教育法的渊源、教育政策的体系。

【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要紧内容〔教育差不多制度、受教育者、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要紧内容〔教师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义务、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教师待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义务教育的原那么、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立法背景,要紧内容〔高等教育的含义与义务、高等教育差不多制度、高等学校的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立法背景,立法宗旨,要紧内容〔保护未成年人的原那么、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立法宗旨,要紧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峻不良行为的矫治〕。

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

立法宗旨,要紧内容〔学生损害事故的含义,学生损害事故处理的原那么,学校责任事故情形,学校无责任事故情形,学生或监护人责任事故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立法宗旨,要紧内容〔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加快进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差不多原那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17—2020〕。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各类教育的进展任务、教育体制改革、保障措施。

第二节地方教育政策法规【一】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的差不多原那么。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解析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解析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解析关键信息项:1、考试科目2、考试内容权重分配3、考试题型及示例4、考试重点及难点5、备考建议及策略11 考试科目本次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涵盖多个科目,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

不同地区和岗位可能会有所侧重和差异。

111 教育学教育学部分主要考察教育的基本原理、教育目的、教育制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

考生需要熟悉教育学的发展历程、主要流派和代表人物的观点。

112 心理学心理学部分涉及学生的心理发展、学习心理、教师心理等内容。

要求考生掌握心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研究方法,能够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113 教育法律法规这部分重点考查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

考生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和精神,能够在教育实践中遵守和运用。

114 学科专业知识根据所报考的学科,考生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学方法和课程标准的理解。

例如,报考语文教师的考生需要精通语文的语法、修辞、文学常识等。

12 考试内容权重分配在整个考试大纲中,各部分内容的权重分配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比重较大,约占总分的 40% 50%;教育法律法规约占 10% 20%;学科专业知识约占 30% 50%。

但具体权重比例可能因地区和岗位要求而有所调整。

121 以某地区为例该地区的教师招聘考试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共占 45%,其中教育学占25%,心理学占20%。

教育法律法规占15%,学科专业知识占40%。

13 考试题型及示例考试题型通常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131 选择题选择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通常有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两种形式。

例如:“教育的本质属性是()”A 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B 促进社会发展 C 传递知识 D 传承文化132 填空题填空题要求考生准确填写关键概念、术语或重要知识点。

教育法律法规(205中小学通用版)

教育法律法规(205中小学通用版)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九条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部 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
2.教师权利和义务 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 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 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 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真题】 1.关于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构成,正确的是( ) A 财政拨款为主,其它渠道为辅 B 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赠为辅 C 自筹经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 D 自筹经费为主,收缴学费为辅
教育法律法规
【大纲要求】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等。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的相关内容。
【考点分析】
本主要考核点在于 7 部法律法规。 本单元题型为选择题,共 8 道题,16 分。其中《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大约 2-3 题,其他法律法规 1 到 2 题。 本单元的重点是《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三部法律。 本单元的难点在于:一是法律法规涵盖内容较广,不易掌握。二是对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理解可能出现差异。 三是各个法律法规有重复交叉内容。容易记混。

2024年法考大纲

2024年法考大纲

2024年法考大纲第一部分:基础理论1.1 法律基本原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法律的效力和适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法律责任的承担和责任制度1.2 法律概论•法学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法律规范与法律实施1.3 宪法•宪法基本原理•宪法的修订与解释•宪法的保障机制第二部分:民事法2.1 民事法基本规定•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与法人•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关系2.2 物权法•不动产权与动产权•不动产登记管理法•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2.3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与家庭财产•夫妻关系与离婚制度•亲属关系与继承法规定2.4 经济法•担保法与合同法•公司法与商法•中国商事制度与外商投资法第三部分:刑事法3.1 刑法基本原理•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的法律适用和效力•刑事责任的承担3.2 刑事责任•犯罪与责任•犯罪的主体与客体•犯罪的时机和地点3.3 刑法分则•罪刑法定与定罪量刑•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罪刑相适应原则3.4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证据•刑事诉讼的特殊程序第四部分:行政法4.1 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内容和特点•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关系4.2 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的设立与职权•行政行为与行政合同•行政裁决与行政处罚4.3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程序与范围•行政诉讼的救济措施•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第五部分:经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构成要素•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经济法与市场经济体制5.2 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监管与公正竞争•金融法与投资法•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5.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第六部分:法律实务6.1 法律文书与法律文件•法律文书的形式和要素•公文写作与合同订立•法律文书的效力与证明6.2 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操守•法律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律师执业与法官职责•法律职业操守与业务素养6.3 非诉讼解决争议•调解与仲裁机制•行政协商与民间调解•司法救助与公益诉讼以上为2024年法考大纲的概要内容。

