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班规定 (修改)
领导带班规定(新)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矿井负责人下井带班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室、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分公司领导下井带班和基层区队管理人员下井跟班管理,确保矿井长治久安,经研究,特制定《公司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公司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制度》、《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附件1:公司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附件2:公司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制度附件3: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附件1:公司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一、公司领导下井带班规定(一)本规定所称公司领导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公司经理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二)公司经理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其他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8个。
公司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
(四)每班必须保证有一名公司领导下井带班。
调度室负责制定《公司负责人轮流下井带班安排表》,公司领导按照安排下井带班。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下井带班,需向经理请假说明原因,由调度室安排其他公司领导下井带班,不得空班。
(五)公司领导下井带班必须与所带班次工人同上同下。
对公司领导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
(六)公司领导下井带班下井前必须先到调度室登记,并在副井口将写有自己姓名的带班牌挂在公示牌板的相应位臵;下井后到井下考勤室登记后进行现场交接班;班中至少需向调度室值班员汇报一次所到地点安全状况,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做好记录;带班结束上井前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护士长带班制度
科主任、护士长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一、科主任、护士长值班(带班)制度
1、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每月至少值夜班1次,不得由他人代替。
各科主任、护士长提前做好值班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换班。
2、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除正常工作及节假日带班外,必须参加危、急、重症病人抢救、全院性会诊及病例讨论,严把质量关,减少医疗纠纷。
3、值班及带班期间不得饮酒、外出。
4、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全天24小时保持通迅畅通,随叫随到。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外出2天以内(含2天),必须向主管副院长书面请假,2天以上逐级向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得到批准后报告医务部或护理部,同时安排好科室医疗工作。
5、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节假日期间,要对新入院患者及危、急、重患者进行查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范文(4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规范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遵守和执行。
第三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第四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熟悉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方法,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到心中有数,随机应变。
第五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作业,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提升自身素质。
第六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七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一)组织和指导煤矿井下作业,确保生产作业正常进行;(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对本岗位下井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三)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报告、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四)组织处理煤矿井下突发事件,及时恢复井下生产;(五)协助完成各项检查、检验、试验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六)配合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评审和检查。
第八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熟悉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做到言传身教,带动和教育下属人员。
第九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组织下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操作的演练,提高下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根据工作情况和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人员的轮班和休息时间,确保人员充分休息,保障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解决,做好日常的工作记录和报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人员在下井前,必须熟悉本次作业的任务、工艺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预先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中、高层管理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对生产装置的组织、协调、管理、监控、服务等工作职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生产工作的安全和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值班(带班)人员包括公司、生产公司、事业部领导,各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和各车间管理人员。
第二章值班(带班)管理内容第三条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实行二级级管理,其中,公司经理领导值班为一级值班(带班),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值班为二级值班(带班),各车间管理人员值班为三级值班(带班)。
第四条值班(带班)时间要求:1、正常工作日值班(带班):当日下午17:00至次日上午8:00。
2、周末及假期值班(带班):当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第五条值班(带班)人员职责:1、一级值班(带班)职责:1.1一级值班(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并负责指挥非工作时间内重大生产异常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2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抽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和巡视,保障生产装置的连续安全生产。
2、二级值班(带班)职责:2.1负责值班期间生产、安全、环保等工作的协调。
2.2值班期间监督、检查公司各生产车间生产运行状况。
2.3值班期间监督、检查公司各生产车间员工劳动纪律。
2.4值班期间配合一级值班(带班)领导协调处理各类紧急和突发事件。
2.5值班期间协调解决公司各车间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生产问题。
3、三级值班(带班)职责:根据二级值班(带班)职责,三级值班(带班)人员履行本装置上述职责。
