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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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西湖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以及其他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养护、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美化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养护责任第四条东西湖区绿化养护工作由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日常养护。

第五条养护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养护能力,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

第三章养护内容与标准第六条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物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草、清理枯枝败叶等。

第七条绿化养护应达到以下标准:1. 植物生长健康,无明显病虫害;2. 绿化带整洁,无杂草;3. 绿化设施完好,无损坏;4. 绿化景观效果良好,与周围环境协调。

第四章养护监管第八条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养护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养护质量评价体系。

第九条对于养护不到位、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条绿化养护资金应纳入区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养护资金的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区绿化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东西湖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24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24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24篇)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二、园林绿地管理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2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3)枝、干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权;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绿化活动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绿化管理原则城市绿化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绿化管理部门职责市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化管理要求(一)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城市绿化标准、规范和设计导则的要求。

(二)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突出城市特色。

(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科学选择植物种类,注重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提高绿化质量。

第六条绿化工程验收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城市绿化工程验收标准进行。

经验收合格的城市绿化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绿化日常管理(一)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的日常管理,确保绿化工程的安全、整洁和完好。

(二)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保证绿化植物的生长和美观。

(三)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绿化植物保护(一)禁止下列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1. 损坏绿化植物;2. 擅自采摘绿化植物果实;3. 在绿化植物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4. 其他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二)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绿化设施管理(一)绿化设施包括绿化小品、座椅、灯具、护栏、警示标志等。

(二)禁止下列损害绿化设施的行为:1. 擅自移动或者损坏绿化设施;2. 在绿化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张贴广告;3. 在绿化设施周围堆放杂物、挖沟开渠、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4. 其他损害绿化设施的行为。

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三)坚持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四)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二)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三)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
(四)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五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绿化管理
第六条绿化管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城市绿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公共绿地、公园、街道绿化的建设和维护;
(三)古树名木的保护;
(四)绿化植物病虫害的防治。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或者损坏城市绿化植物。

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并且需要经过法律专家的审核和政府部门的批准。

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

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

绿化管理方案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

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绿化管理方案1一、绿化工作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大楼、美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崇州市人民法院的环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绿化养护队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遵守以下制度:1、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确保住宅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化完好率99%以上,管理处以此指标考核绿化队工作。

2、积极培植各种花卉苗木,满足大楼绿地的补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断学习、研究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品种。

3、根据季节、天气和花卉品种确定浇水量,选用不同淋水工具,种植幼苗孔花壶,中苗用粗孔壶,成苗或草坪用胶管套水龙头。

花木、草坪每周淋透土水1次,草坪土壤湿度不低于5厘米。

注意节约用水,不用水时关紧水龙头,水龙头坏了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除草及时,保持草坪、花圃清洁。

结合除草进行松土、施肥;施肥应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浓度过高造成肥害:(1)花木每季度除草、松土1次,并结合施肥,视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复合肥2-4两,施后覆土淋水。

(2)草坪经常轧剪,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1次,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施后淋水,或雨后施用。

(3)绿篱在春、秋每月修剪1次,剪后淋水施肥,折合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

5、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不要让其蔓延扩大。

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按规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畜花木协管队。

在没有掌握适度的花剂浓度之前,要进行小量喷施实验后,再大量施用,既做到除病虫害又保证花木正常生长。

6、台风前对花木要做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干、枝,扶正倒斜的花木。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小区绿化的管理范围1. 包括小区内的所有绿地、花坛、草坪、树木等绿化设施和设备。

2. 包括小区内的所有绿化管理工作,如修剪、浇水、施肥等。

3. 包括小区内的垃圾分类处理和环境整洁管理。

二、小区绿化的责任部门1. 小区绿化管理委员会是小区绿化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绿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绿化管理中的问题等。

2.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单位,负责具体执行绿化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定,组织管理绿化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

三、小区绿化的管理规章制度1. 绿地养护:绿地的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应按时按质进行,确保绿地整洁美观。

2. 花卉管理:花卉的栽植、养护、更换等工作应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做好花卉的管理工作。

