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学籍资料的建立与管理1.学生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表彰记录、违纪处分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2.学籍档案的归档每学期末,学校应对当学期的学籍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查询和存档。
档案应按年级、班级、学号的顺序分类存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资料的更新与维护学生档案中的信息应及时更新和维护,如学生转学、家庭变动等情况发生时,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档案中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学籍注册与转班管理1.学籍注册新生入学时,学校应进行学籍注册,包括收集新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等,并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及时将新生的学籍信息录入系统,并核对准确无误。
2.转班管理学生转班时,学校应及时办理转班手续。
学生转班前,学校应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原班级的学籍情况,并将转班的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转班后,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三、学籍异动管理1.学生休学管理学生休学前,须提前向学校说明休学原因,并经过学校的审批批准。
学校应将休学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标注,并进行相关记录。
学生休学期满后,学校应及时办理返校手续。
2.学生退学管理学生自愿退学时,须经过学校的审批批准,并进行相关记录。
学校应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退学事由,将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注销和备案。
3.学生转学管理学生转学时,学校应协助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并及时将学生的学籍信息发送至新学校,确保学籍的顺利流转。
同时,学校要向学生提供转学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学籍档案的查询与保密1.学籍档案的查询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查阅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查阅学籍档案的请求,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2.学籍档案的保密学校应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确保学籍资料的机密性。
学校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学生的学籍信息泄露给他人,同时加强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导言中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中学生的入学、在校学习和毕业等过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招生与录取1.学校应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与规定,制定公平、公正的招生办法,并向社会公示。
2.入学考试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科标准,科学设置试题。
3.学校应根据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4.录取通知书应明确学生入学条件、学费、住宿等有关事项,并在一定时间内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三、学籍管理1.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在一周内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和档案建立工作。
2.学生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入学前学习情况、奖惩情况等。
3.学校应定期公示学生基本信息,以便家长了解学生在校表现。
4.学校对学生进行学业状况监测,及时发现学习困难和问题。
5.学校应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并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
四、课程安排与管理1.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
2.课程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个性差异。
3.学校应保证每位学生能够按时获得完整的课程学习。
4.学校应对课程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
五、考试与评价1.学校应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方式和评价标准。
2.学校应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注重学生的学科成绩,还要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
3.学校应及时发布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并给予学生及家长详细解释。
六、奖惩管理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道德观念。
2.奖励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长和贡献程度进行评价,不一味追求成绩。
3.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惩戒机制,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七、学生辅导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辅导体系,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辅导服务。
2.学生辅导应包括学业辅导和心理辅导等方面。
3.学校应加强学生与班主任的沟通,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
下面是店铺为你带来的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篇1一、中学生学籍档案工作是由学籍管理员专人负责,年级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互相协作,才能搞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学籍档案管理员应依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执行保密原则,不得泄密或依个人名义让学生或其他人员翻阅档案资料,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每届新生报到结束后两个月内,学籍管理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学籍表、录取卡等表格内容,完成学生建档工作。
四、在学籍管理员指导下,每学期放假前,各班主任老师应如实填写学生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班主任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自填或互填。
五、《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和《身体素质测验登记表》均由体育教师每年测验、填写一次。
六、学生毕业时,年级组、班主任或负责的科任教师应如实填写《中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表格,并加盖学校印章。
七、学籍档案中的各种表格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或修补,同时学籍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学生受奖励或处分等情况,并附上有关证明或证件。
八、每次填写学籍档案时,年级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应及时签名登记,并按时收交,确保学生档案册完整无损。
九、凡需留级、休学、转入的学生,必须持个人申请,区(县)医院证明以及区(县)级、市级招办等证明手续,方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篇2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学籍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权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公平、公正,对每位学生一视同仁。
3.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情况。
4. 服务性原则:学籍管理应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学籍管理职责1. 学校负责制定学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籍管理工作。
2. 教导处负责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转学、休学、退学等手续的办理。
3. 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填写学籍档案。
4. 家长(监护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配合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
