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市政道路清扫清洗保洁精细化作业管理考评标准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为确保道路的清扫保洁,道路、护栏、果壳箱清洗整洁,城区垃圾及时清运,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市民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1、承包区域内的道路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2、果壳箱内和周边垃圾的清理以及果壳箱的清洗保洁;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发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市民投诉、新闻媒体、上级部门及领导评价曝光情况。
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一)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根据道路所在区域,道路功能定位,车辆、行人流量,以及道路本身建设等级情况划分道路保洁等级,将道路保洁分为单保和双保两种方式。
(二)作业时间规定双保洁路段坚持“二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冬春季早上4:30至7:00)、夏秋季4:00至6:30完成第一次大普扫,下午13:00至15:00前完成第二次大普扫,7:00至21:00为保洁时间;单保洁路段坚持“一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早上6:00至8:00完成第一次大扫后转入保洁,直至下午6:00止。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
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保洁箱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垃圾、乱吐痰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执法监察人员酌情进行处罚。
(三)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道路整体清洁,无集片垃圾、污渍、积水;2、道路边角部分清洁,无积存垃圾;3、道路清扫作业必须在6:30或7:00前完成,道路清扫结束后开始道路保洁作业。
落叶季节,应进行一次道路冲、洒水作业;4、路面、雨水口、公交站台、树兜垫板、黄带、斑马线等露出本色,道路雨水口无污物积水积尘;5、清扫保洁时垃圾随扫随清,不往道路雨水口扫,不往绿化带中倒垃圾;6、落叶季节清扫落叶及时清运;7、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工作服装着整齐,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礼貌待人,作业时不得捡拾废品卖;8、清扫人员应规定时间上岗,双保洁路段保证面对面交接班;9、雨天应带好雨具,先把雨水口污物清理,再清扫保洁,停雨后将雨水推净;10、保洁作业时间,路面垃圾砂砾等污物滞留不超过15分钟;11、清扫保洁人员上岗,板车、铲、保洁箱、扫把等作业工具应配带齐全,使用完好;按规定停放。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为确保道路的清扫保洁,道路、护栏、果壳箱清洗整洁,城区垃圾及时清运,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市民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1、承包区域内的道路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2、果壳箱内和周边垃圾的清理以及果壳箱的清洗保洁;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发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市民投诉、新闻媒体、上级部门及领导评价曝光情况。
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一)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根据道路所在区域,道路功能定位,车辆、行人流量,以及道路本身建设等级情况划分道路保洁等级,将道路保洁分为单保和双保两种方式。
(二)作业时间规定双保洁路段坚持“二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冬春季早上4:30至7:00)、夏秋季4:00至6:30完成第一次大普扫,下午13:00至15:00前完成第二次大普扫,7:00至21:00为保洁时间;单保洁路段坚持“一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早上6:00至8:00完成第一次大扫后转入保洁,直至下午6:00止。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
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保洁箱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垃圾、乱吐痰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执法监察人员酌情进行处罚。
(三)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道路整体清洁,无集片垃圾、污渍、积水;2、道路边角部分清洁,无积存垃圾;3、道路清扫作业必须在6:30或7:00前完成,道路清扫结束后开始道路保洁作业。
落叶季节,应进行一次道路冲、洒水作业;4、路面、雨水口、公交站台、树兜垫板、黄带、斑马线等露出本色,道路雨水口无污物积水积尘;5、清扫保洁时垃圾随扫随清,不往道路雨水口扫,不往绿化带中倒垃圾;6、落叶季节清扫落叶及时清运;7、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工作服装着整齐,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礼貌待人,作业时不得捡拾废品卖;8、清扫人员应规定时间上岗,双保洁路段保证面对面交接班;9、雨天应带好雨具,先把雨水口污物清理,再清扫保洁,停雨后将雨水推净;10、保洁作业时间,路面垃圾砂砾等污物滞留不超过15分钟;11、清扫保洁人员上岗,板车、铲、保洁箱、扫把等作业工具应配带齐全,使用完好;按规定停放。
街道保洁评比标准
