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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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建立健全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执法责任机制
(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全面清理执法处罚事项,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队
(十一)规范行政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细化案卷评查细则标准,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队
(十二)开展国土资源信访案件清理工作,特别是开展征地信访维稳排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问题的发生,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队
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十三)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办公室、利用科、耕保科、矿产科
(二)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集中举办2次以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责任单位:党支部
二、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三)完善集体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等,固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规范业务审批程序,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队
八、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
(十八)积极探索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绩效考核,改进考核方式,建立一套符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工作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十九)加强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强化作风和廉政纪律,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纪检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四)全面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完善门户网站的功能,扩大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七、建立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
(十五)做好复议、仲裁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仲裁和应诉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向市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法院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证据材料。
责任单位:办公室、利用科、耕保科、矿产科、不动产登记局
(四)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建立国土资源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等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队
(十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对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在充分沟通、听取代表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答复,并定期进行总结、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七)认真落实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工作制度,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一、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宪法日,组织开展送法宣传“进基层、进农户、进企业、进现场、进机关”“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释疑工作,为法治国土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队
三、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制度体系
(五)全面清理局机关规章制度,建立制度目录,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部门党务、政务和业务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队
(六)全面清理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相矛盾或已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及时废止或修改调整,完成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七)全面清理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服务收费项目目录》,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利用科、耕保科、不动产登记局
(九)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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