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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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
1502公路用地
/
/
1202公路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5
机场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4机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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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机场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3港口码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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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港口码头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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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105交通场站用地
110502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0705医疗卫生用地
070502公共卫生用地
080603公共卫生用地
0806医疗卫生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4
医卫慈善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6社会福利用地
0706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社会福利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教育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3
科教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190508-再修订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190508-再修订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送审稿)自然资源部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与主要国土用途,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目录1 总则 (1)2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1)2.1一般规定 (1)2.2规划分区 (2)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 (6)3.1 一般规定 (6)3.2规划用途分类 (7)附录A: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说明 (19)1 生态保护与保留区 (19)1.1核心生态保护区 (19)1.2生态保护修复区 (20)1.3自然保留区 (20)2海洋特殊保护与渔业资源养护区 (21)2.1海洋特殊保护区 (21)2.2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区 (21)3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 (22)4古迹遗址保护区 (22)5城镇发展区 (23)5.1城镇集中建设区 (23)5.2城镇有条件建设区 (24)5.3特别用途区 (25)6农业农村发展区 (25)7海洋利用与保留区 (26)7.1海域利用区 (26)7.2无居民海岛利用区 (27)7.3海洋保留区 (27)8矿产与能源发展区 (27)附录B:城市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29)1居住生活区 (29)2商业商务区 (29)3综合服务区 (30)4工业物流区 (30)5绿地休闲区 (31)6交通枢纽区 (31)7公用设施集中区 (32)8战略预留区 (32)9特色功能区 (33)附录C: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35)1村庄建设区 (35)2一般农业区 (35)3林业发展区 (36)4牧业发展区 (36)附录D: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37)1渔业利用区 (37)2交通运输用海区 (37)3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38)4矿产与能源用海区 (38)5旅游休闲娱乐用海区 (39)6特殊利用区 (39)附件: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说明 (41)1分类依据 (41)2分类说明 (41)3与“三调”工作对接 (43)1 总则1.0.1【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一、居住用地居住用地是指供人类居住的土地,包括住宅用地、住宅小区用地、居住园区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和乡村的住宅建设,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土地,包括政府办公用地、行政管理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卫生用地、文化娱乐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三、经济用地经济用地是指用于经济活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旅游用地、农业用地、水资源利用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工厂、商场、酒店、农田以及水资源的利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交通运输设施与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设施与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土地,包括道路用地、铁路用地、航空运输设施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电力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与能源设施的建设以及公共设施的布局。

五、生态环境用地生态环境用地是指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土地,包括自然保护区用地、生态用地、绿地用地、风景名胜区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维持生态平衡以及人们休闲娱乐的需要。

六、历史文化用地历史文化用地是指用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活动等用地,包括文物古迹保护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艺术表演场所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保护历史遗迹、传承文化传统以及进行文化艺术活动。

总之,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涵盖了居住、公共设施、经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以及历史文化等多个方面,目的是合理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为了更好地规划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试行)》。

该指南旨在明确土地规划的分区划定和用途分类,为各级政府和规划机构提供指导,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分区划定1.城市功能区划城市功能区划依据城市发展战略和规模,将城市划分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城市新区、城市郊区和城市边缘区。

在中心城区内,主要集中商业、金融、文化、教育、政府等功能;城市副中心则是城市的次级商业中心,承担一部分商务、办公、居住等功能;城市新区是承接城市拓展和功能转移的区域,注重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发展;城市郊区是农业、生态保护和休闲旅游的重点区域;城市边缘区主要是为城市发展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和服务。

2.乡村功能区划乡村功能区划将乡村划分为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区、乡村旅游和休闲区、乡村生态保护区和卫生农村建设区。

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区是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的区域,提供农田、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科技服务等支持;乡村旅游和休闲区是注重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的区域,提供度假别墅、旅游景点等设施;乡村生态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重点区域;卫生农村建设区注重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用途分类1.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是供居民居住的用地,包括单户住宅用地和多户住宅用地;商务用地是用于商业和办公等商务活动的用地,包括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等;工业用地是用于工业生产和制造业的用地,包括工业园区和工业基地等;公共设施用地是供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的用地,包括学校、医院、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等。