道路清扫保洁检查标准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评分标准(满分100分)(一)对管辖道路每天普扫一次,发现一条路未扫扣5分,有重要遗漏位置扣3分。
(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保洁作业,发现一条路扣3分。
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的发现一处扣2分。
果皮箱不洁,每只扣3分;果皮箱满溢每只扣5分。
(三)道路上有积存垃圾,不足0.5立方米的,每处扣1分。
超过0.5立方米,不足1立方米的,每处扣3分。
1立方米以上的,每处扣5分。
(四)责任区内随脏随扫,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染、无垃圾,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五)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制度扣3分,情节严重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罚。
(六)清扫车辆上岗前需检查车况,发现一次未查扣1分;需要维修车辆及时维修,对不能正常作业的车辆,既不汇报又不及时维修的,发现一次扣5分。
(七)清扫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作业避让行人,文明作业。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分。
(八)保洁员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工服,发现一次未按要求着装扣1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允许闲聊、吃零食或做与保洁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
(十)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不高,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评,每发生一次扣1分;受到市级以上领导严厉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1.明查:每日对清扫作业两次明查,随机抽查机扫路段、日常清扫情况。
2.暗查:每周对清扫作业两次暗查,随机抽查机扫路段、日常清扫情况。
3.随机抽查:每月对清扫作业作业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扣分标准全月累计扣10分以下,给予警告;全月累计扣分达10分至20分,扣当月工资的5%;全月累计扣分达20分至30分,扣当月工资的8%;全月累计扣分达30分以上者,扣当月工资的15%;并给予严重警告整改,如拒不改正者做开除处理。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考核细则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考核细则一、总则二、工作内容1.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定期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包括清扫道路积尘、清除落叶、清除杂物等,并保持道路的清洁。
2.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经常保持道路设施的清洁,包括清洁垃圾箱、清洁公共设施、清理污染等,并及时上报修理。
3.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定时清理道路路沟、下水道,保持道路排水畅通。
4.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参与城市环境保洁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考核指标1.工作责任心: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履行职责的认真程度,包括每天的工作安排、执行情况、进度等。
2.工作效率: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工作的效率,包括清扫面积、清扫次数、清扫效果等。
3.清洁质量: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清洁工作质量,包括清洁程度、无垃圾积存、设施清洁等。
4.环境卫生宣传: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参与城市环境保洁宣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考核方法1.抽查考核: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抽查,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效率和清洁质量。
2.人员评估:由上级主管部门对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工作记录、工作质量评估等。
3.现场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对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清洁质量、工作效率等。
五、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表示,满分为100分。
2.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需改进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90分,合格70-89分,需改进50-69分,不合格≤49分。
3.不合格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应进行追究责任、教育培训等措施。
六、奖惩措施1.优秀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可以获得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2.不合格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将受到处罚,包括警告、扣除奖金等。
七、附则1.本考核细则自实施之日起试行。
2.本考核细则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3.本考核细则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过主管部门审批。