2024教资考纲

2024教资考纲

2024教资考纲一、教育知识与能力本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的掌握以及在教学中的实际运用。

内容涵盖教育原理、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概念、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

要求应试者能够运用教育理论知识分析教学问题,设计有效的教学策略。

二、学科知识与教学本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所任教学科的掌握程度,包括学科的基本概念、知识体系、教学方法等。

要求应试者能够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

三、教育实践与案例分析本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在教育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求应试者能够分析教育案例,指出其优缺点,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应试者应具备初步的教育研究能力,能够对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四、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本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实践。

要求应试者掌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能够在教学中自觉遵守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五、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本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和掌握。

要求应试者熟悉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了解当前的教育政策,能够在教学中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教育教学评价与反馈本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教育教学评价的理解和运用。

要求应试者掌握教学评价的基本方法,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同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七、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本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班级管理和教育活动的组织能力。

要求应试者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组织有效的班级活动和课外拓展,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同时,应试者应具备初步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常见的心理问题。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与要求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旨在全面考察考生对教育理论、教育制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教育学基础知识,能够理解和运用相关的教育概念和理论。

二、考试内容1. 教育学基本概念与理论(1)教育的定义与特点(2)教育发展的历史概述(3)教育学的基本范畴与学科特点(4)教育学的基本理论——行为主义、认知主义、发展主义等(5)教育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途径2. 教育制度与教育体制改革(1)我国教育制度的组成与主要内容(2)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制度与管理(3)教育体制改革的历史与现状(4)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方向(5)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政策与措施3. 教育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4)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法(5)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4. 教育评价与教育质量保障(1)教育评价的概念与意义(2)我国教育评价制度的构建与改革(3)教育评价的主要方法与指标体系(4)教育质量保障的基本概念与内容(5)教育质量保障的主要措施与政策5. 教育发展与教育改革(1)教育发展的主要观点与趋势(2)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与方向(3)课程改革与教学改革(4)校园文化与师德建设(5)学生发展与德育工作三、考试形式1. 选择题考生需根据题目要求,从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正确的答案。

每个题目4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2. 填空题考生在题目给出的空格中填入正确的答案或关键词。

3. 简答题考生需简要回答问题,要求答案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回答问题的问题。

四、考试时间和分数分配1. 考试时间:120分钟。

2. 总分:100分。

3. 每题分数分配: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五、参考书目1. 张宝军. 教育学导论[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2. 李曼. 教育学要点与面试[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3. 杨笑梅. 教育改革与发展[M]. 北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4. 陈丽华. 教育法律法规[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六、考试评分方式考试采取纸笔形式进行,评分标准按照答题要求进行评分,总分取各题目得分之和,最后按百分制得出成绩。

2024法考考试大纲

2024法考考试大纲

2024法考考试大纲
2024年法考考试大纲是法考考试的重要指导文件,它规定了考试的范围、
内容、题型、分值等重要信息,是考生备考法考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2024
年法考考试大纲的一些要点:
1. 考试科目:法考考试包括综合知识、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等科目。

2.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

3. 题型和分值:法考考试包括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各科目的分值不同,总分为300分。

4. 考试时间和地点:法考考试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地司法厅通知为准。

5. 备考建议:考生应该根据大纲的要求,系统地学习各科目的基础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多做模拟题和真题,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总之,2024年法考考试大纲是考生备考的重要依据,考生应该认真学习和
掌握大纲的内容,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试能力,为顺利通过法考打下坚实的基础。

浙江小学教师考试大纲

浙江小学教师考试大纲

浙江小学教师考试大纲
一、简介
浙江省小学教师考试大纲是为了规范浙江省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而制定的参考文件。

本大纲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要求等相关内容,旨在确保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培养优秀小学教师队伍奠定基础。

二、考试科目
1. 课程与教法
考察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应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包括教材解读分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内容。

2. 心理学基础与教育
考察小学教师对儿童心理发展和心理健康的基本了解,以及如何根据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教育指导的能力。

3. 教育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考察小学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了解,以及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内容
1. 课程与教法
1.1 教材解读分析
考察教师对教材内容、重点、难点等特点的把握,以及针对不同教学目标和学生特点进行有效解读和分析的能力。

1.2 教学设计与方法
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否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出合理、有效的教学方案,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1.3 教学评价
考察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准确评价,包括对学业和品德的评价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