2.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分为耕地、林地、牧草地和园地。

耕地是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和农业生产的土地;林地是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营;牧草地是用于畜牧业的饲养和放牧;园地是用于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的种植。

3.生态用地生态用地主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1.0.1【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1.0.2【适用范围】本指南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适用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适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

1.0.3【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构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落实城市发展与国土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0.4【管控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同构成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支撑体系,分级承接传导、细化落实规划意图和管制要求。

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2.1 一股规定2.1.1【分区原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陆海统筹并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修复、开发与利用两大空间管控属性为基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

2.1.2【分区目标】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承接和传导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意图,并为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保护与利用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

2.1.3【分区要求】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进一步强化市县国土空间的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市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应根据市县主体功能区定位及其管制制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确定的主要功能导向划分规划分区,并应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2应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针对不同分区对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设立对应的管理规定,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的有效传导与差异化管理。

2.1.4【分区规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明确主要功能导向,将规划管制意图相同的关键资源要素划入同一分区,同时应明确各分区对应的主要国土用途类型,以及用途管制制度准入的国土用途;2当分区划分出现可叠加或交叉的情况时,应依据管制规定从严选择规划分区的类型,或在确保不损害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分区类型。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定位、任务、编制要求等主要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编制。

2术语与定义2.1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载体和场所,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2.2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2.1总体规划是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2.2.2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2.2.3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2.3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2.4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划定的需要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

2.5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空间边界。

2.6中心城区是指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相关控制区域包括城市的新城、新区及各类开发区,组团式城市的主城和副城等,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零星散布城镇建成区。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二〇二〇年二月前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略)目录1 总则 (1)2一般规定 (2)3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 (3)附录 A (7)附录 B (16)附件: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说明 (17)1 分类依据 (17)2 分类说明 (17)3 与“三调”工作对接 (19)1 总则1.0.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统一基本术语和代码,制定本指南。

1.0.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管理,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可以参照或选用。

1.0.3【总体原则】本指南为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需要在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基础上进行分类,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坚持分级分类并列不交叉,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2 一般规定2.0.1【分类规则】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应满足全要素、地表不重叠、易识别、易统计、易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统一编码、用途清晰,当陆域用地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地面主要功能进行归类;当海域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1.建设用地类: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产业设施建设用地、交通运输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城镇扩展、农村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等方面。

2.保护用地类: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植物和动物资源以及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

3.农业用地类:主要包括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产品供应保障区、农产品基地和农村产业发展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供给和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

4.水域用地类:包括水域保护区、河湖水系用地、港口码头和航道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水资源、培育水生态环境和提供水运交通等服务。

5.生态用地类: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区、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旅游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旅游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6.矿产资源用地类:包括矿产开发区、矿山采石场和矿产资源保护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

7.防灾减灾用地类:包括防洪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区和灾害易发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防洪、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

8.水资源用地类:包括水源保护区、水库集水区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水资源、调节水量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等。

9.旅游休闲用地类:包括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和旅游开发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发展旅游业、提供休闲和娱乐服务。

10.基础设施用地类:包括能源设施用地、信息网络用地和综合交通枢纽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建设和发展能源、信息和交通等基础设施。

11.其他用地类:包括军事用地、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军事军事建设、特殊用途和其他未列入以上类别的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仅为一般性的分类,具体的规划用途还需要根据具体区域的特点和规划目标来确定,可以进行细化或合并。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前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
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
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
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
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
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遵循
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主
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与主要国土用途,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
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
容包括:总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
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
一、重大意义
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
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分区梳理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分区梳理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分区梳理用途分区国土空间用途分区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和依据。

目前我国浙江、江西、河北、湖南、山东、四川、河南、江苏和广西省均发布了《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试行稿,现将其中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梳理如下。