道路精细化保洁标准
道路精细化保洁标准一、保洁频率1.主干道:每天清洁一次,确保道路的整洁干净。
2.次干道:每两天清洁一次,保持道路的清洁度。
3.社区道路:每周清洁一次,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4.背街小巷:每周清洁一次,确保背街小巷的整洁。
二、垃圾收集1.设置垃圾箱:沿路设置垃圾箱,保证市民可以方便地将垃圾投放进去。
2.定时清理垃圾箱:每天定时清理垃圾箱,确保垃圾箱不会溢满。
三、清扫作业1.机械清扫:主要利用洗扫车进行清洗工作,确保道路洁净。
2.人工清扫:对于机械清扫不能清理到的地方,进行人工清洁。
四、水洗作业1.定期进行道路水洗:每周进行一次道路水洗,清洁道路表面的尘埃和杂物。
2.重点清洗路段:对于一些比较脏乱的路段,加大清洗力度和频次,确保路面的整洁。
五、沿线绿化1.沿路进行绿化: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增加道路的景观效果。
2.定期修剪植物:定期修剪植物,确保绿化带的整洁美观。
六、道路标线清晰1.道路标线维护:定期修复和维护道路标线,避免破损和模糊。
2.增加反光设施:在道路标线上增加反光设施,提高夜间行车的安全性。
七、雨水沟清理1.定期疏通雨水沟:定期清理雨水沟内的垃圾和杂物,保证雨水正常排水。
2.修复破损的雨水沟:对于破损的雨水沟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八、道路破损修复1.定期检查道路破损情况:定期巡视道路,及时发现和修复道路破损问题。
2.封补坑洞和裂缝:对于道路上的坑洞和裂缝,及时进行修复和封补,确保道路平整。
九、垃圾清运及时1.定期垃圾清运:定期清运垃圾,避免垃圾滞留和积累。
2.增加垃圾清运车辆:根据道路垃圾产生量的实际情况,增加清运车辆的数量,保证垃圾的及时清运。
综上所述,道路精细化保洁标准可以从保洁频率、垃圾收集、清扫作业、水洗作业、沿线绿化、道路标线清晰、雨水沟清理、道路破损修复、垃圾清运及时等方面进行规范化。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保洁工作,才能够真正地保障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民的正常出行。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为提高环卫工作管理水平,强化环卫清扫保洁质量的督察和调控,达到我区环卫工作质量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目标,依照国家《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标准(一)清扫保洁:1、路面(快、慢车道及人行道)每天普扫两次,全天保洁(范围至门店前)。
2、清扫保洁质量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标准,无乱倒、乱堆垃圾;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泥沙、浮土;无污水,保证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线杆净、树根净、果皮箱四周净。
道路两侧10米范围内无可视垃圾堆。
3、遵守作业时间的相关规定。
清扫时间:早上4:00—6:00;中午12:30—14:30;保洁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8:00—22:00。
遇高温、严寒,作业时间另行通知调整。
(一)果壳箱管养1、做好果壳箱的防损、防盗工作,果壳箱完好率应不低于90%;2、果壳箱及四周元抛散、无乱贴乱涂、无明显污迹和积尘。
3、果壳箱清理完毕,应套袋摆放整齐,保持周边卫生。
(二)垃圾收集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2、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3、不准焚烧垃圾。
不准往窨井口扫垃圾。
工作期间,不捡拾、买卖废品。
4、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
5、文明作业、衣冠整洁。
工作期间文明作业,减少扬尘。
二、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机构:成立花山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小组。
1、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花山区分管领导、市容管理局分管领导、花山区环卫所领导组成,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2、日检查考核小组:由花山区环卫所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督查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1、实行日检查考核工作,由日检查考核小组成员每日对照《道路清扫、保洁日查考核表》(见附表一)进行检查打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对承包人下发“扣罚通知单”。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保洁员的考核办法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保洁员的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考勤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1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形象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1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纪律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10元,每日进行考核。
考核细则,以谁当班谁负责为原则1、作业所需的工具和物品未带齐全,包括、竹扫把、垃圾桶、夹子、腻刀和其它必备物品,造成工作无法开展的,扣1分。
2、工作期间着装不符,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证)且着装不整齐的,扣1分。
3、上班后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5-10月每日上午6:30前完成普扫,其他月份每日上午7:00前完成普扫),扣4分。
4、责任区域内的道路、街巷、人行道的各类垃圾、积泥、积尘、晴天积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的,扣1分。
