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云南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
云南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一)规范管理好(1)达到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工商登记满2年,已列入规范化建设范围。
(二)规模经营好(2)主营业务所涉及的产业是县或县级以上区域的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品)。
经营规模高于本区域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
从事种植业的,拥有标准化生产基地不低于100亩;从事养殖业的,拥有标准化养殖基地不低于20亩;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拥有标准化生产车间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
(3)社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
(4)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能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整记录生产全过程,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5)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拥有独立注册商标,或与其他合作社联合、依托龙头企业注册商标,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
(6)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之一。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或在城镇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代销点,实现销售渠道稳定畅通。
(8)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超市、批发市场销售,或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对接。
(三)服务能力好(9)入社农户100户以上,带动社外农户400户以上,年实现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工商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供销合作社必须有一定的股份),并且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盈利。
(10)社员中农民占总数的8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
以为社员服务为主,与非社员交易的比例低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交易总量的40%。
(11)“二次返利”制度执行好,社员收入稳步增加,助农增收和解决农村就业成效明显。
(四)社会效益好(12)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与供销合作社形成紧密产权关系。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3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学性和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合作社专指在农村地区组织的由农户自愿参与,以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主要经营范围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政策,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农民参与决策的权益,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
第五条农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包括组织结构、内部管理、经营管理和社员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七条社员大会是农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是农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社员大会决议,管理日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应符合民主原则,依法公正进行,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和经验。
第十条监事会是农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农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农民的参与和监督权益。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二条农业合作社应制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十三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确保财务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第十五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税费。
第十七条农业合作社应制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农业合作社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种植特点,制定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和内容
陕西省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一)建设内容1、提升统一服务能力(1)农业技术服务。
围绕培养现代农业职业农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技推广基础平台,对合作社社员坚持开展农业新型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合作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社的合作生产经营理念等内容的培训教育,每年培训不得少于6次.同时,结合农时季节,重点对合作社制订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2)信息服务。
通过建立与各级农业信息网站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为社员提供及时准确的生产、技术、价格、供销等信息服务,畅通生产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传播渠道,引导生产销售,促进产销对接。
(3)农资统购服务.由合作社按照有机苹果生产标准要求,对社员所需的肥料、果袋、农药等生产资料进行集中统一采购,以保本微利、低于市场零售价的价格供应社员,保证农资产品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4)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在合作社内部建立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队,推广苹果病虫害物理、生物防治技术,实行统防统治。
严禁使用化学农药。
2、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1)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
合作社要组织联合社员,建立固定的生产基地,并依据国家和部门标准制定自己的有机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严格应用于社员的生产活动中。
对重要生产环节,要组织和监督社员将统一的技术规范落实到位,对不按照规程生产的社员进行必要的处罚。
(2)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实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审核制度,严格控制禁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要建立统一的生产记录,对生产过程特别是重要农事活动、农业投入品的施用进行详细记载,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3)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制度。
合作社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室,配置农药残留速测仪等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对社员生产的苹果上市销售前,逐园进行质量安全抽检,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禁止上市销售。
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
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合作社是在农村经济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层实体。
为了提高合作社的质量和发展水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评定标准,以促进示范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本文将就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进行详细论述。
一、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首先要求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合作社应设立各级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科学、运行规范。
二、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