黄色底色的分区部分为各省在国家标准基准上的增补细化省一级分区<二级分区(三级分区)>浙江生态保护红线区<核心红线区/其他红线区>生态保护控制区<森林生态控制区/湿地生态控制区/海洋生态控制区/其他生态控制区>一般生态保护区<一般生态防护区/一般生态经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一般农业农村发展区<农田整备区/一般农地区/村庄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重要绿地水系区/历史文化紫线区/重要交通与枢纽区/居住生活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区/商业商务区/工业物流区/特色功能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城镇特别用途区陆域其他保护利用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工矿及矿西藏>渔业用海区<养殖用海区/增殖用海区/海洋渔业基础设施区>港口航运区<港口用海区/航道用海区/锚地用海区>工业与矿产能源用海区<工业用海区/油气用海区/固体矿产用海区/可再生能源用海区>旅游休闲娱乐用海区<风景旅游用海区/文体休闲娱乐用海区>特殊用海区<军事用海区/其他特殊用海区>海洋保留区湖南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其他红线区)/生态保护控制区(森林生态控制区/水体和湿地生态控制区/其他生态控制区)>耕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其他耕地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物流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历史文化紫线区/战略预留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零散城镇建设区>乡村发展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文化遗产区/旅游发展区/林业发展区/畜牧发展区/渔业发展区/矿业发展区>江苏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地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控制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乡村发展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其他发展区 >海洋发展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海洋预留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广西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乡村发展区<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其他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海洋预留区> 矿产能源发展区山东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自然保留区<自然保留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农业农村发展区<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海洋发展区<渔业利用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业用海区/矿产与能源用海区/旅游休闲娱乐用海区/特殊利用区/无居民海岛利用区/海洋预留区>河北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自然保留区<自然保留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农业农村发展区<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海洋发展区<渔业利用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业用海区/矿产与能源用海区/旅游休闲娱乐用海区/特殊利用区/无居民海岛利用区/海洋预留区>江西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保护区>自然保留区<自然保留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农业农村发展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储备区/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城镇特别用途区>文化遗产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四川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自然保留区<自然保留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农业农村发展区<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河南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农业农村发展区<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可以看到基本各省都根据地域发展特色对分区进行了增补细化供稿/谢雨欣编辑/谢雨欣指导/朱佩娟。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论方法与实践》是201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田志强等。

内容简介:本书基于陕西省榆林市“多规合一”试点开展的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编制实践,提出协同理论指导下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多规衔接理论模型框架,确定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形成对空间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的系统分析;从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评价、生态红线划定、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实施保障措施等六方面深入探讨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的关键问题,最后展示了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成果。