2. 心理学基础与教育
2.1 儿童心理发展。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大纲(综合)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大纲(综合)

《综合素质》(小学)一、考试目标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下列知识、能力和素养: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4.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一)职业理念1.教育观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2.学生观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教师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

(二)教育法律法规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2.教师权利和义务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教师职业道德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尊重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 (试行) 纲(面试部分)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一、测试性质面试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1. 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一)职业认知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心理素质1. 积极、开朗,有自信心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2.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三)仪表仪态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四)言语表达1. 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

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思维品质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六)教学设计1. 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准确把握所教的教学内容﹑理解本课(本单元)在教材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单元的关系。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大纲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大纲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试行)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为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促进教师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是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是进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目标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1.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 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二、考试内容
(二)小学教师
(三)初中教师
(四)高中教师
三、附则
1.本标准是制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命题的依据。

2.本标准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3.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示例:
考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
总分:100分
一、教育理论与发展(20分)
1. 教育的定义及其目标
2. 主要的教育理论流派及其代表人物
3. 教育的相关发展历程和趋势
4. 教育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性
二、教育制度与政策(25分)
1. 国内外教育制度的比较与评析
2. 中国教育改革的主要政策与措施
3. 教育法律法规及其对教育实践的影响
4. 教育资源配置与公平问题
三、教育心理学(20分)
1. 学习理论和学习风格的研究
2. 儿童与青少年发展心理学要点
3. 教育心理学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
4. 学习困难与特殊教育需求的识别与处理
四、教育评价与测量(15分)
1. 教育评价的目的和原则
2. 常见的教育评价方法与工具
3. 教育评价结果应用与反馈
4. 教育研究中的测量方法与数据分析技能
五、教育技术与创新(20分)
1. 教育技术的定义及其应用领域
2. 网络教育与远程教育的特点和发展
3. 教育信息化的意义与挑战
4. 创新教学方法与教育技术工具的应用
六、教育职业道德与素养(20分)
1. 教育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2. 师德建设与教师的专业素养
3. 教育行为伦理与处事原则
4. 教师发展与自我提升的途径与策略
备注:以上的考试大纲仅供参考,具体考试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考试时请遵守考试纪律,如实作答。

祝您考试顺利!。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大纲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大纲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大纲关键信息项:1、考试科目2、考试目标3、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4、试卷结构5、题型示例1、考试科目11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 科。

12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 科。

13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 科。

14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 科。

2、考试目标21 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2 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

23 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3、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31 《综合素质》311 职业理念3111 教育观3112 学生观3113 教师观312 教育法律法规3121 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3122 教师权利和义务3123 学生权利保护313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131 教师职业道德3132 教师职业行为314 文化素养3141 了解中外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3142 了解中外科技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

3143 了解一定的科学常识,熟悉常见的科普读物。

3144 了解一定的文学知识和文化常识。

3145 了解中外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

315 基本能力3151 阅读理解能力3152 逻辑思维能力3153 信息处理能力3154 写作能力32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21 教育基础3211 教育学基础知识3212 心理学基础知识3213 小学教育的发展及其特点3214 小学组织与运行322 学生指导3221 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3222 小学生学习指导3223 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3224 小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323 班级管理3231 班级与班级管理3232 班主任工作3233 班级活动与班队活动3234 课外活动324 学科知识3241 小学课程及其发展3242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325 教学设计3251 教学设计的基本原理3252 教学设计的主要环节326 教学实施3261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3262 教学原则与方法3263 教学组织形式3264 课堂教学的实施327 教学评价3271 教学评价的类型3272 教学评价的方法33 《教育知识与能力》331 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3311 教育的本质、目的和作用3312 教育与社会发展3313 教育与人的发展3314 教育制度332 中学课程3321 课程概述3322 课程目标与内容3323 课程设计与实施3324 课程评价与资源开发333 中学教学3331 教学概述3332 教学过程3333 教学原则和方法3334 教学组织形式3335 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334 中学生学习心理3341 认知过程3342 学习动机3343 学习迁移3344 学习策略3345 知识的学习与技能的形成335 中学生发展心理3351 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3352 中学生的认知发展3353 中学生的情绪情感发展3354 中学生的意志发展3355 中学生的人格发展336 中学生心理辅导3361 中学生心理健康3362 中学生心理辅导的方法337 中学德育3371 中学生品德心理与发展3372 中学德育原理3373 中学德育的途径与方法338 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3381 班级与班集体建设3382 课堂管理3383 班主任工作3384 教师心理34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41 学科知识3411 掌握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学》复习提纲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学》复习提纲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学》复习提

