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经营风险,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经济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参股公司由外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每月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提交报告。

第二章报告的内容第三条本制度包括“重大经济事项月度报告制度”和“重大经济事故报告制度”。

第四条重大经济事项月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有关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二)股权投资、委托理财等投资事项;(三)借款、融资租赁、担保等事项;(四)诉讼、仲裁以及可能依法承担的赔偿等责任;(五)资金状况,包括大额资金支出情况、存款开户情况、资金周转情况、存货积压情况、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情况以及流动资金异常占用等情况;(六)资产及产权变动情况,包括资产及债务重组、股权转让、重大资产收购、资产租赁、固定资产处置、非货币交易以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净资产变动情况等;(七)100万元及以上经济合同签订及付款情况;(八)关联企业设立情况;(九)企业违纪违规情况、10万元以上的罚没事项;(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经济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银行账户被封、存款金融机构关闭、对外拆借资金不能按期收回、财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政府部门直接检查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出的重大违纪问题,重大经济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两日内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重大经济事项月度报告程序与要求(一)报告程序:报告应由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报告应于月度终了后3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以扫描方式和财务月度快报方式报送。

第七条重大经济事项月度报告是公司建立的一项例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重大经济事项月度报告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上报的重大经济事项月度报告和重大经济事故报告,作为评价和考核企业经营绩效,以及开展财务稽查和内部审计的重要依据。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财务事项是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因素,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包括重大财务收支、大额资金调度、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包括重大项目经营投资)融资、增减注册资本、利润分配、法律诉讼、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统一由公司负责向出资人报告,根据重大财务事项性质报批或报备。

董事长是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是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财务总监负责重大财务事项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在重大财务事项发生后,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

第五条重大财务事项主要内容说明,包括:(一)大额资金往来、大额资金调度等。

(二)每季度上报资金状况,单笔超过200万元的大额合同付款。

(三)资金调度应详细说明调度方案,包括资金来源,调度渠道、调度金额、调度期限等,并每月将资金调度进展情况汇总上报。

(四)对外长期投资的发生、转让和收回。

(五)对外融资。

(六)对外担保。

(七)法律诉讼事项。

(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变化情况。

(九)公司并购、资产重组、重大业务计划制定等事项。

(十)其他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对第1.4.5.6.9项重大财务事项应书面说明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或预计产生)的影响和建议,以便于董事长、总经理及时决策。

第七条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配合财务部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收集、整理,如发生制度规定应上报内容而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报经公司相关权力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XX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XX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XX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所发生的重大经营和财务会计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规范全资、控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第三条下属公司对于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直接向公司本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和财务管理部进行书面报告。

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8小时内进行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设外派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单位,外派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为责任人,其他单位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为责任人。

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上级财务部门。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范围:(一)下属公司因国家或当地政治、经济和自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合作和经营履行有较大影响的:1、当地政府在企业所在经济区域发展规划有重大调整;2、当地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3、当地同行业、相关产业(企业)发生重大变化;4、当地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5、企业重要客户经济状况恶化;6、国家汇率、利率、货币政策等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大的。

(二)下属公司融资规划制定、修正和实施进展情况:1、下属公司融资计划的制定及重大调整;2、融资项目达成意向,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3、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获得融资贷款,实现提款;4、融资出现逾期无法偿还的现象;5、当地金融机构对所属公司信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6、收到政府部门对所属公司专项扶持资金和专项补贴款。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 背景为了保证公司重大事项的及时披露和有效管理,建立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重大事项的获取、上报、审批和跟踪流程,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做出决策,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定义公司重大事项指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者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收购、兼并或分立事项;- 公司业务重大调整或停止的事项;- 公司法律诉讼、仲裁或重要合同纠纷的事项;- 公司高层管理层任免或变动的事项;- 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意外的事项;- 其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 报告流程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信息获取当公司内部或外部涉及到可能涉及到重大事项时,相关员工应立即向其直接上级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

3.2 上报审批直接上级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将报告上报到公司董事会或指定的决策机构。

