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技术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
TC64和28标准
电气装置和电击防护
建筑物电气装置(IEC 60364系列) 接地装置和保护导体(5-54:GB16895.3)
过电流保护
布线系统 GB16895.9)
(4-43:GB16895.5)
(5-52:GB 16895.6)
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7-707: 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
需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地方标准(DB);没有GB和行标,而又需要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企业标准(Q系列);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符合GB和行标,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 大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 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 轨的重要措施。
IEC 61024-1:1990-03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通则 IEC 61024-2 建筑物防雷 第 2 部分:建筑物 高于 60m 的附加要 求 IEC 61024-3 建筑物防雷 第 3 部分:有爆炸 危险和易发生火灾 建筑物的附加要求
IEC 61024-1-1:1993-08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 第 1 分部 分:指南 A-防雷装置 保护级别的选择 IEC 61024-1-2:1998-05 建筑物防雷 第 1 部分 第 2 分部分: 指南 B-防雷装置的设 计、施工、维护和检测
与各成员单位
(中国为25个P成员-积极参加工作、承担标准草案投 票表决)
在IEC TC81 的标准 在 IEC TC 81 的标准
IEC TC 81 雷击保护
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防雷接地施工技术规范书
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防雷接地施工技术规范中国铁塔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通信发展部二〇一九年十一月目录一、概述 (1)1.基本要求 (1)二、工程服务内容 (2)三、通信基站防雷地网工程施工要求 (2)1.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接地设施术语 (2)2.施工总体要求: (2)3.均压环施工要求 (3)4.落地杆塔地网工程(1000欧姆以上)施工要求 (7)5.落地杆塔地网工程(1000欧姆以下)施工要求 (8)6.落地自建机房地网工程(1000欧姆以上)施工要求 (10)7.落地自建机房地网工程(1000欧姆以下)施工要求 (12)8.楼面搭接型地网工程施工要求 (14)9.屋面落地地网新建工程施工要求 (16)10. 引下线施工要求 (19)11.焊接工艺要求 (20)12.塔体、机柜防雷接地要求 (20)13.移动通信基站防雷接地的材料要求 (3)14.其他工艺要求 (21)四、项目实施要求 (23)1.项目组织要求 (23)2.项目进度要求 (24)3.项目质量及施工安全要求 (25)4.项目工器具及车辆要求 (26)五、售后与保修要求 (26)六、服务考核 (27)附:标准化图集及《江西铁塔基站防雷地网工程竣工资料》 (28)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防雷接地施工技术规范一、概述1.基本要求1.1 为规范基站配套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质量管理,全面推行精细化的施工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结合江西铁塔分公司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建筑规范要求,编制了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江西铁塔公司防雷接地工程的施工。
1.3 凡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以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为准。
1.4 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5 防雷接地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1.6、应答人中标后,必须承诺派驻一个对接人到铁塔公司合署办公,负责对接采购人的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点对点支撑采购人的项目经理;合同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如中选后不按承诺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相关合同。
GB50343-建筑物网络通信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网络通信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简介
本文档介绍了GB-建筑物网络通信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概要和要求。
规范概述
GB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建筑物网络通信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内的网络通信系统防雷设计、施工和验收。
技术要求
1. 系统布线:规范要求网络布线应考虑防雷要求,包括布线材料、布线路径等方面的要求。
2. 防雷设施:规范要求建筑物内的网络通信系统应配置适当的防雷设施,如接地装置、避雷针等。
3. 防雷保护区域:规范要求在建筑物内设置防雷保护区域,确保网络通信系统的防雷安全。
4. 防雷保护措施:规范要求采取防雷保护措施,包括接地保护、避雷针保护等,确保网络通信系统不受雷击的影响。
5. 系统维护: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和维护网络通信系统的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持续有效性。
总结
GB-建筑物网络通信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对建筑物内的网络通信
系统防雷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旨在保障网络通信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运行。
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防
雷设施的设计、安装和配置。
防雷接地检测规范
ICs33.100M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T 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of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building2OO8-02-23发布 -1O-01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检测项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检测规定和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建筑物旳防雷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接闪器............................................................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1 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10180-2016解读 第四篇 施工及施工