3. 树木保护:树木的修剪、养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应做到位,保护好小区内的树木资源。

4. 垃圾处理:小区内的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定期清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5. 绿化设施维护:小区内的绿化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6. 绿化管理费用:绿化管理委员会应合理安排绿化管理费用的使用,确保绿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7. 绿化管理奖惩:对于表现突出的绿化工作人员应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违约者应给予处罚。

8. 绿化管理监督:绿化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开展绿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小区绿化的管理流程1. 绿化管理委员会每年制定绿化管理工作计划和预算,确定各项管理措施。

2.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绿化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绿化管理工作,定期向绿化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3. 绿化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绿化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绿化管理水平。

四、小区绿化管理的意义1.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2. 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培养居民爱护环境的习惯。

3. 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小区的可持续发展。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办法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办法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绿化维护管理,改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内所有绿化区域及绿化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条小区绿化维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专业维护、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业主、物业企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共同参与小区绿化维护管理工作,维护绿化成果,共同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维护管理职责第五条小区业主大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小区绿化维护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物业企业负责小区绿化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绿化植物的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二)绿化设施的清洁、维修和更换;(三)绿化区域的巡查、监管和应急处置;(四)其他与绿化维护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小区绿化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第三章维护管理措施第八条物业企业应当制定小区绿化维护管理计划,明确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标准,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物业企业应当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保持植物形态美观、生长健康。

第十条物业企业应当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合理施肥、浇水,确保绿化植物茁壮成长。

第十一条物业企业应当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清洁、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完好、整洁。

第十二条物业企业应当加强绿化区域的巡查,发现破坏绿化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物业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绿化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业主的绿化意识和维护能力。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破坏绿化用地,不得损坏绿化设施。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物业企业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物业企业未履行绿化维护管理职责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予以督促,情节严重的,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小区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

绿化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

绿化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绿化规范管理是指对城市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绿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精心施工管理、周密维护等环节的控制,以实现城市绿色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绿地资源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绿化工作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实现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各地政府应当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促进文明城市的建设。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加强绿化规范管理,提高城市绿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制定年度绿化工作方案,明确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并将绿化工作纳入城市综合规划。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进行绿化规范管理,自觉维护绿地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城市。

第二章绿地规划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城市绿化规划,统筹规划城市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绿地资源,合理配置绿地资源,保障城市绿化的需求。

第十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绿化规划管理系统,规范绿地规划编制、审核、实施等程序,确保绿地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绿地规划应当遵循生态、环保原则,注重绿地功能的多样性和完善性,保障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绿地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用地规划,科学配置各类绿地,合理规划绿地布局,提高城市环境品质。

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地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绿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绿地建设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地建设的监管,确保绿地建设按照绿化规划和相关标准进行,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建设质量。

第十五条绿地建设前应当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情况,确保建设地点和方式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绿地建设应当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和设施,提高绿地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生态性。

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1992年6月22日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和单位的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全文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绿化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化工程的管理,提高绿化工程质量,保障绿化工程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绿化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优质高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第二章绿化工程规划与管理第五条绿化工程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确保绿化工程的功能、规模、布局和品种选用的合理性。

第六条绿化工程设计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土壤、气候等因素,做到科学合理、经济适用、景观优美。

第七条绿化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第八条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第九条绿化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绿化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绿化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第十一条绿化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确保绿化工程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绿化工程质量检查应包括植物品种、规格、数量、种植质量、景观效果、设施设备等方面,确保绿化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安全。

第十四条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绿化工程的环保要求。

第四章绿化工程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各级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绿化工程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绿化工程监督与检查应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管理规定树木管理1.1 确保树木存活率达到100%。

若因管理不当导致死亡、断桩等情况,需要及时清理,并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无偿在两个月内补植,一年内保活。

1.2 确保树木生长正常,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严重倾斜的树木需要及时扶正。

使用架杆扶正时要保持架杆上端整齐美观,需要喷漆的,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喷漆。

