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共10页word资料
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16711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Fir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a hotel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由酒店管理层全面领导。
第四条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充分认识和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对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第五条酒店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
第七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与相关消防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及时报告消防隐患和事故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酒店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措施第八条酒店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第九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条每个楼层设有负责消防安全的员工,负责执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酒店应设立消防安全专门小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酒店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酒店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十四条酒店应设置足够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员工和客人的疏散安全。
第十五条酒店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十六条酒店应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确保员工和客人能够快速使用和找到。
第十七条酒店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八条酒店应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和公告,提醒员工和客人注意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酒店应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二十条酒店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隐患。
第四章惩戒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酒店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单位领导和消防部门。
酒店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酒店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酒店财产和宾客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酒店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决策。
2.酒店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3.酒店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4.酒店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消防安全责任1.酒店全体员工均有责任参与消防安全工作,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酒店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酒店整体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1.酒店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2.酒店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和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3.酒店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4.酒店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专业的消防安全技能。
五、消防安全检查与维护1.酒店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2.酒店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酒店对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无阻。
4.酒店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存放和使用。
六、火灾应急预案1.酒店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2.酒店对员工进行火灾应急预案培训,确保员工熟悉火灾应急程序。
3.酒店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检验火灾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4.酒店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酒店实际情况。
七、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1.酒店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2.酒店对宾客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宾客了解酒店的消防安全设施和应急程序。
(完整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科学有序地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对火灾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员工和访客。
二、责任与义务1. 酒店管理层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相关责任人;2. 酒店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和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灭火器使用技能;3. 酒店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负责酒店内消防安全的巡查和管理;4. 酒店消防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熟练掌握灭火、疏散等应急处理技能。
三、消防设施和装备1. 酒店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安装消防设施和装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2. 酒店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装备的检修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3. 酒店内应设置合适数量的灭火器,并明确员工的使用方法和位置。
四、火灾风险防控1. 酒店应对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相应的防控措施;2. 正常情况下,酒店内禁止任何人员私拉乱接电线、随意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3. 酒店内的各类消防通道和消防门不得被阻塞,保持畅通;4. 禁止在酒店内吸烟,将专设吸烟区域设立在安全区域。
五、火灾应急处理和救援1. 酒店应建立健全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2. 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按照预案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3. 酒店保安人员应立即报警并进行灭火,以及引导疏散;4. 酒店消防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与消防部门合作完成灭火和救援任务。
六、培训和宣传1. 酒店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2. 酒店应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向员工和访客传达消防安全知识;3. 酒店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违规处罚和奖惩1. 酒店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包括扣款、警告或解雇等;2. 酒店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连锁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连锁酒店所有分店、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连锁酒店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分店、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七条连锁酒店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分店、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条各岗位人员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每日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六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八条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九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装、维修和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二十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酒店内人员及财物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本酒店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员工及服务对象。
第二条酒店消防安全责任制:1、酒店负责人必须确保本制度的执行,推行消防安全工作;2、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为本部门的员工提供消防安全培训和指导;3、酒店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发现火警应立即进行报警,并按指令执行。
第三条酒店消防设施:1、酒店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2、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应当经常加强对其使用的培训;3、对于消防设施故障、失效时应立即处理,确保正常适用。
第四条酒店突发事件:1、酒店应当有良好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常进行演练;— 1 —2、突发事件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并按指令执行。
第五条酒店消防保障:1、酒店应当购买消防设备、器具、灭火剂等,不得私自停用或移动;2、消防设备应当每月检查一次,如出现问题应马上处理;3、消防应急物品应当配备充足,如有缺失应补充。
第二章火源管理第六条酒店员工 smoking 管理:1、严禁在酒店内任何区域吸烟,如需吸烟应当到专门的吸烟区。
2、严禁在房间内使用明火。
第七条电气设备管理:1、酒店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安全标准,并经常检查和保养;2、使用电器时应当注意线路和电器负载,不得超过电器额定负载;3、发现电器或线路故障应立即处理或通知维护人员处理。
第八条烹饪区域卫生:1、烹饪区域应当保持清洁,并设置火源隔离装置;2、烹饪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火源,防止火灾发生。
第九条其他火源管理:— 2 —1、其他可能造成火灾的危险品应当严格管理,必要时应当进行封存;2、不允许携带易燃品进入酒店内,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煤气等。
第三章疏散和应急管理第十条酒店消防演习: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酒店消防演习,及时检查和维护逃生通道和应急设施;2、员工应当熟悉消防演习的流程和操作,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为了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从业人员和来宾。
第三条酒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酒店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酒店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酒店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七条酒店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八条酒店总经理是酒店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组织、指导和监督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酒店应当聘请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监督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并及时向酒店总经理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根据酒店的消防安全要求,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负有监督责任,发现消防隐患或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消防演习和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都有权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酒店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源等。