一、教育法律体系
- 教育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 教育法律制度建立的历史进程
二、宪法与教育基本法律关系
- 宪法中的教育法律规定
- 教育基本法的立法背景和制定途径
三、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
- 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
- 教育立法的基本方式和程序
四、学校法律制度
- 学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 高等教育法律制度、基础教育法律制度
五、师生法律权利与义务
- 教师职业道德的法律基础
- 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法律规定
六、教育管理与法律
- 教育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学校与教师应如何进行法制教育
七、特殊教育法律制度
- 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特殊教育的教育个案与法律问题
八、未成年人教育法律制度
- 未成年人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 未成年人教育的法律制度和保障措施
九、教育行政法律制度
- 教育行政管理法律制度
- 教育行政法律制度的实践与创新
十、教育财经法律制度
- 教育财经的法定框架
- 区域经济与教育财经的协调与开发
十一、教育法的适用
- 教育法律适用的总体规则
- 教育法律份额的运用和妥善处理
以上就是教育法学的复习提纲,希望能对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复习有所帮助。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本文将针对《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进行详细论述,旨在全面解析该考试科目的内容和要求。

文章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首先,介绍考试科目的背景和意义;接着,阐述考试科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然后,分析该科目的考试形式和评分标准;最后,总结该科目的备考策略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科目的背景和意义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是对教育相关知识的综合评估,旨在测试考生对于教育理论、教育法规、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这项考试的设置有助于选拔和评估具备基本教育专业素养的人才,以促进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

二、考试科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1. 教育理论:考察考生对教育学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如教育目标、教育价值观、教育方法等。

2. 教育法规:考察考生对教育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的名称、内容、适用范围以及教育行业的相关政策等。

3. 教育心理学:考察考生对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教育心理学相关理论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学生个体差异、学习动机、情感发展等。

4. 教育管理:考察考生对教育组织管理、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包括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教育资源的利用与分配等。

三、考试科目的考试形式和评分标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通常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

考试的时间通常为3小时。

评分标准主要根据考生在试卷中展现出的知识掌握程度、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判。

除了正确回答问题外,对于有些题目可能还会要求考生进行简要的解释或论述,评分时也会重点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四、备考策略和注意事项针对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考生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备考策略和注意事项:1. 熟悉考试大纲:仔细阅读考试大纲,明确考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幼儿教育政策和法规试题

幼儿教育政策和法规试题

幼儿教育政策和法规试题一、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1、《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一般为()年制。

A 二B 三C 四D 五2、幼儿园应当以()为基本活动形式。

A 游戏B 教学C 生活D 劳动3、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他不同的划分。

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等方面的发展。

A 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B 品德、智力、体力、审美、劳动C 认知、情感、动作、语言、社会性D 感知觉、记忆、想象、思维、注意4、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其学历要求为()。

A 中专及以上B 大专及以上C 本科及以上D 研究生及以上5、幼儿园应当建立(),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应急演练。

A 安全制度B 卫生制度C 财务制度D 教研制度6、幼儿园的经费由()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A 举办者B 政府C 社会D 以上都是7、幼儿园实行()负责制。

A 园长B 党支部书记C 教职工代表大会D 家长委员会8、禁止在幼儿园内设置()。

A 小卖部B 食堂C 娱乐设施D 危险建筑物和设施9、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

每年体检()次。

A 一B 二C 三D 四10、幼儿园应当安排好幼儿的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进行游戏和户外活动。

A 时间B 场地C 玩具D 伙伴二、填空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1、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__________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教育活动的组织应当__________,注重培养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幼儿园的园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以及__________要求。

4、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__________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