在生长季节无法扶正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3 根据树种适时进行苗木抹芽、修剪。

在修剪时,乔木要注意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电业要求随时进行修剪;行道树在修剪时,将侧芽及部分枝条修剪掉,确保其树型和分支点基本保持一致;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灌木在修剪时要注意在保持整体造型的同时与牙石保持适当距离。

1.4 加强病虫害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甲方,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用药时需通知甲方安排人员现场监督防治工作。

1.5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

根据甲方要求对树冠进行喷水,重大节日(活动)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尤其是在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场合。

1.6 确保绿化带内地形整齐美观,树穴整齐一致。

在树木栽植、浇水等完毕后,要及时按规范标准和景观要求对所开挖树穴或其他占用绿化的场地回填并平整好。

草坪管理2.1 确保草坪地平整,无坑洼现象。

2.2 确保绿地内草坪生长旺盛,叶色浓绿,并及时进行合理修剪和修疏整齐。

2.3 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杂草应“除小、除早、除了”。

在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3.1 确保绿地内绿化设施及时维护。

对于绿化设施丢失、损坏的;有跑、漏水的现象及电缆、电线老化现象的,均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进行汇报。

卫生保洁4.1 实行动态巡视,发现垃圾提醒环卫清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

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

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

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

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6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和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水平和艺术水平。

第四条省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城乡绿化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主管本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绿化工作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主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镇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市中的任何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损害、破坏城市绿地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节约土地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并根据当地的现状特点,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迹等自然、人文条件,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其绿化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园林绿化管理办法3篇

园林绿化管理办法3篇

园林绿化管理办法3篇为了给广阔市民及游客营造一个舒心、干净的游玩环境,规范维护养护管理标准、流程,提高绿化维护养护效率,特制订本方法。

1.1、维护养护人员的选择1.维护养护工人必需选择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力量强,具有肯定的维护养护技术力量的人;2.经确定的维护养护人员,不得随便更换和调离;3.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依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准时更换;4.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修理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维护养护技巧,要与其他维护养护工人乐观沟通,以便提高整体维护养护工人素养及团队的维护养护水平。

1.2、维护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1.维护养护由维护养护科科长(维护养护主管)、维护养护科副科长(区域负责人)、维护养护地段管养人员(维护养护队长、技术工人、一般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岗位职责维护养护科长负责现场维护养护的全部工作,协调处理与财局之间的事情及维护养护过程中消失的问题,保证维护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做到平安文明维护养护。

维护养护副科长做好各区域的协调工作,把好维护养护质量关,解决现场维护养护过程中消失的重要技术问题,协作好维护科长,通过各维护养护技术环节掌握,实现保证维护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

维护养护管养责任人负责属于自己的维护养护地段,地段内发觉任何维护养护问题应准时与区域负责人沟通,做好维护养护工人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好自己地段的维护养护工作。

技术工人必需懂得维护养护技术的各个环节及措施,在日常维护养护中发觉苗木消失问题能准时得当的处理,一般工人要做到听从管理,勤勤恳恳工作,协作技术工人做好维护养护的日常工作3.各个岗位的评比方法;(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殊了解,并且自己必需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维护养护。

支配工作到位完善的将赐予嘉奖,对于工作及管理力量差的将会被淘汰。

(2)维护养护管养人员要有肯定管理力量,必需服众、有责任心,领导支配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依据考核结果将赐予嘉奖并扩大管养地段面积,对于工作及管理力量差并且不乐观工作的予以淘汰。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最新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最新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化管理,提高绿化水平,美化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化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社会参与,公众受益;(三)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四)科学管理,提高质量。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

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五条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第六条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三、绿化管理范围与标准第八条绿化管理范围包括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第九条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第十条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第十一条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第十二条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四、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第十三条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绿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城市绿化不仅仅是美化城市环境的手段,更是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途径。

为了有效管理城市绿化工作,保护和发展城市绿色空间,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本文将针对城市绿化管理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制要加强城市绿化管理,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机制。

这包括成立专门的绿化管理机构,设立绿化专家团队,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目标,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城市绿化管理有章可循、有力可依。