5、责任区域内的绿化带暴露垃圾、雨水井沟眼杂物,树圈垃圾、杂物,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垃圾、杂物未在按规定时间完成处理的,扣1分。
6、责任片区内各类种油污、污渍未在按规定时间及时处理、汇报的,扣1分。
7、责任路段垃圾归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扣1分。
8、所属保洁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未及时汇报、处理的,扣1分。
9、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1分。
10、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5-30分钟以内,扣2分。
1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至1个小时,扣3分并扣除迟到的当天考勤。
1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2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半天处理。
1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3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1天处理。
1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换班或找人顶替的,扣1分。
15、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离岗,扣1分。
16、作业期间做聊天、抽烟、睡觉、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迟滞工作等其中任一项,扣1分。
17、作业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查实后违纪事实存在,核准无误后不签字认可的,扣3分,情节严重退回公司处理。
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一、考评目的二、考评内容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执行情况2.清扫器械和设备的维护情况3.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作业技能和工作态度4.环境整治情况三、考评指标及权重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执行情况1.1清扫频率(权重:20%)根据清扫区域的大小和交通情况确定的清扫频率,清扫次数越多越有利于保持道路整洁。
1.2清扫面积覆盖率(权重:20%)清扫面积覆盖率指清扫工作实际覆盖的道路面积与规定清扫面积的比值,覆盖率越高越有利于保持道路整洁。
1.3清扫垃圾分类准确率(权重:20%)道路上的垃圾按照规定的分类进行收集和处理,准确分类的比例越高越有利于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
1.4清扫垃圾清运及时率(权重:20%)清扫垃圾清运及时率指清扫完毕后垃圾的及时清运率,垃圾清运的及时率越高越有利于保持道路整洁。
2.清扫器械和设备的维护情况2.1清扫器械使用情况(权重:15%)清扫器械的使用情况包括清扫车辆的使用频率、清扫车辆的工作状况和清扫器械的更换频率等。
2.2清扫器械的维护保养(权重:15%)清扫器械的维护保养包括定期保养、维修和更换损坏器械等,维护保养工作的及时性和可靠性越好越有利于提高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作业技能和工作态度3.1作业技能(权重:30%)作业技能包括清扫器械的正确使用和操作、垃圾分类准确性和清扫工作的效率等。
3.2工作态度(权重:40%)工作态度包括清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和对市民的服务态度等。
4.环境整治情况4.1道路环境卫生(权重:15%)道路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程度和垃圾堆积情况等。
4.2道路环境的美化(权重:15%)道路环境的美化包括绿化植物的养护和美化工作等。
四、考评流程1.确定考评指标及权重2.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3.进行现场考察和检查4.填写考评表5.综合评定和排名6.发布考评结果和总结五、考评结果运用1.作为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2.作为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改进和优化的参考3.作为市政部门和公众对市容环境质量的监察和评价依据六、总结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的设计和执行可以促进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清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态度,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作出贡献。
道路保洁精细化工作标准规程
道路保洁精细化工作标准规程为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保洁作业精细化水平和城市洁净度,规范作业程序、提高作业效率、保证作业安全,便于道路保洁作业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掌握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要求1.道路保洁作业以“文明、清洁、有序”为目标,不断提高作业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2.道路保洁实行分级管理和作业。
作业单位根据作业区域的保洁要求,合理调配作业人数及频次,按需配足保洁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力量充实。
3.道路保洁作业人员(含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等)作业时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证件,避让车辆行人,文明作业。
4.道路保洁作业要根据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二、道路保洁精细化标准(一)道路保洁范围道路保洁范围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
