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中国九段线合理合法菲仲裁案无法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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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菲律宾南海问题仲裁案.

详解菲律宾南海问题仲裁案.

详解菲律宾南海问题仲裁案黎蜗藤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外长罗萨里奥在媒体见面会上正式公布,在当天菲律宾正式向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Arbitral tribunal)提出诉讼,要求法庭对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提出仲裁[1]。

中国拒绝应诉,但国际法庭为中国找了一个律师,以之代表中国应诉。

此仲裁案至今已经进入法律程序。

但在中国,媒体的报道都是从负面的立场,这不利于人们对整个事件的了解。

在此,我特意客观地分析一下整个过程。

菲律宾提出仲裁申请的背景根据菲律宾的说法,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提出国际仲裁是迫于无奈。

从2012年黄岩岛事件开始,菲律宾就一直在南海处于守势。

黄岩岛的实控权被中国夺去,菲律宾军事实力和中国乃天渊之别。

即便菲律宾有意拉美国和日本为其撑腰,也是远水不能救近火。

菲律宾想借助东盟的力量和中国谈判,奈何中国关上了谈判的大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总是说中菲之间交流的渠道是畅通的。

但事实上,中国不承认黄岩岛存在主权争议,也不肯就这个问题和菲律宾展开谈判。

同时,菲律宾在南海其他海域还受到中国海监船只甚至军用船只的胁迫,比如今年5月底仁爱礁事件就是一例。

在军事和外交都无望的情况下,菲律宾只能使出最后一招,就是向国际法庭求助。

中国指责菲律宾是无事生非。

但事实上,南海、南沙和黄岩岛的争议是一个长久以来存在客观的事实。

可见无事生非之说不能成立。

菲律宾要求国际法庭裁决什么?尽管中国一再认为菲律宾向国际法庭提请的裁决是有关主权争议。

但这并非实情。

为了达到国际法庭的要求,菲律宾特意绕过了主权的争议。

菲律宾向国际法庭提出的仲裁有四项[2],都和主权争议无关。

第一,菲律宾认为中国的九段线是不正当的要求(Invalid),是违反《国际海洋法公约》的。

第二,菲律宾认为中国目前在南海所占领的“岛礁”其实只能算是岩石,本身没有维持人类居住和经济生活的能力。

因此,这些岛屿无法拥有专属经济区的地位。

第三,中国在南海以水底礁石为基础所建造的人造建筑物,俗称高脚屋,没有生成专属经济区的地位。

中国学者驳菲质疑九段线 早几十年干啥去了

中国学者驳菲质疑九段线 早几十年干啥去了

中国学者驳菲质疑九段线:早几十年干啥去了?“中国在南海划的‘九段线’在国际法中是有效的吗?‘九段线’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吗……”近日在海口举行的一场研讨会上,来自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的菲律宾学者洛维尔·巴迪斯塔一口气向“九段线”提出九大质疑,并引起热烈辩论。

近几年来,类似质疑在菲律宾等国被叫得很响。

对这些质疑,与会的中国学者都明确驳回,态度坚决地捍卫中国的“历史性权利”。

“他们现在表示质疑,早几十年干什么去了?!我们中国1948年就在地图上标明了划在南海的这些断续线,比1982年才开放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早了36年。

”在会场上,有中国学者不屑地反击洛维尔的说法。

这场会议名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南海国家实践国际研讨会”,24日和25日在海口举行,会议由中国南海研究院与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联合主办。

会议围绕“领海基线与岛屿制度”、“外大陆架声索:现实与可能性”、“历史性权利及其在南海的适用性”等议题展开研讨。

正如第一个进行主题发言的澳大利亚学者克莱维·斯科菲尔德所说的那样,用来确定领海宽度的基线,是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起点,可是就连如何划定基线也备受争议。

研讨会上对海洋法公约中一些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进行激烈辩论,而焦点之一就是“九段线”的国际法地位问题。

会上,还有来自台湾海洋大学的学者在论文中详细分析并批驳菲方诉求的不合理之处。

有中国学者还说:“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摆明了‘不跟他们玩’的姿态。

”因为在中国官员和学者看来,仅仅套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质疑中国的“九段线”是不合理的,中国没必要配合菲律宾的表演。

中国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在研讨会开幕致辞时强调说:“中方一贯主张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二者不可偏废。

中方愿同有关国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争议。

“九段线”法理含义需重新表述

“九段线”法理含义需重新表述

“九段线”法理含义需重新表述3月30日,菲律宾向国际仲裁法庭提交了正式诉状,指控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违反海洋法公约。

南海问题中最古老的问题之一又被提出来了。

表面上看,此事暂时难不住中国。

由于中国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就选择了不接受强制仲裁,所以中国也就不会被拖入菲方启动的这一仲裁进程。

这也意味着,即使最终国际法庭判决菲方胜诉,对于中国也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中国马照跑舞照跳。

但此事对于中国的不利影响还是存在,中国无所作为我行我素的态度,难以避免越来越被动的局面。

多年来,中国方面一直没有放弃为这条独一无二的海疆线寻求国际海洋法依据的努力,很多人希望中国单靠法律争辩也能赢得胜利,无论打不打官司,中国都可以在国际海洋法条文和案例中找到自圆其说的论据,证明中国1947年划定的这条线也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和精神。

没有具体的官司,大家各说各话,学术研讨,怎么都好说。

而一旦有了实际的判例,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不难预测,国际法庭这一次很可能会借菲方告状这个机会,明白无误地给出针对“九段线”的法律意见。

最低程度,这将终结中国为“九段线”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内寻求法律地位的所有努力。

所以,中国现在不能无所作为。

如果中国料定了国际法庭的判决结果于己不利,就应该提前表明立场,将这个问题主动移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法律框架,重新表述“九段线”的法理含义。