上报材料应包括事项的重要性、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相关信息。

3.3 审查决策公司董事会或指定的决策机构收到报告后,将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和决策。

审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事项的影响、风险和可行性等因素,并及时作出准确的决策。

3.4 报告跟踪一旦决策作出,公司应设立相应的报告跟踪机制,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

相关人员应定期向决策机构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并报告任何可能影响决策效果的新情况。

4. 保密和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涉及到公司的敏感信息,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

同时,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规定,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披露,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5. 相关责任和处罚对于故意隐瞒或谎报重大事项的人员,公司将根据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其他事项任何与本制度相关的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解释。

以上是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旨在确保公司对重大事项做出快速、准确的反应和决策,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概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防范和控制企业内部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和危机,以及提高企业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该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制度之一,必须得到企业内部高层领导及所有员工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二、重大事项包括哪些1.影响公司全年利润超过5%的重大财务报告事项。

2.影响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的重大决策或者举措。

3.影响公司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的变动。

4.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重大事件。

5.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运营和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报告的程序当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时,需要有相关人员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报告:1.当事人立即报告给直接主管领导2.直接主管领导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上级或者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小组。

3.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小组对报告进行复核和分析,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

4.公司高层领导进行决策,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5.公司内部及时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通报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

四、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并落实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

2.企业内部所有员工要严格依照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如实反映重大事项,以便企业高层管理层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所有参与重大事项报告的人员都要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和信息,避免泄露。

4.重大事项报告小组的功能是负责对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复核和分析,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并推动相应决策的制定和执行。

以上是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企业应该认真严格执行该制度,避免因为重大事项的疏漏而导致的风险和危机,保护企业及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集团)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集团各层级企业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发生及进展情况,推动集团财务工作从事后被动管理为主向全过程主动管理转变,进一步提升集团财务管理和监督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应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各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人;各单位应结合本办法要求建立内部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机制,包括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信息收集、跟踪、分析、管理及上报;各单位应设岗负责本单位日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具体工作,该岗位工作原则上可由财务分析人员负责;责任人员或该岗人员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就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集团总部财务会计部。

第五条各单位对于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应在事项发生、进展和结束等各阶段(部分事项应涵盖预期可能发生阶段)充分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并在 48 小时内(其中: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扣押、网络系统重大故障、人员违法犯罪等高风险事项应在 24 小时内)将知道或应当知道的详细信息以及分析得出的初步建议、意见和结论及时上报,同时应确保本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人知悉相关情况。

集团二级子公司对其所属板块内重大财务会计事项负有汇总、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的责任。

第六条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工作采用XXXX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报告渠道。

第七条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一)经营环境1.重大经营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变化对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等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所指重大影响(下同)参考下述标准:(1)影响资产、负债的事项,以上一年度经审计报表为基础,对资产或负债的影响超过 10%同时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2)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事项,以上一年度经审计报表为基础,对利润的影响超过 5%同时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3)影响现金流的事项,以上一年度经审计报表为基础,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的影响超过 20%同时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事项。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通财[2006]195号)来源:未知作者:资产财务部发布时间: 2008-6-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财务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集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通号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企业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1.企业负责人(厂长、经理);2.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3.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4.集团公司派驻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企业其他相关负责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受理和审议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人员,负有对外部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各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落实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责任,确保集团公司及时了解、知悉和掌握重大事项。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第七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分为请示和备案两种情况。

请示事项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备案事项不需经批准,但集团公司对备案事项提出了不同意见的,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意见对企业原拟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条企业重大财务请示事项主要包括:(一)年度财务预算以及年度预算的调整;(二)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调整事项;(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非经营损益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四)大额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资产损失的核销(存货单项损失在5千元及以上、其他资产单项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合并报表范围和口径变动;(六)对外(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担保和借款;(七)集团内部交叉产品价格政策变动;(八)重要资产(不动产、关键设备、生产线、重要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处置;(九)企业分立、合并、产权转让、重组和改制;(十)企业以财产进行抵押;(十一)发行企业债券;(十二)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十三)修订企业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权比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配等条款发生变动;(十四)企业财务舞弊案件的处理;(十五)其它需要向出资人报告的事项。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发生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对于发生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72小时内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书面报告。

