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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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一、引言城市综合管廊作为一种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旨在统一规划、设计和管理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设施。

本文将就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进行详细阐述与说明。

二、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管线需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确保管廊的功能完备和可持续发展。

2. 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管廊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3. 设计方案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地面管线对城市景观的影响。

4. 管廊的布局应科学合理,满足运维人员的工作需求,并且方便进行日常的巡检和维护。

5.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管廊的通风与排烟,保证室内空气的良好质量。

三、结构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的结构应具备防水、抗震、耐久等功能,确保施工后长期稳定运营。

2. 结构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不影响城市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

3. 管廊的防水层和隔音层的设计要求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保护,以防止日常使用中的损坏。

4. 管廊内的支撑、通风和照明设施应科学合理,确保施工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

5. 管廊的入口和出口应设有防火门和疏散通道,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人员。

四、施工要求1. 管廊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土质勘测和地下管线的调查,以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监测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施工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和质量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进行相应的修复和完善。

五、管理要求1.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廊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确保管廊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 管廊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运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点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是当今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项目之一、其旨在通过提供综合管廊的基础设施和相应的轨道交通系统,为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的要点:1.结构布局设计: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结构布局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轨道交通线路的规划和布置;-综合管廊内管线的走向和布置;-结构的通风、排水、防火和安全设施。

2.结构材料选择:结构材料的选择要考虑到其重量、耐久性以及维护成本等因素。

常见的结构材料包括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和预制板。

3.基础设计: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基础设计应考虑到以下几点:-土质条件和地下水位;-结构的荷载和抗震要求;-基坑开挖和支护措施;-地下水排放和排水系统。

4.结构安全设计:结构的安全设计包括以下几方面:-防止地震和地下水位变化对结构的影响;-考虑到结构的荷载和变形;-设计防火设施和逃生通道。

5.结构施工: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结构施工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期间的交通管控和周边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的土质处理和土方开挖;-结构安装和接缝处理。

6.消防和安全设备: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需要安装适当的消防和安全设备,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这些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和灭火器等。

7.环境保护和景观设计: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在设计中融入合适的景观元素,以提高城市的视觉质量。

8.通风和排水系统: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通风和排水系统的要求,以确保结构内部的空气质量和排水畅通。

9.智能化设计: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还应考虑到智能化的要求,以提高系统整体的运行效率和用户体验。

总之,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点包括结构布局设计、结构材料选择、基础设计、结构安全设计、结构施工、消防和安全设备、环境保护和景观设计、通风和排水系统以及智能化设计等方面。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与基本原则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与基本原则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与基本原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类地下管线的数量急剧增加,给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统一和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应运而生。

本文将重点探讨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设计要求1. 强调安全性城市综合管廊设计应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为首要目标。

针对不同管线的特点,设计应考虑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遵循相关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

2. 强化可持续性城市综合管廊设计还应关注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项目的长期利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3. 注重通行性城市综合管廊不仅需要满足各类管线的布设和维护需要,还需要考虑到人员和设备在管廊内的通行。

设计应考虑到人员疏散、设备运输等因素,保证管廊内部的畅通。

4. 提高管理效率设计还应将管廊工程的管理效率作为重要设计要求。

通过合理的布局和设计,实现对各类管线和设备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工程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1. 统一规划设计城市综合管廊项目的设计应统一规划,并与城市整体规划相衔接。

在设计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市政建设、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确保管廊工程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的协调与一致性。

2. 差异化设计根据不同管线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差异化设计原则。

针对不同管线,分别考虑通风、防火、防水等特殊要求,使设计更加符合用户需求。

3. 灵活适应性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还应具备灵活适应性。

随着城市发展和科技创新,管廊中的管线类型和数量都会发生变化,设计应预留足够的空间和承载能力,以适应未来的需求。

4. 可持续发展设计应关注城市综合管廊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的材料选择、节能减排措施、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式,实现管廊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5. 安全可靠性设计应注重管廊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合理布局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配套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程的应急响应能力。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将城市中各种管线(如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等)集中布置在一个地下通道中,以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益。

为了确保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以下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