第六条值班(带班)人员管理要求如下:一、一级和二级值班(带班)人员值班要求:1、值班(带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岗位。
2、保证值班期间通讯畅通,严禁在当值期间或当值前饮酒。
矿井领导带班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井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矿井所有领导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生产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等。
第三条矿井领导带班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矿井安全生产为中心,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四条矿井领导带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二)深入现场,掌握实情;(三)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带班制度第五条矿井领导带班实行分班制,原则上每班至少有一位领导带班。
第六条矿井领导带班应当提前一天向矿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带班时间、地点、内容等。
第七条矿井领导带班应当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生产任务、安全措施、人员安排等情况,对带班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矿井领导带班应当深入现场,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九条矿井领导带班应当参加班后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第十条矿井领导带班期间,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得擅离职守;(二)不得饮酒;(三)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四)不得参加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活动;(五)不得接受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宴请、馈赠等。
第三章带班内容第十一条矿井领导带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八)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九)员工劳动保护情况;(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四篇)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一、值班实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____小时值班制度。
1.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教师和保卫科进行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2、节假日值班,在下一时间段值班人员未到之前,不准离岗。
午餐时间要把电话移交保卫科人员负责传接电话,上午11:30到下午1:30为午餐时间段,时长不能超过两个小时。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
接传好电话,接待好领导或经批准进入的外来人员。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夜间值班地点设在值班室,白班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值班地点。
值班电话由值班人员随身携带,如需要携带值班电话到自己办公室加班,应通知保卫科人员,防止上级领导查岗找不到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可到办公室使用值班电话向请示汇报值班情况。
2.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时刻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3.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____和朋友。
6.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不允许让非本单位人员替岗。
7.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除将待办事告诉有关人员外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三、加强校园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可疑事项要进行排查。
四、因到岗不及时,责任意识不强,处置方法不当造成的学校物质或名誉损失,由带班教干和值班教师承担。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二)是指在节假日期间,领导岗位的人员需要轮流值班,确保组织、部门或单位的正常运转。
该制度主要的目的是:1. 保障节假日期间全体员工的休假权益,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应有的休息时间。
2. 确保组织、部门或单位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运转,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领导干部带班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单位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值宿工作,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机制,实现带班、值班、值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带班、值班、值宿期间生产安全工作事项、应急事项处理的时效性和有序性,按照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值班、值宿期间,要按照各自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的带班和值班、值宿安排表,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带班和值班、值宿工作。
(一)带班与值班、值宿人员1、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级)承担带班工作。
2、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下干部(含副科级、不含女同志)承担值宿工作。
3、各单位的领导干部(除带班领导干部外)按照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承担双休日与节假日的日间值班工作。
(二)带班与值班、值宿时间1、工作日带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2、双休日、节假日带班时间:每日8:00至次日8 :00。
3、值宿时间:每日17: 00至次日8:00。
4、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上午为8:00至12:00,下午为12:00至17:00。
(三)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值班、值宿期间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四)带班领导干部原则上在岗带班。
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电话。
带班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对值班、值宿人员负有领导责任,和督促、检查职责,确保值班和值宿人员在岗、在位,并指导和安排值班、值宿人员工作或直接参与处置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五)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随时处置或向带班领导干部报告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信息和紧急事项,遇有重大紧急事件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及部门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指示通知有关方面或直接进行处置,并及时跟踪和汇报落实情况。
对值班、值宿期间接打的电话和收发的传真,要对有关内容和处置结果做好详细的记录,认真填写值班、值宿记录登记。
对于需要进行书面汇报的事项,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并按照主要领导的批示做好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最新.最全)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值班)人员资格要求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是指公司正式文件任命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工艺、生产、设备、技术等负责人,企业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副总工程师等。
车间值班是由科室、车间正副职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