章节包括 “ 施工”和施 工和质 量验 收进行 了规 定 。 由于 防雷 工程 的通 用性 较强 ,其施 工 和质量 验收 除 了对 接地 线和 浪涌保 护 器作 了规定 外 ,其 余 均参 照 《 建 筑物 防雷 工程 施 工 与 质 量验 收 规 范 》G B 5 0 6 0 1等 标准 ,既 与 国家标 准相统 一 ,又 突出铁 路 防雷 的特
地体 、接 地端子 、等 电位 连接 验收 ,增加 了工程质 量验 收记 录等表 格 资料 的内容 。
点。本篇重点解读如下内容 :一是综合接地施工中
贯通 地线 、分 支引 接线 和横 向连接 线 的埋设 工序 及 工艺 要求 ,接 地体 和接 地端 子 的设 置及 等 电位 连 接
l 施 工
第 四篇 施 工 及施 工 质 量验 收
吴歆彦
摘
要 :介绍 了 《 铁 路 防 雷及 接地 工程技 术规 范》 的施 工及 施 工质量验 收 ,主要 内容 包括施 工 章
节的基本规定、施工准备及综合接地施工,验收章节的基本规定、综合接地贯通地线、接地体及
接地 端 子及等 电位 连接 等 。
b a s i c p r o v i s i o n s o f a c c e p t a n c e o f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q u a l i t y,r u n — t h r o u g h g r o u n d i n g c a b l e ,e a r t h e l e c —
相对 于 《 铁路 防雷 、电磁兼容 及 接地工 程技 术
暂行规定》 ( 铁建设 E 2 o o 7 3 3 9 号) ( 以下简称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及规范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及规范一、引言。
防雷接地技术是指在雷电活动频繁的地区,为了保护建筑物和设备免受雷击危害,采取的一系列接地措施。
良好的防雷接地技术不仅可以保护人身安全,还能保护设备和建筑物不受雷击损害,是保障生产和生活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防雷接地技术的重要性。
1. 保护人身安全,在雷电活动频繁的地区,建筑物和设备如果没有良好的防雷接地技术,很容易受到雷击危害,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 保护设备和建筑物,雷击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损害往往是不可估量的,良好的防雷接地技术可以有效减少雷击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损害。
三、防雷接地技术的标准及规范。
1. 地面接地,地面接地是指将建筑物和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导线连接到地下的导体,以便将雷电的电荷引入地下,减少雷击对建筑物和设备的损害。
地面接地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接地电阻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 设备接地,设备接地是指将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导线连接到地下的导体,以便将雷电的电荷引入地下,减少雷击对设备的损害。
设备接地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接地电阻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 避雷针,在高层建筑或者设备上安装避雷针,可以有效吸引雷电,减少雷击对建筑物和设备的损害。
避雷针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避雷针的高度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物和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
4. 接地测试,对建筑物和设备的接地进行定期测试,确保接地电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保证防雷接地技术的有效性。
四、结论。
防雷接地技术是保护人身安全、设备和建筑物的重要措施,其标准及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减少雷击损害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定期检测和维护防雷接地设施,确保其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雷击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GB50057-2010防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2010-11-03 发布 201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 50057-2010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O一0年十一月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术语一章;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4号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8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移动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QB-A-029-2011)
条文说明.................................................................... 49
II
QB-A-029-2011
前
言
本规范依据有关雷电防护的国家标准和信息产业部标准,结合移动通信基 站实际情况,提出了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的技术规定,同时对基站防 雷与接地工程的建设、验收,及防雷设施的维护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是中国 移动通信基站进行防雷与接地设计、施工、维护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附录A-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移技﹝2011﹞327号印发。 本规范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 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高健、穆赞、於光鑫、俞龙云。
2 0 1 1 - 11 - 2 9 实 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发布
QB-A-029-2011 目 录