(二)保洁分级(1)总体要求:车行道全部实行机扫与冲洗相结合的机械化联合作业,车行道和人行道定期进行高压冲洗(冬季结冰时段不进行带水机械化保洁)。
(2)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6小时(5:00—21:00),5—10月旅游旺季保洁时间不少于24小时。
(3)人均保洁面积及时间:每人保洁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人工巡回保洁),每个班次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4)保洁频次:机械化清扫2次/天(第一次6点前,第二次15点前)、车行道高压冲洗1次/天(22:00—次日5:00),人行道高压冲洗1次/周(22:00—次日5:00),夏季高温时段适时洒水降温降尘,全天人工巡回捡拾。
2.特级保洁道路(1)总体要求:车行道全部实行机扫与冲洗相结合的机械化联合作业,车行道和人行道定期进行高压冲洗(冬季结冰时段不进行带水机械化保洁)。
(2)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6小时(5:00—21:00),5—10月旅游旺季保洁时间不少于24小时。
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管理考核标准
路段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管理考核标准1、为保障保洁员人身安全,对不穿反光服上班或者穿拖鞋上班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保洁员不得到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小区等场所做清扫保洁工作,违反者发现一次扣5分。
发现二次责令乙方辞退保洁员。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次个扣1分;迟到或早退及中途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2分。
旷工一天,每次扣5分。
换班时间具体为上午5:30时,中午12:00时,下午17:30时,乙方必须做到按核定人员到岗,决不允许脱岗回家就餐,确保保洁员在岗率100%。
违反者发现一次扣3分。
3、车辆停放位置不当,影响交通行人的,每次扣1分。
4、严禁保洁员捡荒,违反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一月内发现三次者乙方应令其辞退,并加罚乙方考核分扣3分。
5、保洁员不得拒绝市民将垃圾倒入环卫专用三轮垃圾车内,发现有此现象或接到举报的每次扣2分。
6、保洁员清扫作业时,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停留或倒入窨井和绿化带内,发现有此现象的每次扣2分。
保洁员在作业时,不得将垃圾倒入垃圾房、垃圾箱、垃圾桶,发现有此现象的每次扣3分。
7、保洁服务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该片区环境卫生的好坏,要求管理人员街道督察人员的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未按时赶到现场的扣2分,管理人员手机关机或无人接听的扣3分,具体时间以拨出电话为准。
8、乙方应建立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各保洁服务部上报每日路段大扫、保洁、垃圾收集、果壳箱清洗、人员在岗等优、差情况,每月底在办公会上按照《路段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管理考核标准》中相关规定进行扣罚。
9、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乙方负责人迟到每次扣5分,不参加会议扣10分,并写出书面检讨。
保洁员迟到或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1分。
10、每天早上日检由乙方自行日检,甲方考核组以抽查方式进行考核,如发现漏扫及大扫未到位,每次扣2分,并由保洁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扫干净,如拒绝补扫的,每次扣5分。
市政道路保洁、绿化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和规范
保洁作业时间:
遇各项迎检、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按临时通知要求延长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机械清扫作业时间同上。
“牛皮癣”清理作业时间:夏季早上 6 点至晚上 18 点,冬季早上 7 点 00 至晚上 18点;满足处理特殊、紧急任务的工作时间要求。
单车清扫保洁作业距离控制在 1500 米—2500 米。
保洁车垃圾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清扫车主刷、边刷长度小于 10 厘米时须及时更换。
3、应急处置
(1)每个标段保证投入除雪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不少于 15 人,应急人员在接到
通知后 15 分钟内到达指定路段;
第一章
一、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道路、绿化人工清扫保洁
“八无”
即:无堆积物、无暴露垃圾、无积尘泥沙、无烟头果皮纸屑塑膜、无碎砖瓦砾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无污渍、无涂画、小广告(垃圾桶、果壳箱体)。
“八净”
即: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石净、树穴、电线杆下及绿岛侧石净、垃圾桶、果壳箱四周净、雨水口净、墙基、边沟净、垃圾桶、果壳箱体净。
环卫工人作业时,不故意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
卫生保洁的垃圾,随扫随清,不将垃圾扫入窨井口、下水道,不往河道、绿化带和草坪倾倒垃圾和沙石。
文明用语,不恶意伤人,不骂人、不打架、斗殴,不违法违纪,服从工作安排。
环卫工人作业时,不三五成群结队,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垃圾收集作业时,卫生保洁车辆、工具不占道停放,不乱丢、乱放,影响他人安全和市容市貌观瞻。
不在快车道、慢车道上或路牙侧石边坐地休息。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
项目
作业要求
扣分标准
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果壳箱、垃圾箱管护
