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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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调整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并用于销售的化妆品,其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出口合同而生产加工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应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
进口化妆品标签标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标注,国家有关规定未要求的,依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 (标签标识定义) 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商相关信息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第四条 (基本要求)化妆品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有科学依据。
第五条 (管理职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全国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签标识的内容第六条 (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标签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符合国家商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可以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第七条 (化妆品名称特殊规定)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且应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标注产品名称。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的化妆品及其标签。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化妆品的质量、成分、功能、用途、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等内容。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化妆品标签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标签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签内容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应与产品实物相符,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语言。
(二)净含量:以克(g)或毫升(mL)为单位,标明产品总量。
(三)成分表: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一定顺序列出化妆品中的成分,包括成分名称、含量等信息。
(四)生产日期:标注生产日期,以年、月、日或年、月表示。
(五)保质期:标注产品保质期,以月、年表示。
(六)使用方法:根据产品特性,提供正确的使用方法。
(七)注意事项:标注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过敏测试、避免接触眼睛等。
(八)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标注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九)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
(十)执行标准: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
(十一)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如产品认证标志、环保标志等。
第六条特殊化妆品标签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
(二)特殊化妆品注册日期。
(三)特殊化妆品功效。
(四)特殊化妆品适用人群。
(五)特殊化妆品禁忌人群。
第三章标签格式第七条化妆品标签的格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标签尺寸:根据产品包装和形状,合理确定标签尺寸。
(二)字体:使用易于辨认的字体,如宋体、黑体等。
(三)颜色:使用清晰、醒目的颜色,避免使用容易产生误导的颜色。
(四)布局:合理布局标签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阅读。
(五)图片:如使用图片,应与产品实物相符,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图片。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3篇)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粘贴、连接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载有产品相关信息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等的说明物。
化妆品说明书是指置于销售包装内的,以文字、图示等形式对产品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进行介绍的说明性材料。
第四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所标注内容应真实科学,清晰完整,书写正确、易于辨认和阅读。
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所标注的产品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和用途等内容应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
第七条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生产企业名称;3.生产企业地址;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国产产品);5.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6.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如有);7.成分;8.净含量;9.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10.安全警示用语(必要时);必要时,应注明使用方法和储存条件。
除上述必须标注内容外,化妆品生产企业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其他信息。
第八条对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或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标识为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在其标签上至少应标注以下内容,其余内容标注在说明书中。
1.产品名称;2.生产企业名称;3.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4.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如有);5.净含量;6.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7.安全警示用语(必要时)。
第九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除注册商标、境外企业地址和其他必须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应为规范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繁体字及外文,但应拼写正确。
如果同时出现多种文字,化妆品标签同一可视面内规范汉字的字体不得小于对应的其他文字。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第四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化妆品标签应当清晰、持久,易于辨认、识读,不得有印字脱落、粘贴不牢等现象。
第六条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第七条化妆品标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使用期限;(二)产品成分、功效、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三)产品生产批号、产品编号、产品规格、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四)产品执行的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五)产品贮存条件、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废弃方法等;(六)产品适用肤质、年龄、性别等;(七)产品检测报告、认证标志等;(八)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第八条化妆品标签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三)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内容;(四)容易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化妆品标签上标注产品注册或者备案号。
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号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一致。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三篇)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指的是对化妆品标签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规定。
化妆品标签是指化妆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代码、符号等,用于标识、宣传和说明产品的名称、功能、用途、成分、规格、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信息。
