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大纲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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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它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2) 法律。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 定,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 。 (3) 行政法规。它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 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 (4)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于本地方的规范性文件 。 (5)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 特别行政区法。
3.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有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种;附加 刑是补充、辅助主刑适用的刑罚,有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附加 于主刑之后作为主刑的补充,同主刑一起适 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讨论案例


丁晖是一个孤儿,他从小被养母收养,养母视他如 同亲生儿子,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凄风苦雨,受 尽世间辛酸。生活再苦再难,养母也挣钱供丁晖读 书。皇天不负苦心人,丁晖成绩优异,长大后成为 一名律师。眼看好日子即将来临,养母却不幸被牵 扯进一场民事纠纷,丁晖在明知养母有罪的情况下, 为其东奔西走,作无罪开脱,最后养母只受到轻微 惩罚,丁晖因此被吊销律师执照,并终生不得从事 律师职业。 请问,丁晖此举是否构成犯罪?应该承担怎样的法 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1.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违法者须承担的补偿性或惩 罚性的后果。主要形式有:① 停止侵害;② 排除妨碍;③ 消除危险;④ 返还财产;⑤ 恢复原状;⑥ 修理、重作、更换;⑦ 赔偿损 失;⑧ 支付违约金;⑨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⑩ 赔礼道歉。


2.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指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对违 反经济法的责任人通常给予的是行政处罚, 种类有:① 警告;② 罚款;③ 没收违法所 得、没收非法财物;④ 责令停产停业;⑤ 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 行政拘留;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 政处罚。

第二讲法学基础理论

第二讲法学基础理论

第二讲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教学目的:了解和掌握法的一般原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以及法律调整的有关问题。

重点、难点:法的概念、本质;法的作用、价值、渊源、体系;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法的创制、实施。

教学时数:12学时教学方法:讲授与阅读相结合一、法的一般原理(一)的概念、本质和特征1、概念法的概念问题就是“什么是法”或“如何理解法”的问题,在法学发展史上,哲学家们和法学家们已争论了几千年,至今尚无统一的解释。

就语源而言,汉字法的古体字为“灋”,据《说文解字》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廌,解廌,xie zhi,据说是一种独角兽,古书记载一说象牛、羊、鹿,其说不一,但都认为它是“治狱”、“别曲直”的神兽,显然有神明裁判的意思。

可见,从词源来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是判断平、正、直的标准。

与法密切联系的一个字是“律”。

《说文解字》:“律,均布也。

”段玉裁注“律者,所以犯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

”(均布,古代调音律的一个工具。

)把律比作均布,说明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人人普遍遵守的规范。

古代文献中,法往往与律通用,偶尔也结合使用,但将法与律并用在清末民初才广泛使用。

将法与律连用就是说“律”是一种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平、正、直的标准的“律”。

如何准确的界定法,学界一直存在严重的分歧。

孙国华:“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存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本质:规范性、强制性、物质制约性;内容:说明法是用规定权利义务的手段来反映并调整社会关系。

)1、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本质作出了科学的阐释。

马、恩关于法的本质的原理是他们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散见于许多著作,其中《共产党宣言》中有一段话虽非专门讨论此问题,但却集中揭示了法的本质。

法律基础理论

法律基础理论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能力或资格。 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分为 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三种。 公民和组织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必须 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因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的 能力,它是行为能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 表现形式。
(二)法的定义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 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特征
(1)权威性 (2)强制性 (3)权义性 (4)普遍性 (5)规范性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统治 2、维护公共事务 (二)法的规范作用 其表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 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奖励,对违法行为的谴责、 警戒、预防、制裁;对观念、品德的教育影响作 用等。
二、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 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法律责任分类:违宪责任、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四节 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上的 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 定程序,对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 的监察和督促。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 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 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在法的一般理论中,法 律监督是指广义而言, 律监督是指广义而言,它包括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社 会监督。
古代神兽决狱的传说。相传在很久很久 以前,有一个部落联盟生息在黄河流域。该部 落联盟首领舜委任皋陶为司法官。皋陶正直无 私,执法公正,非常受人爱戴。他在处理案件 时,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该神兽 名廌,又名獬豸。它的头上长着一支独角,锋 利无比,故又俗称独角兽。獬豸有分别罪与非 罪的本能,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见人争斗 时,用它的一只角向无理、有罪的一方触去, 是非曲直,立见分晓。 这就是中国古代的神明裁判。所谓神明裁 判,就是借助于神的力量和方式来考验考察当 事人,以确定其人是非曲直,判定有罪或无罪 的原始审判方式。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大纲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大纲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大纲课程大纲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1)课程基本情况说明;(2)教学内容计划;(3)本课若干要求。