1 范围 ...................................................................... I 2 引用标准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5 5 移动通信基站的联合接地系统 ................................................ 5 5.1 地网的组成 ............................................................. 5 5.2 接地体 ................................................................ 10 5.3 接地引入线 ............................................................ 10 5.4 接地汇流排 ............................................................ 11 5.5 接地线 ................................................................ 12 5.5 接地电阻 .............................................................. 12 5.6 非自建机房的接地系统 .................................................. 12 6 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 ................................................. 15 6.1 直击雷防护 ............................................................ 15 6.2 供电线路的防护 ........................................................ 15 6.3 馈线的防护 ............................................................ 16 6.4 6.5 分布式基站直流拉远系统的防护 ......................................... 17 GPS 系统的防护 ........................................................ 18
工程施工防雷接地规范
工程施工防雷接地规范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工程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设备完好以及工程质量,防止或减少雷击造成的损失,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建筑物的防雷接地工程施工。
1.3 工程施工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防雷接地措施。
二、防雷分类2.1 按照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功能、资产价值等因素,将建筑物防雷分为三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2 工程施工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雷接地措施。
三、防雷接地措施3.1 一般规定3.1.1 防雷接地系统应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3.1.2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接地效果良好。
3.1.3 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3.2.1 接闪器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点,如屋顶、屋脊等。
3.2.2 引下线应至少两根,从接闪器引下,均匀分布于建筑物四周。
3.2.3 接地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附近,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3.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3.3.1 接闪器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屋顶、屋脊等显眼位置。
3.3.2 引下线应至少一根,从接闪器引下,分布于建筑物四周。
3.3.3 接地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附近,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3.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3.4.1 接闪器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屋顶、屋脊等位置。
3.4.2 引下线可设置一根,从接闪器引下,分布于建筑物四周。
3.4.3 接地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附近,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四、接地装置4.1 接地装置的材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2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处应焊接或螺栓连接。
4.3 接地装置的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接地效果。
五、施工质量控制5.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
建筑物防雷装置技术规范
建筑物防雷装置技术规范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建筑物的数量和高度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防雷技术的重要性愈发显著。
为了保护建筑物和其中的人员不受雷电的侵袭,建筑物防雷装置的安装和运行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以建筑物的不同部分为主题,对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技术规范进行论述。
一、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是保护建筑物免受雷电侵袭的第一道防线。
其主要结构包括避雷针、避雷带、接地装置等。
首先,避雷针应采用完整的尖端,并安装在建筑物最高点或房顶上。
其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确保雷电能够有效地通过这些导电装置消散到地面。
其次,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装置是非常关键的。
接地装置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根基或地下,以达到良好的接地效果。
为了保证接地装置的效果,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雷电能够通过接地装置安全地消散到大地之中。
避雷带是另一个重要的装置,它通常安装在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上。
避雷带的作用是在雷电击中建筑物时将电流引入避雷装置,进一步保护建筑物的结构和设备。
二、建筑物内部防雷装置建筑物内部防雷装置是为了保护建筑物内的设备、电气线路和人员免受雷电的侵袭。
主要的内部防雷措施包括下面几个方面:1. 设备的接地保护建筑物内的所有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范,以确保雷电能够通过接地装置安全地消散掉。
2. 线路的防雷保护建筑物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合适的防雷装置进行保护,例如避雷器、浪涌保护器等。
这些装置能够在雷电击中时将过高的电压引流到地下,以保护线路和设备的安全。
