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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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
摘要: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迅速发展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新的市场主体和引导、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载体。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主要表现在缺少人才、短缺资金、缺失信任和紧密联结不够、规模运作不大、持续发展不足。在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是抓好组织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规范运作和注重人才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had come across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all kinds of farmer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has become the main body of new market and the carrier leading the farmer entering the market. However, due to a late start, some problems need to be solved urgently at present still exist in the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cluding lack of talent, funds, trust, close connection, large scale oper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ased on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including ensuring organization construction, strengthening the policy support, regulating the operation, boosting talent construction, brand construction, and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construction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机械化社会大生产之间矛盾的有效举措;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它不仅是农村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的载体,而且也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其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开始施行。《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3个特性。
1.1 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组织
从经济学角度看,新型农民就是农商。农商反映了一个新的经济关系,一个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以需求指导农业生产又以新产品引导市场,并以商业活动为舞台的新生产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恰恰是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组织,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在有联合需求的情况下,自发组建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依法经营,入社农民的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民主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运行机制,按照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1.2 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
农民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有两种方式[1],一种是“龙头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另一种是“合作社+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了农业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实现了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合作社通过与超市或流通企业直接建立了产销关系,一些合作社还成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农产品供应商,有的合作社产品已经走出国门,出口到欧盟、日韩和东南亚等地。
1.3 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是为其成员服务,成员相互之间合作经营、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平等诚信。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不仅在经济上受益,而且有一种归属感,其民主意识、合作意识、学习意识、监督意识、守法意识得到增强。由于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组织功能和凝聚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乡风民俗、建立和睦邻里关系、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经济运行机制,实现农民稳定增收,是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课题。截至2011年6月底,全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44.6万个,比2010年同期增长43.1%;合作社实有成员3 57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3%[2]。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做出了贡献,取得了非常宝贵的经验。但它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缺少人才、短缺资金、缺失信任和紧密联结不够、规模运作不大、持续发展不足。
2.1 缺少人才
管理人才、营销人才、技术人才的匮乏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应该是“好人”加“能人”,愿意组织农户进行规模化生产,也有能力帮助农户。目前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具有素养和能力的农民来领导,大部分都是由当地供销社或者农业部门官员来担任领导[3,4]。因此,在市场信息捕捉方面比较迟缓,此外也不一定能充分代表农户的利益。
2.2 短缺资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普遍认为,当前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首要因素是由贷款难等因素造成的资金短缺。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扩大经营规模、谋求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缺乏流动资金。并且由于缺乏启动资金,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举步维艰,更重要的是流动资金缺乏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培植主导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5],造成发展后劲不足。
2.3 缺失信任
信任的缺失表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的方方面面,有农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的不信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头人不信任,甚至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农户之间彼此存在不信任[6,7]等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肯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