一、课程基本情况说明课程代码:LAWS120001.02。

学分数:3;周学时数:3。

课程内容简介:法理学,即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的理论学科,是高等院校所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必修课程。

法理学研究一般的法,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式、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识。

课程目的:设置这一课程的目的首先在于,帮助所有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掌握法的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观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合格的公民和法律工作者。

教学方式: 讲授与讨论相结合。

教材:《法理学导论》,张光杰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课外阅读书目:(1)《政府论(下篇)》(洛克)、《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博登海默)、《洞穴奇案》(萨伯)。

(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梁治平)。

(3)《法治构图》(季卫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司法的理念与制度》(贺卫方)。

推荐网站:同学们应当了解中国的立法进程和最近动态,“中国人大新闻网”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也需要了解一下司法改革的进展情况,可以去“中国法官网”和“正义网”看一看。

“中国法学创新网”有较多的法学论文,比较好地反映法学界的动态,可以去看一看。

另外,“北大法律信息网”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法律网站,也值得关注。

考试事宜:总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

平时考核成绩占30%,依据作业完成情况、读书报告撰写水平、出勤情况、(课堂及网络的)讨论参与情况来测定。

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二、教学内容计划第一章法律的概念(第1周)第一节法和法律的含义第二节法律的特征第三节法律的分类第二章法律要素(第2周)第一节法律规则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原则第三章法律渊源(第3-4周)第一节法律渊源概述第二节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第三节法律效力第四章法律体系(第5周)第一节法律体系第二节法律部门第三节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五章法律的作用与价值(第6周)第一节法律的作用第二节法律的价值第六章立法原理和制度(第7周)第一节立法和立法权第二节立法制度和立法体制第三节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第四节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第七章司法原理和制度(第8周)第一节司法和司法权第二节司法独立第三节司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节当今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第八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第9周)第一节法律解释的含义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目标和方法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第四节法律推理第九章法律关系(第10周)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第三节法律关系演变第四节当代中国法律关系的特点第十章权利、义务和权力(第11周)第一节权利、义务和权力的概念第二节权利、义务和权力的分类第三节权利、义务与权力的关系第四节人权第五节当代中国的权利保障事业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12周)第一节守法与违法第二节法律责任的概念第三节归责与免责第四节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13周)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法律程序的类别第三节正当法律程序第十三章法律的起源和发展(第14周)第一节法律的起源第二节法律发展的历史类型第三节法律发展的方式:继承和移植第十四章世界主要法系(第15周)第一节法系概述第二节民法法系第三节普通法法系第四节中华法系第十五章法治及其在中国的生成(第16-17周)第一节法治的概念第二节法治的基本要求第三节法治的社会基础第四节中国法治化的道路第十六章法律与社会(第18周)第一节法律与经济第二节法律与政治。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为了促进学员自学,保证教学质量,探索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机制,制订本课程的教学实施细则。

一、课程概况1.课程性质《法律基础与实务》内容通常由以下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法学基础理论部分,概要地论事了关于法、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理的一般规律。

注入法的本质、基本特征和远远,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制定和实施,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第二部分是部门法部分,概要地叙述了以宪法为核心的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律的基本知识基本内容。

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体现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法律前提,是人们生产生活中俄行为准则。

开设法学概论课的目的,除了帮助学生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外,还在于为学生学习与本专业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奠定必要的法学基础知识。

2.学习对象人口与家庭专业学员二、.教学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本课程由文字教材、录像教材、网络资源等多种媒体构成。