3. 人员的防雷保护在建筑物内,尤其是高度较高的建筑物内,人员遭遇雷击的风险较高。
因此,应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处设置接地装置,以确保人员在遭遇雷击时能够安全地离开建筑物。
三、维护与检测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维护和定期检测对于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至关重要。
定期检查包括对避雷针、避雷带、接地装置等外部防雷装置的检查,以确保其完好无损。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 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一节-般规定第3.1.1条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第3.1.2条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装置内的压力与同围空气压力的压力差(kpa) 排放物的比重管帽以上的垂直高度(m) 距管口处的水平距离(m)〈5 重于空气1 25~25 重于空气2.5 5≤25 轻于空气2.5 5>25 重或轻于空气5 5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1. 地上部分:当hx<5Ri时,Sa1≥0.4(Ri+0.1hx) (3.2.1-1)当hx≥5Ri时,Sa1≥0.1(Ri+hx) (3.2.1-2)2. 地下部分: Se≥0.4Ri (3.2.1-3)式中Sa1-空气中距离(m);Se1-地中距离(m);Ri-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Hx-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图3.2.1 防雷装置至被保护物的距离六、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图 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1.当(h+l/2)<5Ri时,Sa2≥0.2Ri+0.03(h+l/2) (3.2.1-4)2.当(h+l/2)≥5Ri时Sa2≥0.05Ri+0.06(h+l/2) (3.2.1-5)式中Sa2 - 避雷线(网)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m);h - 避雷线(网)的支柱高度(m);l -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m).七、架空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当(h+l1)<5Ri时,Sa2≥1/n〔0.4Ri+0.06(h+l1)〕(3.2.1-6)当(h+l1)≥5Ri时,Sa2≥1/n〔0.1Ri+0.12(h+l1)〕(3.2.1-7)式中l1-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的距离(m);n-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并有同一距离l1的个数.八、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第3.2.2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五款的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第3.2.3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3.2.3)式中l - 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埋于地中的长度(m);ρ- 埋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Ω.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二、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第3.2.4条当建筑物太高或其它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二、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三款的要求.四、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六、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以下方法敷设.1. 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3.2.4 - 1)式中lr - 补加水平接地体的长度(m);A - 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m2).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3.2.4 - 2)式中lv-补加垂直接地体的长度(m).2. 当土壤电阻率ρ为500Ω·m至30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注: 按本款方法敷设接地体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值.七、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1. 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2.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八、在电源引人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第3.2.5条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rn.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3.3.1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揩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第3.3.2条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一、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款的要求.二、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1区、1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本规范第3.2.1条三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第3.3.3条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I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Se2≥0.3KcRI (3.3.4)式中Se2 - 地中距离(rn);KC - 分流系数,单根引下线应为1,两根引下线及接闪器不成闭合环的多根引下线应为0. 66,接闪器成闭合环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应为0.44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第3.3.5条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2.0.3条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二、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为10mm 钢筋的截面积.