目录:前言第一编理论篇:空间规划理论与方法第一章国内外国土空间规划的经验借鉴与启示3第一节日本国土空间规划3第二节德国国土空间规划5第三节英国国土空间规划8第四节荷兰国土空间规划10第五节中国国土空间规划11第六节中外国土空间规划比较与借鉴17第二章“多规合一”背景下市县空间规划理论21第一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理论基础21第二节多规衔接空间规划的理论模型框架24第三节“多规合一”背景下的空间规划体系26第三章“多规合一”背景下市县空间规划技术思路36 第一节市县空间规划的组织模式36第二节市县空间规划的编制思路38第三节市县空间规划的内容框架39第四节市县空间规划的方法体系40第二编研究篇:榆林市“多规合一”关键问题研究第四章榆林市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评价研究47第一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理论概述47第二节榆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思路与内容54第三节榆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流程56第四节榆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57第五章榆林市生态红线划定研究75第一节生态红线划定的理论概述75第二节榆林市生态空间保护现状与对策83第三节榆林市生态红线划定的原则与技术流程84第四节榆林市生态红线管控措施90第六章榆林市基本农田红线划定研究92第一节基本农田红线划定的理论概述92第二节榆林市农业生产空间现状97第三节基本农田红线划定过程及成果101第四节榆林市基本农田红线管控措施105第七章榆林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109第一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理论概述109第二节榆林市城乡建设空间现状114第三节榆林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过程及成果115第四节榆林市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措施118第八章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研究119第一节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119第二节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时空矛盾126第三节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优化129第九章榆林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实施保障措施研究140 第一节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衔接策略140第二节榆林市三线融合的技术方法体系142第三节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实施管理机制147第四节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49第三编案例篇: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第十章规划背景153第一节国家试点要求153第二节榆林国土空间现状与问题153第三节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状况158第十一章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161第一节发展机遇161第二节面临挑战161第三节战略定位162第四节发展战略163第五节规划目标164第十二章国土空间格局166第一节开发格局166第二节保护格局167第三节三线划定167第四节空间管控168第十三章构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170 第一节构建生态保护格局170第二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71第三节分级保护生态空间172第四节强化生态保护机制建设174 第十四章稳定农业生产空间175第一节推进形成农业发展格局175 第二节划定基本农田红线176第三节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76 第四节保障优势农业空间177第十五章优化城乡建设空间179第一节构建城镇发展格局179第二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80第三节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181第四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181第十六章统筹产业发展空间183第一节构建产业发展格局183第二节推进产业集聚发展183第三节规范矿产资源开发185第四节优化地上地下发展空间186第十七章构建网络化的基础支撑体系189第一节构建综合智能交通网络189第二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91第三节健全公共服务设施192第四节强化综合防灾减灾体系192第十八章推进国土综合整治194第一节土地综合整治194第二节矿区综合整治194第三节生态综合整治196第四节环境综合整治196第十九章强化中心城区管控198第一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与空间管制198 第二节中心城区总体空间布局200第三节中心城区五线管控201第四节完善中心城区公共基础设施204第五节引导副中心城市建设205第二十章规划实施管理及保障措施206 第一节明确规划的地位和效力206第二节建立规划实施管理机制206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措施207第四节加强实施基础保障207参考文献209。

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制图指南(讨论稿)

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制图指南(讨论稿)

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指南(讨论稿)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二 一九年九月前言为加强对我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指南》,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指南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规范性附录,附录N、附录O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主编单位: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一般规定 (3)5 国土利用现状图 (6)6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6)7 国土空间控制线图 (7)8 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 (8)9 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8)10 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9)11 中心城区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图 (9)12 中心城区重要控制线管控规划图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11)附录B(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要素表达图式 (21)附录C(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表达的要素及含义 (31)附录D(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32)附录E(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控制线图要素表达图式 (33)附录F(规范性附录)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4)附录G(规范性附录)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5)i附录H(规范性附录)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7)附录I(规范性附录)中心城区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38)附录J(规范性附录)中心城区重要控制线管控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9)附录K(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40)附录L(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41)附录M(规范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42)附录N(资料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选择规范性表达图件内容说明 (44)附录O(资料性附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备规范性表达图件样图 (46)ii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市县级行政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制作。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

(-)市县规划主要任a)落实上级规划要求;b )提出规划战略、目标、重要指标;c)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d)划定用地分区,制定管制规则;e)进行国土空间要素统筹配置;f)明确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g)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中心城区管控;h)明确国土整治修复安排;i)指导下位规划,协调相关规划;j)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k )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二)编制原则1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3同步推进、统筹协同市县规划编制应同步推进,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可根据实际,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X坚持陆海统筹,确定海洋保护利用相关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促进都市圈、城市群有序发展。

4多规合一、全域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海陆和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将各柜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市县全域〃一张图〃。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不同地区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月16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组织召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会,听取了浙江、河南、广东3省和天津、广州、青岛等7个城市工作意见建议。

本次会议主要是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支撑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该《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为下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提供了依据。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指出,《指南》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相关城市要根据各自城市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指南》内容的适用性,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出修改建议,确保《指南》科学、合理实施。

土地分类的含义和类型无论何种空间规划,最终都要落到土地上,国土空间规划也不例外。

合理的土地分类是国土空间规划制图的科学基础,是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的科学依据,也是制定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依据。

所谓土地分类,就是根据土地本身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分”即鉴定、描述和命名;“类”即归类,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

其分类单位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分类单位级别愈低,同一类型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减少。

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如何进行土地分类尚未形成共识,在方法论层面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型:1)土地自然分类。