(1)文字教材邓立强主编的《法律基础和公民道德》,是教学与考试的基本依据。

学员应当根据辅导教师指导的学习本课的方法,按照考试说明的要求,认真自学,独立完成自学学时。

本课程5学分,课内90学时,集中面授辅导一般不多于36学时,•学员自学一般不少于100学时(注:每学时为1小时)。

(2)录像教材本课程省电大制作的流媒体录像教材20学时,内容包括各部门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帮助学员了解本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是强化学员的自我学习与检测手段。

三、教学模式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学员自主确定学习本课程的方法,然后学员根据教学大纲、考试说明的要求,利用学校提供的文字教材、录像教材和其他媒体开展个别化自主学习与小组合作学习;教师通过视听教学、小组辅导、集中面授辅导、个别辅导/电子信箱、电话答疑、网上答疑等手段,为学员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一、《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120001(二)课程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三)开课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学生(法政类基础课)(四)课程性质: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体系中一门重要的学科,属于理论法学,居于法学体系的最高层次。

研究和学习法学基础理论,不仅对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同时也是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准备或入门“向导”。

(五)教学目的通过教学,力求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提高其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其他部门法打下基础。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法与法律、法律结构、法律分类、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实现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几个部分。

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

习题课是重要的教学环节,教师必须予以重视。

(七)教学时数教学时数:54学时学分数:3学分教学时数具体分配:(八)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要教学方式,辅之以实践教学。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方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导论法学与法理学教学要点:通过学习,要求对法学和法理学有基本的认识和把握,充分理解法学和法理学研究对象的不同,明晰法理学与法学其它分支学科的关系。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一、法学简说二、法理学简说考核要求:1、法学简说(领会)2、法理学简说(领会)第一章法学历史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对中西方法学的历史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增进法学知识,又要尽可能的形成法律学习的历史感和整体把握法律的思想意识,培养法学思维,增强对现实法律现象的洞见能力。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中国法学的历史一、先秦诸子的法哲学思想二、儒家化的古代律学三、走向“现代”的中国法学第二节西方法学的历史一、古希腊的正义和法治观念二、罗马法学三、欧洲中世纪法学四、西方近代法学的开新五、西方现代法学的多元格局考核要求:1、中国法学的历史1.1先秦诸子的法哲学思想(识记)1.2儒家化的古代律学(识记)1.3走向“现代”的中国法学(识记)2、西方法学的历史2.1古希腊的正义和法治观念(识记)2.2罗马法学(识记)2.3欧洲中世纪法学(识记)2.4西方近代法学的开新(识记)2.5西方现代法学的多元格局(领会)第二章法学体系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体系的概念和类别,明确法学各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法学的整体性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

法学基础理论ppt课件

法学基础理论ppt课件
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
•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 • 刻在黑色的玄武岩 • 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汉谟拉比法典》
• 《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所知 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 文法典。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 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 的利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 巴比伦社会的情况。
(四) 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 2002年末至2003年初中国出现非典型性肺炎 疫情之后,国务院法制办于4月14日接到通知后, 立刻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4月16日确 定相关专家名单,4月17日开始起草,4月18日完 成征求意见稿,5月9日,总理签署国务院令,5月 12日正式颁布,一共用20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出台速度最快的法规。
3. 社会主义法在科技教育文化方面的作用 4. 在对外方面的作用
二、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
• (一)、含义
• 立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广义的立法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 程序,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活动。
• 狭义的立法仅指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制定、认可、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 (七)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性的原则。
三、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 渊源: 指法律的来源,及法之源。
在实质意义上,发的渊源指法的内容的来源。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 (一)概念
• 允许做什么? • 必须做什么? • 禁止做什么?
• 法的遵守是指社会团体和公民按照法律规范 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这是我国社 会主义法实施的主要的、基本得、大量的方式。
特殊1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国家制定或认可是 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

《法学基础理论》教学大纲

《法学基础理论》教学大纲

《法理学0301202004》教学大纲Jurisprudence适用专业:行政管理课程编号: 0301202004前修课程:无学分: 2 总学时: 32一、课程性质、目的与要求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必修课。

课程目的: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使得学生能够初步掌握法学的概念、思维方式和基本的法律视角;为他们将来的学习打下坚固的学科基础。