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各单位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集团公司。

第五条下列事项属于重大财务会计事项:(一)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代保管的有价证券到期不能收回;(二)银行账户被冻结;(三)单位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外账、小金库;(五)违反集团公司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投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提供担保和处置资产;(六)对外拆借的资金到期不能收回,或因借款单位停产整顿、破产、关闭等原因预计无法收回;(七)对外提供的担保已被要求履行担保责任,或已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损失;(八)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生隐匿或故意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九)实行财会电算化管理的单位,计算机服务器、网路、软件和相应的参数设置等出现重大故障,致使会计基础数据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受到重大影响,会计核算不能正常进行;(十)财务会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十一)单位负责人擅自决定办理违反《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其它财务会计事项;(十二)本单位发生的其它重大财产损失,或对资金支付能力有重大影响,以及涉及经济违法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样例5)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样例5)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样例5)第一篇: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一、概述15.发生隐匿或故意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

16.财务会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

17.单位负责人干预财务会计业务处理,并明违反制度规定。

18.单位负责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19.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三、重大财务事项会计处理方法第二篇: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ABC发[2009]92号关于印发《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公司2009年一至九月份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如下:一、生产经营和基本财务情况(一)公司于2009年8月14日在北京签定《XX市“和平苑小区”项目合作协议》,本项目我方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2000万元。

(二)企业改革、改制和资产重组动态并分析对相关经济指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程度。

无(三)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核算口径的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

无2.本期企业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发生的重大增、减变化及其原因。

本期没有营业收入、成本,管理费278万元,比上期减少的原因是收回代垫的养老保险等。

财务费用-34万元,属于银行存款–– 1 ––利息收入。

3.本期主要财务指标本期增加预付帐款2000万元,属于按合同支付的项目工程款。

预提费用减少147万元,其中当年提取房租25万元,上交集团管理费150万元,付房租及物业费23万元。

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短期借款等没有变化,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

二、重大财务情况(一)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担保、融资、对外借款情况。

1.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担保等财务事项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本期没有对外投资、担保事项。

2.本期没有发生抵押形式的担保。

3.本期新增融资2000万元,属于项目贷款,已投入到工程上。

重大财务事项制度模板

重大财务事项制度模板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和审批程序,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合规经营,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财务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的原则。

第二章重大财务事项的范围和标准第四条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公司对外投资(含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公司投资项目预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第五条重大融资事项包括:(一)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融资规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二)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单笔融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第六条重大担保事项包括:(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公司接受他人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第七条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包括:(一)公司出售、转让重要资产,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资产,交换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第三章报告程序和责任第八条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程序分为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

事前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前提交,事后报告应在事项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

第九条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对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漏报或谎报。

第十条财务部门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交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信息。

第四章报告内容第十一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项的名称、性质和金额;(二)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三)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财务重大事项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重大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重大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保障公司财务稳健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财务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监督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重大投资决策;(二)重大融资决策;(三)重大资产重组;(四)重大合同签订;(五)重大担保事项;(六)重大捐赠和赞助;(七)重大税务筹划;(八)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章决策程序第四条公司财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如下:(一)提出: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财务重大事项的初步方案。

(二)审核: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财务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包括合规性、风险可控性、财务影响等方面。

(三)论证:由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论证会,对财务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论证。

(四)审批: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五)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财务重大事项。

第三章监督与控制第五条公司财务重大事项的监督与控制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财务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信息披露全过程。

(二)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

(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四)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财务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情况进行审查。

第四章信息披露第六条公司财务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及时性:披露的信息应当及时,不得延迟。

(三)完整性:披露的信息应当全面,包括财务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执行情况和结果。

(四)公平性:披露的信息应当公平,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七条公司财务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定期报告: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披露财务重大事项。

(二)临时公告:在财务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准确披露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而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壮大、市场信誉和长期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的事项。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制定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进行概述,介绍了文章的结构以及撰写此文的目的。

正文部分包括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制定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结论部分总结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作用,展望了其发展前景,并提出了完善制度的建议。