二、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和设计城市绿化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划和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因此,需要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和设计的工作,充分考虑城市的自然条件和文化特色,合理确定绿化植被的种类和布局,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并确保绿化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三、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理念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筑设计中,应采用环保材料,注重景观融入,提高建筑物的绿化率和能源利用效率。

在交通规划中,要鼓励步行、骑行和公共交通的使用,减少机动车辆的污染和噪音,为居民创造一个绿色出行的环境。

四、加强绿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的绿化设施对于城市绿化管理至关重要。

要加强对公园、绿地、花坛等绿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持设施的完好和美观,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和健身环境。

同时,要增加绿化设施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使居民能够更好地享受到城市绿色空间的福利。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城市绿化管理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

因此,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对城市绿化的认识和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减少不良习惯对城市绿化的破坏。

通过开展绿化知识宣传、举办绿色活动等形式,增强市民的环保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六、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要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切实落实。

建立健全监督和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建设、滥伐乱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保定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保定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保定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绿化工程的管理,提高小区绿化工程的质量,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定市各小区的绿化工程管理,包括小区内的绿化景观、植物养护、绿地保洁等方面。

第三条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应遵循“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原则,注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高绿化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条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应加强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

第二章绿化项目管理第五条小区绿化项目应经过规划设计,符合小区整体规划,达到美化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第六条小区绿化项目的实施应有专业的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小区绿化项目的验收应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对绿化工程的质量、施工标准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第八条小区绿化项目竣工后应建立档案资料,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日志等,以备日后维护管理之用。

第三章绿化养护管理第九条小区绿化景观应按照养护周期进行管理,包括植物修剪、浇水、施肥、除草等工作,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第十条小区绿化养护应由专业的园艺工人进行,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做到有针对性地养护植物。

第十一条小区绿化养护过程中如遇到植物病虫害等问题,应及时处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植物的健康。

第十二条小区绿化养护应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保持小区的绿化景观整洁美观。

第四章绿地保洁管理第十三条小区绿地保洁应定期进行,包括杂草清理、垃圾清理、花坛修剪等工作,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小区绿地保洁工作应有专门的保洁队伍进行,做到定期清理,杜绝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五条小区绿地保洁过程中如遇到大面积污染或绿地毁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恢复原貌,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美观。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小区绿化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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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绿化部编制日期:2010年6月5日编制说明目的:提供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园林式、花园式示范社区,为绿化养护提供指引。

适可范围:适用于我司别墅花园、酒店、公寓、住宅小区及附属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可用于施工期养护、成活期养护和日常养护的管理。

编制依据:1、参照《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00/T6-1999中的“管养规范”按一级养护标准编制;2、结合外企业类似参考资料取长而用;3、根据多年本行业的实际工作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一、管理模式实行经理负责制,绿化部在公司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根据管理范围内的绿化植物进行整体管理。

由具有10年以上该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部门经理,由具有5年以上专业园林资格的技术人员作技术主管,负责项目跟进、检查与落实,由专业养护人员专职驻现场负责日常养护,各种突发事件。

为做好绿化养护中的各项工作,绿化部各级人员在该行业中都具一定的专长,如;绿化养护整体管理(工作分工与协调、材料统筹、养护标准制定与实施、检查与奖罚);专业工程师管理(病虫害识别与防治、农药的正确使用、整型修剪指导、肥料的类别与正常使用、土壤鉴别与改良、专业知识培训等);日常工作人员安排(区域作业工作安排、员工上下班记录与监督、应急事件的处理等),绿化工须具备5年以上业内从业经历。

二、绿化养护质量和标准一、草坪管养草坪管养的标准目的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杂草率控制在5%以内。

1、生长势生长势优良,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

2、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保持草坪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做到适时修剪。

生长季节每25天左右修剪一次。

3、灌溉、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

在每年秋、冬季雨水缺少的季节,加强淋水,每天的淋水量不低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

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5%,砂壤土为8.5~11.5%,壤土为17~22%,粘土为21~22%;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2.8~4.5%,砂壤土为5.7~8.5%,壤土为10~15%,粘土为18~20%。

结合淋水适当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在秋、冬季保持青绿。

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4、除杂草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5%以上。