教学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的一系列概念、范畴和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法律作为社会调整规范的特点、意义和局限性;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学基础理论的完整体系;掌握我国法制运行的规律和特点;特别要掌握执法、司法的特点和原则以及相关的技术;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用科学的理论分析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不断扩展学生的理论视野,不断丰富学生的学识;注意法理学知识与法律应用学科知识的结合。

二、教学内容理论总学时:24学时第一章法学导论 2学时基本要求:了解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掌握法学与哲学、法学与政治学、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了解法学与社会学、法学与历史学、法学与逻辑学的关系;了解法学教育、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功能;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了解西方法学的历史、中国法学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了解法理学释义、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中国法理学、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中国法理学的体系、中国法理学的未来;了解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重点:法学与哲学;法学与政治学;法学与经济学。

难点:法学与哲学;法学与政治学;法学与经济学。

第二章法的本体 8学时基本要求:掌握法的定义;了解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了解法的现象;掌握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了解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的种类、法的价值冲突;掌握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掌握权利与义务;掌握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一般分类、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掌握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掌握法的分类;掌握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掌握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掌握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掌握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归责与免责、法律制裁。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由特定
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并 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 义务为内容的利益调整机制和行为规范 体系。
第一节 法的历史发展、本质和特 征



广义上的法和狭义上的法(法的外延定 义) 广义上的法: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 制度的整体。 狭义上的法:通常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 制定或者认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法的内容是由其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我国法的特征
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人民民主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
由国家强制力和广大人民自觉遵守 相结合保障实施
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和 实施(法律的运作)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
它是特定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任何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创制法律规范。。 它是国家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不符合法定 创制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的创制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认可法律规范等多种形式。
第一节 法的历史发展、本质 和特征


廌: 根据《说文解字·廌 部》的解释:“廌, 解廌兽也,似山牛, 一角;古者决狱,令 触不直;象形,从豸 省。” 故又称“獬豸”,古 代传说中的异兽,能 辩是非曲直。
第一节 法的历史发展、本质 和特征

许慎接着写道:“荐, 兽之所食草,从鹿, 从草。古者,神人以 廌遗黄帝,黄帝 曰:„何食?何处?’ 曰:„食荐。夏处水泽, 冬处松柏。”相传黄 帝曾用这一能明辨是 非曲直的神兽来决断 疑狱。
第一节 法的历史发展、本质 和特征
引导人们去“和自然相一致地生活”的准则
法律┅┅可以被定义 为 “不受主观愿望影 响的理性”。 人天然是城邦的动物。

《法学基本理论》课件

《法学基本理论》课件
❖ 1、“意志”
❖ 2、“意志”·物质生活条件
❖ 【材料3–8】从1859年开始,瑞士国家十分乐意接受难 民,随后制定了接受难民的相关法律。但是,在将近 100年过去的时候,1956年,匈牙利暴发革命,16000 人涌入了瑞士。1968年,捷克发生动乱,114000人进 入了瑞士。1975年,越南就有9000名难民在瑞士定居 。在1970年代,平均每年就有1000名难民进入瑞士。 而在1986年,平均每个月就有1000人申请难民待遇。 瑞士国家终于无法忍受了,无论在经济上、文化上,还 是政治上、习俗上,都出现许多难以克服的矛盾困难。 瑞士后来出于无奈,只好举行全民公决,修改了允许难 民定居瑞士的法律。
❖ 我并不认为你的命令是如此强大有力 ❖ 以至于你,一个凡人,竟敢僭越 ❖ 诸神不成文的,且永恒不衰的法 ❖ 不是今天,也非昨天,它们永远存在 ❖ 没有人知道它们的时间上的起源。
材料3
❖ 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 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 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
D、以平等、正义的价值尺度,制度化的为社会弱 势的群体和个体提供救济与补偿,实现社会最起码 和基本的公平;
E、以开放和宽容的心态参与国际事务,促进全球 性事务的妥善解决。
作为行为规范,法律约束行为而非思想

