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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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集团邮箱管理,明确邮箱申请资格(包括申请、审批、撤销)、邮箱命名规则、邮箱功能格式设定、邮件书写格式及日常使用邮件规则等,确保公司邮箱系统稳定和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集团使用的邮箱系统,包括专有的邮箱管理设备及其软件,其对外专用标识为“@***.com”

3.定义

本规定内所涉及的名称对照说明如下:mail—邮件;email—电子邮件;mailbox —电子邮箱;mail system—邮件系统;foxmail—收发邮件软件。

4.职责

4.1信息部:负责邮箱系统正常运行及数据安全,邮箱功能设定:邮件用户操作培训;

邮箱帐户的新增、撤销等作业;监督、检查邮件系统与用户的日常使用;

4.2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所属员工遵守本规定;

4.3邮箱同时附加有个人数据或相关主机帐户等信息与服务,所附加的信息与服务由

信息部视实际情况变更或调整,并予以公布,使用单位与个人须依照执行。

5.规定

5.1邮箱申请资格

5.1.1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使用“帐号申请表”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主管、

信息部主管核准后,开立一个电子邮箱;

5.1.2应严格控制部门邮箱帐户的申请,申请部门必须是有对外业务联系需要的;申

请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申请与日常管理,并明确邮箱使用范围;

5.1.3邮箱是公司业务对外联络的工具,为避免临时人员使用公司邮箱进行与公司无

关的行为,禁止申请和使用邮箱。

5.2邮箱命名规则

5.2.1个人申请邮箱命名原则为名.姓@***.com,其中:“名”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英

文名;“姓”为汉语拼音;

5.2.2当出现重名时,需按申请的时间顺序在“名.姓”之后,用两位数标识区分(如:

san.zhang01@***.com),或取英文名区别;

5.2.3部门申请邮箱帐户时,应以部门英文名命名,如部门英文名有缩写的,可采用

缩写方式命名。

5.3邮箱使用范围及安全维护

5.3.1禁止使用邮箱处理与公司无关的事务。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条例及公司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有损国家、公司利益及声誉的行为,严禁发送国家机密、公司机密及法律法规等禁止传播的个人隐私,严禁散播危害国家与社会公共安全的言论与信息,严禁传送色情和不利社会安定团结的信息;

5.3.3邮箱密码为不少于六位的字母与数字组合体,为确保应用安全,使用人需每六

个月修改一次,密码须有一定的复杂性,禁止将密码设置为邮箱帐号。邮箱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5.3.4不得盗用他人邮箱;

5.3.5公司邮箱禁止发送后缀名为“.EXE”等可能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文件,不能

打开后缀名为“.EXE”等疑是病毒的文件;

5.3.6为保证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应避免使用邮件传送超过2M大小的附件(应以

FTP方式传输);

5.3.7随时清理资料夹清单下“发件箱”,“草稿箱”及“废件箱”内的邮件。本邮箱

系统所提供的硬盘空间,仅供暂时储存数据使用,其数据应自行下载至个人文件夹中储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5.3.8违反上述规定者,在帮助纠正无效情况下,可责令下网、取消其邮箱使用权。

5.4邮箱格式与功能设置

5.4.1邮件格式设定:为避免在“回复/转发”邮件时,邮件的字型、字体大小、字

体颜色、段落符号、编号等属性丢失而造成格式混乱、阅读困难,设置邮件格式(信纸)“新建/回复/转发”选项,统一设置为“HTML”格式,信纸模版由信息部统一更新;

5.4.2用户发送邮件时,可选择个性化的信纸,落款可选用公司统一“邮件落款格式”;

5.4.3信息部负责建立统一的地址簿并共享给各用户,便于检索使用;

5.4.4为避免邮件用户对邮件“收件栏”上姓名混淆,地址簿中姓名建立规则:公司.

部门[姓名],如“深一.信息部[张三]”。

5.5邮件撰写的格式要求

5.5.1版面编排一律置左对齐;

5.5.2每行文字应自动断行,禁止使用[ENTER 键]断行;

5.5.3删除内文中所有的空白行或跳行的设定;

5.5.4同一段落之细分小段(项次)应以“1.2.3”表示;

5.5.5同一段落之第二细分小段(项次)应以“●”表示;

5.5.6同一段落之第三细分小段(项次)应以“_”表示。

5.6邮箱变更、撤销及地址簿更新

5.6.1邮箱用户离职、调动时,信息部应根据离职/调动人员的申请单,及时进行邮

箱注销或邮箱属性修改;

5.6.2部门主管应每月检查、核对所辖部门人员的邮箱状况,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情

形,应立即通知信息部更改邮箱属性、或禁用无效帐户;

5.6.3人事部配合信息部定期核对、检查公司在册邮箱的人员状态,如有与实际情况

不符情形,应通知信息部更改邮箱属性、或禁用无效帐户;

5.6.4信息部每季度将地址簿更新一次给所有用户。

5.7其他要求

5.7.1邮件公为简单便捷的工作沟通工具,禁止在邮件上作议题的讨论、纠纷的争议

及是非辩论;

5.7.2邮件使用时慎选[发送]及[抄送]的对象,以免制造不必要的垃圾邮件。回复邮

件时避免使用“全部回复”功能,以免将邮件[发送]或[抄送]给非相关人员,避免抄送超过两级;

5.7.3邮件遵循“抄送”两级(含)以内规定,使直属上司了解个人工作状况,必要

时给出建议、指导并及时纠正;

5.7.4公司交办事项应及时反馈,若无法完成应反馈收悉,并告知预计完成时间;

5.7.5每封邮件主题栏不能空缺,主题应表明邮件内容,便于阅读者迅速了解邮件的诉求及重点;

5.7.6人员出差/病假/事假/休假等离开公司时,须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发邮件通告直属上司,并抄送给相关人员(业务密切来往人员),及指定职务代理人。

6.更改

本管理规定由信息部负责起草、修改,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7.支持文件

无。

8.其他事项

本管理规定自2015年04月01日起生效。

9.存档地点

档案室。

10.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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