第十四条酒店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酒店应当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严禁非法占用、损坏,禁止私拉乱建电线电缆等行为。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第十六条酒店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活动,包括防火知识、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培训。
第十七条酒店应当组织定期的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连锁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酒店员工及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连锁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连锁酒店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连锁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各分店设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本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4. 消防安全员负责协助消防安全小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责任制(1)各分店、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2)各分店、各部门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各分店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消防安全检查(1)各分店、各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对各分店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5. 火灾事故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2)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事故情况,配合消防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6.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严格控制用火、用电,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2)禁止在酒店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源。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连锁酒店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连锁酒店其他规定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第三条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第四条酒店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预案。
2. 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3.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4.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 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
— 2 —6. 对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和汇报。
第六条酒店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酒店全体员工都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酒店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酒店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第十条酒店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酒店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
— 3 —第四章奖惩与责任第十二条酒店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与职责1. 酒店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组长由酒店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酒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设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4. 酒店全体员工均有消防安全责任,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酒店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酒店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1. 酒店应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酒店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指示明确。
3. 消防安全检查应形成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条火灾隐患整改与报告1. 酒店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 酒店应定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酒店应按照消防法规要求,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2. 酒店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酒店应制定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明确使用责任人,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操作。
第七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酒店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的全体员工和客人,在酒店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并有效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最大程度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酒店经理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员工和客人负责执行制度。
第二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管理第五条酒店应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消防水枪、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基本消防设施和设备,并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六条酒店应制定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责任人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七条酒店应设置防火门、防火墙、防火卷帘门等防火隔离设施,确保火灾不蔓延。
第八条酒店应设置明显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和客人能迅速疏散。
第三章火灾预防与控制第九条酒店应制定火灾预防与控制计划,包括检查用火、明火等,明确禁止在客房等场所使用明火。
第十条酒店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酒店内部各个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酒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消防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酒店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对火灾的预防与控制能力。
第四章灭火与紧急疏散第十四条酒店应制定灭火预案,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员工应定期接受灭火器使用培训。
第十五条火灾发生后,员工应迅速报警,并按照预案进行疏散和灭火,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酒店应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火灾应急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火灾紧急处理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酒店应定期进行内部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由专业机构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酒店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大家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经理所有,未尽事宜由酒店经理决定。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酒店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酒店主体建筑物、客房、公共空间等。
第三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定以及相关标准。
第四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形成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酒店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酒店管理层、消防专家以及员工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第七条酒店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消防工作,包括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演练等。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消防人员,负责酒店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和管理。
第九条酒店应当建立安全警务队伍,负责日常的安全巡逻、消防设备的保养和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装备第十条酒店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装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酒店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装备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酒店应当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说明标志,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第十三条酒店应当提供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酒店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材,并进行急救培训,以应对突发事故。
第四章灭火救援与演练第十五条酒店应当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酒店应当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消防知识水平。
第十七条酒店应当建立完善的灭火报警机制,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检查与验收第十八条酒店应当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定期自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酒店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酒店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旅馆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和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条组织机构和职责2.1 酒店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2 酒店设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总经理负责,对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3 各部门设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部门员工都是消防安全参与者,必须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3.1 酒店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2 酒店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特殊时期应增加检查频率。
3.3 酒店应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禁止在非指定区域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3.4 酒店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5 酒店应定期检验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6 酒店应建立消防设施、器材档案,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检查日期和维护保养情况。
3.7 酒店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
3.8 酒店应定期对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技能。