合作社应做好资金管理、信用担保、贷款追踪等工作,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标准化生产管理为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必须进行标准化生产管理。
合作社应制定并执行符合农业生产标准的生产计划,加强对农作物和养殖业的管理,并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工作。
四、技术创新和科学种养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鼓励合作社进行技术创新和科学种养。
合作社应积极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种养方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并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农民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了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开展农民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合作社应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技能,并倡导农民文明种养、社会公德等良好行为。
六、宣传推广和社会责任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合作社应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推广示范经验和先进技术,同时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要求合作社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社会效益。
合作社应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关注农民收入和社会福利,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总结: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3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是指农业合作社在日常运营中遵循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含的内容:1. 建立合作社管理机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执行工作。
2. 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将合作社的重要事项提交给全体会员讨论和决策,确保会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3. 实行会员入社制度:明确入社条件和程序,确保只有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和诚信经营意愿的人员可以加入。
4. 建立财务制度:制定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5. 确立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和经营机制,提高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的利用效率。
6.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8. 公平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分配机制,确保合作社收益的公平分配和会员权益的平等保障。
9. 农业技术培训制度:组织会员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水平。
10. 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农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业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发布,提供给会员有关的决策依据。
11. 农业合作社监管机制:建立农业合作社监管机制,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规范运营。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介绍,实际的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还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实践不断完善和优化。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合作社建设和管理活动,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农业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纪律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共等原则。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分为六个方面:组织建设、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内部监督、风险管理和社员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一、基本设施齐全1.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2.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3.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有专门帐户;二、社员资格明确1.合作社社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2.社员持有社员证,并注明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社员证要盖有公章、财务章和理事长印鉴;3.农民社员应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吸收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单位和团体成员总数为:社员总数20人以下的为1个,20人以上的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三、组织机构健全1.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2.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要有会议记录,有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四、章程制度完善1.制定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的章程,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建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3.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要公开上墙;五、社务管理民主1.按照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社员签字,会议记录归档保存;2.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方式规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每季末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公开资料要置于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阅览;4.设有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日常财务进行审核监督;5.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要接受经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六、会计核算规范1.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2.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3.合作社与其社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社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成员要设立个人账户;4.依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并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并记载到社员证上;5.盈余按章程规定提取积累,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要量化到成员账户,记载到社员证上;6.合作社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七、盈余返还合法1.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2.合作社年终盈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后,按出资额和交易量额相结合方式进行盈余返还,按交易量额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八、档案管理规范1.配有专门档案柜,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和文档的传递;2.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书面材料分开存放;3.会计档案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九、经营服务统一1.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公布上墙;2.合作社要与对接企业签订合同,与农户要签订订单;3.开展统一服务合作社至少有下列2项以上服务内容:1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2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3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4统一注册使用商标和包装;5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6统一销售社员产品;4.每年向社员提供经营信息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辅导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提供的服务要有详细登记薄;5.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无社会不良影响;十、经营效益良好1.合作社的销售与利润应逐年有所增长;2.合作社社员每年的收入有所增长,增长幅度要高于一般农户的平均增长幅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解读