化妆品标签管理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下面是对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标签内容规定1. 产品名称化妆品的产品名称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性质和用途,不得有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禁止使用无效或无科学依据的名称,禁止使用具有欺骗性的名称。
2. 功能、用途说明化妆品标签上应当准确明示产品的功能和用途。
禁止夸大产品功能或虚假宣传产品的预防、治疗功效。
3. 成分表述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清楚明示产品的成分。
主要成分按照含量大小从高到低排列,使用通用名称或者化学名称,禁止使用模糊不清、伪造或者隐瞒某些成分的情况。
4. 规格、数量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规格和数量,确保消费者清楚了解所购买的产品的规格及数量。
5.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生产批号用于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用于告知消费者产品的存储、使用期限。
6. 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特殊产品应当标明产品适用人群、使用剂量、使用频率、使用部位等特殊使用要求。
7. 生产企业信息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合法的生产资质,并确保标签上的企业信息真实有效。
二、标签形式规定1. 字体和字号化妆品标签上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读,字体大小应当适中,不得使用迷惑性或模糊不清的字体。
2. 标志和图形化妆品标签上的标志和图形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可能迷惑消费者的标志和图形。
3. 色彩化妆品标签上的色彩应当鲜明明亮,不得使用迷惑性或过于夸张的颜色。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四篇)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指的是对化妆品标签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规定。
化妆品标签是指化妆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代码、符号等,用于标识、宣传和说明产品的名称、功能、用途、成分、规格、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信息。
化妆品标签管理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下面是对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标签内容规定1. 产品名称化妆品的产品名称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性质和用途,不得有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禁止使用无效或无科学依据的名称,禁止使用具有欺骗性的名称。
2. 功能、用途说明化妆品标签上应当准确明示产品的功能和用途。
禁止夸大产品功能或虚假宣传产品的预防、治疗功效。
3. 成分表述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清楚明示产品的成分。
主要成分按照含量大小从高到低排列,使用通用名称或者化学名称,禁止使用模糊不清、伪造或者隐瞒某些成分的情况。
4. 规格、数量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规格和数量,确保消费者清楚了解所购买的产品的规格及数量。
5.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生产批号用于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用于告知消费者产品的存储、使用期限。
6. 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特殊产品应当标明产品适用人群、使用剂量、使用频率、使用部位等特殊使用要求。
7. 生产企业信息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明示产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合法的生产资质,并确保标签上的企业信息真实有效。
二、标签形式规定1. 字体和字号化妆品标签上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读,字体大小应当适中,不得使用迷惑性或模糊不清的字体。
2. 标志和图形化妆品标签上的标志和图形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可能迷惑消费者的标志和图形。
3. 色彩化妆品标签上的色彩应当鲜明明亮,不得使用迷惑性或过于夸张的颜色。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和现行法规一致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化妆品许可批号及备案编号标注)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及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及备案
编号根据审批机关核发的批件号或备案号进行标注。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六个月内, 企业可登录
——字体大小的宣称被禁止。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标签变更程序) 产品需要更新已经批准或备案的标签标识的,按以
下规定执行: (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更新内容不涉及产品 安全性及功效宣称方面改变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 口化妆品,需要更新产品标签标识的,生产者将更新的 标签标识上传至指定的网上备案系统后,产品可即时生 产销售; (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及进口化妆品需要更换产品 标签标识,且更新内容涉及产品安全性及功效宣称方面 改变的,生产者应将更新的标签标识上传至统一指定的 网上备案系统,原产品审批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 整改意见的,更新产品可生产销售。
——标签上的文字, 不得大于汉字字体。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命名要求) 化妆品应当标识唯一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由商标
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可以使用注册商标和未经注册商标,用于化妆品中不符 合本办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除外。
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 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体积等原因, 无法标注在 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 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化妆品标签标识,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整围) 在中华人民国境生产(含分装),并用于销售的化妆品,其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出口合同而生产加工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应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
进口化妆品标签标识依据有关规定标注,有关规定未要求的,依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签标识定义) 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商相关信息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第四条(基本要求)化妆品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有科学依据。
第五条(管理职责)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全国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签标识的容第六条(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标签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符合商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强制性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可以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第七条(化妆品名称特殊规定)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时,不得违反相关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且应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标注产品名称。
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化妆品,应在标签标识中标明,以示区别。
化妆品企业标签管理制度
化妆品企业标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化妆品企业的产品标签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企业的产品标签管理工作。
三、标签设计1. 标签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清晰易懂,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
2. 标签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功效、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成分、厂名厂址等必要信息。