教育类(小学)笔试大纲

教育类(小学)笔试大纲

教育类(小学)笔试大纲第一部分教育政策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一年)七、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一年)第二部分教育基础理论一、小学教师的教育素养(一)我国的教育目的(二)小学教育的性质和作用(三)教师的角色和素质修养(四)小学的师生关系二、小学德育的实施(一)小学生思想品德的特点(二)小学德育的基本原则(三)小学德育的实施途径(四)小学德育方法的运用三、小学班主任工作(一)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二)班主任的角色和职责(三)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四)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四、小学课外校外活动与少先队工作(一)小学的课外校外活动(二)少先队的性质、基本任务与特点(三)少先队教育活动(四)少先队辅导员的职责和条件五、小学生的认知发展(一)感知.小学生感知发展的特点.小学生感知力的发展与培养(二)记忆.小学生记忆发展的特点.小学生记忆力的培养(三)想象.小学生想象发展的特点.小学生想象力的培养(四)思维.小学生思维发展的基本特点.小学生思维基本过程的发展.小学生思维品质及其培养(五)言语.小学生口头言语的发展与培养.小学生书面言语的发展与培养(六)注意.注意的类型及小学生注意的特点.注意规律在小学教学中的运用六、小学生的情意发展(一)情绪情感发展.小学生情感发展的基本特点.小学生高级情感的发展特点.小学生积极情感的培养(二)意志发展.意志的品质.小学生的意志特点.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培养小学生的意志七、小学生的人格发展(一)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涵义与基本心理成份.小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小学生良好自我意识的培养(二)学习动机.学习动机的作用与类型.小学生学习动机的特点.小学生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三)人际关系.小学生亲子关系发展的特点.小学生同伴关系发展的特点.小学生师生关系发展的特点(四)品德心理发展.小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小学生良好品德的培养.小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正(五)心理健康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的涵义.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小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与途径八、心理发展的影响因素(一)遗传因素.遗传因素对心理发展的制约.教师应如何对待小学生的遗传差异(二)家庭因素.家庭客观因素的影响.家长对小学生心理发展的影响.教师应如何对待来自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三)学校因素.教师人格特征对小学生成长的影响.教师期望对小学生成长的影响.校风对小学生心理发展的影响.同伴交往的影响(四)社会因素.社会文化对儿童发展途径的影响.文化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第三部分教师职业素养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守法(二)爱岗敬业(三)关爱学生(四)教书育人(五)为人师表(六)终身学习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一)基本理念(二)小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三)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框架建议三、教师的心理素质(一)教师的心理素质.教师的素质结构.教师的一般心理素质.教师的职业心理素质(二)教师的自我意识.教师自我意识及其特点.教师教育效能感及其作用.教师自我意识与教育效能感的培养(三)教师的人际关系.教师人际关系及其形成.教师威信及其形成.教师威信的维护与发展(四)教师的心理健康.教师的心理问题及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教师心理问题的矫正.教师心理健康的自我维护(五)教师的认知.教师认知问题的类型.教师认知问题的成因.教师认知问题的调适(六)教师的情绪.教师情绪问题的类型.教师情绪问题的成因.教师情绪问题的调适(七)教师的人格.教师人格问题的类型.教师人格问题的成因.教师人格问题的调适(八)教师的行为.教师行为问题的类型.教师行为问题的成因.教师行为问题的调适第四部分教学实施要求一、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一)基本理念.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二)基本内容.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二、教学设计技能.教学目标编制技能.教学设计编制技能三、课堂教学技能.导入技能.讲授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课堂小结技能.教学管理技能四、教学评价技能.课堂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技能.教学反思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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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考试大纲本大纲根据《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内容》,为符合申请认定初中类、小学类、幼儿园类教师资格,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而编写。

一、考试性质《教育法律法规》考试是检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对教育法律法规的一般理解和实际应用水平。

考试侧重考察对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教育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掌握和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考试结果将成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

二、适用对象申请认定初中类、小学类、幼儿园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三、科目分值本科目分值为35分。

四、题型与示例(一)单项选择题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卷相应题号旁作答,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A、申诉B、复议C、控诉D、诉讼(二)判断题答题要求:首先判断试题正误,然后在答题卷相应的题号旁作答,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例: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情况设置重点班。

()(三)简答题答题要求:仔细审阅试题,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所给材料及提问简要回答。

在答题卷相应的题号旁作答。

例:我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考核的内容有哪些?(四)案例分析题答题要求:根据案例表述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例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结论。

在答题卷相应的题号旁作答。

例:某校初二学生李某,在学校举行的期末考试中,将考试课程的复习资料放在座位抽屉中,被监考教师发现并予以没收。

由于该门课程是闭卷考试,学校认为李某考试作弊,于是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

李某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申诉,但学校一直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试分析:1、李某对学校的处分有没有申诉的权利,说明其法律依据?2、学校的行为是否有法律根据?五、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教育法律法规》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共五部分。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运用”四个层次,具体含义是:识记: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法律法规规则,知道该规则的具体内容,并能进行正确选择和判断。

领会:能将所学法律法规规则加以理解,能领会这一规则的意义并能作出正确的表述和解释。

简单应用:能用所学的法律法规规则正确分析和解决较简单的问题,具有分析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