1、地(路面)大扫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蚋完成,大扫结束后要立即进入卫生保洁状态。
2、地(路面要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做到“五无”(无果皮壳、纸盒;路牙无淤泥和积土;无碎石瓦屑;无漏收地摊垃圾;无漏扫地段)、“四净”(路面净、路雅净、垃圾净、垃圾收集容器净)。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奖惩措施
1、每月清扫保洁作业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保洁作业工资。
2、如遇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荣誉受损,对当月清扫保洁工资的10%进行扣除。
3、在清扫保洁工作符合标准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将优先考虑清扫保洁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7、地面清扫物、经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并直接就近运至垃圾房内,不得随意倾倒和焚烧。
8、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及时完成考核时提出的其他作业要求。
1、两遍大扫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一次扣0.5分;全责任区未扫,一次扣5分,每漏扫50m2扣0.2分
2、有零星果皮壳、纸盒、杂物等垃圾一次扣0.1分。有成包成袋垃圾的一次扣0.2分
3、路牙、电线杆周边、碎石瓦块、积水、痰迹的,一次扣0.1分
4、路面有漏拾地摊的,一次扣0.2分
5、地(路)面清扫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及时装车,有三处以下视同漏拾地块,一次扣0.2分。
6、未穿工作服未挂牌上岗的,一次扣0.2分。
7、迟到、早退、缺岗、串岗、闲谈、干私活等,一次扣0.2分。
8、地(路)面有袋包垃圾,在检查考核人员可视范围内的,一次扣0.2分
3、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挂牌作业。
各级道路保洁质量考核打分标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得分
管理
措施
落实
1、“四定”(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方案明确,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有区级日检查记录、月考核上报材料的得10分;未落实者每一项扣2分
2、道路保洁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安全保护标志,不妨碍行人车辆行走,清扫保洁工具存放整齐(尽可能隐蔽)的得5分;每发现一处违规扣2分。
6、沿街门店无向店外乱扔、乱堆、乱放垃圾现象的得5分;未做到每处扣1分
7、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的得5分;每发现一处扣1分
65分
舆论
监督
1、无群众投诉的得5分,有投诉查实有责的每次扣1分
2、公布检查结果及时改正,无新闻媒体批评报道新闻的得5分;未及时改正,有批评报道新闻的不得分
10分
2、路面废弃物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得10分;未做到每一处扣2分(因车辆抛撒,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不扣分)
3、绿化带树穴同步保洁,内无垃圾杂物的得5分;未做到每一处扣1分
4、果皮箱摆放整齐,完好无损,整洁卫生,实行袋装,每日清除箱内垃圾并交收集车清运的,得5分;未做到每一处扣1分
5、车行隧道、人行地道、桥梁、公交侯车站的路面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无明显污物,扶手、栏杆干净的得5分;未做到每一处扣1分
3、垃圾收集小车车体完好,按规定标准编号,无乱涂写,做到每天清洗,外观整洁的得5分;每发现一处违规扣1分
4、道路清扫任务在7:30前完成得5分;未按时完成的每路段扣2分
25分
清扫
保洁
工作
1、路面洁净达“四无”(无零星垃圾杂物,无砖块沙石,无纸屑、烟蒂、塑膜、瓜果破核,无积泥灰),达到各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的得30分;未达到每一处扣2分
环卫作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环卫作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内容为:市政道路24小时清扫保洁、绿化带、小游园及文化广场、河岸两侧等区域所有市政公共空间卫生保洁,道路建渣、沙石、粪渣粪袋等污染突击清除;道路机械化作业,快、慢车道及路沿石灰带冲洗降尘、人行道方块砖的清洗、道路绿植除尘冲洗、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作业;环卫设施管理,含三轮垃圾转运车、三轮洒水车、果屑箱、垃圾桶、垃圾池的清洗、清掏、使用、维护和破损情况统计上报;地面及2米以下墙体、路灯灯柱、电线杆、电信箱体、电缆箱体等处非法张贴、书写的各类广告的清除;24小时区管免费公厕卫生管护、公厕水电费、设施小型维修等费用;生活垃圾一二级转运、大件垃圾收运、道路污染产生的其他垃圾的突击转运。
垃圾中转点点管理,卫生、秩序、污水收集等日常管理维护;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分类收运服务、分拣服务、专项宣传、入户信息采集;辖区厨余垃圾收运,含厨余垃圾桶及地面清洗。
(一)清扫保洁作业及环卫设施管理。
1.早班道路普扫不到位、普扫超过规定时间未结束的按道路级别分别扣1—2分/条。
早班未实施普扫的按道路级别分别扣3—5分/条。
2.车行道路面有漏扫、有砖瓦土石等,未按道路等级管理标准的每处扣0.5分/处—1分/处。
3.人行道、路沿石、水蓖子、地面有污物,未清理相关区域内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的每处扣0.1—0.5分;人行道树池内有残渣、落叶、烟头的每个树池扣0.2分,绿化带、的每处扣0.2—0.5分。
4.道路积水、落叶未及时清扫,影响感官按道路级别分别0.2 —0.5分/处。
5.绿化带(含立交桥底层)、小游园等公共市政区域内内有果皮、纸屑、塑料袋、烟头、砖瓦土石内每100米3处以上,按道路等级分别扣0.2分/处—0.5分/处。
