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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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5•【字号】德办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德办发〔2016〕14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七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5日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工业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德阳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

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支持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对在年内按期竣工投产且新建企业当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现有企业当年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补助80万元。

(二)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能效提升等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按节能量给予10-50万元补助;支持工业用水循环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水量2万立方米及以上项目按节水量给予10-50万元补助。

(三)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管理信息化、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物联网产品开发及应用等具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深入开展“互联网+智能制造”,企业加入德阳工业云平台,与技术支持单位进行深度合作的企业按项目投资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年初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确定的“全力抓项目、关键抓技改、突出增实力”的工作思路,将工业技改项目摆在全县加快经济发展的大局统筹谋划,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技改行动,开展项目精准帮扶,有效破解发展难题,工业技改投资呈现“快速提升、量质齐增”的良好局面,工业经济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

1-6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同比增长13.6%,增幅比20**年全年提高8.5个百分点;实现利税**亿元、利润**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24.8%。

全县工业经济跑出了发展“加速度”,实现了目标任务“双过半”,各项运行指标创近5年来最好水平,运行质量明显提升。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技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20**-20**年,我县共计实施工业技改项目***项,累计完成投资***亿元,年均增长16.5%。

***个项目竣工或部分竣工投产,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利税**亿元;累计为25个项目办理技改备案手续,总投资**亿元的**个技改项目列入省工业技改计划,分别占全县总量的44.3%、45.2%。

积极筛选包装企业项目,成功争取中央、省市级专项扶持资金**亿元,其中2个项目分别获得省财政贴息***万元、***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县工业企业完成技改投资***亿元,增长14%,比固定资产增幅高4.4个百分点。

重点实施的***个工业技改项目,已开工和续建***个,开工率达到95.9%;上半年完成技改投资***亿元,占年度目标的58.3%,超序时进度8.3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高规格的全县工业企业技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将技改项目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全面组织推动我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

出台《关于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技改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推进机制、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_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_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动全市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资金市、区各承担50%。

已获得省级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或者融资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二、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且纳入我市工业技改投资统计,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其中研发投入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资金市、区各承担50%。

对获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或者融资支持的投资项目,按照省级支持资金额度的20%予以奖励。

对认定为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为市级标杆智能(链主)工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化改造的示范项目,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攻坚年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攻坚年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攻坚年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促进工业投资稳步增长的工作部署,激活技改和工业投资“双引擎”,推进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区将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攻坚年行动,为确保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以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为抓手,推动工业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构建“3+2”产业体系,为实现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经济支撑。

二、工作目标围绕生产车间、研发中心、产品展厅、规范化厂区四个方面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水平,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2022年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40项以上,完成工业技改投资35亿元以上。

发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每个产业打造2-3家示范企业,全区示范企业总数达1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一)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产业提质升级1,推动产业链高端化改造。

围绕自行车零部件、现代家居、智能采暖设备三个传统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两个新兴产业,坚持重大项目引领、龙头企业带动,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施一批产业提升项目。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支持重点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技改投资,提高传统产业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程度,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实现高效协同,延链补链强链。

2.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

围绕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引导企业开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应用,在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等方面,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相政办〔2009〕42号)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鼓励和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设备更新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全面提升产业层次,经研究,现对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技术改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技术改造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实现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主要方式,也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各地及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增强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竞争力,为全区工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我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产业层次较低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不断加剧,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势在必行。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及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要从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通过增加有效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素质性和资源性矛盾制约,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产业政策导向,优化技术改造投资结构。

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改造投资的产业导向,引导企业优化投资结构,以投资结构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要认真贯彻实施《区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相政发〔2007〕68号),积极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化、装备制造业培育和循环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技术改造。

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一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一方面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的建设,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产品,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准入制度。

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把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起来,推进产业和行业的“腾笼换鸟”。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深府办规〔2023〕6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28日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技术改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技改项目投资支持1.推动落地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以更大力度吸引有新增投资意向的工业企业在深布局落地一批优质产能、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发展,对工业企业在深实施的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以下均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2.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力度。