笔者不是法律专家,“九段线”究竟应该如何定义,不便妄言。

在此仅就为什么“九段线”必须走出海洋法公约框架、回归其更基本的国际法原则,做一个简要的讨论。

南海九段线示意图问题一:“九段线”有可能在海洋法公约中站住脚吗?中国政府于1947年划出这条断续海疆线,主要是针对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南海诸岛的一个主权宣示,当时的词叫“地图辟疆”。

在当时的形势下,从国内方面看这是合理合法的主权行使,从国际方面看这是合理合法的法律实践,没有任何问题,也得到了包括周边国家在内众多国家的默认和支持。

南海争议中的“九段线”问题刍议

南海争议中的“九段线”问题刍议

南海争议中的“九段线”问题刍议当前,面对九段线不断遭到挑战、我国海洋权益被他人蚕食的现实,寻求一种既符合现代国际海洋法律规则,又能维护和拓展南海权益的九段线法理解释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分析了有关国家对南海岛屿的侵占情况,介绍了我国九段线的由来及法律涵义,阐述了九段线与《公约》的关系及中国政府的立场。

指出,南海九段线是先人留下的一条历史性权利线,它将中国在南海权益形象化和法律化,一些国家要求中国擦去这条线毫无道理,既无视历史事实又有违国际法。

标签:南海争议;“九段线”问题;合法性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开发经营和管辖南海诸岛的国家。

近年来,围绕南海主权问题的争议不断升温,已经成为我国周边的一个热点问题。

南海问题就其国际法实质,是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争端和以海洋划界为主的海洋权益争端[1]。

在有关争议中,南海“九段线”的性质和法律依据又成为其中的核心问题。

一、他国对南海岛屿的侵占和对九段线合法性的挑战20 世纪70 年代以前,周边国家对南海没有主权声索,对我九段线主张没有提出异议。

然而,随着1970年以来在南海海底发现蕴藏丰富的油气资源,加上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为代表的国际海洋法制度的确立,南海局势逐渐发生深刻变化,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沙岛礁、海域提出主权要求,南沙40 多个岛礁先后被这些国家侵占,临近的油气资源被强行开发,南海不再是“平静之海”。

进入21 世纪,南海问题更多地呈现出国际法因素,周边国家纷纷就其权利主张提出所谓历史和法理依据,企图使其侵占行为合法化。

一些国家还片面地援引《公约》,对我“九段线”进行指责和质疑。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菲律宾于2014年3月30日正式向国际海洋法仲裁委员会提出国际司法介入,要求宣判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非法”。

近来,一些域外国家也开始蠢蠢欲动。

今年2月,美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国会听证会上要求中国就南海九段线作出明确说明,拉塞尔表示,“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宣称模糊不清,这给当地局势造成不确定性。

南海仲裁结果是什么来看看这个仲裁有多不靠谱(2)

南海仲裁结果是什么来看看这个仲裁有多不靠谱(2)

南海仲裁结果是什么来看看这个仲裁有多不靠谱(2)
九段线示意图
很明显,菲律通过多项主张意图否定中国“九段线”内的历史权利。

要求仲裁庭认定南海“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但有学者早就指出,1994年生效的《公约》只适用于之后发生的争端,根本不能溯及南海“九段线”。

虽然仲裁结果今天才公布,但菲方律师雷切勒早就透露,裁决“将剥夺中国提出这一主张的任何法律基础”。

外交部表示:好像他在所谓裁决出台前已知道裁决怎么写,并且知道裁决是按他的想法在写,这就奇怪了。

雷切勒现身说法,只能证明所谓仲裁庭只是某些势力的代言人。

仲裁庭都有哪些仲裁员?他们中立客观么?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

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五人临时仲裁庭,选定常设仲裁法院作为该案的书记处。

根据仲裁庭书记处公布的消息,五人临时仲裁庭包括:
托马斯·A·门萨(加纳):1931年5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

让-皮埃尔·科特(法国):1937年10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斯坦尼斯瓦夫·帕夫拉克(波兰):1933年9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阿尔弗雷德·H.A.·松斯(荷兰):1948年10月出生,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教授。

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德国):1941年12月出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五人中,阿尔弗雷德·H.A.·松斯是一名教授,其余四人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马斯·A·门萨是临时仲裁庭主席。

捍卫国家主权的例子

捍卫国家主权的例子

捍卫国家主权的例子近年来,全球政治风云变幻,各国之间的关系也不断变化,一些国家在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中,常常出现了不尊重其他国家的国家主权的情况。

因此,各国都需要时刻捍卫自己的国家主权,保障自己的国家利益。

那么什么是国家主权呢?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在内部和对外交往中,独立自主行使最高权力的一种权利和地位。

这种权利和地位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下面,我们就从防止他人侵犯领土主权、保护国家利益、加强监管等几方面,分步骤阐述一些捍卫国家主权的例子。

1. 防止他人侵犯领土主权:南海仲裁案的处理2013年,菲律宾在南海公海上铺设石油钻井平台,引起了中菲两国的争端。

2016年,南海仲裁案结果出来,仲裁庭裁定中国在南海拥有的九段线为非法,加剧了两国之间的矛盾。

因此,中国政府发表声明,表明对仲裁结果的不服,同时再次强调对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不可动摇。

2. 保护国家利益:加强“风险防控”2020年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和社会都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在疫情期间,中国采取了各种严格措施,有效地保障了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另一方面,中国也加强了对风险的防控,同步推进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3. 加强监管: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和自由国际贸易是当今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的关系相对开放,市场的竞争也非常激烈。

因此,各国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贸易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各国的利益。

例如,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积极推进合意识别安排谈判,稳步推进自主研发,并针对其他国家的不合理贸易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总之,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其他领域中,捍卫国家主权都是保持国家独立和自主的重要方式。