二 、创 建 行 动 的重 要 意 义 1 发 挥应 有 作用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的应 有 作 用 : 、
2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关于 2 0 年促 进农 业稳 定发 展 、《 09 农 民持 续增 收 的若 干 意 见 》提 出 “ 快 发 展农 民专 业合 加
出 :“ 力 发 展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深 入推 进 示 范 社 建 设 大 行 动 ,对 服 务 能 力 强 , 民主 管 理 好 的合 作 社 给 予 补 助 ,
各级政 府扶持 的贷款担 保公 司要把农 民专业 合作社纳 入服
自 《 民专 业 合作 社 法 》 实施 3年 以来 ,全 国各 地 农
4 0 9年 1 、2 0 1月 1 7日 《 国务 院关 于加快 供销 合作 社
一
在 全 国 ,北 京 、 山东 、江 苏 、 浙 江 等 省 级 人 民政
据21年6 3 00 月 0日统计,广东省供销社系统与农民联合
创 办 的有 1 7 7 8家 ,完成 规 范登记 的 1 2 家 。湛 江市有 26 农 民专 业合作 社 35 ,其 中由供 销社 与农 民联合创 办的 6家 1 。由于 发展 迅速 以及别 的原 因 ,不少 合 作社 制度 3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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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喜蔽 \
《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解读
文 / 黄 宝 ◇
农业部 2 1 0 0年 6月 1 1日制 定 《 民专业 合作社 示范 农 社 创 建 标 准 ( 行 ) , 有 利 于 指 导 各 地 广 泛 深 入 开 展 试 》 农 民专业合 作社示 范社建 设行动 ,有利 于推动 农 民专 业合
建设失范 。根据湛江 市的调查 ,主要表现 为 :
如何建立规范化合作社
目前有些合作社在 内部组织机构 范 组 织 运 行 管理 。合 作 社 应 当定 期召
要完善成员出资结构。尽可能做到成 运作和 民主管理上存在的主要 问题包 开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每年至少要召开 员出资与其在合作社内所作 的贡献和 括 :一是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有
所 承 担 的 责任 相 匹配 ,各 个 成 员 出 资 的份 额 要 相对 合 理 ,尽 量 避 免 一股 独 大 。再 次要 明晰 合作 社 产 权 关 系 。要 严格 区分和 明确 界 定 成 员入 社 资 产和 的合 作 社 成 员 只有 几 个 、 十几 个 ,而 内部 机 构 设 置 上理 事 会 、 监事 会 样 样 都有 。 有 的成 员较 少 的 合作 社 也 设 立
21年 月第 期 00 4 4
理 论 研 究
如何建立规范化合作社
◎ 杨 群 义
重 发展 轻 规 范 ,一 些 地 区 在 发展
制 单 位成 员 ,成 员总 数 2 人 以下 的 , 0
农 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 ,却走进 了误 可 以 有 一 个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或 社 会
中国农民 合作社
不得以劳务、信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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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பைடு நூலகம்
2。 月 4 0年 第期 14
的 法人 代 表— — 理 事 长 ,成 员大 会和
理 事长 是 合 作 社必 设 的 组 织机 构 。 规
模 大 的合 作 社 还可 以设 立 理事 会 、执
行监事或监事会 ,由理事 长或理事会
好 ,存在 的主要 问题有两个 :一是合 愿联合组建的服 务型合作社 中,只有 作社成 员构成不规范。有的合作社 农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尤其是部分合作社的运行机制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健全、股金结构不合理、盈余分配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运行质量与经济效能。
对此,借鉴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提出了如下建设标准仅供参考。
一、基本设施齐全1.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
2.有为成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
3.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有专门帐号。
二、成员资格明确1.合作社成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
2.成员持有《成员证》,并注明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成员证》要盖有公章、财务章和理事长印鉴。
3.农民成员应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吸收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单位和团体成员总数为: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为1个,20人以上的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
三、组织机构健全1.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
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
2.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要有会议记录,有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
四、章程制度完善1.制定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的章程,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建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3.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要公开上墙。
五、社务管理民主1.按照规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成员签字,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2.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方式规范。
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每季末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公开资料要置于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阅览。
4.设有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日常财务进行审核监督。
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
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
一、组织建设
1.合作社章程制定科学,管理制度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转良好。
2.合作社成立注册时间不低于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3.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管理
1.合作社建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2.合作社财务状况良好,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50%。
3.合作社财务报表真实、完整,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三、运营管理
1.合作社经营范围明确,与成员利益紧密相关,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
2.合作社运营效率较高,效益良好,能够为成员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
3.合作社在农业产业链中具有重要地位,能够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成员权益保护
1.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注重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成员在合作社中的平等地位。
2.合作社与成员签订的合同内容真实、完整,合同期限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金融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和生产能力。
五、社会化服务