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改善生产环境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投入,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对总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6〕2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6〕2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6〕2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推动德阳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高端制造业,把德阳打造成为国家装备技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推动德阳经济社会迈向转型发展快车道,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实际,并经市政府七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定位(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的发展要求,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导,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重要战略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为主题,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两化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加快培育现代高端产业并举,在高端装备、通用航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发展一批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德阳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德阳建成国家装备技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推进德阳工业率先迈向转型发展快车道。

(二)战略定位与预期目标规模壮大、结构高端。

坚持做大总量和做优结构并重,充分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

大力培育和壮大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等高端成长型产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市工业中的占比。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9•【字号】哈发[2003]24号•【施行日期】200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哈发[2003]24号)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有关政策,按照政资分开、开放改制、因企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现就加快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企业改革改制的基本取向(一)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要通过引进境外资本、外埠资本和民间资本,加速国有资本的退出。

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国有股比重原则上控制在30%以下,也可以全部退出。

(二)加速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深化公司制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

国有中小型企业可采取整体出售、职工和经营者持股等多种形式实现改制。

对资不抵债、经营难以为继的国有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关闭。

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改制任务,总体上将市属工业企业国有资产比重降到30%以下。

(三)由各出资方共同协商、自主确定改制企业是否设置职工股。

在设置职工股的改制企业中,职工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出资持股。

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小企业,可实行职工全员持股和经营者相对持大股,其中管理层持股一般不超过职工股的50%,主要经营者持股一般不超过管理层的50%。

(四)职工持股可采取多种形式。

一是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股;二是以工会社团法人的名义持股;三是委托信托公司代表职工持股。

对拟上市公司以法人形式持有的职工股,需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试行社保机构持股。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宿政办发〔2013〕226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鼓励工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增加工业有效投入,增强企业内生增长动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工业再造,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为指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工业再造为抓手,加大工业有效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强化政策引导,发挥投资、税收、财政资金等导向性作用,引导产业投资方向。

(二)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鼓励企业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发展。

(三)坚持引进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

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自主开发和推广应用,实现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四)坚持培育大企业与发展骨干企业相结合。

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规模扩大和效益提升,培育一批拥有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围绕“专、精、特、新”发展一批成长性强的骨干企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改造提升,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内涵式发展,现就促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工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重点领域,以两化深度融合为重要支撑,集中资源、要素、政策和服务,推动企业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提高装备工艺水平,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绿色智能制造,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动力。

2015—2017年,每年滚动实施100个以上投资规模亿元以上重点技改“百新”项目,工业技术改造投入年均增长25%以上。

力争到2017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0%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入产出比达到1:2.5以上;全市技术创新、技术装备、智能制造、绿色低碳、两化融合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重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制造业“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集聚化、低碳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引导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1.推进装备提升型技术改造。

瞄准国内外前沿技术,加快更新工艺和设备,实施专业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以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工程,鼓励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开展高端装备首台(套)试验示范,推进装备制造技术水平提升。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24•【字号】吕政发〔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我市产业结构,引导规模以上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升级,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促进工业经济提档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7〕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技术改造是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是企业实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是推进工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对优化投资结构、培育消费需求、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煤炭、焦化、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在推动我市优化投资结构、加快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但整体上来看,我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仍存在认识有待深化、长效机制亟待建立、缺少政府引导资金等问题,表现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减少,企业技术改造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创新活力不强等现象。

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工业竞争实力的客观要求,是补齐产业短板、增强发展后劲的现实选择。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浙政办发〔2018〕83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抓住机遇,引导企业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改造,促进了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为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2年,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跃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18个振兴实体经济财政激励县(市、区)的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覆盖面达到70%以上,重点行业智能化水平全国领先,骨干企业智能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销售额20亿元以上企业智能化水平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占70%;在役工业机器人拥有量达到15万台以上,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达到200台/万人以上,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5%以上、机器联网率达到55%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达到300个以上。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中改建投资占比逐年提高,重点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7%以上,智能新产品产值率显著提升。

二、重点方向(一)加快产品的智能化升级。

支持企业实施产品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行动,推动产品“智能化”“标准化”“设计”,向精品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