法律

不管/
\约束

思想—可能导致—行为

❖ 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其特殊的逻辑结构即:行 为模式——行为结果。
3、意志●统治意志
❖ 1755年,清朝文人胡中藻写有《坚磨生诗钞》一文。其中有“一 把心肠论浊清”、“与一世争在丑夷”、“斯文预被蛮”的语句 。清朝政府认为,这些语句实为含沙射影,在“清”的国号上加 “浊”字,并且使用“夷”、“蛮”等字,是诋毁谩骂满人的意 思。清朝政府认定,胡中藻犯有诋骂满人的罪行,于是,将胡中 藻处以死刑。后来,祝庭舒因为在《续三字经》中写有“发被左 ,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等字句,被认定为反清复明,犯有 重罪,凌迟处死。冯王孙同样因为在《五经简咏》写有“飞龙大 小见,亢悔更何年”等字名,石单槐在《茶园诗钞》中写有“大 道日以没,谁与相维持”等字句,被判触犯刑律,或者处以戮尸 ,或者处以凌迟。

《法学基础理论(新)》-精选.doc

《法学基础理论(新)》-精选.doc

《法学基础理论(新)》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一)法的产生家庭、私有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国家的起源半坡遗址公元前 2000 年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一土地诉讼案判决古埃及传说中的司法女神古希腊审判一侵吞象牙案的记录残页汉穆拉比法典汉穆拉比法典汉穆拉比法典的汉译本载有秦代法律和文书的竹简公元2世纪编成的《摩奴法典》》苏美尔法典苏美尔法典《学说汇编学说汇编》伊斯兰法的渊源《古兰经》》5世纪末6世纪初法兰克王国编成的《萨利克法典》》《雅罗斯拉夫法典》》(1 1 )适应调整经济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2 2 )适应调整阶级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3 3 )适应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需要而产生的法的历史类型,是指将人类历史和现实存在的各种法律制度,根据其赖以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反映的阶级本质所作出的基本分类。

(二)法的发展和分类按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 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奴隶制法奴隶制法禁酒令是保存至今的罗马法最早的文件之一一奴隶制法奴隶制法公元前四世纪的古埃及婚书,其中记载妇女可以提出离婚封建制法封建制法欧洲中世纪的《海事法汇编》》封建制法封建制法格拉提安努斯教令格拉提安努斯教令封建制法封建制法1832年俄罗斯帝国《法律汇编》》封建制法封建制法唐律残片封建制法封建制法钦定大清律资本主义法资本主义法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人权宣言》》资本主义法资本主义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资本主义法资本主义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俄罗斯联邦苏维埃政权的第一部宪法公布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新中国宪法按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 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按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 成文法不成文法按法规定的内容: 实体法程序法按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序: 根本法( 母法) 普通法( 子法)按法的效力范围: 一般法特别法按法的保护对象: 公法私法按法的主体: 国内法国际法二、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法的概念与本质公平与正义中国古代执法公允的象征物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2014年法学基础大纲

2014年法学基础大纲

法理学部分法学的性质体系和历史一、法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一)法学的科学性(法通)关于法学性质问题,近代学界有不同观点,有代表性的观点大体存在四种:1.法学是实证科学。

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迅速发展及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历史作用,使些人对自然科学顶礼膜拜,认为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同样可以用来研究人类社会,固而法学也应该建成像自然科学那样的实证科学。

2.法学是形式科学。

这是基于一种将科学分为经验科学和形式科学的分类对法学所做的界定。

而形式科学关注思维的、语言的纯形式方面,不涉及其内容或价值取向。

因而凯尔森等人认为,法学就是以其中的形式科学为标榜的。

3法学是人文科学。

很多人文科学的主张者都将法学划入人文科学的范畴。

李凯尔特认为,人文科学以文化为研究对象,而文化包括了法学、宗教、史学等科学的一切对象。

在中国,虽然很少人明确将法学归入人文科学之列,但近年来法学界有些学者按照人文科学的研究思路来进行法学研究,如梁治平等。

4.法学是社会科学。

中外学术界,尤其是中国学术界,通常将法学归入社会科学的范畴。

我国出版的各种法理学教材几乎不约而同地将法学归入社会科学之列。

《牛津法律大词典》也将法学归入社会科学研究之列。

上述对法学的回答道出了法学的不同维度,每一个维度都有其特定的观察视角、分析方法和研究特色,它们实际上是相互补充的。

人们一般把科学划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

奔迳一分类标准下,我们倾向于把法学界定为一种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和特点与相互关系,因此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

