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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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黔人社通〔2021〕53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3号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原劳动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7〕88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函〔2002〕12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5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分类及对应标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在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以外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根据承担教学任务的不同分为文化理论课教师、专业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三种类别,应分别达到以下标准:(一)文化理论课教师。

应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书。

(二)专业理论课教师。

应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中级以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应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以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13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二、基木条件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

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最新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最新条件

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3、符合当年国家和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第一篇范文: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核时需注意的问题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都通过的考生,才有资格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认定结束过后就是等待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最后就会取得自己梦寐以求的教师资格证。

注意:在参加国考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时不需要出具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考试和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也没有先后关系,只需在教师资格证认定之前取得普通话证即可。

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一、对象范围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2、河南省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3、工作单位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2022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3、2022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按2022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三、学历标准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后需要进行注册,实行五年一注册的制度,宏鹏老师建议考生也不要紧张,因为注册是不需要考试的,取得教师资格书是终身有效的,考生也不必担心有效期,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为11月5日,考生要抓紧时间进行复习,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二篇范文:2022年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一)了解政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等。

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初中小学教师测评表

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初中小学教师测评表
本表用 A4 纸双面打印
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 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成绩测评表 (初等学校〈初中、小学〉专用)
测试单位: 测试对象 姓 名 申请人工作单位 (非在职 教师填户籍所在地到村) 测试形式 试讲内容 (课题) 测试方法 测试项目 测 试 内 容 [1]仪表端庄 神情饱满 教态自然 情绪稳定 标准分值 得 分 试讲学科 (专业) 编号:No. 初中 部别 小学

观 察
教态举止
3分
观 察 试
思维能力
[2]条理清楚 逻辑性强 分析得当 综合简练 观点鲜明 反应敏捷 [3]语音清晰 表达流畅 用词准确 语句完整 通俗易懂 启发有方 被测试人签名
6分
观 察
表达能力
6分
面试成绩 教 听 试 课 学 设 计
[4]目的明确,符合教学 大纲和教材要求或课程 标准;内容充实完整,概 念准确科学。 [5]重视德育渗透,体现 素质教育;教案完整规 范,教学过程设计合理。 [6]教学环节紧凑、条理 清楚、讲练结合、讲求实 效。 [7]时间分配合理,教学 方法适当。
6分
专 家 讨 论ຫໍສະໝຸດ 教 学 特 色6分
6分
试讲成绩 测评总成绩 学科组意见:
学科组成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测试单位公章) 2012 年 5 月 日 2012 年 5 月 日
说明:本表评委人手一份,量分结束后,由学科测评组逐项登记综合,并将综合成绩填写在本 表内(一式一份) ,由被测对象和学科评委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教育局政工股。
7分
7分

听 课 提 问
教 学 过 程
7分
6分
听 课 提 问 试
教 学 方 法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保证2023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种类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生和研究生)应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从事专职教学工作或受聘的教学人员和辅导员(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的考试和测试,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除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对啊网在线直播教师资格证第一品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试题(小学)注意事项:1.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请按规定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在试卷上作答无效,不予评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字母按要求涂黑。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句话出自()。

A.《学记》B.《论语》C.《大学》D.《师说》【答案】 B。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出自《论语》2.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指出,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是()。

A.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B.智育与体育相结合C.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D.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答案】D。

马克思认为实现人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就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3.小学生常常“好心办坏事”,其原因主要是()。

A.道德情感不深B.道德意志不强C.道德认识不足D.道德自律不够【答案】C。

小学生好心办坏事主要是因为具备道德情感,但道德认识不足造成的。

4.我国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时间为()。

A.1982年B.1986年C.2000年D.2022年【答案】B。

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时间是1986年,第二次修订是在2022年。

5.优秀运动员的成功,往往要追溯到启蒙教练的培养。

这说明教师劳动具有()。

A.创造性B.长期性C.示范性D.复杂性【答案】B。

长期性是指人才培养的周期比较长,教育影响具有滞后的效果。

因此优秀运动员成功时往往能追溯到启蒙教练的培养。

6.在教育研究中,透过单向玻璃进行的隐蔽性观摩属于()。

A.显性观察对啊网在线直播教师资格证第一品牌B.参与性观察C.隐性观察D.非参与性观察【答案】C。

隐性观察是指被调查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被观察和记录。

研究者透过单向玻璃进行隐蔽性观察时,被观察者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被观察和记录。

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要求和教育部有关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户籍、学籍(在校生)在贵州省或已取得贵州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指:贵州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或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

以上人员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为合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8日下午5: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网上报名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及考区,并完成信息录入。

(三)网上审核确认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确认。

考生完成报名后,稍后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状态。

如果审核确认状态为“不合格”,请及时按照审核备注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重报或电话咨询。

(四)网上缴纳费用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务必于2022年4月21日24: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相关公告。

面试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规定收费20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考区电话;如考区无法解决,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详见下文各考区及省指导中心咨询电话一览表)。

黔人社通(2023)67号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解读

黔人社通(2023)67号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解读
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解读
黔人社通(2023)67号文件
汇报人:韦白
2023-12-20
目录
• 总则 • 基本条件 • 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目录
• 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附则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 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自 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
、2年、4年内不得申报。
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 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 、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
其他法律、法规明确不能晋升专业技 术职务的。
级、副高级、正高级。
这些职称分别对应了员级、助理级、 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
第四条明确了教师职称的级别和名称 ,包括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 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这样的划分不仅是对教师职业的一种 认可,也是对教师专业水平的一种衡 量。
02
基本条件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01
掌握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 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十条
教学岗位的教师能完成教学任务,提供独立撰写 的教案1份。
教师发展中心人员能参与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 、经验交流、学术交流等活动,独立撰写教师培 训项目设计方案或项目实施情况报告1份。
教科研人员能有序组织经验交流、教学研讨、学 术会议等活动,提供独立撰写研究报告、评估报 告、调研报告、经验总结等1份。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2024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4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4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预计为2024年3-6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