通过以上结构的安排,将全面系统地讨论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并掌握该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具体要求。

1.3 目的目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文章的写作目的进行介绍,说明撰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全面的讨论和分析。

文章旨在传达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阐述其制定的必要性,以及详细讨论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此外,文章还将总结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作用,展望其未来的发展,并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通过撰写这篇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全面理解和认识,促进企业在财务报告方面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2.正文2.1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投资者利益: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信心,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局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项目财务会计发生的重要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结合西南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是指项目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中,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将对公司资金、管理、信誉、经济效益等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或因项目管理权限受限、财务人员自身经验不足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事项。

第三条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内容和程序第五条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一般由项目财务负责人提交,遇到紧急事项,无法与本单位财务负责人联系时,由经办人直接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公司主责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条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方式为:先以电话方式或短信进行汇报,然后根据相关规定或公司要求书面汇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第七条公司主责人员应对基层报告的重要事项做好书面- 1 -记录,应及时处理并跟踪落实。

第八条凡涉及可能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的财务会计事项,除按本制度规定报告外,还应由项目部依照规定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责任与处罚第九条对于瞒报、虚报、漏报、消极报告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造成较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并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请公司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第十条为保证报告制度渠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限制财务人员及时如实向公司报告,更不得压制不报。

第十一条对于及时向公司报告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给单位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目录- 2 -附件- 3 -项目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目录- 4 -。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1. 引言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一套规定和程序,用于监督和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透明、准确,并向内部和外部相关方提供及时和可靠的财务信息。

本文将介绍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制定步骤和相关要点。

2. 重要性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透明度与监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保证了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使内部和外部相关方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和风险状况。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控和调查,以确保企业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2 决策支持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提供了及时和准确的财务信息,为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提供支持。

管理层可以根据报告中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制定战略和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2.3 投资者信任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

投资者可以依据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财务稳定性和风险状况,从而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3. 制定步骤制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需要经过以下步骤:3.1 确定目标和范围首先,企业应明确制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目标和适用范围。

目标可以包括提高财务透明度、增强决策支持和投资者信任等方面。

范围应涵盖所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重大事项。

3.2 收集和整理财务数据企业需要收集和整理与重大财务事项相关的财务数据。

这包括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审计结果等。

数据应该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3.3 设计报告格式和内容根据目标和范围,企业应设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报告应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影响和解释、风险评估等内容。

同时,报告也应具备易读性和可理解性,以便相关方能够准确理解报告中的信息。

3.4 实施和监督一旦报告格式和内容确定,企业应建立实施和监督机制,确保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

相关部门应负责收集和分析财务数据,并按照制度要求及时编制报告。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应对重大财务事项发生的处理能力及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财务事项的含义重大财务事项是指金额较大的预算内生产经营事项、金额虽小但性质特殊的事项或其他非正常发生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发生或即将发生将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影响。

二、重大财务事项范围1、月度预算内2、单项成本费用超过150万元的付现支出;上月预算中实际支出超过20%的单项成本费用。

3、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等天然或人为事故。

4、因经济纠纷涉及仲裁或诉讼的。

5、涉及财产的租赁、担保和出售。

6、正常建设和经营程序外的借用设备、借用资产。

7、资金被挪用、截留的。

8、接受当地税务、财政部门检查;接受当地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检查结果或检查事项可能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

9、上述列举事项以外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1、属于重大事项第1条内容的,应在每月上报的预算中对符合报告要求的内容做出解释、说明。

2、除上述重大事项第1条外,均应将重大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临时处理办法、可能或已经产生的财务影响、初步进展、最终处理结果等在“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中详述(具体格式见附表)。

四、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程序1、符合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除第1条外,均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在获知该事项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的形式书面报告省分,财务部将视事项的紧急和重要程度,最迟在收到“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提出财务处理意见。