一、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要求1. 地理环境分析:要对综合管廊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地下管线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了解地面建筑物、道路等的分布情况,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管线布置设计:根据各个管线的特性、功能要求和安全防护要求,合理布置综合管廊内各个管线的位置和分隔,并保证相邻管线之间有足够的距离,避免相互干扰和损坏。

3. 施工材料选择: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特定环境条件,选择适合的管材、电缆、管道接口等材料,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 安全考虑:在设计综合管廊时,应充分考虑火灾风险、地震防护、防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并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设备。

5. 通风和排水设计:综合管廊内需要考虑通风和排水系统的设计,以保证综合管廊内空气流通,并有效排除地下水和雨水。

二、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要求1. 地基处理:在施工前,应对综合管廊所在地段的地基进行必要的加固和处理,以保证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2. 吊装和定位:在进行管线的吊装和定位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各个管线的上下位置和水平位置准确无误。

3. 管线连接和接口处理:在管线的连接和接口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连接牢固、无泄漏,并对接口进行必要的防腐措施。

4. 管廊内环境治理: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综合管廊内环境的清理和治理工作,清除施工垃圾、杂物等,并对通风、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

5. 安全防护: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施工程序,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

综合管廊工程的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对于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及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及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及施工要求一、引言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持。

为了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本文旨在介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设计要求1. 结构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基于地质勘探和承载力分析,合理选择结构形式和材料,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设计应考虑各种荷载,包括水压力、土压力、交通荷载等,合理分析和计算结构的受力情况。

2. 排水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排水设计应考虑到雨水和污水的排放和处理。

设计应合理布置雨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和环境的保护。

同时,还应考虑到地下水位和降雨情况,确定合适的排水量和排放方式。

3. 通风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中,通风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通风设计应满足安全、环保和舒适的要求。

合理布置通风风口和通风道,确保空气的流通和污染物的排放。

还应考虑到火灾风险,设计合适的防火措施和通风系统,提高安全性。

4. 照明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照明设计应考虑到安全和导航的需要。

合理设置照明设备,确保人员在管廊内的工作和行走安全。

照明设备应满足照明强度和照明均匀度的要求,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

5. 通信与监控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通信与监控设计是建设智能化管廊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设置合适的通信设备和监控系统,实现对管廊内环境和设备的远程监控与管理。

设计中应考虑到通信设备的互联性和可靠性,确保数据传输和信息管理的稳定性。

三、施工要求1. 地质勘探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和土壤测试,以获取地下情况和土壤性质的准确信息。

根据勘探结果,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施工组织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合理组织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施工组织还需考虑到与城市其他工程的协调和配合,避免对交通和城市运行的不必要干扰。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与布局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与布局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与布局要求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是一种通过在城市地下开挖构筑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的方式,集成管理城市内多种地下设施。

为了确保城市综合管廊的安全、高效运营,设计与布局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的设计和布局要求,以确保其符合高标准的建设和运行。

一、设计要求1. 功能需求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在满足各类管线的安全、便利运维基础上,充分考虑以下功能:a) 通风与空调要求:确保人员适宜的工作环境和管廊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b) 易修性与可更换性:方便维修和更换管道,减少维修时间和影响。

c) 防火阻燃:采用耐火材料,确保在火灾情况下安全疏散和设备的保护。

d) 人员疏散及安全:设计合理的舒适区、避难间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安全。

e) 监测与报警:配置合适的监测设施,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处理问题。

2. 布置要求a) 全面考虑城市地下的现有管网以及其他地下设施,避免与其发生冲突和干扰。

b) 根据管廊功能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的布局设计,确保各个设施相互协调。

c) 合理设置主次入口,在保证人员疏散和设备运维通畅的前提下,提供便利出入。

3. 结构要求a) 确保管廊的结构稳定和耐久性,满足抗震、抗压等基本要求。

b) 设计合理的有关地下水位和地质条件的排水系统。

4. 施工要求a) 针对不同类型的管廊进行合理选择施工技术和方法。

b) 注重管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c) 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标准,保证施工质量。