各国需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掌握正确的捍卫国家主权的方法,坚决守卫自己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以及加强监管,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国际法律案例评析(3篇)

国际法律案例评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国际法律案例评析是研究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途径。

通过分析具体案例,可以揭示国际法的原则、规则以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挑战。

本文以南海仲裁案为例,对其背景、争议焦点、裁决结果以及影响进行评析,旨在探讨国际法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适用与局限性。

二、案例背景南海仲裁案是指2013年1月,菲律宾单方面就南海问题向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法庭提起的诉讼。

该案主要涉及菲律宾与中国在南海领土和海洋权益方面的争议。

争议焦点包括:菲律宾声称的中国“九段线”是否合法、菲律宾与中国在黄岩岛的主权争议、菲律宾与中国在南海海洋划界问题上的权益争议等。

三、争议焦点1. “九段线”的合法性:菲律宾认为中国的“九段线”侵犯了其领土和海洋权益,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相关规定。

中国则认为“九段线”是基于历史和地理事实形成的,具有合法性。

2. 黄岩岛主权争议:菲律宾主张黄岩岛属于其领土,而中国则认为黄岩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3. 南海海洋划界问题:菲律宾要求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与中国进行南海海洋划界。

四、裁决结果2016年7月12日,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法庭作出裁决,认定“九段线”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并判定黄岩岛属于菲律宾领土。

然而,裁决并未解决南海海洋划界问题。

五、评析1. 国际法适用问题:南海仲裁案体现了国际法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裁决结果也暴露出国际法在适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例如,对于“九段线”的合法性,裁决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但该公约并未明确规定“历史性权利”的概念,导致裁决结果存在争议。

2. 政治因素影响: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单方面提起诉讼,且在裁决过程中,菲律宾政府受到美国等外部势力的支持。

这表明政治因素在国际争端的解决中具有重要影响。

3.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结果表明,现有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存在局限性。

张召忠:中国南海“9段线”不合法理 打印 订阅 刷新

张召忠:中国南海“9段线”不合法理 打印 订阅 刷新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线。

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而只是将11段断续线改为9段断续线,主要是当时抗美援越需要抹去两段划出岛礁给越南修雷达站。

这一条线通常被称为传统疆界线,因其形状为“U”形,所以也被称为“U”形线。

中国的海域面积广阔,整个海域自然地理分布范围跨度约38个纬度,东西跨度约24个经度。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划定标准,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是世界上海岛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中南海海域内的岛屿有1700多个,从中国地图上可以看出这些岛屿都位于一条被称为“九段线”的国界线内。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在属于中国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权益中,近一半存在争议,总面积达100多万平方公里。

这些海域中的许多岛屿被他国所占,情况最严峻的要属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海的南沙群岛。

在南沙群岛中,属于中国控制的只有9个,其中大陆占8个,台湾占1个。

而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所占的却多达45个。

另外一些较小的岛礁也有许多处于他国的控制之下,“九段线”已名存实亡。

在中国学界,关于“U”形线的法律涵义有着多种不同的主张和解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这种主张和解释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国界线说。

认为该线划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范围,线内的岛礁沙洲以及海域均属于中国领土,我国对它们享有主权;线外区域则属于其他国家或公海。

二是历史性水域线说。

认为中国对于线内的岛礁沙洲以及海域均享有历史性权利,线内的整个海域是中国的历史性水域。

三是历史性权利线说。

认为该线标志着中国的历史性所有权,这一权利包括对于线内的所有岛礁沙洲的主权和对于线内内水以外海域和海底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承认其他国家在这一海域内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自由。

换言之,这种观点在主张线内的岛礁沙洲属于中国领土的同时,把内水以外的海域视同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九段线 海洋法公约

九段线 海洋法公约

九段线海洋法公约
九段线是指中国在南海的主权领土主张,其得名于中国地图中将南海划分为九个连续的虚拟线条。

这一划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中国政府认为这是基于历史上的传统行政区划和领土主权的依据。

海洋法公约是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它是1982年联
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的法律文件,也是目前国际社会最广泛接受的有关海洋事务的法律准则。

公约涵盖了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等方面的规定。

尽管中国是UNCLOS公约的缔约方,但它在南海的九段线主
张与UNCLOS公约有所冲突。

根据UNCLOS公约,中国在南海只有领土主权的基本线,无法主张整个九段线区域的主权。

因此,九段线主张引发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领土争议和海上争端,特别是与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之间的争议。

中国九段线合理合法 菲仲裁案无法撼动

中国九段线合理合法 菲仲裁案无法撼动

中国九段线合理合法菲仲裁案无法撼动九段线示意图视点菲律宾将其与中国在南海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目的是为了取得国际舆论的支持,使之非法侵占的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合法化”,并取得礼乐滩的油气开采权。

针对菲方的无理行径,中国本着法制精神与和平外交的国策,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

与中国有海洋争端的越南、日本等正密切关注这起诉讼案的进展。

美国这个与菲律宾有军事同盟关系的盟友,也同样在关注该案的进展。

菲律宾试图让该仲裁案引起国际关注,以求得到“政治与法律的胜利”,并凭借国际舆论给中国施加压力。

尽管中方已向国际仲裁法庭表示不接受菲律宾的仲裁行为,并强调不会参加这场诉讼,但我们还是要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尤其要加强舆论宣传,将南海问题的历史真相公之于众。

关于我国南海断续线行为的合法性、菲律宾仲裁案背后的法律与政治等,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应本报之约撰文评论,以正视听。

南海断续线划定行为合理合法杨翠柏1947年4月14日,民国政府内政部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西沙、南沙群岛范围及主权确定与公布案。