围绕块状经济的主导产品,支持企业加快开发具有视觉、听觉、知觉及识别能力,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能力,无碍感知互联合作能力,自我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价廉物美竞争能力的智能产品,推动产品转型、主业做强、传统制造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8•【字号】穗府办规〔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8日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29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扩大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持范围。

鼓励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环境、降低能耗排放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新设备购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其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

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大额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已实际发生的设备付款额给予不超过20%的事后奖励,单台设备最长可连续奖励3年。

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

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对上述项目技术改造备案范围内的厂房建安工程投资给予不超过2%的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枣政发〔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17〕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为推动全市工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培育优势产业板块围绕“265” 产业集群,重点打造四大优势产业板块,即高端装备制造板块,重点实施航空发动机叶片阵列机床研发及产业化发展、高端柔性数控机床、光纤预制棒拉丝、锂电池隔膜、OLED、大马力拖拉机、精密铸造等产业项目;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板块,重点推动煤气化、煤焦化等下游高端新材料开发、新型水处理剂、精制草酸、磷酸铁锂等产业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械板块,加快推进医用耗材和康复保健器械产业基地、中药颗粒剂基地、晶型药物、手性制剂、新型酶制剂等产业项目;电子信息和大数据产业板块,加快推进电子磁性材料、集成电路封装等电子信息制造业,进一步发挥鲁南数据中心、互联网小镇等大项目带动作用,打造教育、医疗、旅游、交通等 16 朵“智慧云”,建设区域性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

实施产业“强链、补链、建链”工程,开展产业“号脉问诊”活动,进一步提升集群集聚发展水平。

启动现有开发区“二次创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业集聚区,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园区发展格局。

积极稳妥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配合)二、大力培育龙头骨干工业企业从 2017 年起,在全市“265” 重点产业中筛选 30 家龙头骨干工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采取加大生产要素保障、支持企业扩大工业项目投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上市(挂牌)、支持企业引进培养人才、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市级领导帮扶制度、加强督导考核等措施,从政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上给予龙头骨干工业企业重点倾斜,积极培育行业单项冠军和创新成长性企业。

产业转型升级调研报告

产业转型升级调研报告

产业转型升级调研报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以下是产业转型升级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我市机械制造、印刷装订、建筑材料、交通运输四大传统产业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逐步发展而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曾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在科学发展的新阶段,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需要看,从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看,我市四大传统产业竞争优势逐步弱化,发展后劲相对不足。

如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我市科学协调发展,是推进繁荣幸福新**建设的重要课题。

为此,市政协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采取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具体调研与建议如下:一、传统产业发展现状与制约因素据统计,截止到“十一五”末,全市共有传统产业1153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29.3%;安置就业人员59736人,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30.1%;纳税32098万元,占当年全市税收的7.3%。

分析“十一五”期间传统产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企业规模偏小。

我市1153家传统产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仅为47家,占总数的4.1%。

这表明传统产业中具有龙头带动作用、较大规模企业少,应适时转型升级。

二是纳税贡献不够大。

2006—2010年我市传统产业纳税分别为27454万元、26344万元、28948万元、30968万元、32098万元,分别占当年全部税收的21.6%、14.0%、10.9%、9.8%、7.3%。

总体看“十一五”期间传统产业纳税贡献呈增长趋势,但增长幅度不大,占当年全部税收比例呈逐年递减之势。

与高新技术产业相比较而言,以2010年为例,2010年118家高新技术产业纳税52769万元,而1153家传统产业纳税额仅为32098万元,仅占传统产业个数10%的高新技术产业却创造了传统产业1.6倍的税收,这表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豫政办〔202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2•【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豫政办〔202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提高企业技术改造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坚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坚持“项目为王”导向,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改造提升专项,强化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培育新动能、提供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速年均增长2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大幅提升;培育和建成30个新平台、新示范,推广100项新技术、300个新产品,“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62,智能制造就绪率达到13%;制造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减排等指标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水平跨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一)高端化改造提升专项。

以高端化改造带动产业规模能级提升。

强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技术改造路线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促进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