2、对个别处理周期较长的事项,各部门应根据重大财务事项的处理进程分阶段持续上报,直至该事项全部处理完毕止。

3、事项特别紧急或重要的,各中心总监应在第一时间先行向集团领导口头报告。

已口头报告的事项仍应按程序书面上报。

五、其他1、集团总部将视重大财务事项的影响程度、范围的不同,实行不定期通报,以戒免所有分公司、子公司。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重大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融资、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利润分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报告、处理重大财务事项。

(四)保密性原则:对重大财务事项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章重大财务事项的界定第四条重大财务事项包括以下情形:(一)公司年度预算、决算及重大调整;(二)公司融资、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重大资金筹措活动;(三)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重大投资活动;(四)公司重大合同签订,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涉及公司权益的合同等;(五)公司资金支付,涉及大额资金拨付、支付给关联方等;(六)公司利润分配,包括分红、转增股本等;(七)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

第三章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流程第五条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流程如下:(一)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重大财务事项的申请,并附相关资料。

(二)初审:财务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

(三)审批: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

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财务风险、合规性等因素。

(四)实施: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按照批准意见执行。

(五)监督:审计部门对重大财务事项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合规、合法。

第四章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与披露第六条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与披露:(一)重大财务事项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二)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重大财务事项。

(三)公司内部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大财务事项在内部得到有效传递。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务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月财务培训讲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月财务培训讲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发现和预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加强对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全面推进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做好财务预警工作,合理配置企业资源,规避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和股东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重大财务事项的定义重大财务事项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股东权益、依法经营活动等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

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一)、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或预计将出现重大变动的事项;(二)、承揽工程项目时出现的以下事项:1、单项垫支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2、垫支(包括支付保证金等各种形式垫支)超过合同总价10%及以上项目;3、投标降造25%及以上项目。

(三)、单项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和无论金额大小的各种对内对外借款、担保等事项。

对于已发生的投资、借款、担保行为每半年随财务报告将其动态、回收和收益等情况一并上报;(四)、收购或处置资产、负债、股权和委托、受托经营行为,数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事项;(五)、单项工程、生产项目累计亏损100万元及以上事项;(六)、单件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涉税纠纷、经济纠纷等事项;(七)、财务管理重大改革行为,财务负责人(正科职及以上)的工作调动,财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八)、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执行国家、企业政策、法规将产生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发生、即将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上述事项时,各单位财务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原则和要求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逐级上报”的原则,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是一种预防、预警行为,必须在事前或预见即将或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提前报告.各单位财务部长或财务主管负责搜集整理本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形成《XX单位XX年度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公司,报告中必须对可能发生该重大事项的过程、原因等进行真实详细的描述,以及该事项一旦发生或既成事实后对本单位的影响程度的评价,本单位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以及需要决策层决断或相关资源配合的请求;各单位负责人对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因虚报、漏报或迟报导致重大事项发生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集司财会[2006] 552 号文件《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之规定: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给予警告、降职、撤职等处分,并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参考范本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参考范本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参考范本[公司名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以便进行进一步决策和处理。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任何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变化、法律诉讼、重大业务决策等。

3.报告对象: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以下对象进行报告:- 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 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成员- 公司内部法务部门(如适用)4.报告内容:重大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项背景和发生的原因- 事项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相关的风险和机会- 已采取的措施或计划- 推荐的行动方案5.报告流程:- 发现重大事项:任何员工在发现重大事项时应立即向其直接上级报告,并按照上级指示进一步处理。

- 上级审批:上级在收到报告后,应尽快评估事态严重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层报告。

若需要,应为报告制定合理的时间表。

- 报告途径:报告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以确保及时传达,并留下相应的记录。

- 决策和处理:公司高层管理层在收到重大事项报告后,应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决策,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并相关人员进行分工负责。

- 监督和跟进: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取行动,跟进事态的进展情况,并定期报告给相关股东、监管机构等。

6.保密性:重大事项报告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应保密,并只限于报告相关人员及需要了解的相关人员使用。

禁止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外传相关信息。

7.违规处理: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解雇等。

同时,如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修订和补充: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应由公司高层管理层审批,并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和培训。

以上所述,是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参考范本,以供参考和制定实际操作流程时参考。

具体制度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下发的各项财务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子公司、代管公司的财务部门。