这次会议为中国南海主权确定了基调和范围:南海领土范围最南应至曾母暗沙;西沙、南沙群岛主权之公布,由内政部命名,呈请国民政府备案,仍由内政部通告全国周知。

并决定在公布前,由海军总司令部对各群岛所属各岛,尽可能予以进驻。

会后,为了使确定的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范围具体化,方域司印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

该图作为现代中国南海地图的蓝本,具有重要意义:疆域最南端标在北纬4°左右;在南海海域完整标明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位置和岛屿名称;该图用11条断续线圈定了中国南海海域范围,成为当今中国南海主权的依据。

这11条断续线因形状似U形,也被称为U形线。

1948年2月,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邻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并附《南海诸岛位置图》。

民国政府对于断续线的划定在当时是完全具有合法性的,原因如下:一、从越、菲、马来西亚独立时间看,民国政府的划线行为具有先行性在主体方面,民国政府是我国的合法政府,有权对属于我国的领土行使管辖权;在主观方面,民国政府有将南海诸岛纳入本国行政区域图的主观愿望;在客体方面,南海诸岛当时并未被纳入到新独立的菲律宾、越南等国领土范围内,而马来西亚当时尚未独立;在行为方面,民国政府旨在使我国的南海领土范围确定化,对划线进行公告、出版《南海诸岛位置图》,在4个群岛周围标绘11条断续国界线的行为并未违反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全文

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全文

xx常设仲裁法庭“xx仲裁案裁决”全文南海仲裁案(菲律宾共和国v.中华人民共和国)海牙,2016年7月12日xx发布裁决︰今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庭就菲律宾共和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的仲裁案作出了一致裁决。

该仲裁案涉及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的作用和海洋权利的渊源、某些岛礁的地位及其能够产生的海洋权利,以及菲律宾声称违反了《公约》的中国某些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考虑到《公约》对强制争端解决的限制性规定,仲裁庭强调,它既不对任何涉及陆地领土主权的问题进行裁决,也不划定当事双方之间的任何边界。

中国反复申明“其不接受、不参与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仲裁”。

然而,《公约》附件七规定,“争端一方缺席或不对案件进行辩护,应不妨碍程序的进行”。

附件七同时规定,在争端一方不参与程序的情况下,仲裁庭“必须不但查明对该争端确有管辖权,而且查明所提要求在事实上和法庭上均确有根据”。

因此,在整个程序中,仲裁庭采取了一些步骤验证菲律宾诉求的正确性,包括要求菲律宾提交进一步的书面论证,在两次庭审之前及庭审过程中对菲律宾进行询问,指定独立的专家就技术性问题向仲裁庭报告,以及获取关於南海岛礁的历史性证据并提供给当事双方予以评论。

通过2014年12月发布的《立场文件》和其他官方声明,中国明确表示,仲裁庭对本案涉及的事项缺乏管辖权。

《公约》第288条规定:“对於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应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

据此,仲裁庭於2015年7月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进行了开庭审理,并於2015年10月29日作出了《关於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其中对一些管辖权问题进行裁决并推迟对其他问题进行进一步审议。

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仲裁庭接着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开庭审理。

今日的裁决审议了《关於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未决的管辖权问题和仲裁庭有权管辖的菲律宾诉求的实体性问题。

根据《公约》第296条和附件七第11条的规定,该裁决具有终局性和拘束力。

菲律宾仲裁案

菲律宾仲裁案

菲律宾仲裁案2014年3月30日,菲律宾政府正式向设在海牙的国际法庭提交了针对中国的诉状,指控中国在南海划设“九段线”非法。

从2013年1月22日,马尼拉第一次提出要向国际海事法庭起诉中国的南海主权诉求一年多之后,菲律宾最终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想要通过单方面诉诸国际司法管辖的方式,利用国际舆论在中菲南海主权争议中对菲律宾所谓“同情弱者”的心态,企图达到否定中国在南海岛屿与相关海域合法拥有主权的目的。

对于菲律宾的这种不顾事实、不顾历史,一心想要单方面否定中国的南海主权、实现菲律宾自己在南海岛屿主张的自私行动,中国政府当然无法接受。

2014年4月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此发表声明,郑重宣告中国对菲律宾仲裁案“不接受、不回应、不参与”的立场。

但南海岛屿主权争议却因为菲律宾的这一单方面行动,必然变得更加紧张。

南海主权争议并非国际司法干预可以解决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

作为条约的执行机制之一,联合国于同年在德国汉堡设立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用于对联合国海洋法执行过程中的争端提供国际司法解决的途径。

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不仅履行联合国海洋法相关义务,也坚决支持国际海洋法公约所附设的司法仲裁机制。

然而,南海主权争议并不适合于国际司法干预。

首先,南海主权争议涉及包括中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在内的5个国家和一个中国台湾地区。

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南海岛屿及相关海域问题上的主权争议相互重叠、由来已久。

菲律宾在2014年3月30日提交了4000页的针对中国的起诉书,但与菲律宾在南海有直接岛屿争议以及专属经济区争议的还有越南、文莱和中国台湾地区。

马尼拉当局有意漠视南海地区存在的多样化岛屿与领土争议,偏偏单挑中国的“九段线”作为国际司法诉讼的对象,这本身就违背了一般法律规则中的“一致性”和“非歧视性”原则。

中国在南海声索主权,依据的是历史权利与国际海洋法规则这两大基本法律主体。

“九段线”(又称南海断续线)本身由来已久,其划定可以上溯到194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58年的领海声明中又重申了基于“九段线”,中国在南海享有的岛屿主权和海域权益。

年度最大的笑话出炉

年度最大的笑话出炉

年度最大的笑话出炉——南海仲裁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非法判定,菲律宾“胜诉”,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并否定了中国主张的“九段线”。

外交部第一时间发表郑重声明,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一群由日本前外交官作为国际法官纠集另外五个美国的盟友国的法官,临时组建的仲裁法庭,一张非法无效的判决书。