3. 标签设计应美观、大方,标志清晰醒目。
四、标签审核1. 产品标签设计由企业内部产品研发部门负责制定,制定后需经过审定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和是否填写完整。
2. 审定部门审核通过后,标签将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五、标签印刷1. 标签印刷由专业印刷企业进行,印刷内容应与经审核通过的标签设计一致。
2. 印刷过程应保证标签颜色、字体、大小准确无误。
六、标签存储1. 审批通过的标签应存放在指定的标签存储库中,存放期限应与产品保质期保持一致。
2. 存储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日晒和潮湿,确保标签完好无损。
七、标签更换1. 若因产品变更或法规要求需要更换标签,需经过审定部门审核通过方可更换。
2. 更换后的标签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和相关销售渠道。
八、标签使用1. 生产部门应按照标签要求进行产品生产,确保标签内容与产品实际情况一致。
2. 销售渠道应在销售时将标签完整贴于产品包装上。
九、标签监督1. 审定部门应定期对产品标签进行抽查,确保标签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消费者对标签内容有异议,可向企业投诉,企业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解决问题。
十、标签违规处理1. 如产品标签违反法规规定,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进行召回。
2. 对于标签违规行为,企业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违规报告并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十一、标签档案1. 企业应对所有产品标签设计、印刷、审核、更换等环节进行档案管理,记录包括标签设计稿、审核记录、更换记录等。
2. 标签档案应保存时间与产品售后保质期一致,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化妆品企业标签管理制度
化妆品企业标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妆品企业标签管理,规范化妆品企业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的企业以及化妆品经营者在化妆品标签的制作、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化妆品企业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清晰、稳定的原则,确保化妆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化妆品企业标签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企业标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妆品标签的制作和使用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必要的安全警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名称的规定,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性的词语。
第七条化妆品标签上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名称、地址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使用代理商或者分销商的名称、地址。
第八条化妆品标签上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或者无效的编号。
第九条化妆品标签上的全成分应当真实、准确,按照化妆品原料的序号、名称、百分比含量进行标注。
第十条化妆品标签上的净含量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低于实际含量。
第十一条化妆品标签上的使用期限应当清晰、准确,不得使用“长期有效”、“永久有效”等模糊的表达。
第十二条化妆品标签上的使用方法应当清晰、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性的描述。
第十三条化妆品标签上的安全警示应当清晰、准确,包括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敏反应、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四条化妆品企业应当在化妆品的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标注产品名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必要的安全警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范文精简版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化妆品市场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化妆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由于市场监管不力和标签管理不规范,一些化妆品产品存在着标签虚假宣传、标签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给消费者的选择带来了困惑。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管,我们制定了本《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二、标签内容要求1.产品名称:标签上应准确标明化妆品的名称,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有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性的用语。
示例:产品名称:抗皱修护面霜2.生产厂家:标签上应明确标明化妆品的生产厂家,并附带或厂家地质。
示例:生产厂家:X化妆品地质:省市区街道号3.产品规格:标签上应明确标明化妆品的规格,包括净含量、质量等信息。
示例:产品规格:50ml4.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标签上应详细说明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避免可能产生的风险。
示例:使用方法:将适量产品涂抹于脸部,轻轻按摩至吸收。
注意事项:如有不适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5.保质期:标签上应明确标明化妆品的保质期,以年、月、日的格式详细表示。
示例:保质期:2023年12月31日6.成分:标签上应详细列出化妆品的主要成分,确保消费者对产品的成分有清晰的了解。
示例:成分:水、甘油、甲基苯甲酸等标签上应明确标明化妆品的生产日期,以年、月、日的格式详细表示。
三、标签调查与监督为了确保化妆品标签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查与监督:1.定期抽查:我们将定期抽查市场上的化妆品产品,对其标签进行审查,确保标签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2.投诉处理: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对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进行处罚。
3.行业指导:我们将开展化妆品标签管理相关的行业指导工作,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标签管理准则的认识和理解。
四、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我们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改正;2.罚款;3.暂停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产品之一,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非常重要。
化妆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重要依据,具有保障公众健康和消费权益的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涉及化妆品标签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标签内容要求1. 化妆品标签应当清晰、完整地标明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清晰简明的产品名称,不能使用虚假宣传或迷惑消费者的用语。
- 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名称和地质。
- 净含量:净含量应标明在产品包装上,并以适当单位表示,如ml、g等。
-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明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批号,以便追溯和监管。
- 使用方法:简明扼要地描述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 主要成分:标明产品的主要成分,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组成和可能的过敏风险。
2. 化妆品标签应当使用国家法定的文字和度量衡单位,不得使用迷惑、虚假宣传的用语或图像。
四、标签设计要求1. 化妆品标签的字体应当清晰可辨认,字号适中,以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地阅读。
2. 标签的背景色和前景色应当有明显的对比,以提高标签的可辨识性。
3. 标签上的文字应当排列整齐、居中,避免出现歪斜或重叠的情况。
4. 标签上的信息排版应当合理,避免信息过于拥挤或错位。
五、标签审核和监管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标签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标签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标签的监管,对涉及虚假宣传、迷惑消费者的标签进行查处和处理。
3. 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举报渠道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问题标签,以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可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等。