四、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S≥4.24k c2 (3.3.5)式中S - 钢筋表面积总和(m2).五、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3.5的规定.六、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悍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颈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第3.3.6条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300Ω·m时,在防雷的接地装置同其它接地装置和进出建筑物的管道相连的情况下,防雷的接地装置可不计及接地电阻值,但其接地体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表3.3.5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闭合条形基础的周长(m) 扁钢(mm) 圆钢ⅹ根数≥直径(mm)≥60 4ⅹ25 2ⅹΦ10≥40至<60 4ⅹ50 4ⅹΦ10或3ⅹΦ12<40 钢材表面积总和≥4.24m2注:①当长度相同、截面面相同时,宜优先选用扁钢;②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③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人箍筋的表面积.一、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2.4条六款1项的要求,但土壤电阻率ρ的适用范围应放大到小于或等于3000Ω·M.二、在符合本规范第 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所包围的面积A大于或等于80m2时,可不另加接地体.三、在符合奉规范第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防雷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不另加接地体: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82m2.7. 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8. 门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二款的要求,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三、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第3.3.8条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当lx〈Ri时,sa3≥0.3kc(Ri +0.1lx ) (3.3.8-1)当lx≥5Ri 时,s a3≥0.075kc(Ri +lx ) (3.3.8-2)式中sa3 一空气中距离(m);Ri 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Ω);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的长度(m).二、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s a4≥0.075kc lx (3.3.8-3)式中s a4一空气中距离(m)I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结构等金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三、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四、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应与空气击穿强度相同,砖墙的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1/2.当距离不能满足本条第一、二款的要求时,金属物或线路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五、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的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当低压电源线路用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人时,宜在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处装设过电压保护器,当Y,yno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在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情况下,宜在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的情况下,除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尚宜在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第3.3.9条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对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上述金属物尚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1.低压架空线应改换一段埋地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其埋地长度应符合本规范(3.2.3)表达式的要求,但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1. 平均雷暴日小于30d/a 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人建筑物内,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在入户处应装设避雷器或设2~3mm的空气间隙,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防雷的接地装置上,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2)入户处的三基电杆绝缘子铁脚、金具应接地,靠近建筑物的电杆,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其佘两基电杆不应大于20Ω.三、本规范第2.0.3条一、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低压架空线转换金属皑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时,其埋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5m,尚应符合本条第二款1项的其它要求.2..当架空线直接引人时,在人户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靠近建筑物的两基电杆上的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四、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3.3.10条高度趔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1. 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第3.3.11条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当防雷的接地装置符合本规范第 3.3.6条的规定时,可不计及其接地电阻值.