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699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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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69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供销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粮食产能进一步巩固提升。
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落实措施,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一是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础上,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计划201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年底全面完成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实行严格管理、特殊保护。
二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工作,不断加大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
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基于一次详查和二次调查的两轮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农业部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及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旱作节水农业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地力培肥技术。
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加大对退化耕地、新补充耕地及新建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力度。
三是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层耕作土壤再利用。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主体、探索激励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积极开展耕地剥离层耕作土壤再利用工作。
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耕作层剥离利用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机制、资金来源、激励措施和验收要求等,以便于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二、关于加强粮食主产区粮田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加强主产区粮田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是贯彻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农业部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过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投资渠道,加快推进800个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二五”期间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多亩,完成了规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2016年下达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中央投资145亿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08万亩。
二是统筹规划实施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国土资源部正组织编制《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在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时继续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支持粮食主产区部分省份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将393个国家产粮大县确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努力打造国家粮食核心产区。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化区域布局、突出建设重点,探索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成2亿亩以上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加强建设资金整合等多项政策措施。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现有渠道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地方和社会资本继续加大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关于推进水稻集中育秧、发展再生稻和玉米生产
近几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进行补助,试点省份从2012年的4个省扩大到2015年的10个省,带动南方地区推进“单改双”、提高水稻栽插的机械化水平。
鼓励各地针对再生稻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培育再生能力强的一季稻品种,解决机械化生产难题,促进再生稻稳定发展。
针对玉米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的情况,农业部制定下发《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指导地方适当调减非优势区玉米面积,巩固提升优势核心产区玉米生产能力。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南方地区“单改双”和再生稻发展,加强玉米优势产区产能建设,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四、关于开展连片大规模高产高效示范片建设
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今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在总结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经验的基础上,改变过去以万亩示范片为单元的创建方式,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和优势区,选择288个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开展重点区域共性技术瓶颈攻关,集成组装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由过去的单一追求高产转变为高产高效相统一,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带动,促进产能提升和效益增加。
为规范项目实施,农业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粮棉油糖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月历,设立了绩效考核评价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监督管理,力争将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打造成政府拿得出、部门打得响、农民信得过的精品工程。
五、关于加大粮食主产区和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粮食主产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粮食主产区财政较为困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逐步建立起以支持粮食主产区为核心,覆盖粮食生产、流通、储存等各环节的政策体系。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逐年加大奖励力度,不断完善奖励机制,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和制种大县的奖励政策体系,奖励资金规模由2005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72亿元,累计安排2684.2亿元。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安排补助资金10.8亿元,创建县数达196个,占创建县总数的近70%。
二是加大对粮食生产主体扶持力度。
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在全国范围内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同时选择部分省开展试点,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改革。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方式,不断提高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时效性。
六、关于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
2015年,农业部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在辽宁、吉林、江苏等9个粮食主产省的24个县(市、区),选择公益性较强、覆盖面广、农民亟需、收益相对较低的粮食生产性服务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粮食烘干、集中育秧、统一供种等普惠性服务为重点,引入市场机制,着力完善粮食规模化生产服务体系。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包括粮食种植服务在内的社会化服务,目前已有17个省份开展试点。
同时,采取“中央指导、地方落实”的管理方式,将审批权限下放给地方,积极扶持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信息咨询和开展示范社建设等。
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强与财政部、供销总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组织实施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研究提出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实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启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探索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农业服务的有效途径,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系列化服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七、关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农业部陆续组织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截至2016年中央财政已投资129.1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2.23亿元,支持建设了部省级农业质检机构116家,地市级农业质检机构340家,县市级农业质检机构2251家,基本覆盖主要大中城市和农产品产区,对重点农产品
和农业投入品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的一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对于客观准确评价和把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发展形势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通过定期会商分析和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加强检打联动、执法处罚和信息发布,在全国形成了以监测为抓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监管力度越来越大。
从2015年农业部组织开展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看,全年共监测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5大类产品117个品种94项指标,抽检样品43998个,总体合格率为97.1%。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软硬件建设,加大基层检测队伍培养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带动生产提质增效,支撑产业健康发展。
同时,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以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规范管理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行政审批工作,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自身活力。
八、关于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
近年来,农业部通过实施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组织“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以及大规模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等措施,持续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015年,农业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提出要改进农业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撑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成果转移转化所产生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提高农业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下一步,农业部将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深入贯彻中央下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创新,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6年8月25日来源:/fg/detail2026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