推进新兴产业领域技术、装备迭代升级,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倍增发展。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化工科技物资管理【发文字号】唐政发[2011]17号【发布部门】唐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07【实施日期】2011.07.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1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号)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学发展”为总揽,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改造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聚集。

大力开展对标行动,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配套产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步伐;着力推动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工业生产力布局向沿海转移,努力推进唐山由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加快打造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投资、减免税、财政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引领产业投资方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坚持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相结合。

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开展突破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加强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特别要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以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改造。

坚持技术改造与对标行动相结合。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舟政发[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08]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进一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走创业创新之路,促以港兴市、全面跨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科技型企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一)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

引导、支持民营资本和科技人员积极创办科技企业,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企业改造提升为科技型企业。

经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40万元的专项补助;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专项补助。

(二)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自主开发能力的企业研发中心,使其成为引领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40万元的专项补助。

(三)鼓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项目。

支持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创新活动。

对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分别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专项补助。

(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力度。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二、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造浙江省海洋科技创新桥头堡(五)加快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建设。

加大对研究院软硬件建设投入,着力将研究院打造成为浙江省重要的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
【期刊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23
【摘要】浙政办发[2018]8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抓住机遇,引导企业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机器换人''和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改造,促进了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总页数】5页(P8-12)
【作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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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引导和鼓励企业对标行业高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深入开展对标行动,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围绕推进产品深加工、延伸与完善产业链条、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主导产业、发展配套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等,强化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与企业主导相结合。

突出政府引导,科学规划,通过投资、减免税、财政资金扶持等政策手段,引领产业投资方向,引导社会要素投向技术改造。

瞄准市场前沿,立足市场需求,适应市场变化,提高技术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

加大科技投入,壮大科研力量,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建立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开发高端、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效益产品,带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支持企业积极突破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改造提升行业工艺技术水平,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加强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特别要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

坚持技术改造与对标行动相结合。

鼓励企业对标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找准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制定技术路线图,大力实施技术改造,缩小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实现达标、超标、制标,使企业更多产品、技术、管理成为行业“第一”或“唯一”。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依托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工艺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着力延伸与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产品深加工。

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

鼓励企业实施系统性技术改造,围绕其主导产品与关键配套件、关键主导设备与辅助设施及其管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提高综合效益。

坚持扩大技术改造投资与结构调整并重。

扩大技术改造投资规模,通过增量带动存量优化。

鼓励企业通过改建、扩建和搬迁改造等方式向沿海地区、开发区、园区、聚集区转移,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向环首都绿色经济圈转移;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进行技术改造,实施退城进郊;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围绕优质产品、名牌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实施技术改造,实现提质扩能。

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重。

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促其由重转优、由粗转精、由低转高、由大转强、上档升级。

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促其由小转大、由弱转强,实现跨越发展。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工业完成技术改造投资2?7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占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40%提高到60%以上。

每年滚动实施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以上(即千项技术改造工程),实现“四提高一优化”。

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0?55%提高到1%以上,重点企业达到3%,拥有科技机构的比重由19?4%提高到25%以上。

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由27家、223家增加到40家、400家以上。

重要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突破。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普遍得到改造,居当时国内先进水平达到70%以上,其中国际先进水平的比重达到30%以上。

提高技术进步贡献率。

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45%提高到50%以上。

中国名牌产品由49项增加到100项,中国驰名商标由94项增加到150项。

工业增加值率由25?9%增加到29%。

提高节能减排水平。

落后生产能力逐步淘汰。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6%,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6%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削减1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均削减1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优化产业结构。

传统产业的技术层次和产品附加值明显提升,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10%提高到20%,装备制造业占比由17?2%提高到25%左右。

超百亿元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由26?5%提高到38%以上。

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建立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技术对标指标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端新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延伸与完善32个产业链。

钢铁。

推动设备大型化、高技术化。

支持钢材深加工,增加优质关键钢品种。

支持优质板材、优质建筑材和钢结构用材系列化配套改造。

推行可循环工艺和新型节能降耗技术,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延伸优特钢产业链,建立钒钛制品产业链。