第二章范畴及上报形式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财务审计及与其相关的方面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范畴是指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融资行为、增减资本及股权变更、资产及债务处置、对外担保、涉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生产经营行为、事件,年度计划外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司突发事件及其他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等对公司经济、名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事项分为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

报告事项须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六条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上报文件包括:1、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2、有关事项说明;3、其它有关文件。

第七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1、各公司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2、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第三章重大事项具体内容第八条以下事项为报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制订并拟执行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2、公司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投资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

3、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融资行为,包括借款、贷款等融资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通财[2006]195号)
来源:未知作者:资产财务部发布时间:2008-6-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财务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集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通号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企业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1.企业负责人(厂长、经理);
2.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3.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
4.集团公司派驻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企业其他相关负责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受理和审议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人员,负有对外部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各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落实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责任,确保集团公司及时了解、知悉和掌握重大事项。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分为请示和备案两种情况。

请示事项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备案事项不需经批准,但集团公司对备案事项提出了不同意见的,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意见对企业原拟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条企业重大财务请示事项主要包括:
(一)年度财务预算以及年度预算的调整;
(二)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调整事项;
(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非经营损益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
(四)大额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资产损失的核销(存货单项损失在5千元及以上、其他资产单项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合并报表范围和口径变动;
(六)对外(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担保和借款;
(七)集团内部交叉产品价格政策变动;
(八)重要资产(不动产、关键设备、生产线、重要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处置;
(九)企业分立、合并、产权转让、重组和改制;
(十)企业以财产进行抵押;
(十一)发行企业债券;
(十二)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三)修订企业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权比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配等条款发生变动;
(十四)企业财务舞弊案件的处理;
(十五)其它需要向出资人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企业财务备案事项包括:
(一)年度财务工作安排和总结;
(二)季度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三)涉讼事项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并有可能导致企业发生损失或赔偿;
(四)企业出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五)企业委托的资产评估事项;
(六)企业重要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七)企业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指占企业负债总额10%及以上);
(八)企业重大潜亏事项或重大或有财务事项(指占企业资产总额10%及以上);
(九)企业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十)企业财务负责人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
(十一)企业外部股东发生重大变化(拟改制重组、被兼并、拟关闭或可能破产、股价发生重大波动)(十二)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重大波动、地方政府或行业出台新的政策对企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更换会计机构负责人;
(十四)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第三章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
第十条企业应按照下述规定向集团公司报告重大财务事项:
(一)对于请示事项,企业应在实施前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集团公司提交报告,经过批准后实施。

(二)对于备案事项,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外,企业应按以下原则报告: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应在决议后5日内以文函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决议情况,并附相关决议文件;
2.企业就重大事项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的,应在签署后5日内以文函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并附相关协议文件;
3.重大事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在批准或被否决后的5日内向集团公司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
4.企业出现重大突发事项的,应在知悉的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集团公司及时报告事项的内容、原因、可能产生的影响、企业拟采取的措施。

紧急事项应在知悉的当时报告。

并在之后随时报告进展或变化情况,直至事项的解除。

(三)集团控股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责任和方式,按照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通产权〔2006〕8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受理企业财务重大事项报告。

受理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

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企业补充报送有关详细资料。

(一)对企业出现重大突发事项的,受理部门应在知悉的当日、紧急事项应在知悉的当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领导报告,并同时告知其他相关部门;
(二)对企业上报的请示事项,受理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批复意见,提交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经批准后及时批复企业;
(三)对企业上报的备案事项,受理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不同意见,视为同意备案;
(四)应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理的请示事项,各部门之间不得推诿。

不论部门职责分工是否为主办部门,收到企业报告的第一个部门即负有受理责任。

应向上一级领导报告的应在当日报告,应转入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在当日与其他部门进行衔接。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二条企业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对于不按本制度报告企业重大事项的,或故意漏报、瞒报重大财务事项的,集团公司将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的领导责任及其他报告义务人的工作责任;对于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集团公司将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及其他报告义务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企业报告事项。

对拖延不办或越权指示、或违法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企业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集团公司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与集团公司过去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