6.地面及2米以下各类道路、市政设施、环卫设施、桥梁及道路两旁墙面、卷帘门、墙体(包括路灯灯柱、电线杆、电信箱体、电缆箱体等处)非法张贴广告(喷涂广告、书写广告、粘贴广告等)、“涂鸦”等城市“牛皮癣”未清除干净的,每处扣0.2—0.5分。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城区道路清扫保法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2、必须坚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按时清扫或清扫不彻底(花扫、漏扫),每次罚清扫保洁员10元。
3、保洁不彻底,暴露垃圾一处罚保洁员10元,有漂浮物(≥5m2),扣清扫保洁员10元)。
4、道路有淤泥、尘土、大量树叶等一律处扣10元。
5、清扫保洁员应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否则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辞退。
6、清扫保洁员严格按照路段核定人员到岗到位,发现不到岗的扣20元。
7、检查时发现清扫的垃圾未及时清除有漏堆现象,扣10元。
8、清扫保洁员私自请人代替者,每次罚清扫保洁员10元。
9、清扫保洁的垃圾不按指定的地方倾倒的,责令清除外,每次罚清扫保洁员10元。
10、上班期间垃圾箱着火未及时扑灭,每发现一次罚清扫保洁员10元,直接扣当事人30元。
11、人行道杂草未及时清理的,扣清扫保洁员10元。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为更好的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城管局及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如下:1、雨后路面积水不能超过一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2、路面(包括人行道)不能有垃圾、杂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3、禁止向下水道、绿化带、花池内倾倒垃圾、杂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4、及时清理人行道(包括树窝内)的杂草,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5、禁止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6、城区道路(包括人行道)全天两普扫(每天6:30分前完成第一次普扫,下午4: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全天保洁,保持路面整洁,路段无漏扫,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7、果皮箱应保持完好、洁净,无积存垃圾,无垃圾满溢,周围地面清洁,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8、工作时间保洁人员不得坐岗、串岗、聚堆闲聊,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9、垃圾点在垃圾车清运完毕后,垃圾随倒随清,无堆积现象,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0、保洁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环卫标志服,保持整洁、统一,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1、环卫工人应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怠岗,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12、如遇下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不能做到雪停路净的,扣30分;13、如遇县里重大活动,不听从甲方统一安排的,扣20分;14、甲方配备的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如遇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车辆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车辆交接时,未能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根据情况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备注:1、法规督查科按以上标准每周督查两次,每次督查完后将结果通报局长和各部门.2、一分合计人民币十元,所扣款额于月底从承包费中扣除.3、如遇特殊情况或因不可抗力而出现的问题,不列入扣分范围。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1
道路清扫质量考核标准
1、清扫工应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听从安排,否则,每次扣清扫工20
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辞退。
2、清扫工要按时上下班(依照内部规定时间),否则罚清扫工5元
3、清扫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否则罚清扫工或保
洁工5元。
4、清扫工上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聚众闲谈,否则每人次罚清扫工
5元。
5、清扫工不按时清扫保洁(依照内部规定时间)或清扫不彻底,每人
次罚清扫工或保洁工5元。
6、防护栏至公路间或者排水沟至公路间的草高过15厘米发现一处罚
10元。
7、检查时发现清扫的垃圾未处理,每堆罚清扫工5元。
8、管理范围内的路标、防护栏不干净,每处罚清扫工或保洁工5元。
9、人、畜粪便一处未及时打扫,罚清扫工5元。
10、管理范围内有垃圾死角,每处罚清扫工5元。
11、路面有明显淤泥,沙石、杂物每处罚清扫工5元。
12、妥善保管工具,如果工具丢失或因使用不当损坏者照价赔偿。
13、月扣款50元以上、周检查连续不合格3次、连续3个月扣款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及评分细则
道路清扫作业应达到本路段路级要求的相应标准。
快车道、慢车道及人行道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死角、果皮、纸屑、塑料袋、树叶、烟蒂、砂石、尘土及其它废弃物,在路段等级卫生要求规定距离内,每发现一处扣2分;人行道、边沟、墙根、树穴、杂草未能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
保持路面、牙石、墙角无积水,窨井口不堵塞。
6
及时清除路面污染,并积极配合洒水车冲洗路面。
对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路面的零星垃圾不能及时清除的,发现一次扣1分;对洒水车在道路冲洗降尘过程中不能予以积极配合的发现1次扣1分。