综合应用:能应用法律法规规则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识记:1.《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法律地位、适用范围。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1)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教育机构的非营利性规定;(2)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民事法律地位。

3.受教育者的义务。

4.对贫困生、残疾人、未成年违法行为人的提供的教育条件。

5.教育与社会(1)国家鼓励多种形式的教学合作;(2)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参加社会公益活动;(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教育配合义务;(4)公共文化机构的义务;(5)校外教育工作和社会文化教育活动。

6.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1)我国教育经费筹措的体制;(2)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提高规定;(3)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4)校办产业、集资办学、捐资助学的规定。

7.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1)校舍或教育设施安全责任;(2)徇私舞弊招收学生行为的责任;(3)向受教育者乱收费的责任;(4)教育考试违法行为的责任;(5)教育侵权责任的追究。

领会:1.国家教育方针。

2.教育的基本原则(1)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2)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益性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5)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6)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7)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8)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9)推广普通话原则;(10)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3、发展教育的指导思想。

4、教育管理体制和人大监督机制。

5、教育基本制度(1)教育学制系统;(2)义务教育制度;(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5)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6)扫除文盲教育制度;(7)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综合应用:1、受教育者的教育平等权。

2、受教育者的权利。

3、学生身心健康的保护。

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识记:1.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督导、义务教育的社会监督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引咎辞职的规定。

2.义务教育对象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1)适龄儿童的入学时间、地点;(2)入学的督促;(3)招工禁止性规定;(4)专业训练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保障。

3.教科书的编写,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循环使用。

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1)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规定;(2)义务教育捐赠和义务教育基金;(3)禁止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禁止非法收费和摊派费用;(4)经费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6.侮辱、殴打、报复教师的法律责任。

领会:1.《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2.义务教育的制度和性质。

3.义务教育方针。

4.政府、部门、法定监护人、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对义务教育权利的保障。

5.对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

6.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规定。

严重不良行为适龄少年、未成年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2)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禁止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规定;(3)学校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4)禁止违法收费和谋利;禁止开除学生的规定。

简单应用:1.教师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规定。

2.义务教育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教师培养培训;教师流动;引导和鼓励到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学;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定。

4.国务院确定教学制度、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学校和教师实施教育教学,鼓励采用启发式等教育教学方法的规定。

5.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建设规定。

6.保障学生课外活动。

综合应用:1.学校和教师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责任。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识记:1.《教师法》的适用范围。

2.政府机构、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教师权益的保障。

3.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4.教师的待遇(1)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津贴和补贴;(2)住房政策;(3)医疗保健;(4)退休待遇;5.教师的奖励。

领会:1.《教师法》的立法宗旨。

2.教师的法律地位。

3.教师资格制度。

(1)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2)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和认定机构;(3)教师资格的限制取得和丧失。

4.教师任用制度(1)教师职务制度;(2)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基本原则、教师聘任合同。

5.教师的考核(1)教师考核的机构;(2)教师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3)教师考核的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

程序上的基本要求:“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4)教师考核的结果: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简单应用:1.教师的权利。

2.教师的义务。

3.教师申诉制度。

综合应用:1.处分和解聘教师的法定事由。

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识记:1.家庭保护(1)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和禁止行为;(2)对未成人的家庭教育责任;(3)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人格权和婚姻自主权。

2.公益性机构和公共设施的免费和优惠开放。

3.鼓励健康文化作品创作的规定。

4.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制作和传播非法出版物。

5.经营者对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保障的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的禁止性规定。

6.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规定;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人身侵害的规定。

7.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的规定。

8.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求助规定。

9.未成年人的卫生保健。

10.积极发展托幼事业的规定。

11.保护未成年人智力成果的规定。

12.未成年人职业教育的规定。

13.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规定。

14.未成年人受到侵权后的投诉。

15.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6.保护未成年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17.监护人资格的撤销。

18.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方针和原则。

领会:1.立法宗旨。

2.未成年人权利。

3.未成年人教育。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5、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简单应用:1.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2.对未成年人的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3.学校不得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的规定。

4.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规定。

5.学校所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要求。

建立安全制度、设施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救护等规定。

6.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管教和专门学校教育。

综合应用:1.教育机构和教职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2.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识记:1.教师资格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法定条件。

2.教师资格分类。

3.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4.教师资格认定。

5.丧失教师资格的法律后果。

领会:1.教师资格的融通。

2.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

3.撤销其教师资格的情形和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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