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内部参与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代表着教职工的利益和意识,是实现学校民主管理、促进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重要途径和平台。
本文将介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代表产生方式、代表大会的职权、议事程序、代表大会的作用等内容,旨在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代表产生方式(一)代表产生的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产生应该采取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进行。
一般来说,代表的产生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候选人提名:在选举之前,学校应该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可以自愿申请成为候选人。
候选人可以是教师代表,也可以是其他教职工代表,但是必须是在编教职工。
2. 候选人宣传:学校应该为候选人提供平等的宣传机会,让候选人依法依规进行宣传活动,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工作作风等信息。
3. 教职工投票选举:在选举日当天,教职工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代表。
选举应该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一位教职工都有平等的选举权。
4. 代表产生:根据选举结果,产生代表。
代表产生后,应该尽快召开代表大会,讨论相关事项。
(二)代表产生的方式: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1. 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指教职工直接选举代表,代表的产生过程相对简单直接,便于监督和落实。
但是直接选举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票分数不平衡、候选人资源匮乏等。
2. 间接选举:间接选举是指教职工通过代表团体选举代表,代表团体可以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会等。
间接选举的好处是能够更好地发挥代表团体的作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但是也容易出现人为干预、代表团体不公正等问题。
二、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代表制度的核心机构,拥有一定的职权,可以对学校的发展、管理等事宜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讨论通过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等重要制度。
第一届工会选举办法
建湖县裴刘学校教育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组织成员选举办法(提请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一、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建湖县裴刘学校教育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7名(副主席1人);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主任1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5名(主任1人)大会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教育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人选,必须为本工会会员。
四、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女职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须由工会代表小组联合提名后经主席团协商确定。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数为8人,进行差额选举。
经审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5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5人,进行等额选举。
“三委会”之间不交叉任职。
五、大会设监票2人,计、唱票2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大会通过,并在大会主席团领导监督下进行工作。
候选人不得担任监唱票人、计票人。
六、大会选举时,实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如投赞成票,就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如投反对票,就画“×”;如弃权,既不画“○”,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则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蓝色或黑色,不得用红色笔),所画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缺席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九、选票填好后,大会主席团和监、唱、计票人先投票,然后代表们依次投票。
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所投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候选人获得本次大会到会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教代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学校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
教代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学校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共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教代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学校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为不断健全、完善我校的教代会制度,为促使我校的民主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为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更为了促使我校的全面、率先、科学、和谐发展,依据省教育工会《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苏教工〔2008〕22号),市教育局组织处《关于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长、民主测评班子成员工作的意见》(苏教组〔2008〕29号),我校七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的《市第一中学校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条例》、《市第一中学校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女工委员、经审委员产生办法》等文件之规定,并紧密结合我校的客观实际,特制定我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十二届工会换届选举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方案公布如下:一、教代会正式代表的人数:1.《**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教职工总数为201~500人的,教代会代表应占教职工总数的20%~25%的比例。
”2.我校教职员工总数为456人,采取教代会代表占教职工总数的25%的比例,即114人(代表与教职工人数之比是1:4)。
二、教代会正式代表的组成比例:**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规定:1.教师代表占教代会代表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60%;2.青年教师、女教职工、少数民族教师均应占一定比例;3.领导干部、教辅人员、普通教职工均应占适当比例;4.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代表应占较大比例;5.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等先进教师,应不低于33%的比例。
三、教代会代表的选区划分:1.选区一:本部;2.选区二:草桥;3.分校、新草桥不设选区,仅由其负责人以特邀代表身份参加大会。
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
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一、总则为保证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确保新一届工会组织能够有序地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
二、选举程序2.1 选举方式* 本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 投票结果以相对多数原则确定当选人选。
2.2 选举组织* 选举组织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
* 选举组织应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2.3 选举程序1. 换届选举应提前至少一个月进行准备,确保每位教职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候选人情况和选举程序。
2. 在选举开始前,选举组织应将选举通知发布给全体教职工。
3. 候选人提名阶段:* 候选人应由现任工会会员提名,并经候选人本人同意。
* 在提名期限截止之前,每位教职工可提名不超过一位候选人。
4. 候选人确认和公示阶段:* 提名结束后,选举组织应及时公示候选人名单。
* 根据候选人情况,如有需要,选举组织可进行候选人确认程序。
5. 投票阶段:*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全体教职工可以参加投票。
* 投票结束后立即进行票数统计,确定当选人选。
6. 公示结果:* 选举组织应公示当选人选结果并通知全体教职工。
* 如有异议,教职工可提出申诉,并由选举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三、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应为现任教职工工会会员,且表现出积极参与工会组织活动的意愿和能力。
* 在选举前,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简历,并通过候选人确认程序。
四、职责及任期* 新一届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任期应按照学校工会组织章程规定执行。
五、监督和申诉* 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如有选举过程中的申诉,教职工可向选举组织提出,并由选举组织及时处理。
六、公示和记录* 选举组织应公示选举结果,并确保选举记录的完整性与保密性。
七、其他事项* 对于选举办法未涵盖的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协商和规定。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内容,特此立项。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一、引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中教职工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代表大会的召开,可以有效地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因此,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定义与目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学校工作中的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会议。