放散管和呼吸阀的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要求.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3.4.1条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揩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胸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第3.4.3条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二、三、六款和下列的规定:一、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S≥1.89kc2 (3.4.3)式中S --钢筋表面积总和(rn2).二、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4.3的规定.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闭合条形基础的周长(m) 扁钢(mm) 圆钢ⅹ根数≥直径(mm)≥601ⅹΦ10≥40至<60 4ⅹ20 2ⅹΦ8<40 钢材表面积总和≥1.89m2注:①当长度相同、截面面相同时,宜优先选用扁钢;②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③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人箍筋的表面积.第3.4.4条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300Ω·rn时,在防雷的接地装置同其它接地装置和进出建筑物的管道相连的情况下,防雷的接地装置可不计及接地电阻值,其接地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3.6条的规定,但其二、三款应改为在符合本规范第3.4.3条规定的条件下及其三款3项所规定的钢筋表面积总和改为大于或等于0.37m2.第3.4.5条突出屋面的物体的保护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第3.4.6条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的避雷针.。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是为了指导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提高建筑物的抗雷能力。
本文档总结了该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以供参考。
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的防雷技术,确保建筑物和其中的电子设备免受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侵害。
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电子安防系统设计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
3. 防雷设计原则3.1 防雷保护等级根据建筑物所处的雷电活动区域和电子设备的重要性程度,确定适当的防雷保护等级,确保系统具备足够的抗雷能力。
3.2 防雷地线系统建立合理的防雷地线系统,将建筑物及其电子设备与地面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以实现雷击的引入和排泄。
3.3 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合适的防雷接地装置,提高建筑物的防雷能力,并确保接地装置的质量和可靠性。
3.4 防雷装置的选择与安装在建筑物的关键位置安装适当的防雷装置,选择合适的防雷保护器件,并确保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4. 防雷施工要求4.1 施工材料选用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4.2 施工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雷施工,包括材料的安装、接地系统的连接、防雷装置的安装等。
4.3 检测与验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检测与验收工作,确保防雷系统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5. 维护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维护与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的防雷系统,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
6.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建筑物和电子设备的特点,可以制定其他补充要求,以进一步提高防雷能力。
7. 相关标准和规范列出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供设计和施工人员参考。
以上为《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概述,详细内容请参考标准原文。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 引言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是指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电子设备和系统免受雷电影响的一系列装置和设备。
该规范旨在规范这些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以确保其功能可靠且符合安全要求。
2. 术语和定义本章节对于规范中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3. 防雷系统基本要求本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基本要求,包括设计、选择和安装防雷装置、接地系统的建设等。
4. 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该章节详细介绍了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要求,包括大气压电防护、雷电流防护、雷电电磁场防护等。
5. 接地系统的构筑本章节描述了接地系统的构筑和布置,包括接地装置的选择、接地电阻的要求等。
6. 电磁兼容性要求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电磁兼容环境分类、电磁兼容性考虑的方法等。
7. 系统安装与调试本章节提供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原则和步骤。
8. 运行与维护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记录、故障排除等。
9. 其他要求本章节列出了其他与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有关的要求,包括施工标准、工程验收等。
10. 规范的应用该章节为规范的应用提供了指导,包括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适用情况、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等。
11. 规范的引用文件本章节列举了规范中所引用的相关文件,供读者查阅和参考。
12. 核心建议该章节总结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核心建议,以便读者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规范。