二、带班(值班)管理职责一、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通过带队检查、抽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协调组织好企业各层次当班的安全生产。
二、及时调度特殊作业管控情况,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查看视频监控,协调处置、解决当班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异常状况,有效制止“三违”和超能力生产行为,严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三、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须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重大隐患立即上报并立即协调、督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四、带班领导要与职工同时上班、同时下班,随机参加当班生产班前会,对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风险辨识管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要提出评价意见或改进建议。
五、巡查重点生产作业场所,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重点环节的巡查,每班巡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并详细记载当班巡查情况。
六、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部门。
三、带班(值班)管理要求一、督查、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带班期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组织分析、处理,发现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处置。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和值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带班和值班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各单位节假日、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中夜班、灾害天气期间和危险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市政府35号文件和《某某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某集团及所属企业。
3. 权限本责任制由某某安全监察部编制、颁发。
4. 引用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某某市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2月)5. 术语5.1节假日是包含法定节假日和普通假日。
法定节日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等节日,以及与节日连续的休息日;普通假日指周末休息天或全公司范围的调休日。
5.2 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是指某某市政府以上的政府机构或同级别机构举办的大型的、重要的体育活动、文艺活动、庆典和国内、国际会议等。
5.3中夜班是指非法定节假日白天的生产班次(日班)结束后安排的夜间生产班次,包括日班结束后的延班、加班生产。
5.4 灾害气候是指政府气象或其他部门发布的高温、台风、雷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包括地震、海啸和泥石流等海洋、地质灾害。
5.5 危险作业是指比日常生产更具安全生产风险的作业,如登高、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爆破和带电作业等。
5.6 带班是指生产或作业时间内组织和管理相关生产和作业,并在现场值守的工作。
5.7 值班是指无生产或作业任务的时间内值守在公司内协调、处理和汇报重大事务的工作。
6. 责任6.1 带班的领导应发挥相应的领导职能,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6.2 值班的领导应在值班期间实施巡查,做好特殊事件的审批、处理和汇报,并记录在案。
7. 规定7.1节假日7.1.1 法定节假日期间企业安排正常生产或存在大型维修、改造作业的,应安排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班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班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1.1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2引用文件2.1《安全生产法》2.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3《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3术语和定义3.1领导干部带班,是指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在重大作业、特殊时段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
3.2重大作业是指公司规定的重大作业期间。
3.3特殊时段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季节性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到解除期间。
4管理职责4.1各级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本单位领导干部带班工作全面负责,各级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带班责任。
4.2带班领导干部负责协调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生产安全、自然与地质灾害、信访稳定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4.3带班领导干部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当班施工动态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会同相关人员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调整或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4.4带班领导干部负责协调内部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按程序组织施工,制止违章行为。
4.5带班领导干部负责遇到危及人员生命、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和请求支援,协助做好稳定等工作。
5管理规定5.1带班要求5.1.1根据施工生产实际,应制订领导干部带班计划,明确带班场所、带班节点、带班时间、带班任务等事项。
5.1.2要认真填写带班记录,说明带班期间生产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
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
5.2监督检查5.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安全检查时,对各单位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值班带班管理规定1、各工地、厂院带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
带班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找人替班,特别是各分公司、厂、队正副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找人替班,替班人应属于公司值班人员。
如不请示私自找人替班,查到后按值班未到处理,罚款1000元。
2、各值班区域,值班人服从带班人领导。
两人到岗后,要经常对工地或厂院进行巡视,重点查看设备的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闭严实,水龙头是否有长流水现象,易失物品是否入库,材料(水泥)、电机是否有防潮、防雨雪措施。
3、带班人在值班时间,除应不定时地对工地或厂院进行检查外,同时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巡岗,有无睡岗现象等。
如发现值班人睡岗,罚值班人。
4、带班人在第二天早上应再次会同值班人对工地或厂院进行查看。
检查是否发生问题,无问题后方可交班。
5、各单位、工地的带班与值班人员对落实公司制定的宿舍定时熄灯、院内或工地天亮关灯制度和其他保卫制度负有督查责任。
对不按时关灯者,每次罚款500元。
6、各科室和工地严把各自办公室和宿舍的门户,有顺序的存放、锁好自己的自行车、摩托车,不准任意留宿外来人,确系亲属住宿的,需经办公室批准,并记入值班记录。
7、值班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偷盗现象,值班人负主要责任,带班人负次要责任,如带班人值班期间不到岗,出现的一切安全偷盗事故损失由带班人负主要责任,值班人负次要责任。
8、各单位和工地门卫要控制外来人员,尽职尽责守好各单位和工地的门户。
9、各工地值班人员要坚守在公司统一配置的值班亭内,并不定期的对工地各个角落进行巡视。
查岗时,如发现值班人员不在值班亭内,且并未在工地巡视检查,按脱岗处理,每次罚款500元。
老师带班规章制度范本