同时法又是人们生活意义的规则体现,是规则与意义的交结,法学要解决不同民族不同国度人们生活所面临的问题,为人们在规则下生活提供精神向导,因此又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

附:【10年真题】简答:简述法学的性质(二)法学的阶级性(法通)1.法学的阶级属性法学反映一定阶级利益,为一定阶级服务的属性。

《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doc

《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doc

《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全校各专业本科适用)一、说明:(一)课程定义:研究和讲授法律基本理论和我国基本法律制度的课程。

(二)编写依据:本大纲依据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武汉体院本科教学计划(2002年1月修订)编写的。

(三)教学目的和任务:本课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人学牛进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与基本制度的教育。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 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与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四)课程类别:本课程为本校各专业本科生的公共必修课。

(五)学时数与学分:36学时,2学分。

二、教学安排与学时分配讲授讨论实践其他形式合计教学安排教学基本内容 ~~~绪论11第一章基础理论3322第二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第三章宪法415第四章行政法415第五章民法6118第六章经济法22第七章刑法415第八章诉讼法314第九章国际法33合计3222236三、各章节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绪论:知识点:法律课的意义;性质与任务;基本内容;教学要求。

第一章: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本质和历史发展知识点:法律定义;法律的本质;四种历史类型;五人法系。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知识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作用。

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知识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规范;法律渊源第四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知识点:法的遵守;适用基本要求和原则;违法构成;法律责任。

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知识点:法律意识概念和分类;意识的基本内容;意识的指导作用;意识培养及途径。

第二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第一节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知识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政治改革目标;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法制基本要求。

法学基础理论讲稿

法学基础理论讲稿

法学基础理论讲稿法学理论是对法的原理、原则、价值、畴和规律等法的基本问题的理性思考,对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走向起着重要作用。

正确的法学理论可以引导法律制度向正确的方向发展,错误的法学理论则可能把国家法律制度甚至政治制度引向歧途。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畴和结构。

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

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

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

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一、法的概念与特征法学理论要回答的首要问题是法律是什么。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

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表达不同的价值观,也表达不同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表达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

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法的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法是调整人的社会行为的规。

一个社会存在很多行为规,如规、伦理规、道德规等。

和其他规相比,法律规的调整围是限定的,即它只调整人的社会行为。

人注定要在一定的社会中生活,和其他人发生关系,一个社会必然要面对权威与服从、社会秩序与个人行为之间的矛盾,有效调控社会矛盾就是法律产生的最初需要。

第二,法是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规。

这里所说的社会利益关系是广义的,马克思称之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资源、生产方式等。

通过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创造和维持统治阶级需要的社会秩序,是任何社会的法的一个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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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大纲课程大纲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1)课程基本情况说明;(2)教学内容计划;(3)本课若干要求。

一、课程基本情况说明课程代码:LAWS120001.02。

学分数:3;周学时数:3。

课程内容简介:法理学,即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的理论学科,是高等院校所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必修课程。

法理学研究一般的法,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式、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识。

课程目的:设置这一课程的目的首先在于,帮助所有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掌握法的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观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合格的公民和法律工作者。

教学方式: 讲授与讨论相结合。

教材:《法理学导论》,张光杰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课外阅读书目:(1)《政府论(下篇)》(洛克)、《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博登海默)、《洞穴奇案》(萨伯)。

(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梁治平)。

(3)《法治构图》(季卫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司法的理念与制度》(贺卫方)。

推荐网站:同学们应当了解中国的立法进程和最近动态,“中国人大新闻网”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也需要了解一下司法改革的进展情况,可以去“中国法官网”和“正义网”看一看。