以上是对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一个概述,详细内容请参考相关规范文件。
《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
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前言本规范依据有关雷电防护的国家标准和信息产业部标准,结合通信基站实际情况,提出了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的技术规定,同时对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建设、验收,及防雷设施的维护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是通信基站进行防雷与接地设计、施工、维护的技术规范。
目录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5)5通信基站的联合接地系统 (5)5.1地网的组成 (5)5.2接地体 (10)5.3接地线与接地引入线 (10)5.4接地汇集线与接地汇流排 (11)5.5接地电阻 (11)5.6非自建机房的接地系统 (12)6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 (15)6.1直击雷防护 (15)6.2供电线路的防护 (15)6.3馈线的接地保护 (16)6.4通信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17)6.5监控系统的防护 (18)6.6其它设施的防雷与接地 (18)6.7方仓(彩钢板)机房的防雷与接地 (18)6.8浪涌保护器的使用 (19)7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施工 (20)7.1室外工程 (20)7.2室内工程 (22)8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验收 (24)8.1隐蔽工程验收 (24)8.2初验 (24)8.3终验 (25)9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26)9.1防雷接地设施的日常维护 (26)9.2浪涌保护器的维护 (26)附录A 关于浪涌保护器的使用规定 (28)附录B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 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 (35)附录D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 (36)附录E土壤电阻率参考值 (38)附录F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39)附录G本规范用词说明 (40)条文说明 (41)1 范围本标准是根据相关国家标准、信息产业部标准,参考ITU-T建议等有关资料,结合通信基站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系统的设计、工程建设、维护管理。
防雷及接地安装技术标准
防雷及接地安装技术标准一、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
二、编制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三、基本规定1、接地装置的埋设深度其顶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6M,接地极应垂直安装。
2、垂直接地极的长度不应小于2。
5M,其相互之间的间距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5M。
3、接地装置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4、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焊缝应饱满,不得有夹渣、咬肉、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应做防腐处理。
5、接地线在穿越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套管保护,采用金属套管时应对套管接地.6、接地干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距地面应为250~300mm;接地线与建筑物的间隙为10~15mm;支持件间距在水平直线部分为0。
5~1.5m,转弯部分为0.3~0.5m,同一室内支持件间距应一致.7、在接地线跨越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可用接地线弯成弧状作补偿器。
8、屋面避雷带安装的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在每一直线段的间距水平宜为0。
5~1.5m,垂直谊教育界1.5~2.5m,在转弯处应对称,一般为0.3~0.5m。
9、避雷带的安装高度为150mm,并设在女儿墙中心,当女儿墙宽度大于300mm时,避雷带距女儿墙外侧宜为100mm.10、明敷避雷引下线在易受机械损坏和危及人员安全处,在距地1。
7m 至地下0。
3m的一段引下线应加保护措施。
四、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a、熟悉施工图纸及相应施工图集。
b、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c、配备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材料准备a、镀锌钢材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且应选用热镀锌材料。
b、电焊条、油漆、镀锌螺栓等辅助材料均已配备,且均有合格证。
3、主要机具a、电焊机、电焊工具、钢锯、切割机、电锤、台钻、手枪钻、铁锹、铁镐、大锤等。
b、接地摇表。
4、作业条件a、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设计位置清理好场地;当利用基础钢筋作接地线时,基础钢筋应绑扎完毕。
防雷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一、概述防雷工程是确保建筑物及设备在雷电天气条件下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以下为防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旨在指导施工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准备1. 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前,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合理、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 材料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接闪器、引下线、接地体、接地线、防雷器等。
3.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熟悉防雷工程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施工工艺1. 接闪器安装(1)接闪杆、接闪线、接闪带安装位置应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焊接固定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防松零件应齐全。
(3)接闪线和接闪带安装应平正顺直,无急弯。
2. 引下线施工(1)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必须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并设置专用支架固定。
(3)引下线焊接处应刷油防腐,无遗漏。