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共同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和发展。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1.代表选举:学校将每个年级、科室、岗位设定一定数量的代表名额,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
代表的选举过程应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选民自由选择的原则。
2.代表资格:代表应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对学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能够有效地代表本单位教职工的意愿和利益,并能积极参与代表大会的活动。
3.代表权益:代表享有平等的权益,具有提案、发言、表决等权力,并有权参与学校决策和工作的研究。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与功能1.参与学校决策: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与学校领导沟通的桥梁,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积极向学校领导反映基层教职工的意愿和需求。
2.监督学校工作:代表大会应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学校的决策合理、公正,落实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的各项任务。
3.促进教职工发展:代表大会应关注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和继续学习的机会,推动教职工的专业成长和能力提升。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机制1.代表大会的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一般不少于每年一次。
召开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教职工,并确保教职工能够充分参与。
代表大会的议程应事先公布,以便教职工了解讨论的内容。
2.代表大会的议程安排:代表大会的议程应按照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充分体现教职工的关切和需求。
代表大会的议程安排应以学校工作重点为主,确保代表大会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3.代表大会的决策方式:代表大会的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讨论、表决等方式进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第一条凡与学院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院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被选举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控制在%~%的范围内,具体人数控制在人左右。
(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系、教研室等为单位,由教职工从教职工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应当有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一个或者多个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其中*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教师代表总数的%,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教师代表。
(应当根据学院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女职工代表、少数民族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中的比例应当与本单位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人数在全体职工人数中所占比例相适应。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5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换届,教职工代表继续履行职责。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在下列情况下,依照规定程序更换、补选或撤换本单位的代表:(一)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院、退休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代表可由原选举单位进行补选,代表在院内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不变,参加调入单位代表团活动,原单位不再补选代表;(二)教职工代表无故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代表职责,应当由原选举单位予以撤换或者罢免,并另行补选代表。
撤换或者罢免职工代表,应当按照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进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民主化建设,加强教职工的参与和发言权,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目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和群众团体。
其目的在于:树立民主理念,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诉求,监督学校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组织形式1.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在编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0%。
代表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2. 教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要负责大会会议的总体组织和议程安排。
3. 教职工代表大会设常委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项,指导和监督学校工作。
四、职责和权力1.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决定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和修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学校主要领导,监督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解决教职工的利益问题等。
2.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行使监督权。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如提案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
五、选举和产生1. 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原则包括: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愿。
2. 教职工代表选举由监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公开,提高选举的透明度。
3. 教职工代表候选人提名需达到一定票数或由一定的提名单位推荐,确保候选人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4. 教职工代表选举采取分区分组的方式,确保各单位、各层次的教职工都能充分代表。
六、会议制度1.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需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下,学校主要领导也可以提出召开代表大会。
2. 召开代表大会需提前30天通知,同时提供会议议程和资料,确保代表充分准备。
3. 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代表过半数的赞成方可生效。
4. 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和决议要报送学校主要领导和全体教职工,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公开透明。
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范本
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范本代表选举产生办法范本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选举筹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代表选举活动。
2. 常设选举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和监督选举程序。
二、选举原则
1. 普选原则:所有在编高中教职工均有选举权。
2. 平等竞争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均有平等的机会参加选举。
3. 民主原则:选举活动要充分体现民主精神,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三、候选人提名
1. 教职工可通过提名表格提名候选人,每位提名人可提名一名候选人。
2. 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纲要,经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选举。
四、投票与计票
1. 选举日由选举办公室统一组织投票,投票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2. 选票采用无记名制,代表通过投票选出高中教职工代表。
3. 选举结束后立即进行计票,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
五、选举结果公布
1. 选举结果在当晚公布,公示选举结果一周。
2. 选举结果经筹备委员会确认后生效,代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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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2023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根据中国的教育法规和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大致的产生办法如下:
1. 编制选举方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事务由学校党委或者工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他们需要编制选举方案,明确选举的目标、程序和时间表。
2. 公布选举通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通知需要提前公布,通知中应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和参选条件等信息。