1.合作社具备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为成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合作社积极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3.合作社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报 农业 部经 管 司。
行 使监 督权 ,切 实做 到 民主监 督。
6根据 会计 业 务需要 配备 必要 的会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社 示 范 社 创 建
( )民主管 理好 一
计 人 员 ,设 置 会 计 账 簿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或 委 托 有 关 代 理 记 账 机 构 代 理 记
20 月 6 0年 第期 16
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传真
衄 I l L _ 豳 圈
农业部关于印发 《 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 ( 农 试行 )》 的通知
( 0 0 6 1 日) 2 1年 月 1
为 贯 彻落 实 《中 共 中央 国 务 院 关 充分 发挥 其 示范带 动作 用。
于加大统 筹城 乡发展 力度 进一 步夯 实农
范社贷款授信等级和 贷款用信额度 , 搞 好 示 范 社 宣 传 ,扩 大 示 范 社 影 响 ,
中国农民 合作社
票 数 不 超 过 本 社 成 员 基 本 表 决 权 总 票 办 公 地 点 供 成 员 查 阅 ,并 接 受 成 员 质 数 的2 %,切 实做 到 民主管理 。 0
要高 度 重视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示 范 社 建 席 成 员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 涉 及 到 重 易 量 ( )比例 返 还 ,返 还 总 额不 低 额
设 ,参 照本 标 准 ,采 取 多种 方 式 ,因 大 财 产 处 置 和 重 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等 事 于 可分配 盈余 的6 % 0。
见 》 ( 经发 [0 9 1 号 )确定 的示 范 标 准 ( 行 ) 农 20] 0 试 社建 设 目标 和 主要 内容 ,结 合各 地示 范 社建 设经验 ,我 部 制定 了 《 民专业 合 农
合作社规范标准
滨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标准1、办公室门口有比较醒目专业合作社牌。
2、办公室内办公桌椅齐全,通讯畅通。
3、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章程、理事会成员、理事会职权、理事长职权、成员权利、成员义务、遵循原则、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上墙。
4、若有监事会的监事会成员及职权上墙。
5、本专业合作社有关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以下内容供参考:理事长职权(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理事会职权(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成员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成员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示范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
示范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发挥了农民自主创业、集体经济增效、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确保其有效发展,评定及监测办法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下面是一份示范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一、评定办法1.合作社注册及资质评定:合作社需依法合规注册成立,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资质评定,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2.组织架构评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应明确,管理层级清晰,决策机制有效,合作社成员间的权益分配合理。
3.资金管理评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并进行财务报表的规范记录和定期审核。
4.经营管理评定:合作社应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计划,并通过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和管理措施实现经营增效。
5.技术支持评定:合作社应重视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的技术服务体系,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6.农民培训评定:合作社应定期开展农民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职业素质和经营能力。
7.社会责任评定:合作社应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监测办法1.定期监测: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测,核实其经营管理情况,并对其合规性、财务状况、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
2.专业评估:农业专家或相关领域专业机构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业评估,从管理、技术、市场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和改进方向。
3.信息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信息应当公开,包括注册信息、资质证书、经营报表、社员发展情况等,以提供透明度和监督机制。
4.投诉处理:对于涉及农民利益的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重点监管:对于一些规模大、影响力强、社会效益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部门应重点加强监管,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通过以上的评定办法和监测办法,可以有效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农民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生活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规范化操作手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规范化操作手册第1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3)1.1 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 (3)1.1.1 定义 (3)1.1.2 特点 (3)1.2 合作社的分类与发展历程 (3)1.2.1 分类 (3)1.2.2 发展历程 (4)第2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与政策环境 (4)2.1 法律地位及法律体系 (4)2.2 政策环境与扶持政策 (4)2.3 合作社的权利与义务 (5)第3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 (5)3.1 组织结构设计 (5)3.1.1 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原则 (5)3.1.2 合作社的层级设置 (5)3.1.3 合作社的部门设置 (6)3.2 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6)3.2.1 决策机制 (6)3.2.2 管理机制 (6)3.2.3 利益分配机制 (6)3.3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6)3.3.1 内部控制 (6)3.3.2 风险管理 (6)3.3.3 监督与审计 (6)第4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与登记 (6)4.1 设立条件与程序 (7)4.1.1 设立条件 (7)4.1.2 设立程序 (7)4.2 登记注册与变更 (7)4.2.1 登记注册 (7)4.2.2 变更 (8)4.3 合作社章程与内部管理制度 (8)4.3.1 章程 (8)4.3.2 内部管理制度 (8)第5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8)5.1 财务管理概述 (9)5.2 资金筹集与管理 (9)5.2.1 资金筹集 (9)5.2.2 资金管理 (9)5.3 成本控制与利润分配 (9)5.3.1 成本控制 (9)5.3.2 利润分配 (9)第6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 (10)6.1 生产计划与组织 (10)6.1.1 生产目标设定 (10)6.1.2 生产计划制定 (10)6.1.3 生产组织与管理 (10)6.2 产品质量控制与品牌建设 (10)6.2.1 产品质量标准制定 (10)6.2.2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10)6.2.3 品牌建设与推广 (10)6.3 市场营销与竞争策略 (10)6.3.1 市场调研与分析 (10)6.3.2 营销策略制定 (10)6.3.3 竞争策略选择 (11)6.3.4 市场风险防范 (11)第7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创新与推广 (11)7.1 科技创新概述 (11)7.2 技术引进与成果转化 (11)7.2.1 技术引进 (11)7.2.2 成果转化 (11)7.3 技术推广与合作交流 (11)7.3.1 技术推广 (11)7.3.2 合作交流 (12)第8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与人才建设 (12)8.1 培训体系与培训内容 (12)8.1.1 培训体系构建 (12)8.1.2 培训内容设置 (12)8.2 人才引进与培养 (12)8.2.1 人才引进 (12)8.2.2 人才培养 (13)8.3 人才激励机制 (13)8.3.1 绩效考核 (13)8.3.2 奖金制度 (13)8.3.3 职业发展 (13)8.3.4 企业文化 (13)8.3.5 福利待遇 (13)第9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与推广 (13)9.1 示范合作社的创建与评价 (13)9.1.1 创建示范合作社的意义 (13)9.1.2 示范合作社的创建条件 (14)9.1.3 示范合作社的评价标准 (14)9.2 成功案例与经验总结 (14)9.2.1 成功案例介绍 (14)9.2.2 经验总结 (14)9.