在美国庇护下的仲裁法庭,企图用一张无效的判决书来彻底颠覆中国在南海的所有权,简直是痴人说梦,可笑至极。

南海仲裁法庭,在单方面接受菲律宾前总统阿基诺提出的非法仲裁,以一贯任性、妄议的态度,不顾南海的历史、岛礁划分和领海事实的基础上,全面支持菲律宾诉求,是违背国际法的非法行动。

既然是没有执行力的审判,可为什么我们还要如此的重视这样的非法裁决呢?这场由美国主导,日本积极参与,菲律宾执行的闹剧。

在判决结果没出来前,美军在南海部署的战舰就达到了和平时期几乎创纪录的数量。

妄想用通过武力施压中国,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是不会屈服这样的行动。

仲裁法庭的裁决,虽然没有执行力,但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它的裁决可能对当前的南海规则乃至整个国际海洋秩序产生重要的解构或误导作用。

而中国所要做的是坚持“四不”: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

努力发展自己的经济,以实际的行动不予理会,对此,我们也不应做出过多的解读。

这场闹剧也从侧面反映出美国经济的复苏。

如今,中国的外汇储备达到创纪录的3.3万亿美元新高。

而据推算以中国这么大体量的国家,拥有2.5万亿美元外汇,已足够应付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

一旦战争爆发,美国可能冻结资产。

对此,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减少美国债券,将这笔资金用于提高民生福利和加快制造业升级。

大国之间的博弈,往往不在台面上,而是私底下各方面的综合竞争。

政府层面上,更加坚定地推行国内各项制度的完善修订和产业的升级改造。

避免房地产泡沫,解决股市不景气。

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水平。

南海九段线法律地位分析

南海九段线法律地位分析

南海九段线法律地位分析南海九段线的产生源于我国维护南海主权的需要。

1947年,___印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宣示中国对南海的主权。

新中国成立后,断续线由十一条改为九条,称为南海“九段线”。

九段线范围内的南海主权归属中国,世界各国也承认其合法性。

然而,周边国家不顾事实,否认九段线存在,侵犯我国南海主权,使南海问题日益复杂化。

南海九段线的法律地位界定模糊,导致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面临诸多挑战,但九段线的法律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解决南海问题,我国必须坚持以九段线为依据,而岛屿归属线是对九段线的恰当界定。

我国应努力维护九段线内的南海主权,同时,应当积极主张对“其余海域”的权利,在“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指引下,实现南海争端的和平解决。

南海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丰富,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

周边国家企图将属于我国的南海岛屿划归入其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内,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南海主权。

只有准确的界定九段线的法律地位,才能有效的维护我国对南海所享有的无可争辩的主权。

有些学者主张将九段线视为国界线,认为中国对九段线内的岛屿、礁石、沙滩及海域享有主权,而九段线外则属于其他国家或公海。

然而,九段线和国界线或疆域线有很大的区别。

国界线是清晰明确的,具有显著的标志,而九段线是以九条虚线的形式标注的,并没有明显的标志,外观上很难将其界定为一条名副其实的国界线。

国界线的目的是划分两个国家的领土主权,国界线内属于一国的领土范围,界线外则属于他国领土范围,但九段线的公布并没有因此否定南海海域内存在“公海”的事实。

因此,将九段线作为划分我国与周围国家领土主权的国界线不妥。

台湾方面最早提出历史性水域的主张,1993年通过《南海政策纲领》,声明南海的一些群岛及海域为其固有领土,拥有一切权益。

然而,历史性水域必须具备有效管辖、长期管辖和其他国家的承认三个要件,这些在短期内难以做到,也很难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同时,将历史性水域简单地界定为内水在法律和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

中国为什么对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说“不”

中国为什么对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说“不”

中国为什么对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说“不”作者:宋伟来源:《党建》2016年第07期【摘要】菲律宾试图避开主权问题,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仲裁机制的漏洞,否定“九段线”的意义和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将菲律宾侵占南沙群岛岛屿的问题异化为中国与菲律宾之间围绕几个岛屿地位和归属的争议。

这样做并不能实质性改变南海的现状,反而会恶化与中国的长期关系,因而是短视的。

中国方面应该抓住相关机会,利用各种渠道多做工作,最大可能减少仲裁案的不利影响。

一、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始末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南海地区可能蕴藏巨大石油资源的消息,以及各国政府对于海洋资源的日益重视,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开始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

菲律宾侵占了南沙群岛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岛礁,并对中国中沙群岛中的黄岩岛提出非法领土要求。

尤其是2009年以来,在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背景下,菲律宾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日益强硬,试图把南海问题变成菲律宾和美国、日本等国家共同制衡中国的一个抓手。

美国政府多次在东盟地区论坛上向中国发难。

尽管美国声明不在南海岛屿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问题上持有立场,但是却只把中国作为南海地区冲突局势的指责对象。

在美国的支持下,尤其是阿基诺三世上台后,菲律宾开始考虑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为《公约》)的强制仲裁程序来解决两国之间的主权争端,或者限制中国在南海地区的主权和其他权利。

2012年4月,菲律宾的军舰和中国海监船在中沙群岛的黄岩岛发生了对峙冲突,最后菲律宾方面不得不降低事态,撤回军舰,改派海监船只。

黄岩岛事件后,菲律宾外交部长罗萨里奥发表声明,称菲政府将把黄岩岛问题提交国际海洋法庭,寻求通过“国际仲裁”的方式,解决中菲在黄岩岛的对峙。

2013年1月,菲律宾政府向中国驻菲大使递交照会,宣称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7条和附件七的规定,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递交仲裁通知,提起强制仲裁。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相关诉求研判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相关诉求研判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相关诉求研判郑志华【摘要】菲律宾在南海仲裁案所提的十五项请求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类是有关海洋权利来源与“九段线”的合法性问题(第1、2项诉求),第二类涉及海洋地物法律地位与相关权利(第3、4、5、6、7项诉求),第三类涉及中国是否侵犯菲律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权利,第四类涉及中国是否违反有关环境保护、避碰、避免加剧争端等义务。

