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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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安抗辩权: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 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 明后序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结后出现足以影响 其对待给付的情形下,在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提 供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合同的履行.ppt
(四)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1.概念:指为防止债务人以积极或者消极方式减 少财产从而给债权人造成危害,债权人为保全其 债权实现而依法采取的法律措施。
二、合同的订立
概念: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就合同条款经 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 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并得以履行的前提。 当事人不管用哪种形式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都 要经过两个法律步骤才能完成,即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订立.ppt
1、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 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肯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 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特定的当事 人向相对人作出;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合同 法》第15条: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要约后, 在一定期限内,要约人应当遵守要约,反之,则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 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 要约邀请是引诱要约,其与要约的根本区 别,是没有订约的意思表示,只是通过提 供有关信息,希望(引诱)他人向自己订 约。
• 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 告、招股说明书等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 但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代位权(73条):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允 许其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3.请求撤消权 (74):指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撤消债务人规避债权行为的权利。
合同的担保.ppt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地提供 财产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交 与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 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时,债权人有权扣留该动产,经过一定的宽限期 债权仍得不到实现的,债权人依法从该动产变价 中优先受偿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
合同法概述.ppt
• 发展历史:1981年《经济合同法》(1993 年修改)、1986年《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7年《技术合同法》发展到现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 定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 基本原则: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 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
• 是指当事人在订约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 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在 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
假情报; •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
七、违约责任
(一)概念: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承担的 合同责任。
违约责任.ppt
(二)构成要件: 1、违约行为的客观存在,而且 2、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即不符合以下任何一 项条件:因不可抗力;行使抗辩权;符合可撤 消、可变更合同要件的合同,当事人请求撤消 或变更的。
3、法律后果:财产返还;赔偿损失;收缴财 产归国家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四、合同的履行
(一) 合同履行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担的义务 的行为 。当事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叫全部履行; 当事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叫部分履行。 合同的履 行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和依据.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 实际履行原则:指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 • 全面履行原则:指当事人除按照合同规定的标
的,还要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全面完成承担的义务; • 协作履行原则 :指当事人双方不仅各自应当 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应当尽量协助对方 履行其义务,在整个履行过程中贯彻互助协作 精神。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抗辩权概念:指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对 抗权。
2、同时履行抗辩权:指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 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等给 付前,有劝拒绝先为给付的抗辩权。
合同法
本章内容
本章主要学习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合同的种类、主要条款、形式与结构。合同 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以及违反 合同的法律责任。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合 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了解违 反合同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 的途经和方法。
一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概述
4、支付违约金(补偿性质;双方订立合同 时约定;立法适当干预)
5、定金罚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反还,收 方违约双倍反还) 《合同法》116条规定,“当事人既 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 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栽机构确认合同效 力。
(四)合同的终止
• 合同法律关系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归于消灭, 称为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ppt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 (2)合同被解除; • (3)债务相互抵消; •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 (5)债权人免除债务; •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 (7)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4)表见代理的合同
(三)无效合同
合同的效力.ppt
1、概念: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的合同由于不 符合法定有效要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 预期效力的合同。
2、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 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 。 合同(Contract)也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公 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 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并受法律保护。
1、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法律地位 平等 ;
•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 • 合同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法律行为;遵循公
•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 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三)合同的解除
•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当事人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 定,在合同未到期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要件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 •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三、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 的法律约束力。
• 一、有效的合同; • 二、无效的合同及其处理; • 三、可撤消的合同及其处理。
(一)有效合同
1、概念:符合法律规定,能产生当事人预期 法律后果的合同。
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合同的主要条款
指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当事人双方权 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的根据。由当事人约定。 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法概述
(二)订立合同过程中对当事人双方的法 律约束
•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 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并采取 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 款,按对方需要加以说明 。
合同解释
• 当双方对格式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仲裁机关或 法院应作出有利于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 如果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两者不一 致时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
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
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
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 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
• 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
2、合同有效的条件:(1)当事人合格(2) 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 公共利益。
3、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当事人之间发生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当事人具有法律强 制约束力;合同条款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依 据。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1、概念: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 效的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不确定,而需经有 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2、种类: (1)可变更、可撤消的合同:指当事人意思表示 不真实,可由当事人行使撤消权使其归于无效或 对其内容进行变更的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因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五、合同的担保
(一)概念: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设立 的确保合同义务履行和权利实现的法律措施。 (二)分类: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人保、物保、 金钱保;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原担保与反担 保。 (三)特性:从属性、补充性、保障性
(四)我国担保的形式:
1、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 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作的一种担保。
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2、合同的形式
合同采取怎样的形式一般不由当事人决定而是由法律 规定,法律规定某些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决定时,当 事人才能自由选择。
我国目前关于合同的形式规定有:
口头形式:口头交谈、电话交谈而订立的合同 。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形式 其他形式:通常为推定形式,如自动柜员售货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
2、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 在承诺后成为承诺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由特定的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在要约确定的有 效期内达到要约人;采用符合要约的传递方式。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 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 行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六、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ppt
• 合同的变更:指对合同内容即合同条款的补充、 删除、更改。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不 包括合同主体变更的内容。
•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 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内 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后 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条款履行合同。
(三)违约的主要类型:延迟履行;瑕疵履行; 拒不履行
(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继续履行(当权利人要求,且继续履行必 要和可能时) 2、采取补救措施(当合同履行不当,其采取 补救措施可能时;补救并不免除赔偿、违约金 等其它民事责任) 3、赔偿损失(赔偿实际损失,但不超过违约 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造成损 失)
•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 未变更,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合同的转让
• 合同的转让:指合同主体的变更,是合同成立 之后,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 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 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 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
(2)可补正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欠缺有效要件, 效力有待权利人补正确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签 订的合同;单位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处分 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3)特殊方式生效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 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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