“中国法学创新网”有较多的法学论文,比较好地反映法学界的动态,可以去看一看。

另外,“北大法律信息网”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法律网站,也值得关注。

考试事宜:总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

平时考核成绩占30%,依据作业完成情况、读书报告撰写水平、出勤情况、(课堂及网络的)讨论参与情况来测定。

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二、教学内容计划第一章法律的概念(第1周)第一节法和法律的含义第二节法律的特征第三节法律的分类第二章法律要素(第2周)第一节法律规则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原则第三章法律渊源(第3-4周)第一节法律渊源概述第二节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第三节法律效力第四章法律体系(第5周)第一节法律体系第二节法律部门第三节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五章法律的作用与价值(第6周)第一节法律的作用第二节法律的价值第六章立法原理和制度(第7周)第一节立法和立法权第二节立法制度和立法体制第三节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第四节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第七章司法原理和制度(第8周)第一节司法和司法权第二节司法独立第三节司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节当今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第八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第9周)第一节法律解释的含义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目标和方法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第四节法律推理第九章法律关系(第10周)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第三节法律关系演变第四节当代中国法律关系的特点第十章权利、义务和权力(第11周)第一节权利、义务和权力的概念第二节权利、义务和权力的分类第三节权利、义务与权力的关系第四节人权第五节当代中国的权利保障事业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12周)第一节守法与违法第二节法律责任的概念第三节归责与免责第四节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13周)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法律程序的类别第三节正当法律程序第十三章法律的起源和发展(第14周)第一节法律的起源第二节法律发展的历史类型第三节法律发展的方式:继承和移植第十四章世界主要法系(第15周)第一节法系概述第二节民法法系第三节普通法法系第四节中华法系第十五章法治及其在中国的生成(第16-17周)第一节法治的概念第二节法治的基本要求第三节法治的社会基础第四节中国法治化的道路第十六章法律与社会(第18周)第一节法律与经济第二节法律与政治第三节法律与道德第四节法律与宗教三、本课若干要求一、基本要求(一)课前阅读下次课所涉及到的教材相关章节,阅读上传在elearning里的课件和阅读材料。

(二)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回答提问,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三)课后做作业,阅读推荐书籍和材料。

二、作业事宜(一)作业题布置、作业提交和参考答案作业题与教材章节后的题目并不完全相同。

每一次的作业题及其提示都会上传在elearning的“作业”里,课堂上不再化时间布置和抄写作业题。

作业题包括阅读作业题和书面作业题。

书面作业题做好后上传在elearning的“作业”里。

书面作业提交有截止日期,请注意。

截止日期之后,还可以提交,但是网页将显示“迟交”字样。

迟交作业自然不能获得与正常提交的作业同样的评价。

书面作业题参考答案要点会在作业提交截止日期之后上传在elearning的“通知”里,请大家参考这些要点,自行核对和检查作业。

一般情况下,老师在课堂上也不花时间讲解作业。

如果存在比较普遍的问题,将会由助教开习题课。

(二)做作业的正确方式(主要针对读书报告之外的作业题)1.查阅资料。

做作业不是胡思乱想或游谈无根。

你需要带着问题去查阅资料,例如老师的讲义和教材的相关章节、其他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以及法律法规文本和案例等。

2.认真思考。

做作业不是照搬照抄或拼拼凑凑。

你需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归纳、整理。

最重要的是,你需要进行独立的思考,力争提出自己的看法、理解和理由。

(三)好作业的标准(1)紧密围绕题目展开论述,不枝不蔓;(2)原理准确,思想深刻,立意高远;(3)观点明确,有新意更好;(4)论述有条理,逻辑严密,层次清楚;(5)论据确实充分,论证有说服力;(6)语言流畅、规范。

(7)若是材料分析题,需要结合材料进行分析,不能仅仅阐述相关原理。

(除读书报告外,其他作业题无字数要求)三、讨论事宜本课程会布置若干个讨论题,希望通过讨论使大家加深对法理学的认识和理解。

参与讨论途径有两个:(1)一个是elearning的“讨论区”里,老师会把讨论题上传在那里;(2)另一是课堂上。

四、读书事宜(1)从以下两本书中任选一本阅读: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萨伯:《洞穴奇案》。

(2)第一本著作有阅读思考题,这些思考题供大家在把握著作内容时参考。

(3)如果选择第一本,应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读书报告,在学期末最后一次课前交,上传在elearning网站的“作业”里。

读书报告通常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对作者及著作背景情况的叙述;第二部分概括书中的基本内容;第三部分是感想和评价。