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传承 (14)9.3.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合作社的实践 (14)9.3.2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措施 (14)9.3.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 (15)第10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15)10.1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趋势 (15)10.1.1 国际合作社发展趋势 (15)10.1.2 我国合作社发展趋势 (15)10.2 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5)10.2.1 挑战 (15)10.2.2 机遇 (15)10.3 合作社未来发展展望与建议 (15)10.3.1 发展展望 (16)10.3.2 发展建议 (16)第1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1.1 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1.1.1 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地区,以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平等、互利、民主的原则,通过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联合,实现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以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工作计划精选
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工作计划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数量快速增长,水平不断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但是,与农民的期望,与市场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合作社普遍存在着竞争力弱,规模小,带动面不大,与成员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服务功能不强,运作机制欠完善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合作社中开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治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五化”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五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合作社中开展“五化”建设,既是促进合作社提高生产经营水平的需要,更是依靠和运用合作社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通过引导实施品牌建设,有利于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组织农民参加各种先进适用技术的培训,有利于提高技术的到位率。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熟悉,把它作为当前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一)合作社生产标准化。
积极引导合作社成为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执行标准的主体。
根据当地资源与区域优势、市场准入的要求,指导帮助合作社制订实施完善的农业标准;制定并执行一套符合实际的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并执行一套完整可操作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社员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合作社内标准化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
(二)合作社经营品牌化。
鼓励合作社通过申请、转让等途径统一注册商标使用权,建立内部商标使用和治理相应制度。
根据产品特性和市场需求,进行统一分级和包装销售,建立产品等级制度,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全部通过品牌销售。
同时,积极参加名牌产品和闻名商标评选,力争荣获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闻名商标称号。
绍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2、规范组织管理机构
合作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活动正常。
3、规范社员管理
合作社有规范的社员入退登记管理手续,核发社员证,健全社员管理及其生产经营档案。
4、规范民主管理
社员(代表)大会表决一般应实行一人一票,也可以按交易额与股金额相结合实行一人多票等方式进行。实行一人多票方式的,单个社员的票数最多不超过总票数的20%。
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1、规范财务核算
合作社单独建帐核算,与社员的产品交易实行专项明细核算。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监督。财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规范社员产品收购价格和农业投入品的供应价格
合作社按“下保底上不限”的作价原则,向社员收购产品;以无偿或低偿服务为主向社员提供农业投入品。
3、规范盈余分配
绍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规范化内容
具体标准
备注
有明晰的财产权利关系
1、依法登记设立
合作社法人登记一年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社员50个以上。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要求办理相关免税手续。
2、股权关系明晰
每个社员都认购股金,社员间也可以自愿联合认购。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
3、股权结构合理
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不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同一户的家庭成员不得重复认股。
有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
1、统一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
合作社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和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场所与设施。
2、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
合作社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配Fra bibliotek比例在30%以上。
《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
《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一、总则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宁夏当前农业经济发展情况和特点,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的标准,旨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业务范围、运行机制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1.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由5名以上的自然人农民组成。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3年。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监事会,监事成员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3年。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经理或经理团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管理。
三、业务范围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应与所属农业领域相符,可从事农作物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与农业企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合作,通过产权合作、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合作经营。
四、运行机制1.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制定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决策程序、会员权益和义务等内容。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财务报告和审计等工作。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纳税,遵守相关税收法规,确保税收合规。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开展定期会员大会、理事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议,及时沟通合作社内外事务。