这四类请求环环相扣,不仅试图规避岛礁主权归属问题,也同时想要绕过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所作的海域划界等排除强制管辖的声明。

【期刊名称】《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年(卷),期】2016(000)003【总页数】5页(P6-10)【关键词】菲律宾;仲裁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诉求;南海;研判;相关权利;合法性问题【作者】郑志华【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93.5菲律宾在南海仲裁案所提的十五项请求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类是有关海洋权利来源与“九段线”的合法性问题(第1、2项诉求),第二类涉及海洋地物法律地位与相关权利(第3、4、5、6、7项诉求),第三类涉及中国是否侵犯菲律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权利,第四类涉及中国是否违反有关环境保护、避碰、避免加剧争端等义务。

这四类请求环环相扣,不仅试图规避岛礁主权归属问题,也同时想要绕过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所作的海域划界等排除强制管辖的声明。

从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所作的《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来看,菲律宾比较成功地区分了岛礁主权问题与岛礁(海洋地物)法律地位问题,海洋权利(maritime entitlement)与海域划界(maritime delimitation)问题,并获得了仲裁庭的认可。

*Award on Jurisdiction (29 October 2015),para.148-178.对于实体裁决部分,仲裁庭将会如何裁判?十五项请求哪些部分可能会获得仲裁庭的支持,对于中国的南海权利会产生什么影响?本文对此做一些初步的分析和简要的预判。

菲律宾挑战中国在九段线的权利在政策和技术上犯了严重错误

菲律宾挑战中国在九段线的权利在政策和技术上犯了严重错误

菲律宾挑战中国在九段线的权利在政策和技术上犯了严重错误菲律宾挑战中国在九段线的权利在政策和技术上犯了严重错误作者:我不是你日期:2013年5月23日前言这是一篇长文,超过一万一千字。

本作者用了将近两个多月时间才完成,因为花太多时间在研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英文: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简称为UNCLOS)上。

不过,目的只有两个:为使读者更能深入和准确了解本文的内容;和希望能提供决策者一个既合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又能在南中国海获取最大权利的意见。

菲律宾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就不停的侵蚀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权利,现在,有好几个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其它海洋特征正被菲律宾占领。

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其它海洋特征都座落在南中国海中国的九段线(英文:Nine-dashedLine)内。

中国如要收回被掠夺的权利,首先要确定一个合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洋政策。

南中国海周边诸国,特别是菲律宾,经常诬捏把南中国海据为己有。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混淆国际视听,方便他们继续非法占领中国领土和海疆。

他们认为,经过一段长时间占领,就可利用所谓时效取得而这些中国领土和海疆变合法化。

中国在九断线内的海洋政策在国际上被认为模糊不清。

南中国海诸国通常指责中国把九断线以内视为内水。

内水里的所有海洋(海水面积)、海床,岛屿,岛礁,海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为中国所有,不合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条款的规定。

不过,本作者并未发现中国政府曾正式宣布过九断线以内的所有海洋(所有海水面积)、海床,岛屿,岛礁,浅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全都属于中国。

最近,菲律宾军舰不但在黄岩岛与中国海监执法船发生对峙,更把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权利诉讼到仲裁法庭。

仲裁法庭是否受理菲律宾对中国的诉讼,还是个未知数。

不过,如果受理,中国需要评估其带来的影响。

中国对菲律宾挑战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和海洋权利有何对策?中国又如何应对声索在南中国海九断线以内权利的其它国家如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声索与海洋划界关于南中国海疆域管辖事项上,从30年代开始,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已很强烈意识到欧洲列强,尤其是法国,正在加紧蚕食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海疆。

海牙 国家阶段 答复流程

海牙 国家阶段 答复流程

海牙国家阶段答复流程海牙国家阶段的答复流程是指在国际法院的案件中,涉及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过程。

海牙是国际法院的总部所在地,也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法律研究中心。

以下将详细介绍海牙国家阶段的答复流程,并给出相关案例以说明。

一、案件受理国家阶段的答复流程始于案件受理。

当一国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向国际法院提交正式的申请书,并按照国际法院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

国际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将向被诉国发出正式传票,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状。

二、答状准备被诉国在收到传票后,需要准备答状。

答状是被诉国对原告提出的主张作出反驳和阐述自己观点的书面文件。

答状应当包括对原告提出的事实、法律和证据作出答辩。

在准备答状时,被诉国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或者律师团队进行法律分析和文件起草。

三、答状提交被诉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状提交给国际法院。

一般来说,被诉国需要在收到传票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答状,否则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违规。

答状要按照国际法院的要求进行排版和格式化,同时需要加盖本国的法院章和律师事务所的印章。

四、案件审理一旦被告提交了答状,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国际法院将组织庭审,双方当事国可以派代表团前往国际法院参加听证会和陈述辩论。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国可以交换观点、陈述法律理据和提供证据。

五、争端解决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最终做出裁决。

海牙国家阶段的答复流程通常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涉及国家间的权益和争端解决。

根据国际法院的裁决,当事国需要根据判决结果进行争端解决,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以履行国际法院的裁决。

海牙国家阶段的答复流程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模式,而是根据具体的案件和争端情况有所变化。

以下是一个实际案例,用以说明海牙国家阶段的答复流程。

案例:菲律宾对中国的南海仲裁案(2013年—2016年)菲律宾2013年向国际法院提起南海仲裁案,要求确认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没有合法性。