主要根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划分土地类型。

例如《中国7100万土地类型图制图规范》,首先按照水热条件的组合差异,将全国分为12个土地纲。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土地利益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土地利益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土地利益分类指

概述
本指南旨在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土地利益分类提供指导,以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保障农民利益。

土地利益分类
依据土地规划和利用属性,将土地利益分为以下类别:
- 建设用地:包括居住、工业、公共设施等用地
- 耕地: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 林地:指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
- 牧草地:指用于畜牧业生产或生态保护的草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水库、水闸、港口等水利设施、
河流、湖泊等水域
- 其他土地:指用于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的土地。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按照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区域:
- 保护区:特殊的生态环境区域,包括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等
- 生产服务区:主要包括农业、工业、商业等生产性用途的区域
- 生活服务区:主要包括居住、教育、文化、娱乐等生活性用途的区域
- 城镇扩展区:城镇发展的拓展区域
- 交通设施区:主要包括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的区域划分原则
- 科学性原则:土地利益分类和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科学、合理
- 统筹性原则:基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统筹规划和管理
- 保护性原则: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和农村生活
- 公平性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原则,保障农民利益结论
本指南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土地利益分类提供了详细指导,希望能够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保障农民利益。

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方法及建议

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方法及建议

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方法及建议导读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制定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根据《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充分考虑了“三调”工作的基础,框架以农林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3种空间类型,原则上对接“三调”工作分类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地,但由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工作分类存在差异,因此,需按照转换类型的不同,对国土空间规划分类基数转换进行分类处理转换。

一、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框架与用途分类根据《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按照资源利用的主导方式划分为农林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留用地、海洋利用、海洋保护与保留5种类型,对应28种一级分类;按用途分类,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共设置28种一级类、102种二级类,24种三级类。

二、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三调”成果是国土空间规划现状的基础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与“三调”工作分类充分对接、有机衔接。

规划基础数据审查认定是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需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数据的差异之处,分类对“三调”数据进行归并或细分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分类。

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可通过直接对应、核实归并、补充调查等方式,在“三调”成果的基础上,转换为国土空间规划分类。

1、直接对应类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是以“三调”工作分类为基础,因此,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中部分地类的含义与“三调”一致,可进行直接转换,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田坎、坑塘水面、沟渠、行政办公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机场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采矿用地、盐田、红树林地、沼泽、滩涂、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目录1总则 (1)2用地用海分类 (3)附录A (9)附录B (19)附录C (20)附录D (21)附录E (22)附录F (2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施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明确各类型含义,统一国土调查、统计和规划分类标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督察、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1.3【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体现耕地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同级内分类并列不交叉,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

1.4【分类规则】用地用海分类应遵循下列规则:1.4.1依据国土空间的主要配置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国土空间利用的基本功能,满足自然资源管理需要。

1.4.2用地用海分类设置不重不漏。

当用地用海用岛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1.5【使用原则】用地用海分类应符合下列使用规则:1.5.1用地用海二级类为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的主干分类。

1.5.2全国国土调查以一级类和二级类为基础分类,三级类为专项调查和补充调查的分类。

1.5.3国土调查工作中,为满足年度考核管理的需要,用途改变过程中,未达到新用途验收或变更标准的,按原用途确认。

国土开发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验收工作中有细化地类认定要求的,从其相关要求认定地类。

1.5.4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则上以一级类为主,可细分至二级类;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市县层级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原则上使用二级类和三级类。

学习与解读:《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学习与解读:《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学习与解读:《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11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正式发布试行。

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要求,推进地方工作,我们对指南进行了学习,就内容、特点、与相关标准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在此共探讨,共交流。

01《分类指南》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分类指南》构成如下正文三章:总则、一般规定以及用地用海分类。

附录两个:用地用海分类的名称、代码与含义和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附件一个:分类依据、分类说明以及和“三调”工作分类的对接,供地方在工作中理解和对照使用。

● 适用范围《分类指南》适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包括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分类指南》提出在自然资源管理不同环节分类使用原则,明确了二级类作为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的主干分类。