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认定流程如下:1. 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 体格检查: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 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4. 审核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5. 颁发证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得到通知后领取教师资格证即可。

2024上半年教资认定申请条件如下:1.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

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3.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 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6. 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具体的认定时间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你关注所在地区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公告,以获取最新的认定信息。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公示模板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公示模板
报名号
教师
任教学科
报名号
教师
任教学科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青教师(2022)6号)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青教师办函〔2024〕10号)等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经各位教师申请注册、学校初审,现将下列符合教师资格注册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

贵州省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贵州省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贵州省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到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定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定条件

2014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121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

121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

毕节地区教育毕地教(2022)121号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地直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教育厅黔人通[2022]86、87、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制定了《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22年起,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及学校要及时传达、贯彻到位,并将本细则及[2022]86、87、88号、毕地教人字(2022)16号、毕地教[2022]188号等相关文件挂网,便于广大教师查阅。

地区教育局查询网址: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主题词:教师职务评审实施细则通知毕节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教育厅黔人通[2022]86、87、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一)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等按黔人通[2022]86、87、88号等文件执行。

如省下发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条款细化和补充规定1、基本条件(1)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加“无违反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校长)‘十个不’承诺”的规定。

2024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4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认定时间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将于XX月份启动,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在认定机构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二、认定流程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一般包括: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部分省份已改为线上确认)、认定结果公示、领取证书等环节。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应普通话水平要求;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

学籍学历证明: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能证明或荣誉证书。

体检合格证明: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普通话水平证明:提供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各省份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由各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具体认定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六、注意事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申请。

申请认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认定资格。

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请及时关注公示信息并按照要求领取证书。

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2]0089号

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2]0089号

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正文:---------------------------------------------------------------------------------------------------------------------------------------------------- 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2]0089号2002年8月26日)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中小学编制管理及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全省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精神,现就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定编定员等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一、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原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我省事业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科学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实施办法,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直接关系到我省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做好这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需要;(2)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3)力求精简和高效;(4)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小学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

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管理、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等不同教育层次和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按照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的一定比例核定(详见《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附后,以下简称《编制标准》)。

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职,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

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免试认定中小学资格证的通知

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免试认定中小学资格证的通知

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免试认定中小学资格证的通知
一、免试资格
1.取得《贵州师范学院颁发的中小学学校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有教学关键能力证书》;
2.已获得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
3.已经在贵州省学前教育行政涉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在报名时已持有有效的中小学教师教育质量管理系统(STEAM)证书,或多届参加贵州省中小学教师教育质量管理系统(STEAM)培训并圆满通过;
5.被推荐为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又有中小学校校教师资格(等同资格)的单位工作教师;
6.被评定为区(县,市)级以上特级(一级)教师;
7.受邀参加学校管理、教育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8.获得全国中小学校教师技能大赛全国冠军;
9.获得贵州省十佳模范教师称号(有证书)。

二、申请材料
2.本科以上学位证书及档案原件;
3.本人的相片4张,采用数码照片;
4.有关资格、能力认定成果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6.完善报名所需资料;
7.本校技能大赛获颁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有关问题
1.免试认定不予转换为学历,不作为国家公务员的资格要求;
2.达到聘用标准后应参加民进(省委质量局、省教育厅)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核免试择优登记;
3.免试认定期间不得重复报名;
4.免试认定成功后需及时在15日内报送有关审定材料;
5.有条件至贵州师范学院洽费本科以上学历及有教学关键能力证书经费资格工作组领取暂交经费。

特此公告!
贵州师范学院
2020年7月30日。

2024贵州教师资格评审条件

2024贵州教师资格评审条件

2024贵州教师资格评审条件
贵州教师资格评审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 具备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具体来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具备教育教学能力。

这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课堂管理能力等。

5.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 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定的教育信念、良好的师德修养,适合从事教育工作。

请注意,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和考试类型而有所不同。

建议查看贵州省教育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或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贵州教资认定流程

贵州教资认定流程

贵州教资认定流程一、申请资格的确认在进行贵州教资认定之前,首先需要确认自己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认定主要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层次。

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应层次的教育背景和教龄要求,才能进行认定申请。

二、填写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表格中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内容。

在填写表格时,申请人要认真核对自己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资料准备除了填写认定申请表外,申请人还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这些材料需要进行复印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四、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填写完整的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给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前往认定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在递交材料时,需要注意保管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审核与评估认定中心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

审核的过程主要是验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评估的过程则是根据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六、考试与评定在通过审核与评估之后,申请人还需要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考试合格后,认定中心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备教师资格。

七、认定结果公示与颁证认定中心会将认定结果公示一段时间,公示期内,任何人都有权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

公示期结束后,认定中心会根据评定结果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期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认定期满后,教师需要重新进行认定申请,以继续保持教师资格。

以上是贵州教资认定的基本流程,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准备和申请。

希望本文对准备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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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贵州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及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一)网上申报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在网报结束后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相关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认定机构将于5月27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1月7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1)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具体要求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主。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于6月17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

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详见附表:贵州省各认定机构及省指导中心联系方式)(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附件:贵州省各认定机构及省指导中心联系方式贵州省教育厅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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