老师带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纪律要求1. 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学校的纪律。
2. 学生上课必须按时到达教室,准备好必要的学习用品。
3. 上课期间,学生必须安静听讲,不得说悄悄话或打扰其他同学。
4. 在校园内禁止吸烟、饮酒、吸毒和带刀械等违法行为。
5. 学生在校园内要保持文明礼貌,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二条学习要求1. 学生要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学习任务,不得拖延或偷懒。
2. 学生要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和问答,提高学习效果。
3. 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抄袭,保持学术诚信。
4. 学生要尊重老师和同学,互相合作,共同进步。
第三条生活要求1. 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在校园内乱丢垃圾。
2. 学生要按时起床、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
3. 学生要注意饮食卫生,不乱吃零食,不挑食,保持饮食均衡。
4. 学生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四条安全要求1. 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在校园内违规骑车或乱抛物品。
2. 学生要保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校园设施和设备。
3. 学生要注意校园安全,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老师或值班人员。
4. 学生要保护个人财物,不得随意借用或转让物品,保证个人财产安全。
第五条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校园纪律的学生,老师将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处罚。
2. 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停课、记过、劝退等严厉处罚。
3. 经常违纪或影响其他学生的学生,学校有权调整其班级或学习环境。
第六条其他规定1. 学生要遵守班级规章制度,听从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指导。
2. 学生要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以上班规制度仅为范本,具体执行细则由老师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望学生自觉遵守,切勿触碰红线,破坏校园和谐氛围。
希望全体学生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共同进步!。
工程负责人带班制度
工程负责人带班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工程负责人的带班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工程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工程负责人。
三、带班制度
1. 工程负责人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轮班带班,做好工程现场的管理工作。
2. 工程负责人在带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3. 工程负责人应密切关注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工程负责人应对工程现场进行巡视,确保施工人员的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5. 工程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6. 工程负责人应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7. 工程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8. 工程负责人应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保留好相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1. 工程负责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经验。
2. 工程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 工程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工程负责人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5. 工程负责人应热爱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努力。
六、责任追究
1. 对于未按规定履行带班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 对于严重失职、渎职的工程负责人,将做出相应处罚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公司工程负责人带班制度,希望各位工程负责人严格遵守,以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2023修编)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2023修编)一、矿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都要坚持下井带班1、矿级领导要常常下井了解井下安全生产状况,讨论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下井和下井带班数不得低于《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规定》要求数。
2、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8个,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4个,并确保每天每小班不少于 1人下井带班。
3、各采掘工区区长、主管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个,其中带班不得少于8个,其他副职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个,其中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6个,并确保每天三班各区(队)都有治理人员下井带班;4、带班下井人员必需同职工同上同下,严禁晚下早上。
二、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任务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把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察,准时发觉和组织消退事故隐患,准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超力量组织生产,对现场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升井后要填写问题和隐患解决通知书,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落实处理。
2、科室下井带班人员,对全矿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区队带班人员对区队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存在重大隐患和严峻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需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实行停顿作业、撤人、排解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准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3、巷道贯穿、初次放顶、工作面初压、探放水、过断层、过老巷、处理冒顶、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等关键阶段,有关科室、区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需到现场亲自组织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三、其他规定1、矿领导、安全生产业务科室治理人员下井带班,由矿统一排定班次并按规定班次上岗,如因事确无法带班时,可自行调整;区队治理人员下井带班由各区队自行安排。
全部带班人员不得空班。
2、下井带班人员必需在井下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具体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实行的措施或处理意见,需要留意的事项等。
工程带班制度百度文库
工程带班制度百度文库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工程现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保障项目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等各类工程。