二、布局要求1. 管廊类型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确定需要设置的管廊类型。

常见的管廊类型包括电力管廊、电信管廊、给水管廊、排水管廊、燃气管廊等。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的新增需求。

2. 空间布局a) 根据城市规划、地下设施分布和交通路网分布,合理确定管廊的位置和走向。

b) 在地下层与地上层之间,通过合理设置人行道和绿化带等公共空间,提高城市功能性。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防水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防水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防水1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应满足结构设计工作年限要求。

2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时,防水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其中与车站共建共构时,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3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结构共构时,迎水面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按照结构埋深确定,且不应宜小于P8。

共建共构的分隔墙、板须采用防水混凝土。

4当明挖法的综合管廊及轨道共建共构时,结构迎水面应设置不少于两道外包柔性防水层,且防水层应连续并封闭成环。

5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的矿山法结构应在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设置柔性防水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道防水层采用塑料防水板或预铺高分子防水卷材时,厚度不应小于1.5mm;采用塑料防水板时,宜设置分区系统和注浆系统;2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并共构时,可增设一道喷涂速凝防水涂层,涂层厚度不小于1.5mm。

6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的盾构法、预制装配式结构,管片和预制构件的抗渗等级不应小P10,氯离子扩散系数不宜大于3×10-12m2/s。

7盾构法、预制装配式综合管廊结构防水措施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盾构法、预制装配式综合管廊结构防水措施8盾构法管片接缝、预制装配式衬砌接缝应至少设置一道密封垫沟槽,沟槽内设置弹性橡胶密封垫。

橡胶密封垫应能被完全压入管片沟槽内。

密封垫沟槽截面积与密封垫截面积的比不应小于1.00,且不应大于1.15。

当富水区的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共构时,可设置双道沟槽匹配设置双道密封垫。

9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共构时,衬砌接缝防水应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垫与遇水膨胀橡胶结合的复合型橡胶密封垫,密封垫应满足在计算的接缝最大张开量和估算错位量下,埋深水头3倍水压力下不渗漏的技术要求。

选用的接缝密封垫应进行一字缝或T字缝耐水压检测。

10当顶管法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共构时,管节接头应满足结构最大允许变形下密封防水的要求。

顶管预留洞口密封应安装帘布橡胶板止水,不得有漏泥、滴水现象。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设计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设计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设计1 消防系统1.1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不燃性结构进行分隔,确需连通的部位应设置两道甲级防火门;消防设施的设计应同时满足地下空间消防设计要求。

1.2综合节点井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综合节点井内的设备用房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周围区域进行分隔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式楼梯。

1.3 共建综合管廊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确定考虑。

1.4敷设电力电缆的舱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力电缆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电缆或阻燃型电线;2 电力电缆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3 干线、干支结合、支线综合管廊电力电缆接头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

1.5共建综合管廊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有关规定;轨道交通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的有关规定。

2 通风系统2.1共建综合管廊宜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

污水管道的舱室应采用机械进、排风的通风方式。

2.2 当共建综合管廊通风区间跨越防火分隔设置时,应采取措施保障各类通风工况下气流的顺畅。

2.3共建综合管廊通风区间长度应根据廊内通风量、风压、风速、气流组织、通风方式、设备选型等要求,并综合分舱情况、施工工法、地面风亭设置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明挖法施工综合管廊通风区间不宜大于600m。

暗挖及盾构法施工综合管廊通风区间不宜大于1200m。

2.4共建综合管廊的风亭出口处风速不宜大于6m/s,风亭出口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2.5通风空调设施宜根据综合节点井的使用功能布置设置。

3 供电系统3.1共建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接线方案、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点、供电回路数、容量等应根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周边电源情况、综合管廊运行管理模式,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总体设计的要求(通用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总体设计的要求(通用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总体设计的要求(通用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总体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中心线平行。

2、综合管廊穿越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时,宜垂直穿越。

3、受条件限制时可斜向穿越,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60°。

4、综合管廊的断面形式及尺寸应根据施工方法及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分支等综合确定。

5、综合管廊管线分支口应满足预留数量、管线进出、安装敷设作业的要求。

6、综合管廊相应的分支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

7、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合建。

8、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9、压力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