5、补植对人为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应及时统计汇总并组织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补植要补回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

6、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害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

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

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用化学方法防治时,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境的要求和标准。

二、灌木管养灌木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枝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立体感,季节性花卉开花正常。

1、生长势生长势优良,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萌蘖及枝叶生长正常,叶色鲜艳,无枯枝残叶,植株基本整齐。

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

2、修剪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以免把花芽剪除;花谢后要及时剪掉残花老枝。

绿篱和花坛整形要符合造景要求。

3、灌溉、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求不低于该种类该规格的蒸腾量,一般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

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

埋施可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

一般可结合除草松土进行施肥。

4、除杂草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草松土时要注意保护根系,不能伤害根系及造成根系祼露,更不能造成黄土祼露。

5、补植、改植发现有死苗须及时清理,并统计汇总后组织补植,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补植要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

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应尽快改种。

6、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害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

采取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

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三、乔木管养乔木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枝叶健壮,树形美观。

干直冠美,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且高度一致,景观效果良好。

1、生长势生长势强,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无枯枝残叶。

2、修剪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和萌芽期、花期等因素,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开花乔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主侧枝分布要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树木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伤口,对大于2cm的伤口要涂伤口保护剂,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3、灌溉、施肥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

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3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

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

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

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cm×30 cm×40 cm,挖沟的规格为30 cm×40 cm。

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个穴。

4、补植、改植发现死树,及时清理,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

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应及时与业主协调,尽快改植。

5、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

采取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乔木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6、防台风及意外做好防台风工作。

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

台风吹袭过后要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

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

四、环境卫生1、保洁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堆放到指定区域,保持绿地清洁,无粪便暴露,无老鼠洞等,发现老鼠洞要随时堵塞。

清除养护垃圾后要注意保洁。

2、杂物整理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

五、绿地保护绿地维护的标准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

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

三、绿化养护员工基本守则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维护集体荣誉。

2、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去工作区域外做不相干的事情。

3、团结协作,倡导廉洁、诚实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上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认真做好本岗位的本职工作,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岗应穿公司统一的制服,衣冠整洁、举止文明、品德端正、不准损害公司形象。

6、服从领导和听从指挥,对主管或班长的安排,如无特别原因,不得无故不服从。

7、发现绿地管理养护上的难点、疑点,及时向上级汇报,尽早解决。

8、对上级传达的任务要及时落实,不得拖延。

9、不得随意旷工,有事应提前向主管和经理请假。

经批准后方准离开。

旷工者将按公司员工守则的旷工条款处罚。

10、不准打架吵闹扰乱工作秩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辞退。

11、发现有损害花草树木,公共设施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共同维护好公共利益。

四、绿化养护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进入还在建筑施工范围内作业的必须佩戴安全帽。

2、在机械使用前,每次必须进行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3、经常检查设备使用和保养情况,一般专机专人使用。

4、台风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台风天气工作时应注意人身安全。

台风后应及时清理吹倒的树木、枝条、落叶、积水等。

5、加强防火意识,熟悉灭火器的操作。

6、宿舍按时晚11点锁门,严禁晚归、出外闹事。

7、使用农药时应注意药品的毒性,配制浓度和天气。

要科学使用农药,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8、宿舍安全也要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

9、做好仓库的保管工作,特别是易燃、易爆等有毒的物品,如汽油、农药等必须妥善保管。

五、绿化养护工作计划表* 注:“四多、四少”指“春秋多施,夏冬少施;阴天多施、晴雨天少施;施肥次数要多,每次施肥量要少;多施复合型肥料,少施单成份肥料”。

六、绿化作业管理检查表作业人员:检查时间:检查人:说明:1、每月检查2次,定期检查占50%,不定期检查各占50%。

2、分“优”,“良”,“差”,得分在85-100分(含85分),为“优”;得分在75-85分为“良”(含75分),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为“差。

3、得“优”员工,在当月工资中奖励50元,得“良”员工不奖不罚;得“差”员工在当月工资中扣50元。

4、所得罚款全部奖给得“优”员工,如有多人得“优”,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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