三、制度内容1.带班制度1.1带班角色:每个工程项目均设有一名带班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1.2带班分工:带班负责人主要分工为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工作。
1.3带班时间:带班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轮班,24小时全天候值班,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带班职责2.1工程进度:带班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人员,保证工程按时完工。
2.2工程质量:带班负责人需负责监督并检查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3工程安全:带班负责人需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4工程协调:带班负责人需协调项目各方合作单位,解决工程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带班要求3.1专业技能:带班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工程管理知识,能够熟悉工程施工流程和规范。
3.2团队管理:带班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工程团队,提高工作效率。
3.3沟通能力:带班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各方合作单位有效沟通,解决问题。
3.4应急处理:带班负责人需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迅速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4.带班考核4.1绩效评估:带班负责人的工作绩效将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2奖惩机制:根据带班负责人的工作绩效,进行奖惩措施,激励优秀员工,纠正不良行为。
4.3培训需求:根据带班负责人的工作表现和评定结果,确定个人培训需求,提高带班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工程带班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其他事项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模版关于带班与值班工作的严谨规定一、带班时间的基本规定1. 工作日带班时间为每日17:00至次日7:00。
2. 双休日及节假日带班时间为每日7:00至次日7:00。
3. 厂长每月带班天数不得少于指定天数,每日带班时间不少于指定小时;副厂长每周带班天数不得少于指定天数,每日带班时间不少于指定小时;主任、副主任每周带班天数不得少于指定天数,每日带班时间不少于指定小时;科长、副科长每周带班天数亦需达到指定要求,每日带班时间满足规定时长。
二、带班期间的行为准则1. 严禁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 带班领导干部原则上需在岗带班,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接听电话。
带班期间,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有领导及督促、检查职责,确保当班人员在岗在位,同时指导和安排当班人员工作或直接参与处理相关事项。
3. 遇有重大紧急事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及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方面或直接进行处置,及时跟踪并汇报落实情况。
对带班期间接打的电话和收发的传真,需详细记录内容及处置结果。
4. 对于需书面汇报的事项,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做好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若无生产安全或应急事项,需注明当日无事并签署姓名,严禁值班记录空白。
同时,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相关制度1. 实行公示制度,厂部将每日带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 实行调班制度,带班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带班时间时,可自行调换并提前一天告知上一级主管领导,以便掌握值班人员变动情况。
对于未及时上报而引发责任事故的人员,将给予严厉处分。
3. 实行按时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干部需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的督促检查工作,准确填写交接班登记时间,明确责任划分。
4. 实行请示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采取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当班人员需向带班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突发性和临时受理的生产安全、应急事项,并按带班领导干部的指示处理。
建筑工程企业带班制度
建筑工程企业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企业带班制度,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企业的一线带班人员,包括施工队长、班组长、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带班人员应熟悉本制度内容,严格遵守规定,主动履行职责,保证工程安全、质量。
第四条带班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和经验,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带班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带班人员,企业应及时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其带班资格。
第七条带班人员需遵守企业相关制度规定,服从企业安排,全力保障施工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企业应不断完善和调整带班制度,以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
第二章带班义务第九条带班人员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作业,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条带班人员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带班人员要对下属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带班人员要了解和掌握项目工程的相关情况,随时做好施工记录。
第十三条带班人员要积极配合项目部门,处理好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关系。
第十四条带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私心重大。
第十五条带班人员要做好人员管理工作,维护团队和谐稳定。
第十六条带班人员要随时接受企业的工作考核,全力配合工作。
第三章带班权利第十七条带班人员有权参与工程技术研究和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带班人员有权提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需求,为施工提供保障条件。
第十九条带班人员有权举报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保障施工安全。
第二十条带班人员有权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提出整改要求。
第四章带班职责第二十一条施工队长要做好施工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班组长要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要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和施工进度,向上级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带班人员要畅通与上下级沟通渠道,及时反馈问题和意见。
安全带班检查_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班组长、安全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带班检查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安全带班检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安全带班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安全带班检查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带班检查工作。