在案件受理后,中国向国际法院提供了如下的答状流程:首先,中国的律师团队分析了菲律宾的主张,并对其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回应。

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我国仲裁制度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仲裁双方的平等地位和法律权益。

仲裁庭成员必须独立、中立,并依法执行仲裁工作,不受任何外界压力或利益干扰。

仲裁庭应当公正裁决,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2.法定原则:我国仲裁制度依法设立,仲裁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法定原则要求仲裁庭的组成、程序、裁决等一系列事项都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超越法定的范围。

仲裁庭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确保具备法律效力。

3.独立性原则:我国仲裁制度要求仲裁庭的独立性。

仲裁庭应独立于国家机关、基层政权和当事人的影响,自由行使仲裁职权,不受任何干预。

仲裁庭的独立性保证了仲裁裁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程序公开透明:我国仲裁制度强调程序的公开和透明。

仲裁庭的审理过程应当公开进行,双方当事人有权了解和参与。

仲裁庭的裁决应当公开公示,确保当事人、社会公众对仲裁结果有知情权。

5.等效强制性原则:我国仲裁制度确立了仲裁裁决的等效强制性原则,即仲裁裁决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执行。

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当事人有义务按照裁决执行。

6.高效便捷原则:我国仲裁制度管辖范围广泛,适用领域多样,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构。

仲裁程序相对简单快捷,有利于争议的快速解决,节约时间和成本,并减轻了法院的负荷。

7.国际化原则:我国仲裁制度注重与国际标准接轨,与国际仲裁做出了一定的融合和沟通。

我国参与了一系列国际仲裁组织和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仲裁机制的建设和规则制定,提高了我国仲裁制度的国际影响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维护公正、公平、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机制。

这些原则保证了仲裁庭的独立性和公信力,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提供了一个有效、快捷、低成本的争议解决途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同时,我国仲裁制度不断与国际接轨,增加了国际交流合作的机会,提高了国际仲裁地位,为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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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九段线合理合法菲仲裁案无法撼动视点菲律宾将其与中国在南海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目的是为了取得国际舆论的支持,使之非法侵占的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合法化”,并取得礼乐滩的油气开采权。

针对菲方的无理行径,中国本着法制精神与和平外交的国策,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

与中国有海洋争端的越南、日本等正密切关注这起诉讼案的进展。

美国这个与菲律宾有军事同盟关系的盟友,也同样在关注该案的进展。

菲律宾试图让该仲裁案引起国际关注,以求得到“政治与法律的胜利”,并凭借国际舆论给中国施加压力。

尽管中方已向国际仲裁法庭表示不接受菲律宾的仲裁行为,并强调不会参加这场诉讼,但我们还是要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尤其要加强舆论宣传,将南海问题的历史真相公之于众。

关于我国南海断续线行为的合法性、菲律宾仲裁案背后的法律与政治等,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应本报之约撰文评论,以正视听。

南海断续线划定行为合理合法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独立时间看,民国政府的划线行为具有先行性;九段线符合二战后的南海诸岛归属条约;划定九段线后周边各国并未反对;南海断续线的划定行为并未违反国际法。

1947年4月14日,民国政府内政部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西沙、南沙群岛范围及主权确定与公布案。

这次会议为中国南海主权确定了基调和范围:南海领土范围最南应至曾母暗沙;西沙、南沙群岛主权之公布,由内政部命名,呈请国民政府备案,仍由内政部通告全国周知。

并决定在公布前,由海军总司令部对各群岛所属各岛,尽可能予以进驻。

会后,为了使确定的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范围具体化,方域司印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

该图作为现代中国南海地图的蓝本,具有重要意义:疆域最南端标在北纬4°左右;在南海海域完整标明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位置和岛屿名称;该图用11条断续线圈定了中国南海海域范围,成为当今中国南海主权的依据。

这11条断续线因形状似U形,也被称为U形线。

1948年2月,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邻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并附《南海诸岛位置图》。

民国政府对于断续线的划定在当时是完全具有合法性的,原因如下:一、从越、菲、马来西亚独立时间看,民国政府的划线行为具有先行性在主体方面,民国政府是我国的合法政府,有权对属于我国的领土行使管辖权;在主观方面,民国政府有将南海诸岛纳入本国行政区域图的主观愿望;在客体方面,南海诸岛当时并未被纳入到新独立的菲律宾、越南等国领土范围内,而马来西亚当时尚未独立;在行为方面,民国政府旨在使我国的南海领土范围确定化,对划线进行公告、出版《南海诸岛位置图》,在4个群岛周围标绘11条断续国界线的行为并未违反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越南于1945年9月2日,菲律宾于1946年7月4日,马来西亚于1957年8月31日,文莱于1984年1月1日先后独立。

从这些国家独立的时间点以及独立前后的国内法及政策看,它们并未采取类似中国的法律行为对南海诸岛提出主权要求。

二、符合二战后的南海诸岛归属条约《开罗宣言》规定: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旧金山对日和约》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及要求;日本放弃对南威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规定:日本国业已放弃台湾及澎湖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

根据上述国际条约和协议,当时的国民政府拥有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三、当时周边各国并未反对中国政府于1934年12月21日,召开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定了中国南海各岛礁的中英文地名,第二年1月出版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会刊》第1期公布了已审定的135个南海诸岛群体和个体名称。

1935年4月,中国政府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是中国政府首次以官方名义出版南海海域地图。

首先,在我国正式公布南海主权范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周边国家都未提出反对意见。

甚至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公约后近10年的时间里,越南也没有对中国行使南海主权表示过异议。