3. 产生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方案,学校党委或者工会会组织产生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选举过程,保障选举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
4. 注册选举候选人:符合选举条件的教职工可以通过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成为候选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个人介绍。
5. 公布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公布在学校范围内,以便教职工了解。
6. 进行选举: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方案,组织教职工进行选举。
具体的选举方式可以包括无记名投票或者秘密投票等。
7. 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会公示选举结果,并将代表名单报送学校党委或者工会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种常见的产生办法,具体的产生办法可能会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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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精品文档.张家集镇中心学校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做到规范办学、依法行政,更好地实现学校持续、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思路,依据《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选举教代会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认真推荐教代会代表,是开好教代会的重要环节。
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代会的质量。
代表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是教代会发挥作用的基础。
二、代表条件1、有强烈的公益心,处事公正,为人正派,有大局观;2、有强烈的事业心,潜心治学,教风端正,善于育人;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积极进取,淡泊名利,乐于奉献;4、“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5、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三、代表分布根据教代会代表产生的有关规定,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和后勤人员,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领导、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老年教职工都应占适当比例,并尽量照顾到各学科。
名额分配:按领导、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后勤5个小组为选举小组,根据该组教工数的30%(四舍五入)计算代表名额数。
根据工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工会委员和学校党政工团领导为当选代表,不占代表比例。
四、代表产生程序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划分的选举小组按确定名额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
1、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
4、未到会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按赞成票由多到少,按名额上报代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一、引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的重要组织形式,它旨在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为规范和细化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定本规定,以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二、代表选举1. 代表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的参与和平等竞争的机会。
2. 代表选举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广泛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布选举事宜。
3. 代表选举采取“代表就近、代表多数”的原则,即优先选举所在部门或岗位的代表,并根据教职工人数的多少确定代表名额。
三、代表资格1. 代表应当是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具有代表大会选举资格,并且接受其他教职工的监督。
2. 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维能力,能够全面了解和代表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并积极参与代表工作。
四、代表职责1. 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大会和会议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就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2. 代表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或岗位的教职工反馈会议内容和决议,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3. 代表应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增进教职工的交流与沟通。
五、代表大会组织1. 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地点应提前确定,并通过书面通知教职工。
2. 代表大会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召集和组织,具体由工会领导指挥,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
3. 代表大会应制定详细的议程,并事先公布以提供代表准备。
六、会议程序1. 代表大会按照议程依次进行,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和议题的全面讨论。
2. 会议应保证代表的充分发言权,鼓励代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
3. 会议应按照程序进行表决,确保决议的科学、合理和公正。
七、决议执行1. 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学校的重要指示,应得到学校行政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快速落实。
2. 学校行政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将决议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具体的工作任务中。
3. 各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决议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决议的有效实施。
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4篇
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4篇篇一:第二届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一、指导思想:选举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全体教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㈠教代会代表的条件:⒈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⒉认真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模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知识和必要的管理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⒊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和正确反映本部门广大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⒋应具备大局意识,有较强的参政议事的意识和能力,能积极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参加表决。
同时努力完成教代会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⒌能模范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定,督促有关提案的落实,协助党政开展工作,敢于和善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⒍作风正派,诚恳待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关心学校和教育的发展,关心国家大事,在教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㈡教代会代表产生的办法:⒈根据《工会法》,教代会代表应该具有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
代表中应包含校党政领导、教师、职工,同时兼顾性别、年龄、党派的比例。
⒉沙溪镇教职工人数为124人,根据《工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教代会代表按占学校教职工人数的25%左右比例选举产生,各园选举代表时应考虑当选者的代表性,教师代表不能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干部不能超过代表总数的25%,列席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10%。
本次大会应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31名,其中教师代表19人、中层以上代表7人、职工代表5人。
㈢选举办法:⒈教代会代表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的候选人由各园根据所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
⒉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
⒊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应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的人数。
获得本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
如获得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教代会选举办法5
实验中学教职工大会选举教代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本次选举工作。
三、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第一届教代会代表,采取等额选举。
四、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1、代表候选人条件:热爱学校,敬业爱岗,诚实正直,团结共事好,客观公正处事,具有较强的理性分析能力和沟通能力。
2、代表候选人经由各年级组推荐产生。