2. 对于严重违反《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可采取吊销生产许可证、关闭生产设施等相应措施。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整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并用于销售的化妆品,其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出口合同而生产加工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应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
进口化妆品标签标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标注,国家有关规定未要求的,依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签标识定义)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商相关信息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第四条(基本要求)化妆品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有科学依据。
第五条(管理职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全国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标签标识的内容第六条(化妆品名称)化妆品标签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符合国家商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可以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第七条(化妆品名称特殊规定)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且应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标注产品名称。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化妆品标签的管理实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销售、进口化妆品的单位或个人,在化妆品标签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遵守本办法。
三、标签的定义化妆品标签是指贴在化妆品包装上,用于标明化妆品名称、主要功能、配料、用法、注意事项、保质期等信息的纸片、纸质标签、塑料膜等物品。
四、标签设计1. 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识清晰可辨,文字、数字、图案应当准确无误。
2. 化妆品标签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名称、型号、容量等基本信息,并标注生产厂家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3. 化妆品标签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主要功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应标注禁忌人群和禁忌使用情况。
4. 化妆品标签应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标注准确、真实、合法的信息。
五、标签使用1. 使用化妆品标签时应确保标签与化妆品包装紧贴,不易脱落。
2. 使用化妆品标签时应保证标签内容清晰易读,不得用污损、模糊、粘贴不牢等不合格的标签。
3.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对标签的内容及使用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确保标签符合相关要求。
六、标签管理1. 企业应对化妆品的标签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标签的使用数量和使用规范。
2.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对标签进行更新,确保标签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对于存在违规标签的化妆品,相关企业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督查检查相关部门应对化妆品标签进行监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严格控制化妆品标签的使用质量和真实性,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附件1. 化妆品标签样例;2. 化妆品标签使用规范;3. 化妆品标签设计要求;4. 化妆品标签管理制度。
九、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颁布的,包含食品安全标准、制度、规定等内容的法规文件。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范本:1. 引言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事项,确保化妆品标签信息的准确性、清晰性和合规性,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2. 标签设计与内容2.1 标签设计要求2.1.1 标签尺寸要求标签尺寸应适中,能容纳必要的标签信息。
2.1.2 标签材质要求标签材质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防水性和抗化学物质腐蚀性。
2.1.3 标签图案要求标签图案应与化妆品的特性相符,能直观展示产品的功能、用途和注意事项。
2.2 标签内容要求2.2.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产品名称,确保产品的唯一性。
2.2.2 成分表与含量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化妆品中的主要成分,并标明各成分的含量范围。
2.2.3 使用说明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使用方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
2.2.4 保质期与储存条件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保质期和适宜储存条件。
2.2.5 生产厂商信息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生产厂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3 标签语言要求化妆品标签应使用国家规定的语言进行标注,同时可以附带英文或其他语言的翻译。
3. 标签印刷与质量控制3.1 印刷要求标签印刷应采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图案,并保持与设计稿一致。
3.2 标签质量控制应建立标签质量控制流程,确保每个标签的质量合格,并保留相关质量控制记录。
4. 检测与监督4.1 自检与抽检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自检制度,并定期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4.2 监督抽检相关监管部门可随机抽检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标签,确保标签信息的合规性。
5. 处罚与追责5.1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5.2 法律责任追究严重违反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 化妆品标签设计示例图- 标签质量控制记录表-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7. 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化妆品指用于涂抹、喷洒、涂或者按摩的人体表面的各种物质或混合物的产品,用以清洁、保护、改变皮肤外貌或修饰外貌的,但不包括药品。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产品,对于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
标签是化妆品包装上的重要信息载体,能够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成分、使用方法等信息。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相关法律法规
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三、标签内容要求
1.产品名称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产品净含量
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5.成分列表
6.使用方法
7.保存方法
8.质量标准
9.特殊警示信息
四、标签设计规范
1.标签文字清晰易读
2.标签颜色醒目
3.标签易撕下
4.标签材质环保
五、标签管理责任
1.生产企业应对标签内容进行审核
2.销售商应保证标签完整
3.监管部门应加强标签监督检查
六、标签管理流程
1.标签设计
2.标签审核
3.标签印刷
4.标签贴附
5.标签监督检查
七、标签管理的意义
1.保障消费者权益
2.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3.维护市场秩序
八、标签管理的挑战与对策
1.假冒伪劣产品带来的挑战
2.标签设计不合理带来的挑战
3.标签监管不力带来的挑战
对策: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标签设计规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九、结语
化妆品标签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只有规范标签管理
办法,才能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标签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标签内容要求
1. 化妆品标签必须真实、准确地标明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和批号等信息,且需清晰可辨。
2. 标签应标注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性,明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标签设计要求
1. 化妆品标签设计应美观大方,色彩明亮,文字清晰易读。
2. 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和图表等内容应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
不得有虚假、夸大宣传之嫌。
四、标签审核程序