第四条火灾事故处理4.1 酒店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和疏散旅客。
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连锁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连锁酒店及其下属各分店,包括客房、餐厅、会议室、娱乐场所等区域。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分店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责任人:1. 酒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2. 各分店经理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第七条消防安全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消防安全检查:1. 各部门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九条消防设施:1. 酒店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2. 消防设施应放置在明显位置,确保员工和宾客能够迅速找到并使用。
3. 消防设施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十条消防器材:1. 酒店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
2.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确保员工和宾客能够迅速找到并使用。
3.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火灾报警:1.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酒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员工、宾客以及临时来访人员。
第三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酒店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四条酒店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酒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规、消防设施使用、火灾应急处置等。
第九条员工换岗或调岗前,应接受相应岗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酒店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一条酒店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与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二)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五章用火用电管理第十三条酒店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第十四条严禁在酒店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
第十五条电气焊作业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监护。
第十六条酒店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章火灾隐患排查第十七条酒店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区域、所有员工及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
第三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酒店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总经理为酒店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经理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酒店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酒店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疏散和火灾扑救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一条酒店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酒店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第十三条酒店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或擅自拆除。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酒店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酒店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酒店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并报消防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酒店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第十八条酒店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酒店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酒店员工和客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酒店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酒店所有员工和客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酒店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酒店经理或者其委托的主管负责人担任组长,消防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委员,定期开会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酒店设立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酒店的消防工作,对酒店内部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第五条酒店每年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对火灾逃生、扑救火灾等消防知识和技能的了解和掌握。
第六条酒店制定消防值班制度,24小时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证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酒店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火灾风险管理第八条酒店每年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火灾风险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九条酒店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对酒店内部的消防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和排查,及时整改和消除隐患。
第十条酒店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酒店内部的火灾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四章火灾应急预案第十一条酒店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保证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置和处理。
第十二条酒店建立逃生通道和逃生指示标识,确保员工和客人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逃生。
第十三条酒店建立火灾扑救设备和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制度,确保扑救设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违反本制度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酒店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酒店经理重审批,并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发布实施。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酒店及其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全体酒店员工,包括职工、临时工、派遣工、学徒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同作战”。
第四条酒店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推行和监督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火灾防控第五条酒店应经常检查、清理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并制定巡查制度,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巡查。
第六条酒店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火灾防控能力,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并学习逃生自救技能。
第七条酒店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划定禁止吸烟区域。
第八条酒店要确保每个房间内都配备可独立使用的灭火器并进行定期检查,遇到检查不合格或损坏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第九条酒店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疏散指示灯和防烟面罩等逃生工具,确保顾客和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疏散。
第三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条酒店要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在酒店各个重要区域设置启动器、喷淋器等火灾报警装置。
第十一条酒店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酒店要建立火灾报警和排烟控制系统,并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十三条酒店要组织员工进行灭火演练,并确保每个员工都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酒店要制定火灾疏散预案,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五条酒店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十六条酒店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酒店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参与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
第十八条酒店要对火灾事故进行记录,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归档保存。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九条酒店要制定奖励机制,对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员工和客人,凡进入酒店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灭火与救援相结合、保护与监督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酒店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部门,负责酒店消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七条酒店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第八条酒店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应急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技能。
第九条酒店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条酒店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每次消防演习和应急演练的情况,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十一条酒店应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控措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二条酒店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酒店的安全。
第十三条酒店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疏散逃生设备等。
第十四条酒店应建立完善的灭火和自救预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酒店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酒店领导对酒店消防安全情况承担最终责任,需定期检查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酒店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对酒店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酒店消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员工并重新培训。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以上即是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对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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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连锁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过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