五、召开全体教职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代表。
1、出席大会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
所有在职教职工均有被选举权。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举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出席才能进行有效选举。
因病、因事缺席的人员,不派专人送选票。
3、会议选举时,设监票2人,计票2人,具体负责选举事务。
监计票人由校工会委员会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交大会通过。
4、写选票一律用水笔或圆珠笔。
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5、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6、职工有权同意或不同意选票中的候选人。
如同意选票中的候选人,在该候选姓名下方的小方格内划一个“v”;不同意的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如另选他人,应在候选人名单后的空格内,填上所要选的姓名,并划上“0”。
7、选票上所选人数应为125人,超过应选人数为废票。
8、投票开始,先由监计票人投票,随后各代表按秩序投票。
9、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才能当选,得票前35名为新一届校教代会正式代表。
10、得到半数以上选票的人数少于35人,所缺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确定名额,再进第二次选举。
选举如出现应选名额的最后一位有两名候选人得票相同,以反对票少者为当选代表。
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
六、如果在选举中出现本规定以外的情况,由校党支部和校工会委员会提出意见,交大会通过后执行。
基层教育工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
基层教育工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基层教育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由教工大会选举产生。
2、基层教育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实行等额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1名,具体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者,设主席1名;25人至100人以下者,设主席1名,委员2-3名;100人至200人者,设主席或副主席1名,委员4名,共5名。
3、基层教育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按申报程序,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经学校(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于10月17日报教育工会批准。
4、选举前,选举学校(单位)工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5、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是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否则选举无效。
6、选举设监票员1名,负责选举全过程监督;计票人2名,负责选举工作全过程操作。
监票人.计票人从非候选人代表中推荐,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大会表决通过。
7、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8、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正式选举为一张选票。
从六人中任选5名(差额1名)。
9、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表示同意,就在其姓名下方“符号”栏内划“O”;表示不同意,就在其姓名下方“符号”栏内划“X”;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姓名的空格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下方“符号;”栏内划;弃权不划任何符号。
10、选举人所填写的选票,符号要填写清楚,如填写模糊不清,视为废票。
11、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12、被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名额为止。
如取足名额末尾者得票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如不同意票相等,经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出增加或减少名额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如果委员候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同意将不足名额暂作空缺。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靖远五中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
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应是本校在职职工。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4.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5.理论政策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熟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积极落实。
二、代表的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表决权。
2.按学校教代会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可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4.有对教代会工作和议程发表意见、建议以及提出批评的权利。
(二)义务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地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代表选举办法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部门为选举单位,学校共设13个选区,部门负责人为选区召集人。
各小组按分配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代表。
2.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代表产生要自下而上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酝酿、协商、评议。
3.选举代表时,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超过小组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4.代表选举时,各部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
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小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教育工会在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育改革、保障教师权益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加强教育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代表权益的实现,我们建议制定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下面将详细阐述制度模版。
二、制度目的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会委员和会员代表的选举、参与、监督等机制,促进教育工会的组织发展和会员权益的维护。
三、工会委员选举制度1.工会委员的条件:持有小学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关心教师权益,且在校服务满五年以上。
2.工会委员的选举程序:每届工会委员由全体会员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选举产生。
选举之前,应提前公布工会委员候选人的名单和资料。
3.工会委员的任职期限:工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四、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制度1.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频率: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并决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2.会员代表的选举程序:会员代表的选举应实行代表地区、教龄等因素合理均衡的原则。
选举之前,应提前公布会员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和资料。
3.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会员代表大会是教育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工会的工作方向、政策和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可以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工会委员的权责和职责1.工会委员的权责:工会委员有权参与工会的各项决策、提案和投票。
工会委员有义务保护会员权益,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营造良好的教育工作氛围。
2.工会委员的职责:工会委员应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工会事务和活动,代表会员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会员的呼声和需求。
工会委员应及时向会员通报工会工作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批评。
六、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公示1.选举结果的公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束后,应及时公示选举结果和当选会员代表的名单。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当选会员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点工会换届选举程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点工会换届选举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之间互相沟通、协商和决策的重要机制。
为了保证代表大会的有效运行,有效选择合适的工会代表,工会换届选举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点中的工会换届选举程序。
一、工会换届选举程序简介工会换届选举程序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选举新一届工会代表和领导层。
这是一项庄严而重要的任务,旨在确保工会的代表能够真正代表教职工的利益,为教职工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二、工会换届选举程序的流程1. 准备工作在工会换届选举之前,工会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和组织工作。