实施管理中具体要求如下:国家国土调查以一级类和二级类为基础分类,三级类为专项调查和补充调查的分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则上以一级类为主,可细分至二级类;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市县层级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原则上使用二级类和三级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审批、规划许可、出让合同和确权登记应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分类作为管理重要依据。

02《分类指南》的主要特点●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覆盖一方面,在全域实现陆域、海域全覆盖,将用海与用地分类作为整体考虑,将陆域国土空间的相关用途与海洋资源利用的相关用途在名称上尽可能进行统筹和衔接。

另一方面,在陆域实现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全覆盖,在空间复合分层上实现地上、地下空间全覆盖。

● 体现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新要求一是体现乡村发展及其特色化管理要求,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单独列为一级类,下设乡村道路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和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4个二级类,将破坏耕作层的农业设施相关用地单设一类,体现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

土规地类及分区资料讲解

土规地类及分区资料讲解

土规地类及分区、土规地类二、土地用途分区(一)、根据期末地类图斑,戈扮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规地类及分区地类编码样式地类编码样式水田 1110 水浇地 1120 旱地 1130 园地 1200 可调整园地1201 有林地 1310 可调整有林地 1311 灌木林地 1320 其他林地 1330 城镇用地 2110 可调整其他林地 1331 设施农用地 1510 农村道路 1520 坑塘水面 1530 可调整坑塘水面 1531 农田水利用地1540农村居民点用地米矿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滩涂 其他草地 裸地2120 2130 2210 2220 2240 2270 2310 2320 3110 3120 3130 3210 32402、 一般农地区一一【除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11开头)、园地(12开 头)、其他农用地(15开头)】3、 城镇建设用地区一一【城镇用地(2110)】4、 村镇建设用地区一一【农村居民点用地(2120)】5、 独立工矿用地区——【采矿用地(2130)】 6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0)】7、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一【(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 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 灾害危险区等。

)番禺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有:沙湾水道水源保护区】8、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一一【(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

)番禺的自然与 文化遗产保护区有:大夫山森林公园、滴水岩森林公园】 9、 林业用地区 【13开头】 10、 牧业用地区 --- 【14开头】图例城镇建设用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工矿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保留地一般农地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凤董旅游用葩区 交通用地丫■工辽述帀地 ■特姝用地7K 域附图:1.桥南街土地利用现状图2.桥南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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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是一种指导规划者在城市和县镇等层面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南。

该指南主要包括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分区划分和用途分类标准,为规划者提供了一个参考和指导,以便统一土地利用规划标准,并保证城市和县镇的可持续发展。

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是指将土地按照不同的功能、特征以及发展需求划分出不同的区域。

这些区域根据其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以达到城乡发展平衡、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

常见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包括城市中心区、城市发展区、产业集聚区、生态保护区、农村居民点等。

1.城市中心区:
城市中心区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包括商业区、行政中心、金融区等。

这些区域的功能集中,交通便捷,各类服务设施齐全,是城市的重要功能区域。

2.城市发展区:
城市发展区是城市扩展的主要区域,包括城市新区、产业园区等。

这些区域适合进行城市扩张和经济发展,规划者应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确保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产业集聚区:
产业集聚区是一种集中发展特定产业的区域,包括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

这些区域具有先进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产业环境,能够吸引企业和人才,推动产业发展。

4.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设置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公园等。

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限制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5.农村居民点:
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居民生活的区域,包括农村集镇、行政村等。

这些区域的规划应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保证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是指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包括住宅小区、住宅楼群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合理的住宅区域,保证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的土地,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合理的商业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商业服务,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3.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生产和制造业的土地,包括工业园区、工业厂
房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适宜的工业区域,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4.农业用地:
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等。

这些土地应
规划合理的农业区域,保障农民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5.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包括学校、医院、体育
场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合理的公共设施区域,方便市民获取各类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是市县土地利用规
划的指导手册,对于城市和县镇的规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者应依据
该指南的标准,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以实现城市和县镇的可
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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