3. 接地体施工(1)接地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圆钢、扁钢等。
(2)接地体应埋设于地下,埋深应符合规范要求。
(3)接地体与建筑物基础、地下管道等应保持一定距离。
4. 接地线施工(1)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从机房设置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3)弱电间应采用专用接地线接至接地端子箱内。
5. 防雷器安装(1)电涌保护器(SPD)宜安装在配电箱或信息系统的配电设备,SPD连接线全长不宜超过0.5m。
(2)室外摄像机应加装电涌保护器。
四、质量要求1. 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体、接地线、防雷器等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五、安全要求1.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建筑物防雷操作规程
建筑物防雷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保障建筑物及其人员财产的安全,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建筑物防雷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防雷操作工作。
二、防雷设施1. 建筑物顶部应设置合理可靠的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等。
避雷装置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
2. 建筑物立面和墙体上应设立接闪装置,以便将雷电从建筑物引入地下。
3. 建筑物内部应设置良好的接地系统,确保雷击电流能够迅速通过接地系统流入地下。
三、防雷导则1. 大风暴前的预警在大风暴来临之前,应通过气象预报等渠道及时了解天气情况,特别是雷暴天气的预警信息。
一旦有雷暴预警,应立即做好建筑物的防雷准备工作。
2. 监测雷电活动建筑物应配备雷电监测设备,实时监控雷电活动的情况。
一旦监测到雷电活动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确保建筑物安全。
3. 雷击风险评估在建筑物规划和设计阶段,应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建筑物所处地区的雷击频率和风险等级。
根据评估结果,合理配置防雷设施,确保建筑物的防雷能力。
4. 建筑物周边环境清理要确保建筑物周边环境的清洁,避免高耸物体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及时清理树枝、广告牌等高耸物体,清理堆放物和积水,以防止这些物体成为雷击对象。
四、防雷操作流程1. 预防措施在雷暴天气或有雷电预警的情况下,建筑物内人员应注意以下预防措施:- 尽量避免在雷暴天气下进入高楼或者室外空旷的地方。
- 在室内时,避免接触水龙头、家电等接地物体。
- 避免使用有线电话和有线网络设备。
- 尽量不要使用金属制品,例如伞、铁制品等。
2. 应急处理如果建筑物被雷击,应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立即躲避到安全区域,远离窗户、金属物品和高耸物体。
- 切勿在雷电天气下接打有线电话或使用有线网络设备。
- 如果在室外暴露在雷电下,应迅速躲进符合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内。
五、应急演练为了增强人员的防雷意识和应对能力,建议定期组织建筑物防雷的应急演练。
演练内容包括触发雷击警报器、执行防雷预案、疏散研发部等。
避雷要求规范
避雷针及接地安装细则一、质量标准:(一)依据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二)保证项目:1、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接至电气设备、器具可拆卸的其它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接零)的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连接.(三)基本要求:1、接闪器、引下线、接地极产品材料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规范2、避雷带引下线规格由设计规范决定,材质要求镀锌钢材,埋地连接线应不小于40×4 渡锌扁钢,并在断接卡处与引下线直接、或采用建筑物2 根及以上主筋引下,但其截面应大于100 平方毫米,电焊搭接长度为双面6 倍截面直径,引下线遇弯曲处不应做成死弯.3、避雷引下线与建筑物屋顶其它金属部份如透气管,雨水管等,互相连接。
4、所有防雷装置的各种金属件必须镀锌,镀锌层要均匀。
5、防雷接地、工作(保护)接地的镀锌扁钢塔接不得成”T"型,严禁直接对接,搭接焊接长度必须为扁钢宽度的2 倍(园钢为直径的6 倍)且不得少于三个棱边焊接,两个长边的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肉、夹渣、焊瘤等现象,严禁用砂轮机打磨,焊渣应及时清除,并刷二度防锈漆(埋地刷二度沥青漆)。
6、防雷接地断接卡应为40×4 与25×4 镀锌扁钢搭接,搭接长度100mm,上下螺栓孔距端边为25mm(钻孔为φ11mm ,镀锌螺栓为M10×25mm),镀锌垫圈、弹簧垫圈齐全.扁钢在钢管保护口的两边应点焊,管口应密封,断接卡的标高在单位工程和住宅小区中应一致,宜为距地1.5-1.8m 处,并加保护。
7、防雷接地利用主钢筋引出屋面应用同规格镀锌扁钢与避雷带焊接,利用金属钢管栏杆作避雷带的应用镀锌扁钢与主钢筋及拦杆可靠焊接,其根数,坐标位置应与设计相符,在钢管对接处应加焊扁钢跨接线,利用基础钢筋引入大地而不设接地装置的,可不设断接卡,但应有测量接地电阻的”测量点",测量点的标高如设计无规定时,从地面至测量点中心宜为5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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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技术规范
为保证移动通信基站防雷设计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防雷标准及通信行业防雷规范,因地制宜地按照雷电活动区的类型、移动通信基站的分类、基站所处的地理环境、基站安装位置、建筑物的形式、供电方式等情况。
以全方位防护,综合治理,层层设防,雷击能量安全泄放,快速散流,对称均衡均压等电位原理为原则,采取接闪、分流、搭接、均衡、均压等电位连接的综合防雷保护系统,配合完善的施工方法和性能优质的防雷材料,有效预防移动通信设备免遭雷电危害,达到最完善的防雷效果,特制定下列施工技术规范:
1、制作焊接安装50×5镀锌扁钢接地引线,连接处应四周围焊,不能有虚焊,焊接处应牢固可靠,扁钢焊接处长度应达到10mm,铜与镀锌扁钢等电位连接带截面积不应小于50 mm 2,焊接处均应做防腐处理;
2、将制作好的50×5镀锌扁钢接地引线吊上塔体,沿塔体爬梯主杆相关位置布放,每隔1---2m用绝缘隔电子固定一次,并要保证布放安装工艺垂直整齐规范,扁钢必须固定牢固,达到抗风能力;
3、每条馈线一二接地点引线用镀锌螺栓固定在50×5镀锌扁钢接地引线连接处,第一二接地连接处打孔,每条馈线接地引线在50×5镀锌扁钢相关处就近打孔,接地引线不准复接,螺孔不准用电焊烧孔,连接处螺栓必须作防腐处理,涂防腐凡士林确保接触良好,并用胶泥胶带严密包扎;
4、塔体上第一二点50×5镀锌扁钢接地引线在塔下就近接至塔基地网上,沿原塔基地网开挖宽0.5m,深0.7m引线沟布放50×5扁钢与塔下地网就近焊接连通;
5、制作焊接安装波道口第三点50×5镀锌扁钢接地线,并用Φ8×50的膨胀螺栓固定墙上,每条馈线第三点接地引线用螺栓固定在扁钢引线上,第三接地线应就近连接在地网上,螺孔不准用电焊烧孔,必须用电钻打孔。
6、在施工时应分别测试开馈线三点接地电阻值和铁塔地网电阻值,接地电阻值均应相等,达到≤5欧;
7、施工时应测试扁钢引线与塔体的绝缘耐压值,施工前测试绝缘隔电子耐压值;
8、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结束地面硬化要恢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