10、综合管廊设计时,应预留管道排气阀、补偿器、阀门等附件安装、运行、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

11、管道的三通、弯头等部位应设置支撑或预埋件。

12、综合管廊顶板处,应设置供管道及附件安装用的吊钩、拉环或导轨。

13、吊钩、拉环相邻间距不宜大于10m。

14、天然气管道舱室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城市综合管廊结构设计规定(通用版)

城市综合管廊结构设计规定(通用版)

城市综合管廊结构设计规定(通用版)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应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

除验算整体稳定外,均应采用含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城市综合管廊结构设计规定如下:
1、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应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计算。

2、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3、综合管廊结构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的有关规定。

4、综合管廊工程应按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6、综合管廊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小于或等于0.2mm,且不得贯通。

7、综合管廊应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防水设计,防水等级标准应为二级,并应满足结构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要求。

8、综合管廊的变形缝、施工缝和预制构件接缝等部位应加强防水和防火措施。

9、对埋设在历史最高水位以下的综合管廊,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结构的抗浮稳定。

10、计算时不应计入管廊内管线和设备的自重,其他各项作用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05。

11、预制综合管廊纵向节段的长度应根据节段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的限制条件综合确定。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设计施工基本规定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设计施工基本规定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设计施工基本规定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车站和综合管廊的统一规划下,将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进行共建,实现管线和轨道的统一设计、施工和管理。

这种共建模式能够有效减少重复施工、提高土地利用率、简化道路施工等,对于城市的综合管网和轨道交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础设施统一设计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设计需要统一规划,确保轨道和综合管廊的布局和走向一致。

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将综合管廊的入口、出口与车站和线路进行合理连接,便于对管线进行维护和修复。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不同管线的标准、管径和材质等要求能够满足。

二、施工工艺协调在施工过程中,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的施工工艺需要进行协调。

特别是在管廊的顶板和轨道交通线路的基底之间,需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时间,避免相互影响。

对于深埋管道和地铁隧道的横向交叉部分,还需要进行特殊设计和加固,确保安全可靠。

三、安全保障措施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重视安全保障措施。

综合管廊内的管线需要满足独立运营和管理的要求,避免与轨道交通的设施物理干扰。

同时,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火灾防护、泄漏污染和紧急疏散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四、管理和维护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也需要进行统一规划。

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并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

对于共建工程中的管线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总之,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设计施工需要充分考虑统一布局、施工工艺协调、安全保障和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通过以上规定的基本规则,才能够实现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提供更好的支持。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与施工要求一、前言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在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设置过程中,通过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等技术手段对各类管线进行整合,从而达到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减少管线冲突以及简化工程施工等目的。

本文将重点讨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二、设计要求1. 综合规划: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过程中,应进行详细的综合规划,确保各类管线能够得到合理整合,避免出现冲突和混乱的情况。

此外,还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规划,确保综合管廊能够适应未来城市的发展需求。

2. 结构设计: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应遵循工程力学原理,保证设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设计人员应考虑地质条件、荷载要求以及管线布置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结构设计方案,确保综合管廊的强度和稳定性。

3. 排水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排水问题。

设计人员应合理布置排水系统,确保管道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涝水等问题的影响。

排水设计还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采用适当的污水处理措施,以保护环境。

4. 通风设计:综合管廊施工中通风设计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设计人员应合理设置通风口,确保综合管廊内空气流通良好,避免积聚有害气体,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5. 环保设计:在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时,环保设计是必不可少的一项要求。

设计人员应根据当地环境法规标准,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保护地下水源和生态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施工要求1. 施工准备:在开始施工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详细的项目计划、合理的施工序列、完善的材料管理以及合格的工程人员等。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施工工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同时,应采用现代化的施工设备和技术,提高施工效率,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质量控制: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设计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设计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设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越来越快,城市交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成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

综合管廊是一种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地下通道,其中既可以容纳各类管线和设施,又可以作为轨道交通的附属设施,实现各类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

下面将从设计的角度,详细探讨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的共建问题。

首先,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需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是空间规划。