四、学籍管理内容1. 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2)学籍档案应按照学年度统一编号,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2.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转入:外校学生转入本校,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2)转出:本校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出,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3)休学:学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4)退学:学生因故需要退学,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3.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1)学生学籍信息应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情况。
(2)学校应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学生学籍信息应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五、学籍管理要求1. 学校应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 教师应认真履行学籍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籍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5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注册:学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籍注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
学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联系方式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设立学籍档案,对每位学生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包括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生需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篡改、毁损学籍档案。
3.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学籍变动,如转学、休学、退学等。
学生及家长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并及时通知学校。
4.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或相应岗位,负责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籍档案的归档整理、信息更新等工作。
5. 学籍纪律: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籍纪律,不得伪造、冒用他人学籍,不得利用学籍进行违法活动。
如有违反学籍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学籍保密:学校应严格保护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学生及家长也应自觉保护自己的学籍信息,不得将自己的学籍信息透露给他人。
7. 学籍查询: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查询学生学籍信息,如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
学校需提供相关的学籍查询服务,并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以上是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不同学校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具体以各学校的规定为准。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二)是指学校为了管理学生学籍、维护校园秩序和教育纪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初中学校学籍规章制度:1. 学生出勤规定: 要求学生必须按时上学,不得迟到早退,如旷课、迟到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将会受到处理。
2. 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 学生行为规范: 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的行为规范,不得打架斗殴、恶意欺凌他人等,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对于中专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为了有效规范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提出一套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中专教育的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专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中专学生的入学、学习、毕业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学籍情况的登记、学生档案的管理、学籍异动的处理等。
第三条学籍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并设立学籍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五条中专学生的学籍登记包括入学登记、转学登记、休学登记、复学登记、毕业登记等。
第六条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要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并建立学生档案。
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七条学生转学时,需提供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和学籍证明,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学校要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档案移交给新学校。
第八条学生休学时,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要妥善保管学生档案,并保留学生的学籍。
第九条学生复学时,需按时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复学后,学校要恢复其学籍,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核实学生的毕业条件,进行毕业登记,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二条学校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记录,包括学生的成绩、考勤情况等,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并做出必要的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学校要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异动,包括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教导处应建立完备的学籍档案,学籍管理员根据建档及时、内容真实、填写无误、项目齐全、专柜存放、摆置有序、妥善保存等要求,做好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学校保存学籍档案有。
招生录取花名册,学籍变动记载表,学籍情况汇总表,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申请、存根及有关证明等材料,学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记载表,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书存根,升学情况记载表。
三、入学1.凡小学毕业生,除生理有严重缺陷,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外,均可入本校接受义务教育。
2.入学的新生,须持户口本、经审核通过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____备案。
3.学校教导处协助校长负责这方面的咨询、协调、监督检查、名册管理等工作。
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入学新生的资格____、编班考试、分班以及各班“学籍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4.学校教导处负责“学籍档案卡”统一管理。
四、转入凡因户籍变更、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到我校就读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本、原校转学证明、学籍卡等有关手续,接受学校教导处和校长的检查审批,经校长同意,填写“接收证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再到学校财务室缴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处编班,办理学籍登记。
未经过这一程序的一律不准安排转学生。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五、休学、复学1.初中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得退学。
因丧失学习能力需退学的,经由本人申请并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批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学籍。
2.学生确因病住院,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能坚持到校学习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病休学生必须具备以下证件:(1)填写休学申请表。
(2)县以上医院就医证明(诊断建议书、病历本、入院证、住院证、化验单、拍片、结算单据等),诊断建议书需有主治医师以上大夫签字并加盖院办章。
(3)入保险的同学,要持保险赔偿单据。