7
协助做好责任路段“门前三包”工作。
对责任路段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制止、不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因责任人处理方式不妥而与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的,每次扣2分;能与城建办和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的,每次加2分,处理效果好,且促进收费工作的,每次加5分。
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号
工作标准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1
保洁范围:道路两侧墙倒墙范围内的可清扫面积(含道路绿地)以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上乱贴乱画、沿路建筑垃圾、杂物的清理。有产权单位的停车场、广场等由产权单位负责,路两侧无建筑物的路段向空地延伸50米作为保洁范围。
保洁范围内未清扫保洁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道路两侧50米之内建筑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每处扣5分。道路桥涵沿河道向两侧延伸50米之内有建筑生活垃圾死角,每处扣5分;
路面、牙石、墙角有积水、污泥,发现一处扣1分;向窨井口扫、倒垃圾,窨井口未及时清掏,发现一次扣2分。
4
及时收集清扫保洁垃圾并按时清运。
丢堆或乱倒垃圾发现一次扣2分。
5
及时清掏、清洗垃圾容箱,保持周围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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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三)
果皮箱
1.按市要求更换提升果皮箱档次,并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颜色、标志符合《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不合要求视情况每项扣1-2分。
2.每日清洗、消杀,果皮箱外观及底部整洁,摆放周正,周边无污迹无臭味。不合要求视情况每处扣1-2分。果皮箱爆满,视情况每处扣1-2分。
10分
8.道路及构筑物两米以下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清除后应保持表面洁净,恢复本色;清理完的垃圾要及时运走,避免二次污染。以上不合要求视情况每处扣0.5-2分。
10分
(二)
垃圾收集
1.保洁车辆完好、密闭、整洁,无乱悬挂杂物,作业中安全规范停靠。不合要求每次扣0.5分。
2.清扫后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收运到清洁楼,做到车走地净,收集率达100%,运输途中无飞扬、撒漏污染道路。不合要求视情况每处扣1-2分。
3.实行洗扫联合作业模式,执行市级清洗作业时间。不合要求视情况每次扣1-2分。
10分
4.道路整洁(含车行道、人行道、交通岛、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候车亭、道路红线到店面门口等),做到路面洁净,路见本色,无污泥、浮土、积尘、积水、污渍等,三根净(墙根、树根、电杆根),两沟口清(下水道口、明沟)。路沿或路面有明显浮土(沙)、烟头、纸屑、砖块、污渍及废弃物等视情况每处扣0.5~3分;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处扣3分;路沿杂草未除,10米以内每处扣1分;睛天路面积水,视情况扣1-2分。花坛、护栏外立面、交通隔离墩周围干净,有积尘(沙)土,杂物等,视情况每处扣0.5~3分;交叉路段或交界处应延伸清扫保洁,不合要求视情况每处扣1-2分。
5分
7.按照要求配备足额机械化清洗扫设备,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机械化洗扫设备整洁,无污物,标志明显;作业时鸣警报器闪灯;作业时不超速,不逆向行驶,不影响交通,不洒漏,不扰民。以上不合要求视情况扣1-2分。机械化清扫车在路上作业时间应达到要求,时间不足、出车率未达到要求的,视情况扣2-3分。
3.掌握辖区道路果皮箱动态情况,对于破损、丢失应及时处理,损坏及时维修、更换,拆除后地面无铁钉等。不合要求每处扣0.5分。
10分
(四)
遵守制度
文明作业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交接班及时,出现交接空挡或擅自脱岗等情况每次扣2分。
2.遵守行业规定,上班统一着有安全标志的工作服(雨衣),安全规范文明作业。违反市、区有关作业规定和特殊要求,存在未着工作服(雨衣)、穿拖鞋或工作服衣扣未系的;在作业中出工不出力,打瞌睡、聚坐聊天的,视情况每人次扣1-2分;不文明作业,将垃圾扫入窨井口或绿化带、喇叭口,每人次扣2分。
10分
(五)
以克论净
道路每平方米垃圾量不超过5克。主次干道道路垃圾量以称重方式随机检测,得出的记
重结果≦5克,得满分;每超过1克扣0.1分(不足1克按1克计算)。
100分
备注
市政道路清洗(扫)精细化作业得分=[(一)+(二)+(三)+(四)]*70%+(五)*30%
25分
5.作业范围内的绿化中分带、树穴、花坛干净无废弃物;立面广告牌、景观小品或树木上等可见垃圾及时处理;作业范围内破沙发等大件废弃物及时清理;窨井盖无污渍,窨井口干净,定期清掏疏通。不合格视情况每处扣1-2分。
15分
6.道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花坛、护栏外立面、交通隔离墩等定期清洗,清洗作业时尽量靠近路沿,清洗到边到角,清洗后污水清理干净,不得留有积水。路沿、人行道路面、花坛、护栏外立面、交通隔离墩、果皮箱底座及周边等有污水或污渍、沙土等废弃物的,视情况每处扣1-2分。
附件3
湖里区市政道路清扫清洗保洁精细化作业管理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清扫保洁要求与考评标准
分值
(一)
清
扫
清
洗
保
洁
作
业
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量
1.辖区道路实行两清扫,配备足额清扫保洁员,全天18小时连续性保洁,保洁期间污染物在责任区路段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不合要求视情况每次扣1-5分。
2.两遍大清扫实行班组作业,对人行道及路沿进行全覆盖清扫,清扫作业要求精细化,不故意扬尘、不污溅路人、不直推扫、不漏扫,垃圾随扫随收。未全覆盖清扫或出现单人作业、漏扫、滞收等,视情况每次扣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