1. 生产企业在销售之前,必须先提交标签设计方案给相关部门
进行审核。
2. 相关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标签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3. 若标签设计方案符合标准,相关部门将予以批准,并签发相应的审核通过证明。
五、标签更新和变更
1. 生产企业须定期对已上市的化妆品标签进行更新,确保标签内容和设计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
2. 对于标签内容和设计的任何变更,生产企业必须重新向相关部门提交审核。
六、标签违规处理
1. 对于标签内容不实、夸大、虚假宣传等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责令生产企业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的情况,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该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化妆品标签管理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行,但应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
进口化妆品标签标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标注,国家有关规定未要求的,依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 (标签标识定义) 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商相关信息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第四条(基本要求)化妆品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有科学依下列要求:(一)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符合国家商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能承担产品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并标注实际生产加工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按照以下规定标注:(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也可以标注集团公司中文名全部列明,并标注含量;属于一般物质的,可用中文名或其他能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列明,并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顺序排列。
标注术语和计量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第十条 (净含量)化妆品标签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识由净含量、数字和计量单位组成。
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体积标明净含量。
同一包装内如果含有互相独立的几件相同的化妆品时,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
第十三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化妆品标签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标准号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化妆品标签标识应当标第三章标签标识的形式第十六条 (基本要求) 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一、引言化妆品是指用于外用的任何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涂布于人体表面的部份或者全身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或者改变外观的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
为了确保化妆品市场的正常运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标签管理办法应被制定并严格执行。
二、标签信息要求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和选择所购买的化妆品,在化妆品的标签上应包含以下信息:1. 品名和品牌:化妆品的中文品名和品牌名;2. 用途:明确化妆品的用途和适合人群;3. 净含量:以分量或者容量单位标注化妆品的净含量;4.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明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5. 生产许可证号和生产企业:标明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号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连系方士;6. 成份列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列出化妆品成份及其含量;7.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明确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化妆品并提醒注意事项。
三、标签的设计与规范1. 字体和字号:选择易于阅读的字体和合适的字号,确保标签上的信息清晰可辨;2. 排版和布局:合理安排标签上各项信息的排布和布局,使其易于辨认;3. 配色和图标:选用醒目的配色和恰当的图标,以便消费者快速识别和关联化妆品的特性;4. 标签材质:选择耐磨损、防水、防油的材质制作标签,以确保标签的持久性和可靠性。
四、标签检验与认证化妆品市场众多,为了保证化妆品质量和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进行标签检验与认证。
1. 标签内容检验:由相关权威机构对化妆品标签的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其与成份列表、品名及资质等相符合;2.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标签内容的检验,确保符合相关要求;3. 标签认证机构:指定权威机构开展标签认证工作,审核符合标准的化妆品。
五、执法与处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对违规标签的化妆品应依法赋予处罚。
1. 检查与抽检: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市场上化妆品的检查力度,进行抽检,并对违规产品进行处罚;2. 假冒伪劣产品: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企业,依法赋予严厉处罚;3. 虚假宣传:对于标签内容虚假、宣传误导的化妆品,应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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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化妆品标签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结合化妆品标签的管理实践,制定本办法。
二、合用范围
合用于生产、销售、进口化妆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化妆品标
签的设计、创造、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遵守本办法。
三、标签的定义
化妆品标签是指贴在化妆品包装上,用于标明化妆品名称、主
要功能、配料、用法、注意事项、保质期等信息的纸片、纸质标签、塑料膜等物品。
四、标签设计
1. 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识清晰可辨,文字、数字、图案应当准确无误。
2. 化妆品标签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名称、型号、容量等基本信息,并标注生产厂家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3. 化妆品标签应明确标注化妆品的主要功能、使用方法和注意
事项,必要时应标注禁忌人群和禁忌使用情况。
4. 化妆品标签应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标注准确、真实、合
法的信息。
五、标签使用
1. 使用化妆品标签时应确保标签与化妆品包装紧贴,不易脱落。
2. 使用化妆品标签时应保证标签内容清晰易读,不得用污损、
含糊、粘贴不牢等不合格的标签。
3.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对标签的内容及使用质量进行自我检查,
确保标签符合相关要求。
六、标签管理
1. 企业应对化妆品的标签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标签的使用数量
和使用规范。
2.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对标签进行更新,确保标签信息准确
无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对于存在违规标签的化妆品,相关企业应当即将住手销售、
下架,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督查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化妆品标签进行监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严格控制化妆品标签的使用质量和真实性,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附件
1. 化妆品标签样例;
2. 化妆品标签使用规范;
3. 化妆品标签设计要求;
4. 化妆品标签管理制度。
九、法律名词及注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颁布的,包含食品安全标准、制度、规定等内容的法规文件。
2. 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
3. 销售企业:销售经营单位或者个人。
4. 督查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
1. 化妆品标签的内容相对繁琐,需要加强企业用户培训,提高用户标签管理能力。
2. 化妆品标签的管理需要各部门配合配合,建立起完整的督查检查机制,确保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像关要求进行标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