综合管廊的设计必须与轨道交通的运行线路相协调,确保两者之间能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布局。

在规划综合管廊的位置时,应优先考虑它在轨道交通线路的旁边,以减少后期施工和运营对轨道交通造成干扰的可能性。

另外,综合管廊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轨道交通设施的需求,如站台、入口、出口等,确保设计合理、便于乘客进出。

其次,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的设计还需要考虑管线与设施的配套布置。

综合管廊的设计应考虑不同管线的布置需求,如水管、电缆、燃气管线等,确保其在管廊内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布置,并且能够方便维护和管理。

同时,综合管廊还要考虑到轨道交通设施的配套需求,如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等,确保其能够有效地与轨道交通设施连接起来,提高整体的运行效率。

此外,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在设计综合管廊时,要充分考虑到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

同时,还可以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到设计中,如利用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增加综合管廊的可持续性。

最后,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的设计还需要考虑通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综合管廊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乘客的需求,如设置通风系统、照明系统等,提供舒适的乘坐环境。

此外,还可以考虑设置自动售票机、自动扶梯等设施,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便利性。

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附属设施的共建设计是一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需要综合考虑众多因素,并根据具体的城市情况进行差异化设计。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点1 一般规定1.1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小相互影响。

1.2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时,应做到:1先实施的工程应给后实施工程预留实施条件。

2 先实施的工程设计中应考虑后实施工程施工对先实施工程的影响。

3 后实施的工程应调查先实施工程的预留条件、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并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1.3共建综合管廊工法的选择应结合轨道交通工程的位置、工法、工期、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周边建构筑物的埋深、道路交通条件和投资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4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车站或区间在水平并行、上下叠落并行及上下斜向并行情况下,不能采用结构共构设置时,应分析施工安全及使用中的影响,保持合理距离。

1.5 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结构共构时,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两者的人防等级、抗震要求、防水等级等设计标准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和《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并应按照两项工程中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6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结构共构段,宜在共用板、墙结构界面处采取防水措施。

1.7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应在规定的设防部位根据批准的人防抗力标准进行结构验算;当上跨、下穿轨道交通设防结构时,不应降低各自结构的防护能力。

1.8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100的有关规定执行。

1.9共建综合管廊结构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埋深、施工方法等条件,进行抗浮、整体滑移及地基稳定性验算。

1.10共建综合管廊应建在密实、均匀且稳定的地基上,应避开非均匀场地、软弱土、液化土等不利地段;当绕避不开时,应综合分析对综合管廊结构的影响并结合轨道交通采取可靠的地基处理措施。

1.11综合管廊结构防水遵循“以防为主、刚柔结合、多道防线、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以结构自防水为根本,以施工缝、变形缝、接口等细部构造的防水为重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规划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规划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规划要点1 一般规定1.1 共建综合管廊规划应与轨道交通工程规划同步开展并协调一致。

1.2 共建综合管廊规划应统筹工程管线新建、更新、迁改及轨道交通工程自身市政需求,综合考虑实施难度、安全性、工程造价、建设契机等因素,论证共建综合管廊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1.3 共建综合管廊应集约高效利用地下空间,合理确定与轨道交通和周边地上、地下工程的空间衔接关系。

2 系统布局2.1共建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应结合城市功能分区、建设用地布局、道路网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工程管线规划等,统筹时序、轨道沿线城市环境条件,并结合轨道交通工程迁改工程管线和自身市政需求等确定。

2.2 共建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应与城市其他已建、规划综合管廊系统布局相衔接。

2.3 共建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应与相关联的雨污水管网规划相协调,减少交叉。

2.4共建综合管廊宜在轨道交通工程穿越城市重要公共空间、主要城市道路、铁路及江河等节点处布局。

2.5 在轨道交通车站处宜建设布局共建综合管廊。

3 断面3.1共建综合管廊入廊管线应统筹考虑现状、规划及轨道交通工程管线需求等因素,结合安全、技术、经济以及运营维护等需求综合确定。

3.2共建综合管廊应根据与轨道交通工程共建方式、入廊管线种类及规模等条件,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合理确定分舱形式和断面选型。