五、监督管理1.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等。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六、奖惩机制1. 对符合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奖励,如贷款优惠、税收减免等。
2. 对违反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予以处罚,如限制业务开展、吊销执照等。
七、附则1.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会员的组织认同感和合作信心。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畅通与社会各方的沟通渠道,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农业经济的繁荣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02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 必要性
提高合作社运营效率
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决策机制等,确 保合作社运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决策 效率和执行力。
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规范化发展,合作社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优 化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份额。
05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 政策与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明确的法律地位和保 护,规范其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
明确合作社的权利与义务
规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业 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其合法
权益。
加强政策扶持
财政资金支持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投入, 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如贷款贴息、项 目补贴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汇报人: 2023-12-26
目录
• 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
必要性 •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
关键要素
目录
•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 实践与案例
•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 政策与建议
• 未来展望
01
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04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 实践与案例
成功案例一:某市蔬菜合作社
总结词
组织化程度高,产销对接能力强
详细描述
该合作社通过统一采购、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的方式,提高了蔬菜生产的 组织化程度,同时与大型超市、餐饮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产销对接, 有效保障了蔬菜的品质和销售渠道。
成功案例二:某县养殖合作社
要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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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基本设施齐全
1.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
2.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
3.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有专门帐户。
二、社员资格明确
1.合作社社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
2.社员持有《社员证》,并注明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社员证》要盖有公章、财务章和理事长印鉴。
3.农民社员应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吸收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单位和团体成员总数为:社员总数20人以下的为1个,20人以上的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
三、组织机构健全
1.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
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
2.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要有会议记录,有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
四、章程制度完善
1.制定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的章程,并
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建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3.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要公开上墙。
五、社务管理民主
1.按照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社员签字,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2.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方式规范。
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每季末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公开资料要置于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阅览。
4.设有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日常财务进行审核监督。
5.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要接受经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六、会计核算规范
1.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2.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
会人员。
3.合作社与其社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社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成员要设立个人账户。
4.依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并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并记载到《社员证》上。
5.盈余按章程规定提取积累,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要量化到成员账户,记载到《社员证》上。
6.合作社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
七、盈余返还合法
1.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
2.合作社年终盈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后,按出资额和交易量(额)相结合方式进行盈余返还,按交易量(额)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八、档案管理规范
1.配有专门档案柜,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和文档的传递。
2.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书面材料分开存放。
3.会计档案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九、经营服务统一
1.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公布上墙。
2.合作社要与对接企业签订合同,与农户要签订订单。
3.开展统一服务(合作社至少有下列2项以上服务内容):
(1)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
(2)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
(3)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
(4)统一注册(使用)商标和包装;
(5)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
(6)统一销售社员产品。
4.每年向社员提供经营信息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辅导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提供的服务要有详细登记薄。
5.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无社会不良影响。
十、经营效益良好
1.合作社的销售与利润应逐年有所增长。
2.合作社社员每年的收入有所增长,增长幅度要高于
一般农户的平均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