首先,确定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名单。
其次,制定选举办法和程序,并向所有教职工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大家了解选举的相关规定。
2. 委员会选举工会换届选举首先需要选举组织委员会,由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
组织委员会负责工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公正、客观的资质,确保选举的公平和透明。
3. 候选人提名进入正式的换届选举程序,需要进行候选人的提名环节。
每位教职工代表有权提名候选人,同时候选人也可以自荐。
提名阶段结束后,组织委员会将统计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4. 候选人宣讲为了让全体教职工更好地了解候选人,提升选举的知情度和公开性,需要安排候选人进行宣讲。
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候选人可以在宣讲会上介绍自己的经验、理念和承诺,以争取更多的选民的支持。
5. 选民投票选民投票是工会换届选举的核心环节,也是选举结果的决定性因素。
选民将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投票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
选举期间应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操纵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6. 结果公布与上任选举结束后,组织委员会将对选举结果进行统计和核实,然后公布选举结果。
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将当选,并在指定时间正式上任。
同时,工会还需对选举的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便于今后的改进和提升。
教职工代表产生办法
张家集镇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方法一:代表产生办法和程序1、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代表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3、公示代表名单。
4、确认正式代表资格。
方法二:教代会正式代表、工会委员的产生办法:1、教代会正式代表的产生方法:(1)以科组为单位进行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得低于本组人数的80%。
(2)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代表的得票数应高于参选人数的50%。
(3)在无记名投票选举时,各组应指定监票人、唱票人、记票人,当场记票,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以上的侯选人中,按投票数由多到少的原则确定代表。
(4)选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下达代表名额或代表不能确定时,可再补选或加选二次,若补选二次仍不能确定则不再补选。
(5)选举完毕应及时将结果交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并公布。
方法三:代表产生办法由于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故当选的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代会代表,又是工代会代表。
"双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选举办法⒈各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基层工会委员会主持,经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⒉按照规定的名额和条件,先自下而上酝酿提出候选人,报”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或等额)选举.⒊选举会议须有全体教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候选人当选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的过半数同意。
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重新进行选举。
双代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分工会参加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次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参考样本)一、根据《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以及常工[2020]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分工会参加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次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为名(含学校派选的名),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大会采用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10%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为名。
三、每位教职工发一张选票,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就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Ο”;对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Ο”,不划“Ο”视为无效,另选他人的人数不得多于不赞成票的人数;如对候选人投弃权票的,则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做任何标记,且不得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填写得模糊不清的选票为无效票。
五、选举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六、代表候选人获得分工会的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时,方能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到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补选。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名、监票人、计票人各名,列为代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具体建议名单由委(总支)和分工会研究提出,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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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以及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二、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本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五年,并实行替补制。
三、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应选27名,差额为1名。
经费审查委员会应选5名。
候选人经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大会主席团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制作两种选票,在同一票箱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四、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市教育工会将名额分配至各县区教育工会、部分省属驻汉教育单位和市属教育单位工会。
各县区和省、市属教育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所在工会组织提名,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经同级
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市教育工会提名,征求委员候选人单位工会和党组织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确定候选人。
五、代表对确定的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代表。
填写选票时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
如另选他人,应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性别,并在上方空格内划“○”。
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包括另选的其他候选人)姓名上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票。
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作废票。
若有难以确认的选票,交由大会执行主席和总监票研究确认是否有效。
七、计票按有效票计算,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者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而又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仍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也要进行再次选举。
此次选举仍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
若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的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代表同意,也可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大会设总监票、总计票各1人,监票员2人,计票员2人。
总监票、监票员、总计票、计票员由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和计票工作。
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负责清点代表人数、发票、投票、计票工作。
发出票数要和实到代表数相等。
九、选举设投票箱一个,投票前由监票员当众打开票箱检查,然后封好。
投票顺序为总监票、监票员、总计票、计票员、主席团成员,然后按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十、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执行主席宣布计票工作开始,总监票核对票数,对发出票数、收回票数、有效票数、弃权票数和作废票数分别作出记录并签字,报告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发出和收回票数。
十二、计票完毕,总监票向大会执行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有效,并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
十三、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参照此办法选举产生主席1名,选举常委9名。
主席提名候选人只有一人,与常委共同实行等额选举。
十四、选举中若出现本办法没有明确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汉中市教育工会二届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