3.办休学手续时,需由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持以上证件到学校教导处核实,并由校长批示,教导处加盖章,方可办理。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取得第四条学生入学前,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规定程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第七条学生取得学籍后,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九条学生转学应遵守以下规定:1. 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学。
2. 转学学生应提供原学校学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在接到转学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应遵守以下规定:1. 学生因疾病、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其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4. 学生因故退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退学。
第四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籍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
2. 学生学习成绩:各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
3. 学生奖惩情况:奖励、处分等。
4. 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版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版一、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 学籍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3. 学籍管理应注重个性化发展,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和支持。
二、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籍登记1.1 学生入学时,学校应详细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等。
1.2 学校应定期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3 学生转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告知新学校。
2. 学籍调整2.1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籍调整,包括更改班级、学习层次等。
2.2 学校应与家长充分沟通,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确保学籍调整符合学生的发展需求。
3. 学籍评价3.1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素质表现等方面进行学籍评价,为学生提供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3.2 学校应设置多种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作品展示、实践表现等,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4. 学籍奖惩4.1 学校应建立并完善学籍奖励制度,对在学习、品德、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4.2 学校应建立学籍违规处分制度,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
4.3 学校应注重奖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 学籍记录5.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奖惩记录等。
5.2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三、学籍管理的重点工作1. 加强学生信息管理1.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2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的录入、更新和查询工作。
2. 健全学籍调整机制2.1 学校应建立学籍调整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学籍调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学生及其家长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学业、其他综合素质进行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的宗旨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健康个性,培养学生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五条学校对外招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招生宣传中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夸大宣传,欺骗学生及其家长。
第六条学生入学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各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才可以入学。
同时,学生还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工作单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学生入学时需要缴纳学费和杂费。
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公开收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九条学生入学时应当参加学校举行的入学教育活动,了解学校的校规校纪,学习校园安全知识。
第三章学生行为管理第十条学校要求学生遵守社会道德和学校行为规范,尊重师长,友善同学,不得有侮辱、欺凌、打架、造谣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要爱护学校财物,不得损坏、污损学校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赔偿。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偷盗他人物品,不得带入校内违法物品,不得参与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参加正常的学习和活动,不得随意旷课、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发展自身兴趣,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学业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任务,不得抄袭、作弊。
第十六条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得在课堂上进行无关的行为,不得干扰他人学习。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对学生在中小学阶段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学籍相关事项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2.学籍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学籍管理制度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实施。
学校负责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入学注册1.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的学籍证明材料。
3.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入学注册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三、转学1.学生因家庭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应当对学生的转学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3.学生转学后,原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转移到新学校。
四、休学和复学1.学生因病、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3.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当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五、退学1.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成绩不合格等原因需要退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2.学校应当对学生的退学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六、毕业1.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年限,达到毕业要求的,应当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2.学校应当对学生的毕业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学生学籍档案。
七、学籍档案管理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6篇)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籍在其户籍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区县”),其入学、转学、借读、休学、毕业等有关学籍手续须按本规定办理。
二、新生入学第三条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年限为三年。
第四条新生实行免试入学,新生分班要均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实验班等。