装备制造。

支持能源装备、轨道交通、汽车及船舶、工程机械等大型整机装备提质增效改造。

提升关键配套件工艺技术水平及配套能力。

重点扶持光伏发电、风电、汽车、船舶、高速动车组等整机与关键配套件发展,引导零部件企业向整机基地和园区搬迁改造。

建立完善轨道交通、高速动车、汽车、船舶、风电、工程机械、专用设备、输变电成套设备等产业链。

石化。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

扩大原油综合加工能力,推进产品深加工。

鼓励石化企业向沿海地区、园区搬迁改造。

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延伸与完善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产业链。

轻工。

改造制浆造纸、塑料、金属制品等生产线,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工艺改造现有造纸、皮革、塑料、电池、日用玻璃、日用陶瓷等生产线,提高节能减排水平。

提高家具设计水平。

增加新型塑料、高档金属制品、高档日用陶瓷等新品种。

延伸皮革产业链。

纺织。

改造落后纺纱织造工艺设备,发展优质高档精梳纱、无接头纱和无梭布,发展新型纤维、新型面料。

提高服装设计及产品质量水平。

推进产业用纺织品扩能升级,增加品种。

推进印染行业向园区聚集,提升高档纺织品、新型环保纤维面料染整加工水平。

推进印染、化纤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完善高档纺织品、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产业链。

食品。

扶持发展营养、安全、方便、功能化和多样化的产品,支持优势产品提质扩能。

提升粮油加工、肉食加工、方便食品、饮料、乳制品等优势行业产品质量检测能力。

加快应用新型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循环经济。

延伸食品加工产业链。

建材。

支持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窑炉生产工艺,推广以纯低温余热发电为主体的建材工业窑炉余热利用技术。

支持发展加工制品业,提高产品深加工程度,重点发展建筑构件、工程预制件等产品。

鼓励玻璃深加工和优质高档浮法玻璃线升级改造、节能降耗,支持发展特种玻璃、电子信息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等。

延伸玻璃深加工产业链。

电子信息。

支持太阳能光伏、信息通信、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新型电子元器件等行业提升创新能力、扩大产品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延伸与完善光伏、信息通信、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产业链。

医药。

支持中药现代化、生物医药规模化、医疗器械国产化、药品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化。

改造升级现代中药产品,推进生物医药规模化生产,增加化学药制剂品种,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升级改造。

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关键技术、核心配件和材料国产化、规模化。

支持医药物流业提升能力。

建立完善生物制药、中成药、化学制药、医疗器械等产业链。

新材料。

大力发展面向装备制造的复合、纳米、智能等材料和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不断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

积极研发新型非金属材料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延伸新材料产业链。

节能环保。

加快高效节能节水技术和装备、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

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二次能源回收利用。

推进再制造工艺、技术装备和循环经济技术发展。

建立完善节能环保产业链。

三、加快推进技改项目重点实施七大技术改造专项和千项技术改造工程,深化和拓展对标行动,通过项目带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创新能力提高专项。

支持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支持企业针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联合研发和产业化。

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攻关与产业化。

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

每年实施100项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改造项目。

(二)“两化”深度融合专项。

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信息化综合集成等方面开展“两化”深度融合,构建网络化、协同化工业研发设计体系,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企业管理网络化。

支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培育一批国家级“两化”融合促进中心。

每年实施100项以上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三)重点企业壮大专项。

围绕重点行业,支持一批主业突出、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实施技术改造,支持其主导产品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国内国际技术、管理、效益、规模一流的大型企业集团。

支持与主导产品配套的关键件提升工艺技术水平。

培育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至500亿元、500亿元至1000亿元、100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分别达到30家、15家、10家以上。

每年实施150项以上重点企业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改造项目。

(四)产业聚集升级专项。

鼓励工业聚集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主动承接产业、资金、技术转移,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与完善,形成产业集群。

加快企业“退城进郊”步伐。

鼓励企业实施异地搬迁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

每年实施100项产业聚集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五)产品结构优化专项。

围绕钢铁、装备制造、石化、食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行业,改进工艺、增加品种、提升质量、提高附加值和效益,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高附加值产品,促其提质扩能。

每年实施300项以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六)节能减排增效专项。

在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组织开展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二次资源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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