3.3当建设共建共构综合管廊时,天然气、蒸汽介质热力管道不应入廊。

3.4共建共构综合管廊宜采用矩形断面。

4 三维控制1共建综合管廊位置应根据与轨道交通的共建方式和建设条件、道路横断面、地下空间利用等综合确定。

2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工程位置关系应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布置在轨道交通工程下方时应统筹其他规划轨道交通工程空间。

3共建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工程应为其他城市工程管线敷设预留空间。

4共建综合管廊应满足综合管廊的最小覆土要求。

5 监控中心选址及口部5.1共建综合管廊宜与其他综合管廊集中设置监控中心。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求1.合理规划: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道路网布局等,将综合管廊布置合理,确保轨道交通工程与各种城市管线的协调发展。

2.强度与稳定性: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车辆和行人的荷载以及地下水压力等外部力的作用。

3.充分利用:在设计综合管廊的结构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地下空间,最大程度上满足各类管线的布设需求,减少地下空间浪费。

1.土建结构设计:轨道交通工程的土建结构设计应满足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需要,包括车站、隧道、桥梁、地下通道等等。

各个部分的结构设计要有合理的刚度和变形性能,能够承受运营荷载并保持稳定。

2.交通设施设计:轨道交通工程的交通设施设计要满足交通运行的需要,包括站台、轨道、信号系统、电力供应等设备的合理布置和结构设计。

3.安全设计:轨道交通工程的结构设计要考虑到安全因素,满足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1.布设布局合理: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要满足各类管线的布设要求,包括水、电、燃气、通信等管线的布设,确保管线互不干扰,并且方便维护。

2.强度与稳定性: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地下水压、荷载等外部力的作用,并且保持结构稳定。

3.防水设计: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要考虑到防水问题,采取防水措施,确保地下管线不受地下水的侵蚀和渗漏。

1.结合考虑:在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中,需要合理结合考虑两者的需求,确保两者的协调发展。

2.技术配合:在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中,轨道交通工程和综合管廊的技术要有配合,确保结构设计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协同规划: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要进行协同规划,确保各个部分的结构设计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工程。

综上所述,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要求包括整体结构设计、轨道交通工程结构设计、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和共建工程结构设计等方面。

通过合理规划、强度与稳定性、布置布局合理、防水设计等措施,确保共建工程的结构设计达到设计要求,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管廊的共建提供基础支撑。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总体设计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总体设计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总体设计要点1 一般规定1.1共建综合管廊总体设计应根据综合管廊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市政管线规划及地下空间规划等统筹集约化设计。

1.2共建综合管廊定测线应与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市政管线的定线相协调。

1.3共建综合管廊的断面形式及尺寸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共建及相关联方式、建设时序,施工工法综合确定。

1.4共建综合管廊分支口应满足管线进出的数量、规模及安装要求。

1.5共建综合管廊总体设计应统筹入廊管线设计,预留相关管线的排气阀、补偿器、阀门等附件的安装、运行、维护作业所需空间。

采用盾构工法时管线附件宜设置在综合节点井内。

1.6采用非开挖工法的共建综合管廊应设置吊钩、拉环或导轨等,吊钩、拉环间距应根据工法要求设置,不宜大于10m。

1.7共建综合管廊勘察方案,应结合与轨道交通的空间关系、建设时序等因素确定。

1.8共建综合管廊的不同舱室可设置连通口部,互为安全出口。

1.9共建综合管廊应利用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建设的施工设施,集中设置综合节点井。

1.10共建综合管廊的附属设施系统宜独立设置。

2 空间设计2.1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车站共建时,管廊主体与明挖车站应采用共建共构方式,管廊宜在上方或侧方设置;暗挖车站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共建设置方式。

2.2当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区间共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轨道交通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时,宜采用共建非共构方式;2 当轨道交通区间采用明挖法施工时,宜采用共建共构方式;3 当轨道交通区间采用矿山法施工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共建设置方式;4 附属结构共建设置方式,应根据不同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3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车站分步建设时,应同步开展设计,前序工程施工应为后续工程预留结构空间和施工作业条件。