第五条每年____月,在镇政府分管领导的主持下(教育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将全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我校。
我校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编制全市统一规定的学籍号。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按规定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就读,给予学籍,省内生源要通知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依法更改姓名的,原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
三、转学第八条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及复印件。
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九条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教育与育人相结合原则;(三)学生主体地位原则;(四)分类管理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职责,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籍注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二)入学考试成绩;(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信息;(四)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八条学生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当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条学生转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二)学生本人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转学的。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三)转出、转入学校应当相互确认学生学籍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变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三)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明确学籍管理职责,具体如下:(一)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三)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四)负责处理学生学籍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5篇)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由学校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
(二)凡因自动退学者,需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交教务员备案。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取消该生学籍,上报市教委。
(三)因出国而申请退学者,除遵循第二条款外,在退学前因办理出国事宜而请假的,正常在文明班评比中予以扣分,至该生退学止,一并取消其扣分。
(四)确因故需转学者,需填写《转学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开出《转学证明书》,转出其学籍,上报市教委。
(五)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生活的,凭医院证明可以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请事假、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六)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____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二、考勤(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老师(或值周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计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补假。
凡无假条、无书面材料、未办手续而未到校者,均按缺课处理。
(四)考勤范围:上课、自习、晚修、两操、劳动、校会、班会。
(五)考勤人员:上课、自习、晚修、午读,由任课或落班老师考勤;劳动、校会、班会由班主任考勤;两操由学生会干部考勤。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是指对中小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旨在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籍登记:学校必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入学资格、家庭联系方式等。
学籍登记是确保学生合法身份与学籍的重要手段。
2. 转学办理:学籍管理制度对于学生的转学也有明确规定,包括手续、时间和条件等。
学生转学时,学校必须如实提供学生的转学材料,并及时将学籍转移至新学校。
3.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个人信息、考试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的记录和保存。
学生毕业或离校时,学校要将学生的学籍及相关档案递交给学生或转交给新学校。
4. 学籍异动管理:学校要及时处理学生的异动情况,包括退学、休学、转专业等。
学生异动时,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学生的学籍变动符合规定。
5. 学籍管理规范:学校要制定学籍管理规范,明确学生的学籍管理职责和权益。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学习情况的监督,及时给予奖励或惩处,并与家长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总之,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基本制度,旨在确保学生的学习权益和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学校要制定规范的学籍管理政策,加强学籍档案管理,及时处理学籍异动情况,确保学生的学籍真实、准确、完整。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是指对中小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和保护的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登记:学校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情况等,建立学生档案,以便学校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和教育。
2. 学籍调动:学生由一所学校调入另一所学校时,需要进行学籍调动手续,包括学校间的信息交流、学籍转移、档案转递等,确保学生信息的及时准确交接。
3. 学籍变更:学生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如家庭住址、监护人、联系方式等),需要及时向学校进行学籍变更手续。
4. 学籍报备: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个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学籍报备,将学生信息汇报给教育主管部门,确保学生信息的及时上报。
5. 学籍保护:学校要保护学生的学籍信息安全,严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6. 学籍管理规范: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学籍管理的规范和流程,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统一性和规范化。
通过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学生信息,提高学生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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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转学制度
1 、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部队转业复员,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应先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开出接收证明后,再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持家长调令、本人的市区居民户口证明,学籍档案到市直厂矿教育科办理转入手续。
2 、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应先向我校出具报告,交存接收学校开出的接收证,经班主任签字,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后,开出转学证,再到市直厂矿教育科办理转出手续。
3 、转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在该年级学生学籍号末尾依次编定学籍号,并在备注栏注明转人时间和转出学校;转出的学生,应及时注销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出时间和转入学校。
学生转出,初中生学籍卡片与学生随转,高中学生入袋档案随转,但学籍记载表须在学校存档。
高中学生在市内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4 、学生的转人必须先办手续后进校。
转出转人手续的办理时间统一规定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三天至后三天,过期不予办理。
二、休学、复学制度