第七条安全带班检查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安全带班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时间、地点和责任人;(二)组织召开安全带班检查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部署检查任务;(三)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带班检查工作;(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五)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安全带班检查办公室职责:(一)具体组织实施安全带班检查工作;(二)负责检查记录、汇总、分析及上报;(三)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四)负责对安全带班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三章检查内容第九条安全带班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生产设备、设施、工具、用品等安全状况;(四)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警示等设置情况;(五)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六)应急演练及救援预案落实情况;(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八)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条安全带班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一)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存在损坏、缺失现象;(二)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语是否清晰、醒目,是否存在模糊、褪色现象;(三)生产设备、设施、工具、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存在故障、老化现象;(四)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现象;(五)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六)应急演练及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是否存在演练不到位现象。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三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第四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要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要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做到有责任心、有纪律、有组织、有技术。
第五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煤矿安全培训、演练和评估,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领导下井作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2. 负责下井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 检查、核实下井作业的各种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合规;4. 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5. 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防范和处理事故;6. 组织矿井巡查,记录并上报矿井安全问题;7.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损失最小化;8. 参与事故调查和整改,总结经验教训;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要服从煤矿企业的安排和调度,不得擅自变更工作职责。
第八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岗位保持密切联系。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九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人员工作要做到以下要求:1. 坚决执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不打折扣、不徇私舞弊;2. 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带病工作,不带旺盛的情绪;3. 遵守作业纪律,不越权、不滥用职权;4. 进入矿井前,要检查自身安全装备是否齐全,确保个人安全;5. 对部下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6. 决策时要科学、合理,不盲目听从下级干部或操作人员的意见,要勇于承担责任;7. 随时关注煤矿生产动态和安全风险,做好风险防控工作;8. 注重员工人身和心理健康,及时与员工交流,妥善处理员工之间的矛盾;9. 定期检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10. 上报工作汇报,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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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审核:
起草部门:负责人:
起草人:————————————————————————————洼里煤矿中层管理人员带班下井管理规定
一、带班下井人员范围
1、生产和辅助区队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科室科级以上管理人员。
二、带班下井时间
早、中班不少于5小时;夜班不少于8小时。
三、带班班次:
早班:5:00—13:00
中班:13:00—21:00
夜班:21:00—5:00。
四、带班指标:见附表。
五、带班下井人员职责
1、对当班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停电、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2、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
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督促现场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认真履行现场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加强对重点工程监督管理,重点对安面、撤面、工作面初次放顶、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处理火区、揭
露断层、过老巷、探放水、大型工程施工等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控。
4、如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带班下井人员必须盯靠现场,靠前指挥,隐患不消除,不得离开现场。
5、采煤工区、掘进工区每班必须至少安排一名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带班(区队跟班人员除外)。
正常情况下,辅助单位不得安排两人同一班次带班。
6、每月30号前,生产单位将次月管理人员带班安排表,书面报安监处信息办,由信息办考核。
如有调整须提前通知安监处信息办。
7、正常情况下,辅助单位和职能科室带班下井要均匀安排,其中夜班不少于三分之一。
五、考核办法
1、带班人员在带班范围内当班发生轻伤以上责任事故及等级非人身事故,追究带班人员相应责任。
2、带班人员在带班期间遇有现场特殊情况必须始终盯靠现场,并及时汇报调度室,直至隐患排除或接班领导到现场在现场接班后方可升井。
带班下井期间,要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重大隐患、险情得不到有效控制不得离开现场。
3、带班下井人员入井前须个人填写下井登记表,上井后填写下井信息卡,严禁他人代填,否则,对相关人及代填人各罚款100元。
4、下井信息卡填写的时间、地点要准确无误,问题条理清晰,字迹工整,所有问题必须有现场整改意见和整改落实人,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50元。
5、采煤工区、掘进工区不得出现空班现象,否则,每次对责任者罚款200元,连带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带班下井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6、安监处每月对所有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正常情况
下,对带班任务没有完成指标的管理人员,每少一个罚款200元(特殊情况,需经安监处长同意,报信息办备案)。
7、安监处信息办建立基层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档案台帐。
所有下井带班人员带班下井前、升井后要及时如实填写带班下井台帐。
带班下井人员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安监处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六、本规定自2011年11月20日执行。
附:洼里煤矿中层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指标考核表
2011年11月17日
洼里煤矿中层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指标考核表
注:1、跟班副区长与工人同下同上,不考核带班个数。
2、辅助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带班,每次带班下井时间不少于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