2.4当共建非共构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统筹轨道交通、桥梁和综合管廊的空间位置关系,并结合施工工法合理确定穿越河道的平纵断面布置。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设计施工基本规定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设计施工基本规定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设计施工基本规定1共建综合管廊工程应与轨道交通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并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

2 共建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符合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要求,应与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协调。

3 共建综合管廊工程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进行市政管线综合,合理确定共建综合管廊的建设布局、容纳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应根据城市发展远景需求,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

4 共建综合管廊应建立统一“智慧管理平台”系统,并应与相关专业管线公司和其他管廊管理系统进行衔接。

5 纳入共建综合管廊的工程管线,应同步进行专项管线设计,并应符合共建综合管廊总体设计及空间布置要求。

6 共建综合管廊建设应结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综合考虑征地拆迁、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占地围挡等共用措施。

7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工程应同步开展设计,并应包括如下内容:1 应依据城市规划和周边环境,统筹实施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等;2 应统筹工程建设时序,合理布局共建综合管廊的空间位置、断面、节点井等;3 应依据共建综合管廊的建设方式,同步开展结构、基坑计算、抗浮、防水等专项设计;4 共建综合管廊的综合节点应与轨道交通的车站及区间等同步开展设计;5 共建综合管廊出地面的通风口、人员出入口、管线吊装口等应与轨道交通地面设施一体化布置,景观风貌一致。

8 共建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和内部管线应满足《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和管线的相应抗震标准的要求。

9 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共建综合管廊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有关规定。

10共建综合管廊共构段的施工和验收应同时符合轨道交通工程和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要点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要点1 一般规定1.1共建管廊应根据工法合理编制施工计划,集约布置施工用地,合理安排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敷设、调试等工序。

1.2共建管廊应利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统一进行管线迁改、交通导改、林木伐移、穿越构筑物等前期工作1.3共建管廊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核查周边相邻构筑物、地下管线、同期施工轨道交通工程等情况,按照参照《地下铁道工程标准》GB/T 51310执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1.4 共建管廊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1.5共建共构综合管廊施工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应与城市轨道工程设备、管线等专业复核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

1.6 当共建综合管廊质量验收涉及不同专业工程接口时,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验收。

1.7共建共构综合管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的有关规定。

2 基坑工程2.1 当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用基坑时,其基坑施工应合理结合轨道交通及综合管廊建设条件,并同时满足设计相关要求。

2.2 共建综合管廊基坑施工方案应合理组织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的位置关系、施工顺序、支护结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

2.3 当共建综合管廊与城市轨道交通共用基坑时,应采取措施对两者的支护结构和基底进行防护,基底开挖不应扰动原状土。

2.4共建综合管廊基坑开挖时应合理确定考虑对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基础影响,按设计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对其变形进行监测。

2.5共建综合管廊基坑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

3 结构工程3.1共建共构管廊底板或顶板应连续浇筑;设计有变形缝时,应按变形缝分仓浇筑,施工缝按照参照《地下铁道工程标准》GB 513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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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结构设计要求
1当明挖法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车站或区间共建时,宜采用同一基坑。

2当地铁车站受地面交通影响时,与轨道交通车站共建的综合管廊宜采用盖挖法施工。

3与车站共构的综合管廊盖挖法结构竖向支撑应结合车站建筑布局设置,竖向支撑不应与结构构件冲突。

4与车站共建不共构的综合管廊盖挖法结构宜结合车站围护结构统筹考虑,先期施工的车站围护结构应留管廊盖挖的实施条件。

5基坑工程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和基坑工程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6矿山法综合管廊结构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竖井及横通道)宜与共建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作面共用,并应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施工交叉干扰。

7矿山法综合管廊结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管廊开挖宽度,当无法满足时,应结合管廊结构所处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矿山法综合管廊结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山法综合管廊结构宜采用拱顶断面,局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平顶直墙断面;
2 矿山法综合管廊结构应采用复合式衬砌,并应在内外层衬砌之间铺设全包防水层。