1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导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 、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令其休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劝其休学。
3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高中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初中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
”
4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病休复学者,‘学校应审查住院结帐单和病愈证明。
不按规定办理休学复学手续者,不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5 、学生休学,其学籍应予注销。
待学生复学时在下一年级末尾重新依次建立新的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休学、复学时间和原在班级。
并交存休学、复学的有关资料。
三、退学
1、根据教育法规宇,初中学生,未学满规定年限,不得中途退学。
2、高中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者,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教导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可以退学。
学校根据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
3、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自动退学。
不发给任何证书或证明。
①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50 节(按每天6 节课计算)以上者;
②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者。
4 、高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注销其学籍,其学号不能顶替,学籍档案不能销毁。
四、升级、留级、跳级制度
1 、每学年经过考核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合格者,准予升级。
2 、全市已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学生原则上不能留
3 、高中学生在学年度综合考评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留级。
①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不合格者;
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加上其它两科不合格者;
③不合格学科达到五科以上者。
每年留级在学年初决定,学年中途不得留级,毕业年级不得留级。
每年留级学生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 %。
4 、学生德智体成绩特别优秀,且确具备超前学习能力,由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协商推荐,学校同意,参加本年级和高年级会考(考试)合格者,可以跳级。
学生跳级在年初决定,学年度中途不予跳级。
学校不鼓励学生跳级。
五、学生奖励、处分制度
1 、各班班主任要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鉴定,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鉴定要客观、中肯,要有利于学生进步。
学生鉴定要上学籍大表,每期期终交教务处存查。
2、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奋给予奖励。
①、对学生的奖励分单项奖’(优秀奖、二优胜奖、各种积极分子)、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标兵奖等。
②、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分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但上二皱“三好学生”必须在下一级“市级三好学生”中评选。
③、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评为学校、? 市级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但上一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下一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
④、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文体或劳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评单项奖。
⑤、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均应记人学生学籍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
3、对有错误的学生,要坚持耐心教育,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必要时给予适当的批评、处分。
①、对极少数有错误的学生,视其错误的性质、程度和认识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半年)等处分。
②、警告处分由政教处主任审批;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由校长审批;留校察看须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③、受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进步的应撤消处分。
④、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应存人学生学籍档案;撤消处分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从学籍档案中退出,连同撤消处分的决定一起存人学校文书档案。
⑤、初中学生不能给予开除处分。
六、在籍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造好“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打印“初中新生花名册初中三年期间不得转班”,及时报市直厂教科。
初中学生原则上在初中三年不得转班。
2、按教育科给定的学籍号;每位新生依次编号,印制学、中学生学籍表和《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学籍卡片按规定存教育科。
3 、对每位在校学生的学籍资料严格保密,除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外,学籍管理员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学生的有关资料。
七、毕业结业肆业
毕业:学生在校学习达到以下要求者,准予毕业:
①、思想品德合格;
②、初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平均及格;高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及格;
③、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④、按规定参加了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毕业证书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验印,学校颁发。
高中毕业证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地市教育局行政部门编号加盖省教育厅钢印,学校颁发。
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其中由于文化成绩不合格(含通过补考仍不合格者)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肄业:高中学生学习期满而中途退学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注明修业年限;自动退学和被开除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
学生肄业、结业或退学,其学籍应及时注销,并在备注栏注明异动时间。
八、学籍管理员交接制度
1 、学籍管理员应相对固定,确因学校工作需要,需要调整的,需在年初决定安排,并优先安排原则性强、工作认真、懂计算机的同志担任学籍管理员。
2 、学籍管理员异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内容主要有:各年级学生花名册、学籍表、两考成绩册、异动学生名册、转入(转出)学生清况、教师业务档案等,并按图书档案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 、学籍管理员办理异动交接手续时,在教务处主任指导下进行,并由教务主任签字验收。
九、新生编班制度
1 、新生入学,应在开学前一天编班。
2 、新生编班应随机,不分快慢班、重点班,因课题需要确实需编实验班的应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市直厂教科批准。
3 、初中新生编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务处执行,并报校长审查。
4 、高中新生编班,由校长直接负责。
5 、学生班级编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增班、减班,需及时报告市直厂教科批准,但原有班号应予保留。
6 、学生班级编定后,应按由小到大的顺序编定学生学号,学生学号在该学段不变。
7 、学生人学后,不得随意更改姓名,必要时需经户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并报市直厂教科存档方可更改。
十、学籍管理评价制度
1 、学籍管理一年一评,评价时间在每年年底。
2 、学籍管理评价内容包括:学生花名册、学籍表、两考成绩册、异动学生册、转人(出)学生情况、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3 、学籍管理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学籍、学历、成绩证明的发放手续,严格学生转人(出)手续,对不按原则办理的实行一票否, 决制。
4 、学籍管理员应认真、及时填报有关表册? ,工作异动时要向承接人员办好交接手续,并由教务主任验收。
5 、学校每学期不定期检查学籍管理情况两次以上,并纳入学籍管理员月工作评价,与结构工资挂钩,对年终评价不合格的,第二年进行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