当然,这只是通常写法。

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写作。

不拘一格。

如选择《洞穴奇案》,则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独立的法律意见书(假设你也是一个审理案件的法官),在学期末最后一次课前交,上传在elearning网站的“作业”里。

(4)这两本著作的电子版请见elearning的本课“资源”(也可以在新浪爱问·共享资料网站里下载),阅读思考题请见本要求最后所附。

附: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阅读思考题阅读范围:全书阅读思考题:一、从思想与制度的层面分别分析古代中国法律传统中“礼”与“法”的关系。

二、试着归纳总结古代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特征。

三、试着探讨古代中国法律传统的社会基础,即这一传统是什么样的社会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四、在古代中国法律传统中是否有可以为今天中国法治建设所汲取的有益因素?如有,是哪些因素?附;爱上读书:怎样阅读经典学术名著?一、为什么要读一些名著?有的同学会想,读读教科书就足够了,何必去读其他学术性书籍。

教科书旨在阐述一门学科的基本概念、知识和原理,固然应读好,但是教科书往往不能展示学科思想的生动争论和深邃境界。

为了开阔视野和深化思想,应适当地阅读一些学术名著。

二、如何选择书目?不要漫无目的或随意找一本书就读,应结合课程的学习,有计划地有选择地阅读。

我们每学期都要选修一些课程。

每一门课程代表了一个分支学科。

在每一个学科的发展史上,都有一些奠基性的、影响巨大的论著。

建议大家学习一门课程,选择阅读一两本与这门课程相关的名著。

可以请该课程的授课老师推荐阅读书目可以这样安排:在学期当中,阅读与所选课程相关的名著;在寒暑假,阅读一些综合性的或其他学科领域的名著。

三、如何保证读书时间?在此方面,需要恰当地处理课程学习与读书的关系。

当然,课程学习是第一位的,应认真听课并首先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

然而也要有效地利用课外时间。

最好制作一个时间安排和读书进度表:在一周内每天的什么时间段读哪一本书,每本书每天或每周的阅读量是多少,等等。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

把选定的书籍坚持读完,不要半途而废。

四、怎样阅读经典名著?(1)首先应对名著的作者、历史背景,特别是学术史背景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对该著作的基本内容和观点有一个初步的、概括的认知。

在此方面,阅读书的序言(包括译者序)、目录和后记、其他人对该书的评价是有帮助的。

但是尽量不要形成先入之见。

(2)在作了上述基本了解之后,应按照读书计划,精细地阅读,努力理解和弄懂书的每一部分内容。

不要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地阅读。

静下心来,虚空自己的胸怀,沉入书中,深度涵泳。

(3)弄清作者的思路和推论过程,特别要注意作者的理论预设或者基本前提。

为了追随作者的思路和推论过程,需要经常回顾前面已读过的内容,需要总结作者在某一部分的观点。

(4)一定要动笔。

记下自己的总结,每一章乃至每一节都应总结概括其基本内容。

画出重点句段,写出自己的困惑和心得。

不动笔不总结的读书后果是:读完之后,合上书,不知道它说了什么。

正确的方法是:每读完一章甚至一节,都试图把这一章或这一节的基本内容概括下来,并写下来;读完一本书后,把这一本书的基本内容概括下来,并写下来。

(5)联想其他书籍在类似问题上的观点,辨析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6)对于自己的困惑,可以存疑,也许看到后面就可以解决。

不妨与其他同学进行讨论,或向老师请教。

把自己的困惑、对困惑的思考、与其他同学或老师的交流心得写下来。

(7)还要追问:想一想作者为什么要这样说?为什么会有这种观点?联系书籍的时代背景和作者个人经历来思考。

(8)并且体察:如果是我,会这样写吗?我会持有这种观点吗?(9)在弄懂了书的基本内容和观点之后,试着去评论:看一看作者的学说在思想史上的理论价值:与别种学说有什么不同,其思想渊源于何处,对后世学术发展又有何影响;再看一看他(她)的学说的实践价值:是否具有可行性,对于人类社会的相关制度变迁产生了积极还是消极的作用,是否可以运用于中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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