其他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也标明并认同了中国在南海的疆界。

其次是禁止反言原则。

这个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指任何能够代表国家说话的人,比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等,如果曾经就国家之间的某个重要问题或涉及他国重大利益的问题,发表过声明或正式讲话,或以其他任何正式的形式进行过表态,那么这些声明、讲话或表态便具有永久的国际法效力,不得因随后的情势变化而反悔或不承认。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其中除了重申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诸多岛屿属于中国,还规定这些岛屿拥有从领海基线量起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

当时的越南总理范文同随后向中国总理周恩来发出公函,表示承认和赞成中国这一声明。

除此之外,1956年越南外交部官员在外交场合也曾经承认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宋朝就属于中国。

四、南海断续线的划定行为并未违反国际法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早在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现代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和进一步发展之前就已经产生并得到公认,新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不能否定一个国家既有的权利。

民国政府划定11条断续线的行为早于公约,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新的海洋法公约无权变更之前已经确定的海洋主权事实。

中国划定断续线的时候,现代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并未建立。

这一时期正是新兴独立民族国家开始形成并固定海洋范围、主张海洋权利的时代。

即使是早就独立的美国和南美洲国家也才刚刚开始提出单方面的海洋权利主张,比如1945年美国的《大陆架公告》,南美国家要求的200海里领海权等。

这些单方面主张后来也被海洋法公约吸收并被确立为国际公认的海洋法律制度。

那么,中国南海的11条断续线同样具有类似大陆架法律制度的性质,同样也应该被公约吸收并确立。

我们在未来谈判中,必须坚持南海断续线的有效性,无论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来说,断续线都具有合法性。

从政治角度考虑,也必须坚持断续线的有效性。

因为作为民国政府的合法继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义务与责任坚守。

菲律宾船船坐滩中国仁爱礁菲律宾为坐滩船只空投物资2014年6月8日,在中国南沙群岛南子岛上,越南驻扎在该岛上的官兵与菲律宾驻扎在北子岛上的官兵首次举行联欢活动,如文艺表演,足球、排球和拔河比赛等。

越南与菲律宾两国军人在中国南子岛上合影南子岛是南沙群岛的第六大岛屿总面积约0.13平方公里。

1975年之前,该岛被菲律宾霸占,后菲军到1.5海里之外的北子岛参加一个聚会时,岛屿被南越占领。

越南驻军规模在200人以上,岛上设施较完善,有兵营和渔民居所,并建有一个足球场扣押中国渔民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在南海作业的潭门渔民被周边国家无理追赶、抓扣、抢劫、武装袭击的事件有117起,5人被枪杀,714人被无理袭击和抓扣。

2014年5月21日,南沙群岛半月礁被菲律宾海警扣押的9名中国渔民菲律宾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菲律宾无视中方合理主张与建议,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以及递交仲裁案前必须“穷尽所有手段”的基本要求,单方面强推国际仲裁,挑战我南海权益底线,必将自食其果,逼迫中国反击。

冯梁菲律宾从去年单方面启动仲裁程序,到今年3月再次强推国际仲裁,不断通过南海争议的国际化炒作,迎合域外大国的战略需求,试图达到以“合法”身份开发我南海断续线内资源的目的。

菲律宾无视中方合理主张与建议,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以及递交仲裁案前必须“穷尽所有手段”的基本要求,单方面强推国际仲裁,挑战我南海权益底线,必将自食其果,逼迫中国反击。

众所周知,菲律宾从1955年向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提交领海范围声明,到1961年公布第3046号法案(即“菲律宾领海基线法案”),再到1968年发布第5446号法案,都未将包括黄岩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纳入其声索范围。

而且菲政府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还对领土声索作出了排除性声明。

而今,菲律宾试图挑战国际法的“禁止反言”原则,声索其所谓的南海权益。

1997年,中国与东盟国家便达成基本共识,即“同意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包括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南海争议。

”在这一精神指导下,2002年中国与东盟南海争端的相关方外长及外长代表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该宣言第4条明文规定,有关南海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

其中“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解决争议的措辞明显排除了第三方(包括仲裁)的介入,因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属于公约第281条第1款中“排除任何其他程序”的协议。

近年来,中国积极为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南海各方行为准则”作出切实努力,但菲律宾单方面不断采取激进行为,为进一步磋商不断设置障碍,直至将南海问题提交国际仲裁。

菲方提交国际仲裁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实质,也明显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进入强制程序之前应用尽和平解决争端的宗旨。

根据国际法,国际仲裁法庭仲裁国家间争端必须满足当事国接受条约或国际公约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或仲裁条款这一条件。

可以看出,菲律宾提交仲裁之举并不满足这一条件,纯属当事国的单方行为。

国际海洋法法庭下的仲裁法庭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六设立的常设性专业机构,其仲裁适用的法律和程序、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七的规定为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缔约国可以向联合国秘书长以提交声明的方式,排除强制仲裁程序适用于领土归属、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军事利益等争端。

中国于2006年已作出排除性声明。

菲律宾此次提交国际仲裁的核心议题,是我国南海断续线内的岛礁主权问题,国际仲裁庭无权对此作出仲裁裁决。

实际上,菲律宾强推仲裁案不仅遭到中国的反对,也遭到东盟相关国家的质疑。

今年初,笔者在一个有关南海航行自由的国际研讨会上感受到了这一点。

一位与会者说,真不知道菲律宾的冒险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了美国人的利益,但至少损害了南海地区的共同安全,而且也给了中国“机会”,因为菲律宾的冒险行动将迫使中国对等回应。

笔者认为,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亚洲倡导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和可持续安全为核心的亚洲安全观,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推动南海成为和谐之海、共赢之海。

同时,中国对破坏地区和平的冒险者,肩负着大国应承担的责任。

菲律宾强推南海仲裁案,正在使南海问题的国际氛围趋于恶化,因为菲方正在把南海争议推出两国范畴和法律框架之外,成为某些域外大国与中国在亚太地区综合博弈的一步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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