9矿山法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山法施工的结构,在预设计和施工阶段,应通过理论分析或工程类比对初期支护的稳定性进行判别;
2 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的设计参数可采用工程类比确定,施工中应通过监控量测进行修正;浅埋、多舱结构,应通过理论计算进行检算,并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
3 复合式衬砌的二次衬砌应结合结构计算,应满足相应强度、刚度及耐久性要求。

10矿山法管廊施工竖井宜结合明挖段、节点井设置,当单独设置时宜采用倒挂井壁的形式。

11矿山法综合管廊结构施工宜以开挖面无水施工为前提,针对工程范围内地下水可采取降水或止水措施预先进行处理,且宜与共建的轨道交通工程统筹考虑地下水处理措施。

12盾构法综合管廊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盾构隧道工程设计标准》GB/T 51438相关规定。

13盾构法综合管廊结构在满足工程使用、受力和防水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单层衬砌或在其内现浇钢筋混凝土内层衬砌的双层衬砌。

盾构法多舱综合管廊宜结合隔墙、隔板设置内部结构。

14盾构法综合管廊管片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管片衬砌宜采用错缝拼装方式,块与块、环与环间用螺栓连接;
2 衬砌环宽可采用1000mm~1500mm,并应结合管道支架的间距考虑;
3 衬砌厚度宜为0.04D~0.06D(D为隧道外轮廓直径),且最小厚度不宜小于250mm。

15盾构法管廊应以盾构管片作为主要承载结构。

当依据舱室要求需要设置内层衬砌或其他内部结构时,内部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部结构与管片衬砌同时作为隧道永久结构协同受力、或对管片衬砌补强或加固作用时,应对内部结构进行计算;
2 当管片衬砌与内部结构之间结合面较平滑或者存在防水板时,应按复合式衬砌进行计算。

当管片衬砌与内部结构之间结合面不平整、不光滑或设有抗剪措施时,应按叠合式衬砌进行计算;
3 综合管廊结构内分舱横向隔板、竖向隔墙等内部承载结构与内层衬砌结构有连接时,应进行整体结构计算,并应对连接位置局部节点结构强度进行验算;
4 内部结构计算应考虑管道的作用;
5 内部结构应满足管廊分舱密闭性要求;
6 内部结构宜采用预制或现浇混凝土结构。

16盾构工作井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廊盾构工作井宜与轨道交通区间盾构工作井统筹考虑用地,并合理
安排工序及场地布置,减少施工交叉干扰;
2 盾构工作井应利用综合管廊明挖段设置,并应与管廊综合节点井结合设置;
3 盾构工作井的形式和大小应根据地质条件、盾构组装和拆卸要求和施工出砟进料等要求及管廊综合节点井布置确定;
4 盾构进出洞口处,应设置洞口密封止水环,在管片与竖井井壁间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环梁,在竖井井壁应预埋与后浇环梁连接的钢筋;
5 盾构工作井结构设计应计及吊装盾构机的附加荷载,以及盾构出发时的反力对竖井结构的影响;
6 盾构工作井始发和到达端头的土体应进行加固,条件困难时可采用套筒始发或接收等方式。

17顶进法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工程共建时,综合管廊顶进工作井宜与轨道交通工程统筹考虑用地,并合理安排工序及场地布置,减少施工交叉干扰。

18顶进法综合管廊适用于粉土、黏性土、砂土等地层。

19顶进法综合管廊的断面形式可根据工艺布置的需求灵活布置,断面可为矩形或圆形等。

20顶进法综合管廊的分舱隔板、隔墙宜与管廊结构整体设计,如需设置二次结构,管廊主体结构应预留二次结构的连接条件。

21顶进法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包括工作井、预制箱体结构、顶力计算、土体加固等内容,并应明确顶进距离。

22顶进法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荷载取值及管廊允许顶力的验算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2 结构构件的计算应参照明挖法的荷载组合及计算方法确定。

23顶进法综合管廊工作井在始发、到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地层加固措施。

24结构设计时应核算顶进结构下方及工作井后背土体的地基承载力,必要时在顶进之前对地基土进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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